新埔教會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83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2021年4月16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Rank: 8Rank: 8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4-16 07:16: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路十七1】「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原文直譯﹞「...要避免絆倒人的事『發生』(或『來』、『成為事實』)是不可能的...」

    ﹝文意註解﹞「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絆倒』指動搖在主裏的信心,以致偏離正路甚或犯罪。凡有人的地方,就免不了有絆倒人的事,只是輕重有別而已。

          「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有禍』是說必將遭受神的懲治。

    ﹝話中之光﹞(一)主看絆倒人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信徒絆倒人雖不至於失去永生,但在國度裏必多受虧損。

          (二)雖然在教會中,或有心或無意,總免不了有絆倒人的事;但若是可能,總要小心儘量避免。

          (三)絆倒人或被人絆倒的主要原因,乃在於驕傲;驕傲的人,不是絆倒別人,就是被人絆倒。

【路十七2】「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文意註解﹞「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磨石』指磨房裏用來磨碎穀物的扁圓石頭,相當沉重;『這人』是指那絆倒別人的人。

                用磨石來拴在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不但會使之沉到海底,並且難再浮出水面。

          「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這小子』指年幼的聽道者(參十21;太十八6;可十24)。

          主的意思是,與其讓他絆倒別人,還不如讓他消失在海裏。

    ﹝靈意註解﹞「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頸項』表徵人倔強的意志(強項);『把磨石拴在頸項上』表徵使人的倔強意志受到挫折。

          「丟在海裏」:『海』表徵外邦人的世界;『丟在海裏』表徵表示看待他如同不信的外邦人,不和他交往(參帖後三14),免得他繼續傷害別人。

          「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這小子裏的一個』指任何一個平凡、幼稚的信徒。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教會中應當作一個供應靈糧(「磨石」)的人;但若常會絆倒別人,他就是有再大的屬靈本事,也無用處。

          (二)磨石能幫助人磨糧,供人生存;也能將人沉壓海底,使人失去生存的意義。一物正反兩用,端視人自己的屬靈光景如何。

          (三)在教會中難免有絆倒人的現象,究其原因,常導因於我們的驕傲、強項。

【路十七3】「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文意註解﹞「你們要謹慎」:意指下面的『勸戒』和『饒恕』,很少人能夠行得恰當。

          「你的弟兄」:表示同是信主的人。

          「得罪你,就勸戒他」若不勸戒,他可能不知道自己的錯誤。

          「他若懊悔,就饒恕他」:『懊悔』即表示知罪、認罪並悔改。本句指明我們饒恕弟兄,必須根據對方已經確實表達懊悔之意。

    ﹝問題改正﹞「他若懊悔,就饒恕他」:有許多信徒引用本句經節,認為對方並沒有真心懊悔,所以不肯給予饒恕。其實主在這裏並未要我們辨明對方存心的真假,而只要他口頭上有懊悔的表示,就必須饒恕;懊悔的真假,是他和主之間的事,而不是我們的事,因為我們無從判斷。

    ﹝話中之光﹞(一)你被人得罪事小,得罪你的弟兄不知錯事大。

          (二)為著讓他知錯,不再往錯謬裏直奔(猶11),好『得』回你的弟兄,所以須要給他勸戒,指出他的錯來(參太十八15)。

          (三)指出錯誤不是責備,不是控告,而是盼望使人歸正。

          (四)要『當面』指出錯誤,而不要『背後』訴說錯誤。凡不敢對弟兄當面說的話,就不要在他背後說。

          (五)要設身處地,替對方著想,不到非不得已,不可讓別人知道他得罪你的事。

          (六)信徒作『對』的事,也要有『對』的態度和作法;態度和作法若是錯了,即使是作『對』的事,也無法收到『對』的果效。

          (七)饒恕不在乎對方得罪你有多少,乃在乎:(1)他是你的弟兄;(2)又能聽你的勸戒;(3)並能表示懊悔。

          (八)當一個基督徒被另一個基督徒惡待時,他應該先從心裏饒恕那個得罪他的人(參弗四32),保守他自己的靈裏免去仇恨和惡毒的意念。

【路十七4】「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背景註解﹞按猶太拉比的傳統說法,饒恕弟兄最高可達四次。

    ﹝文意註解﹞「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七次』是完全的數字,七次的得罪乃是指得罪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一生七次也許不算多,但一天七次便不算少,這種情形簡直不可能。一般人在這種情形下,會認為他的『回轉』不是出於真心誠意。

          「你總要饒恕他」:換句話說,饒恕人應當沒有限度。『饒恕』原文意思是『不留住』、『讓它去』,也就是把被得罪的事忘掉的意思。饒恕人而記得饒恕『幾次』,這表示他並沒有忘記被得罪過多少次,所以不能算是饒恕。

    ﹝話中之光﹞(一)神赦免了我們的罪,就不再記念我們從前所犯的罪愆(參來八12;十17)。我們饒恕別人,也不該再記念他們的過錯。

          (二)我們被弟兄得罪時,一方面要為對方著想,盼望能使他歸正;另一方面在我們自己心裏,不應當有不平、懷怨、受傷的感覺。

          (三)真實的饒恕人,根本不記得被弟兄得罪了多少次,因為從前被得罪的事已經都忘了。

          (四)人饒恕人是有限度的,但主饒恕人是無限度的。因此我們彼此饒恕,不是用人為的包涵,乃是憑主裏的寬容。

【路十七5】「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文意註解﹞「使徒對主說」:『使徒』的原文是複數詞,表示有多位使徒作此請求。

          「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使徒們作此請求,乃因他們聽到主有關饒恕人的教訓(參3~4節),不管對方的懊悔真心或假意,總要饒恕他;他們對自己在這種情形之下,是否仍有足夠的恩典去饒恕人,覺得沒有信心,因此求主加增他們的信心。

    ﹝話中之光﹞(一)饒恕人(3~4節)的事,行之維艱,所以需要有信心;信神使我能饒恕人,我就必能饒恕人。

          (二)我們必須用信心去抓住還未見到的事,以期在現實生活中對那些永恆的事物越過越有把握,否則就不能活出主所要求的那種生活標準。

          (三)信心並不在乎我們自己,不是我們說要相信就能相信,乃是神所賜的(參弗二8)。

          (四)我們須要仰望那位是我們信心的創始成終者(來十二2)。

          (五)信心的問題本不在大小,乃在有無信心(參太十七20)。但我們的信心往往:(1)似信又不信,似不信卻又相信;(2)有時相信,有時卻又懷疑。因此須要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六)我們多少的禱告得不著答應,是因我們的缺乏信心,所以要先求主幫助加增我們的信心,然後才能求主幫助解決我們的難處。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