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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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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21-3-8 07:37:4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約廿24】「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

    ﹝話中之光﹞(一)聚會中常能遇見主的顯現和同在,所以不聚會必然就會漏過許多遇見主的機會。

          (二)沒有與信徒們在一起,是一個屬靈的損失;常在一起,乃是一個祝福;多少屬靈的恩典,乃是向眾人才施與的。

          (三)一個正常的基督徒,一面不能忽略在清晨的靈修,私下和主親近——馬利亞所代表的(參1,16節);一面也不能忽略在主日參加聚會,和眾聖徒一同敬拜神——門徒們所代表的。

【約廿25】「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祂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祂的肋旁,我總不信。』」

    ﹝話中之光﹞(一)門徒們說『我們…』,多馬卻說『我…我…』;個人主義的信徒也常以為眾人都不可靠,全不如一個『我』實際。

          (二)自以為是一個實事求是的人,常不輕易採信別人的見證。

【約廿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文意註解﹞「過了八日」:猶太人在計算日數時,往往將首末兩天也計入,並不計算那兩天實際的鐘點數,所以『過了八日』乃是指第二個主日(即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

    ﹝話中之光﹞(一)在前一次主日的聚會中,多馬不在場,所以失去了一次看見主顯現的機會(參24節);如今在另一個主日的聚會中,終於得著了一點補償。由此可見,常常參加教會的聚會,乃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參來十25)。

          (二)聽道、禱告、作見證等固然很重要,但它們都是次要的,而不是首要的事;聚會最重要的目的,乃是要遇見主。

【約廿2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文意註解﹞「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想必是祂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這些釘痕乃是祂愛我們的記號。

    ﹝話中之光﹞(一)主未責備別人,而單責備多馬;凡不肯相信教會的見證的,也必受到主的責備。

          (二)不信教會的見證的,也就是不信主;凡是與身體脫節的,也就是與頭脫節了。

【約廿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文意註解﹞「我的主,我的神」:『主』這詞也是『神』的代表;多馬最終不但相信主耶穌的復活,且體驗到祂的神性。

    ﹝話中之光﹞(一)人不能對付的,主能對付;人不能折服的,主能折服。

          (二)凡真正遇見主顯現的人,都不能不衷心俯伏下來,也都不能不尊榮祂!

【約廿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文意註解﹞真實的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凡是看見才相信的,只不過是接受既成的事實,並不是主所要的信心。

    ﹝話中之光﹞(一)多要憑據的人,是小信的表現;感官上的證據,並不是信心的適當根基。

          (二)主的同在有隱藏和明顯兩種,並且主隱藏的同在總是多於祂明顯的同在;我們必須被訓練成全到一個地步,在沒有主明顯的同在之時,仍能安心信靠祂。

          (三)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約廿30】「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原文字義﹞「神蹟」記號。

【約廿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文意註解﹞「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表明約翰寫本書的目的。

          「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基督』是主耶穌職分的稱呼;『神的兒子』是主耶穌身份的稱呼。祂是神的基督,來成全神的旨意,完成神的計劃;祂是神的兒子,來顯出神自己,表明神自己。

          「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名』代表了祂的身分和祂的一切。

    ﹝話中之光﹞(一)基督是與神的工作有關,神的兒子是與神的生命有關;主耶穌乃是神的兒子來作神的基督,祂是憑神的生命來作神的工作,結果使我們信徒得著神的生命,也能憑著神的生命作神的工作。

          (二)「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這就是『真理』;「因祂的名得生命」:這就是『恩典』。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參一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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