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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30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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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30 07:55: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1-1-30 07:56 編輯

【王下一9】「於是王差遣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他就上到以利亞那裡,以利亞正坐在山頂上。五十夫長對他說:“神人哪,王吩咐你下來!”」

         “神人”。在列王紀裏是“先知”的同義詞(比較王上一二22;一七18;王下四7等)。――《列王紀下雷氏研讀本》

         以利亞曾在距撒瑪利亞不遠的路上會晤亞哈謝的使者,現在候在山頂上,等待亞哈謝派來捕捉他的官兵。這位以色列王大概以為只要把先知丟進牢裡或 殺害,咒詛的魔力便可祛除,他可以活下去。有人說這山在撒瑪利亞城西往以革倫的路上,因那裡有不少山丘。――《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神人」:即先知的別號。――《串珠聖經注釋》

         差遣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 如果亞哈謝是出於善意,那麼派一個人也就足夠,但他派了50人去見以利亞,這說明他早有打算。如果以利亞拒絕來見他,就強行帶來或將他害死。神人以利亞只不過傳達了神的啟示,亞哈謝卻因此而懷恨在心,以至謀害神人(比較15節)。 “神人哪,王吩咐你下來!”: 亞哈謝派去的五十夫長和隨行的50人雖然叫以利亞為“神人”,但顯然他們並不相信他是神人。因為在10節中以利亞說“我若是神人”,可見這些人並不相信神。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一9~17a以利亞及軍隊將領】亞哈謝急於要扭轉不利於他的預言,就算是要動用大量兵力都在所不惜。此事件通常被人誤解為「慘無人道地殘殺無辜的五十夫長及五十兵丁」(Montgomery)。有些解經家想視此段經文為後來添加於第2-8節之後的,但是無充分證據支持此說,因為將第17節下半節直接連於第8節也是說不通的。我們也不應只是以新約的標準來衡量此事件,因為當門徒在不同的情況下要求同樣的彰顯火的刑罰(路九54-55)時,受到耶穌的責備。我們必須注意到他們向以利亞提出來的要求是錯誤的。一個王沒有權利要求人如此效忠於他,同時他的言行必須完全順服於神的話語之下(參:撒上十25)。神藉著降火的刑罰來保守祂自己的話語及祂的僕人。若否定這段經文的意義,則必定要否定其他相似的舊約審判事件。以利亞並非公報私仇,乃是奉神的名行事,新約中也有如此彰顯神這樣的審判(來十二29;啟十一5;帖後一7-9)。有些敏感的基督徒喜歡認為沒有人會受到咒詛,但這觀念是不合聖經的299。此處大同小異的重複(9-10節;11-12節;後者的命令較為正式)在這種敘事體中乃為常見。──《丁道爾聖經註釋》


【王下一10】「以利亞回答說:“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你和你那五十人。”於是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

         ◎當時的人如果受到咒詛,破解的方法就是威逼施咒者解除咒詛,或者直接殺掉施咒者,就可以解除咒術的魔力。此時亞哈謝應該就是要抓耶利米以解除咒詛。――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火又將以利亞與摩西聯繫在一起(利十2;民十一3),應當也提醒了王:神已經啟示了祂自己,並藉此方式證實以利亞之權柄(王上十八38-39)。有解經家認為這裡有一字雙關的聯繫:~e{s% ~#elo{hi^m(「屬神的火」,亦即兇猛的火)及~i^s% ~#elo{hi^m(「屬神的人」),但實際上並無作此聯想之必要。──《丁道爾聖經註釋》

         神當日允許以色列人立王,這王是神的僕人,必須遵守神的命令照顧百姓(撒上十二14~15)。亞哈謝把神給他的權柄握在自己手裡,反要捉拿神的先知。火象當日在迦密山從天下降燒盡祭物一樣,把來捕捉以利亞的兩批人燒滅(王上十八38~39)。第三批來的人態度完全不同,為他們的性命衰懇,承認先知的地位,所得的結果也完全不同(13~15節)。――《啟導本聖經列王紀下註釋》

         有關耶和華降火一事,見王上18:20-40注。――《串珠聖經注釋》

         以利亞對他們宣告審判的動機有可能是:①如9節註解中提到因他們不相信;②因他們態度不敬:因為第三次被派來的五十夫長改變了態度,言行舉止非常恭敬(13節)。通過本節我們知道對抗神所揀選的人就等於對抗神(出14:10-15;17:2)。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10 火從天降古代近東的風暴之神通常備有霹靂作降火之用。這時代的亞述君王則形容神明為烈火,又用火在前面開路。亞述王以撒哈頓(主前七世紀)將自己軍隊的挺進和攻擊,形容為不能壓抑的火。這都是神明據稱開入戰場的姿態。霹靂所放的火是他的主要兵器。──《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王下一11】「王第二次差遣一個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見以利亞。五十夫長對以利亞說:“神人哪,王吩咐你快快下來!”」

         ◎由 1:11,13 可以看出即使神清楚的顯示他的能力,亞哈謝還是選擇挑戰神的權威,不斷地派遣屬下要抓拿以利亞。

         ●「快快」下來:「快速地、迅速地」。第二個百夫長完全無視神蹟的發生,態度更惡劣的要求以利亞下來。――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一12】「以利亞回答說:“我若是神人,願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你和你那五十人。”於是 神的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五十夫長和他那五十人。」


【王下一13】「王第三次差遣一個五十夫長,帶領五十人去。這五十夫長上去,雙膝跪在以利亞面前,哀求他說:“神人哪,願我的性命和你這五十個僕人的性命在你眼前看為寶貴。」

         ◎ 1:13 中,第三個百夫長是上山到以利亞面前,不像前兩個五十夫長在山下要求以利亞下山。「願我的性命在你眼前看為寶貴」,不單是希望他自己與部屬不要被火燒死,也希望以利亞跟他去見王。因為這五十夫長沒把以利亞帶回去,一樣性命難保。――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一13~15第三組人得到豁免,並非因為他們求情,而是因為神插手。不要怕他(15節)顯示以利亞的生命也受到威脅。「王已經知道以色列的神的旨意,但是他不願意順服」(Robinson),因此自招刑罰。──《丁道爾聖經註釋》

         神兩次降火燒滅100多人,是為了警告王的惡行。第三次被派來的五十夫長沒有聽從王的命令,因為他知道那是對抗神。可見敬畏神的人屈膝敬拜那主宰生死存亡的耶和華神(代下24:17;詩2:11;太6:23)。 ――《聖經精讀本──列王紀下註解(作者不詳)》


【王下一14】「已經有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前兩次來的五十夫長和他們各自帶的五十人;現在願我的性命在你眼前看為寶貴。”」

         ◎許多人質疑神是否太過殘忍,直接燒死102人。事實上我們太容易受近代的思想影響,以為對生命的剝奪就是終極的剝奪,也太小看神對罪惡的憤怒。再者,如果不透過明顯的神蹟,已經深入歧途的以色列人,恐怕也無法回心轉意。―― 蔡哲民等《查經資料》


【王下一15】「耶和華的使者對以利亞說:“你同著他下去,不要怕他。”以利亞就起來,同著他下去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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