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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4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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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24 08:58: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可十26】「門徒就分外希奇,對祂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文意註解﹞門徒的錯誤至少有二:(1)他們以為得救就是進神國;(2)他們以為財富既是神賜福義人的表記(參申廿八1~12),因此也可以用財富換取進神國的權利。

          嚴格地說,『得救』和『承受永生』(17節) 是同義辭,但和『進神的國』(23節)卻稍有不同;信徒得救也就是承受了永生,因此也就具備了『進神的國』的基本條件(參約三3,5),但仍得讓神在我們身上完全掌權,才算實際地進到了神的國裏面,或者說實際地活在神的國裏面。

【可十27】「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話中之光﹞(一)人要進入神國,不止那少年財主覺得不能(參22節),門徒也覺得不能(參26節),連主耶穌也印證說,「在人是不能」──人不能憑著自己的行為進入神國。

          (二)「神凡事都能」神能將人所不能的,轉變為可能;神的方法是將祂自己給人,在人裏面加力,使人也『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

          (三)「在人是不能」這是宣告人行為的無用;「神凡事都能」這是表明神恩典的備辦。我們惟有不靠行為而靠恩典,才能得救(參弗二8~9)。

          (四)我們得救了以後,還要依靠神的『凡事都能』去行善(參弗二10),才能真正活在天國的實際裏面(參彼後一10~11)。

          (五)有些不信的人,從人這面看來,是很難信主得救的;但在神那裏還是有得救的可能。所以我們不可輕易放棄任何人,神一作事,連最剛硬的罪人也會得救。

【可十28】「彼得就對祂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文意註解﹞彼得的意思是說,我們在今天既已經『有所撇下』,就應當在將來『有所得著』,這樣才算合理。這話雖然不錯,但因帶有交易的性質,動機不夠高尚。

    ﹝話中之光﹞(一)彼得的「看哪!」,正說出他的『有』;他正是一個屬靈的『財主』,頗有可引以炫耀自誇的。

          (二)我們所以能夠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其實仍是由於神的吸引和運行加力,所以應當歸榮耀給神。

【可十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原文直譯﹞「...沒有人為我和福音的緣故,拋棄房屋,或兄弟,或姊妹,或父親,或母親,或妻子,或兒女,或土地」

    ﹝原文字義﹞「撇下」(過去完成時式)留下,置於背後,赦免。

【可十30】「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原文直譯﹞「而不在現今這個時候得到百倍的,就是房屋,和兄弟,和姊妹,和母親,和兒女,和土地,並受逼迫,在將要來的世代得永生。」

    ﹝文意註解﹞「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這是指在今世就能得著豐滿的享受和喜樂;凡在主內的弟兄姊妹,親似自己的家人,並且還能分享他們的所有。

          「在來世必得永生」:是指在來世得著永遠生命的福樂(參路十八30)。

    ﹝話中之光﹞(一)屬靈的原則是先拋下,後才得著。

          (二)國度的獎賞是包括今生和永世的。

          (三)天國的賞賜乃是「百倍」的;這個賞賜乃是基督自己,因為基督是豐滿完全的。

          (四)為主捨棄,必得豐厚的賞賜,但也免不了「要受逼迫」;十字架的道路,乃是跟隨主的人所命定的。

          (五)患難(「逼迫」)也是一種的屬靈產業;信徒的福氣乃是在患難中得著的,因此我們在患難中,反倒要歡喜快樂(參羅五3)。

【可十31】「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文意註解﹞「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本句是警告的話;『然而』一詞乃是對彼得自滿於目前光景(參27節)的警告。人若將為主擺上的引為炫耀自誇,就必落到『在後』。

          「在後的將要在前」:本句是鼓勵的話;雖然在起頭的時候落在人後,但並不就此決定一切,因此仍有可能變成超前。

          本節乃是當時的一句俗諺。有解經家認為主應用此一俗語,用意在指出神對事物緩急輕重的次序與人的想法不同。彼得的想法是把人所能作的──『我們已經撇下所有』(28節)放在前面,而把神所能給的放在後面;但主耶穌把這個次序倒轉過來,把主的呼召和使命──『為我和福音撇下』放在前面,而把人的所得──『得百倍』放在後面。

    ﹝話中之光﹞(一)向來跑得好的(參加五7),即使你沒有驕傲的靈,但若鬆懈而未竭力奔跑(參腓三13~14;來十二1),仍將會落後。

          (二)為著國度的獎賞,我們都當盡力奔跑(林前九24),把自己當跑的路都跑盡了(提後四7),就有可能成為『在前』的。

          (三)我們的本分是跑,而判斷在前或在後,乃在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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