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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8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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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18 07:53: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路十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原文直譯﹞「...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力量、全部的心思,愛主你的神。」

    ﹝原文字義﹞「盡」全部;「愛」神聖的愛(agapao)。

    ﹝背景註解﹞十條誡命可分為『對神』和『對人』兩大部分(參出廿3~17)。當時猶太人的禱告文中有一段即用本節的話,一般的猶太人均知道,整個舊約的大道理就是愛神、愛人。

    ﹝文意註解﹞「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意即以整個人,全生命的貫注去愛神(參申六4~5)。在此四重的說法旨在表強調之意。

          「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引自《利未記》第十九章十八節。

    ﹝話中之光﹞(一)若有人不愛主,這人可詛可咒(林前十六22);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四19)。

          (二)神所求於我們的愛,乃是「盡心、盡性、盡力、盡意」地愛;我們必須承認憑著自己我們無法辦得到,惟有讓神的愛更多充滿、浸透、激勵我們(林後五14),我們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祂的愛。

          (三)人先愛神才能好好地愛人,才能愛人如己。

          (四)我們行事為人,不只要對神盡本分,且要對人也盡本分。對神,既是以愛為樞紐;對人,當然也以愛為關鍵。

          (五)愛神才能愛人,所以愛神也就包括全律法。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原則,乃是「愛主你的神」。

          (六)「愛鄰舍如同自己」:就是無私的愛,就是犧牲的愛,這只有活在神聖的生命裏,方能作到。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七)人怎樣以自己為中心、為一切,也當如此愛人(參六31),這也是以生活為禱告的原則(而不只在言語上)。

【路十28】「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文意註解﹞「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這是一項純粹的假設──人若真的能作到以全人來愛神,並且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話,就可以承受永生。問題乃在於我們根本無法作到這個要求,因此只好投靠救主,仰望祂施恩拯救,藉此得著永生。

【路十29】「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

    ﹝文意註解﹞「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他可能因為主耶穌『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28節)的話暗示他並沒有這樣行,所以想要尋找藉口,為他自己『知而未行』有所辯護。

          「誰是我的鄰舍呢?」意思是『究竟誰是那配得我如同愛自己一般地愛的鄰舍呢?』這話暗示他的難處並不是沒有『愛』,而是沒有『愛的對象』。

【路十30】「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

    ﹝原文字義﹞「耶路撒冷」平安的根基(參來七2)。

    ﹝背景註解﹞「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耶路撒冷的地勢較耶利哥為高,故說『下耶利哥』。二地之間路徑迂迴,沿途盡是多岩石的曠野地帶,常有盜賊出沒,埋伏襲擊手無寸鐵的客旅。

                『耶利哥』是被神咒詛的城(參書六26;王上十六34)。

    ﹝靈意註解﹞「有一個人」:暗指這一個自義的律法師(參29節)。

          「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象徵他從平安的根基(耶路撒冷)墮落到被咒詛(耶利哥)的光景中。

          「落在強盜手中」:『強盜』象徵拘守律法的猶太教領袖(參約十1);他們勉強人遵守律法的字句,結果使罪趁機會發動(羅七8),把人擄去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羅七23)。

          「他們剝去他的衣裳」:象徵律法顯出人的羞恥。

          「把他打個半死」:象徵律法反倒傷害了人(羅七9~10)。

          「就丟下他走了」:象徵猶太教領袖只顧叫人遵守律法,而不顧人的生死(參六6~11)。

【路十31】「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

    ﹝背景註解﹞『祭司』對神的百姓負有訓誨、教導律法的責任(參代下十五3)。

    ﹝文意註解﹞「就從那邊過去了」:可能是為了自己的安危,也可能為了避免觸著死屍,致沾染污穢(參利廿一1)。

    ﹝靈意註解﹞『祭司』象徵宗教制度,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毫無幫助。

【路十32】「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

    ﹝背景註解﹞『利未人』對神的百姓負有教訓律法的責任(參申卅三9~10)。

    ﹝文意註解﹞「又有一個利未人」:祭司出自利未支派,但並非所有的利未人都是祭司;故這裏的『利未人』應是指利未支派中祭司以外的人,他們的職任主要是協助祭司處理聖殿的事務(參民三5~13;八23~26;代上廿三4)。

    ﹝靈意註解﹞『利未人』象徵忙碌的聖工,對於被律法傷害的人也毫無幫助。

【路十33】「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

    ﹝背景註解﹞「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撒瑪利亞人在猶太人的心目中,無論在血統上或信仰上都不純正,根本不納入他們的『鄰舍』之列。

    ﹝靈意註解﹞「一個撒瑪利亞人」:象徵人子救主;主耶穌在地上行走時,像撒瑪利亞人那樣為一般猶太人所藐視。

          「行路來到那裏」:象徵主耶穌降世來到猶太人中間。

          「看見他就動了慈心」:象徵主耶穌看見猶太人被祖宗的遺傳誤導,以致受到傷害的情景,就以憐憫為懷。

    ﹝話中之光﹞(一)主的『腳』(「行路來到那裏」)來到地上尋找罪人,祂的『眼目』(「看見他」)看顧罪人,祂的『心』(「就動了慈心」)愛罪人。

          (二)在教會中能幫助人的,不一定是那些有名望的人(祭司和利未人);反而是那些被人輕視的小弟兄、小姊妹(撒瑪利亞人),常在暗地裏顯出了愛心的功用。

【路十34】「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

    ﹝原文字義﹞「店」接待一切人的地方(原文是由『接待』和『一切人』兩個字合成的)。

    ﹝文意註解﹞「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能止痛,『酒』能消炎。兩者都為古猶太人常用的藥物。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人子救主給予罪人如下的救恩:

                1.「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油』象徵聖靈(參四18),『酒』象徵神的生命(參五38);用聖靈和神的生命來醫治罪人。

                2.「包裹好了」:象徵主的保養顧惜(參弗五29)。

                3.「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象徵主的卑微俯就(參亞九9),背負我們前行。

                4.「帶到店裏去照應他」:象徵將我們帶到教會中照料。

    ﹝話中之光﹞(一)「上前」──我們要服事人,不是叫人來就近我們,乃是我們『上前』去就近別人。

          (二)基督的服事真是無微不至:滋潤(「油」)、醫治(「酒」)、纏裹(「包裹」)、扶持與托住(「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安息(「帶到店裏」)。

          (三)聖靈先安慰(「油」),後審判(「酒」),至終纏裹(「包裹」)。

          (四)服事受傷的人,千萬不可以揭他的傷處,而要幫他遮蓋;這需要愛心,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彼前四8)。

          (五)教會(「店」)乃是信徒奔跑天路的歇腳處和療養站。

          (六)世界上沒有主枕頭的地方(參九58),不肯接待主,也不肯接待信徒(參10節);只有接待一切人的教會(「店」),才可以讓主和祂所拯救的人找到安歇。

【路十35】「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背景註解﹞「拿出二錢銀子來」:羅馬貨幣『二錢銀子』,是當時一個普通工人兩天的工資(參太廿2),約夠在小旅店食宿月餘。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人子救主如何在教會中照顧得救的人:

                1.「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銀子』象徵服事的恩賜(參太廿五15)。

                2.「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店主』豫表受主託付在教會中成全聖徒的工人(參弗四11~12)。

                3.「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象徵當主再來的時候,必要照我們服事的情形報償。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已經替我們付清了生命的贖價『半舍客勒』(參出卅11~16),就是「二錢銀子」;它足夠我們寄居在世(住客店),直到祂再來迎接我們。

          (二)在教會中服事聖徒必須持之以恆,尤其是照顧弱小的聖徒不能半途而廢,總要照顧到他們可以起來行走。

          (三)「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服事人的,也要常以為虧欠(羅十三8)。

          (四)基督的服事,不但有應時的供應(參34節),而且還有積蓄的恩典,儲備為著將來的需用──「二錢銀子」、「此外所費用的」,祂的供應真是豐滿!

【路十36】「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文意註解﹞那個自義的律法師,以為他能愛他的鄰舍(參29節),卻不知他自己就是那「落在強盜手中」的人(參30節);而他的「鄰舍」,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參31~32節),竟是他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參33~35節)──耶穌基督。

          這比喻給我們看見,不是那律法師能愛鄰舍,而是鄰舍愛了他;不是我們能愛別人,乃是主先愛了我們。

【路十37】「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

    ﹝文意註解﹞「是憐憫他的」:就是指那個撒瑪利亞人。

          「你去照樣行罷」:意即『你照樣去愛罷』;愛才是『承受永生』的先決條件。

          這個比喻指出猶太人的宗教領袖雖然口口聲聲說遵守律法,但對大家所公認的律法總綱(27節)──愛神與愛人,卻完全沒有作到,反而是猶太人所看不起的撒瑪利亞人卻真正的實踐了這律法。律法的遵守,不在乎拘泥於字句條文,乃在乎抓住律法的精髓──『憐憫』。

    ﹝話中之光﹞(一)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雅二13)。

          (二)「你去照樣行罷!」我們信徒應當照主那樣去愛人;我們不能光愛主,而不愛人。愛人乃是愛主的流露。

          (三)「你去照樣行罷!」聽道而不行道,是自己欺騙自己(雅一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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