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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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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1-1-13 07:49:0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撒上十六1】「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恒人耶西那裡去,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撒母耳記上餘下部分第十六至三十一章描寫掃羅與大衛的關係,以及大衛為作王所做的準備。“耶西”是在應許的王室家系裏。參看路得記四章18至22節的家譜及腳註。“預定一個作王的”。更可作:為我自己揀選了一個王。――《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本節至十八5開始記敘大衛。他是牧羊童子,也是勇敢的戰士,又是善彈琴的人。音樂與善戰使大衛成為能在精神與政治上領導以色列的人物。

本章1~13節講大衛的受膏。掃羅既為神厭棄,應指定王位繼承人。

“伯利恒人耶西”說明大衛屬猶大支派(掃羅屬便雅憫支派)。耶西為當地望族,其家譜看《路得記》四17~22。《馬太福音》一章耶穌的家譜中也有他的名字。伯利恒在耶路撒冷城南約七公里,後來成為重要宗教聖地。

大衛和掃羅來自不同支派。這兩個支派勢力的消長,為日後南北分裂的一個遠因。猶大為南國之首,便雅憫與其餘支派組成北國。――《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此時大約西元前1025年左右。

         ●「厭棄」:「抵制」、「拒絕」。

         ●「盛滿」:「充滿」,原文型態是「命令式」。

         ●「去」:原文型態也是「命令式」。

         ●「伯利恒」:位於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也是耶穌的出生地。字義是「麵包之家」。

         ●「耶西」:字義是「我擁有」,是路得和波阿斯的孫子。得 4:17,22 。

         ●「預定」:原文是「看見」,詞尾顯示這應該是「為我自己看中」的意思。――《蔡哲民查經資料》

         「伯利恒」:在耶路撒冷以南八公里(五英里)。

         16章起,大衛開始出現,並且漸漸取代掃羅的地位,成為本書另一個重要主角。――《串珠聖經注釋》

         預定一個作王的: 以“合他心意的人”(13:14),“比你更好的人”(15:28)等表現,暗示掃羅的接班人大衛。掃羅是按照人的標準選上的王(9:2;10:21),但大衛是很早以前已按照神的標準被揀選預備的王(7節,徒13:22)。從這一點上看,與其說掃羅開始了以色列的君王體制,不如說是大衛成就了以色列神政王權體制。這也如實應驗了申17:15“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的預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1~13】這裡強調那位在以後代替掃羅的,由始至終是神所揀選。(一)這一次的起因,沒有以色列長老的背叛性要求;神立意決定在以色列結束這個王朝,正如開始時那樣突然,但卻是神自由的決定,立他人作王。(二) 也揀選支派,掃羅屬於便雅憫支派,但現在真正的王權轉到猶大這個南部重要的支派。對以色列讀者而言,這裡提及伯利恒,使這一點更加清楚。(三) 揀選的家庭,是耶西的家。(四)最後,神揀選蚌人。——《撒母耳記上》聖經研讀

         大衛受膏:掃羅未被公開膏立作王前曾秘密受膏(10:1),同樣大衛亦被撒母耳秘密膏立,被神的靈充滿,等待適當的時機作王統治以色列國。(見撒下2:4; 5:3)――《串珠聖經注釋》

         神要藉著以色列來實現其旨意,為此就廢掉了沒有資格治理以色列的掃羅,重新揀選了信靠神並具有純潔良心的大衛。大衛在外在條件要遜于掃羅。但是,有一點他卻超越掃羅,就是他是合神心意的人(7節)。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神的國度需要合神心意的人,而非擁有華美外在條件的人(太5:3-12)。以神的國度為終極目標的教會,在選擇教會工人的時候,也必須採用此原則。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1~23】本章與9章,是本書的分水嶺,在9章中,統治以色列的權力從撒母耳過渡到掃羅;本章則講述統治權從掃羅轉換到大衛,因此本書的1-8章)講敘了是最後的士師撒母耳,9-15章講敘是首任王掃羅,而16-31章記敘了大衛將是成為統一王國的君王(至撒下2:4節才登上王位)。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2】「撒母耳說:“我怎能去呢?掃羅若聽見,必要殺我。”耶和華說:“你可以帶一隻牛犢去,就說:‘我來是要向耶和華獻祭。’」

         撒母耳害怕掃羅是有道理的(一八11)。耶和華沒有叫撒母耳撒謊,只是叫他往伯利恆辦公務的時候進行這次膏立。――《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母耳住在拉瑪(十五34),掃羅住在基比亞,從拉瑪去伯利恒要經過掃羅住地。攜小牛同行前往獻祭,可減少掃羅因疑而起殺機。――《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必要殺我」:由拉瑪到伯利恒會經過掃羅的基比亞,因此可能會被掃羅識破而被殺。

         ●「牛犢」:應該是平安祭用的祭牲 利 3:1 。

         ◎ 16:2 中神是不是要撒母耳說謊?其實並非如此,平安祭應該是膏立君王前的一個步驟,就如 9:12-27 膏立掃羅前也是先有獻祭。因此撒母耳只是隱瞞部份事實,而非捏造獻祭之事。不過我們也可以看出神鼓勵撒母耳隱瞞部份事實而自保,似乎我們也不必對別人「甚麼都說」。――《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母耳一方面為掃羅王位被廢惋惜,另一方面又有幾分怕掃羅,因他洞悉掃羅的性格,知道他一定會設法攔阻別人設立新王代替他。

          「掃羅若聽見」:撒母耳若由拉瑪(15:34)往伯利恒 , 須經掃羅的家鄉基比亞,必無法對掃羅掩藏他的行蹤。

          「獻祭」:這是撒母耳祭司分內的工作,參9章。――《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六2~4】掃羅……殺我: 掃羅雖然早已喪失了屬靈王權(15:23),卻一直行使著政治上的王權而君臨以色列,直到去世的那一日 。因此,撒母耳膏立其它人作以色列的王,對掃羅而言,是嚴重的叛逆行為。掃羅若得知這一消息,撒母耳與耶西家族必將面臨生命的危險(8:11)。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3】「你要請耶西來吃祭肉,我就指示你所當行的事。我所指給你的人,你要膏他。”」

         ●「你要膏他」:「你要膏他歸我」或「你要為我膏他」。

         ◎當時赫人帝國的君王登基時,長老代表百姓以香膏倒在王頭上,代表承認新王的權威,這是下對上的膏立。而埃及法老則是將香膏倒在他分封的君王頭上,代表法老的任命與授權,這是上對下的膏立。以色列人受這兩種傳統的影響, 撒上 10:1撒上 16:13 撒母耳對掃羅與大衛的膏立就是上對下的。撒下 2:4  5:3 百姓對大衛行的膏立,就是下對上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你要膏他: 表明膏耶西之子是“神的工作”。因此,當撒母耳舉行這一神聖儀式的時候,神帶領和保守了他,使他在危險中(2節)順利完成了使命(13節)。神也會同樣引導和保守今天為神作工的所有工人(太28:20)。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4】「撒母耳就照耶和華的話去行。到了伯利恒,那城裡的長老都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他,問他說:“你是為平安來的嗎?”」

         “伯利恆”位於耶路撒冷以南約五英里(8公里)。城裏的長老對撒母耳的到訪感到意外,以為他要來宣告或執行審判(七15,16;一五33)。――《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伯利恒城長老“戰戰兢兢”迎接撒母耳,當為謙恭尊敬的表示(參十三7);但恭敬之外還帶有害怕,以為他身為士師是來施行審判,又恐怕一場內戰難免,故問他是否為平安而來。撒母耳答覆說“為平安來的”,這裡的平安指的為“平安祭”(5節)。都講平安,但指的事不同。(參七15~16)。――《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戰戰兢兢」:不知道伯利恒的長老為何害怕,不過撒母耳可能不常到伯利恒獻祭,這種不太尋常的事情,讓長老們擔心恐怕有大事要發生。――《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母耳任祭司與先知,備具權威,掌懲治之權。長老見撒母耳出其不意的到訪,難怪會戰戰兢兢。――《串珠聖經注釋》

         撒母耳冒著生命的危險(2節),放下自己的思慮,按照耶和華的吩咐去了伯利恒。他的此番行為,與那些考慮周圍的處境而辯護自己的情境倫理者,形成鮮明對比。下文考察了聖經所說的倫理與處境倫理:①基督教倫理的前提:基督教倫理的始點是,承認神的存在和神對每個人的旨意。這就意味著,基督教倫理是人類行為的唯一標準,是對聖經的核心思想神與人的愛的回應(2:22,太22:37-39);②基督教倫理的特點:i.永恆性(perpetuity)。聖經是正確無誤的神的話語,直到世界的末日永不廢掉。基督教原理是建立在聖經之上就必然具有永恆性。ii.絕對性(absoluteness)。基督教倫理不是根據狀況和環境,或者人的自我存在狀態而變化。因為神的話語不是假定的命令(hypothetical mandate),而是肯定的命令(affirmative mandate)。iii.利他性。基督的救贖事工是出於自我犧牲和委身,以及對人類的徹底的愛。這是最為有力的證明;③情境倫理的概念:忽視絕對的原則,在每個個體所處的不同情況下判斷人行為的是非正誤。因此這倫理始於人本身與所處的環境(situation);④情境倫理的特徵:i.暫時性(temprality),隨著時代的變遷,人所處的思想、習慣、文化等整體的環境(情境)會發生變化。情境倫理只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它是暫時的並不具有永恆性。ii.相對性(relativity)。情境倫理不可能具有絕對的原理和原則,因為情境總會因諸多要素而變化,並且認識和判斷那些情境,從而作出責任性決定的人也因人而異。iv.個人主義(selfness)。情境倫理主義者主張,人只需根據自己所處的情境,作出最為適宜的決定。這種觀點強調了人的獨特性,必然帶有個人主義傾向;⑤結論:今天,情境倫理充斥著社會甚至教會。這些傾向可以說是日益多元化,複合化的社會趨勢所帶來的必然結果。情境倫理雖然也有肯定性的一面(強調人的責任,尊重人的人格等),但它並不符合聖經教導,因此應當受到排斥。基督徒的倫理雖不無視人所處的環境,但其絕對標準是神超越環境的話語,其終極目標體現基督對鄰舍和人類的愛。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4 伯利恒】伯利恒村鎮這座落在耶路撒冷南面約六哩,肥沃的貝特賈拉(Beit-Jalah)地區和乾燥的波阿斯地區的邊界上。主前十四世紀耶路撒冷王阿布迪黑巴可能提過這地。他曾在信中述及一個名叫伯特甯努他(Bet-Ninurta)的城鎮,有學者提出這名應作比特拉漢瑪(Bit-Lahama)。在伯利恒找到的寥寥幾件鐵器時代(主前1200~586年)的文物,主要在下城出土。── 華爾頓《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撒上十六5】「他說:“為平安來的,我是給耶和華獻祭。你們當自潔,來與我同吃祭肉。”撒母耳就使耶西和他眾子自潔,請他們來吃祭肉。」

         “自潔”。即借洗濯和潔淨的儀式把自己分別出來。――《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必須身體上未染不潔的人才可以和祭司同吃祭肉(利七19~20)。――《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自潔之禮大概由祭司執行,每個家庭的成員都要來到祭司面前,因此,撒母耳能逐一會見耶西的兒子們。――《串珠聖經注釋》

【撒上十六6】「他們來的時候,撒母耳看見以利押,就心裡說,耶和華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

         ●「以利押」:字義是「我神為父」, 代上 27:18 作「以利戶」。――《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6~9】大衛的三個哥哥的名字再見於十七13和《代上》二13。以利押是長子,身材高大。神叫撒母耳勿看人的外貌。次子為亞比拿達,三子名沙瑪,但在《代上》稱他為示米亞。(以利押又作以利戶(代上二十七18);沙瑪又作示米亞〔代上二13〕)。――《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撒上十六7】「耶和華卻對撒母耳說:“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揀選他,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

         “外貌”。留意神與人觀察事物的不同角度。――《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看」他的外貌:「注視」、「注意」。

         ◎「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我們的內心能夠面對神的檢驗嗎?神會揀選我們做重要的工作嗎?――《蔡哲民查經資料》

         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 人所具備的外在條件並不是永遠或完全的。從掃羅身上吸取的教訓來看,他出眾的外貌(9:2)並不能掩蓋自私而殘缺的人格。神不看人的外表,喜悅與所有人相交。所有人均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不會像人所想的受外在條件的局限。外貌: 字面意思是“用眼睛”(KJV,at the eyes)。分辨事物外表的“肉眼”與參透內心的“靈眼”相互對照 (弗1:18)。神鑒察肉眼所不能看到的心懷意念(來4:12)。因此,我們當致力於內在信仰的成熟,不應過於注重人的外在環境和條件。清心而敬虔的人,才屬於神的 國度(雅1:27;彼前3:4)。耶和華是看內心: 表明神判斷人的標準與人不同,神在揀選自己工人時,最看重的是內心謙虛的信仰和誠實(彌6:8;約1:47,48)的心。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8】「耶西叫亞比拿達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耶和華也不揀選他。”」

         ●「亞比拿達」:字義是「我父是尊貴的」。――《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9】「耶西又叫沙瑪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耶和華也不揀選他。”」

         ●「沙瑪」:字義是「驚世駭俗」, 代上 2:13 作「示米亞」。――《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9大衛的其中一個兄長有兩個名字——沙瑪(Shammah)和示米亞(Shimea),那一個正確呢?】

     撒母耳記上十六9記載耶西第三子(即大衛的兄長)的名字是示瑪(sammah);但在歷代志上二13,卻寫成sime'a’(雖然在敘利亞文別西大聖經中,撒上十六9及代上二13均讀作samo’)。在撒母耳記下二十一21,這名字卻寫成為Shimeah(Kime'ay;譯按:中文和合本仍作示米亞。)由於上面三處的資料,我們必須研究:那個名字是正確並原本的讀法。

         首先,雖然在撒母耳記上十六9的名字中沒有'ayin(‘),但其中的mem(m)卻有重複的記號(dagesh forte,是sam-mah,並非samah),上述分析很有意義,使這字相同於形容詞「那裡」(英文是thither或there),卻不像是個人名。但這名代表了一個跟隨在後的輔音(例如是ayin)被同化吸收了。因此,有可能是在說希伯來話的某些地區(例如猶大支派的區域),傾向於不強調甚或將'ayin的音刪去,尤以在專有名詞的情況為甚。因此,我們發覺摩押女子的名字寫成rut(路得),而不是re'u-t(友誼),後者可能是原有的寫法。(若沒有了'ayin,Ru-t便是個沒有意思的字。)同樣,撒母耳被寫semu'el(這字只能解作「神的名字」);但若依照撒母耳記上一20及一27哈拿的說話,撒母耳此名應寫為semu'el(「神聽見」)。因此,我們得出結論,歷代志上三13的讀法(sin'a’)是正確的;至於撒母耳記上十六9的寫法,只是由於某些區域對這字有不同讀音,而因此產生了抄寫上的錯誤。──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上十六10】「耶西叫他七個兒子都從撒母耳面前經過,撒母耳說:“這都不是耶和華所揀選的。”」

         ●「七個兒子」:依照 代上 2:13-15 的記載,大衛似乎就是耶西的第七子,這有可能是因為大衛的一個哥哥年幼就去世,以致家譜沒有記載。――《蔡哲民查經資料》

撒上十六10~11耶西有多少兒子?撒母耳記上十六1O-11記載有八個;但歷代志上二13-15則記載七個。】

     撒母耳記上十六章只記載了大衛的其中三個兄長的名字,就是以利押(6節)、亞比拿達(8節)和示瑪(9節;代上二13稱他為示米亞)。這段經文亦特別題出,在耶西打發人從草場上召幼子大衛回家前(11節),已向撒母耳介紹了他的七個兒子(10節)。除了上題提及的三個兒子,歷代志上二14記載其他三個兒子的名字;拿坦業、拉代及阿鮮,並特別指出大衛排第七。至於另外的一個兒子又怎樣呢?撒母耳記上十六章沒有記載他的名字,更被歷代志上二章完全忽略。德裡茲認為耶西這個兒子可能沒有裔子,因此,到後來歷代志成書時,他的名字沒有被保留下來(參Keil and Delitzsch,Chronicles,P.62)。當他還年青而仍未結婚時,就因病或意外而死。因為他沒有後裔,在大衛的時代也未立下任何功業,所以,在後來列出耶西兒子的名字時,就沒有特別原因將他保留下來了。

         我有一長兄,在年幼時便亡故了。本來這個家庭有四個小孩子,但當長子死後,其餘三個孩子,卻老是說自己的家庭有三個小童。可能耶西的家庭亦有相類似的情況。耶西共有八個兒子,但只有七個長大成人,在大衛所創立的功業中扮演著某些角色。(代上二16加入了另外兩個姐妹,就是洗魯雅和亞比該。當姐妹二人長大結婚後,誕下兒子,他們在叔叔大衛的功業中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撒上十六11】「撒母耳對耶西說:“你的兒子都在這裡嗎?”他回答說:“還有個小的,現在放羊。”撒母耳對耶西說:“你打發人去叫他來;他若不來,我們必不坐席。”」

         掃羅是趕驢的(九3),大衛是牧羊的。神揀選人有祂自己的標準。――《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放」羊:「看顧」、「牧放」。

         ●「坐席」:原文是「環繞」。後期引申為「坐席」,但此時指的可能是繞行祭壇的儀式。

         ◎看起來大衛的家庭並不富裕,因此七個哥哥被叫回來時,必須留下大衛看守羊群。也就是說耶西家沒有雇工。 16:20 記載耶西送的禮物也有點寒酸。另外耶西大概沒想到大衛是神揀選的人,所以撒母耳召集他的兒子時,他還把大衛留在羊群旁。――《蔡哲民查經資料》

         坐席: 指獻完祭後,在神面前一同吃喝。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撒上十六12】「耶西就打發人去叫了他來。他面色光紅,雙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華說:“這就是他,你起來膏他。”」

         “光紅”。指頭髮和皮膚的顏色,在頭髮和膚色都較黑的部分,紅潤被視為漂亮。――《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撒上十六13】「撒母耳就用角裡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母耳起身回拉瑪去了。」

         這次私密的膏立是大衛三次受膏的第一次。他第二次是受膏作猶大的王(撒下二4),第三次受膏作全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撒母耳記上雷氏研讀本》

         大衛受膏先後三次。這是第一次,在伯利恒大衛的家中。第二次在希伯侖,膏他作猶大的王(撒下二3~4)。第三次也是在希伯侖,膏他作以色列的王(撒下五3)。大衛既受膏,即享有王者身分(看九16注),但掃羅仍在位,不可以取代,謀權篡位(二十四10;二十六10~11),故要等掃羅死後才登上國位。

    當時王位繼承制度尚未建立,大衛的受膏由撒母耳執行,有耶西和諸子見證。立王的權力來自神,大衛自己絕無奪位意圖。神的靈降在大衛身上,他便有了作王的智慧和能力。――《啟導本聖經撒母耳記上註釋》

         ●「大衛」:字義是「受鍾愛的」。

         ●「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 10:9  11:6 記載神的靈一樣感動過掃羅。

         ◎大衛被膏立的事只有他的兄長、父親等人看到。這樣這些人可以作為見證人(果然是神膏抹大衛,不是大衛自己篡位),也不至於會洩漏秘密。另外撒母耳沒有明說膏立的意義,耶西等人應該知道膏立有特別的目的,但是究竟是什麼意義?恐怕他們還不是非常清楚。――《蔡哲民查經資料》

         「大衛」:即11-12節的「他」,但名字於本節才出現。撒母耳膏大衛,並沒有解釋因由,故此在場的人並不知道大衛已被膏立為王。――《串珠聖經注釋》

         大衛雖在此時受了膏,但經歷了10多年來的忍耐和苦難,才登上猶大支派的王位(撒下2:4)。然後再等待七年半之後,登基成為整個以色列的王(撒下5:3)。由此可見以色列王大衛的榮耀是經過長時間的等待之後才得到的。因此因信耶穌基督而成為神子女的聖徒們(約1:12),當以忍耐勝過世上的試練和考驗(太24:13;來12:1),直到與基督一同在神的國度作王。 從這日起……感動大衛: 意味著神將能夠治理以色列的屬靈、政治力量和恩賜賜給了大衛。(18節)。 ――《聖經精讀本──撒母耳記上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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