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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2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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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2-2 06:15: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0-12-2 06:15 編輯

【賽七10】「耶和華又曉諭亞哈斯說:」

  〔暫編註解〕10~16亞哈斯的不信。神藉著先知以賽亞的兒子施亞雅述(3-7節)啟示猶大將不會滅亡,亞哈斯卻未能完全相信,想繼續依靠亞述。神在責備亞哈斯之前,差以賽亞啟示“童女與其子以馬內利”的兆頭,以使亞哈斯確信猶大必然得救。在此,再次感受到神對百姓無限憐憫之情。

     10-17賜下童女懷孕生子的兆頭,使王信靠神,不仰賴亞述的勢力。當時局勢愈來愈緊張,以賽亞給亞哈斯王的安慰 (3-9) 顯然未奏效,神再派他向王說話。按王下16:7的記載,亞哈斯王終向亞述求救,本段可能在亞哈斯王作此行動之前。


【賽七11】
「“你向耶和華你的 神求一個兆頭,或求顯在深處,或求顯在高處。”」

  〔暫編註解〕“兆頭”不一定是神蹟般的事物或現象,可以是極自然卻具有特殊意義的事,例如新生嬰兒的名字。神要藉一個兆頭,在此難於作決定的時際,增加亞哈斯的信心、證明先知所言正確。

亞哈斯可以求任何一樣東西作兆頭,以證明先知所言真確。

     你向耶和華你的神求一個兆頭。神的這項提議是為了增強亞哈斯的信心。神經常賜下這樣的兆頭來幫助軟弱或懷有偏見的人樹立信心。

         或求顯在深處。馬所拉學者將只有輔音的希伯來文本h`mq sh'lh 理解為ha`emeq she'alah(“在深處”)。 但比馬所拉學者早好幾個世紀的七十士譯本等希臘語譯者,把h`mq sh'lh 譯為ha`emeq she'olah(“到陰間的深處”)。無法判別哪一個是正確的,儘管希伯來語的語法結構,傾向於“到陰間的深處”。關於“陰間”的含義,見撒下12:23;22:6;箴15:11注釋。關於天上的高處和陰間的深處之間對比的其他例子,見申32:22;伯11:8;詩86:13;139:8。


【賽
11 屬天的記號】舊約有幾處提到神賜下記號。與此最為類似的例子,見於撒母耳記上二34與列王紀下十九29(兩處和合本皆譯為「證據」)。在這些例子,記號與預言開始應驗有關。從更廣的古代近東脈絡來看,如和合本所譯,記號是兆頭。該區人民相信宇宙間的每一領域都息息相關,兆頭與歷史的關係,一如病症與疾病的關係一樣。歷史事件在自然界有相呼應的現象與感應。譬如說,眾神把兆頭寫在天空,或是祭牲的肝臟或腎臟上。這些兆頭不僅預示未來的事件,也被認為是事件的一部分。──《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
11 深處與高處】巴比倫作品中也說到,占卜的人會用盡一切訊息來源,探索神明的心意,以及記號(兆頭)在天上或地下的影響範疇。──《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賽七12】
「亞哈斯說:“我不求;我不試探耶和華。”」

  〔暫編註解〕雖然亞哈斯給予圓滑、可敬的回應(比較申六16),但他始終有意信靠亞述(王下一六7~9)。以賽亞預言亞述將會是怎樣的一個朋友(17~25節)。

王的答覆表面看來十分敬虔,但實際上是要逃避神的指引,因他已立心向亞述求助。

         我不試探耶和華: 亞哈斯用堂皇的理由拒絕神的救恩計畫(王下16:7-9),堅定自己的計畫、信念——投靠亞述克服難關。亞哈斯引用律法“不可試探主你的神”(申6:16)作為推辭神的理由。然而,亞哈斯在前一節得到了神的邀請,所以求一個兆頭,並不是試探耶和華。亞哈斯沒有敬虔,卻假意敬虔(提後3:5),拒絕神的邀請,反倒成了他的罪。

         我不求。亞哈斯不聽勸說。他不相信,也不接受任何幫助他相信的證據。他已經定了主意,決心一意孤行。他擔心有什麼事會影響他改變自己的決定。他尋求的是亞述人的幫助,而不是神的幫助。

         試探耶和華。就是用兆頭來測試神。亞哈斯在這裡表現了他的頑梗和對神的悖逆。神表示願意幫助和指導他,他卻選擇向亞述求助。亞哈斯明確地表示,不與神發生任何關係。

     12~13亞哈斯用不試探神作藉口,實際上他已決定向亞述求助,但表面上一派虔敬,始終不表明立場。先知逕呼他為“大衛家”,要他記得他這個王是大衛一脈相傳,有神的應許保此王位永固(看撒下七8~12)。“使人厭煩豈算小事”是說亞哈斯遲疑不決已夠令人厭煩,豈可令神也起不耐煩之心?


【賽七13】
「以賽亞說:“大衛家啊,你們當聽!你們使人厭煩豈算小事,還要使我的 神厭煩嗎?」

  〔暫編註解〕亞哈斯遲遲不表明中立的立場,顯示他不聽神的話,使神厭煩,至終要懲罰他(見17)。

     13~16以馬內利的兆頭。雖然亞哈斯因不信拒絕神滿有恩典的救恩,神卻按照既定的計畫,向大衛全家,即整體猶大百姓宣告驚人的以馬內利兆頭。與“從死亡中拯救所有相信的人”的預言一樣必得成就。根據加爾文(Calvin)的解釋,將這段經文分成兩部分:有關彌賽亞從童女而生及其人性的預言(14,15節);猶大得救及兩個國家(亞蘭與北國以色列)滅亡的預言(16節)。


【賽七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暫編註解〕神因此自己給了亞哈斯一個兆頭,這個兆頭是藉一個名字而給。這個名字就是“以馬內利”,意思是“神與我們同在”。本節所用“童女”一字的希伯來文,有時指“童貞女”,有時可指“年輕的女子”,此處的“童女懷孕生子”雖有人認為含有對當時人的意義,神要藉著這個孩子的名字,令亞哈斯得到信心,知道有神同在,而且預示在孩子大到會說話前(八4),威脅猶大生存的二王會要敗亡;但是《馬太福音》告訴了我們這個預言進一步的應驗(一23)。這個預言和神的救恩顯然不可分。耶穌的降生才是這預言的最終應驗,因為要到祂降生後,“神與我們同在”才完全實現。《馬太福音》作者見證這裡所說的童女乃是童貞女馬利亞的預表,耶穌基督藉聖靈成孕,由童貞女而生,完成神的救贖大功。

「童女」:原文指達到婚嫁年齡的少女。

         童女懷孕: 這句話引發了著名的“童女”爭論。希伯來語中有專指“童女”的固有詞彙“ bethuwlah ”,但本節則用了“almah”,故許多學者或譯本都欲解釋為(可能已婚的)“年青女子”。然而,若結合福音書思考(太1:18-23),就必須解釋為“童女”。有足夠的內外證闡明,此處就是指“童女”:①仔細查考整個舊約聖經(創24:43;出2:8;詩68;25;歌1:3)中出現的“almah”的用法,可以證明只將此詞用於已婚婦人,實屬牽強;②陽性名詞“elem”與“almah”具有同一詞根,皆用於“未婚的少年”(撒上17:56;20:22);③據對碑文的考古學研究,證明“almah”的同根詞,古代烏加列(Ugarit)語 glmnt只用於未婚女子。由此可知,以賽亞之所以使用 “almah”(詞根“elem”含有“隱藏、遮掩”之意)一詞,是因為此詞與表示一般童女的 “bethuwlah”不同,強調與男子相隔狀態下長大或成人的女子——童女。先知使用具有強調作用並表示感歎的詞“主自己”描述“童女生子”兆頭的偉大。因此,“那(the)童女”:①不是以賽亞的妻子;②不是其他未知的年輕女子。是彌賽亞的生母“童女馬利亞”。童女所生之子的名字為“以馬內利”,與“拯救事件”有關。並不像某些人的觀點,此子:①不是亞哈斯之子希西家; ②不是以賽亞的兒子;③不是當時某個女子生的孩子。“以馬內利”指與人類同在的神,是基督的神性稱呼,是施行拯救之彌賽亞的名字,他將從罪中拯救罪人(太1:21)。

         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儘管亞哈斯不願意,神還是要賜給他一個兆頭。但這個兆頭是神所選擇的。為了鼓勵那些在所面臨的危機中保持忠心的人,神認為需要向他們保證祂會與他們同在。這個民族已經從以賽亞的長子施亞雅述身上得到了兆頭之一(見第3節注釋;參賽8:18)。他名字的意思是“餘民回歸”。他的出現,就等於提醒人,在將來亞述人的入侵中,少數餘民將會得救。

         你們。據第13節,這裡的“你們”是指“大衛家”,就是現在以亞哈斯為代表的猶大王室。據第1、2節,“大衛家”是指亞哈斯自己。因此有人認為第14節的“你們”是一種稱呼的方式,並推斷說“兆頭”是賜給亞哈斯本人的,因為他是“大衛家”現在的代表,具備作為猶大國王和領袖的資格。也有人認為“你們”是指亞哈斯和其他大衛王位的繼承者。

         兆頭('oth)。“記號”,“標誌”,“提醒之物”。在《舊約》中,'oth 可能是奇跡,也可能不是奇跡。如立約的彩虹(創9:12),安息日(出31:13;結20:12,20),逾越節門框上的羔羊血(出12:13),可拉、大坍和亞比蘭的香爐(民16:38)等“兆頭”('oth), 是重要的屬靈真理看得見的標誌。至於在埃及所顯示的(出4:8;7:3;申4:34等),以及賜給基甸(士6:17)和希西家(王下20:8,9;賽38:7,8)的“兆頭”,則是引發合作,鼓舞信心的奇跡。由某一個物體或事件所構成的“兆頭”,毫無例外是要證實或提醒人注意屬靈的真理和出於靈感、與真理有關的預言信息。其中可能存在或不存在奇跡的因素。“兆頭”的基本特徵就是被接受的人所看見。這樣,他們信心的眼睛可以看明神的旨意,堅信祂的應許。不論何時有人求“兆頭”,如神現在邀請亞哈斯所做的那樣(賽7:11),或當神親自選擇“兆頭”的時候,這些兆頭毫無例外是對方所能夠看見的。

         在這一點上,請注意以賽亞所宣佈的話:“我與耶和華所給我的兒女,就是從住在錫安山萬君之耶和華來的,在以色列中作為預兆和奇跡”(賽8:18)。其意義表現在它的實現,是與賽7:14所應許“兆頭”的預言程式是一樣的。以賽亞,施亞雅述和瑪黑珥沙拉勒哈斯罷斯三個名字的意思分別是“神會拯救”,“餘民回歸”和“擄掠速臨、搶奪快到”,明確地預示了與亞述即將多次侵犯猶大有關的事件。以賽亞和他的兒子們是神所設立的“兆頭”,為了盡可能地在北方以色列王國崩潰和被擄的危險時代,爭取亞哈斯和猶大的合作。

         童女(`almah)。這個詞的單數和複數在《舊約》中只出現九次(創24:43;出2:8;代上15:20;詩46篇題記;68:25;箴30:19;歌1:3;6:8;賽7:14),意義均不明確,所以對於把`almah 譯成“處女”或“年輕的女子”,意見並不一致。人們想盡辦法證明它是其中的一種含義。但是迄今為止未能得出讓所有的希伯來語學者滿意的結論。希伯來語詞彙學家都同意`almah 源於詞根`alam(意為“[性]成熟” ),`almah 是指“年輕的女子”,暗示有懷孕的能力。`almah 和`alam 的陽性形式`elam均指身體的成熟,但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是指處女還是已婚姻。值得注意的是在歌6:8,9中,“童女”( `alamoth,`alamah的複數)是與“王后”和“妃嬪”同列的,不屬“處女”。根據希伯來語,賽7:14的`almah 可能已經懷孕(見“必……懷孕”)。如果在以賽亞說話時她還是一個處女,那麼我們就面臨又一次與耶穌的誕生相似的神奇生育。

         希伯來語明確表示處女的詞是bethulah,在《舊約》中出現50個次,均指“處女”,別無他義。按照聖經的定義,bethulah指可以婚育的女子,不論是年輕還是年長的,但更有可能指年輕尚未嫁人的。`almah 沒有一次如bethulah,及其派生詞那樣指處女。Bethulah 沒有同源的陽性詞,但經常與bachur(“優等的年輕人”或“優秀的年輕人”)同用。Bachur 和bethulah 指希伯來人心目中最理想的男女青年,而`elem 和`almah 則是指身體的成熟。在表示道德的完美和貞潔時,都毫無例外地使用bachur 和bethulah,從來不用`elem 和`almah 。

         以賽亞說到神喜歡祂的子民如“少年人(bachur)”“娶處女(bethulah])”(賽62:5)。最重要的是,錫安作為神子民的象徵,是“貞潔的童女”(parthenos,林後11:2),在王下19:21;賽37:22;62:5;耶14:17;31:4;哀1:15等處都說她是bethulah,從來不說她是`almah。事實上,神的子民從來沒有被比作`almah。祂很喜歡教會被比作bethulah。神不在乎年齡,而在乎品格。以賽亞總共用了五次bethulah(賽23:4,12;37:22;47:1;62:5)。如果他想讓賽7:14的“童女”被理解為嚴格意義上的“處女”,他很可能自然也會用bethulah。但馬太在引用賽7:14時,用了嚴格意義上的“處女(parthenos)”。關於這樣做的理由,見太1:23注釋。

         賽7:14的上下文,連同上述與 “兆頭”和“童女”相關的事實,證明這裡的預言在本章的歷史背景中是馬上應驗的。馬太的引用同樣證明這個預言也是指出未來的彌賽亞。許多《舊約》的預言都有這樣雙重的應用,先是指不久後要發生的事,然後指更加遙遠的未來(見申18:15注釋)。

         在賽7章其他地方,沒有再提到以賽亞在這裡所說“童女”的身份。但原文說她是“童女”,暗示她特指某個年輕的女子。不知她當時在不在場。也不知亞哈斯或以賽亞是否瞭解她的身世(見格塞紐的《希伯來語法》,§126;參摩5:19,其中的“獅子”特指追趕逃跑者的那頭獅子)。鑒於賽7章沒有透露第14節“童女”的身份,有人認為該預言應驗在一個我們所不知道,但亞哈斯和以賽亞所十分瞭解的一個人身上。有人認為“兆頭”必須有奇跡,`almah 是嚴格意義上的“處女”,不單指“童女”,所以這個預言真的應驗在以賽亞的時代,所應許之兒子的母親像馬利亞一樣,是嚴格意義上的處女。的確,如果神願意的話,祂完全能使這件事發生。但這樣的孩子將像基督一樣,表現出神性和人性的結合。基督就會失去作為神子兼人子的獨特地位。

         鑒於亞哈斯此時已是一個21歲的青年(王下16:1,2),還有人認為這個“童女”可能就是他的妻子,或當時王室隨從中某一個年輕的女子。也有人認為以賽亞是指自己的妻子,就是賽8:3的“女先知”,陪伴他前往參見國王亞哈斯(見賽8:3注釋)。這件事發生在以賽亞工作的早期。此後他繼續擔任先知半個多世紀(參賽1:1;6:1)。由此可見,當時先知尚年輕。他妻子有可能就是所提到的 “童女” 。

         懷孕。原文動詞是完成時態的,一般應譯為“已經懷孕”。但眾先知常用完成時態來表示將來的行為。他們堅信自己所預言的將來事件定會發生,所以就把它當作已經發生的事。許多人認為原文最自然的解釋是:兆頭所指懷孩子的事在以賽亞說話的時候已經發生,這樣比較符合第14節的時態。那些認為“童女”是亞哈斯的妻子,或王室中另一個年輕女子的人,覺得這個預言是給亞哈斯的“兆頭”,因為以賽亞不知道懷孕的事發生。他們倆當時都不可能知道未誕生之孩子的性別。但必須記住:“兆頭”不一定有奇跡的性質(見上文“兆頭”的注釋)。

         起名。普遍被接受的希伯來語文本為:“她將起名”。但許多文稿是“你將起名”。根據後一種文本,尚未誕生的孩子一定是王室的成員,他的母親要麼是亞哈斯的妻子,要麼是其他年輕的女子,但亞哈斯有權對她的子女命名。然而“她將起名”可能合適一些。

         以馬內利(`Immanu 'El)。直譯是“神與我們同在”,根據上下文,就是把我們從敵人手中解救出來。關於“以馬內利”代表彌賽亞,見太1:23注釋。“以賽亞”名字的意思是“神將拯救(猶大)”;“施亞雅述”(第3節)名字的意思是“餘民回歸”;這說明猶大不會隨北方的以色列王國而滅亡;瑪黑珥沙拉勒哈斯罷斯名字的意思是“擄掠速臨、搶奪快到”。同樣,以馬內利的名字也是神所設立的兆頭,表明祂當時對於猶大的旨意,以及不久將發生之事件的性質。詳見賽8:1-3,8,10注釋。以馬內利證明神與祂的子民同在,引導、保護和祝福他們。其他的國家雖會崩潰,猶大卻要延續下來;以色列雖要毀滅,猶大仍將存留。當西拿基立前攻擊猶大,打算毀滅她的時候,亞哈斯的兒子希西家,無疑從以賽亞關於以馬內利的話語中找到信心和力量的源泉。他在鼓勵耶路撒冷的百姓時向他們保證:“與我們同在的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他必幫助我們,為我們爭戰。”(代下32:7,8)

     1416 神給亞哈斯的記號就是一個童女與她的兒子,而在敘利亞和以色列於主前722年被征服之前,這個兒子不會超過十二或十四歲。(這預言發出的時候,童女是指以賽亞後來娶為第二任妻子的女子,八1~4;他的第一任妻子大概在施亞雅述出生後便死去,七3)。以賽亞預言中的童女是童貞女馬利亞的預表;馬利亞受到聖靈感孕而神蹟地懷有耶穌基督。參看馬太福音一章23節。這裏譯作“童女”的希伯來文可見於舊約的其它地方:創世記二十四章43節、出埃及記二章8節、詩篇六十八篇25節、箴言三十章19節、雅歌一章3節及六章8節。上述經文都只是指貞潔而未婚的少女。“奶油與蜂蜜”。遊牧民族所吃的食物,表明猶大地不久將要被毀壞。“棄惡擇善”有道德分辨能力的年齡。在這預言發出後的十二年之內,大馬色被亞述征服了(主前732年),以色列也淪陷了(主前722年)。

         14-17有關童女懷孕生子的預言,歷來引起諸多推測,傳統上教會認為是童貞女馬利亞懷孕生耶穌一事。然而,這預言不僅與救恩有關,對當時的人同樣饒有意義,指出兩點:亞哈斯所懼怕的二王必會敗亡,顯示神與猶大國同在,而童女給所生之子起名「以馬內利」,象徵國家得拯救(14, 16)。另一方面,亞哈斯的不信招致神的刑罰 ── 亞述犯境,百姓民不聊生,童女之子要吃奶油與蜂蜜度日(15, 17)。


【賽七14】
「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 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問:以賽亞七章十四節的『童女,』有人云可譯『婦人,』確否?(江蘇李)
答:『童女』希伯來文作ha-'almah,希臘文在新約作parthenos。以賽亞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此字字根是從alam 來的,其字意即『深藏、』『藏在深閨,』所以是童女。本字在舊約共用七次:創世記二十四章四十三節,出埃及二章八節,詩篇六十八篇二十五節,箴言三十章十九節,雅歌一章三節,六章八節,並本處。雖然在希伯來文尚有一字bethulah比這一字更為專門,然而該字有時說作青年女,有時說作童女。(以上參Wordsworth,及Companion Bible。)並且希伯來文之ha字,說作『獨一無二,』是個指件詞。所以以賽亞七章十四節已明說一個指定的童女了。雖然猶太人(新派先祖)以為馬太譯以賽亞七章十四節為parthenos為有錯;然而七十士譯本是猶太人所譯成希臘文的舊約,也是將該字譯作parthenos!── 倪柝聲《基督徒報》


【賽
14 預兆性的名字】一般認為名字與人的個性與命運相關。在埃及,法老的王位名字(通常有五個)代表了他的主張、盼望與夢想。給嬰兒起的名字,有時也反映了出生的時代與情況(創二十九~三十;撒上四21)。──《舊約聖經背景注釋》


【以賽亞書七14如何能被視為預言基督乃童女所生?以賽亞書七16似乎排除了上述說法的可能性;而八3又似是應驗了七14的預言。(D*)】

    以賽亞說預言的時候,猶大國正面臨災難性的危機。北國背道,與亞蘭拜異教者結成北方的聯盟,準備攻打猶大(七4-6)。假如他們成功,猶大就淪為北國的附庸,而隨即被亞述傾覆(因為在十五年後,亞述便攻陷北國首都撒瑪利亞。)

當時,猶大國的統治者是亞哈斯,他是個惡王,不敬畏神。因此,猶大已不能保持自己的身份,並不是在世上敬畏神的一個國家了。因此,猶大國最需要的,就是一位拯救者,將他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並使他們的靈性復興,向世上的其他人類作見證,使世人知道神的救贖。在這個以馬內利的預言裡,主自己滿足了猶大的需要。

以賽亞書七14記載了神的應許:「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誰人是這個兆頭呢?「神與我們同在」,這人又以何種方式實現這個應許?從接著的經文可知,這個「以馬內利」是一個「預表」,在不久之後,他就會出生,以證明神與他的子民同在,拯救他們。

然而,還有一位是「原像」,他將會在較遙遠的將來出生,是神亦人的身份。他拯救自己的子民,而且不單是使他們脫離人的壓迫,還使他們免受罪惡的捆縛。而且,他作為大衛的後裔及繼承者,將永遠作王統治。因此,這兩重的應驗,有當時作為預表的以馬內利,以及後來的原像——那神聖的拯救者——所配合。

以賽亞書七16清楚指出,那稱為以馬內利的孩子即將誕生:「因為在這孩子還不曉得棄惡擇善之先(即未達到為自己在道德上的抉擇負全責的年齡),那二王之地(撒瑪利亞的比加及大馬色的利汛),必致見棄。」在當時,小孩子滿了十二、十三歲,猶太人就認為他們要為自己的罪行負全責,這孩子要學習、讀、寫以及遵守五經。

    假如這預言於主前七三五年發出,而那個顯示時勢發展的孩子于—、兩年後出生了,那麼,主前七二二年他應有十二歲。正是在七二二年,北國首都撒瑪利亞被亞述攻陷,成為荒涼之地。至於大馬色,早於七三二年被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軍隊攻陷,將城內財物搶掠一空。以賽亞書八4亦有預言這件較早發生的事蹟,這節經文指出,先知以賽亞將生一個兒子,「在這小孩子不曉得叫父母之先,大馬色的財寶,和撒瑪利亞的擄物,必在亞述王面前搬去了。」

    主前七三二年,稱為以馬內利而具預表意義的孩子,應該有兩歲了,因此會懂得叫「爸爸」、「媽媽」。以賽亞這個小兒子,名叫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這名字是神給他起的,參八3),正是時間的指標,使人知道關於猶大得脫當前危機的預言已應驗了。

    當以賽亞書七14的預言發出時,八3所提及的女先知(譯按:見中文和合本小字)仍是童女,亞哈斯及猶大宮廷中人均認識她。這位女先知當時已與以賽亞訂婚(七3施亞雅述的母親當時已死,以賽亞失妻)。他們成婚之前,神告訴以賽亞,這位敬虔的年青女子第一胎會生一個男嬰,神還為這男嬰起一個名字:「擄掠速臨、搶奪快到」(瑪黑珥沙拉勒哈施罷斯此名意即如此,為鼓勵亞述軍隊圍困大馬色與撒瑪利亞的聯盟)。

這個男孩年屆十二歲之時,猶大便面臨亞述軍的蹂躪。原本肥沃富饒的國土,變為牧放養牛羊之地;本來經營葡萄園及種麥的,卻只可養活「一隻母牛犢,兩隻母綿羊」(賽七21)。於是,國民只有賴奶品及野蜜維生(15、22節)。因此,經文的含義是清楚可見的,以賽亞的次子便是那要來的以馬內利的預表。

接著來的事情更顯而易見,因為經文揭示了一個更偉大的人物,他來到世上,就是以賽亞預言裡的原像。他自己就是以馬內利,道成了肉身的神。值得注意的是,由那時開始,巴勒斯坦被稱為「以馬內利之地」(參賽八8)。這一點比「瑪黑珥沙拉勒哈斯罷斯之地」有更深遠的意義,因為以馬內利出於以色列。故此,以色列民及其所居處之地便得保證,在神救贖計劃裡扮演重要的角色。那充滿權能的拯救者將要來到世界裡,以賽亞書九6已記載關於他的預言:「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abi-'ad),和平的君。」第七節繼續講解他作為彌賽亞的統治權柄。坦白來說,這兩節經文是提及成為肉身的神,就是耶穌基督——有神及人的身份的君王,他的治權將恒久維持,因為他自己是不會過去的。

    為確定以賽亞書七14有關基督的預言,新約馬太福音一22、23便作出如下記載:「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應驗主藉先知所說的話,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走筆至此,可能要略題以賽亞書七14中「童女」一詞的意義。’almah此字的字根,意即「女士」或「年青女子」,因此,這字的含義異于希伯來文betulah,後者才是專指處女,正如創世記二十四16提及利百加時用betulah,是專指末與異性有性關係的年青女子。

    誠然,綜覽舊約希伯來經文,單數的’almah曾出現有七次之多,但從沒有一次是用以指已婚或失貞操的女子,而都是指那些未婚的處女。例子之一是創世記二十四43,該處用'almah(女子)來指處女利百加(betulah)。由此看來,在希伯來文的字彙裡,雖則'almah並非像betulah一般專指處女,但含義也與此相同。

鑒別上述兩個希伯來文的用法後,在此應要指出,'almah其實是最適合的字眼,應用於以賽亞書七14所記會在兩個情況下應驗的以馬內利預言之中。首先,以賽亞自己的未婚妻在與先知成婚之前仍是個處女。其次,在天使預告馬利亞將成為耶穌之母的時候,馬利亞仍是童貞女(virgo intaca)口依照馬太福音一24-25所記,直至耶穌出生後,約瑟才與馬利亞有肉體關係。──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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