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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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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1-20 06:23: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rbc 於 2020-11-20 06:24 編輯

【弗四26】「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原文直譯﹞「生氣,卻不可犯罪;不可讓日頭落下時,你們還在激怒中;(後半節更直接的翻譯是:『不可讓日頭落在你們的激怒上。』)」

     ﹝文意註解﹞「生氣卻不可犯罪,」這裏的語態是用祈使法,所以不是命令信徒生氣,而是准許信徒生氣;信徒對別人不義、不虔、不法的情形,有時會生氣(林後十一2)。但要緊的是,生氣不能有罪的動機(例如因怨恨而生氣),也不能陷自己於罪裏;亦即生氣若為反對罪、憎惡罪那是對的,若為發洩忿怒,叫自己舒服,就是犯罪。

          「不可含怒到日落,」意即不可培養怒氣:程度上不可越限,時間上不可太長,不要到日落還在生氣,這是神所不稱許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雖然可以生氣,但必須是『義憤』,而非個人意氣、情感好惡的發洩,更不可使之變質成為對弟兄的攻擊。

          (二)反對不義和責備錯誤的『義憤』固然不錯,但是一不小心,就會有驕傲和仇恨攙雜進來。

          (三)信徒必須每日清除心中對人的一切不滿,才不致積怨在心。


【弗四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原文直譯﹞「也不可給魔鬼留下地位。」

﹝原文字義﹞「魔鬼」造謠者,詭詐者;「留地步」留地位,留機會,開道路。

﹝文意註解﹞魔鬼每一次要在神的兒女身上作工的時候,牠總是先尋找一個可供牠作工的地步;我們若不給牠留地步,牠就沒有工可作,這便是我們的得勝。

          這裏的意思是如果你氣不消止,一直動怒,就給魔鬼留下地步。

     ﹝話中之光﹞(一)魔鬼引誘我們犯罪,常是先從最小的事上引誘起;當我們不留意時,牠就得寸進尺,逐步引誘我們,終於把我們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因此我們必須儆醒,在最小的事上,也不可給魔鬼留絲毫的地步。

          (二)如果信徒容許魔鬼在我們的心思有少許的地位,牠決不會就此止步,而必然得寸進尺地想佔據我們整個的心思。

          (三)生氣的人容易含怒(26節),怒氣一進來,人就不容易自主,魔鬼也就有了機會。


【弗四28】
「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原文直譯﹞「偷竊的,不要再偷,寧要勞力,親手作美好的事,使他有東西可分給那缺乏的人。」

     ﹝原文字義﹞「正經」有用的,有益的,美好的,慈善的;「分給」將...給與,分享。

﹝文意註解﹞「偷竊的,」偷竊與生氣動怒無關,但與給撒但留地步有關,偷竊是虛謊的一種,是出於撒但的。

          「作正經事...分給那缺少的人,」偷的原因是懶和貪,不肯作工是懶,作工所得不肯與人分享是貪,所以要親手作工就是不懶,要把剩下的分給別人就是不貪;基督徒的生活總要顧到別人,自己夠了,就該把剩下的東西分給有缺乏的人。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最明顯的『偷』是:偷神的榮耀、偷神的時間、偷神的恩賜、偷神該得的奉獻。

          (二)好逸惡勞是舊人的劣根性。在新人裏要斷絕不勞而獲的觀念,竭力養成勤勞作工的習慣。

          (三)從前貪圖別人財物的『手』,如今一轉而成以自己的勞力維持生計的『手』,和分配餘裕的『手』,這是神的『手』作工在我們身上的明證。

          (四)「分給」是我們神兒女當有的人生,我們活著是為著分給人;沒有人應當單顧自己的事,而忽略了別人;人人都應當設法幫助別人的需要。


【弗四29】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

     ﹝原文直譯﹞「任何敗壞的話,都不可出你們的口,卻要按需要說造就人的好話,好叫聽見的人得恩典。」

     ﹝原文字義﹞「污穢」腐爛,無用,壞的,(用來指水果的腐爛或魚類的腥臭);「造就」建造;「益處」恩典。

﹝文意註解﹞「污穢的言語,」會敗壞聽見的人,叫他的思想中毒,心靈受到污染,故不可出口。

          「說造就人的好話,」人所需要的是屬靈的建立,是生命的建立;『好話』就是出乎神的話,因為只有神是善良的。

          「叫聽見的人得益處,」我們說出神善良的話,就是說真理,能叫聽見的人得恩典,也就是得著神。


【弗四30】
「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

     ﹝原文字義﹞「擔憂」難過,痛苦,悲嘆。

﹝文意註解﹞「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基督徒旁邊有魔鬼,裏面有聖靈,真實基督徒的生活,就是不給魔鬼留地步,不叫聖靈擔憂,為要叫我們活出神的樣子。

          『不要叫聖靈擔憂,』這話的實意,是叫我們在生活上順服聖靈的管理和指導。就是不要有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31節),這些都是身體上的病,分裂身體,不叫聖徒合一,所以必須除掉。

          「受祂的印記,」神藉著聖靈在我們身上烙下印記,表明我們是屬於祂的,是在祂的權下受祂支配、管理。聖靈作印記,是要把我們印得像神,這印是活的,一直在我們裏面起作用,要我們外面活出神的樣子。當我們外面照著在耶穌身上的真理為模型去行時,我們裏面的印記就起作用,這樣裏應外和,就叫我們能活出義和聖來。

          「得贖的日子,」是指身體的得贖被提上升的日子,這是救贖的完成(羅八23),須要等到基督再來時才完成,故『得贖的日子』就是指主再來的日子。

     ﹝話中之光﹞(一)「擔憂」是一種愛而不忍棄之的表現。聖靈對信徒的愛乃是不丟棄的愛。

          (二)聖靈在信徒的心中作工,先是感動、責備、禁止、催促,後是擔憂;信徒若仍置之不理,其結果乃是神的管教(賽六十三10)。


【弗四31】
「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

     ﹝原文字義﹞「除掉」割掉。

﹝文意註解﹞「苦毒,」隱藏在心裏的仇恨和壞性質,形容一個人受到損害和輕忽而懷有乖戾報復的心。

          「惱恨,」怒氣的發作,突然爆發的情緒。

          「忿怒,」直接傷害的、涉及罪的忿怒,是一種已養成的暴躁的情緒。

          「嚷鬧,」怒氣迸發出的野獸的咆哮和叱罵,指公開的爭吵。

          「毀謗,」對兄弟以侮辱嘲笑的態度所出的惡言,指搬弄是非。

          「惡毒,」是苦毒、惱恨之母,卑劣的氣質,惡意。

          這一切都是出於撒但的,信徒不可容讓它們存在心中,都要除掉。

     ﹝話中之光﹞(一)按照原文,本節的命令是用被動語法;我們憑自己不能除去這一切,但是祂能,我們的責任乃是與祂合作,讓祂的十字架來作工在我們身上。

          (二)不要以為我們已經得救了,就本節所述的一切惡意和壞情緒都與我們無關;只要是人,稍受激動,這些情形就要顯於形色,因此必須注意對付,讓主來替我們除掉。


【弗四32】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

     ﹝原文字義﹞「恩慈」仁愛,有用,有益,慷慨;「饒恕」慷慨施與,原諒。

﹝文意註解﹞「恩慈...憐憫...饒恕...」這些都是出於聖靈的,與前節那些出於撒但的相對。

          「憐憫的心,」是對弱者和不幸者表同情。

          「正如神...一樣,」新人的生活就是像神的生活,我們該有道成肉身的生活,因我們一得救,是從天上生,然後聖靈把我們帶到地上來,再把耶穌身上的真理活出來,也就是道再一次成為肉身,耶穌再一次顯現而活出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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