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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1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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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0-21 07:42: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提前一12】「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

    〔文意註解〕「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那給我力量的』原文為過去式,指在他蒙恩得救之後,已過所有的境遇中加力給他的那一位,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耶穌』。

          「因祂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祂」:『忠心』意指忠實可靠、值得信任;忠心乃是服事主最基本的條件(林前四2;太廿五21,23)。忠心的意思是,不自作主張,對主的話也不打折扣,主怎樣說,我們就怎樣作。

    〔話中之光〕(一)別的宗教對其信徒只有要求,沒有供應;但基督教是先有供應,後才有要求。這是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點。

          (二)主不僅在外面派給我們工作使我們服事祂,更在裏面加力給我們,使我們能盡職;祂託付工作,祂也成全工作。

          (三)主耶穌對待我們,不是替我們除去『刺』──艱難的遭遇,而是給我們加力──『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十二8~10)。

          (四)神對祂僕人的要求,不是他們的才幹或能力,乃是他們的忠心;才幹和能力是祂加給的,忠心是我們須要付上的。

          (五)真實的事奉應當是出於基督的分『派』,而不是出於自己。

【提前一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

    〔原文直譯〕「先前我是一個褻瀆、逼迫、侮慢的人,然而…」

    〔文意註解〕「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原文並無『神』、『人』、『人』等三個字,是中文翻譯時加上去的;『褻瀆』指言語得罪主;『逼迫』指行動反對主;『侮慢』指態度傲慢、羞辱主。本句話是指保羅還未信主時,因誤解律法的本意,而採取敵對基督徒的立場,在言語、行動、態度上多方為難基督徒(徒廿二4),這在主耶穌看來,就是褻瀆、逼迫、侮慢祂(徒廿二8)。

                按照希臘原文,『褻瀆』一詞通常用於對神,而『逼迫、侮慢』則用於對人。保羅在這裏將他從前毀謗主耶穌的事稱作『褻瀆』,表明他相信基督耶穌的神格。

          「然而我還蒙了憐憫」:『然而』意指超越了正常的因果關係,並未因從前的惡劣情形而得到該得的報應;『憐憫』意指在對方不配得的情形下仍施以恩慈好待。本句是指保羅承認自己從前罪有應得,本該受神懲罰,但出乎意料,竟還能服事祂(參12節),原因無他,乃是蒙了憐憫。

          「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不信』原文含有不順從、不服的意思;『不明白』指無知。『不信』和『不明白』互相關連:一方面是因為不明白,所以才不信;另一方面是因為不信,所以才有這些無知的行為。

                本句是解釋保羅為甚麼從前會那樣作,但並不是說神不會過問人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所作所為;問題是信徒從前的罪行都已經由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擔當了,而不信的人卻仍要擔負他們自己的罪。

    〔話中之光〕(一)在神的眼中看來,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並無所謂好人、壞人之分,我們從前都是得罪神的人。

          (二)我們沒有一個人配得神的救恩,我們都是蒙了祂憐憫的人,因為神有豐富的恩慈,祂願意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羅二4;提前二4;彼後三9)。

          (三)人越肯承認自己的罪污,就越能經歷主的恩典(參14節)。

          (四)一方面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也就是聽見而明白基督的話來的;但另一方面,人若存心傲慢悖逆(不信的原文含義),即便聽見了道,仍舊不能明白(羅十17~21)。

【提前一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

    〔文意註解〕「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格外豐盛』原文是複合詞,由『過於、在上』(over)和『更多』(more)兩個字組成,形容主恩的極度豐足(superabundant,overwhelm,exceeding abundant);『豐盛』含有『滿溢』的意思,指主的恩典並非像快要乾涸的河水,乃像洪流般的漫溢。本句是解釋他如今所以有完全不同的表現,乃是主逾格的恩典使然。

          「使我在基督耶穌裏有信心和愛心」:『在基督耶穌裏』是形容信心和愛心的栽培並活動的範疇領域;『信心』和『不信不明白』(參13節)相對;『愛心』和『褻瀆、逼迫、侮慢』(參13節)相對。

    〔話中之光〕(一)神的憐憫(參13節)帶來主的恩典,而主的恩典使我們有信心和愛心。憐憫和恩典是主的賞賜,信心和愛心是我們信徒的回應;藉此主與信徒之間有屬靈的交通來往。

          (二)基督徒的信心和愛心,並不是出於自己比別人好或比別人長進,乃完全是由於主特別的恩待(參來十二2;弗三17);我們一切所是和所有,無非都是從主領受。

          (三)我們信徒衡量所蒙主恩的程度,不是根據外面所得物質的祝福,也不是根據境遇的平安順暢,乃是根據信心和愛心的多寡。

          (四)在基督耶穌裏才有信心和愛心;我們甚麼時候一離開了主,甚麼時候信心和愛心就蕩然無存。

          (五)信心叫我們接受主(約一12),愛心叫我們享受主(約十四21,23)。更多的信心,將所接受的基督實化在我們裏面(弗三17);更多的愛心,將所享受的基督彰顯在我們外面(約十三35)。

【提前一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

    〔文意註解〕「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基督耶穌』這詞重在指那位是『神』的基督,成了是『人』的耶穌;『基督耶穌降世』意指道成了肉身(約一14);『為要』指明祂降世的目的;『拯救罪人』就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一21)。

          「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這話』包括兩方面:(1)神子降卑自己,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8);(2)降世的目的乃為拯救罪人(太九13;路十九10)。『可信的』指這事的真實性值得相信,特別重在指耶穌的神性;『十分可佩服的』指這事的動機和智慧實在令人感佩,特別重在指十字架的救贖。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罪魁』有兩方面的意思:(1)最壞的罪人;(2)在罪人中居首位的。保羅在此並非像一般人『口是心非』地故表謙虛,他確實對自己以往的罪行深有悔悟,承認自己不配蒙此厚恩。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神成為人,祂具有完全的神性。這是基督教信仰的重心,無可改變的真理。任何對祂神性的貶低或否認,都是出於不信的惡心。

          (二)基督徒對於其他無關緊要的真理,可以包容別人有不同的看法;惟獨對於主耶穌的神性,堅決不可讓步。

          (三)神為拯救罪人,甚至肯犧牲祂的獨生愛子(約三16),並且設計了如此高超的救贖計劃,實在叫人信服且拜服。

          (四)任何人如果不是深切痛感自己已往的敗壞,恐怕他對於救恩便沒有太大的感受,對於救主感激的心也會因此淡薄,對於奔走基督徒的道路也就缺乏積極的動力了。

【提前一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原文字義〕「榜樣」規範,印出模型,設下先例;「永生」永遠的生命,不朽壞的生命。

    〔文意註解〕「然而,我蒙了憐憫」:這是重述13節的話,那裏是針對他從前所『作』的,而這裏卻是針對他從前所『是』的。

          「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13節說他蒙憐憫是因那些惡事是在不信不明白的時候『作』的,這裏說他蒙憐憫是因基督要在這『罪魁』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忍耐』是指忍受人的悖逆頂撞,而不輕易發怒,施行審判(參羅二4~5);『一切的忍耐』是指歷經『多次多方』的頂撞而仍能忍受。

          「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後來』指在保羅信主之後,一直到主再來之前;『信祂得永生的人』指一切信徒;『作榜樣』指設下罪魁仍可蒙恩得救的先例。

    〔話中之光〕(一)神怎樣能改變保羅這樣的罪魁,也照樣能改變一切的罪人,只要我們接受祂的憐憫。

          (二)主怎樣在保羅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而拯救了他,也會照樣在後來的人身上顯明祂一切的忍耐而拯救我們,只要我們肯像保羅那樣悔改相信。

          (三)罪人中的罪魁仍能得救的榜樣,說出神的憐憫使祂能眷顧罪人,主的一切忍耐使我們仍有機會因信蒙恩。

          (四)得著『永生』──神那非受造的生命,乃是神賜給一切信主耶穌的人最大的恩賜和最高的福分。

【提前一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文意註解〕「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尊貴』指與對方的身分和地位相等值的敬重;『榮耀』指與對方的生命和氣質相配的榮美。

          「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不能朽壞』指神永存不朽、永不改變的特性;『不能看見』指神超越一切、非任何受造物所能盡知的特性;『永世的君王』指神世世代代、永永遠遠作王掌權;『獨一的神』指除祂以外沒有別的真神。

          「直到永永遠遠。阿們」:『阿們』指誠心所願。

    〔話中之光〕(一)惟有神和主耶穌基督配得尊貴和榮耀(啟四11;五12~13);在教會中任何高抬自己或高抬別人的言語和行為,都或多或少篡奪了神當得敬拜。

          (二)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萬事萬物都在改變,惟有祂永不改變(來一12;雅一17)。

          (三)沒有人能憑肉眼看見神(約一18),但我們基督徒卻能憑信心享受和經歷神(林後五7;彼前一8)。

          (四)基督徒身處混亂的世局中,應當看見神仍坐著為王(詩廿九10);任何人可以在表面上稱王一時,但我們的神是永世的君王,永遠配得我們的順服和尊崇。

          (五)祂是獨一的神。千萬不要在祂以外別有敬拜的人事物──馬利亞、屬靈偉人和其著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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