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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靈命日糧讀經註釋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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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10-14 07:14: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西三3】「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

     ﹝原文字義﹞「生命」靈命(zoe);「藏」埋,暗置,不顯露。

     ﹝文意註解﹞「因為」:一詞說明信徒應當思念『上面的事』的理由。

          「你們已經死了」:意即信徒不再是從前的人了,因為從前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死在十字架上了。

          「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信徒與基督同死並不就了了,接著是要與基督一同復活(弗二6),藉重生得著屬神的生命;這一個重生所得的生命,在世人面前,乃是一件不能看到、摸到或領會到的事,故以『藏』字來形容。

          「藏在神裏面」:意即這生命是一個隱藏在神領域裏的事,是一個完全屬神的奧秘。

     ﹝話中之光﹞(一)世人看不出基督徒的生命與一般世人有甚麼分別,因為基督徒屬靈的生命是隱藏的。

          (二)生活是生命的流露;生命雖是隱藏的,但依然能藉著生活表現出生命的性質來。

          (三)信徒應當把神的生命活出來,為主作榮耀的見證;今天世人因為看不見基督徒裏面神生命的奧妙,難怪他們常會譏嘲、輕視我們。

          (四)信徒既已與基督一同進入了人生更高的境界,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也當提高到更高的水準。

          (五)我們的生命既然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就我們應當與基督一同活在神的裏面,以神為我們生活的領域。

          (六)神是在天上,故凡是藏在神裏面的人,應當是活在天上的人,而不可再『思念地上的事』(2節)。

          (七)我們的生命乃是隱藏在神裏面的生命,所以我們的生活也該是一個隱藏的生活;凡憑這生命而活的基督徒,他們所作的許多事乃只被神知,而不為人所知。

          (八)真基督徒不宣揚自己,不推薦自己;他們乃是宣揚福音,推薦基督。

【西三4】「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

     ﹝原文字義﹞「生命」靈命(zoe);「顯現」露出來。

     ﹝文意註解﹞「基督是我們的生命」:指基督自己活在信徒的裏面,成了信徒靈命的本質、根源、供應和維持。

          「顯現」:指主的再來(提前六14;提後四8;多二13;彼前五4)。

          「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指基督是信徒的生命這一件事,現在在世人眼中是隱藏的,但當主再來的時候,信徒要跟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羅八19;帖前四16~17;帖後一7~10;彼前一13),屆時,這生命要在信徒身上完全顯明出來,那時,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一般世人也才看得出這生命的真相。

     ﹝話中之光﹞(一)凡有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約壹五12)。

          (二)基督不但尊榮在天,是信徒思念的目標(1~2節);祂也實際地住在信徒的裏面,是我們享用的豐富。

          (三)「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說出:祂是我們一切供應的源頭,一切生活的動力。

          (四)時時刻刻思念主,是等候主再來的最好方法。

          (五)今天雖是我們隱藏並受苦的時候,但有一天卻要與基督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我們的盼望不是在今天,乃是在將來。

          (六)基督在我們裏面的生命,是一個會「顯現」出來的生命;所以我們雖然不顯揚自己,我們裏面的生命卻會自然而然地顯揚基督(林後二14)。

【西三5】「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原文字義﹞「治死」處死,使成死屍;「淫亂」娼妓行為;「污穢」不潔;「邪情」肉體的慾念;「惡慾」叫人受苦害的慾念;「貪婪」想要更多,不滿足。

     ﹝文意註解﹞「要治死」:原文是命令式,表示這是信徒該遵行的責任,也表示這需要信徒運用意志來執行。

          「地上的肢體」:一指身體的生理與飲食需求,對此,信徒必須『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九27),叫身體的需求受到約束;『地上的肢體』又指被私慾敗壞了的舊人(弗四22),對此,信徒必須『向罪當看自己是死的』,不容罪在身子上作王,也不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六11~13;加五24)。

          「就如」:表明本節所列舉於下的種種敗德,就是出自『地上的肢體』:

              (1)「淫亂」:泛指婚姻外一切不正當的性關係。

              (2)「污穢」:指凡會污染人的耳朵、心思、情感、信仰等的事,包括一切邪惡和不潔的欲望。

              (3)「邪情」:導人於亂的情慾,特別是指變態的同性戀(羅一26~28)傾向。

              (4)「惡慾」:指無法控制、勢不可遏抑的邪惡慾念。

              (5)「貪婪」:永不滿足的佔有慾,包括對財物上的貪得無厭,和性慾等一切慾望的無止境的追求。

          「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貪婪會引人遠離神,而追求神之外的人事物,不知不覺淪為它們的奴隸,所以說貪婪與拜偶像一樣。

          異端教訓叫人要克制肉體的情慾,結果卻是毫無功效(西二23),然則保羅為甚麼也叫信徒要『治死地上的肢體』呢?其分別點乃在於:異端教訓是叫人從外面的生活行為,藉遵守規條來克制人裏面的情慾;而保羅的教訓是叫信徒藉神在人靈裏的生命,先影響到人的心思(魂),再進而影響人的肢體。異端教訓是由外向內,保羅的教訓是由裏朝外。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能憑自己的掙扎努力,把地上肢體置於死地,必須靠著聖靈才能治死身體的惡行(羅八13)。

          (二)賜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使我們不必去隨從肉體行事(羅八2,5)。

          (三)十字架治死我們的天然和肉體的經歷,是注視基督,並活在基督生命裏的自然後果,也是我們摸著基督的明證。

          (四)沒有摸著基督而要有十字架的經歷,必屬於人工的假冒;沒有十字架的經歷而說摸著基督,也必是頭腦的知識和道理的字句。

          (五)內心貪婪的欲望是罪惡的根源(提前六10);貪婪的人遲早會被引誘離開主的,因為財物會奪去他的心、時間、甚至性命。

【西三6】「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原文字義﹞「忿怒」烈怒,刑罰;「臨到」降臨,來到;「悖逆」頑固,不信,不服。

     ﹝文意註解﹞「神的忿怒」:公義的神必須維護祂的公義,因此不能不對觸犯祂公義的人,施以公義的報應。

          「必臨到」:表示將來必要發生。

          「悖逆之子」:表示他們的本性根本就是不順服神的,所以經常過的是悖逆神旨意的生活。

     ﹝話中之光﹞(一)信徒今天若不順服神,將來也難免受神懲治。

          (二)凡足以阻止我們順服神的一切東西,都得趁著今天好好對付。

【西三7】「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

     ﹝原文直譯﹞「...你們也曾經在其中行事為人。」

     ﹝文意註解﹞「在這些事中活著」:是指未得救之前的生活環境。

          「也曾這樣行過」:是指信徒在未得救以前得罪神的行為。

     ﹝話中之光﹞(一)隨波逐流是自然的現象,人的生活環境常會影響他們的行為;問題是:人在一種壞的環境中生活慣了,就會不覺得其錯。

          (二)人雖不必為他們的生活環境負責,卻要為他們自己的行為負責。

          (三)教會在世界中,乃是濁流中的一股清流,她若不能對信徒提供良好的環境與榜樣,就會造成許多失敗的信徒。

          (四)教會絕對不可與世界妥協(比方:有些教會鑑於社會潮流,而不敢根據聖經真理定罪同性戀行為,甚至容納同性戀者,這是錯誤的。)

【西三8】「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譯:陰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原文字義﹞「棄絕」脫去,剝除;「惱恨」烈怒;「忿怒」大怒;「惡毒」陰獨,毒恨;「毀謗」說壞話;「污穢的言語」可恥的話。

     ﹝文意註解﹞「但現在」:與第七節的『當...的時候』相對,指如今已經信了主耶穌,成了屬天的人。

          「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甚麼樣的人,就過甚麼樣的生活;信徒既然是屬天的人,就不能再過屬地的生活。『這一切的事』指第五節『地上的肢體』的一切表現。

          「以及」:就是加上下列的種種:

              (1)「惱恨」:怒氣的發作,突然爆發的情緒。

              (2)「忿怒」:是一種已經養成而深藏在內心的傷害性情緒。

              (3)「惡毒」:發乎不良的用心,蓄意預謀害人的卑劣氣質。

              (4)「毀謗」:對別人以侮辱、嘲笑的態度所出的惡言。

              (5)「污穢的言語」:沒有品格、可羞恥的話,會叫聽見的人心靈受到污染。

     ﹝話中之光﹞(一)有甚麼樣的生命,才能有甚麼樣的行為;信徒若要棄絕敗壞的行為,就當憑神的生命而活,不憑舊人的本性而活。

          (二)懷恨和怒氣,最容易破壞人與人的關係。

          (三)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太十二34);內心對人懷恨、嫉妒、忿怒...的結果,就在口裏說出毀謗和污穢的言語來。

【西三9】「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原文字義﹞「脫去」剝除俘虜裝束;「行為」用處,實行,事業。

     ﹝文意註解﹞「不要彼此說謊」:人際關係和諧的首要因素是互信;謊言會引致懷疑和不信任,這是教會不能合一的障礙。

          「因」:字表明第五、八、九等節所列舉的敗德,正是信徒所已經脫去的「舊人和舊人的行為」。舊人就是信徒未得救之前的敗壞本性,它具有三大問題:心性邪惡、身體淫亂、言語敗壞。

          「已經脫去舊人」:這是一個客觀的事實,是在信徒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時所已經成就的;然而這並不就是說,舊人的生命不再存在於信徒的裏面了。信徒的裏面如今有新人屬神的生命和舊人敗壞的生命,經常演出相爭、交戰的故事(羅七18~25;加五16~24)。所以,這項已經成功的客觀事實,仍須藉著信徒的合作,使之成為個人的主觀經歷。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僅是不要說那些明顯的謊言,連那些半真半假的話,甚至能給別人一種錯誤印象的話,也不應當說。

          (二)說謊是舊人的行為;誠實應該是基督徒生活的一個記號。

【西三10】「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原文直譯﹞「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是)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被更新而進入真知識裏。」

     ﹝原文字義﹞「穿上」披上,把自己放進;「新人」這新鮮的;「知識」真實知道;「漸漸更新」正被換新中;「形像」形狀,模樣。

     ﹝文意註解﹞「穿上了新人」:『穿上了』原文是過去完成式,指與『脫去舊人』(9節)同為已經完成的事實。『新人』的『新』,有新鮮、年輕之意,是時間上的新。『穿上了新人』是指信徒與基督一同復活之時,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以致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4~5)。

          「在知識上更新」:『在知識上』不單是頭腦的知識,更是心靈裏對神的認識。『更新』指本質上的新。

              『在知識上更新』指新人生命的新陳代謝與長進,乃是隨著對神真知識的增加而同時進行的。

     ﹝話中之光﹞(一)「穿上了新人」是指在我們的靈裏已經完成的事實,但仍未及於我們的魂和身體,因此我們必須被更新。

          (二)新人的更新,主要是在心思裏的故事;所以信徒的心意需要被更新而變化(羅十二2)。

          (三)信徒對神的認識越多,裏面的新人生命就越長進,外面的新人生活也越過越像主。

【西三11】「在此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

     ﹝原文直譯﹞「在此並沒有...惟獨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原文字義﹞「不分」沒有;「希利尼人」希臘人。

     ﹝文意註解﹞「在此」:指『在這新人裏』,或謂『在這新人的生活行動裏』。

          「並不分希利尼人、猶太人」:指沒有種族上的差異。

          「不分...受割禮的、未受割禮的」:指沒有宗教上的差異。

          「不分...化外人、西古提人」:指沒有文化上的差異。『化外人』指當時不諳希臘文化、不會講希臘語的人。『西古提人』有兩種說法:一指當時居住高加索山區的野蠻兇暴民族,意即最野蠻的人;一指希臘古典文學裏的Zecothia人,是文化水準很高、受人尊敬的人。

          「不分...為奴的、自主的」:指沒有社會地位(階級)上的差異。『為奴的』指己身已經賣給別人,不能隨己意往來、行事的人。

          「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又住在各人之內」:含意極其豐富:(1)信徒裏外所有的不同,都已被基督取代;(2)基督是信徒外面的彰顯,又是信徒裏面的豐富;(3)基督是信徒裏外所需的一切,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一切;(4)基督在信徒的環境和心裏運行,使信徒能藉外面的事物和裏面的帶領來經歷祂;(5)一切都是為著基督,也都歸於基督。

     ﹝話中之光﹞(一)基督之外的一切人事物,都無關緊要;最要緊的是,基督在我們身上是否得著了所有的地位?

          (二)信徒從前那些身份、背景、教育程度、生活習慣的不同,不容許帶進教會生活裏面,因為這些都與新人的性質不符。

          (三)教會若是在基督之外,讓任何人事物、道理、教訓、作法、制度,佔據相當的地位,就表示教會已經變了質,失去了教會的實際。

          (四)在新人裏面,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我們天然的人毫無地位!

【西三12】「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原文是穿;下同)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

     ﹝原文字義﹞「選民」所揀選的;「聖潔」分別出來歸給神的;「蒙愛」所愛的;「存」穿上,披上;「憐憫」慈悲心腸;「恩慈」良善的;「謙虛」自甘居下,自卑;「溫柔」和氣;「忍耐」長久忍受。

     ﹝文意註解﹞「所以」:一詞表明信徒的行事為人,應當根據新人的性質,而不是舊人的性質。

          「既是神的選民」:表示神的揀選乃是信徒應當有新人生活的理由。

          「聖潔蒙愛的人」:這是說明蒙神揀選的人,乃是蒙神所愛(羅十一28),而被神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的人。

          「存」:字原文是『穿上』,意即要把下列的品格,在生活行為上表達出來:

              (1)「憐憫」:對方的光景雖然不配,卻不受其影響,而仍自然流露出來的同情心懷。

              (2)「恩慈」:向著別人的良善心懷。

              (3)「謙虛」:向著自己有正當估價的心懷,即『看別人比自己強』(腓二3)。

              (4)「溫柔」:對別人沒有傷害的心懷。

              (5)「忍耐」:能忍受別人對自己的傷害的心懷。

     ﹝話中之光﹞(一)「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其實正是神本性一切豐盛的流露,也就是基督自己的彰顯。

          (二)信徒得救後的人際關係,首在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

【西三13】「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

     ﹝原文字義﹞「嫌隙」埋怨,爭執;「包容」寬容,容忍;「饒恕」赦免,施以恩慈。

     ﹝文意註解﹞「這人與那人有嫌隙」:表示教會團體生活裏面,難免因過失或誤會,而令人有不滿或抱怨的情形。

          「總要彼此包容」:意即不要因對方的過失而心裏過不去。

          「彼此饒恕」:指不讓嫌隙存留在心裏,把它忘記。

          「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是說我們饒恕人,應當像主耶穌那樣的饒恕人(太十八21~35;弗四32)。

     ﹝話中之光﹞(一)教會所需要寬容、饒恕的,乃是彼此間的「嫌隙」,並不是罪惡和異端教訓;教會決不可寬容對待罪惡和異端教訓。

          (二)我們說饒恕人,但往往不能忘記別人的虧欠,而主饒恕我們,卻是完全忘記,不留痕跡,不再追究既往,不翻舊賬。

【西三14】「在這一切之外,要存著愛心,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

     ﹝原文字義﹞「存著」(原文無此字);「愛心」聖潔的愛(agape);「聯絡」腰帶,捆住,關節;「全德」完全,全部。

     ﹝背景註解﹞古時人穿的衣服都是寬大或鬆弛的,身上的衣服都穿好了以後,要束上一條腰帶,才算裝束齊備,也才能夠自由的行動或工作;如果沒有把腰帶束起來,則他身上所穿的衣服,可能反而造成他行動上的不便與妨礙。

    ﹝文意註解﹞「在這一切之外」:或譯『在這一切之上』。

          「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指愛心有如使全套衣服束得妥貼的腰帶,能貫串並推動其他的美德,並賦予意義,使人際關係趨於和諧美好。

     ﹝話中之光﹞(一)信徒的各種美德,是以愛心為根基和聯繫的。

          (二)愛心將基督徒聯繫在一起,使他們漸漸走上完全的地步。

          (三)愛心使我們不但不嫉妒別人所表現的美德,甚至能將別人所表現的美德聯繫起來,成為教會有力的見證。

【西三15】「又要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且要存感謝的心。」

     ﹝原文字義﹞「作主」仲裁,判斷;「一體」一個身體;「存」知道,認識;「感謝的心」感恩,祝謝,覺得可喜的。

     ﹝文意註解﹞「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意即在一切行事上讓基督的平安作主宰,作裁判,並以保持這種平安作為人際間行事的準則。『基督的平安』指在基督裏面而有的一種平和、安祥的心境。

          「你們也為此蒙召,歸為一體」:指基督徒蒙召進入基督身體的裏面,是為著顯出基督是全體的主;身體(教會)生活上的一切難處,都是由於肢體不聽頭的指揮與支配,以致肢體彼此間顯出不協調來。

          「要存感謝的心」:就是感恩;人感恩是承認神的恩典,承認一切好處都是從神來的。

     ﹝話中之光﹞(一)人若能活在基督裏,自然就有平安存在心裏了。

          (二)真正的安息乃是:讓基督的平安在心裏掌權管理。

          (三)在個人或教會生活中判定事物,不是憑是非,而是憑平安與否。

          (四)信徒待人處事,要有平安的感覺,才可一往直前;一旦稍覺不平安,便須不顧一切的停止。

          (五)「叫基督的平安在我們心裏作主」:這『叫』字表示我們有責任『讓』基督的平安在我們裏面運行作工;我們若不『讓』,就沒有平安。

          (六)信徒蒙召是為著「歸為一體」,若是肢體各自為政,互不協調,身體必受苦難,故在教會中不可我行我素,應當凡事聽從基督的指引。

          (七)教會身體的生活首在合一,而保持合一之路在於肢體都聽元首基督的仲裁──凡事不求得遂自己的心意,只求心存平安與感謝。

          (八)道理叫人分,基督叫人合──教會的合一,不在道理、名目的辯正,乃在基督在各人心中作主。

          (九)在教會生活中,我們的心向著人應當『和睦』(「平安」的原文另意),向著神應當滿了「感謝」。

【西三16】「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或譯:當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裏,以各樣的智慧),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心被恩感,歌頌神。」

     ﹝原文字義﹞「各樣」一切;「道理」話,道,發表;「存」居住,佔住,作管家;「詩章」詩篇(psalms);「頌詞」詩歌(hymns);「靈歌」由靈產生的,屬靈的生產(原文無『歌』字);「教導」教訓;「勸戒」警誡,提醒;「歌頌」唱。

     ﹝文意註解﹞「基督的道理」:指基督的話和教訓,就是現今的聖經。

          「詩章」:指舊約聖經中的《詩篇》,當時用樂器伴奏演唱。

          「頌詞」:指信徒讚美稱頌神的詩歌。

          「靈歌」:指指信徒在聖靈的感動中,發出即興而有節奏音韻的歌。

          「心被恩感」:指帶著感恩的心情,從心底由衷地。

     ﹝話中之光﹞(一)基督的豐富是在祂的話裏,因此信徒心裏越多有主的話,也就越多擁有主的豐富。

          (二)基督的話乃是生命(約六63),只要人的心田能讓它自由居住發展,自然能夠結出豐富的果子來(太十三8,23)。

          (三)信徒的思想必須受「基督的道理」(神的話)所支配,才能有正常的行事為人;因此我們應當把神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

          (四)信徒的智慧,用來存記主的話,比用在任何其他事上更有價值。

          (五)基督徒應當彼此教導、互相勸戒,但要有「智慧」;教導和勸戒雖然出於善意,但如果不夠智慧,可能會收到相反的效果。

          (六)信徒之間不單要藉著話,也要藉著詩歌,彼此教導,互相勸戒。

          (七)口裏的歌頌要與心裏的感恩相配;讚美若不出自衷心,在神面前就毫無價值。

          (八)信徒歌頌的對象是神,只有神自己配得我們的歌頌;信徒若去歌頌任何偉人、任何豐功偉蹟,就是不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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