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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第十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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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19 11:20: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兩個見證人和吹第七號】
    一、兩個見證人(1~14節):
          1.命約翰量神的殿,但不量外院(1~2節)
          2.兩個見證人要說預言一千二乃六十天(3~6節)
          3.後被那從無底坑上來的獸所殺,陳屍三天半(7~10節)
          4.那兩個見證人復活升天,城被大地震毀掉十分之一(11~14節)
    二、吹第七號(15~19節):
          1.吹第七號,基督得國作王了(15~17節)
          2.忿怒審判的時候到了(18節)
          3.天上神的殿開了,現出約櫃(19節)

貳、逐節詳解

【啟十一1】「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
    〔原文直譯〕「有一根好像(量)杖賜給我,(又有話)說,起來,將神的聖所和祭壇,以及在裡面敬拜的人,都量一量。」
    〔原文字義〕「葦子」蘆葦;「量度的」(原文無此字);「殿」內殿,聖所;「祭壇」獻祭的地方;「禮拜」敬拜;「量一量」量渡,測量。
    〔靈意註解〕「有一根葦子賜給我,當作量度的杖,」『一根葦子』這葦子是作量度之用(參廿一15~16),凡被量度的,含有被分別出來受保護的意思(民卅五2,5;結四十二15,20;四十五1~3;四十八8,12,15);『杖』含有刑罰的意思(詩八十九32;箴十13;賽十5;十一4);『葦子…作量度的杖』表徵神有意藉審判並刑罰外表的聖城和聖殿,來聖別並保護那些有屬靈實際的子民。
          「且有話說,起來,將神的殿和祭壇,並在殿中禮拜的人都量一量,」『神的殿』表徵屬靈的殿,神所要保護的並不是物質的聖殿;『祭壇』原文是『壇』,應指聖所裏面的香壇,而不是在外院的燔祭壇,因為外院不在量度的範圍內(參2節),香壇表徵藉著禱告交通而與神有密切的聯結;『殿中禮拜的人』表徵神子民中真實敬畏神的人。
          本章所提的事,乃是但以理所預言的末一個七的後半(參但九27),即最後三年半所要發生的事。那時,敵基督將會毀約,褻瀆神,並迫害神的子民(參十三5~7;但七25;十二7)。但神必要保守一切真實敬畏祂的子民。
    〔話中之光〕(一)「葦子」乃脆弱易折的東西,卻可被神作為丈量的標準;在教會中人所輕看的人事物,可以被神用來顯明誰是屬祂的人。
          (二)神的一切都是有尺寸的,神所保守的界限,就無人可以踐踏(參2節)。

【啟十一2】「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原文直譯〕「但聖所外面的院子,要棄(而不量),因為它已經給了外邦人;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
    〔原文字義〕「院子」外院;「留下」扔出,擲出,去掉;「外邦人」列國;「踐踏」踩。
    〔靈意註解〕「只是殿外的院子要留下不用量,」『殿外的院子』指外院,表徵神屬地的子民;『留下不用量』指不在保護範圍之內。
          「因為這是給了外邦人的,」表徵將會受到外邦人的迫害。
          「他們要踐踏聖城四十二個月,」『聖城』指地上的耶路撒冷(參賽五十二1;太廿七53);『四十二個月』相當於一七之半,即三年半的時間;『踐踏…四十二個月』表徵大災難期長達四十二個月。。
    〔話中之光〕(一)神不要外表看似屬祂,內裏的實際卻另有所鍾的人;許多人是用嘴唇尊敬神,內心卻遠離神,這種人不在受神保守之列。
          (二)神寧可讓聖城被不認識神的外邦人踐踏,為要顯明神真實的見證人;當世界的潮流橫掃教會之際,正是清心愛主的人為主站住之時。

【啟十一3】「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
    〔原文直譯〕「我要賜權柄給我那兩個見證人,穿著麻衣,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
    〔原文字義〕「見證人」作見證的(字根與『殉道者』相同);「毛衣」麻衣;「傳道」作先知講道,說預言。
    〔靈意註解〕「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那』字暗示他們是神老早就預備為這個目的之用;『兩個』二在聖經裏是見證的數字;『兩個見證人』歸納眾解經家的意見,較為合理的推測,大體有三種可能性:(1)摩西和以利亞,他們是總結舊約預言的人物(參瑪四4~6),又曾在變化山上與主耶穌一同顯現(參太十七3);(2)以諾和以利亞,聖經中惟獨他們兩位未嚐過死味(參創五24;王下二11);(3)所羅巴伯和約書亞,他們和兩棵橄欖樹並燈盞有關(參4節;亞三8~四14)。
          「穿著毛衣,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穿著毛衣』按原文是『穿著麻衣』是居喪之服,含哀悼之意(參撒下三31);『傳道』指說預言,即為神說話;『一千二百六十天』相當於四十二個月(參2節),亦即三年半的時間。
    〔話中之光〕(一)踐踏四十二個月(參2節),指「月月」有踐踏;但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指「天天」有見證。
          (二)作神見證人的要件是:(1)「兩個」表示要敢於為主站住,不懼群眾之反對;(2)「見證人」表示要有為主殉道的決心(原文字根);(3)「穿著毛衣」表示要能與主同心(原文「麻衣」意哀悼);(4)「傳道」表示要有神的話語;(5)「一千二百六十天」表示要恆心忍耐。

【啟十一4】「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
    〔原文直譯〕「他們就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那兩棵橄欖樹和兩個燈臺。」
    〔原文字義〕「立在」站在,堅立;「世界」全地,天下。
    〔靈意註解〕「他們就是那兩棵橄欖樹,兩個燈臺,」『那兩棵橄欖樹』橄欖樹以產油著稱,油在聖經中象徵聖靈,而那兩顆橄欖樹,被稱為兩個『油的兒子』(參亞四14『受膏者』的原文),故那兩棵橄欖樹表徵充滿聖靈的人;『兩個燈臺』表徵在世上為神發光(參太五14~16)。
          「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世界之主』相對於撒但是這世界的王(參約十二31),真神才是真正的全地之主;『立在世界之主面前的』意指他們是服事真神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趁著主還沒有回來之前,趕緊預備油在器皿裏(參太廿五4),充滿聖靈,且能幫助別人多得著聖靈。
          (二)我們也當為主在地上發光,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參腓二15~16)。

【啟十一5】「若有人想要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
    〔原文直譯〕「若有人想要傷害他們,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噴出,吞滅他們的仇敵。凡想要傷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
    〔原文字義〕「害」傷害,欺負,冤屈;「燒滅」吞吃;「被殺」殺死。
    〔靈意註解〕「若有人想要害他們,」『有人』指被撒但利用的人。
          「就有火從他們口中出來,燒滅仇敵,」『有火』指聖靈的火,因為他們是充滿聖靈的人(參4節註解)。
          「凡想要害他們的都必這樣被殺,」『都必這樣』意指無一例外。
    〔話中之光〕(一)當主再來的時候,主耶穌也一樣用口中的氣滅絕那不法的人(參帖後二8~9)。
          (二)傳道人的話語必須具有「火」一般的能力,消極方面能夠除滅一切邪情私慾,積極方面能夠使聽的人如火挑旺起來(參提後一6)。

【啟十一6】「這二人有權柄,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
    〔原文直譯〕「這兩個人有權柄將天閉塞,在他們說預言的日子使它不下雨;又有權柄掌管眾水,使水變成血,並且能隨意用各樣災害,隨時擊打地。」
    〔原文字義〕「權柄」權勢,作主;「傳道」先知講道,預言;「閉塞」關閉,塞住;「隨時」每逢,每當;「攻擊」擊打。
    〔文意註解〕「這二人有權柄,」『權柄』指從神來的權柄。
          「在他們傳道的日子叫天閉塞不下雨,」『叫天閉塞不下雨』這是以利亞曾行過的神蹟(參雅五17)。
          「又有權柄叫水變為血,」『叫水變為血』這是摩西曾行過的神蹟(參出七20)。
          「並且能隨時隨意用各樣的災殃攻擊世界,」『隨時隨意』指時間和次數都任隨他們的心意。
    〔話中之光〕(一)一個真實神的僕人,具有屬天的權柄,不但能使天開啟,也能使天閉塞,將人們帶到屬天的管治之下。
          (二)飲用的活「水」變成死亡的「血」;這警告我們,在神之外一切的享受,都含有死亡的毒素(參王下四38~41)。

【啟十一7】「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
    〔原文直譯〕「當他們作完了他們的見證時,那從無底坑裡上來的獸必對他們交戰,勝過他們,殺死他們。」
    〔原文字義〕「作完」成就,完畢;「得勝」勝過,得了勝。。
    〔文意註解〕「他們作完見證的時候,」指一千二百六十天(參3節)屆滿的時候。
          「那從無底坑裏上來的獸,」指無底坑的使者『亞巴頓』又名『亞玻倫』(參九11)。
          「必與他們交戰,並且得勝,把他們殺了,」和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一樣,神為著祂預定的計劃,暫時容許仇敵得勝且殺害他們。
    〔話中之光〕(一)按表面看,是獸得勝了,並且把他們殺了;但按實際看,乃是他們「作完見證」了,神要召他門回天(參12節)。
          (二)對於基督徒而言,死並不可怕(參太十28;來二15),因為它不是我們的結束,反而給我們帶來一個新的開始(參林前十五36)。

【啟十一8】「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
    〔原文直譯〕「他們的屍體倒在那大城的街道上;這城按靈意叫所多瑪和埃及,又是他們的主被釘十字架的地方。」
    〔原文字義〕「屍首」屍體;「靈意」屬靈的;「所多瑪」焚燒;「埃及」雙重難關。
    〔文意註解〕「他們的屍首就倒在大城裏的街上,」『大城』指耶路撒冷城;『街上』指人潮來往的街道上;陳屍街道上,是為著示眾。
          「這城按著靈意叫所多瑪,又叫埃及,」『所多瑪』意指罪惡甚重,聲聞於神(參創十八20);『埃及』意指屬世的享受和引誘(參出十一5)。
          「就是他們的主釘十字架之處,」『主釘十字架之處』即指耶路撒冷城外的各各他(參太廿七33)。
    〔話中之光〕(一)聖城原本是神子民居住往來的地方,如今竟成了所多瑪、埃及和釘死主的地方;教會原本是神兒女敬拜交通的所在,也有可能成了容讓罪惡、貪愛世俗並反對主的場所。
          (二)當教會的情況,開始容許同性戀等罪惡(所多瑪),引進許多世界的作法和風俗(埃及),並且離棄十字架的道理,就是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參來六6)之時,這個教會就變成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參啟三1)。

【啟十一9】「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裏。」
    〔原文直譯〕「人們從各民族、各支派、各語言、各邦國來觀看他們的屍體三天半,又不許(人)把他們的屍體放在墳墓裡。」
    〔原文字義〕「民」人民,百姓;「族」部族,支派;「方」方言,語言;「國」國家,邦國;「觀看」看見,察看。
    〔文意註解〕「從各民、各族、各方、各國中,」意指全世界。
          「有人觀看他們的屍首三天半,」『有人觀看』現代的電視,證明全世界各種不同的分野,都有人會看到,也有解經家認為,此時從全世界各不同來源和階層,都派有代表到聖城來慶祝並觀禮;『三天半』介於三天和四天之間,主耶穌在三日內復活,不見朽壞(參約二19;徒二30~31),拉撒路經過四天就臭了(參約十一17,19)。
          「又不許把屍首放在墳墓裏,」意指人們對兩位見證人恨之入骨。
    〔話中之光〕(一)主的話說,人為人子恨惡你們,拒絕你們,辱罵你們,棄掉你們的名,以為是惡,你們就有福了。又說,人都說你們好的時候,你們就有禍了(參路六22,26)。
          (二)暴露屍體和鞭屍,乃是不人道的殘酷行為;今天在教會中,也有一些傳道人熱衷於鞭屍,講道或出書攻擊已死之人(指人身攻擊,而不是辯護真理),其行為與不信主的外邦人沒有兩樣。

【啟十一10】「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
    〔原文直譯〕「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彼此送禮,因為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了痛苦。」
    〔原文字義〕「餽送」打發,差遣,送去;「受痛苦」疼痛,傷痛。
    〔文意註解〕「住在地上的人就為他們歡喜快樂,互相餽送禮物,」『住在地上的人』這詞與寄居的和客旅剛好相反,指不信的世人和愛世界的信徒;『歡喜快樂』表示他們從心底同意兩位見證人被殺;『互相餽送禮物』表示這是一件值得記念的大事。
          「因這兩位先知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受痛苦』表示他們對所受的痛苦深感刻骨銘心。
    〔話中之光〕(一)一般人的喜樂和痛苦,都是一種自私的反應,與己有利的就喜樂,傷害自己的就痛苦;但基督徒的喜樂和痛苦,出發點剛好相反,為主受苦倒覺喜樂(參徒五41;彼前二19)。
          (二)我們在此世上,不過是客旅,是寄居的(參彼前二11),所以我們不該像那些住在地上的人,和他們有一樣的想法和觀念。

【啟十一11】「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裏進入他們裏面,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
    〔原文直譯〕「及至三天半以後,有生命的氣息從神那裡進入他們裡面,他們就挺起腿來站著,觀看的人都大為懼怕。」
    〔原文字義〕「生」生命;「氣」靈,風,氣息;「甚是」大大的。
    〔文意註解〕「過了這三天半,有生氣從神那裏進入他們裏面,」『三天半』(請參閱9節註解);『生氣』指生命的靈或生命的氣息。
          「他們就站起來,看見他們的人甚是害怕,」『站起來』意指從死裏復活。
    〔話中之光〕(一)有了從神來的「生氣」,不但塵土可以成為活人(參創二7),連死人也可以復活;信徒今天所追求的,不是道理知識,乃是生命的靈。
          (二)求神按著祂豐盛的榮耀,藉著祂的靈,叫我們「心裏的力量」(原文是「在裏面的人裏」)剛強起來(參弗三16),使我們也能為主「站起來」。

【啟十一12】「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對他們說:『上到這裏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
    〔原文直譯〕「他們聽見從天上有大聲音,說,上到這裡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他們的仇敵也看著他們。」
    〔原文字義〕「駕」在…上,在…中,在…裏。
    〔文意註解〕「兩位先知聽見有大聲音從天上來,」『大聲音』不僅兩位先知(見證人)聽見了,很可能他們的仇敵也聽見了。
          「對他們說,上到這裏來,他們就駕著雲上了天,」『這裏』指天上;『駕著雲』一如主耶穌復活之後被接升天的景象(參徒一9)。
          「他們的仇敵也看見了,」『他們的仇敵』指住在地上為他們之死歡喜快樂的人(參10節)。
    〔話中之光〕(一)兩位見證人從死裏復活,以及升天的景象,在世人眼前印證了主耶穌從死裏復活並且升天;自從十八世紀以來,新神學派一直否認超自然的神蹟,但他們將親眼看見他們所否認的事實。
          (二)兩位見證人復活被提升天,也印證了當主再來的時候,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裏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帖前四16~17)。

【啟十一13】「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
    〔原文直譯〕「就在那時,有大地震,那城倒塌十分之一,在地震中死難的有七千名人;其餘的人都很懼怕,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神。」
    〔原文字義〕「恐懼」害怕,畏懼;「人」人的名字(原文由兩個字組成);「歸」給,給予。
    〔文意註解〕「正在那時候,地大震動,」『那時候』指兩位見證人駕雲升上天的時候;『地大震動』表示神的忿怒(參耶十10;珥三16)。
          「城就倒塌了十分之一,因地震而死的有七千人,」『城』指耶路撒冷城(參8節);『倒塌了十分之一』後來耶城在另一次地震中裂為三段(參十六19);『死的有七千人』按原文指七千人名,暗示可能只計算有名望的死者人數,當時可能各國政要、名紳有很多人來耶路撒冷參加那兩位見證人被殺的慶祝大會。
          「其餘的都恐懼,歸榮耀給天上的神,」意指他們在懼怕之餘,承認天上有神存在,但他們並未為他們的行為悔改。
    〔話中之光〕(一)當末日神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直到把能被震動的受造之物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參來十二26~27)。
          (二)城是人工建造的代表。今日全世界都在建造各種工程,連教會也在從事建造,但所建造的大半出於人工。將來有一天,這些人工的建造都要被震毀,只有那「不能震動的國」才能存留下來(參來十二28)。

【啟十一14】「第二樣災禍過去,第三樣災禍快到了。」
    〔原文直譯〕「第二樣災禍過去了;看哪,第三樣災禍快要到了。」
    〔原文字義〕「過去」離去;「快」急忙,趕緊。
    〔文意註解〕「第二樣災禍過去,」指第六位天使吹號所帶來的災禍(參九12~13),至此終告結束(參九13~十一13)。
          「第三樣災禍快到了,」指第七位天使吹號所帶來的災禍即將臨到;此災乃大災難期最後的災難,故包括從第十五節開始,一直到千年國度實現以前所有的災難,故七碗之災也包括在內(參十五1;十六1~21)。

【啟十一15】「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原文直譯〕「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這世上的國,成了我們的主和祂(所立)的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
    〔原文字義〕「作王」執掌王權。
    〔文意註解〕「第七位天使吹號,天上就有大聲音說,」『第七位天使吹號』號聲將會持續直到所有的災難全部結束;『天上就有大聲音』此聲音乃在號聲停止以後才發出,故從吹號到天上大聲音,會有一段時日。底下的話,一直到第十八節,都是說到第七號所引進的結局,而第七號所帶來的災禍則記錄在啟十六章裏面的七碗災禍。
          「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此事按照《但以理》書中的預言,乃是指那個大像被石頭砸得粉碎,而那石頭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説的(參但二31~35;44~45)。石頭就是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當主再來時,祂要審判列國,結束恩典時代,帶進國度時代,設立基督的國(參但七13~14)。
          「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祂要作王』從國度時代一開始,基督就要作王(參二十4,6);『直到永永遠遠』基督不僅要作王一千年,並且在新天新地裏仍要作王,直到永遠(參賽九7;但二44)。
    〔話中之光〕(一)當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指還活著的人)也要改變(參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17)。第七號所帶來的災禍雖然可怕,但也給愛主的信徒帶來新希望。
          (二)今天這世上的國,是撒但在作王(參約十四30;約壹五19),到處都是不公不義;但當主再來的時候,它要成為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在基督的國裏,滿了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參羅十四17)。

【啟十一16】「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就面伏於地,敬拜神,」
    〔原文直譯〕「那些在神面前,坐在他們座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都面伏(於地),敬拜神,」
    〔原文字義〕「伏」俯伏,倒下。
    〔文意註解〕「在神面前,坐在自己位上的二十四位長老,」『二十四位長老』(請參閱四4註解)。
          「就面伏於地,敬拜神,」『面伏於地』指謙卑敬拜的模樣(參四10;七11)。

【啟十一17】「說:『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
    〔原文直譯〕「說,那今是、昔是,並以後永是的主神,全能者阿,我們感謝你;因為你運用你的大能,而作王掌權了。」
    〔原文字義〕「執掌」拿著,領受。
    〔文意註解〕「說,昔在、今在的主神,全能者啊,」有的古卷,在『今在』的後面有『以後永在』(參一4,8;四8);不過,即使沒有『以後永在』一詞,也有可能在強調地上的情況雖然今昔不同,但祂昨日、今日並沒有改變,祂仍在天上為王;『主神』意指祂是執掌宇宙全權的神(Yahweh);『全能者』含有二意:(1)祂無所不能(Almighty),一切的存在都出於祂;(2)祂無所不有(El Shaddai),一切的供應都在於祂。
          「我們感謝你,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感謝你』是因祂的作為,宇宙得以恢復正常;『執掌大權作王』指祂在國度的『實現』裏作王,但在國度的『實際』裏祂一直是王。

【啟十一18】「外邦發怒,你的忿怒也臨到了;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
    〔原文直譯〕「列國(雖)曾發怒,(但)你的忿怒臨到了;死人受審判,並賞賜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以及敬畏你名的人,(無論)小的(或)大的,以及你毀滅那些敗壞大地之人的時候到了。」
    〔原文字義〕「外邦」列國;「敗壞」毀壞。
    〔文意註解〕「外邦發怒,」指列國為以色列人蒙神揀選而忿忿不平(參詩二1~3)。
          「你的忿怒也臨到了,」『你的忿怒』指七碗所盛裝神的大怒(參十六1)。
          「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對死了的不信之世人的審判,要到千年國之後,在白色大寶座前才會正式施行(參二十11~13),但在千年國以前,誰能有分於頭一次的復活(參二十5),根據此處經文很可能先有一個斷定資格的審判(參約五27~29;林前十五23)。
          「你的僕人眾先知和眾聖徒,凡敬畏你名的人,」『你的僕人眾先知』指為神說話的人;『眾聖徒』指新約時代的信徒和舊約時代忠信的人(參來十一章);『凡敬畏你名的人』指善待神子民的綿羊(參太廿五31~40)。
          「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也到了,」『連大帶小』意指不論其身分尊卑,並不是指每一個人都得賞賜;『得賞賜的時候』指當主再來時,凡屬神的人都要聚集在基督台前(參林後五10)接受審判(參彼前四17),還活著的萬民則聚集在基督榮耀寶座前(參太廿五31~32),那時,要判定誰配得賞賜。
          「你敗壞那些敗壞世界之人的時候也就到了,」『敗壞』指除滅;『那些敗壞世界之人』指主再來時,一切要喝神大怒的酒(參十四9~11),要受神大怒的七碗(參十五1,7~十六21),大巴比倫(十七、十八章),以及成為天空飛鳥大筵席之肉的人(參十九17~21);這些乃是撒但和敵基督並牠們的跟從者,整個世界受到牠們的敗壞。
    〔話中之光〕(一)時候一到,主將以忿怒還忿怒,敗壞還敗壞,惟獨敬畏神、遵行神旨意者要得到賞賜。
          (二)主的賞賜,如何不分大小,一體看待;主的敗壞,也照樣不論貴賤,全數除滅。

【啟十一19】「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在祂殿中現出祂的約櫃。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
    〔原文直譯〕「於是,那在天上神的聖所開了,在祂的聖所中現出祂的約櫃。隨即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和大雹。」
    〔原文字義〕「殿」內殿,聖所。
    〔文意註解〕「當時,神天上的殿開了,」『神天上的殿』不是指第一節所量度的『神的殿』,而是指三層天上有神寶座的殿(參四章)。
          「在祂殿中現出祂的約櫃,」『祂的約櫃』表徵神的同在和見證;『現出祂的約櫃』意指顯明祂是信實守約的神,即將執行祂所立的約。
          「隨後有閃電、聲音、雷轟、地震、大雹,」這些都是神執行審判的前奏(參八5)。

叁、靈訓要義

【兩見證人】
    一、「兩個」(3節):以少敵眾,又彼此配搭合作
    二、「見證人」(3節):有為主殉道的決心
    三、「穿著毛衣」(3節):與主表同情
    四、「傳道」(3節):為神說話
    五、「一千二百六十天」(3節):恆心忍耐,作完主工
    六、「兩棵橄欖樹」(4節):充滿聖靈
    七、「兩個燈臺」(4節):為主發光
    八、「立在世界之主面前」(4節):侍立在主面前
    九、「有火從口中出來」(5節):有聖靈之火的能力
    十、「有權柄叫天閉塞不下雨」(6節):有屬天的權能
    十一、「有權柄叫水變為血」(6節):能暴露屬世享受的虛空
    十二、「被殺,屍首陳列街上三天半」(7~9節):身上帶著耶穌的死
    十三、「曾叫住在地上的人受痛苦」(10節):不為屬地的人所歡迎
    十四、「復活」(11節):身上顯明耶穌的生
    十五、「駕著雲上了天」(12節):與基督一同坐在天上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啟示錄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啟示錄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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