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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第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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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5 14:49: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
    一、一切的靈不可都信(1節)
    二、認或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的(2~3節)
    三、聽從或不聽從使徒的話(4~6節)

【在生命的愛中相交】
    一、神生我們的愛使我們彼此相愛(7~11節)
    二、藉住在愛裏面且與神彼此互住,使神的愛得以被成全(12~16節)
    三、愛既被成全便坦然無懼(17~18節)
    四、愛神的也當愛弟兄(19~21節)

貳、逐節詳解

【約壹四1】「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原文直譯〕「親愛的,每一個靈不可都信,卻要察驗那些靈是不是出於神,因為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現在世界上了。」
    〔原文字義〕「靈」精靈,風,氣(pneuma);「信」相信,信靠,交託;「試驗」察驗,分辨;「假先知」假充宣講聖言者,說謊的先知;「出來」出去,離開。
    〔文意註解〕「親愛的弟兄啊,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一切的靈』指感動人說話的靈,通常,在教會中為神說話的先知,是由真理的靈(參6節),亦即聖靈(參約十四16~17,26;十六13)在先知的裏面作工,使他們明白真理,然後將真理指教眾信徒;『不可都信』這是因為在這世上有許多謬妄的靈(參6節),亦即敵基督者的靈(參3節;二22),假冒聖靈向神的兒女說話,用虛謊的教訓引誘他們(參二21~23,26~27),使他們往錯謬裏直奔(參猶11)。
          「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試驗』指用驗證的方法來分辨真假;『靈是出於神的』指聖靈。
          「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假先知』指受謬妄的靈,亦即敵基督者的靈所驅使,而謬講神道的人;『已經出來了』從教會初期至今,假先知層出不窮,到處迷惑神的兒女們。
    〔話中之光〕(一)今天有許多基督徒被超自然的神蹟所迷惑,以為出於神的才能行神蹟,殊不知邪靈也能行超自然的事。
          (二)我們對於一切自稱為神說話的人,不輕易相信,但也不任意藐視他們;對他們所說的話,總要察驗(參帖前五20~21)。
          (三)魔鬼的詭計是叫不信的人對真道甚麼都不信,而叫信的人對真假道理甚麼都信,結果兩者都上了牠的當。

【約壹四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
    〔原文直譯〕「根據這個(原則),你可以認出神的靈來:每一個靈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
    〔原文字義〕「認」承認,公開明說;「基督」受膏者,相當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認出」知道,明白。
    〔文意註解〕「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認』指公開的承認、宣告;『耶穌基督』耶穌重在指祂的人性,基督重在指祂的神性,祂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所以人惟有藉著祂才能通神(參約十四6);『成了肉身』指主耶穌是道成肉身,顯在世人中間(參約一14,18);『來的』。
          「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認出』指辨認出來;『神的靈』指那公開承認耶穌是基督的先知之靈,就是神的靈,也就是聖靈。
    〔話中之光〕(一)基督教的信仰中心,是承認「神成為人」──耶穌基督,惟有祂才夠資格擔當人的罪,作我們的救主。
          (二)諾斯底主義異端不承認基督的人性,新神學派不承認耶穌的神性,從本節可知,他們的靈絕不是出於神的。
          (三)大神學家奧古斯丁(Augustine)說:「除了不承認道成肉身之外,所有哲學家們的理論幾乎都未與新約的論點背道而馳。」可見,「道成肉身」乃是撒但所攻擊的重點。
          (四)有時異端假教師可能為了迎合信徒的心理,而宣稱他們承認耶穌就是基督,是神來成為人,但他們裏面的邪靈卻否認主,所以我們不宜單憑他們的言語,而應觀察他們的行事為人是否尊主為大。

【約壹四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牠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
    〔原文直譯〕「每一個靈不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不是出於神的,這是敵基督者的靈,你們曾聽說牠要來,現在牠已經在世界上了。」
    〔原文字義〕「不認」(原文現在時式,表示一項習慣的行為);「那敵基督者」敵基督,基督的對頭;「世上」世界,系統。
    〔文意註解〕「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不認耶穌』指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基督;『不是出於神』意指不是聖靈,因為聖靈被神差到世上來,主要任務乃是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參約十五26)。
          「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敵基督』不是假基督,而是和基督作對的;『那敵基督者的靈』真正的敵基督乃是要到主再來時最後的階段才會出現(參帖後二3~10),但現今牠不法的隱意已經發動,牠的靈已經運行在那些異端假教師的裏面。
          「你們從前聽見牠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從前』指教會初期使徒們還在世的時候;『聽見牠要來』指眾教會曾經聽見過使徒們的教導,明言在末世必有敵基督出現(參帖後二3);『現在』指使徒約翰在世時。
    〔話中之光〕(一)多數的異端承認耶穌是一位歷史上的人物,但不承認祂是神來成為人;少數異端則主張耶穌不是真人,而是個幻象,在二千多年前的一個短暫期間,曾經出現在一些猶太人的眼前,既是幻象,也就沒有所謂的受苦、受死和復活。
          (二)邪靈的主要工作,就是欺騙信徒,使我們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參林後十一3)。

【約壹四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原文直譯〕「小孩子們,你們是屬於神的,並且已經勝過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裡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
    〔原文字義〕「小子」小孩,孩子;「屬神的」出於神的;「勝了」征服,勝過;「比…更大」(比較級)更重大,更高,更強。
    〔文意註解〕「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屬神的』指由神而生(參7節),也就是耶穌基督的信徒(參五1);『勝了他們』指勝過那惡者(參二13~14),和牠手下的邪靈。
          「因為那在你們裏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那在你們裏面的』指父、子、靈三一神(參三24;四12~13,15~16);『那在世界上的』指魔鬼和牠的手下;『更大』指身位和能力更大。
    〔話中之光〕(一)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參五19),我們在未信主之前也一樣在牠的權下(徒廿六18),但如今我們在主裏可以靠著祂得勝(參林前十五57;林後二14;西二15;啟十二11)。
          (二)任何屬靈人,絕不可能靠自己的能力和才幹勝過仇敵,而必須靠那住在信徒裏面的靈,方能成事(參亞四6)。

【約壹四5】「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
    〔原文直譯〕「他們是屬於世界的,故此他們講說屬於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
    〔原文字義〕「屬世界的」出於世界的;「論」講論,談說。
    〔文意註解〕「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屬世界的』指受撒但所控制並指揮的人、事、物,亦即屬於魔鬼邪惡系統中的份子;『論世界的事』指異端教訓都是照邪惡系統所編的劇本又講又演。
          「世人也聽從他們,」『世人』指不信的人們,他們在未得救前都是屬於邪惡系統中的;『聽從他們』指喜歡聽而領受,並且跟從。
    〔話中之光〕(一)甚麼樣的人就談論甚麼樣的事,人的言談常不自覺的暴露出他們裏面的屬性。
          (二)世人一面好像是獨立自主的受造物,但另一面卻又不由自主的受周遭人、事、物所左右和影響;撒但就是利用世人的劣根性和弱點,來操縱人們,令他們不聽從神而聽從牠和牠的手下。
          (三)異端假教師所以會受世人的歡迎,因為他們只講世人喜歡聽的話;基督的僕人,應當忠實地按照神的感動和啟示,說出該說的話,切不可討人的喜歡(參加一10)。

【約壹四6】「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原文直譯〕「我們是屬於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於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
    〔原文字義〕「認識」知道,明白,曉得;「認出」(原文與「認識」同字」);「謬妄」錯誤,異端,迷惑。
    〔文意註解〕「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我們』指使徒等神的工人們;『屬神的』指不僅是從神生的(參9節),並且是神所差遣的為祂作見證的(參一1~3);『認識』原文是現在式動詞,表示不斷追求認識神的行動;『認識神的』指單純要神的信徒;『聽從我們』指聽從使徒的教訓,包括一切合乎聖經真理的教訓。
          「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即指屬世界的(參5節);『不聽從我們』指不接受合乎聖經真理的教訓。
          「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從此』指根據上述論點(參1~6節);『真理的靈』指聖靈,祂的主要工作是引導人明白並進入真理(參約十六13);『謬妄的靈』指邪靈,牠的主要工作是迷惑人並使人離開真理(參弗二2)。
    〔話中之光〕(一)甚麼樣的人就聽從甚麼樣的教訓,當一個人喜歡聽甚麼樣的話時,也就不自覺的顯露出他裏面的傾向。比方說,一個驕傲的人,他就喜歡聽奉承的話。
          (二)分辨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的基本原則是:(1)公開地承認或否認耶穌基督的正確位格,包括其言其行;(2)喜歡聽從或不聽從正確的聖經真理教訓,也包括其言其行。
          (三)真理與謬妄相對,惟有接受並力行真理,才能蒙那又真又活的神所悅納,並且越過越多得著屬靈的實際(真理即真實或實際);但若受謬妄的靈所欺矇,則會落到錯謬、虛假和虛空之中。

【約壹四7】「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
    〔原文直譯〕「親愛的,讓我們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出於神的;每一位愛(弟兄)的,都是從神而生的,並且認識神。」
    〔原文字義〕「彼此相愛」互相親愛(agapao);「愛心」(原文與「相愛」agapao同字);「由神而生」從神生出來的;「認識」知道,明白,曉得。
    〔文意註解〕「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我們彼此相愛的愛,不是由我們發起的,而是『從神來的』,神是愛的根源,祂賞賜給我們這個愛,並且在我們裏面感動、催促、推動,叫我們彼此相愛,又在彼此相愛的行動中,源源不斷地供應愛的能力。
          「凡有愛心的,都是由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愛心』按原文是指神聖的愛;『由神而生』這句話指出,我們愛弟兄的愛,是在神的生命裏自然而有的,是神的生命帶著神聖的愛,內住在信徒的裏面;『認識神』意指神的生命裏有認識神的本能,而當我們越多實際使用生命中的愛去愛人時,就越深的認識神的愛和祂自己。
    〔話中之光〕(一)有了神的生命就有神聖的愛,沒有神的生命就沒有神聖的愛;信徒既與神這位愛的源頭有著生命的聯繫,必然在性情上反映出愛來。
          (二)神的愛、神的生命、認識神三者息息相關:(1)越多運用愛,生命就越長進,認識神也越深;(2)生命越長進,就越能無私的愛人,也越認識神;(3)越認識神,就越多流露神的愛,生命也越成熟。

【約壹四8】「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原文直譯〕「不愛(弟兄)的,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原文字義〕「愛心」(動詞agapao);「愛」(名詞agape)。
    〔文意註解〕「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愛心』按原文仍指神聖的愛;『不認識神』意指對神是門外漢,不認識神當然也就不信神。本句是從反面解釋神和神聖的愛之間的關係,不信的世人既沒有神也沒有神的生命,自然也就沒有神的愛住在他們的裏面。
          「因為神就是愛,」愛是神的屬性,是神與人之間聯結的橋樑;人的光景無法滿足神聖潔和公義的要求,是神的愛使祂差遣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參10節)。
    〔話中之光〕(一)我們認識神的秘訣,就是愛神也愛人,在愛的實際活用中經歷那位是愛的神。
          (二)神就是愛,任何違反這愛的性質的,根本就不認識神;反過來說,順著愛的性質,對愛親自體認,也就更認識神。

【約壹四9】「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原文直譯〕「神差遣了祂的獨生子到世界上來,為使我們藉著他而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原文字義〕「差」打發,差遣;「獨生子」惟一的兒子;「藉著」經過,因為;「得生」活著,存活;「顯明」顯露出來,表明出來。
    〔文意註解〕「神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祂獨生子』指耶穌基督,祂是父懷裏的獨生子(參約一17~18);『到世間來』意指主耶穌降世為人(參腓二7~8);『藉著祂得生』指因信祂的名得著永遠的生命(參五13;約三14~16)。
          「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在此』意指因信得生的事上,或指在信徒的身上;『就顯明了』愛心本來是無形的,是看不見的,但藉著愛的事例能表露出來。
    〔話中之光〕(一)凡是不承認基督之神性的,乃是自我放棄了得著神生命的機會,也放棄了享受神愛的好處。
          (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三)「神愛我們」按原文又可譯作「神的愛在我們裏面」,許多時候,不必看外面神愛我們的事例,只要看自己裏面神愛的作為,就能清楚明白神是何等的愛我們。
          (四)神的大愛,消極方面使我們的罪得著赦免,積極方面使我們得著永遠的生命;罪得赦免的目的乃是使我們作一個清潔的器皿,能夠承裝神的生命,並且能夠彼此互相內住(參13,16節)。

【約壹四10】「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
    〔原文字義〕「挽回祭」贖罪,補償,平息怒氣,使和好。
    〔文意註解〕「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本節是說明何為愛(參三16)。注意,本書所有的『愛』字按原文都是指神聖的愛,我們原來都沒有這種愛,我們原來所有的都是人間的愛,都是自私的愛。所以這裏說『不是我們愛神』,因為我們不可能有這種神聖的愛,『乃是神愛我們』,而將神聖的愛賜給了得救的信徒。
          「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我們的罪』按原文『罪』字是複數詞,指我們的罪行,它們是阻止我們與神相交的障礙物(參一6~10),必須除去才可;『挽回祭』指藉主耶穌寶血的洗淨,平息神對我們罪行的忿怒,得以與神和好;『這就是愛了』指神差祂兒子在十字架上擔罪這件事顯明了神愛的性質,是犧牲的愛,是主動賜給的愛,是無私的愛。
    〔話中之光〕(一)真正的愛,不是出於人的愛,因為凡是出於人的愛,都多少含有人間的私情、親誼、英雄意識、各種形式的虛榮、各種表揚自我的偉大感。
          (二)神的愛乃完全為別人著想,當對方不可愛的時候,仍能愛之,甚至犧牲自己,也在所不惜,這就是愛了。
          (三)愛是需付出代價的,愛的代價乃是自己──時間、金錢、喜好、面子、地位等等;愛也是有功效的,愛的功效乃是搭橋──拆除隔閡、誤會、敵意、間距等等。
          (四)新神學派將神的愛和救贖大工分開來看待,他們只強調神的愛,而忽略救贖大工;但這裏卻說救贖大工就是神的愛了。

【約壹四11】「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
    〔原文直譯〕「親愛的,神既然這樣的愛了我們,我們也應當彼此相愛。」
    〔原文字義〕「這樣的」同一的(副詞);「當」理當,否則就虧欠。
    〔文意註解〕「親愛的弟兄阿,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既是』這詞表達了本句和下句的因果關係;『這樣愛』指神差祂的獨生愛子,受死成就救恩(參9~10節)。
          「我們也當彼此相愛,」『我們也當』意指我們應該對神的愛有所回應;『彼此相愛』意指要用神的愛愛弟兄姊妹,如同神愛我們一樣。
    〔話中之光〕(一)神藉著聖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參羅五5),使我們不僅享受祂的愛,也因此認識祂的愛。
          (二)凡對神的愛有所感受的人,就不能不有所回應,而最合宜的回應,就是讓神的愛從我們的身上流通出去,及於別人,這也就是彼此相愛。
          (三)凡是真正被主帶領,看見祂釘十字架的愛的人,絕對不可能再回到自私的生活中,因為他一定會被主那無可言喻的愛所抓住。

【約壹四12】「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
    〔原文直譯〕「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愛也就在我們裡面得到成全了。」
    〔原文字義〕「見過」留意觀看,有印象的看見;「完全」成全,應驗。
    〔文意註解〕「從來沒有人見過神,」神的本質是靈(參約四24),是人所不能看見的(參提前一17;六16)。在舊約時代,人所看見的,並不是神的本體真相,而是以人形(神的使者)出現(參創十八1~2)。
          「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這裏的意思是說,我們若彼此相愛,神的屬性就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參約十三35)而被別人看見,在這種情形下,神也當然樂於居住在我們裏面,而不會向我們隱藏祂自己。
          「愛祂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愛祂的心』原文是『祂的愛』(參二5),不是指我們的愛;『得以完全』按原文是『得到成全』,原來神的愛是完全的,並無短缺,但我們對神的愛的運用和經歷卻有所不足,所以須要藉彼此相愛來逐漸加深我們對神的愛的認識(參弗三17~18),並且增加運用和經歷,終至得到成全的地步。
    〔話中之光〕(一)彼此相愛使我們得以住在神裏面(參13節),而我們若住在祂裏面,祂也就住在我們的裏面(參13節;約十五4)。因此,信徒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
          (二)基督藉道成肉身將父神表明出來(約一18),而信徒是藉著彼此相愛體驗神住在我們裏面的真實(參約十四21),並在人面前彰顯神(參約十三35)。
          (三)神的愛必須被成全,才能將這愛完整無缺的從人身上彰顯出來,而信徒彼此相愛,正是成全神的愛的絕佳途徑。
          (四)神的祝福和賜愛,從來並不單單停留在我們身上,而是要透過我們將祂的祝福和大愛傳出去,使別人也能蒙福並蒙愛,好讓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得著完全。

【約壹四13】「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
    〔原文直譯〕「因為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藉此我們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裡面,祂也住在我們裡面。」
    〔原文字義〕「靈」聖靈,風,氣;「住在」居住,長存,安家。
    〔文意註解〕「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祂的靈』指聖靈;『賜給我們』聖靈是在我們蒙恩得救的時候領受的(參徒二38),而聖靈的內住,使我們藉以得著神的愛的澆灌(參羅五5),也使我們得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裏面(參三24)。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從此』指神賜聖靈給我們這個事實;『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指我們與神保持在生命的交通裏。信徒一切屬靈的實際認識和經歷,都是聖靈在我們裏面指教和引導的結果(參約十六13)。
          「祂也住在我們裏面,」『祂也』前句的知道,連帶也使我們知道,不僅是我們住在祂裏面,而且祂也住在我們裏面。『住在我們裏面』指我們在和神生命的交通中,感受到神在我們裏面是又真又活的(參帖前一9)。
    〔話中之光〕(一)信徒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的裏面(參12節);而我們之所以知道祂住在我們裏面,乃是因為我們的裏面有聖經的感動和引導。
          (二)神同在的經歷──神住在我們裏面(參12節),建基於客觀的信仰基礎(參14~15節),以及主觀的體驗上──知道(參13,16節)。

【約壹四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原文字義〕「救主」拯救者,釋放者;「看見」留意觀看,有印象的看見;「作見證」證明,指證(字根含有「殉道者」之意)。
    〔文意註解〕「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父差子』重述神差祂獨生子(參9~10節);『世人的救主』意指除祂以外,別無拯救,世人惟有靠祂才能蒙恩得救(參徒四12)。
          「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我們』指使徒們和他們的同工;『所看見』這對第一代的門徒們來說,是指肉眼的看見(參一1~3),但對後世的信徒來,應是指靈眼的看見(參林後四4~6);『作見證』指將所看見的向眾人傳講並證實。
    〔話中之光〕(一)神的愛是有所行動的(父差子),基督的工作是無遠弗屆的(作世人的),聖靈的能力是浩大的(救主)。
          (二)基督的事工惠及所有的人(世人),只有頑梗不肯悔改相信的人,才會使之在他們自己身上不發生效力。

【約壹四15】「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
    〔原文字義〕「認」承認,公開明說;「住在」居留,長存,安家。
    〔文意註解〕「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認』不是指頭腦心思的認同,而是指全人的認信與交託;『耶穌為神兒子』指耶穌就是父神所差的那獨生子(參9~10,14節),是出於神的(參2~3節),具有神性。
          「神就住在他裏面,他也住在神裏面,」這種雙向的內住,在這段經文中一共提到三次(參13,15,16節),這是第二次。不過,這一次的順序卻顛倒過來,其他都是先提到住在神裏面,然後才提到神也住在我們裏面(參13,16節;三24)。因為這裏是強調,若不是神藉內住之聖靈的感動,就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的(參林前十二3)。

【約壹四16】「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就是愛;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神也住在他裏面。」
    〔原文直譯〕「神對我們的愛,我們已經知道,也已經相信了。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
    〔原文字義〕「知道」(完成時式,意即已經知道並仍然知道)。
    〔文意註解〕「神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神愛我們的心』按原文是『神的愛向著我們』,指在我們的生命所經歷的神之愛;『我們』指基督的信徒;『也知道也信』本句的『知道』和『信』在原文都是過去完成式動詞,意思是『過去已經知道並且相信,現在仍然繼續不斷地知道並且相信。
          「神就是愛,」注意,這裏並不是說『愛就是神』,而是說『神就是愛』(參8節);在信徒與神的關係體驗過程中,信徒對神的感受,神的愛比神其他的屬性還要強烈和深刻,總覺得碰到神就是碰到愛,所以斷言:神就是愛!
          「住在愛裏面的,就是住在神裏面,」當信徒浸潤在神的愛裏面時,也就以神自己為生命和生活的一切,因為惟有神是這愛的源頭。
          「神也住在他裏面,」本節是本書中最後一次提到神人彼此的互住,而每次都提到不同的條件或要素:(1)遵守神的命令(參三24);(2)藉神所賜的聖靈而知道;(3)藉認信耶穌為神的兒子;(4)藉住在愛裏面。
    〔話中之光〕(一)信和愛的關係密切:凡對三一神沒有信心的,就沒有神的愛;凡認識神的愛的人,也必對神有信心。
          (二)真正知道並相信神的愛的人,絕對不會輕易的離開神的愛,而是繼續不斷地停留在這愛裏面,享受神的源源不斷的供應。
          (三)凡是認識並享受神的愛的人,也必以神自己作為生命的一切;凡是裏面有神自己作生命之內容的,外面的生活也必彰顯神的愛。

【約壹四17】「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
    〔原文直譯〕「在這裡面,愛就成全於我們了,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可以有把握;因為祂怎樣,我們在這世界上也怎樣。」
    〔原文字義〕「完全」成全,應驗;「審判」定罪,判斷;「坦然無懼」放膽明說,坦率直言,自信。
    〔文意註解〕「這樣,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這樣』指住在愛裏面,並且與神彼此互住(參16節);『愛在我們裏面』不是指我們的愛,而是指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按原文是『得被成全』,這並不是說神的愛不完全,而是說我們對神的愛的經歷和運用不夠完全,必須藉著『住』在愛裏,使神的愛在我們裏面得了成全。
          「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審判的日子』指基督再來的時候(參帖後一10),祂要按著公義審判人(參彼前二23),並且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參彼前四17);『可以…坦然無懼』指那些神的愛在他們的裏面得到成全的信徒,對基督的審判不須恐懼。
          「因為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祂如何』在本段經文裏,顯然不是指著祂的能力如何完全說的,乃是指著祂愛的表現說的;『我們在這世上』指當我們還活在世上的時候;『也如何』意指我們裏面神的愛要被成全到一個地步,如同主一樣完全(參太五48)。
    〔話中之光〕(一)我們平時若在與神的交通中能坦然無懼(參三21),當主再來的時候,我們在基督的審判台前,也照樣能坦然無懼。
          (二)信徒若要追求「行為」的完全,實在難如登天;但追求裏面「神的愛」的完全,只要「住」在愛裏面(參16節)就可以了,神的愛自然會帶著我們活出來。
          (三)愛弟兄就是像主,最有愛心的人就是最像神的人;神怎樣充滿愛,我們也該怎樣充滿愛,按照神的愛對待人,當然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

【約壹四18】「愛裏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
    〔原文直譯〕「在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得著成全,就把懼怕驅除。因為懼怕意味著刑罰,懼怕的人還未曾在愛裡得著成全。」
    〔原文字義〕「懼怕」害怕,恐怖,畏懼(第一、二、三字為名詞,第四字為動詞);「完全」全備,成熟(第一個字);成全,應驗(第二個字);「除去」丟出去,拋棄;「含著」持有,得著;「刑罰」處罰,使難受,改正。
    〔文意註解〕「愛裏沒有懼怕,」『懼怕』指害怕惹神震怒的心理(參約三36; 羅八15;來十二21);『愛裏沒有懼怕』指信徒若平時住在愛裏面,就不會懷著一顆恐懼的心情,害怕將來受神審判。
          「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愛既完全』指神的愛在一個人的裏面受成全;『就把懼怕除去』指愛能消除畏懼的心。
          「因為懼怕裏含著刑罰,」『刑罰』指主再來時受祂的刑罰(參路十二46~47);『懼怕裏含著刑罰』指不必等到將來真正的刑罰臨到,懼怕本身,現在就是一種的刑罰。
          「懼怕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懼怕的人』指平時就懷有害怕受刑罰的人;『在愛裏未得完全』指現在還沒有住在神的愛裏面,沒有讓神的愛在他身上彰顯出來。
    〔話中之光〕(一)凡是對未來心懷畏懼的人,表示神的愛在他們的生命中尚未被成全。
          (二)完全的愛像光明把黑暗驅逐出去一樣地,把懼怕逐出去,因為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參二10)。
          (三)懼怕的人,對於自己所作的含有預料可能受刑罰的感受。
          (四)基督徒只要現在存著敬畏的心過活(參弗五21;彼前一17),也就不用懼怕將來會受神的審判。

【約壹四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原文直譯〕「我們愛,因為祂先愛了我們。」
    〔原文字義〕「先」第一,頭一個,先前。
    〔文意註解〕「我們愛,」指我們對神和對人的愛(參10~12節;可十二30~31)。
          「因為神先愛我們,」這話的意思不是說我們所以愛神,是要回報神對我們的愛,因為我們不可能報答得了神的恩愛。本節乃是說,是神先將祂的愛澆灌在我們裏面(參羅五5),我們才會有神的愛,並且用這愛來愛神又愛弟兄(參20~21節)。
    〔話中之光〕(一)我們正常的愛,是我們裏面神之愛的自然流露;我們體會所得之神的愛越多,就越發愛神並愛人。
          (二)神雖愛我們,但祂不強迫我們;人的愛,若非出於自由、自動的反應,便不是愛了。

【約壹四20】「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有古卷:怎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呢)。」
    〔原文直譯〕「若有人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他便是說謊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他所沒有看見的神了。」
    〔原文字義〕「恨」憎恨,厭惡;「看見」凝視,辨明地看。
    〔文意註解〕「人若說『我愛神』,」教會中自稱愛神的人比比皆是,特別是別有用心的異端假教師,他們動輒講論『博愛』。
          「卻恨他的弟兄,」『恨』與本節後半的『不愛』乃同義詞,同樣的心態,積極的層面叫恨,消極的層面叫不愛;凡心中對弟兄不懷好意,待人接物不以弟兄的福祉為出發點,甚至出賣弟兄,都屬此心態。
          「就是說謊話的,」意指自欺欺人。
          「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不愛』指對人採取毫不關心的態度;『所看見的弟兄』有二意:(1)指現實的人物;(2)指周遭可以接觸得到的弟兄。
          「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就不能愛』這否定了人可以『愛此不愛彼』的說詞,若不愛彼就不能愛此;『沒有看見的神』因為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參12節)。
    〔話中之光〕(一)神就是愛(參8,16節),這愛必須有對象。神的愛的獨特對象,就是重生進入神家的一群。若要與神相交,我們就必須愛衪所愛的人。
          (二)愛神的實行,應從愛弟兄開始;愛弟兄就是愛神的最實際的學習和操練。愛神的心要透過「愛弟兄」的具體行動表現出來。
          (三)愛弟兄,應當從身邊看得見的弟兄愛起;許多人不愛身邊看得見的弟兄,卻愛那些遠處從未見過面的弟兄。

【約壹四21】「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原文直譯〕「這是我們從祂所受的命令:愛神的,也應當愛他的弟兄。」
    〔原文字義〕「命令」誡命,規條。
    〔文意註解〕「愛神的,也當愛弟兄,」『愛神的』這是對自認為愛神的人說的;『也當愛弟兄』就是愛身邊看得見的弟兄(參20節)。
          「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命令』的意思就是要我們遵行。我們愛弟兄,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參三18)。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愛神則已,只要我們愛神,就當也愛弟兄。這是神的命令,我們沒有選擇愛或不愛的餘地。
          (二)不是愛你所愛的弟兄,也不是愛你覺得可愛的弟兄,而是愛「弟兄」──只要是從神生的弟兄,都是我們愛的對象。

叁、靈訓要義

【認識謬妄的靈】
    一、其工具──假先知(1節)
    二、其策略──不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2~3節上)
    三、其來源──不是出於神,乃是出於敵基督者(3節中)
    四、其所在──現在已經在世上了(3節下)
    五、其能力──比那在信徒裏面的小(4節)
    六、其性質──是屬世界的(5節上)
    七、其工作──論世界的事(5節中)
    八、其影響──世人聽從牠們(5節下)

【認識真理的靈】
    一、其標榜──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2節上)
    二、其來源──是出於神的(2節下)
    三、其所在──住在信徒的裏面(4節上)
    四、其能力──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4節下)

【應當彼此相愛的理由】
    一、因為愛是從神來的──由神而生,愛在神的生命裏面(7節)
    二、因為神就是愛──由相愛可以認識神(7~8節)
    三、因為神愛我們──這愛已經顯明了(9~11節)
    四、因為神就住在我們裏面──這愛使神能安居在我們裏面(12節上)
    五、因為愛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我們可以住在愛裏面,神人也可以彼此互相內住(12節下~16節)
    六、因為愛裏沒有懼怕──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17~18節)
    七、因為愛神的也當愛弟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19~21節)

【神之愛的享受】
    一、分享神的愛(7~11節)──是神先愛我們,故當與人分享
    二、共享神的愛(12~16節)──若彼此相愛,就得與神共享
    三、全享神的愛(17~21節)──神的愛是完全的,人的愛也當完全

【三一神的愛】
    一、父神的愛──差祂獨生子到世間來(9節)
    二、子神的愛──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10節)
    三、聖靈的愛──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彼此同住(13節)

【神的愛為我們所作的】
    一、過去──使我們蒙赦罪並得生(9~10節)
    二、現在──使我們能彼此相愛(11~16節)
    三、將來──使我們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17~18節)

【愛的兩方面】
    一、以愛認愛(19節,參8節)
    二、以愛顯愛(20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一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一書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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