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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第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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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5 14:47: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如何保全相交】
   一、靠那義者耶穌基督得蒙父神赦罪(1~2節)
   二、藉遵守主愛的命令得以住在光明中(3~11節)
         1.遵守這愛的命令是認識主的人所特有的(3~4節)
         2.遵守這愛的命令是住在主裏的人所特有的(5~6節)
         3.這愛的命令是一條舊而新的命令(7~8節)
         4.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9~11節)
   三、藉生命的認識而保全相交(12~29節)
         1.認識父和世界(偶像)之不同(12~17節)
         2.認識耶穌基督和敵基督之不同(18~23節)
         3.認識恩膏的教訓和人的教訓之不同(24~27節)
         4.住在主裏面並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28~29節)

貳、逐節詳解

【約壹二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原文直譯〕「我的小孩子們,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了罪,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代求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原文字義〕「小子」小孩,孩子;「要」為的是;「中保」保惠師,安慰者,訓慰師,代求者,辯護者,幫助求情的人,在旁呼喚者;「那義者」那公正的人。
   〔文意註解〕「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我小子們哪』這口氣流露神家中父老對晚輩的慈愛和關懷;『這些話』指本書第一章的話,特指5至10節認罪者必蒙赦罪的話。
         「是要叫你們不犯罪,」『不犯罪』意指不存心故意的犯罪,亦即不放縱肉體,而讓神生命的道在心裏掌權(參三9;五18)。
         「若有人犯罪,」『犯罪』意指無心之失的偶而犯罪(參羅七18~20)。
         「在父那裏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在父那裏』指在天上神的面前(參來四14),這裏用『父』字代替『神』字,似乎有意將信徒所犯得罪神的事,歸納為神家中所發生的意外事故;『中保』指主耶穌是那辯護者,為案件提供法律的援助,在神面前替我們祈求(參來七22~25);『那義者耶穌基督』指主耶穌全然無罪,卻為我們的罪擔當罪的刑罰,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惟祂有資格替我們辯護,故祂的代求具有功效,能平息父神的義怒。
   〔話中之光〕(一)神是完全的,因此祂對祂子民的要求也是絕對完美的;神的話不是說叫我們少犯罪,而是說叫我們不犯罪(參約八11)。
         (二)信徒有可能倚恃神的赦罪之恩(參一7~9),而不把犯罪當作一回事,認為反正神會赦免,也就不怎麼慎言戒行了。
         (三)我們信徒也不過是「人」,所以當我們靠主離棄罪惡的時候,我們仍有可能會犯罪;感謝神,祂也為我們可能的失敗作了安排。
         (四)不正常的基督徒對於犯罪有兩種極端不良的反應:若不是放膽犯罪而不受約束,便是對於犯罪無能為力以致灰心喪志。
         (五)「在父那裏」這句話說出:信徒縱使有可能因犯罪而破壞了與神的相交,但父與兒女的關係卻永不會中斷。
         (六)主耶穌已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凡靠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2,24)。

【約壹二2】「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原文直譯〕「並且祂為我們的罪(複數詞),(作了)平息的祭物;不僅是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所有世人的(罪)。」
   〔原文字義〕「作了」是,就是;「挽回祭」平息忿怒,使滿意,使和解,遮蓋,贖去;「單」單獨,只有;「普天下人」全部世人。
   〔文意註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我們的罪』指我們的罪行,『罪』字原文是複數詞,指我們所犯一切的罪行,包括得救以後的罪行;『挽回祭』指平息神之忿怒的祭物,主耶穌不僅為我們的罪向神代求(參1節),並且祂自己就是那平息神忿怒的祭物,祂在十字架上犧牲祂自己,成了能平息神忿怒的惟一祭物。
         「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我們』指信徒;『普天下人』意指古今中外、不論信或不信的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贖罪的功效,遍及一切世人的罪,但必須相信的人才能取用。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又是「中保」(參1節),又是「挽回祭」;祂又是那大祭司,又是那祭物。
         (二)主是「挽回祭」,足以挽回神和普天下人的關係,沒有任何短缺,但若人不肯信而接受,就無法經歷其功效。
         (三)我們不僅在得救時靠主作「挽回祭」,得以與神和好,並且在得救之後,仍繼續靠主作「挽回祭」,得以與神維持相交。

【約壹二3】「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
   〔原文直譯〕「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據此,我們便曉得我們已經認識了祂。」
   〔原文字義〕「遵守」保守,看守,守衛;「誡命」命令,規條;「曉得」知道,明白;「認識」(原文與「曉得」同字」)。
   〔文意註解〕「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若』指出與神相交的另一個條件,1~2節乃消極方面的條件,3~11節乃積極方面的條件;『遵守祂的誡命』指遵守主所賜給我們的彼此相愛的命令(參約十三34)。
         「就曉得是認識祂,」『曉得』指主觀經歷上的瞭解、知道;『認識祂』亦指主觀經歷上對主的認識、知道。希臘原文有兩種認識或知道,一種是客觀道理上經過學習所得的認識(oida),另一種則是主觀經歷上經過體驗所得的認識(ginosko),本節的『曉得』和『認識』均為後者,但時式不同,『曉得』是現在式,而『認識』則是完成式,含有已經開始認識,並且還在繼續不斷的認識。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但需要靠主耶穌修復與神相交的關係,並且還要靠遵行主的命令,來促進和發展與神相交的關係。
         (二)真正「知己知彼(主)」的密訣,乃是實際在生活行為上經歷和體驗主愛的心腸,身體力行主愛的命令。
         (三)信徒不可僅藉頭腦的學習來認識神,並且還要藉親身經歷主的話來認識祂。
         (四)凡是不能使我們定意遵行神真理的任何知識,都是空洞而無價值的,正如當日的祭司長和文士,明知彌賽亞要降生在伯利恆,卻無意隨同東方的博士去尋訪(參太二1~8)。

【約壹二4】「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
   〔原文直譯〕「那說『我已經認識了祂』,卻不謹守祂的命命,乃是說謊的人,並且他的裡面沒有真理。」
   〔原文字義〕「認識」知道,明白;「遵守」保守,看守,守衛;「誡命」命令,規條;「說謊話的」虛謊的;「真理」真實,真道,誠實;「心裏」裏面(原文無「心」字」)。
   〔文意註解〕「人若說我認識祂,」『人』意指自稱是信徒的人,包括異端假教師和失敗的真信徒;『若說認識祂』許多人喜歡自認為認識主者,藉以高抬自己、教訓別人。
         「卻不遵守祂的誡命,」『遵守』原文是現在時態,表示不斷、恆常的行動;『不遵守祂的誡命』指未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表現出愛弟兄的行為。
         「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說謊話』指其自我宣稱認識主的話,和其實際的行為相背;『真理也不在他心裏』指真理的道在這人的裏面顯不出功效,如同無有。
   〔話中之光〕(一)正確的信心,是正常生活的基礎;我們從一個人的生活為人,可以看出他有否正確的信仰。
         (二)基督徒雖然會偶而犯罪(參1節;一8),但在正常的情況下,生活行為遠離罪,並遵行主的誡命。
         (三)口稱認識主,行為卻違背主命令的人,乃是世上最大的說謊者。

【約壹二5】「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
   〔原文直譯〕「然而凡謹守祂話的,神的愛就確實在他的裡面被成全了。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祂裡面。」
   〔原文字義〕「遵守」保守,看守,守衛;「主道」祂的話(logos);「愛」聖愛(agape);「實在」真,確實;「完全」完備,成全,達到目標;「知道」曉得,明白。
   〔文意註解〕「凡遵守主道的,」『主道』意指主的話,主的話含義比『主的誡命』(參4節)更廣泛;『遵守主道』包括了遵守主愛的命令。
         「愛神的心在他裏面實在是完全的,」『愛神的心』原文是『神的愛』,本書所用的『愛』字(agape)都屬同一個字;『在他裏面是完全的』意指在他裏面被成全,『神的愛』本來是完全的,但在信徒的裏面,依各別的屬靈光景而有不同程度的展現,隨各人遵守主道的情況,這愛會逐漸被成全達到極致。
         「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裏面,」『從此』指根據這個;『我們知道』指我們在主觀經歷上得以知道(參3節『曉得』原文同字);『我們是在主裏面』因為惟有在主裏面才會運用神的愛去愛人並愛神,在主之外則會憑那條件式的『人間的情愛』(phileo)去愛人並愛神,故藉此我們得知我們是在主裏面。
   〔話中之光〕(一)「主的道」與「神的愛」(原文)彼此相關;主的話影響我們到甚麼程度,神的愛在我們裏面也跟著被成全到甚麼程度。
         (二)當我們願意遵行主的道時,神的愛就達到目的,完成工作,使我們心中有對祂順服的感覺。
         (三)順服和愛心,是信徒真假的試驗,也是光中生活的要素。
         (四)一個信徒是否活在主裏面,其確據乃在於「神的愛」是否被成全(參三14)。

【約壹二6】「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
   〔原文直譯〕「那說住在祂裡面的,就應當照祂所行的,他自己也同樣去行。」
   〔原文字義〕「住在」居住,長存,安家;「該」虧欠,理當;「照」正如,像那樣;「所行」行走,行事。
   〔文意註解〕「人若說他住在主裏面,」『住在主裏面』比『在主裏面』(參5節)程度更深,指繼續不斷且恆久的在主裏面,已成為一個人生活為人的慣常模式。
         「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主所行的』按上下文,這裏特指主怎樣愛我們;『照主所行的去行』指我們也要怎樣相愛(參約十三34)。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應當只滿足於「在主裏面」,而該進一步追求「住在主裏面」。
         (二)「住在主裏面」相當於「與主同行」──主怎樣行,我們也當怎樣行。
         (三)信徒和主的關係越是親密,就越當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人際關係;我們不可能屬靈到一個地步,完全不顧別人。
         (四)我們有責任盡量使我們的行事為人,與我們所蒙的恩相稱(參弗四1)。

【約壹二7】「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
   〔原文直譯〕「親愛的,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的命令,乃是一條舊的命令,是你們從一開始就已有的:這舊的命令就是你們從一開始所聽見的話。」
   〔原文字義〕「新」新鮮,從未有過的;「命令」誡命,規條;「起初」原初,開端;「舊」古老的,陳舊的;「道」話,言語(logos)。
   〔文意註解〕「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新命令』在此指信徒從前所沒有聽過的命令,意即指聖經裏面所沒有記載的命令。
         「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從起初』指自從相信主的時候開始;『舊命令』指以前曾經接受過的命令。
         「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指關於主所賜給我們要『彼此相愛』的命令(參約十三34)。
         本節所謂的『新舊』並不是指性質上的新舊(例如太九16~17),而是指時間上的新舊,亦即信徒從前所聽過的為舊,尚未聽過的為新。
   〔話中之光〕(一)異端邪說往往以『新』教訓為自豪,而許多基督徒也喜新厭舊,對於自己所聽過的道理不再受吸引,以致讓異端教訓有機可乘。
         (二)信徒雖然應當離開道理的開端,竭力追求到完全的地步(來六1),但絕不可丟棄那些開端的道理,亦即不可棄絕起初所聽見的道。

【約壹二8】「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
   〔原文直譯〕「(不過),我寫給你們的,又是一條新的命令:這在祂裡面和在你們裡面都是真實的;因為黑暗正在過去,真的光已經照耀著。」
   〔原文字義〕「再者」又,還,重新;「真的」真正的,真實的,誠實的;「漸漸過去」往前走,從旁經過;「照耀」照明,顯明,顯現。
   〔文意註解〕「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新命令』命令本身雖然不新(參7節),但對我們信徒而言,在我們實行的時候,總會有一種嶄新的亮光和感覺,並且經歷新的供應和能力。所以本節的『新命令』有別於第七節,這裏乃指性質上的新。
         「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本句按原文開頭有『這』字(which),指上句『新命令』的說法;『在主是真的』指主對我們信徒的啟示和供應,每日都是常新的;『在你們也是真的』指我們對這命令的感受和經歷而言,也是每日常新的。
         「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黑暗』指罪惡和恨弟兄的黑暗(參一6;二9);『漸漸過去』指信徒若遵行主愛的命令,因著經歷主的供應,自然而然罪的能力和恨弟兄的心會逐漸減少,終至消逝;『真光』指從主的生命和祂的話所發出的亮光(參林後四4~6)。
   〔話中之光〕(一)信徒每次虔讀神的話,享受並經歷主的生命,總會有新的感受和亮光,因為聖靈一直在我們身上更新我們(參多三5)。
         (二)我們若活在『老我』的裏面,就無論甚麼事物都是舊的,但若活在主的裏面,凡事都是新的了(參林後五17)。
         (三)黑暗不能抵擋真光;我們越是親近真光,我們裏面的黑暗就越漸消失。

【約壹二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
   〔原文直譯〕「那說自己在光裡,卻恨他的弟兄,到現在還是在黑暗中。」
   〔原文字義〕「恨」憎恨,厭惡;「到如今」直到現在。
   〔文意註解〕「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在光明中』按上下文,就是『在主裏面』(參5節),也就是與主保持相交;『卻恨他的弟兄』這話表示『恨』的性質和『光』的性質是完全相反的。
         「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他到如今』意指這種人的光景,從起初到現在一直都沒有改變過;『還是在黑暗裏』意指起初是在黑暗裏,現在仍然在黑暗裏。
   〔話中之光〕(一)有些基督徒說的是一套,行的卻是另一套;說的話、講的道理似乎很屬靈,但所行所為卻完全不相配。
         (二)恨弟兄的心,是黑暗的心;恨弟兄的人,既不認識主,也不認識他自己,因為他是在黑暗裏。
         (三)我們與弟兄的關係,反映出我們是在光明中或是在黑暗裏;若想知道一個人的屬靈真實光景,只要看他如何對待弟兄便一目瞭然。

【約壹二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原文直譯〕「愛他的弟兄的,住在光裡面;在他裡面並沒有絆跌的緣由。」
   〔原文字義〕「愛」聖愛(agape);「住在」居住,長存,安家;「絆跌的緣由」絆腳石,絆跌物,絆倒人的事,跌人的原因。
   〔文意註解〕「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愛弟兄』這裏表示有愛的行動,而不僅僅是嘴巴的『說』而已(參9節;三18);『住在光明中』按上下文,就是『住在主裏面』(參6節),也就是『與主同行』。
         「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絆跌』指一面自己被絆倒,另一面也絆倒別人;『緣由』指原因、理由。
   〔話中之光〕(一)愛有助於清除道德路上的障礙;我們若是愛人,便能明白如何避免得罪神和得罪人。
         (二)一個基督徒若是與主保持良好的關係,他面前的路必蒙光照;他言行一致,便不會絆倒別人了。
         (三)我們對人的愛恨之心,影響我們對周遭事物的判斷力,而判斷力如何,又影響我們的行動,所以一生的果效,由心發出(箴四23),這話誠然至理名言。

【約壹二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原文直譯〕「惟獨恨他的弟兄的,是在黑暗中,並且在黑暗中行;他不知道要往哪裡去,因為黑暗使他的眼睛瞎了。」
   〔原文字義〕「恨」憎恨,厭惡;「行」行走,行事;「知道」看見,曉得;「瞎了」弄瞎,看不清。
   〔文意註解〕「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在黑暗裏』指所在的位置黑暗無光,是在靜止狀態中;『在黑暗裏行』指在黑暗裏有所行動,是在進行狀態中。
         「也不知道往那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不知道往那裏去』意指人生的道路沒有定向,失迷在黑暗中;『黑暗叫他眼瞎』意指視而不見(參太十三14~15)。
   〔話中之光〕(一)仇恨,破壞人的道德理解;結果,令人心思暗昧。
         (二)恨弟兄會導致三層墮落:(1)第一層,身處黑暗中;(2)第二層,在黑暗中走動;(3)第三層,在黑暗中迷失人生的方向。
         (三)若一個教會團體中的人,仇視另一個教會團體中的弟兄姊妹,這就顯示出他們所接受的道理教訓有問題,很可能是從黑暗中出來的異端教訓。

【約壹二12】「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
   〔原文直譯〕「小孩子們,我寫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複數詞)已得了赦免,是因祂名的緣故。」
   〔原文字義〕「小子」小孩,孩子;「藉著」經過,因為;「得了赦免」饒恕,送走。
   〔文意註解〕「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小子們哪』是對神家裏所有的人的通稱,不論其年齡或屬靈程度如何,這可從下一句得到證明。
         「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你們的罪』指得救以前所犯過的一切罪;『藉著主的名』因為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羅十13);『得了赦免』按原文是完成式動詞,表示一項已經成就的事實。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罪藉著主的名都得了赦免,這句話對所有真基督徒,乃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二)神已經將我們一切的罪,丟在祂的背後(參賽卅八17),不再記念,所以我們不須為得救以前的罪擔心。

【約壹二13】「父老阿,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
   〔原文直譯〕「父老們,我寫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了那從起初就存在的。青年們,我寫給你們,因為你們已經勝過了那惡者。小孩子們,我寫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了父。」
   〔原文字義〕「父老」父親,長輩;「認識」知道,明白,曉得;「少年人」青年,年輕人;「勝了」勝過,得勝;「惡者」邪惡,壞人。
   〔文意註解〕「父老阿,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父老』指生命成熟的信徒;『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指他們對神已經有了經歷上的認識,並且這種認識還在一直持有中(原文完成式);『那起初原有的』指他們無論處在何種光景中,神對他們而言,一直都是又真又活的。
         「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少年人』指信心剛強、富有生命活力的信徒(參14節);『勝了那惡者』指他們靠著神的生命,曾經勝過魔鬼的計謀(參五18)。
         「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小子們』指還在信仰的初階、生命幼稚的信徒;『認識父』指認識神乃是一切供應的源頭,祂能應付神家中一切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我們對神的認識,不要僅限於道理上的客觀認識,而要在經歷上主觀的體認,這種認識是會一直成為我們的屬靈資源,永不消減。
         (二)基督徒應當早日學會勝過魔鬼的密訣,那就是「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
         (三)最低限度,所有的信徒都認識神是「父」,是神家裏所有兒女的全備供應者(參林後六18)。

【約壹二14】「父老阿,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裏;你們也勝了那惡者。」
   〔原文直譯〕「父老們,我寫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了那從起初就存在的。青年們,我寫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話住在你們裡面,你們也勝過了那惡者。」
   〔原文字義〕「剛強」大能,有力,強壯;「神的道」神的話(logos);「常存」住在,居留;「心裏」裏面(原文無「心」字)。
   〔文意註解〕「父老阿,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這是第二次重複前面所提過的(參13節)。
         「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剛強』指信心剛強,在屬靈的戰事上,具有堅固的信心(參彼前五9)。
         「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裏,你們也勝了那惡者,」『神的道』指神的話;『常存』原文是『住』,指神的話在他們的裏面已達到能夠靈活運用自如的地步;『也勝了那惡者』指已經有了勝過魔鬼的經歷(參13節)。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是生命長進所需的糧食,又是屬靈戰爭所必具的裝備。
         (二)信徒應當抓住時間,用神的話來好好裝備我們自己,才能在必要時抵擋撒但的攻擊。

【約壹二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
   〔原文直譯〕「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物了。任何人如果愛世界,父的愛就不在他裡面了。」
   〔原文字義〕「愛」愛慕,喜愛(agapao);「世界」世人,世代,系統(kosmos);「的心」(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世界』原文有三種意思:(1)世人(約三16);(2)物質的世界(徒十七24「宇宙」原文同字);(3)受那惡者所操控的世界(參約十二31)。此處應指後者,即指那能霸佔人心的邪惡體系。
               『世界上的事』指屬世的情慾,這在16節有詳細的解釋。
         「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愛父的心』原文是『父的愛』,信徒是用這種的愛來愛神並愛人(參5節;四19~21);『不在他裏面』指信徒在愛世界的情況下,便無從流露出神聖的愛(agape)了。
   〔話中之光〕(一)愛世界的心和愛父的心是不能並存的,因為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四4)。
         (二)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太六24)。

【約壹二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原文直譯〕「因為所有世界上的事物,(就如)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而是出於世界。」
   〔原文字義〕「情慾」私慾,貪愛;「眼目」眼睛,眼界;「今生」養生的,生計,生命(屬生物的生命bios);「驕傲」狂傲,自誇。
   〔文意註解〕「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因為』指出下面的話乃是解釋為甚麼人不能又愛世界又愛神(參15節);『肉體的情慾』指我們身體的需要所引發出來的慾望,特指超越正常需要的邪情私慾。
         「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眼目的情慾』指由眼目的看見而引發出來的慾望,特指超越過限度的惡慾;『今生的驕傲』指世俗的虛榮,包括對地位、名譽、財物等的求取和炫耀,是一種冀求自我表現的誇耀。
         「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不是從父來的』這句話表示前面的三種慾望不是指人生正常的慾望,例如人為著生存的需要而有的正常食慾、睡慾等,眼目對美好事物的正常欣賞,都是從父來的天賦慾望,但若超過限度而成為異常的追求,便不是父的本意了;『乃是從世界來的』一切異常的慾望、貪婪和野心,都是那世界的王魔鬼藉著掌控世界來引誘人的心而產生的,故都是從世界來的。
   〔話中之光〕(一)人類墮落的史實(創三6),顯明人犯罪乃是由於貪愛這三種情慾:(1)好作食物──肉體的情慾;(2)悅人的眼目──眼目的情慾;(3)能使人有智慧──今生的驕傲。
         (二)主耶穌勝過魔鬼的試探(路四1~12),表明祂的生命是叫我們能勝過世界的要素:(1)拒絕變石頭為食物──勝過肉體的情慾;(2)拒絕萬國的榮華──勝過眼目的情慾;(3)拒絕從殿頂上跳下去──勝過今生的驕傲。

【約壹二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原文直譯〕「並且這世界和它的情慾,是正在過去;惟獨實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
   〔原文字義〕「惟獨」但是,然而;「遵行」去作,照作;「旨意」意思,心願,決定;「常存」存留,住下。
   〔文意註解〕「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都要過去』意指它們都是暫時存在,轉眼成空(參詩九十10),因此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參15節)。
         「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遵行神旨意』意指經常不斷的遵行神的旨意,不是偶爾為之;『永遠常存』意指遵行神旨意的人與事,才有永存的價值。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該為將要過去的事物,花費太多的精神、體力和時間,而應當選擇那些具有長存價值的事物,多多盡心竭力,才不致徒然(參林前十五58;啟十四13)。
         (二)從本節的話可知,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是與神的旨意對立的,所以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六8),多餘的追求世事世物,是屬神的人所要逃避的(參提前六11)。

【約壹二18】「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
   〔原文直譯〕「小孩子們,這是末後的時辰了。並且照你們所曾聽說的,那敵基督的要來;其實現在就已經有許多敵基督的出來了;由此,我們就知道這是末後的時辰了。」
   〔原文字義〕「小子」小孩,孩子;「末時」最末後的時刻;「敵基督」基督的仇敵,基督的對手;「有好些」大量的,很多的;「出來」有,存在,成為;「從此」所以,由此。
   〔文意註解〕「小子們哪,如今是末時了,」『如今』意現在,指書寫本書的當時,也可應用在我們的身上,指當我們讀本書之時;『末時』意指最後的時刻,新約聖經通常用『末期』、『末日』來描述基督再來以前的一段時日(參太廿四14;約十二48),這裏用『末時』似乎在強調時間的緊迫性。
         「你們曾聽見說,那敵基督的要來,」『那敵基督的』原文單數,且有冠詞,在聖經中特指末世一個將要出現的特別人物(參帖後二3~10),是敵對主耶穌基督的。
         「現在已經有好些敵基督的出來了,」『好些敵基督』原文複數詞,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假先知和假師傅,他們的教導特別重在否認基督的神格,否認耶穌就是基督,否認祂是神的兒子(參22節)。
         「從此我們就知道如今是末時了,」基督再來以前,其中的一項預兆,就是將有假基督要起來(參太廿四24),以及敵基督要出現(參帖後二1~4)。注意,敵基督和假基督不同。假基督是指用欺騙的手段裝作是基督,但敵基督則是與基督作對,否認基督的神格。當我們看到這些不法的情形出現時,便知道主再來的時候近了。
   〔話中之光〕(一)凡是屬主的人都有一個心願:願主快來(參啟廿一20),所以對我們來說,我們每一時刻都當存著「如今是末時」的意識,隨時準備迎見祂(摩四12)。
         (二)雖然那個聖經所特定的人物「敵基督」(或稱大罪人、獸),尚未出現,但具有與基督作對之「靈」的人物,歷代層出不窮,到處皆是,並且吸引了許多跟隨的人潮,我們對此應當儆醒提防。

【約壹二19】「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
   〔原文直譯〕「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但他們不曾屬於我們;因為如果他們曾屬於我們,他們就會仍舊和我們同在;但(他們出去了),這是要顯明他們都不是屬於我們。」
   〔原文字義〕「出去」離開;「屬」內部,同源;「同在」居住,存留,安家;「顯明」顯露,表明,顯出。
   〔文意註解〕「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從我們中間』和『屬我們』在希臘原文是同一片語,惟前者與行動的動詞『出去』相連,表示外面的情形改變了;後者與存在狀態的動詞『不是』相連,表示裏面的性質不同。異端假教師自稱是信徒,實則其信仰從一開頭就有問題,故聖經說他們是偷偷的混進教會中(參加二4;猶4),他們表面上是在我們中間,實際上卻不是屬我們的。
         「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意指他們身子所在地方即或不同,但仍舊與我們維持心靈的交通與連繫(參西二5)。
         「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出去』在此含有決裂的意思;『顯明』指以外表的行動表明了事實;『都不是屬我們的』意指都不是真信徒。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裏面的性質如何,往往會從外面的行動表現出來。
         (二)凡不是基督的真信徒的,原就不屬於基督的身體,遲早終究會顯出真相、露出馬腳(參路十二2)。
         (三)一個真基督徒,其信仰具有持久不變的特質,無論外面的境遇如何改變,對主的信心歷久彌堅。

【約壹二20】「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或譯:都有知識)。」
   〔原文直譯〕「並且你們從那聖者領受了膏抹,這是你們都知道的(或作:你們知道一切的事)。」
   〔原文字義〕「那聖者」聖徒,聖物,分別歸神的;「受了」得著,持有;「恩膏」膏油,膏抹;「知道」看見,洞察;「一切的事」所有,凡。
   〔文意註解〕「你們從那聖者受了恩膏,」『那聖者』指主耶穌(參約六69;徒三14);『恩膏』指真理的聖靈,將一切的事指教我們(參約十四16~17;十六13);『受了恩膏』即抹了膏,意指得著聖靈的膏抹。
         「並且知道這一切的事,」本句按古卷或作『你們都知道』,意指一切真信徒,都理應知道凡是重生得救的人,必有聖靈內住在他們的裏面,在凡事上教導他們,使他們認識三一神和真理。
   〔話中之光〕(一)父神因主耶穌基督的聖名,差遣聖靈在信徒裏面作保惠師(參約十四26),這是所有的基督徒都理當知道的事實。
         (二)我們所領受的聖靈,具有如同膏油塗抹的性質,藉著膏抹使我們認識父(參13節),又認識真理(參21節)。
         (三)每一位信徒,不管他在主裏的年日多麼短少,也不管他生命的程度多麼幼稚,都具有屬靈認識所需的條件和能力(參來八11)。
         (四)聖靈是基督徒最佳的教師,不僅教導我們明白真理,甚至引導我們「進入」真理(約十六13原文);不僅教導我們外面客觀的認識,也教導我們裏面主觀的認識。

【約壹二21】「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
   〔原文直譯〕「我寫給你們,不是因為你們不知道真理,卻是因為你們知道它,並且知道一切虛謊都不是出於真理的。」
   〔原文字義〕「知道」看見,洞察,曉得;「真理」真,真道,真實;「虛謊」虛假,說謊。
   〔文意註解〕「我寫信給你們,不是因你們不知道真理,」『真理』在此不是指聖經中所有的真理,而是指蒙恩得救所必須知道的真理,特別是指對三一神和救恩的基本認識,也就是指我們所賴以蒙恩得救的真理。
         「正是因你們知道,並且知道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你們知道』指凡是得救的人,都知道基本的救恩真理;『虛謊』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所以虛謊是罪惡的特性之一,而異端教訓謊話連篇,目的只是為贏取人心;『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因為虛謊與真理(意真實)是完全相反的性質,正如黑暗與光明完全相反一樣,所以虛謊絕對不可能是從真理出來的。
   〔話中之光〕(一)真理與虛假不能並存,真道與異端不能相容。
         (二)異端教訓的本質乃是欺騙,是將毒藥藏在糖衣裏面;信徒千萬不能因為有些教訓看似合乎聖經的真理,便不加分辨的接受。

【約壹二22】「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
   〔原文直譯〕「(那麼),誰是說謊話的呢?豈不是那否認耶穌是基督的嗎?那否認父和子的,這就是那敵基督的。」
   〔原文字義〕「說謊話的」謊言者;「不認」不承認,棄絕;「敵基督」基督的仇敵,基督的對手。
   〔文意註解〕「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當時的異端教訓之一,強調耶穌是耶穌,基督是基督,耶穌只是一個好人,而基督則是神的兒子,兩者之間彼此沒有關連,他們藉此說法來否定十字架救贖的道理。
         「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不認父與子』因為不認子的就沒有父(參23節),所以凡不認耶穌是父懷裏的獨生子的(約一18),就是不認父與子的。
   〔話中之光〕(一)今天的新派神學,僅承認耶穌高尚的道德行為和教訓,而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因此不承認耶穌所行的一切神蹟;他們正是敵基督的。
         (二)正確的基督教信仰,絕對不能分割耶穌和基督,也絕對不能分割父與子;耶穌與基督、父與子,雖然在道理解釋上有些講究,但基本上祂們仍是同一位,並非完全不同、不能相通的兩位。
         (三)有些基督徒雖然口裏承認耶穌是主,但在他們的心裏似乎不太敬畏主耶穌,這樣的心態,無異於敵基督者的心態;我們必須從心靈裏認定,我們所相信的主耶穌,乃是那又真又活的神(參帖前一9)。

【約壹二23】「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原文直譯〕「凡是否認子的,他就沒有父;那承認子的,他也有了父。」
   〔原文字義〕「不認」不承認,棄絕;「認」承認,公開明說。
   〔文意註解〕「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子與父乃是一(約十30;參賽九6),所以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
         「認子的,連父也有了,」子是父的表明(參約一18),所以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話中之光〕(一)有些「一神論」的宗教和教派,例如回教、基督教科學會、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基督教新神學派,甚至猶太教徒,雖然承認獨一的真神,但卻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或視祂為次等神,這樣,他們連父神也就沒有了。
         (二)主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祂,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參約十四6);相信「條條道路通真神」的萬教歸宗信徒,他們的結局必然可悲!

【約壹二24】「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裏。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裏,你們就必住在子裏面,也必住在父裏面。」
   〔原文直譯〕「因此你們,要讓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繼續住在你們的裡面。如果你們讓那從起初所聽見的,繼續住下去,你們也就留在子裡面和父裡面了。」
   〔原文字義〕「常存」存留,居住;「存在」(原文與「常存」同字);「住在」(原文與「常存」同字)。
   〔文意註解〕「論到你們,務要將那從起初所聽見的,常存在心裏,」『那從起初所聽見的』指福音真理,也就是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猶3),我們是藉著相信這真理而得到永遠的生命(參一1~2);『常存在心裏』意指不可背棄起初的信仰,而要讓這生命之道牢牢的居住在我們的裏面。
         「若將從起初所聽見的存在心裏,」意指讓生命的道(話)在我們好的心田裏生根、長大、結實(參太十三8,23)。
         「你們就必住在子裏面,也必住在父裏面,」意指純正的生命之道,必定會帶進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無間的交通(參一3)。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竭力持守那純正的福音真道,不可讓所謂的「新教訓」、「新神學」扭曲了那起初所聽見的真道。
         (二)使徒保羅說,無論是誰,若傳福音給我們,與當初使徒們所傳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參加一8)。

【約壹二25】「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
   〔原文直譯〕「並且這就是祂所應承給我們的應許:那永遠的生命。」
   〔原文字義〕「應許」承諾,宣稱必將履行;「永生」永遠的生命。
   〔文意註解〕『主』原文是『祂』(單數詞),暗示子與父(參24節)原是一;子所給我們永生的應許(參約六47),也就是父所給永生的應許(參三16;六40;十七3)。
   〔話中之光〕(一)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一20)。
         (二)主所應許賜給我們的永生,並不是須要等到將來才能享受,而是現在就能立刻感覺並享受得到的(參五13)。
         (三)得永生乃是所有屬靈祝福的總根源,一切的祝福都是在這永遠的生命裏得以實化;若沒有永遠的生命,再好的恩典與祝福,都是虛空。

【約壹二26】「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指著那引誘你們的人說的。」
   〔原文直譯〕「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論到那些要領你們迷途的人。」
   〔原文字義〕「指著」關於,論到;「引誘」欺哄,引入歧途。
   〔文意註解〕『這些話』指18~25節的話;『那引誘你們的人』指異端假教師。異端教訓不認子,所以就沒有父(參23節),他們所應許給人的都是虛謊(參21~22節);而真理的教導,亦即起初所聽見的話,使人有子又有父(參23節),給人得著永生的應許(參25節)。
   〔話中之光〕(一)問題的核心乃是:我們從所聽見的教訓得到了甚麼呢?是得到空洞的道理教訓呢?或是得到神自己和祂的永遠生命呢?
         (二)基督徒不需要任何在神的話之外的教訓,來作為神的真理;異端教訓即使聽起來高超且吸引人,但都是一些花言巧語,並不能給人帶來生命的實際。

【約壹二27】「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
   〔原文直譯〕「並且你們(既然)從祂領受了膏抹,住在你們的裡面,你們便不需要任何人教導你們,但有這膏抹在凡事上教導你們;這膏抹是真實的,不是虛謊的。你們要按它的教導,住在祂裡面。」
   〔原文字義〕「恩膏」膏油,膏抹;「教訓」教導,指教;「假的」虛謊,虛假;「按」正如,像,照樣。
   〔文意註解〕「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裏,」『從主所受的恩膏』意指聖靈(參20節)。
         「並不用人教訓你們,」此意並不是說信徒不需要教師的教導,因教會中也有教師的恩賜(參弗四11),而是說真信徒的裏面皆有聖靈的運行塗抹,將生命的律寫在我們的心裏(林後三3),叫我們能認識主(來八10~11)。
         「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凡事』指信徒日常生活、靈修、事奉等一切的事;『教訓你們』指聖靈在信徒的裏面,藉著如同膏油塗抹的運行感動,使信徒明白神的旨意。
         「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本句話是將恩膏的教訓和人的教訓作對比,恩膏的教訓是真實的,人的教訓是虛謊的,兩者之間的差別乃在於有無「永生」(參25節)。
         「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裏面,」『按這恩膏的教訓』意指不要銷滅聖靈的感動(帖前五17),也不要叫聖靈擔憂(弗四30);『住在主裏面』指停留、居住在主裏面。
   〔話中之光〕(一)真信徒有兩樣隨身寶貝:(1)從起初所聽見的(參24節),就是從使徒領受的神的話;(2)從那聖者所受的恩膏(參20節),就是內住的聖靈。這兩樣使我們能正常的過基督徒生活。
         (二)神的話若沒有恩膏的教訓,就會成了儀文、字句(參林後三6);恩膏的教訓若沒有神的話的平衡,就會以個人主觀的經歷取代客觀的真理,產生錯誤而不自知。兩者不可偏枯,以免出錯。
         (三)恩膏的教訓叫人與主有正常的關係(參20節),進而領人住在主裏面(參24節);而住在主裏面,加強了恩膏的教訓,如此互為因果,循環不息。

【約壹二28】「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原文直譯〕「並且如今,小孩子們,要住在祂裡面。這樣,當祂顯現的時候,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並且在祂降臨時,不至於羞愧而不敢接近祂了。」
   〔原文字義〕「小子」小孩,孩子;「這樣」為的是;「顯現」顯明,顯出,表明;「坦然無懼」放膽講論,公然談說,勇敢自信;「慚愧」害羞,羞恥。
   〔文意註解〕「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裏面,」『小子們哪』這個稱呼是以全體信徒為對象(參1,12節),而不分年齡和生命的成熟程度;『要住在主裏面』從二28至三24是屬於另一段講論,內中以『神的兒女』(參三1~2)和『魔鬼的兒女』(參三10)的不同為主題,而神的兒女誇勝的密訣乃在於『住在主裏面』(參本節;三6,24)。
         「這樣,祂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這樣』指我們若在『住在主裏面』的情形之下;『祂若顯現』指主的再來(參本節『當祂來的時候』);『坦然無懼』指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參林後五10),因自己能有所交賬,故無所畏懼。
         「當祂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也不至於慚愧,」『當祂來的時候』指祂第二次顯現的時候(參來九28),亦即主再來的時候;『不至於慚愧』指不必受主懲罰,被判離開主的面光,在千年國度裏,不得與祂一同作王(參啟二十4,6),而暫時在外面黑暗裏,哀哭切齒(參太廿五30),直到新婦妝飾整齊為止(參啟廿一2)。
   〔話中之光〕(一)信徒「住在主裏面」,是今生多結果子(參約十五4~5),來生在主面前得著獎賞的密訣。
         (二)平時「住在主裏面」,與祂有親密的交通,不斷瞻仰祂的面光,當祂來的時候,看見祂的顯現,也就可以坦然無懼,不至於愧對祂的榮面了。

【約壹二29】「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
   〔原文直譯〕「你們既知道祂是公義的,也當確知凡行義的人都是從祂生的。」
   〔原文字義〕「知道」(第一個字eido)看見,察知,曉得;(第二個字ginosko)深知,確知,認識。
   〔文意註解〕「你們若知道祂是公義的,」『祂是公義的』主不僅是『那聖者』(參20節),也是『那義者』(參1節;徒三14),祂全然公義,當祂再來時也要按著公義審判人(參提前四8;彼前二23)。
         「就知道凡行公義之人都是祂所生的,」『凡行公義之人』廣義指得救的信徒,狹義指得勝的信徒,這裏的『行』字按原文不是偶爾、特殊的行為,而是慣常、自然的行為;『都是祂所生的』指神的兒女裏面有永遠的生命(參五11~13),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故所行所為合乎公義。
   〔話中之光〕(一)祂如何,我們在這世上也如何(參四17);祂既是公義的,我們是祂所生的也當行公義。
         (二)信徒行公義的密訣,仍然是「住在主裏面,照祂所行的去行」(參6節)。
         (三)基督徒正常的生活行事,乃是裏面生命的流露;我們若能讓主公義的生命彰顯在我們的身上,就自然而然的行出公義了。
         (四)我們對真理的客觀認識(本節第一個「知道」),應當帶領我們進入更深一層的主觀認識(本節第二個「知道」),並且由認識而產生實際的行動。

叁、靈訓要義

【維持相交的密訣】
   一、消極方面:
         1.對付「罪」(1~2節)
         2.對付那惡者(13~14節)
         3.對付「世界」和「肉體」(15~16節)
         4.對付「敵基督者」的教訓(18~23節)
   二、積極方面:
         1.遵守祂的誡命、主道、主所行的(3~6節)
         2.愛弟兄,住在光明中(7~11節)
         3.認識神、愛神和神的道、遵行神的旨意(13~17節)
         4.住在主裏面(24~28節)

【信徒該有的三層順服】
   一、遵守祂的誡命(3節)──順服祂的教訓
   二、遵守主道(5節)──順服祂的話
   三、照主所行的去行(6節)──順服祂的榜樣

【知行合一】
   一、知:認識祂──行:遵守祂的誡命(3~4節)
   二、知:知道在主裏面──行:遵守主道(5節)
   三、知:說住在主裏面──行:照主所行的去行(6節)

【三種生命進階】
   一、小子們(13節)──生命幼稚者──認識父
   二、少年人(13~14節)──生命剛強者──勝過那惡者
   三、父老(13~14節)──生命老練者──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

【信徒不可愛世界的理由】
   一、因為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15節)
   二、因為屬世界的情慾不是從父來的(16節)
   三、因為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不是神的旨意,也都要過去(17節)

【末世敵基督的特徵】
   一、自稱屬我們(真門徒),卻離開了正常的交通(19節)
   二、自稱懂得真理,其言行卻與真理相背(22節上)
   三、自稱是基督徒,卻不認耶穌是基督(22節下),即不尊主為大
   四、自稱是教師,卻引誘人離開真道(2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一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一書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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