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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提要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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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5 14:46:0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作者

         約翰一、二、三書本身皆未指明作者與受書人,但教會歷來認為這三卷書都是使徒約翰寫的。由於書信的內容、措辭、觀念與約翰福音極為相似(請參閱『捌、本書與其他聖經書卷的關係』),學者多同意這三卷書信與約翰福音是由同一位作者──使徒約翰所寫成的。
        使徒約翰是西庇太的兒子(太十2)。他的哥哥是雅各,他的母親是撒羅米(太廿七56;比較可十五40;十六1)。撒羅米是從加利利就跟隨耶穌並服事祂的姊妹們之一(太廿七55),可能她就是主的母親的妹妹(太廿七56;比較約十九25)。因此,約翰和他哥哥雅各也可能就是主的表兄弟,難怪他們哥倆曾請他們的母親出面向主說情,求在祂的國裏,一個坐在右邊,一個坐在左邊(太廿20~21)。
        可能他的家境相當富裕;父親是一個大漁戶,有漁船和許多雇工(可一20)。他也認識大祭司(約十八15)。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他還有一個家在耶路撒冷(約十九27)。
        最初他曾經是施洗約翰的門徒。當施洗約翰向他的門徒作見證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就有兩個門徒跟從了耶穌,與祂同住。這兩個門徒中一個是安得烈,另一個沒有提起名字的就是使徒約翰(約一35~40),因他在自己所寫的福音書中,從未提起過自己的名字。
        可能他蒙主的呼召不只一次。第一次,主說:「你們來看」(約一39)。他跟從主之後,他又回到打漁的本業去了。過了一段時候,主在加利利海邊第二次又呼召他,他就離開了父親、夥伴和漁船,從此作一個得人如得魚的門徒了(太四18~22)。後來,主又從門徒中呼召他作十二個使徒之一(路六13~14)。
        在十二使徒中,有三個特別和主親近的,就是彼得、雅各和約翰(路八51;九28;可十四33)。在這三個人中間,約翰是最近主的。他曾靠著主的胸膛(約十三25);他是主所愛的門徒(約十三23);他是僅有的門徒在十字架下看主受苦(約十九26);他接受主的委託,接主的母親到自己的家裏(約十九27)。
        他和他的哥哥雅各被稱為『半尼其,就是雷子的意思』(可三17)。從這個稱號,就可想像約翰的個性很暴躁。當他看到有人奉主的名趕鬼,可是又不和門徒一起跟從主,他就為主起了憤恨,禁止那人繼續作工(路九49)。當他看到那些撒瑪利亞人不接待主,他和雅各就請主許他們重演以利亞的故事,用天上降下的火燒滅他們(路九54)。可是後來他雷子的性情逐漸被主的愛溶化,而成為一個專講愛的使徒了。
        主升天以後,他留居在耶路撒冷。他知道主把天國的鑰匙交給彼得(太十六18~19),所以他守住他的地位,在聖靈帶領之下協助彼得建立教會。他和彼得的合作是非常緊密的:在那樓上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在五旬節時一同站起來傳福音;在美門口一同幫助那個生來是瘸腿的,並對百姓作復活的見證;後來又一同被官長扣押;一同在他們面前述說拿撒勒人耶穌;在撒瑪利亞一同工作等等(徒一13~14;二14;三1~四22;八14)。
        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前,使徒約翰的工作已經西移,在小亞細亞一帶地方的教會中間事奉主(那時保羅已經殉道了)。他常住在以弗所;在羅馬暴君多米田(Domitian)的時候,他從以弗所被充軍到拔摩海島──愛琴海裏的一個荒島──在那裏看見了榮耀主的異象,就寫那卷《啟示錄》。
        約翰在地上的年日很長,活到百歲左右。當時,在門徒中傳說他不死,約翰自己糾正了這錯誤的傳說(約廿一23)。據他的門徒玻利革拉底斯(Polycrates)說,使徒約翰在年邁的時候,還是為主殉道的。

貳、寫作時地

         本書所指責的異端思想,乃是在第一世紀末期才在教會中產生影響的;而本書中流露長輩對晚輩說話的語氣,可知是使徒約翰晚年的作品。按早期教會的傳說,使徒約翰年老時曾在以弗所居住一段很長的時間,本書可能就是在該處寫成的。成書日期大約是第一世紀末期主後九十年代(即主後90~99)。

叁、本書受者

         本書並無特定受者,是一種公函,寫給各地教會的信徒們,將對象稱之為「親愛的」或「弟兄們」(參約壹二7;三13,21;四1,7),又依其年齡之差異而稱呼為「父老、少年人、小子們」等三類(參約壹二12~14),有時又通稱「小子們」(參約壹二1,18,28;三7;五21),因當時作者已經接近百歲,「小子們」是一種長者對後輩很親密的稱呼。

肆、寫本書的動機

         由於當時在小亞西亞的眾教會,正受著一種雛型「諾斯底主義」的異端的影響,使徒約翰乃提筆書寫本書信,針對這些異端邪說的錯謬,加以辯駁,使眾信徒能分辨真道。茲將重點陳述於下:
         (一)異端否認耶穌是太初就已存在的那一位;但本書清楚指出祂就是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參約壹一1)。
         (二)異端之一的「幻影說」,強調靈乃至善,而肉身是邪惡的,因此不可能有所謂「道成肉身」;但本書指明耶穌基督乃是眼所能見、手所能摸、耳所能聽的實在人物(參約壹一1)。
         (三)異端承認屬物質的肉身是邪惡的,但其所作所為與靈性無關,所以主張人的本質是無罪的,肉身所為不算是犯罪;但本書指明人承認自己的罪乃是得神赦免的先決條件(參約壹一8~10)。
         (四)異端既然主張人是無罪的,所以不需要贖罪;但本書表明耶穌基督降世,乃為救贖我們脫罪(參約壹二1~2)。
         (五)異端既然認為肉身所為乃無關宏旨,所以無所謂「遵行誡命」,儘管與世界同流合污,也不要緊;但本書重申信徒須遵守誡命(參約壹二4),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參約壹二15)。
         (六)異端認為基督是基督,耶穌是耶穌,亦即否認耶穌是基督;但本書申明耶穌就是基督,凡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就是說謊話、敵基督的(參約壹二21~22)。
         (七)異端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否認祂出於神來成為肉身;但本書指出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才能與神產生互住的關係(參約壹四15),也才能有神的生命(參約壹五12)。
         (八)異端否認耶穌基督是與神同等且合一的;但本書指出我們若在「那位真實的」(即指神)裏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裏面(參約壹五20),可見神和耶穌基督是完全合一的。
         (九)異端之中的「克林妥主義」,認為耶穌基督原本是一個人,當祂受浸時「道」才進入祂的裏面,當祂被釘十字架時「道」就離開了祂(參太三16;廿七46);但本書指出藉「聖靈、水和血」這三樣見證耶穌基督一直就是神的兒子(參約壹五6~9),祂的受浸和被釘乃是舊約預表和預言的應驗。

伍、本書的重要性

         本書是歷代教會對抗異端邪說不可或缺的寶典,基督教純正的信仰得以存續,本書厥功至偉,其價值可以與保羅眾多書信相比擬。再者,本書從積極方面循循善導基督的信徒,提供正確的教訓,使吾人對生命、相交、愛、真理等能以深入的認識。

陸、主旨要義

         本書的中心主題是「生命的相交」,從相交的由來開始,點明相交的目的、條件、障礙、修復、危機、對策、維持與發展,示以相交之生命的本質乃是聖潔、公義、美善、真實、愛,信徒已因正確的信仰而具有此相交所需的生命,故只要發揮、彰顯此生命的特質,必能獲致喜樂充足的結果。

柒、本書的特點

         本書具有如下的特點:
         (一)本書是那位「蒙愛的使徒」,寫給神家裏兒女們「愛的家書」;全書提到「兒子或兒女」和「愛」各不下數十次。
         (二)本書的語氣,不論就情感或權威而言,都好像一位老父親對他自己的兒女說話一樣,既親切且又帶著一種不容反駁的囑咐。
         (三)本書直截了當地分明是非,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絕不模稜兩可,也不需多予辯證。
         (四)本書雖然是用希臘文書寫,但文法和語氣、表達方式較像希伯來文。
         (五)本書特別強調真理的認識和生命的特性,信徒只要掌握這兩方面,便可登堂入室,進到至聖所而與神有親密的相交了。

捌、本書與其他聖經書卷的關係

         《約翰福音》為耶穌作見證,表明祂是神的兒子,使人因信耶穌得生命(約二十31),而得進入神的大家庭,成為神的眾子;《約翰一書》則是神家的家書,寫給神家的孩子們,闡明在神家裏「與神相交」之道 (約壹一3),如何彼此相愛,互相分享在基督裡豐盛的生命,由此確知自己有永生(約壹五13),又勉勵眾人持守真道,不受異端分子的迷惑(約壹二24~27)。因此《約翰福音》有如本書的前奏,而本書如同《約翰福音》的應用。
  《約翰一書》和《約翰福音》兩者的主題和語法都十分接近,也都使用明顯的對比──光明與黑暗,生命與死亡,愛與恨,真理與虛假;兩者也都將人分為兩類,各屬一邊,沒有第三種。不是神的兒女,就是魔鬼的兒女;或是屬世界,或是不屬世界;或有生命,或沒有生命;或認識神,或不認識神。在風格方面,兩本書也都同樣單調的簡明結構,以及同樣喜愛希伯來式的平行語。很少使用虛詞,也不以一個代名詞來引進一個附屬句。另一方面,兩者都用某種強調的語氣來開始一句話,如,「這是……即……」,「藉此……即……」,「因為這……即……」,和「凡……」。
  此外,兩者表達神的旨意與救恩計畫的詞彙,幾乎完全相同。諸如:我們天然的狀況、未蒙救贖之前都是「屬魔鬼的」,牠乃是「從起初」就犯罪、說謊、殺人的(約壹三8;約八44),我們也是「屬世界的」(約壹二16;四5;約八23;十五19)。因此我們「犯了罪」(約壹三4;約八34),都「有罪」(約壹一8;約九41),「行在黑暗中」(約壹一6;二11;約八12;十二35),在靈裡是「瞎眼的」(約壹二11;約十二40),是「死的」(約壹三14;約五25)。但神愛我們,差遣祂的兒子成為「世人的救主」(約壹四14;約四42),使我們「能得生命」(約壹四9;約三16)。這位是祂的「獨生子」(約壹四9;約一14,18;三16,18),祂雖然是「從起初」就有的(約壹一1;約一1),然而卻成了「肉身」(約壹四2;約一14)來到世上,又為我們「捨命」(約壹三16;約十11~18),為要「除去」罪(約壹三5;約一29)。為祂作「見證」的,一方面是那些曾經「看見」的人,他們「宣揚」祂(約壹一2~3;四14;約一34;十九35),但更重要的是神自己(約壹五9;約三33;五32,34,36~37)和聖靈(約壹五6;約十五26)。我們應該「接受」從神來的見證(約壹五9;約三11,32~33;五34),「相信」那位有充分見證的(約壹五10;約五37~40),並且「承認」祂(約壹四2~3;約九22)。相信祂或祂的「名」(約壹五13;約一12等),我們就出死入生(約壹三14;約五24)。我們「有生命」(約壹五11~12;約三15,36;二十31),因為生命在神的兒子裏面(約壹五11~12;約一4;十四6)。這就是「從神而生」(約壹二29;三9;五4,18;約一13)。
  凡從神生的,就是神的「兒女」(約壹三1~2,10;五2;約一12;十一52),兩者都提到神的兒女們與神、基督、真理、世界和彼此的關係。他們是「屬神的」(約壹三10;約八47),也「認識」神,透過耶穌基督認識那位真神(約壹五20;約十七3)。甚至可以說他們已經「看見神」(約壹三6;參約叁11;約十四9),只是按字面而言,沒有人能看見神(約壹四12,20;約一18;六46)。基督徒不單屬於神,也屬於真理(約壹二21;三19;約十八37)。真理亦「在他們裏面」(約壹一18;二4;約八44),他們「行」或「活出」真理(約壹一6;約三21),因為所賜給他們的靈是「真理的靈」(約壹四6;五6;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基督徒與神和真理的關係,是透過耶穌基督而來的,他們「住在」祂和祂的愛裏(約壹二6,27~28;三6,24;四13,15~16;約十五4~10),祂也親自住在他們裏面(約壹二24;三24;四12~16;約六56;十五4~5)。祂的話也在他們裏面(約壹一10;二14,24;約五38;十五7),而他們亦在祂的話之中(約壹二27;約八31)。因此,他們「順服祂的話」(約壹二5;約八51~55;十四23;十五20;十七6)或「祂的命令」(約壹二3~4;二22,24;五2~3;約十四15,21;十五10),祂的「新命令」就是要他們彼此相愛(約壹二8~10;三11,23;參約貳5~6;約十三34)。然而,「這個世界」會「恨」他們(約壹三13;約十五18)。他們無需感到奇怪,理由乃是他們不再屬於世界(約壹四5~6;約十五19;十七16),雖然他們仍舊住在其中,但卻不可以愛其中的東西(約壹二15~16;約十七15)。基督已經「勝過世界」,透過相信祂,他們也已得勝(約壹五4~5;約十六33)。基督所成就之事的結果,已經賜給祂的子民,就是讓他們滿有喜樂(約壹一4;約十五11;十六24;七13)。
         《約翰一書》和《約翰二、三書》之內容論點雖然不同,但三卷書信的行文措辭彼此接近又相關,皆勉勵受書者在真理中彼此相愛(請參閱約翰二、三書之提要)。
         一般聖經學者均相信,《約翰福音》、《約翰一、二、三書》和《啟示錄》等五卷書均為使徒約翰所著。而這五卷書恰好可分為三類:
         (一)《約翰福音》主題是「信」──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生命。
         (二)《約翰一、二、三書》主題是「愛」──因正確地愛神並愛弟兄而得豐盛的生命。
         (三)《啟示錄》主題是「望」──因儆醒盼望基督再來而裝備得勝的生命。

玖、鑰節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一3)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三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五1)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五12)

拾、鑰字

         「生」、「生命」、「永生」(一1,2,2;二25,29;三9,9,14,15;四7,9,9;五1,1,1,4,11,11,12,12,13,16,18,18,20)。
         「光」、「光明」(一5,7,7;二8,9,10)。
         「真理」(一6,8;二4,21;三19;五7)。
         「命令」、「誡命」(二3,4,7,7,7,8;三11,22,23,23,24;四21;五2,3,3)。
         「知道」(二5,11,18,20,21,21,21,29,29;三2,5,16,19,20,24;四13,16;五2,13,15,15,18,19,20)。
         「愛」(二5,7,10,15,15,15;三1,2,10,11,14,14,16,17,18,21,23;四1,7,7,7,7,8,8,9,10,10,10,11,11,11,12,12,16,16,16,17,18,18,18,19,19,20,20,20,21,21;五1,1,2,2,3)。

拾壹、內容大綱

【生命中的相交】
   一、建立相交的根源──生命之道(一1~4)
         1.生命之道的本源、顯現和傳報(一1~2)
         2.傳報生命之道的目的──相交和喜樂(一3~4)
   二、維持相交的條件──在生命的光中相交(一5~二11)
         1.在光明中行(一5~7)
         2.承認自己的罪,信靠那中保耶穌基督(一8~二2)
         3.遵守主的誡命(二3~11)
   三、確保相交的要素──在生命的認識中相交(二3~四6)
         1.認識神和偶像(世界)的不同(二3~17)
         2.認識基督和敵基督的不同(二18~23)
         3.認識恩膏的教訓和人的教訓之不同(二24~27)
         4.認識神的兒女和魔鬼的兒女之不同(二28~三24)
         5.認識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之不同(四1~6)
   四、增進相交的要領──在生命的愛中相交(四7~五3)
         1.住在愛裏面(四7~16)
         2.住在愛裏面的佐證──沒有懼怕(四17~18)
         3.愛是神生命的自然流露(四19~五3)
   五、在生命中相交的軌跡(五4~21)
         1.總綱──從信心到勝過世界(五4~5)
         2.因神的見證而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五6~11)
         3.因信神的兒子而有生命(五12~13)
         4.因有生命而知道神必聽我們的祈求(五14~15)
         5.因祈求而蒙神保守,不至犯罪(五16~19)
         6.因住在那位真實的裏面而自守,遠避偶像(五20~21)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一書註解》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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