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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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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21 15:42: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愛心的生活】
    一、對人的愛心生活(1~3節)
          1.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1節)
          2.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2節)
          3.要記念受捆綁遭苦害的人(3節)
    二、對己的愛心生活(4~6節)
          1.當尊重婚姻(4節)
          2.存心不可貪愛錢財(5~6節)
    三、對神的愛心生活(7~16節)
          1.效法信心的榜樣,不要被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7~9節)
          2.出到營外就耶穌,忍受祂所受的凌辱(10~14節)
          3.當靠著耶穌常獻頌讚、行善、捐輸的祭(15~16節)
    四、對傳道人的愛心生活(17~19節)
          1.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17節)
          2.要為他們禱告(18~19節)
    五、愛心的祝福和問安(20~25節)
          1.祝福(20~21節)
          2.勸勉與交通(22~23節)
          3.問安(24~25節)

貳、逐節詳解

【來十三1】「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
    〔原文直譯〕「弟兄相愛務要持久。」
    〔原文字義〕「常存」保持,存留,繼續不斷;「弟兄相愛的心」弟兄相愛,如弟兄的愛。
    〔文意註解〕『務要』表示是一個命令;『常存』一詞暗示這種愛的聯繫已陷於被割斷的危險中;『弟兄相愛的心』原文只有『弟兄相愛』。
          本來這班希伯來信徒,並非沒有弟兄相愛的心(參六10),但有可能因注意道理教訓,以致愛心漸漸冷淡。
    〔話中之光〕(一)信心最大的表現,乃是愛心的生活;信徒彼此相愛,也就是真正地實行了信心的生活。
          (二)愛心是聯絡全德的(西三14);信徒又了一切的美德,最後還得加上愛心才能完全(參彼前一5~7)。
          (三)主耶穌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叫我們要彼此相愛,並且惟有藉著彼此相愛,才能叫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來(約十三34~35)。
          (四)一個真正愛神的人,也必定愛人如己(參太廿二37~40);反之,一個不愛弟兄的人,愛神的心也必定不存在他裏面(參約壹三17)。
          (五)一時的相愛,沒有甚麼價值,因為和不信的世人並無分別;信徒的相愛,乃是『常存』的,不應因對方的情況而有所改變。
          (六)有些對真理看法偏激的信徒,不能容忍看法不同的人,深惡痛絕,比看待不信的世人還惡劣;其實,只要基本信仰真理一致,其他無關緊要的真理,應能彼此容忍異見,而不可失去彼此相愛的心。
          (七)既稱『弟兄相愛』,可知相愛惟一的條件是雙方都是『弟兄』,只要是弟兄,就可以相愛,並不分種族、語言、地域、貧富、教育水準、社會地位等(加三28;西三11)。

【來十三2】「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
    〔原文直譯〕「不可忘了接待客旅,因為有人藉此不知不覺的接待了天使。」
    〔原文字義〕「用愛心接待客旅」款待,好客;「不知不覺」沒有注意到,在無意識下作了某事。
    〔背景註解〕「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古時由於旅店很少,且多有娼妓出入,故款待旅客成為猶太人家庭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
    〔文意註解〕「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不可忘記』現在時式命令語氣加否定,表示不要繼續忘記;『接待客旅』新約聖經多處命令信徒要如此行(羅十二13;彼前四9;約三5~6)。
          「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接待了天使』此事載於創十八2~3;十九1~2。
    〔話中之光〕(一)接待客旅是幫助別人,給人方便;『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是給自己帶來屬天的祝福。有所付出,也就有所收入。
          (二)天使的原文字義是奉差遣的使者;凡信徒奉主名出外旅行者,都是基督的代表,我們接待他們,也就是接待天使了(參太十40~42;廿五40)。
          (三)有的人僅樂意接待陌生客旅,卻對身邊相熟的人,拒之千里以外,不肯敞開心胸,把對方接待進自己的心房;須知,接待人乃從『心』開始,也從周遭所接觸的人開始。
          (四)當初信徒所接待的對象,主要是那些為主的名出外的弟兄,藉此表示和他們一同作工(約參7~8);接待客旅叫我們有分於客旅所作的工,因此,我們決不可接待傳異端教訓的人(例如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士等),以免在他們的惡行上有分(約貳10~11)。

【來十三3】「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
    〔原文直譯〕「你們應顧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顧念受苦害的人,好像你們也親身受了一樣。」
    〔原文字義〕「記念」想念,想起,回想,被提醒;「同受捆綁」一同坐監;「遭苦害」被虐待。
    〔文意註解〕「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意指要記念他們到一個程度,彷彿自己也被捆綁一樣。主耶穌祂自己與在監裏一個弟兄中最小的認同,我們看顧弟兄就是看顧主自己(太廿五39~40)。
          「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意指感同身受,好像自己也親身遭受苦害一樣。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僅要接待那些主動找尋幫助的人(客旅),也哟主惰去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被捆綁的人);看顧被囚的人,記念之情與行動之關顧,也是弟兄相愛的一面。
          (二)為受捆綁和遭苦難的人禱告,就是最佳的記念,正如主耶穌體恤我們的軟弱(參四15),在神面前替我們祈求(參七25)。
          (三)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林前十二25~26);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十二15)。
          (四)教會乃是一大家庭──我們必須體驗到,大家都是基督裏面的弟兄姊妹,不僅需要有福同享,也需要有苦同擔。
          (五)我們對那些被捆綁、遭苦害的人,似乎很難與他們表同情,因為我們缺少和他們一樣的經歷,不能體會他們的痛苦;為此緣故,我們若是為主而有一點苦難的經歷,未嘗沒有好處,應該感謝神。

【來十三4】「婚姻,人人都當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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