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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書】第六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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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7 14:15:1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神的工人當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
    一、教導作僕人的信徒守住自己的地位(1~2節)
    二、提防傳異端的人(3~5節)
    三、提防被錢財引誘離了真道(6~10節)
    四、作真屬神的人,持定永生(11~16節)
    五、囑咐今世富足的人,不倚靠錢財(17~19節)
    六、要保守所託付的,躲避那敵真道的學問(20~21節上)
    七、要倚靠神的恩典(21節下)

貳、逐節詳解

【提前六1】「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原文字義〕「僕人」奴隸,奴僕;「自己」私自的,個人的;「配受」值得,應當;「道理」教訓,教導;「褻瀆」毀謗,辱罵,詆毀。
    〔背景註解〕「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日社會上盛行奴隸制度,在教會中有很多信主的奴隸。很可能有一些信主的奴隸,以為主的救恩包括社會上地位的解救,從此不必再受制於奴僕的身份。
    〔文意註解〕「凡在軛下作僕人的,」『軛下』形容受轄制不得自由。
          「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自己主人』在此特指不信主的主人;『十分』乃完全絕對的意思;『恭敬』指對主人該有的態度,無論是在主人面前,或是在其他人面前,都應有同樣的表現。
          「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道理』指使徒的教訓(參徒二42)。
    〔話中之光〕(一)信徒對別人沒有正確的尊重,結果只有導致神的名和真道被人蔑視,徒增笑談。
          (二)今天在社會上仍有上司、下屬以及雇主、員工之分;當恭敬的,我們信徒仍要恭敬他(羅十三7)。
          (三)我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份,仍要守住這身份(林前七20)。

【提前六2】「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
    〔原文字義〕「加意」越發,較多;「服事」作奴僕,甘受捆綁。
    〔文意註解〕「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信道』指信主。
          「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輕看信主的主人,其原因可能有三:(1)主人的信主年日較僕人為少;(2)主人的屬靈程度較僕人為低;(3)僕人誤認為在主裏已得自由,不再有主僕之分。
          「更要加意服事他,」『加意』指對待信主的主人,比對待不信主的主人,更加甘心樂意且恭敬地服事。
          「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此話有兩種解釋:(1)指主人因有信主的僕人服事而得益;(2)主人因為信道蒙愛,所以關注僕人的福利。
          「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以此』指1~2節有關僕人處事為人的原則教訓;『教訓人』重在使人知道;『勸勉人』重在使人行動。
    〔話中之光〕(一)使徒保羅在此只提及信主的僕人應當尊敬主人,由此可見當時教會中的問題,泰半起因於作僕人的信徒不滿意其社會地位,想要爭取平等和自由。
          (二)基督徒的自由乃是心靈上的自由,不再受撒但和罪惡的轄制(加五1,14),至於肉身上的自由,乃要謙卑服在神的安排之下,到了時候祂必要釋放我們(參彼前五6)。
          (三)今天我們基督徒,對不信的上司要有好見證(參1節),對信主的上司更應殷勤服事。
          (四)信主的僕人要加倍的服事主內的主人,但自己卻不可要求主人加倍的厚待自己,因為別人如何對待我們,那是別人與神之間的事。
          (五)基督徒應該看服事是一種特權,因為它具有美好的功效,使我們這信道蒙愛的人,能得服事的益處。

【提前六3】「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
    〔原文字義〕「不服從」不同意;「純正」完全無疵,健康無疾,完好的,有益身心;「道理」教訓,教導。
    〔文意註解〕「若有人傳異教,」『異教』意指與正統真理不同的教訓。
          「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純正的話』意指健康的話;我們主耶穌基督的話乃是生命的話(約六63),因此祂的話是健康的話。
          「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道理』指教訓(參1節);『那合乎敬虔的教訓』即指使人產生敬虔生活的教訓。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對基督純正的話缺乏清楚的認識,就會給那些傳異教的人有機可乘。
          (二)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乃是那合乎敬虔的教訓之源頭;人的教訓若非出乎主純正的話,便會產生許多的不敬和不虔。
          (三)純正的教訓會產生敬虔的生活;我們對人們信仰的試金石,便是看他們的生活與行徑是否符合敬虔的生活樣式。

【提前六4】「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
    〔原文字義〕「自高自大」被煙霧蒙蔽,被驕傲蒙蔽;「專好」有病,病態,成癖,嚮往;「爭辯言詞」在字句上爭執,在話語上挑毛病;「妄疑」下等的思想。
    〔文意註解〕「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原意是被煙霧迷矇了眼睛,而看不見自己真實的情況;此處意指這種人因浮誇而摸不著神的心意,對神屬靈的事毫無知識。
          「專好問難,爭辯言詞,」本句按原文可譯作『患了問難和爭辯言詞的病』;問難和爭辯言詞乃是心靈病態,與3節的『純正(健康)的話』正好成一對比。
          「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從上句所述好爭論的心靈病態,就產生了本句所述的種種惡果。『嫉妒』指不能容忍別人比自己好,別人的看法比自己對;『紛爭』指因意見和看法的不同,而引起的對立與對抗;『毀謗』指背地裏說別人的壞話,甚至以惡言攻擊別人;『妄疑』指對別人有邪惡的心思。
    〔話中之光〕(一)凡與基督純正的話不同的教訓,總是出於人那蒙蔽自己的高傲。
          (二)自高自大的人,以為自己滿腹經綸,其實按他所該知道的,仍是一無所知(林前八2)。
          (三)喜歡爭辯的人,表示他的心靈可能不太正常,是一種病態。
          (四)若一個人不能容忍細節,處事不能從大處著眼,不能掌握問題的重心,就可以看出這個人的靈性和辨別力很有限。

【提前六5】「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原文直譯〕「無休止的爭論,以致敗壞了人的心思,又使真理喪失;他們以敬虔為利源。」
    〔原文字義〕「壞了心術」心地敗壞,心智被毀;「爭競」無止境的爭論,不住的爭吵,不斷的爭辯,無理取鬧。
    〔文意註解〕「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失喪真理』含指他們曾認識真理,但被人誤導以致棄絕真理;全句意指喋喋不休的爭論,只能敗壞人的心思,又叫原來存在他們中間的真理逐漸淡薄,終歸無有。總之,這種喜歡與人爭辯的人,其結局是喪失心智,以致無法認識真理。
          「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指把敬虔當作賺取錢財的途徑。
    〔話中之光〕(一)本節說出了信仰的墮落軌跡:先是在道德觀念上敗壞了,接著就捨棄了所認識的真理,最後就以信仰當作幌子,實則以謀利為主旨,將商業行為帶進了教會中。
          (二)世界上沒有第二種事情被神定罪,更過於『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這一種的賺錢,乃是最卑鄙的事,沒有第二種事比這一個更卑鄙。作主工的人對於利,都必須洗得乾乾淨淨,才能作工。
          (三)你要作主工,就要在錢財上非常獨立,寧可餓死,不能盼望得利。我們的衣服可以出賣,我們的東西可以出賣,但是我們的道理和敬虔決不可以出賣。
          (四)傳道人若不小心,也會不知不覺墜入陷阱:起初是『主使用我』,後來變成『我利用主』;起初是『我完全奉獻』,後來變成『我完全獲得』。

【提前六6】「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
    〔文意註解〕『敬虔』指因內裏與神有美好的關係,而形諸於外的屬靈狀況(參四7註解);『知足的心』指一種內在的自足,與缺乏或渴求外在的事物相對。
          『大利』指好得無比的大收獲,包括今生的祝福和永生的福分,前者因為敬虔和知足能免除人們對世事世物的憂慮和貪圖,從而得以免去許多不必要的愁苦(參10節);後者因為不浪費在今生事物的追求上,轉而追求來生的一切,故必得著上好的回報。
    〔話中之光〕(一)真實的利是在這裏︰敬虔我就知足了,敬虔就不要求甚麼了,敬虔就不盼望得甚麼了,敬虔就以我所有的為夠了。這是利,這是一個大利。
          (二)敬虔加上知足是屬靈的富足,並且可以使人注目在永恆、不在今世短暫的事物上。
          (三)基督徒的『知足』,乃是不受周遭境況的影響,而滿足於神的一切安排。
          (四)人若信靠基督,以祂為生命的主宰,就應把金錢的酬報視為次要,並且滿足於現狀。

【提前六7】「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
    〔文意註解〕「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指我們出生時乃是空手而來,並沒有攜帶任何身外之物。
          「也不能帶甚麼去,」指我們死時乃是空手而去,也不能隨身攜帶任何物品(伯一21)。
    〔話中之光〕(一)人空空而來,又空空而去,一生營營擾擾,並不能為自己積存甚麼財物(參路十二16~21),因此我們應當轉向追求那能永存的財寶(路十二33)。
          (二)人生在世,僅僅在這短暫的歷程中,需要用得著身外之物;一旦離世,那些身外之物不但不能帶走,反而成為死後賞罰的依據,因此在生前就應謹慎對待它們。

【提前六8】「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原文字義〕「知足」滿足,充分得著(與6節的『知足』原文不同字)。
    〔文意註解〕『衣』指遮身之物,包括衣物和住處;『食』指養身之物,包括食物和各種供應。『有衣有食』代表生活基本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人生在世,凡事都是虛空(傳一2),一切所勞碌、所經營的,有如捕風(傳二11),不能帶到永世(參7節),因此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
          (二)第七、八兩節說出人能知足的原因:(1)明白一切身外事物都是暫時的;(2)除了維持肉身生存的基本需求(衣食),其他都是多餘的。
          (三)人的慾望無窮無盡,我們若不學會『知足』的功課,則永遠無法滿足,無論得著多少,仍覺若有所缺。

【提前六9】「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原文字義〕「迷惑」試探,誘惑;「私慾」情慾,慾望;「沉」淹沒,沉下,浸沉;「敗壞」全然毀壞;「滅亡」沉淪,喪失。
    〔背景註解〕「落在網羅…裏,」獵人捕捉野獸慣用的方法是設下陷阱,在其上懸掛誘餌,吸引野獸撲向那掛在陷阱之上的餌,陷阱坍下,牠便跌進網羅裏面了。
    〔文意註解〕「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指有強烈的慾望要發財的人。
          「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無知有害的私慾』指非常愚蠢而且對自己有害的慾望。全句意指貪婪帶來悲劇收場。
          「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沉』字含示不能自拔;『敗壞』重在指肉體方面;『滅亡』重在指靈性方面。換句話說,『敗壞』指物質上的喪失;『滅亡』指屬靈上的喪失。
    〔話中之光〕(一)誰渴望發財,誰就掉進試探的網羅裏,生發許多愚蠢、致死的慾念,這些慾念叫人沉入滅亡的深淵。
          (二)一個人若以得到物質財富為人生的主要目標,他便會不擇手段地謀取並強奪,結果就陷在罪惡中。
          (三)金錢該有,但不要貪(參10節);金錢是為用,但不要迷。
          (四)慾望乃是一個無底洞,人若陷在裏面,無論如何努力,都無法填滿;人無論賺了多少錢,都不能滿足想要發財的慾望。
          (五)本節說出人墮落的三步驟:(1)受引誘;(2)受制於慾望;(3)道德全然敗壞。

【提前六10】「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原文字義〕「貪戀」渴望,切望,羨慕,貪圖,伸展雙手擁抱;「被引誘」受迷惑,被引入歧途;「真道」信仰。
    〔文意註解〕「貪財是萬惡之根,」『根』指根源;貪財是萬惡的根源,但不是惟一的根源(參羅七7~24)。
          「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貪戀錢財』指對錢財有非份的意念,因而熱切追求;『被引誘』指被吹動而飄來飄去,即流蕩的意思;『離了真道』指離棄信仰。
          「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愁苦』指心靈的創傷;『把自己刺透了』形容受盡折磨。
    〔話中之光〕(一)『錢財』本身並不是萬惡之源,『貪心』才是;錢財若能善於運用,甚至對我們的將來有很大的影響(參19節)。
          (二)靈程走不好的基督徒,往往是由貪心所致;人無貪心就可少犯罪。
          (三)迷戀錢財的人,在信仰上無法分辨是非輕重,容易離棄真道。
          (四)無論你用任何的藉口,想要發財終必導致靈魂悲慘的結局。
          (五)我們信主的人,一面應該有信心,相信主必會養活我們,使我們沒有缺乏(參太六25~33;詩廿三1);一面卻不可妄想靠神發財,(例如求神使我們中獎等),因為『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六11】「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原文字義〕「屬神的人」神的人;「逃避」狂跑;「追求」熱切尋求。
    〔文意註解〕「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屬神的人』在狹義上指為神說話的先知和使徒(參王上十七24),在廣義上指一切信徒(參提後三17);『逃避』原文意指不回頭地拼命奔跑;不但是消極地『不想、不看、不聽』,乃是積極地轉向遠離;『這些事』指前面所說的辯駁爭論和利用信仰賺取錢財(4~10節)。
          「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意指當追求屬靈的美德,這些都是基督徒真正的財富所在。『追求』在原文是指繼續不斷、終身不停地追求;『公義』指與神並與人都是對的;『敬虔』指在日常生活中彰顯神(參三16);『信心』指相信並信靠神和神的話;『愛心』指在神的愛裏愛人(約壹四7~8,19~21);『忍耐』指忍受逼迫和苦難;『溫柔』指對反對的人有謙和的態度。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屬世界,乃是屬神的人。屬神的人所切慕的,當然與屬世的人所切慕的不同。
          (二)屬世的人是想要發財,但我們這屬神的人,乃要逃避貪戀錢財的事。
          (三)屬世的人追求物質的東西,但我們這屬神的人,卻追求屬靈的東西;獲取屬靈的東西比獲取物質的東西更重要,我們不但要清楚認識這個道理,並且還要切實奉行這個道理。
          (四)『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並非輕易可以得到的,乃要付出代價竭力追求的。

【提前六12】「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原文字義〕「真道」信仰;「打…仗」競技,競賽;「持定」緊抓,擁有;「永生」永遠的生命;「見證」認信,信仰之表白。
    〔文意註解〕「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打仗』這詞原係用來描述在運動場上奮力競賽(參林前九25),本書轉用來描述為信仰所作的奮鬥(參一18);『那美好的仗』指傳道人當盡的職責,包括傳揚福音和為神說話。
          「持定永生,」並非意指若不持定所已經得著的永生,它就會有失去的可能;而是指:(1)要充分支取永生的的好處,賴以事奉爭戰;(2)從永生的角度,看見今天事奉爭戰的永恆價值。
          「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本句意思包括:(1)提摩太在初信時有美好的見證(徒十六2);(2)提摩太在跟隨保羅傳道事奉主時有美好的見證(腓二22;林前四17)。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活,本當時時刻刻與世俗和魔鬼打仗,為的是維護真道,也使自己能生活在真道之中。
          (二)真正的信仰,能將永生──未來的恩惠,轉化為現今的祝福。
          (三)神所賜給信徒的永生(即神聖且永遠的生命),乃是我們賴以對抗異端邪說,並在生活、工作中有美好見證的能源。
          (四)保羅在此以命令的口吻,要求提摩太實踐神所呼召他的目的,與他在眾人面前所作的見證,乃因為他若要忠心到底,需要付上很大的代價。

【提前六13】「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
    〔文意註解〕「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本句重在指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神(徒十七24~28),因此我們不必怕人(太十28)。
          「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本丟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巡撫的全名(路三1;徒四27);主曾在彼拉多面前宣稱祂是王,但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也未查出主有罪來(路廿三3~4;約十八36~38)。這樣,主就在彼拉多面前作了美好的見證。
          「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基督耶穌』指耶穌乃降世為人的神子;『面前囑咐你』乃一語雙關:(1)在神面前的囑咐,使提摩太為真道打仗勇往直前,無所畏懼;(2)在主面前的囑咐,使提摩太學習主的榜樣,明白為真道打仗的意義。
    〔話中之光〕(一)既然是神叫萬物生活,若沒有神的許可,就誰也不能傷害我們。
          (二)主耶穌在屬世權勢的面前,雖明知祂的結局乃是被釘十字架,卻仍不肯背離真道;我們的主如何,我們這些服事祂的人也當如何。
          (三)萬物生活、生存的目的是為著神,我們若能在生活上,尋求並遵行神的旨意,就是為神作那美好的見證。

【提前六14】「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文意註解〕「要守這命令,」『這命令』在狹義上指11~12節的命令,在廣義上可指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參3,20節)。
          「毫不玷污,無可指責,」『毫無玷污』指未被其他攙雜,喻純全、專一;『無可指責』指未被人挑出毛病。合起來表示堅守命令,不容有絲毫妥協。
          「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即直至主再來,意指恆久不變。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持守信仰,應當到『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的地步,絕不可跟仇敵妥協。
          (二)為主作工,都要以主再來為動機和動力。我們對主耶穌基督顯現的指望,乃是我們堅守信仰的原因和力量。
          (三)信徒遵守主的話須存三種態度:(1)毫無玷污;(2)無可指責;(3)直到主來。

【提前六15】「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文意註解〕「到了日期,」『日期』在原文是一個固定而不變的時期,指主耶穌基督第二次降臨的日期;這日期已經命定(帖前一10;四16),來臨前雖有預兆(帖後二1~8),但沒有人知道確實的日子(太廿四36)。
          「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那可稱頌』這裏應是指父神(參徒一7);『獨有權能的』指祂絕對掌管時間和一切事物;『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指祂的尊貴和權能超越過一切。

【提前六16】「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祂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祂。阿們!」
    〔文意註解〕「就是那獨一不死,」指祂是獨一基於自己的屬性和權能而永存的。
          「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指祂所在之處太光明了,以致人的肉眼不能凝視。
          「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參閱出卅三17~23;約一18。
          「要將祂顯明出來,」指基督再來,向世人彰顯榮耀。
    〔話中之光〕(一)這位無比獨尊的主宰,祂的本身既是人所不能靠近,不能看見的,所以祂就一直作工,直到最終,使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能將祂本性一切的豐盛,都完滿的彰顯出來;使這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也能顯在眾人眼前,被眾人看見,在眾人中掌權(參15節;啟十九1~16)。
          (二)我們必須看見那最終榮耀的盼望,就是『到了日期,那…要將祂──榮耀的基督──顯明出來』(參15節)。此一榮耀的盼望,乃是歷代忠心的受託者,真道的戰士,今生的激勵,和來世的獎賞!

【提前六17】「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的享受的神。」
    〔原文字義〕「無定的」易變的,不可靠的。
    〔文意註解〕「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自高』一向是富人的通病。
          「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無定的錢財』指錢財不足倚靠的特性,因它會變質、損耗、貶值、被人盜取(參太六19),會變無用(路十六9),會長翅飛走(箴廿三5)。
          「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的享受的神,」『百物』指神賜與人類的一切物質享受。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家財富厚並不是罪,如果財富的來源正當的話;但富有的信徒有兩種危險:自高和倚靠錢財而不倚靠神。
          (二)要試驗一個信徒是否自高自大最好的方法,就是看他是否敬重神僕人的教導(參帖前五20),因為神的僕人是傳遞神話語的人,配受我們加倍的敬重(參五17)。
          (三)神既不吝惜百物,樂意將它們供給我們享受,祂必定不會置我們的需要於不顧。

【提前六18】「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或譯:體貼)人,」
    〔文意註解〕「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17節是說錢財消極方面的不足依仗,18節是說錢財積極方面的用處,可以作為行善的工具。
          「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甘心施捨』重在指施捨的動機,應發自內心的意願;『樂意供給』重在指外在的行為,充足與人分享而不吝惜。
    〔話中之光〕(一)神厚賜百物給我們(參17節),不單是給我們自己享受,祂也希望我們能與貧窮的人分享,所以千萬不要把財物據為己有,而應善用財物來謀求大眾的利益。
          (二)我們大多數人都有足夠與人分享的錢財,問題不在於我們沒有足夠的金錢,而是在於我們沒有與人分享的意願。
          (三)凡是在錢財上富足的人,更應按著神喜悅的旨意,在善事上富足(參弗二10)。
          (四)基督徒對於錢財的態度,越是富足便越加重行善的責任。
          (五)基督徒應當彼此相顧,彼此相助,這是教會的『社會制度』。
          (六)和有需要的人分享財富,叫他們得以脫離困境,這是在好事上富足的實際行為表現。

【提前六19】「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文意註解〕「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將來』指來世(與17節的『今世』成對比);全句意指我們信徒需要在今世善用錢財,為自己立下美好的根基,好在來世得以享受。
          「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那真正的生命』即『永生』(參12節)。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正確地運用錢財,可以為自己的將來積存美好的根基(參太六20;路十六9)。
          (二)物質的財富,若只為自己今生的享受,僅能叫短暫的肉身生命受益;但若用來行善,就會叫那永遠且真實的生命長遠受益。
          (三)神所賜永遠且真實的生命,對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乃是極其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因素。
          (四)今世的財主應當知道,有一最上好的用錢方法,就是常常『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參17~18節),這樣就能『為自己』在將來的永世『積成美好的根基』,而使無定的錢財,產生永遠的價值。若是一味貪圖眼前享受,或是作個吝嗇的守財奴,將來就要下到陰間,受火燒的痛苦,那是何等的愚蠢(參路十六19~31)!

【提前六20】「提摩太阿,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原文直譯〕「提摩太阿,你務要保守那所託付你的,躲避那些凡俗的空談,和所謂『知識』的相反論調。」
    〔原文字義〕「所託付的」寄存物,所託管的,所存放的;「學問」知識。
    〔文意註解〕「提摩太阿,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保守』意指不僅忠於所託,更要防衛所託,永不失去;『所託付你的』指純正的真道(參提後一13~14)。
          「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世俗的虛談』指毫無屬靈意義的空洞談論;『那敵真道』指相反的論調;『似是而非的學問』指假冒的知識。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必須能分辨甚麼是該守住的,甚麼是要避開的,知所進退,才不至於浪費工夫。
          (二)傳道人要遠避空洞的談論和無稽的哲學,這是榜樣,也是見證。

【提前六21】「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原文直譯〕「已經有人自稱有這知識,就在信仰上偏離了目標。願恩典與你們同在。」
    〔文意註解〕「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你們』在此不單指提摩太,也指以弗所教會的眾弟兄姊妹,甚至包括所有讀本書信的信徒。

叁、靈訓要義

【信主的僕人該有的態度】
    一、對不信的主人:
          1.責任:當以為自己的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1節上)
          2.理由: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1節下)
    二、對信的主人:
          1.消極責任:不可因為他是弟兄就輕看他(2節上)
          2.積極責任:更要加意服事他(2節中)
          3.理由: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2節下)

【提前第六章的幾個對比】
    一、僕人 ﹤﹥主人(1~2節)
    二、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 ﹤﹥作了美好的見證(1,12~13節)
    三、異教 ﹤﹥真道(3,10,20~21節)
    四、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 ﹤﹥專好問難,爭辯言詞(3~4節)
    五、合乎敬虔的道理 ﹤﹥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3,20節)
    六、得利 ﹤﹥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5,18節)
    七、失喪真理 ﹤﹥保守所託付的(5,14,20節)
    八、知足 ﹤﹥想要發財,貪戀錢財(6~10節)
    九、沉在敗壞和滅亡中 ﹤﹥持定永生(9,12節)
    十、被引誘離了真道 ﹤﹥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10,12節)
    十一、逃避 ﹤﹥追求(11節)
    十二、倚靠無定的錢財 ﹤﹥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17節)
    十三、今世富足 ﹤﹥預備將來(17,19節)
    十四、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偏離了真道(19,21節)

【傳異教者的七大特徵】
    一、他們不服從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3節上)
    二、他們不服從那合乎敬虔的道理(3節下)
    三、他們自高自大,其實對真理一無所知(4節上)
    四、他們專好問難,爭辯言詞(4節中)
    五、他們產生四大壞果──嫉妒、分爭、毀謗、妄疑(4節下)
    六、他們是壞了心術、失喪真理的人(5節上)
    七、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5節下)

【知足的秘訣】
    一、知足的秘訣乃是敬虔(6~8節)
    二、知足的秘訣不是錢財(9~10節)

【傳道人不可貪財的理由】
    一、消極的理由:
          1.會使人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裏,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9節)
          2.會使人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10節)
    二、積極的理由──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快要回來了(15~16節)

【屬神的人『四要』】
    一、要逃避『這些事』──不敬虔和貪財(11節上)
    二、要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11節下)
    三、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12節上)
    四、要持定永生(12節下)

【為主作工須要】
    一、要追求生命的長進(11節)
    二、要留下美好的見證(12節)
    三、要盡力尋求完全(13節)
    四、要以主再來為動機和動力(14節)
    五、要保守主所託付的(20節上)
    六、要躲避世俗的虛談(20節中)
    七、要躲避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20節下)

【神的所是(15~16節)】
    一、可稱頌的
    二、獨有權能的
    三、萬王之王
    四、萬主之主
    五、獨一不死
    六、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
    七、人未曾看見
    八、也是不能看見的
    九、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是屬於祂的。阿們!

【今世富足的人須知】
    一、不要自高(17節上)
    二、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17節中)
    三、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人享受的神(17節下)
    四、要行善,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18節)
    五、要為自己的將來積成美好的根基(19節上)
    六、要持定那真正的生命(19節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提摩太前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提摩太前書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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