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教會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49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腓立比書】第四章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7-10-24 17:26:5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基督是信徒行事的力量】
    一、靠主站立得穩(1節)
    二、靠主同心(2~3節)
    三、靠主喜樂:
          1.靠主常常喜樂(4~5節)
          2.在基督耶穌裏得著神的平安:
            (1)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蒙神保守心懷意念(6~7節)
            (2)藉著思念並實行美善的事,得著平安的神同在(8~9節)
          3.靠主大大的喜樂,因知信徒們思念(10節)
          4.基督是隨事隨在的力量:
            (1)學會在甚麼景況都能知足(11節)
            (2)基督是我們處各種景況的秘訣(12節)
            (3)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13節)
          5.在基督耶穌裏得著神的供應:
            (1)工人從教會得著供給(14~16節)
            (2)工人為教會的心願(17節)
            (3)把財物餽送當作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18節)
            (4)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使捐獻者的需用都充足(19節)
          6.願榮耀歸給父神,恩典和平安歸給眾聖徒(20~23節)

貳、逐節詳解

【腓四1】「我所親愛、所想念的弟兄們,你們就是我的喜樂,我的冠冕;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應當靠主站立得穩。」
    ﹝文意註解﹞保羅在本節對腓立比信徒的稱呼,顯示他們在保羅心目中的地位,與其他教會的信徒不同:(1)兩次稱呼「我所親愛的,」此字源出神聖的愛,表明他們是保羅在主裏所深愛的對象;(2)「所想念的,」表明愛之深,想念之切;(3)「弟兄們,」表明生命的關係;(4)「我的喜樂,」表明他們在主裏的情形令他喜樂;(5)「我的冠冕,」冠冕代表比賽中的勝利、有價值的事物、或節日的歡樂,故指腓立比信徒是保羅勞苦所得的果效,成為他將來在主面前『所誇的冠冕』(帖前二19)。
          按原文,本節最前面有『所以』一詞,意即保羅在此勸勉他們要「站立得穩」,是基於前面第三章的理由,包括有些異端已經侵入了教會。『站穩』是屬靈爭戰中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弗六14)。
    ﹝話中之光﹞(一)為主工作的果效,是工人和信徒喜樂的源頭之一;但信徒若不為主作工,便無法嘗到這種喜樂。
          (二)在靈命生長與事奉上,我們要『跑』、『直跑』(腓三12~16);但在信仰上,我們要「站立得穩」!
          (三)魔鬼用盡千方百計,想叫神的兒女跌倒,所以我們要站立得穩。
          (四)信徒無論怎樣剛強,憑著自己決不能站立得穩,必須靠主(或說在主裏)才能。

【腓四2】「我勸友阿爹和循都基,要在主裏同心;」
    ﹝原文字義﹞「勸」請求,申訴,懇求;「友阿爹」已經達到者,獲得者;「循都基」幸運,可喜悅的面孔。
   ﹝文意註解﹞友阿爹和循都基是腓立比教會的兩位女同工,她們之間的意見不和,想必已嚴重到一個程度,須要在這公開的信中提及。
          「同心,」這個詞不單是彼此的心思、意念相同,並且是彼此達到生命裏的和諧,因而產生出相同的感覺與態度。
    ﹝話中之光﹞(一)保羅處理同工之間的不和,並不定罪,而只有勸勉;他也不站在任何一邊,這種態度有助於促進同工的和好。
          (二)「友阿爹」也許已經得到了她『所願望的』(字義),「循都基」也許她的外貌『和藹可親』(字義),但兩個人卻不同心,這是何等的不完全!
          (三)「同心」必須是在主裏面,在主外面不但不能同心,就算是有了世人所謂的同心,反而有害無益。
          (四)「在主裏」是解決一切隔膜的地方,任何虧欠和歧見,都應當帶到主裏面來。
          (五)教會中誰是誰非是小事,不能「同心」──不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是大事。

【腓四3】「我也求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幫助這兩個女人,因為她們在福音上曾與我一同勞苦;還有革利免,並其餘和我一同作工的;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原文字義﹞「幫助」借一把手,得著,捉拿;「一同勞苦」並肩作戰,原文與『齊心努力』(腓一27)同字。
   ﹝文意註解﹞「你這真實同負一軛的,」以二牛同拖一犁的情形,來隱喻共同擔負工作責任的人;或有可能『同負一軛』是這個人名字的原文含意(門10~11),或暗指以巴弗提(參腓二25)。
          「一同勞苦,」表示她們不但曾在福音事工上與保羅一同掙扎過,並且也一同承受了從掙扎而來的痛苦。
          「生命冊,」是神記錄凡有分於神生命之人的名冊(出卅二32;詩六十九28;啟三5)。
    ﹝話中之光﹞(一)「同負一軛」、「一同勞苦」和「一同作工」顯示:保羅視他的同工,無論男女或老少,都與他同等,而非他的下屬。
          (二)同工、同勞而不同心,這是神工人們的最大毛病。
          (三)當同工之間發生問題時,凡是同負教會之軛的人,不是去定罪任何一方,而是去「幫助」雙方和睦,這才是他們所該有的表現。
          (四)當教會領袖不和睦時,若會眾採取同情或偏袒任何一方,便會演變成更嚴重的後果:小者結黨分爭,大者造成分裂。
          (五)名字記錄在天上生命冊上的人,卻有可能在地上過著沒有見證的生活,何等可悲!
          (六)神真實的工人,名字都記在生命冊上,都是神所知道、所記念的;別人或許不瞭解他們的工作,但只要神知道就夠了。

【腓四4】「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
    ﹝原文字義﹞「靠主」在主裏面;「常常」總是,時常,長遠。
   ﹝文意註解﹞「你們要...你們要...」這是一個命令,是從神來的一個命令,而神總是先有供應後有要求,祂從未將不可能的事命令我們去作。
          「喜樂,」是一種比快樂更深的心情和感覺。
          「你們要喜樂,」喜樂既是一種的心情和感覺,怎可命令呢?原來喜樂也是一種的心態。喜樂的感覺並非源於外面環境的順暢,乃是由裏面的心態導引而產生出來的。因此,喜樂是可以用意志來決定的。在任何環境中,我們可以決定有喜樂的態度。
          「要在主裏常常喜樂」(原文),表明這個喜樂是一種獨特的喜樂,不是觸景生情的喜樂,而是在主裏面的喜樂。
    ﹝話中之光﹞(一)保羅一再吩咐我們要喜樂,可見喜樂對我們是何等重要的一件事。
          (二)「要」字表明我們的順服,也表明我們的決心;當我們下定決心去順服神的命令時,喜樂便會油然而生。
          (三)『主』是喜樂的根源;「靠主」是能常常喜樂的秘訣;住「在主裏面」是在任何環境下都能喜樂的要件。
          (四)我們愈接近主,就愈有喜樂;我們與主的關係愈深,我們的喜樂也就愈深。
          (五)當你不能感覺喜樂,沒有可以喜樂的理由、安慰和鼓勵時,仍該喜樂。甚至當你落在百般試煉中的時候,仍要算作喜樂。

【腓四5】「當叫眾人知道你們謙讓的心。主已經近了。」
    ﹝原文字義﹞「謙讓的心」柔和,溫文,親切通情,寬容,鎮靜,豁達。
   ﹝文意註解﹞「當...」這是一個命令,是本章的第三個命令。
          「叫眾人知道,」不是指故意作在人前,乃是指將內心的美德流露出來而被人知道(太五16)。
          「謙讓,」指在不損公義的原則下,寬恕別人的錯誤,不求自己權利的滿足,故除了謙虛、忍讓之外,更含有另一種積極的涵意──能忍受低級卑賤的環境,或別人不恭敬的對待。謙讓不是示弱,更不是放棄自己的立場;相反的,我們應當為主而站穩真理的立場。
          「近了,」在原文既指『時間』的近,也指『空間』的近,前者指主來的日子近了,後者指主距我們不遠,就在我們身邊,也在我們的裏面。
    ﹝話中之光﹞(一)一個常常喜樂的人,一定是懂得謙讓的;不懂得謙讓的人,抓這抓那,患得患失,必定喜樂不起來。
          (二)信徒應處處為他人著想,做領袖的人尤其需要這種「謙讓的心」(林後十1)。
          (三)裏面滿有基督的人,他的生活是非常沉靜的(「謙讓」的原文另意),無論甚麼環境來臨,他都不受任何風浪的攪擾。
          (四)信徒若要彼此謙讓,最好的秘訣就是靠主,並想到主的再來。

【腓四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文意註解﹞「掛慮,」指自我中心、無建設性的憂慮,它通常是對神的照顧和保護缺乏信心的表示。
          「一無掛慮,」並非指對自己的事、家庭的事、教會的事或神的事,都不予正常的關切和掛心(林後十一28),而是指對上述一切的事,我們都不需要憑自己來負責、來擔憂。
          「凡事,」包括日常生活中一切大大小小的事情。
          「禱告,」指一般性的禱告。
          「祈求,」指專一的、懇切的特別請求。
          「感謝,」是表明雖然還沒有得著禱告的答應,卻深信必得著的感恩,這是信心最高的表現。
   ﹝話中之光﹞(一)『喜樂』的原因在於『一無掛慮』;『一無掛慮』的途徑在於『禱告交託』。這條定律夠我們一生享用不盡,經歷不竭。
          (二)信徒多少的掛慮不但是沒有理由根據,並且根本是沒有必要的,因為掛慮於事無補。
          (三)信徒既擁有一位看顧我們的神,就不該有絲毫掛慮;無論我們的試煉有多重,痛苦有多深,困難有多大,總不能叫我們有掛慮的理由。
          (四)我們沒有一個重擔是主所不肯擔當的;掛慮就是表示我們對主的不信,不肯將重擔交託給主。
          (五)我們的心中若沒有『鉤』,就所有的憂慮都『掛』不上去,就會一無掛慮。
          (六)煩惱、掛慮、猜疑、不信,乃是基督徒最大的弱點。
          (七)信徒不該為任何事掛慮,但該為所有事禱告。
          (八)向神禱告乃是我們基督徒的特權;我們無論在順境或逆境中,「凡事」都可以告訴神。
          (九)我們應當將「凡事」帶到神面前去!我們沒有一件事是神認為瑣碎到不應該向祂禱告的。
          (十)掛慮與禱告,乃是信徒日常生活中的兩大相反力量之源。
          (十一)禱告、祈求,加上感謝,乃是信徒把憂慮交給神的絕妙方法;一個會凡事禱告的基督徒,正是沒有絲毫煩惱掛慮的人。
          (十二)我們若能為那些令我們掛慮的事感謝神,就會使得它們減輕了一半的壓力。
          (十三)為世事掛慮的人,不能喜樂;若要喜樂,便須勝過一切掛慮。

【腓四7】「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原文直譯﹞「神的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警戒防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原文字義﹞「保守」防衛,保護,站崗,把守(軍事用詞)。
   ﹝文意註解﹞「出人意外,」表明遠超過人的想像和鑑賞,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意會。
          「平安,」指一種內在的安寧。
          「保守,」是一種軍事用語,描寫衛兵站崗守衛的情形。
    ﹝話中之光﹞(一)「神...的平安」是在人的最深處,是外面的困難和騷動所不能摸到的,是一種無法解釋的、超然的平安。
          (二)神的意念非同我們的意念,神的道路非同我們的道路(賽五十五8);神的慈愛、眷顧和作為,遠超過我們所能瞭解的(弗三18~20)。
          (三)當信徒藉著禱告將掛慮卸給神時,就可享受心靈深處的平安。
          (四)掛慮是仇敵攻進了我們的意念,在我們的意念裏興風作浪,進而影響了我們的心懷。
          (五)神所賜的平安,乃是神的平安,也就是神自己;神的平安能像軍兵把守城池那樣的保守我們的心,使一切的憂愁掛慮無法越雷池一步。
          (六)神不是保守我們的環境,不是叫我們的環境無事,乃是叫我們的心裏有平安。
          (七)心中平安、平坦的人,心裏沒有鉤,憂慮掛不上去,當然就沒有了掛慮。
          (八)我們若認主是天天背負我們重擔的主(詩六十八19),心中就會有意外的平安,這平安足能保守我們的心,不再焦慮,不再靠自己,我們即使想要去掛慮也不可能。

【腓四8】「弟兄們,我還有未盡的話;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
    ﹝原文字義﹞「真實的」不藏虛假的;「可敬的」值得尊重的;「公義的」合理的;「清潔的」純淨的;「可愛的」迷人的,有吸引力的;「有美名的」有名譽聲望的;「思念」考慮,逐一計算,精打細算,清點存貨。
   ﹝文意註解﹞「真實的,」指道德上裏外一致的事。
          「可敬的,」指含有尊嚴,能引人敬重、佩服的事。
          「公義的,」指對神、對人都正直合理的事。
          「清潔的,」指毫無罪惡的成份和動機的事。
          「可愛的,」指令人喜悅、愛慕的事。
          「有美名的,」指被眾人所傳誦的事。
          「德行,」專指道德方面超越的事。
          「稱讚,」指博得人讚賞的事。
   ﹝話中之光﹞(一)人的心思是撒但堅固的營壘,所以若要得著一個人歸服神,必須先將他的心思奪回(林後十4~5)。
          (二)信徒應該積極、主動的運用自己的心思;如果我們的心思是消極、被動的,便會容易被魔鬼侵入並佔用。
          (三)撒但若得著我們的『思想生活』,牠就得著了我們的『一切生活』,所以信徒必須小心地看守我們的思想。
          (四)『行為』孕育於『思想』,人的思想對人的行為有極大的影響力;一個人讓甚麼事物佔據他的心思,那個事物遲早會支配他的言語和行為。
          (五)如果我們的心思都思念所該思念的美事,就不致於有分爭(四2)了。
          (六)一個人的思想如果被不道德的事物所污染,他內在的平安便會消失殆盡。
          (七)信徒若常去思想別人身上所顯出基督的美德,就會被激發、受影響,使我們得到屬靈的造就。

【腓四9】「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
    ﹝文意註解﹞「你們在我身上,」保羅以他自己作為信徒的榜樣。
          「所學習的,」重在指他的真理認識。
          「所領受的,」重在指他的屬靈供應。
          「所聽見的,」重在指他的傳講教導。
          「所看見的,」重在指他的行為表現。
          「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上節是要『思念』,本節是要『去行』。
    ﹝話中之光﹞(一)思而不行,仍與我們無益;健全的思想,必須帶進健全的行為。
          (二)保羅敢於叫人學習他,乃因他先學習了基督;一個有學習的人,才能叫別人從他身上有所學習。
          (三)屬靈的領袖,不是在後面作指揮的,乃是在前面作先鋒的;只在道理教訓上帶領別人,自己卻無實際的表現的,不能給人真實的幫助。
          (四)一個成功的傳道人,至少應具備下列四個條件:(1)豐富的真理認識──能供人『學習』;(2)豐富的屬靈供應──能供人『領受』;(3)豐富的表達能力──能供人『聽見』;(4)正常的行為榜樣──能供人『看見』。
          (五)我們的「行」與神的平安有分不開的關係;信徒若將那些美好的事,又思念又去行,就必有神的平安。
          (六)神是「平安的神」(原文),祂是平安的源頭;人有神的同在,就有平安。

【腓四10】「我靠主大大的喜樂,因為你們思念我的心,如今又發生;你們向來就思念我,只是沒得機會。」
    ﹝原文字義﹞「又發生」再度萌芽,又開花,又茂盛。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保羅的喜樂,不是因為腓立比人的餽送,而是他們對他的思念。腓立比人向來就思念保羅,只是未得著機會把他們思念的心表露出來,如今藉著以巴弗提帶來的餽送和服事,猶如冒出嫩芽般地重現在保羅的眼前,令他歡欣鼓舞。
    ﹝話中之光﹞(一)向所關懷的人表達內心的思念,是最佳的激勵。
          (二)我們中國人雖拙於言詞的表達,但總要以行動來表達愛心。
          (三)信徒之間彼此顧念是一件好事,但須抓住機會展現出來。

【腓四11】「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
    ﹝文意註解﹞保羅真誠感謝腓立比人的餽贈,但並非一心仰賴這些餽贈之物,因為他「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意即他對所持有的極為滿足,無復他求。
          保羅的知足,並非來自他對物質需求量的多寡,而是來自他內在的資源──基督──的供應(13節);他這個「知足」,使他對外在物質環境的豐富與貧乏都不在意,都能安然處之,都不至於影響他的喜樂。
          「這是我已經學會了,」表示知足並非出於樂觀的天性或本能,而是經由學習得來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缺乏時的依靠,不是富足的人,而是全豐、全足的神。
          (二)知足的人才不至於為缺乏而說話,故他所說的話有相當的份量。
          (三)信徒對外在物質環境的適應力,乃在於他靈命學習並長進的程度如何。
          (四)學會了知足的人,乃是已經長進到了『沒有揀選』的地步;當一個人完全不為自己有所揀選的時候,他才能夠知足。

【腓四12】「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
    ﹝原文直譯﹞「...我已被介紹加入各種事物的秘密會了。」
   ﹝原文字義﹞「卑賤」卑微(腓二8),降下,被壓低;「飽足」使牲畜肥胖。
   ﹝背景註解﹞「秘訣,」原文是個專門術語,專門指著古希臘人在加入一個神秘宗教時,必須經一種神秘的入教儀式,而這種儀式是需要付出相當的代價的。
   ﹝文意註解﹞「卑賤,」即在飢餓和缺乏時所遭受的屈辱。
          「豐富,」即在飽足和有餘時的情況。
          「秘訣,」指從學習和經歷得來的一種不為人知的方法。
   ﹝話中之光﹞(一)信徒處處、事事與主相聯結,乃是知足的秘訣。
          (二)遇卑賤、貧窮就發怨言,遇豐富就浪費,這都是尚未得到秘訣的人;得了秘訣的人,遇貧賤會依靠神,遇豐富會善用錢財於神的事工。
          (三)「秘訣」得來不易,需要經過相當艱苦的過程而學到的;要找到處理一切事務的竅門,必須是一個學習好了的人。
          (四)一般人在面臨各種不同境遇時,不知道從容應付的秘訣;但信徒只要全心倚靠基督,久而久之,自然能夠學會這個秘訣。
          (五)基督徒不刻意揀選貧賤或豐富、饑餓或飽足、缺乏或有餘,總是隨著神的安排,過『兩可』的生活;基督徒既不禁慾,也不放縱。

【腓四13】「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
    ﹝原文直譯﹞「我在那能力(動詞)我的裏面,凡事都能作。」
   ﹝原文字義﹞「都能作」有力量,健壯。
   ﹝文意註解﹞「加給我力量,」不是從外面加,乃是從裏面供應。
          「凡事,」指十二節的各種境遇,也指一切能討神喜悅的事。
    ﹝話中之光﹞(一)只有裏面剛強的人,才會凡事都能作。
          (二)我們若被主『能力』(「加給...力量」原文)一下,就凡事都能作;我們作不到的,靠著那『能力』我的,就作得到了。
          (三)信徒住在主裏面,乃是得力並長久剛強的根源。
          (四)主若准許有事臨到我們的身上,主也必增加力量給我們。
          (五)神是作事的神,神也是藉著我們作事的神;神既要藉著我們作事,祂自必負責加給我們作事的力量。
          (六)神藉我們作事的先決條件,乃是要讓祂先在我們身上作事;惟有肯讓神在身上作事的人,才有力量為神作事。
          (七)我們若能運用簡單的信心,把自己的一切交託給主,也必在任何的景況中都能知足。
          (八)按原文,『在基督裏』是保羅知足秘訣中最主要的關鍵。

【腓四14】「然而你們和我同受患難,原是美事。」
    ﹝原文直譯﹞「然而你們在我的患難裏與我分擔,原是美事。」
   ﹝原文字義﹞「同受」藉著參與成為伴侶,成為合夥人。
   ﹝文意註解﹞「同受患難,」是患難的同伴,患難的分享人。
          腓立比信徒不因保羅的患難而輕視他,反而在物質上給他供應,藉此他們在實質上分擔並參與了他的患難;這在保羅看來,乃是一件「美事」,因對他們的靈性大有助益。
    ﹝話中之光﹞(一)共享、共樂、共患難,這是在基督裏的美事。
          (二)保羅自己原可以擔當得起一切的困乏,但腓立比信徒能與他一同分受窘困,卻是美事。

【腓四15】「腓立比人哪,你們也知道我初傳福音,離了馬其頓的時候,論到授受的事,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供給我;」
    ﹝原文直譯﹞「...離了馬其頓的時候,除了你們以外,並沒有別的教會與我在同一個帳目上有分;」
   ﹝原文字義﹞「供給」(與腓一5『同心合意』同屬一個原文字系。)
   ﹝文意註解﹞「授受的事,」指財物上的施與受,如同商業上的『貸方』與『借方』。
          保羅並不隨便接受任何教會在財務上的幫助,除非他清楚知道那個教會的幫助是出於真誠的。保羅信任腓立比教會奉獻財物的動機,所以兩者在此事上合作無間,宛若商業上的最佳合夥人。
    ﹝話中之光﹞(一)傳道人不宜隨便接受任何人或教會的資助。
          (二)出於真誠的財物奉獻,猶如與收受奉獻者合夥從事屬靈的事業,對方因奉獻所得的益處,也得以算在自己的賬上。

【腓四16】「就是我在帖撒羅尼迦,你們也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我的需用。」
    ﹝背景註解﹞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傳道時,因當地信徒的屬靈情形幼稚,為免任何人受累,保羅晝夜親手辛勞作工(帖前二9;帖後三8);可能他的工作收入有限,故腓立比教會一、兩次打發人補貼他的需用。
    ﹝話中之光﹞(一)若每個教會都只供給本地工人的需用,則不知有多少工人會挨餓,也不知會令多少主的事工受損。
          (二)今天有許多富裕的教會,沒有照聖經裏所提示的榜樣,顧念到在窮鄉僻壤服事的工人們的需用。
          (三)今天也有許多傳道人只願在大城市、大教會裏服事,而不願到偏遠鄉下小教會中服事,是因為他們並沒有學會隨事隨在的秘訣。
          (四)雖然保羅已經不在腓立比服事他們,但腓立比教會仍然「一次兩次的打發人供給」保羅的需用,這表明他們所作的,乃是出於主的負擔和愛的關切,絲毫沒有利害關係。

【腓四17】「我並不求甚麼餽送,所求的就是你們的果子漸漸增多,歸在你們的賬上。」
    ﹝原文字義﹞「果子」果實,後果,收益;「賬上」簿記,收支表(商業術語)。
   ﹝文意註解﹞保羅的話指出,腓立比人在財物上的幫助,乃是一種有價值的投資,可以收取屬靈的利潤。
    ﹝話中之光﹞(一)保羅對人「不求」,但對神卻有所「求」;他為自己「不求甚麼」,但為別人卻求多而又多。
          (二)一個真正的主僕,從不為自己的物質需要,而向別人有所求的。
          (三)物質的奉獻,會加添屬靈事工的果子;而屬靈事工果子的增多,又會記在奉獻物質者的賬上。如此循環作用,生息不絕。
          (四)凡是我們為神所擺上的,神都會記在我們的賬上。

【腓四18】「但我樣樣都有,並且有餘;我已經充足,因我從以巴弗提受了你們的餽送,當作極美的香氣,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
    ﹝背景註解﹞舊約時代,神子民向神表示感謝而獻的祭,稱為『馨香的祭』(創八21;出廿九18,25,41;利一9,13),獻祭的人希望藉此得到神的悅納。
    ﹝文意註解﹞「我樣樣都有,」原文意即『我已全部如數收到』。
          「為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換句話說,這些禮物乃是神所定規的,並且神所以悅納它們,因為是藉著耶穌基督獻上的(彼前二5)。
    ﹝話中之光﹞(一)奉獻財物如同獻祭,存心最為緊要(撒上十五22)。
          (二)保羅接受腓立比教會的餽送,並不看在物質的獲取,乃是當作屬靈的祭物,所以他感受不到財物的勢力;惟有不受錢財力量霸佔的人,才能聞到其中「極美的香氣」。
          (三)信徒與工人之間的授受,都應當經由神而為:信徒為工人所擺上的,也就是擺上給神;工人從信徒所收取的,乃是從神而得。

【腓四19】「我的神必照祂榮耀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
    ﹝文意註解﹞「我的神,」保羅一再的用這片語(腓一3),表明他真正體驗過神的信實和能力。
          本節的「需用」和「充足」二詞,在原文和他自己的『需用』(16節)和『充足』(18節)同字,表明他是根據自己的經歷,斷定神的供應是決不會失誤的。
          「豐富,」原文為多數詞,表明神不只在某一樣豐富裏供應我們,乃是在祂所有的、無法測度的豐富裏供應我們。
          「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意即沒有一樣需用,祂是不供應的。
   ﹝話中之光﹞(一)腓立比人關心保羅的需用,保羅也關心腓立比人的需用;在主裏彼此關心,何等美好!
          (二)施比受更為有福(徒廿35)。
          (三)我們要給人,就必有給我們的(路六38);凡是我們為神擺上的,神決沒有不加倍償還的!
          (四)神知道我們的「需用」,也使我們的一切需用都「充足」,祂的照顧極其周全;但我們往往在『需用』之外,另有奢求。

【腓四20】「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文意註解﹞「榮耀,」原文意思是『那榮耀』,指這榮耀是屬神的,是神的榮耀;神自己顯出來就是榮耀。
          「父,」與生命有關;「神,」與創造有關。
          「直到永永遠遠,」一代接一代,循環不息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財物授受的最終目的,是要歸榮耀給神;信徒在奉獻財物時,必須以榮耀神為目標。
          (二)凡將榮耀歸給神的,都該是永永遠遠地歸給神;許多人作事,只是暫時把榮耀歸給神,很快便轉歸給自己。

【腓四21】「請問在基督耶穌裏的各位聖徒安。在我這裏的眾弟兄都問你們安。」
    ﹝文意註解﹞問安在書信裏的最大意義,是叫讀信的人體會到自己實在是整個基督身體的一部分,因而嚐到生命聯繫與彼此關懷的甜美,這對他們靈命的滋潤,自有說不出的果效。
    ﹝話中之光﹞(一)嚐過神的平安滋味的人,深願別人也能常時享受。
          (二)主耶穌也注重問安的事(太十12~13),可見信徒應該彼此關懷對方的平安。

【腓四22】「眾聖徒都問你們安。在該撒家裏的人特特的問你們安。」
    ﹝文意註解﹞「在該撒家裏的人,」可能指當時在羅馬宮廷或政府裏面供職的人,因保羅的見證而悔改信主;可見保羅雖身繫縲絏,仍照常顯大基督,使多人信服基督。

【腓四23】「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
    ﹝原文直譯﹞「願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與你們的靈同在。」
   ﹝文意註解﹞本書以神的恩典起頭,又以耶穌基督的恩典結束,使人有被恩典包圍的感覺。
    ﹝話中之光﹞基督徒的人生,每時每刻都需要神的恩典。

叁、靈訓要義

【基督徒的喜樂】
   一、以信徒為喜樂(1節)
    二、靠主喜樂(4節)
    三、由謙讓而得喜樂(5節)
    四、因主已近了而喜樂(5節)
    五、因一無掛慮而喜樂(6節)
    六、因有神的平安而喜樂(7節)
    七、因眾聖徒的思念而喜樂(10節)

【基督徒的平安】
   一、與別的基督徒平安相處(1~4節)
    二、與自己平安相處(5~9節)
    三、與環境平安相處(10~20節)

【基督徒在生活中該盡的義務】
    一、常常喜樂的義務(4節)
    二、對眾人顯出謙讓的義務(5節)
    三、記住主已經近了的義務(5節)
    四、過一無掛慮的生活的義務(6節)
    五、禱告兼有感謝的義務(6節)
    六、思念並實行各樣美事的義務(8~9節)

【如何才能一無掛慮(6節)】
   一、凡事靠神
    二、凡事禱告、祈求
    三、凡事感謝
    四、將所要的清楚告訴神

【基督徒所當思念的事(8節)】
   一、真實的
    二、可敬的
    三、公義的
    四、清潔的
    五、可愛的
    六、有美名的
    七、德行
    八、值得稱讚的

【信徒對奉獻錢財該有的觀念】
    一、因神的感動,使我們思念到主的工人(10節)
    二、因神在環境中給予奉獻的機會(10節)
    三、藉此與收受的人彼此聯結(14節)
    四、奉獻錢財乃是一種互通有無──「授受的事」(15節)
    五、對別地的工人也應供給(16節)
    六、必從神得到回報(19節)

【主工人對金錢該有的態度】
    一、不因供應中斷而怪罪(10節)
    二、在缺乏中仍能知足(11節)
    三、不向人求餽送(17節)
    四、對餽送的人和教會心存感激(10,15~16節)
    五、將物質的餽送當作屬靈的祭物(18節)
    六、求神報答餽送的人和教會(17,19節)

【基督徒所得的供給(19~20節)】
   一、供給的來源:神
    二、供給的程度:照祂的豐富
    三、供給的媒介:在基督耶穌裏
    四、供給的項目:一切所需用的
    五、供給的分量:都充足
    六、供給的目的:榮耀歸給神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腓立比書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腓立比書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