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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八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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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29 16:57: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的被捉拿與受審】
    一、在客西馬尼園中被捉拿(1~11節)
    二、在大祭司院中受審和彼得三次不認主(12~27節)
    三、在巡撫衙門內受審(28~40節)

貳、逐節詳解

【約十八1】「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裏有一個園子,祂和門徒進去了。」
    ﹝背景註解﹞「在那裏有一個園子,」是一橄欖園,名叫『客西馬尼』(參太廿六36;可十四32),它位於汲淪溪另一邊的橄纜山畔(參路廿二39),離耶路撒冷城牆約一點二公里,為耶穌和祂的門徒常去之處(參2節),據說此園乃是屬於馬可家的產業。
    ﹝文意註解﹞「耶穌說了這話,」『這話』原文作『這些話』,就是十四至十七章的話。
          「過了汲淪溪,」『汲淪溪』是介乎耶路撒冷城和橄欖山的小峽谷,雨季以外大半時間均乾涸。

【約十八2】「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裏去聚集。」
    ﹝話中之光﹞猶大「知道」主耶穌常去禱告的地方,但他的「知道」卻被魔鬼所利用(參3節);許多時候,人若存心不正,連屬靈的『知識』也會產生相反的效果。

【約十八3】「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
    ﹝文意註解﹞「猶大領了一隊兵,」『一隊』原文是『一營』(squad),按羅馬編制約有六百士兵;這隊兵是否全數都來,聖經並未明言,但因有『千夫長』在場(參12節),故應不少於一百人。
          「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根據聖經記載,猶大帶來捉拿主耶穌的人包括:(1)祭司長、守殿官並長老(參路廿二52);(2)法利賽人的差役;(3)千夫長和一隊兵(參12節);(4)大祭司的僕人(參10節);(5)一些閒雜人(參26節)。
          「拿著燈籠、火把,」『燈籠』是裏面置放油燈的陶製器物,『火把』是浸含油脂的木塊;這兩樣乃是當時猶太人最通用的夜間照明器具。
    ﹝話中之光﹞(一)世界的辦法是「一隊兵」和「兵器」,但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參弗六12),所以凡是想靠人多勢眾和血氣兵器的,就已落到屬世的原則底下,也許人以為打了勝仗,其實是一敗塗地。
          (二)正當教會聽見主的聲音,得到了復興,願意與主同工的時候,仇敵就來了,要攔阻教會,不讓我們往前。

【約十八4】「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文意註解﹞「就出來,」這詞和前面的『進去了』(參1節)乃是一個對比。主耶穌沒有等候他們前來找祂,就自行『出來』會見他們,顯示出祂上十字架是心甘情願的。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所以臨事不會驚慌失措;我們既「知道」凡事臨到我們身上,都有神的美意(參太十一26),所以也應當安然信託神。
          (二)一切發生在信徒身上的事,都在主的豫知和支配之下。

【約十八5】「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耶穌說:『我就是。』賣祂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裏。」
    ﹝文意註解﹞「我就是,」原文直譯是『我是』,乃是耶和華神宣示祂自己時所專用的稱號。祂曾向摩西說:『我是那“我是”』,又叫他向以色列百姓說:『那“我是”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參出三14~15原文)。可見主在這裏所說的『我就是』,乃是宣告祂的神格,表明祂就是耶和華神。
    ﹝話中之光﹞猶大跟隨主三年半,受主教導,為主所愛,結果卻「站在」仇敵那一邊;許多信徒雖然蒙恩多年,但在重要關頭的時候,竟也顯明被魔鬼所利用。弟兄姊妹,你的心此刻是站在那裏?

【約十八6】「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文意註解﹞『他們』包括兵丁、法利賽人的差役、祭司長、千夫長以及猶大;他們退後倒在地上,並不是一件偶然的事。請注意『一說』──等到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立刻退後倒在地上。可見主說的『我就是』和他們的行動有關。
          原來主耶穌所宣稱的『我就是』,乃是顯明這一位說話的就是神自己(參5節註解);當主耶穌一顯出祂就是神,何其威嚴,任何人在祂面前都站立不住。這也證明,若不是主耶穌甘心樂意把自己交在這些人的手中,他們是毫無能力捉拿祂的。
    ﹝話中之光﹞(一)進入黑暗的界限──『過了汲淪溪』(參1節,『汲淪』字義『黑』),來到受壓的範圍──進了客西馬尼園(參1節,『客西馬尼』字義『榨油』),面臨叛逆的陰險──猶大賣主(參2節),遭遇宗教的逼迫──『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參3節),以及政治的權勢──千夫長和一隊兵(參3,12節);但是讚美主,超越的基督仍能顯出祂的豐滿──「我就是」,並且祂的豐滿一經顯出,這一切就都崩潰了──「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一切出乎地的,終必消滅在地,絲毫摸不著這一位在地仍舊在天的神子(參三13)。
          (二)我們無論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我們可以用信心支取神、享受神,因為祂就是我們所需要的。

【約十八7】「祂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約十八8】「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罷。』」
    ﹝文意註解﹞「你們若找我,」『我』字在原文被強調,意思是『如果你們要找的人是我』。
          「就讓這些人去罷,」『這些人』是指跟隨祂的門徒。在這危急的關頭,主耶穌所掛念的不是祂自己的安危,卻是跟從祂者的安全。
    ﹝話中之光﹞「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罷,」主耶穌在最危險的時候,仍然護衛祂的門徒。祂寧願自己一個人擔當,不願門徒受連累。哦,主今天仍是如此護衛我們,在任何為難中,祂都樂意為我們承當。

【約十八9】「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文意註解﹞「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應驗』這詞通常是在引用舊約聖經時說的,在此視主耶穌所說的話如同舊約聖經(參六39;十七12)。

【約十八10】「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僕人名叫馬勒古。」
    ﹝文意註解﹞「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刀』字在原文指匕首之類的短刀。
          「削掉他的右耳,」因為主耶穌即時醫好那人耳朵(參路廿二51),才不致連彼得也被捉拿。
          四福音書中,僅《約翰福音》指出帶刀的是西門彼得,而他所傷害的那人名叫馬勒古;這大概是因為約翰寫本書時彼得已經殉道。
    ﹝靈意註解﹞『刀』象徵血氣的兵器(參林後十4)。
    ﹝話中之光﹞(一)不認識十字架意義的人,常會伸出肉體的手,拔出血氣的「刀」,來試圖保護主和屬主的事物,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有害。
          (二)血氣的兵器,頂多只能削掉人的『耳朵』,反而叫人聽不見神的話。

【約十八11】「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文意註解﹞「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意即凡是父所給的一切,祂都無條件的接受,因為父所要給的,一定是最上好的。
    ﹝靈意註解﹞「收刀入鞘罷,」意即不要憑著血氣肉體爭戰。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那杯』是指神所量給我們的分(參詩十六5~6)。神差遣耶穌降世,原是要祂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所該受的刑罰(參賽五十三4~6),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參廿六39;賽五十一17),也就是指十字架的苦難。
          主在本節的意思是說,祂若是想要避免經歷十字架苦難的話,祂自有屬天的方法來保守祂,根本無須人為祂作甚麼。
    ﹝話中之光﹞(一)良善的目的,必須用良善的手段去達致;我們即使是為著最好的目的,若是使用錯誤的手段,必不能得著主的稱許。
          (二)任何屬靈的動機和目標,決不能用天然的能力來促成。
          (三)主不是不『能』救祂自己,而是不『肯』違背神旨、勉強神來保守祂。
          (四)主為著顧到父神旨意的成全,祂寧願不用任何法子來保護自己;可見要緊的,並不是事情的平安順利,乃是事情能否照神的旨意成就。
          (五)遵行神的旨意,不是以行善事、美事為準則,乃是以接受神所量給的為定規。
          (六)「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主耶穌被釘十字架,從外面看,是人把祂釘死的;但是主卻說,這是從天父手裏接過來的『杯』。因此我們該有一個學習,任何臨到我們身上十字架的苦難,若能認識這是天父量給的一份,我們就不會怨天尤人,而樂於接受。

【約十八12】「那隊兵和千夫長並猶太人的差役,就拿住耶穌,把祂捆綁了。」
    ﹝文意註解﹞「那隊兵和千夫長,」『千夫長』為羅馬軍隊中統領一千名士兵的軍官;此人或係這『一隊兵』(參3節)的主管。

【約十八13】「先帶到亞那面前,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文意註解﹞「先帶到亞那面前,」『亞那』是在主後六至十四年任大祭司,後被羅馬巡撫革職,但他在猶太人的心目中,仍被視為合法的大祭司(參徒四6),故他在猶太人中間仍舊舉足輕重,在幕後繼續行使大祭司的職權。
          「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本年』這詞並不表示大祭司的職位按年選換,它的含意是『那值得記念的一年』;『該亞法』在主後十八年至卅六年任大祭司,是羅馬政府所公認的大祭司。

【約十八14】「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文意註解﹞「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有關該亞法議論的詳情,請參閱十一章四十九至五十二節。
                約翰亦可能在此暗示說,對於一位曾經說過把耶穌處死是恰當的人,不要期望從他得到公平的審訊。

【約十八15】「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文意註解﹞「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這門徒可能就是『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參廿2),就是使徒約翰;他除了在加利利的家以外,似乎還有一個家在耶路撒冷(參十九27)。
          「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所指的並非泛泛之交,因他能夠進入大祭司的屋子,還帶著彼得進去(參16節);這可能是由於他的家境相當富裕(參可一20),而與大祭司家有親密的來往關係。
          「大祭司的院子,」『院子』指周圍建有房子的露天院落。

【約十八16】「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約十八17】「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他說:『我不是。』」
    ﹝文意註解﹞「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麼?」根據原文的語法,這樣的問題,是豫期一個否定的答案。『這人』在原文含輕蔑的意味,類似『這個傢伙』。
    ﹝話中之光﹞(一)一個憑著血氣之勇去跟從主的人,是無可避免一定會失敗的。
          (二)自認剛強、愛主的彼得(參十三37),竟經不起一個弱小使女的一句話。所以自己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約十八18】「僕人和差役,因為天冷,就生了炭火,站在那裏烤火;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
    ﹝背景註解﹞耶路撒冷城高逾海拔二千六百呎,而且時為陽曆三、四月間,所以晚上的天氣相當寒冷。
    ﹝文意註解﹞「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在一個寒冷的晚上,如果他不站近火堆,就會顯得很突出。

【約十八19】「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祂的教訓盤問祂。」
    ﹝文意註解﹞「大祭司,」指亞那,猶太人仍舊視他為大祭司(參13節註解),以他舊日的銜頭稱呼他(參22節)。

【約十八20】「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的對世人說話。我常在會堂和殿裏,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
    ﹝文意註解﹞「我在暗地裏,並沒有說甚麼,」指祂並沒有說過煽動人們滋事生非的話。

【約十八21】「你為甚麼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甚麼。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背景註解﹞「你為甚麼問我呢?」按猶太人法律公正的審訊,應先根據證人的供詞,確立其罪狀,而不可在控以罪狀之前,就直接盤問被告,企圖以被告自己的口供入他於罪。

【約十八22】「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祂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
    ﹝文意註解﹞「用手掌打祂,」差役根本無權過問法庭審案的事,所以他出手摑打主耶穌的臉,這是另一件不合法的事。
          「你這樣回答大祭司麼?」其實,亞拿並不是合法的大祭司(參13節註解)。

【約十八23】「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
    ﹝文意註解﹞「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指證』是法律用詞,表示邀請對方用正當的法律程序行事。
          「你為甚麼打我呢?」有人以為主耶穌這問話,與祂教導別人:『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五39)的話有矛盾,好像祂並沒有實行自己的教訓。其實,那裏的教訓是說,基督徒憑著神的生命,應能超越過羞辱的感覺;而主在這裏的抗辯,事關為真理作見證(參37節)──主並不是為受羞辱而不平,乃是為真理而申述。

【約十八24】「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仍是捆著解去的。」
    ﹝靈意註解﹞「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裏,」這是要應驗主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在被殺獻祭之前,必須先送到祭司那裏被察看,驗明確無殘疾,方可作神祭物(參出十二5;申十七1)。
    ﹝話中之光﹞主耶穌原是無罪的,卻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裏面成為神的義(參林後五21)。

【約十八25】「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祂的門徒麼?』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文意註解﹞「有人對他說,」『有人』原文是複數詞,表示不只一個人;當時有一班僕婢圍著火堆談話,極可能有幾個人同時發出同樣的疑問,所以馬太說是另一個使女問這個問題(參太廿六71),馬可說是同一個使女(參可十四69),而路加則說是另一個男人(參路廿二58)。
          「你不也是祂的門徒麼?」這個問題,和第十七節一樣,所豫期的是否定的答案。他們可能沒有真正想到,會在大祭司的院子裏遇見主耶穌的一個門徒,但似乎又覺得不妨一問。
    ﹝靈意註解﹞「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象徵彼得因受不了環境和心境兩面的黑暗和寒冷,就來尋求屬世和屬人的溫暖;但結果人間的火並未溫暖他的心靈,火光(參可十四54)也未曾照亮他的良知。
    ﹝話中之光﹞(一)因著主的被捉拿,使彼得感到心靈中的寒冷,他就想回到世人中間去尋求溫暖(『烤火』所象徵的),豈知世人卻拒絕他。可見我們已蒙恩的人,與世界早已斷絕;就是我們不棄絕世界,世界也要棄絕我們。我們若感到心靈的孤單、寒冷,只有回到主面前,祂的大愛才能溫暖我們的心。
          (二)彼得想去烤火,就不能不否認主;這說出基督徒回頭尋求屬世的溫暖與歡樂,常會被迫失去主的見證。

【約十八26】「有大祭司的一個僕人,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麼?』」
    ﹝文意註解﹞「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只有約翰記述這個細節。身為傷者的親屬,會比其他人對那動刀者更有興趣;但當時在花園內的光是昏暗的,正如此時在院子內的情形一樣,在炭火的光中看得並不很清楚。
          「我不是看見你同祂在園子裏麼?」這個問題所豫期的答案是肯定的,可見彼得此刻所面臨的情勢比前更險惡。
    ﹝話中之光﹞彼得憑一時血氣之勇,拔刀削掉了馬勒古的耳朵(參10節),卻在馬勒古親屬的質問下跌倒(參27節)。這說出:(1)血氣之勇都是蘆葦的兵器,不能持久,也絕無屬靈的功效;(2)憑血氣行事的,總必自食血氣之果,將來必定跌倒在這後果上。正如經上的話說:『順著血氣(原文)撒種的,必從血氣收敗壞』(加六8)。

【約十八27】「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文意註解﹞「立時雞就叫了,」這是應驗主耶穌早先的豫言(參十三38)。
    ﹝話中之光﹞(一)主藉雞叫,提醒彼得對主的虧欠;我們也當注意,主是否已經藉著我們的遭遇和四圍的環境,向我們說話,提醒我們對祂的不忠和虧欠。
          (二)神安排我們的環境,叫我們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試驗,且越過越厲害,直到我們完全認識自己的軟弱,而不再信靠自己為止。

【約十八28】「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
    ﹝背景註解﹞按猶太人的規矩,進入外邦人的住宅便是沾染污穢(參徒十一2~3),而禮儀上不潔的人不能守逾越節。
    ﹝文意註解﹞「往衙門內解去,」『衙門』指巡撫在耶路撒冷的臨時官邸。
          「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根據其他三本對觀福音書,主耶穌是在吃過逾越節的筵席後被捉拿的(參太廿六17~21;可十四12~17;路廿二14~21),而這裏似乎暗示逾越節尚未來臨,兩者間的『矛盾』有以下兩種解釋:(1)這裏的『逾越節筵席』,不是指逾越節當天下午所宰殺的羊羔,而是指跟著為期七日除酵節的祭牲(參申十六2;代下卅五7);(2)當日主耶穌和門徒所採用的日曆,與祭司們所採用的不一樣,二者在當時相差一天。

【約十八29】「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裏,說:『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
    ﹝背景註解﹞『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通常駐鎮在該撒利亞,但逾越節期間則暫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一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
    ﹝文意註解﹞「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若沒有羅馬法庭可以接受的罪狀,就不必、也不該帶到羅馬法庭受審訊。

【約十八30】「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祂交給你。』」

【約十八31】「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祂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祂罷。』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背景註解﹞「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
    ﹝文意註解﹞「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句話把他們想殺人的企圖表露無遺。他們沒有殺人的權柄,所以他們就逼不想殺人的彼拉多判定耶穌死刑。若是有權柄,他們早就自己殺了。他們受了撒但的迷惑和蠱動,棄絕並殺害那生命的主(參徒三13~15)。但他們的愚蠢行動,反而成全了神的旨意。

【約十八32】「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文意註解﹞「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指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參三14;八28;十二32~34);主耶穌必須被掛在木頭上,才能擔當咒詛(參申廿一22~23)。

【約十八33】「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
    ﹝文意註解﹞「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的政權,通常是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參太廿六59~66)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故彼拉多有此一問。

【約十八34】「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文意註解﹞「這話是你自己說的,」如果是的話,那麼這話的意思是:『你是一個羅馬帝國的叛徒嗎?』
          「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如果這個問題是來自猶太人,那麼這話的意思是:『你是那一位要來的彌賽亞嗎?』

【約十八35】「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作了甚麼事呢?』」
    ﹝文意註解﹞彼拉多避開了主耶穌要他解釋甚麼叫作『王』的問題,他顯然不願負這個責任,轉而問祂究竟作了甚麼事,以致猶太人要控告祂。

【約十八36】「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原文字義﹞「屬」出於,從...而來。
    ﹝文意註解﹞「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屬』字按原文不是指性質,而是指來源;本句意指『我的國不是從世界來的』。意思是說,神國的建立,是靠神的能力,不是靠人的勢力。
          「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中文漏譯『現在』一詞;本句按原文應譯作:『只是現在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將來有一天,這『世上的國』,將會『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參啟十一15);也就是說,在國度時代,主的國是在地上。
    ﹝話中之光﹞(一)主明說祂的國「不屬這世界」;我們這些得救遷入祂國中的人,自然也不屬這世界。因此我們也和主耶穌一樣,絕不可用屬世的力量來保護自己;我們惟一可倚靠的保障,就是天上的父神。
          (二)神的國根本不是出乎這個世界,一點也不本乎這個世界。然而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就是在神兒女身上竟有許多的東西,表面看似乎是屬靈的,但你如果仔細推究,便可看出那一個根還是從世界出來的。許多信徒身上的長處,表面看來是屬靈的,實際上卻是出乎世界的『屬靈』,所以沒有見證,沒有屬靈的實際。
          (三)甚麼叫作『屬世界』?不是說常常和世界接觸的叫作屬世界,是說從世界出來的那一個叫作屬世界。我們的問題不是我們離開了世界沒有,問題是說我們裏面有多少東西是出乎世界的。

【約十八37】「彼拉多就對祂說:『這樣,你是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文意註解﹞「這樣,你是王麼?」彼拉多既知主的國不屬世界(參36節),對羅馬帝國不會構成威脅,因此放下敵意;現在他這個問話,只不過是要證實主乃是神國的王。
          「特為給真理作見證,」『真理』原文的意思是『絕對的真實』,指的是事物的『真實』與『實際』,而不是指『道理』;真理就是神,宇宙中除了神是真的以外,一切都是虛假的。
                主耶穌給真理作見證,就是把真理帶到人間來,讓世上的人可以看見真理;換句話說,主耶穌是來表明神(參一18),彰顯神,讓人們從祂身上看見神。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王,祂要在一切屬祂的人心中設立寶座,作王掌權。
          (二)惟有主耶穌是真理(參十四6);離了祂,一切都是虛假的:(1)世上所謂的『好人』都是假的,因為人人都有罪;(2)世人的一切喜樂都是假的,因為都不能滿足人心,也都不能持久;(3)人的生命是假的,因為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4)一切哲學和宗教的道理都是假的,因為都不能解決人生的問題;(5)整個世界和其上的事物都是假的,因為這一切都要過去,變成無影無蹤。
          (三)惟有主的話才是真理;信而遵從主的話的人,才是屬於真理的人。
          (四)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祂只有一是;神的應許(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都是實在的(參林後一19~20)。

【約十八38】「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裏,對他們說:『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
    ﹝文意註解﹞「真理是甚麼呢?」彼拉多這個問話有兩種意思:(1)含有取笑的意思,並不是在認真探問,可解作:『真理與此何關?』(2)帶著嚴肅的態度在尋求真理,可解作:『真理的真義究竟是甚麼?』但因彼拉多未等答案就離開了,顯示他對此問題並不太關切。
          「我查不出祂有甚麼罪來,」意即宣告耶穌並未干犯任何政治的罪。
    ﹝話中之光﹞主耶穌既是神的羔羊,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所以像祂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來七26)。

【約十八39】「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麼?』」
    ﹝文意註解﹞這是當時所特有的『特赦』慣例。
    ﹝話中之光﹞(一)我們既從父魔鬼承受了惡性,就作了罪的囚奴(參約八34),並且必要死在罪中(參約八21,24),但天父的兒子耶穌來「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
          (二)我們得以被「釋放」,乃因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

【約十八40】「他們又喊著說:『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原文字義﹞「巴拉巴」父親的兒子,拉巴的兒子。
    ﹝文意註解﹞「這巴拉巴是個強盜,」『強盜』原文含有革命分子與亂黨的意思;巴拉巴是當時作亂的殺人犯(參可十五7)。
    ﹝靈意註解﹞『巴拉巴』豫表我們罪人原是出於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話中之光﹞宗教徒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參太廿七20;可十五7;約十八40),也不要主耶穌,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許多為宗教狂熱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顧道德倫理,毫無生活見證。

叁、靈訓要義

【祂來特為給真理作見證(37節)】
   一、對父的旨意說『是』:
          1.明知那園子是被捉拿之地,祂卻『進去』了(1~2節)
          2.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祂就『出來』(3~4節)
          3.世人在『我就是』的面前站立不住(5~6節)
          4.祂所說『不失落一個』的話,乃是『是的』和『實在的』(7~9節;參林後一19~20)
          5.祂不用血氣的兵器保護自己,樂意喝父所給的那杯(10~11節)
   二、信徒若活在自己裏面,就會說『我不是』:
          1.在看門的使女面前說『我不是』(15~17節)
          2.在一起烤火的人面前說『我不是』(18,25節)
          3.在自己所削掉耳朵之人的親屬面前不敢承認(10,26~27節)
   三、宗教不能指證主的『不是』:
          1.宗教敵對那位『我就是』(12~14節)
          2.因為不能認識祂的教訓(19~21節)
          3.不能指證祂的『不是』,反而以是為非(22~24節)
          4.想要藉政治的力量,殺害這位『我就是』(28~32節)
   四、政治不明白真理──『我就是』:
          1.政治只關心地上的王和地上的事(33~35節)
          2.主是神國的王,神的國不屬這世界(36~37節上)
          3.因為不是屬真理,所以不懂得主為真理所作的見證(37節下~38節上)
          4.明明查不出祂的罪,卻為著政治利益而犧牲主,釋放強盜(38節下~40節)

【主耶穌主動將祂自己交付給人的證據】
    一、進園子裏去(1~3節)──本書未記載祂在園子裏禱告,祂是專程去供人捉拿的
    二、自動『出來』到捉拿祂的人面前(4節)──不是他們找到祂,而是祂到他們面前
    三、耶穌一說我就是,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5~7節)──祂有能力震懾並嚇倒他們,卻不趁機逃跑
    四、要求那些捉拿祂的人讓祂的門徒離去(8~9節)──泰然自若,完全無懼於自己的處境
    五、對彼得說『收刀入鞘罷』(10~11節)──絲毫沒有抗拒

【『我就是』與『我不是』的對比】
    一、主耶穌兩次說『我就是』(5,8節)
    二、彼得兩次說『我不是』(17,25節)

【彼得的失敗】
    一、用血氣的兵器削掉大祭司僕人的耳朵(10節)
    二、遠遠的跟著(15節;參路廿二54節)──保持距離
    三、第一次不承認(16~17節)──經不起一個看門使女的小小試驗
    四、與人一同烤火(18節)──倚賴屬世和屬人的溫暖
    五、第二次不承認(25節)──勝不過冷酷的環境
    六、第三次不承認(26~27節)──暴露血氣的不足恃

【逾越節的羊羔被人察驗】
    一、被猶太宗教按神的律法察驗(12~14,19~24節)
    二、被羅馬政治按人的律法察驗(28~40節)

【審訊人者反倒被主審訊】
    一、大祭司和其手下被主審訊(20~21,23節)
    二、巡撫被主審訊(34,36~3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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