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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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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29 16:54:1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給門徒洗腳的榜樣和教訓】
    一、愛的服事──祂親自給門徒洗腳(1~11節)
    二、愛的教訓──教訓門徒應當彼此洗腳(12~17節)
    三、愛的對待──指點猶大(18~30節)──他雖被洗腳,但無分於交通
    四、愛的命令──賜給門徒彼此相愛的新命令(31~35節)
    五、人不認識自己的愛──彼得誇口(36~38節)──他被洗腳且有分於交通,但卻失敗了

貳、逐節詳解

【約十三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原文字義﹞「離」離開,轉移;「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註解﹞「逾越節以前,」就是快要接近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按猶太人的計日法,逾越節是從那天黃昏日落時分才開始算起的(參出十二6)。
          「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是父神賞賜給祂,相信、接待祂的人(參十七2;一12~13)
          「就愛他們到底,」『到底』在原文有兩個意思:(1)指時間上的到底,即恆久不斷;(2)指程度上的到底,即達到極點,故也可譯為『到最完全的地步』。主耶穌對我們的愛,兼含這兩個意思。
    ﹝話中之光﹞(一)信徒雖然處在世間(參十七11),卻不屬世界(參十七16),乃是屬主的人。
          (二)主已經用重價買了我們,所以我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參林前六19~20),乃是屬主的人了。
          (三)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十四8)。
          (四)主耶穌愛我們愛到極處,甚至為我們捨己(參弗五25)。
          (五)主對我們的愛,乃是愛「到底」的愛;祂既然愛了我們,就絕不至於中途改變,不再愛我們了。
          (六)主的愛比死堅強(參歌八6),所以任何人、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參羅八35)。
          (七)我們熱心、剛強時,容易覺得主是何等愛我們;但在軟弱、下沉時,往往會懷疑主到底還愛不愛我們,甚至不敢來親近主。但是主的話是說:「愛他們到底」,所以我們大可不必再顧慮自己的情形如何,只管靠著祂到底的愛,時刻坦然無懼的來親近祂、享受祂。

【約十三2】「喫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
    ﹝原文字義﹞「賣」交付,交給;「放在」拋擲;「心」心腸,心懷。
    ﹝文意註解﹞「喫晚飯的時候,」即吃逾越節筵席的時候(參太廿六19~20;可十四16~18;路廿二13~14)。
          「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意指猶大在此刻以前,就已經存心出賣主耶穌(參路廿二3~6)。
    ﹝話中之光﹞(一)魔鬼一直在人的身上作工,要破壞人與主耶穌的關係:(1)若是可能,牠要阻止人成為基督徒;(2)人即便是已經成了基督徒,牠仍可使他們的心裏對主冷淡,甚至離棄主(賣耶穌)。
          (二)魔鬼在充滿一個人之先,是先把一種意念往人的心懷裏送,直到那個意念成為他自己的意志之後,這個人就成了魔鬼的奴僕。
          (三)魔鬼雖常會將一種惡意射進人的心裏,但是此時人若加以拒絕,不隨從牠的引誘,牠就無法將人陷在罪裏(參雅四7)。

【約十三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
    ﹝文意註解﹞「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萬有』意指一切受造之物,在此處特別重在指『門徒』,就是屬祂自己的人(參1節)。主『知道』父已將門徒賜給祂,這是說明主洗門徒的腳(參4~5節)的第一個原因。
          「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這是第二個『知道』,也是主洗門徒的腳的第二個原因。主『從神出來』,將神表明給祂的門徒(參一18),使門徒得以與神建立一個正常的交通關係;主現在『要歸到神那裏去』,留下門徒在地上,今後如何維持神與門徒之間正常的交通關係,成了主離世之前的一個最重要的課題,所以就在下面示範了洗腳的舉動,藉以向祂門徒啟示『維持與神交通』的秘訣。
    ﹝話中之光﹞(一)感謝神,祂已經將我們信徒賜給了主耶穌,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裏把我們奪去(參十28~29)。
          (二)《約翰福音》一至十三章,乃記述主耶穌「從神出來」,如何在肉身裏,使人認識神而得著神;十四至廿一章,則記述祂要「歸到神那裏去」,如何藉著死而復活,將人帶到神面前。
          (三)主耶穌知道自己的權柄何等無限,自己的源頭何等神聖,並自己的去向何等榮耀,但仍然謙卑自己;今天有多少人明知自己算不了甚麼,卻仍自高自大。
          (四)我們若真的能知道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也知道自己從何而來,往何而去,我們在生活和事奉上的態度就會完全改觀,也就會更多為神並為別人著想。

【約十三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
    ﹝原文字義﹞「脫了」放在一邊,丟棄一旁,捨棄;「衣服」外袍(複數)。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只要走一段路,腳上就免不了沾染灰塵,所以一進門後,就要脫鞋並洗腳,否則便會覺得很不舒服。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在吃逾越節筵席(參1~2節)的時候,主的門徒們曾彼此爭論誰為大(參路廿二24)。他們發生爭論的原因,很可能是想要得出一個結論,誰是最小的,誰就要作眾人的奴僕,替大家脫鞋並洗腳。
    ﹝文意註解﹞「就離席站起來,」表明主耶穌與祂門徒的想法完全相反,不是為大的坐席,為小的服事人;乃是為大的、為首的倒要服事人(參路廿二25~27)。祂『離席站起來』,就是站在服事人的地位上,準備有所行動。
          「拿一條手巾束腰,」『手巾』指一種亞麻布作的手巾。
    ﹝靈意註解﹞「就離席站起來,」『離席』象徵離開尊榮的地位。
          「脫了衣服,」『衣服』象徵行事為人;脫除衣服,意即除去榮耀的外表,也就是降卑、倒空自己。
          「拿一條手巾束腰,」有兩個象徵性的意思:(1)表示祂以謙卑束腰(參彼前五5);(2)表徵祂取了奴僕的形像(參腓二7)。
    ﹝話中之光﹞(一)在教會中服事主的第一先決條件,就是要從自己的寶座上下來;凡一味地矜持身分與地位的人,不能作好主的僕人。
          (二)驕傲的人眼中沒有別人;目中無人的人,沒有人願意接受他的幫助。
          (三)謙卑乃是愛的另一種形式表現;驕傲的人愛自己,惟有謙卑的人能愛別人。人若愛自己太多,就不能愛別人;所以愛就是謙卑,謙卑就是樂意捨棄自己、拒絕自己、把自己倒空。
          (四)真正偉大的人,就是能把自己的榮耀放下的人;一個人越是尊大,就越沒有自己;一個人越是『有』,就越看自己為無有。
          (五)凡因害怕自己的尊嚴受損,而不肯服事人的人,只不過顯明他並沒有甚麼尊嚴;凡不顧自己的尊嚴,樂於服事人的人,反而多有尊嚴。
          (六)人的自己始終是屬靈的事上的大難處;主耶穌在此有意讓祂的門徒明白自己的缺欠,學習降卑,學習愛弟兄過於愛自己。
          (七)「拿一條手巾束腰,」我們心中的腰也要束上──即失去自由。我們越甘心為別人受到束縛,我們就越能服事別人。

【約十三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
    ﹝靈意註解﹞「把水倒在盆裏,」『水』表徵:(1)聖靈(參多三5);(2)生命(參十九34);(3)神的話(參十五3;弗五26)。
                『倒在盆裏』表徵基督藉著釘死十字架,將祂生命傾倒出來(參賽五十三12)。
          「洗門徒的腳,」『腳』乃是人走路時與地面接觸的部分;基督徒走在世界上,難免會沾染屬地的污穢。主耶穌洗門徒的腳,象徵祂藉著聖靈的更新、生命的供應和話中的水,在靈性上洗滌我們,除去我們身上所沾染屬地的污穢。
          「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表徵基督的服事無微不至。
    ﹝話中之光﹞(一)主今天也常洗我們的腳。每次當我們親近主時,就深深覺得,一切屬世的污穢,自然而然都被主的生命洗淨,全人立覺輕鬆舒適,正如洗過腳那樣暢快。
          (二)舊約聖經裏面,在祭壇和會幕之間有洗濯盆;信徒每一次要進到神面前,必須先被主洗滌我們的手腳(參出卅18~21)。
          (三)創造宇宙萬有的手,竟然也是洗滌我們污腳的手!反過來說,甘心樂意替人洗腳的手,乃是宇宙間最尊貴的手。親愛的信徒們,切勿將替人洗腳當作是一件卑下的事。
          (四)沒有水就沒有洗滌;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就必須「把水倒在盆裏」──把主的話豐豐富富的存在心裏(參西三16),得著更豐盛的生命(參十10),並且被聖靈充滿(參弗五18)。
          (五)惟有供應靈與生命給別人,才能除去別人身上屬地的玷污。洗腳的重點,還不在於消極的除去,乃在於積極的供應。
          (六)洗了腳以後,若不用手巾擦乾,就仍未完成任務。我們作任何主的工作,都必須有始有終。

【約十三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祂說:『主阿,你洗我的腳麼?』」
    ﹝文意註解﹞「主阿,你洗我的腳麼?」這話的意思是說,『你』竟然要洗『我』的腳,這種事太不合宜,我不配受,我也不敢當。

【約十三7】「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
    ﹝文意註解﹞「你如今不知道,」『知道』指裏面主觀的知覺。
          「後來必明白,」『後來』是指主耶穌死而復活之後;『明白』指外面客觀的認識。
    ﹝話中之光﹞(一)信徒對臨到他們的事,往往當時不明白其所以然,等到事過境遷,從經歷上學取一些屬靈的功課,才發覺萬事都是為著他們的益處(參羅八28)。
          (二)可惜有更多的信徒,由於當時不明白主的旨意,而心生疑慮和抗拒,以致不能領受該得的教訓,白白受苦,卻失去了神賜恩典的機會。
          (三)在教會中所發生的許多事件,在真相大白之前,最好不要妄下斷語(參林前四2~5)。
          (四)主作事的法則,不是根據人的明白不明白,而是根據神所定的旨意;主作事永遠不受人的限制。

【約十三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文意註解﹞「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永不可』含有『無論如何也不可以』的意思;他說這話,是因認為這種事乃大逆不道。
    ﹝靈意註解﹞「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指彼得若不接受『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就無法與主相交(參約壹一6~10)。
                『無分』在此不是指在救恩上無分,而是指在靈性的交通上發生難處,彼此無法保持聯結。
    ﹝話中之光﹞(一)屬血氣的人不領會屬靈的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神深奧的事(參林前二14)。
          (二)有些不信的人,他們憑著自己天然的觀念,認為主的救恩太不合邏輯,罪人豈可白白領受恩典,因而不肯接受救恩。
          (三)謙卑固然是一種美德,但出自天然的謙卑,並不能給信徒帶來屬靈的益處,反而往往有害。
          (四)「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我們能否享用主,全在乎讓不讓主來潔淨我們生活上的污點;因為那些污點若得不到潔淨,就會阻塞我們與主之間的管道,叫主的豐富不能輸送到我們身上來。
          (五)信徒身上屬地的玷污愈被潔淨,與主之間的交通就愈加通暢,生命的享受也就愈加豐富,結果屬靈的敏感度提高了,與世界分別的效果也就更好。
          (六)信徒的難處常在於我們的『腳』──我們常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參林前三3),所以我們理應被主『洗腳』──照主所行的去行(參約壹二6)。

【約十三9】「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
    ﹝文意註解﹞彼得的反應趨向另一個極端,剛才是完全不肯讓主洗腳(參8節),現在反過來,卻要讓主洗全身;兩種反應都是錯誤的。
    ﹝話中之光﹞(一)過猶不及;信徒在屬靈的事上,應當看得合乎中道(參羅十二3)。
          (二)我們對神的話不可隨意加添或刪減(參啟廿二18~19);神所沒有說的,不要擅自追加;神所說過的,不要擅自削減。

【約十三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背景註解﹞「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古時猶太人赴宴時,先在自己家裏洗澡,抵達主人家後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乾淨了。
    ﹝文意註解﹞「然而不都是乾淨的,」指猶大存心出賣主,所以他在主面前是污穢、有罪的(參11節;太廿七4)。
    ﹝靈意註解﹞「凡洗過澡的人,」『洗澡』象徵重生時的洗滌(參三5;多三5);信徒的罪惡在重生時已被主的寶血所清洗,故『洗過澡的人』指因信主而蒙神赦罪的人,亦即已經得救蒙重生的人。
          「只要把腳一洗,」信徒日常生活行走在地上,由於腳部須與地接觸,難免沾染污穢,故須經常洗腳。『洗腳』象徵生命的活水除去我們日常的失敗、軟弱、虧欠。
          「全身就乾淨了,」『全身』指全人,包括靈、魂、體;『乾淨』指罪過蒙神赦免,洗淨一切的不義(參約壹一9)。
    ﹝話中之光﹞(一)在基督徒生命的經歷中,開始時只有一次重生的洗澡,但此後的洗腳乃是多次不斷繼續的。
          (二)一次的洗澡,叫我們得著生命;多次的洗腳,叫我們恢復生命的新鮮,並且滿有生命。
          (三)血的洗,叫我們在神面前能站立得住;水的洗,叫我們裏面覺得新鮮、舒暢、有精神。
          (四)零碎的對付(洗腳),必須根據十字架基本的拆毀(洗澡);必須先有十字架基本的認識,然後枝節的潔淨,才有屬靈的價值,而不是人工的。
          (五)信徒得救以前所有的過犯,在得救之時已經完全得著赦免;得救以後若有甚麼過犯,只需要針對那一個過犯認罪悔改就夠了,不需要念念不忘舊罪,再三承認同一個罪。

【約十三11】「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乾淨的。』」
    ﹝文意註解﹞「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主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要出賣祂(參六64,70~71)。

【約十三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麼?」
    ﹝文意註解﹞「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他們』包括猶大在內。

【約十三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文意註解﹞「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夫子』指教導別人的人;『主』指擁有主權可以指揮和使用別人的人。
    ﹝話中之光﹞基督是我們的「夫子」,我們理當注意、明白並領受祂的教訓;基督是我們的「主」,我們理當順服、聽從並遵行祂的命令。

【約十三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文意註解﹞「尚且洗你們的腳,」『尚且』表明我們沒有理由不照樣去作。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有時也可以指是一項按著字面去作的實際舉動(參提前五10)。在聖徒們中間,如果真有主的感動,可以因著愛心和謙卑的緣故,有彼此洗腳的事,但千萬不要把它當作一項儀式,像有些教派所作的,對我們並沒有真正的益處。
    ﹝靈意註解﹞「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主這個命令,應是著重在『洗腳』所象徵的屬靈意義(參10節註解)。在教會中,我們若發現弟兄姊妹有沾染污穢之處,應當本著愛心,以謙卑的態度,彼此有所對付(參太十八15)。
    ﹝問題改正﹞聖徒『彼此洗腳』這事,我們原有主耶穌的榜樣、解釋、教訓和補充例證,按理,應當能夠被實行得好。但是綜觀教會二千年來的歷史,它竟被許多教派和信徒個人誤解和誤用,而成了一項最不容易實行的真理,其原因如下:
          (一)誤以『實事』當作『虛禮』,結果僅有洗腳的動作,卻無洗腳的意義。
          (二)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動機是祂『愛到底』(參1節)的愛,缺乏這個『極度之愛』的洗腳,只有形式,而無內容。
          (三)主耶穌替門徒洗腳所顯的榜樣,乃是從『最尊高』(參3節)降為『最卑下』(參4節),凡不能從自己心中的寶座上下來的,必然實行不好。
          (四)洗腳所用的『水』(參5節上)出了問題:(1)不純,加添了人意;(2)太熱,直言定罪,使人難於忍受;(3)太涼,不切實際,使人難於幡然悔悟。
          (五)洗腳時的『動作』(參5節中)出了問題:(1)沒有下跪,不肯遷就人;(2)潦草敷衍了事,不夠周全細緻。
          (六)洗腳後沒有用手巾擦,或擦而未乾(參5節下):沒有成全到底。
          (七)洗腳的目的是叫別人恢復與主的正常關係(參8節),但許多人卻由於看不慣別人而給他洗腳,結果變成洗腳是為叫自己心裏覺得痛快、舒服。
          (八)洗腳的部分是『腳』,不是『全身』(參10節),但許多時候卻在不知不覺中擴大洗的範圍,變成了數人罪狀,挖人瘡疤。
          (九)認真地說,本章所謂的洗腳,並不是以罪為主要的對象,而是以生命和能力為對象,目的是為恢復生命的新鮮。
          (十)『彼此洗腳』必須是『彼此相愛』的表現(參34~35節),但許多人常常捨本逐末,捨棄了愛人、要得著人的本意,而去追求事情的對付乾淨,結果事情不但沒有處理得好,反而叫洗腳的對象受到傷害。
          (十一)由本章中所舉兩個被主洗腳之門徒的事例來看,洗腳對於下列兩種情形,似乎並無助益:(1)裏面被撒但所佔有──猶大(參11,18節);(2)天然的己生命很強──彼得(參38節)。
    ﹝話中之光﹞(一)「你們也當彼此洗腳,」彼此洗腳就是在教會中彼此用生命供應其他的肢體。洗腳的工作,是教會應當繼續執行的。在基督徒互相的幫助中,沒有一件事比彼此洗腳更寶貴,沒有一件事比以生命供應別的肢體更緊要。
          (二)「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洗腳是彼此的。我們在主面前要學習供應別人,同時也要學習從別人身上得著供應。
          (三)一般說來,人都喜歡得著別人的服事,而不大喜歡去服事人,但是主在這裏乃是要我們「彼此」服事。
          (四)我們如果要在主的面前好好走前面的路,就要有受別人洗腳的經歷,也要有為別人洗腳的經歷。
          (五)聖徒們應當時常藉著聚會、唱詩、禱告、交通,流出基督生命的活水,彼此洗除身上屬世的污穢。
          (六)我們若要洗別人的腳,自己先得是新鮮的。如果神在我們身上常有新的作為,我們對於別人就能常常有新的供應。
          (七)如果我們是活在主面前,摸著了生命,那麼,每一次我們碰著人的時候,就能用生命供應別人,不知不覺就有生命的水流到別人身上,叫他們的腳被洗淨了,彼此之間就有甜美的交通。
          (八)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加六1)。

【約十三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文意註解﹞「我給你們作了榜樣,」『榜樣』不僅是指所作的事,並且也指作事的人,特別是作事之人的存心與態度。
          「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主在此絕不是設立一項『洗腳』的儀式,叫我們定期舉行洗腳的禮儀。

【約十三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
    ﹝原文字義﹞「僕人」家奴,奴隸;「差人」被差遣的人,使徒。
    ﹝話中之光﹞(一)我們是主的奴僕,理當凡事順服祂。
          (二)主的腳蹤乃是事奉主者追隨的榜樣;事奉主的人必須走十字架的道路,這是注定不可避免的。

【約十三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文意註解﹞注意本節的三個次序:(1)知道;(2)去行;(3)有福。
    ﹝話中之光﹞(一)信徒「知道」屬靈事物的目的,乃為著『遵行』,這樣,才能帶來『祝福』;『知』而不「去行」,就必多受責打(參路十二47~48)。
          (二)「知道」而不能「去行」,等於不知;能付諸實行的知,才是真知。
          (三)人最大的福氣,就是在『知行合一』中,既叫別人得福,也叫自己得福。

【約十三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
    ﹝原文直譯﹞「...與我一同吃餅的人,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
    ﹝原文字義﹞「吃」咀嚼。
    ﹝背景註解﹞「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按當時的習俗,與人同席吃飯,也就等於宣告說:『你是我的朋友,我絕不會作任何傷害你的事。』
    ﹝文意註解﹞「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這話』就是指第十七節的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意思是『不是全指你們所有的人』,亦即猶大並不在內,因為他不會去行,也不會得這福。
          「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經上的話』指詩四十一9。
          「同我喫飯的人,」即關係密切的人。
          「用腳踢我,」原文是『提起他的腳跟反對我』,有兩種的解釋:(1)形容一匹桀驁不馴的馬,提起腳跟準備踢人;(2)形容一個懷有敵意的人,提起腳跟準備要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參路九5)。
    ﹝話中之光﹞我們的『腳』,究竟是被主所用,為主奔跑前程呢?或是被魔鬼所用,『用腳踢主』,踢弟兄姊妹呢?

【約十三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原文字義﹞「如今」從現在起,從今以後;「成就」發生,變成。
    ﹝文意註解﹞「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事情』指猶大將要出賣祂的事。
          「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主耶穌事先告訴門徒的動機,乃是為門徒著想,而不是為祂自己。
          「可以信我是基督,」原文沒有『基督』二字;『信我是』意即『信耶穌是神』。

【約十三20】「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文意註解﹞當信徒真實地相信並遵行主的話,他就可以在人面前代表主。人接待他,就是接待祂自己;接待主,就是接待神。
    ﹝話中之光﹞信徒一方面是主所差遣的,何等榮耀的身分!所以有資格被人接待;另一方面也應當學習接待被主差遣的人,因為接待他們,就是接待主。

【約十三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原文字義﹞「心裏」靈裏;「憂愁」攪擾,困惑,煩惱。
    ﹝文意註解﹞「心裏憂愁,」表明主為猶大而心裏傷痛。
    ﹝話中之光﹞(一)信徒行事,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參弗四30)。
          (二)主耶穌不但實際地洗猶大的腳,而且還再三用暗示的言語提醒猶大(參10,18節);主這種當面的指點,也就是洗他的腳。今天在教會中,經常看見背後的批評,卻少看見當面用愛心說誠實話(參弗四15)。

【約十三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
    ﹝文意註解﹞「猜不透所說的是誰,」這話一面表明門徒們對人心的險惡完全無知,另一面也表明猶大的善於做作,叫人看不出來。

【約十三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坐席的姿勢乃是側身斜臥,左手肘支撐著身體,頭部靠近桌子,腳部伸向後邊。
    ﹝文意註解﹞「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一般解經家均相信,這個主所愛的門徒就是使徒約翰。這話並不表示主不愛其他的門徒(參1節),乃是說主對他的愛顯得比較特殊。
          「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這話顯示,約翰原就斜臥在主耶穌的右邊,他將身子稍向後挪移,便有如挨近主的懷裏。

【約十三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
    ﹝文意註解﹞「點頭對他說,」『點頭』即如作手勢、用動作表示;全句乃指『向他示意』。

【約十三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祂說:『主阿,是誰呢?』」

【約十三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
    ﹝背景註解﹞「蘸了一點餅,」猶太人的逾越節大餐,是大家團聚,共享羊肉、餅、苦菜等食物;吃時,有一盤用水果、醋等熬成的調味醬,各人拿一小塊餅(或夾肉)蘸著盤裏的調味醬吃。
    ﹝文意註解﹞「我蘸一點餅給誰,」蘸餅遞給別人,是友好及尊敬的表示。主或許是在作最後的努力,盼望對方能夠明白祂的大愛,幡然悔悟,及時懸崖勒馬。
    ﹝話中之光﹞(一)猶大蓄意賣主,主早已知道;但是主不但沒有責備或仇視他,反而直到最後,仍是對他滿了恩情,為他洗腳(參12節),並且蘸餅給他。這是說出,基督直到死地,還向敵對祂的人滿有生命(水和餅)的供應。
          (二)主只把心事告訴約翰,而不告訴別人,乃因約翰不會性急而憑血氣行事,因此不至於把事情弄壞。能蒙主說悄悄話的人,乃是一個安靜能勒住自己的人。

【約十三27】「他喫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罷。』」
    ﹝原文字義﹞「心」(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他喫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猶大接受主耶穌遞給他的餅,卻絲毫不為所動,從此他便完全受制於撒但。
          「你所作的快作罷,」主耶穌的話表明祂掌管一切,祂乃是按著自己主動的策劃而死,而非出於反對祂者的計謀。
    ﹝話中之光﹞先是撒但把賣主的意思放在猶大的心裏(參2節),如今是撒但自己進入了他的裏面(原文);人若不拒絕撒但的試探,最後必然全人被撒但所得著。

【約十三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甚麼對他說這話。」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在對猶大的指點提醒之中,仍為他保留顏面,沒讓其他的門徒知道;我們在指責別人的時候,也應當學習主的態度。
          (二)如果有弟兄得罪了你,要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不要隨意大事張揚,讓別人知道對方得罪你的事(參太十八15)。

【約十三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甚麼賙濟窮人。」
    ﹝文意註解﹞「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此時正值逾越節期,接下去乃長達七天的無酵節(參利廿三5~6)。

【約十三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文意註解﹞「那時候是夜間了,」這個細節的描述,不但是在交代當時的時間,也在描繪猶大心靈的黑暗──黑暗在他裏面掌權,使他成為黑暗之子。
    ﹝話中之光﹞(一)離開主是一件頂危險的事,我們甚麼時候沒有了主,甚麼時候就是屬靈的黑夜。
          (二)跟從主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參八12)。我們跟從主,雖然前程如何,常不得而知,但我們儘管放心跟隨,因為祂就是世界的光。

【約十三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
    ﹝文意註解﹞「他既出去,」原文的口氣表示他的出去是自動的。
          「如今人子得了榮耀,」『榮耀』乃指神的彰顯(參出四十34);這裏指藉著死而復活,神聖的成分得以從主身上完全釋放出來。主說這話時,祂知道受難的時刻將近,死而復活的景象正展現在祂眼前。
          「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表明父的榮耀與子的榮耀密切連在一起;神的自己藉著主耶穌的釘十字架而得以彰顯。
    ﹝話中之光﹞(一)猶大是自動出去的,他是自己趕逐自己出去。神允許我們人有選擇的自由;所以任何人的墮落與滅亡,不能怪神不愛他們。
          (二)只有看見前面榮耀的人,才能坦然奔走十字架的道路;因為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參林後四17)。

【約十三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的榮耀祂。」
    ﹝原文直譯﹞「神既在祂(人子)身上得了榮耀,神也要在自己身上榮耀祂,並且要立刻榮耀祂。」
    ﹝文意註解﹞「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指神自己因從耶穌得著榮耀,故此也讓神子耶穌分享天父的榮耀。

【約十三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文意註解﹞「小子們,」這個稱呼含有親切、體恤、矜憫、掛懷的意思。

【約十三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原文字義﹞「命令」誡命;「愛」神聖的愛(agapao)。
    ﹝文意註解﹞「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舊約已有『要愛人如己』的命令(參利十九18),主這個命令的所以『新』,是因為:(1)新範圍──『你們彼此』指新約的信徒;(2)新源頭──『我怎樣愛』指主的愛;(3)新程度──『你們也要怎樣相愛』指像主的愛一樣;(4)新效果──『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參35節)指這愛是新約信徒的標記。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本節的『命令』:(1)命令的由來──主所賜;(2)命令的數字──一條;(3)命令的性質──新的;(4)命令的內容──彼此相愛;(5)命令的標準──主怎樣愛我們;(6)命令的功用──使眾人認出我們是主的門徒(參35節)。
          「我怎樣愛你們,」『怎樣』的意思包括基督之愛的性質、度量、樣式和目的(參十五12;約壹四11)。
    ﹝話中之光﹞(一)「彼此相愛」是主給我們的「一條新命令」。命令不需要我們贊成、擁護,也不需要我們研究、分析;除了我們絕對順服之外,沒有其他要求了。所以我們若不能彼此相愛,那就是抗拒主的命令了,那就是背叛主了。
          (二)主要我們奉獻,只是以神的慈悲來勸我們(參羅十二1);主要我們愛祂,只是以祂自己的愛來激勵我們(參林後五14);主要我們跟隨祂,走上十字架的窄路,祂容許我們自己選擇,自己計算代價(參路十四27~33);惟獨主要我們「彼此相愛」,祂不是勸我們,不是激勵我們,不是聽憑我們自決,祂只是用「命令」來吩咐我們。信徒「彼此相愛」,在主看來是何等重要的一回事!
          (三)主耶穌在與門徒分離之前,才特別賜給他們這條「彼此相愛」的命令,表明他們此刻還沒有學好這一個愛的功課,留待最後才一面示範,一面諄諄勉勵。
          (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主對我們的大愛,乃是我們彼此相愛的根源。
          (五)本節原文所用的「愛」字,都是指『神聖的愛』(agapao),也就是『捨己犧牲的愛』;信徒之間的「彼此相愛」,並不是因對方的情況可愛,也不是因對方先愛我們,我們才以愛回報,乃全然是因主耶穌愛對方,所以我們也愛對方。
          (六)我們對信徒的愛,不是以人的愛來愛,乃是以基督的愛來愛。人的愛只能愛他所認為可愛的人,人的愛只能愛那些愛他的人;但是基督的愛是廣大無邊的,包括仇敵也在內(參太五44)。

【約十三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文意註解﹞「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表示這種愛有別於世人的愛,乃是基督徒的獨特標誌(參約壹三23;四7~8,11~12,19~21)。
    ﹝話中之光﹞(一)「彼此相愛」不只是主要我們遵守的一條『命令』(參34節),也是主與我們維持的一個『見證』。基督徒中間,如果真有「彼此相愛」,那麼,四周的眾人就要認出他們是基督的門徒,並且也羨慕作一個基督徒了。
          (二)我們不但要『口裏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參羅十9~10),我們也要藉著「彼此相愛」活出基督徒的見證。
          (三)基督的本質就是愛;流露愛,也就是流露基督。所以我們若是「彼此相愛」,就能彰顯基督的形像。
          (四)基督徒的標誌,不是在頸項上或衣領上掛一個十字架的飾物,而是在心裏面存有對其他基督徒的愛。
          (五)愛是基督徒最好的記號。基督徒若沒有愛,恐怕他的得救有問題。

【約十三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那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
    ﹝文意註解﹞「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地方』不是指主釘十字架的各各他,因為那裏門徒們也跟著去觀看(參十九25~27),而是指祂藉死進榮耀的路徑;彼得當時的屬靈情況尚未達到可以與主同死的地步,甚至曾三次不認主(參38節;十八17,25~27)。
          「後來卻要跟我去,」據初期教會的傳說,使徒彼得到了年老時,確曾為主殉道(參廿一18~19),他不但也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甚且是被『頭下腳上』顛倒過來釘。
    ﹝話中之光﹞與主同釘十字架,並非每一個信徒都有此經歷;必須生命成長到某種程度,才有可能開始學習與主同死的功課。

【約十三37】「彼得說:『主阿,我為甚麼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捨命。』」
    ﹝原文字義﹞「命」魂,魂生命。
    ﹝文意註解﹞「我願意為你捨命,」彼得確實有與主同死的心願,只是他因為不認識自己的軟弱,才會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
    ﹝話中之光﹞(一)太過於自信,往往是我們信徒失敗的根源(參36節),因為自信叫我們疏於防範。
          (二)許多時候,我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所以總要儆醒禱告(參可十四38)。
          (三)『心有餘而力不足』──光有心願而沒有能力,仍舊不能成事;信徒作事,千萬不可靠血氣之勇。

【約十三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捨命麼?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文意註解﹞「雞叫以先,」意即今晚三更以前(參可十三35)。
    ﹝話中之光﹞(一)環境是神最佳的工具,用來顯明我們的『己』;主有時會量給我們一些黑暗的環境(「雞叫以先」),容許我們經歷一些挫折、跌倒(「你要三次不認我」),使我們能認識自己。
          (二)失敗的經歷,對我們未嘗沒有好處──能叫我們不敢再靠自己,而完全依靠祂(參林後一9)。
          (三)彼得的失敗,是我們信徒的鑑戒。凡自以為站立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參林前十12)。
          (四)人最大的意願,最強的心志,仍不足以叫人有力量面對十字架的苦難,所以切勿對自己太過自信。

叁、靈訓要義

【主耶穌給門徒洗腳以前的三個『知道』】
    一、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1節)
    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3節上)
    三、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3節下)

【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榜樣】
    一、洗腳的動機──『愛他們到底』的愛(1節)
    二、洗腳者的身分──『父已將萬有交在祂手裏』(3節上)──至高的尊貴者
    三、洗腳的時機──將『要歸到神那裏去』(3節下)
    四、洗腳的態度──『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4節)──降卑自己
    五、洗腳的媒介──『水』(5節上)──聖靈、生命與話
    六、洗腳的對象──『門徒』(5節下)
    七、洗腳的功用──若不被洗腳,就與主『無分』(8節)──維持生命的交通
    八、洗腳的意義──『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10節)──除去重生之人身上所沾染的屬地污穢

【主耶穌替門徒洗腳的過程靈意】
    一、『離席』(4節上)──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腓二6)
    二、『脫了衣服』(4節中)──反倒虛己(腓二7上)
    三、『拿一條手巾束腰』(4節下)──取了奴僕的形像(腓二7下)
    四、『把水倒在盆裏』(5節)──傾倒生命,以至於死(腓二8)
    五、『穿上衣服,又坐下』(12節)──神將祂升為至高(腓二9),坐在神的右邊
    六、『稱呼我主』(13節)──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腓二11)

【彼此洗腳的命令】
    一、乃是主所給的命令──『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4節)
    二、乃是依照祂的榜樣──『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15節)
    三、自『大』乃是遵行主命令的攔阻(16節)
    四、遵行主命令的三個步驟──『知道、去行、有福』(17節)
    五、彼此洗腳就是『彼此相愛』(34節上)
    六、要用主的愛來相愛(34節下)
    七、結果叫眾人認出是基督的『門徒』(35節)

【猶大墮落的軌跡】
    一、魔鬼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他心裏(2節)
    二、存心不正,所以雖被主洗腳,卻仍不乾淨(10~11節)
    三、對主耶穌洗腳的愛無動於衷,亦即用腳踢祂(18節)
    四、對主耶穌暗示祂知道有人要賣祂,仍不受警惕(21節)
    五、對主耶穌蘸餅遞給他吃的特殊禮遇,絲毫未受感動(26節)
    六、撒但進入他的裏面,全人被撒但所得著(27節)
    七、離開主耶穌出去,全人進入黑暗中(30節)

【彼得的無知】
    一、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謙卑裏面(6節)
    二、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悟性裏面(9節)
    三、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感情裏面(23~24節)
    四、他的無知顯於天然的意志裏面(37~38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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