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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第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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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22 10:23:2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神子救主──道的簡介】
    一、道與神的關係(1~2節)
    二、道與萬有的關係(3節)
    三、道與人的關係(4~5節)
    四、道與先鋒施洗約翰的關係(6~8節)
    五、道與世人並以色列人的關係(9~11節)
    六、道與信徒的關係(12~18節)

【神子救主的見證】
    一、施洗約翰的見證:
          1.他自認不是基督(19~25節)
          2.基督是更尊貴的──解鞋帶也不配(26~28節)
          3.基督是神的羔羊──除罪(29~31節)
          4.基督是神的兒子(32~34節)
          5.基督是神的羔羊──行走(35~39節)
    二、安得烈的見證──基督是彌賽亞(40~42節)
    三、腓力的見證──基督是舊約所指明的那一位(43~45節)
    四、拿但業的見證──基督是神的兒子,以色列的王(46~50節)
    五、主自己的見證──基督是神與人之間的天梯(51節)

貳、逐節詳解

【約一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原文字義﹞「太初」起初,開端;「道」話,言語(用於表達思想、觀念、智慧);「同在」陪伴,向著,在...面前,面對面。
    ﹝文意註解﹞「太初有道,」『太初』與『起初』(創一1)原文同字,但兩處的意義卻不同;『起初』是指神創造的開始,亦即時間的起頭;『太初』是指在未有時間以前,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存在──自有永有。
                『有』字乃過去未完成時式,表示連續、不受時間限制的存在;換言之,『道』之存在將會持續下去,並沒有停止其存在的一天。
                『道』(logos)指『話』或『言語』,但與平常應時的『話』(rhema)有別,這裏的『道』指『常時存在的話』。言為心聲;言語乃是一個人心思意念的表達。這裏的『道』即解釋、說明、彰顯並代表神的屬性。
                耶穌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道』;祂乃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是祂將神表明出來(參18節)。
          「道與神同在,」這句話至少有下列四個意思:(1)表明『道』與『神』一樣,是有位格的;(2)表明『道』與『神』處於同等的地位,並不分孰優孰劣;(3)表明『道』與『神』彼此同時存在,並無孰先孰後之別;(4)表明『道』與『神』彼此面對面,彼此之間心意相交相通,向著對方並無秘密。
                耶穌基督與父神同時存在,是與神同等的(腓二6),並且深知熟悉神的心意。
          「道就是神,」本句表明道與神二者原為一;並非道是道,神是神,彼此分開。這裏暗示神的身位乃是複數卻又是一。
                『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後來才逐漸變成的。
                注意,本節的『神』字原文無冠詞,表示所強調的是這名詞的屬性;『道』自己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而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道』乃是三一神的一部分。
                耶穌基督與父神原為一(參十30),祂就是神。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要明白一件事物,必須追溯到最起初的情形。
          (二)話語是一個人的顯露與表明。一個人若保持緘默,他就顯得神秘。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將奧秘的神表明、彰顯出來了。
          (三)從前神是神,人是人,彼此無關;但如今基督來了,乃是神的話來了;當話一臨到,神也就臨到人。

【約一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背景註解﹞在第一世紀末葉,盛行一種異端,他們認為:耶穌基督原來是一個平常的人,並不是神,乃是在某一個時點才成為神。
    ﹝文意註解﹞「這道,」或『這一位』,是暗示並強調前面第一節的整個『道』的界定。
          本節不僅是第一節的重複,並且也是一個確認:指出耶穌基督在已過無始的永遠裏,就已經是神,並不是突然由人變成神的。
    ﹝話中之光﹞基督的神性乃是永恆的,絕對的。從亙古到永遠,祂就與神同在,祂也是神。難怪在《約翰福音》裏沒有提到耶穌的家譜,因為祂是『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來七3)。

【約一3】「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
    ﹝原文字義﹞「萬物」萬有,諸世界;「造」變成;「被造」開始存在。
    ﹝文意註解﹞「萬物是藉著祂造的,」按原文意指『萬物是透過祂而成為存在』;含示是祂『使無變為有』(羅四17)。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意指祂所創造的被造之物,本來都是美好的,每一樣都是正面且肯定的。今天許多污穢、醜惡的情形,乃是墮落之後受罪惡敗壞的結果。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不但不是被造物,反而是神創造萬物的憑藉(參西一16~17;來一2);離開了祂,便沒有萬物。
    ﹝話中之光﹞(一)受造之物是藉話而有的,離了祂沒有一樣會有;也就是說,離了祂沒有一樣事物能夠存在。
          (二)在神的創造裏面,並沒有勞力,只有神的話。神說要有甚麼,就有甚麼(參創一章)。在新造的裏面,並不需要勞力工作;當神的話──基督──臨到人的身上,舊造就變成了新造,原來所沒有的變為有了。
          (三)我們所信的,是那『稱無為有』的神(羅四17原文);我們只要在信心裏領受神的話,雖然本來一無所有,貧窮、軟弱,就要變得樣樣都有,富足、剛強了。
          (四)在提到『生命』(參4節)之前,先在這裏提到創造;這說明了創造是為著生命,因為生命必須先有容器,然後才能接受生命。神創造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裏面有靈的人(參亞十二1)是為著裝神的生命。
          (五)庫爾曼(Cullmann)說:神第一步向人啟示的,就是祂的創造。

【約一4】「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文意註解﹞「生命在祂裏頭,」這裏的『生命』,不是指人原有的生命,而是指神的生命,就是《創世記》二章裏『生命樹』所表徵的神生命(參創二9)。
          「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神的生命在人的裏面會給人感覺,叫人認識屬神的道路。這就是生命的發光照亮。
          本節表明耶穌基督是生命的源頭,也是光的源頭(參詩卅六9)。
    ﹝話中之光﹞(一)生命是在祂(話)的裏頭;生命是話的內容,話是生命的彰顯。我們只有在神的彰顯裏,才能領略到生命。
          (二)生命是在祂裏頭──祂就是生命(參十一25;十四6),所以祂來了,就是要叫人得生命(參十10)。
          (三)主耶穌雖然創造了萬物(參3節),但是神的生命卻存在祂自己的裏頭,並沒有造到萬物裏面去。然而對我們這些接受主作救主的人,祂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頭。阿利路亞!我們有一個萬物所沒有的宇宙至寶──神永遠的生命。
          (四)人受造的生命並不是真正的生命;真正的生命乃是神聖的生命,也就是基督自己。在我們未接受基督以前,我們所有的生命充其量不過是短暫的生命。就某方面的意義說,我們在得救以前是沒有生命的。
          (五)在基督裏的生命,是永遠、不變、恆久的。所有的人都需要這個神聖非受造的生命,就是在基督裏的生命。這生命是為著人,人也是這生命的接受器。
          (六)神的生命一進到我們裏面,就成為「人的光」。我們就在這一個光中,一面看見主耶穌是何等榮耀、尊貴、偉大、豐富;一面也看見自己是何等污穢、卑賤、渺小、貧窮。
          (七)神是那使無變為有、叫死人復活的神(羅四17);祂的兩大工作:(1)創造之工(3節);(2)生命之工;這兩樣工作都是在於基督,也都是藉著基督。哦,在基督之外,神再無任何工作了!
          (八)光是從生命發出來的。必須先有生命,然後才會有光;沒有生命,就沒有光。我們若要追求光,便須得著生命並被生命所充滿。
          (九)當我們接受基督的時候,祂就帶著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的裏面;我們的裏面也就立刻感覺到光照,這就是生命的光在裏面發光照亮我們。
          (十)神作工的原則,總是先有光(參創一3);基督作人的生命,也是先作「人的光」。
          (十一)為著舊造,需要天然的光(參創一3~5,14~18);為著新造,需要生命的光。我們必須有光,才能看見神的作為。
          (十二)沒有生命和光,一切都是虛無、混沌;沒有基督的人生,乃是虛空、黑暗、死沉的人生。

【約一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原文字義﹞「接受」抓住,擒拿,把握,克服,勝過,理解。
    ﹝文意註解﹞「光照在黑暗裏,」『照』字有『光不斷地照亮』的意思。光照在黑暗裏的目的,是要顯出人在黑暗中邪惡醜陋的光景。
          「黑暗卻不接受光,」『黑暗』是『光』的反面,光既是指基督,則黑暗應是指反對基督的權勢,並在其權勢之下的人和體制。
                『接受』(comprehend),可以指用心思去掌握,也可以指用武力去制服;本句可能含有此兩面的意思,表示黑暗既未能理解光,也未能勝過光。
          本節經文可說是《約翰福音》的提綱挈領;本書中後面的發展,都在說明光(耶穌基督)與黑暗(世界的王)之間的鬥爭。
    ﹝靈意註解﹞光象徵良善、生命、喜樂、拯救;黑暗象徵邪惡、死亡、憂愁、沉淪。
    ﹝話中之光﹞(一)當生命的光照在我們裏面,黑暗就不能勝過它;相反地,光卻能驅散黑暗。
          (二)雖然光具有驅散黑暗的能力,但是光有可能被拒絕(「不接受」);我們若是陷在黑暗中,正表明我們自己對光的態度有問題。
          (三)我們若想得著光照,就必須:(1)不可靈裏沉睡,而要活在生命中(參弗五14);(2)心轉向主,帕子才能除去(參林後三16~18)。

【約一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
    ﹝原文字義﹞「差來」差遣,執行使命,作其全權代表。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指出現在歷史舞臺上的一個人。
          「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差』字含有『使者受差遣,負特別使命』之意。
          「名叫約翰,」本書從不提及使徒約翰的名字,因此不像其他三卷福音書,須加『施洗』以示分別,而單單稱呼約翰即知是指『施洗約翰』。

【約一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原文字義﹞「見證」證明,作證;「這人」這一位。
    ﹝文意註解﹞「叫眾人因他可以信,」『因他』指『因約翰的緣故』;約翰是最先向人指出主耶穌就是那光的見證人,所以就廣義而言,所有新約的信徒都是經過施洗約翰的指引才相信主耶穌。
    ﹝話中之光﹞(一)凡『從神那裏差來的』(6節),必定「為光作見證」,也只是「為光作見證」。這說出:
                1.在神只有一個獨一的見證,就是祂的兒子基督。
                2.是否真實出於神,就看是否專一為基督作見證。
          (二)施洗約翰並不叫人注意他自己,而是指示人歸向及留意基督;主忠心的僕人,總是引導人注目基督。

【約一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文意註解﹞約翰只是點著的明燈(參五35),向人指明世上的光(參九5),他自己並不是那光。
    ﹝話中之光﹞(一)正如為光作見證的約翰,被當時一些人誤以為他就是那光;今天也有同樣的危機,主的見證人會被人誤以為是基督。
          (二)傳道人固然配得著信徒的尊敬(參提前五17),但要小心守住自己的地位,以免重蹈撒但的覆轍──高抬自己,要與神同等。

【約一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原文直譯﹞「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來到世界的人。」或譯:「這普照世人的真光來到世界。」
    ﹝原文字義﹞「真」真正的(與『假冒的』相對);「照亮」照耀,啟示,指引;「世上」世界(kosmos)。
    ﹝文意註解﹞「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世上』在原文與『世界』(參10節)同一詞,『世界』原意指人類所居住的地球,但約翰常用這詞來指離開神而在魔鬼權勢下生活的世人(參七7;十五18~19;十七14)。『照亮一切的人』是普照的意思,光照好人,也照歹人(參太五45)。
    ﹝話中之光﹞(一)可見光有真光和假光之別。世界上有真的,也必有假的;教會裏面有真基督、真道、真先知,也會有假基督、假道(異端)、假先知。所以信徒應當慎思明辨。
          (二)光雖然普照全人類,但有的人受益,有的人則未受益,乃因各人對光的反應不同(參八12)。

【約一10】「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
    ﹝原文字義﹞「認識」知道(不僅是理性的知識,且是處在正確的關係之中)。
    ﹝文意註解﹞「世界卻不認識祂,」『世界』在約翰的著作中具有獨特的意思,指混亂、墮落的世界;『不認識』乃是不能分辨,蒙昧無知;人的心眼因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所以不能認識基督(參林後四4)。
    ﹝話中之光﹞(一)世人對真神似知不知,他們對神的認識只在暗中摸索,只靠想像猜測,缺乏絕對的把握,才會錯認假神為真神(參徒十七22~24;羅一21~25)。
          (二)基督徒理應認識基督,但許多信徒對主的認識相當浮淺。

【約一11】「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原文字義﹞「自己的人」某人自己的,屬於某人的,個人的。
    ﹝文意註解﹞「自己的地方,」原文是中性詞,含有『自己的家』之意,廣義泛指全世界,狹義特指猶太地方(巴勒斯坦)。
          「自己的人,」原文是雄性詞,廣義泛指全體世人,狹義特指猶太人(神的選民)。
    ﹝話中之光﹞(一)按理,基督教是基督「自己的地方」,基督徒也是祂「自己的人」;但許多『組織的基督教』和『掛名的基督徒』,並「不接待」基督。何等可悲!
          (二)主耶穌降生時被放在馬槽裏,乃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參路二7);今天在我們信徒的心房裏,是否有「接待」祂的地方呢?
          (三)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八20);世人棄絕主,叫祂無處安身,但我們信徒理應歡迎接待祂,讓祂安家在我們的心裏(參弗三17)。

【約一12】「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原文字義﹞「賜」給;「權柄」權利;「作」成為。
    ﹝文意註解﹞「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信』字指『信入』;本節表示相信意即接受。『名』代表整個人(參摩五8,27;賽四十八9;詩一百十三1;約十五21;十七26;徒四12),所以『信祂名』意指接受耶穌基督。
          「祂就賜他們權柄,」『權柄』在此指特別的恩典;含有確據、可倚託、靠得住之意。
          「作神的兒女,」就是人有了神的生命和性情。人並非生來就是神的兒女,惟有藉著接待基督,才能獲得作神的兒女的權利。

【約一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原文字義﹞「從」出於;「血氣」血(複數);「生」生育,出生(被動語態);「情慾」肉體的意志。
    ﹝文意註解﹞「從血氣生的,」『血氣』指人血肉的身體(參三6)。
          「從情慾生的,」『情慾』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敗壞的意志。
          「從人意生的,」『人意』指出於人天然生命中善良的意志;也有解經家認為『人意』是指從人來的幫助(加一11~12)。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的生命,全然是屬靈的,與人的血肉和天然生命絕對無關。
          (二)人除了由神重生之外,沒有辦法靠自己天然的能力、聰明或才幹,來臻於光明至善的境界。
          (三)「不是從血氣生的,」得救不能血脈相傳;我們不能說父母親是基督徒,所以自己生下來就命定是基督徒。
          (四)「不是從情慾生的,」得救不是靠肉體的意志;我們得救時雖然需要決志,但沒有悔改相信的決志,仍然不能叫我們得救。
          (五)「不是從人意生的,」得救不是靠傳道人的幫助;雖然我們得以聽到福音,乃是別人的一種幫助,但若沒有聖靈的光照感動,仍不能使我們真實得救。

【約一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原文直譯﹞「話成了肉身,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耀,正是從父而來獨生子的榮耀。」
    ﹝原文字義﹞「住」支搭帳棚,居住;「真理」實際,誠實;「見」觀看,看見,注視;「榮光」榮耀,值得尊敬和頌揚之物。
    ﹝背景註解﹞當時智慧派學說(Gnostics)認為:肉體是屬邪惡之物質的,聖潔的神根本不可能和邪惡的肉體聯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據智慧派的學說,否認基督是在肉體裏來的(參約壹四2)。
    ﹝文意註解﹞「道成了肉身,」指神的話成了肉身,就是神穿上了人的生命和性情。『道』原來是抽象、難以捉摸、看不見、觸不著的,如今在肉身裏成為具體、實在、可見、可摸的。這就是『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的意思。
                『肉身』的原文與『肉體』同一個字,惟聖經裏的『肉體』含有墮落和罪惡的意思(參羅七18),故此處仍以翻作『肉身』為佳。基督成為肉身,僅有罪身的形狀(參羅八3),而沒有罪的性情(參林後五21)。
          「住在我們中間,」『住』字原文作『支搭帳幕』;基督作為神的帳幕,是神在地上人間的居所,祂無論到那裏,神也就到那裏。這一位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帶著神住在人中間,所以祂的名為『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參太一23)。
          「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恩典』指不須付出代價,可以白白得著的一種恩賞;『真理』指並非虛無飄緲,而是具體又實在的一種認識。『恩典』特指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真理』特指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實際體驗和經歷。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所以我們得著了基督,就得著了神的一切所是和所有。
                人在基督裏所能享受和經歷的神,乃是豐豐滿滿、綽綽有餘的。人若未能豐滿地享受並經歷神,問題乃在於我們這一邊,並不在於基督。
                在《約翰福音》書中,『恩典』是以『愛』的方式出現,特別表現在主耶穌的行動裏;『真理』則於主耶穌的話語裏特別明顯。
          「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這是指基督在山上變化形像(參太十七1~2,5;路九32;彼後一16~18)。『榮光』是用於描述神的臨在(參出廿四16;四十34~35)。
          「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父獨生子』原文尚有para一字未能翻譯出來,該字的意思是『從』和『在旁』。故『父獨生子』有二意:(1)這位獨生子是從父而來;(2)祂仍舊與父同在。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來到人間與我們同住,把恩典和真理充充滿滿的帶給我們。我們不需要再另求別的恩典和真理,因為主自己就是恩典和真理,並且是充充滿滿的賜給我們。
          (二)基督──父獨生子──的描述:(1)所是──「道成肉身」;(2)內容──「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3)彰顯──「榮耀」。
          (三)基督並不是藉著道理教訓將神顯明給我們;基督乃是藉著祂自己作我們的享受,作我們的一切,叫我們領略到神的豐滿。
          (四)神不是一位教訓、道理、規條、律法或恩賜的神;神乃是一位可以享受的神;神在基督裏成為我們的享受。
          (五)恩典不是物質事物的賜給,也不單是屬靈事物的賜給,恩典乃是神自己在基督裏作我們的享受。所以我們越多享受基督,就越多經歷恩典。
          (六)恩典不是別的,恩典乃是基督自己;基督乃是至寶,基督之外的萬事,都不過是糞土(腓三8)。
          (七)基督就是真理(參十四6),我們得著了祂,也就得著了真理;基督以外的萬事都是虛空(傳一2),惟有基督才是實際(真理)、才是實在。
          (八)人若感覺虛空,問題必是他的裏面沒有被基督充滿;充滿基督的人生,乃是最充實、最實在的人生。

【約一15】「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
    ﹝原文字義﹞「在...以前的」在...面前;「在...以前」第一,最先。
    ﹝文意註解﹞「約翰為祂作見證,」『作見證』此字略帶有在法庭上作證的意味。
          「那在我以後來的,」指主耶穌顯在人面前的時間,是在施洗約翰之後。
          「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以前』兼指時間和地位。施洗約翰在此承認主耶穌在時間上,亙古就已經存在;在地位上,尊貴超越過一切,無人能與倫比。

【約一16】「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
    ﹝原文字義﹞「從」出於;「豐滿」被充滿之物,用於填滿之物;「上加」不是...而是...、代替、作為交換(表示累計、迭加)。
    ﹝文意註解﹞「我們都領受了,」『我們』指所有的基督徒,包括那些未看過耶穌肉身的人。
          「恩上加恩,」意思不是『恩典回應恩典』,而是『恩典之上復加恩典』,意即『足夠應付我們每項需要的恩典』(參林後十二9)。
    ﹝話中之光﹞(一)本節說出主耶穌是何等的豐滿!我們不只可以一次從祂領受,還可以「恩上加恩」的享之不盡,取之不竭。
          (二)我們越多享受基督的恩典,便越會發覺基督的恩典乃是無限豐滿的;從來沒有人能夠完全享盡祂的恩典。
          (三)我們屬靈的度量(容量)有多少,就能享受基督恩典的豐滿有多少;我們若有無限的度量,神在基督裏就要給我們無限的恩典,所以我們應當求神擴充我們的度量。
          (四)人所得的每一次祝福,都會成為另一次更大祝福的根據。人獲得和享用的每一樣恩典,都會更豐滿地再度惠臨。
          (五)我們不可徒然得恩,而應感恩(參路十七17~18);人越知感恩,就越多得恩,乃是「恩上加恩」。

【約一17】「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原文直譯﹞「律法是透過摩西給的;恩典和真理是透過耶穌基督而來臨的。」
    ﹝原文字義﹞「傳的」賜給,賙濟;「來的」變成,成就,臨到。
    ﹝文意註解﹞「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藉著摩西傳給人的(參出廿四12);『律法』的功用是見證神的義。照著神的『所是』對人有所要求。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恩典和真理』是神對人的供應和啟示,使人能享受神並經歷神,藉以應付神的要求。但我們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才能得著恩典和真理。
          本節給我們看出如下的對比:(1)律法與恩典、真理;(2)摩西與耶穌基督;(3)藉...傳(賜給,可以與媒介者分開),與由...來(攜同而臨,不能媒介者分割)。
    ﹝話中之光﹞(一)律法是為著神的某種目的而賜給的,它可以和頒佈律法的摩西分開;恩典和真理是蘊藏在基督裏面,永遠不能分離。
          (二)有了耶穌基督,就有恩典和真理;沒有耶穌基督,就沒有恩典和真理。我們不能只要恩典和真理,而不要耶穌基督。
          (三)律法最多不過是神所是的見證(參出廿五21),恩典和真理卻是神所是的豐滿供應。
          (四)沒有人能藉著律法有分於神,恩典和真理卻叫人得以享受神。
          (五)「恩典和真理,」二者缺一不可。有恩典而沒有真理,容易叫人偏於極端;有真理而沒有恩典,容易叫人偏向枯乾。

【約一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原文字義﹞「從來」在任何時候;「表明」解釋,述說,演出。
    ﹝文意註解﹞「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這句話有兩個意思:(1)從來沒有人用肉眼看見過神的本體;(2)從來沒有人真正的認識神。
          「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在父懷裏』原文直譯『進入父懷裏』;『懷』是希伯來習慣用語,表示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表明祂是最接近父神,具有無比獨尊的地位。
          「將祂表明出來,」父的獨生子藉著話、生命、光、恩典和真理,將神表明出來。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分賜,光是神的照耀,恩典是神給人享受,真理是神給人實化、領略。藉著這五件事,神在子裏完全表明出來了。
    ﹝話中之光﹞(一)「父懷裏」,說出基督是父所最喜愛的;「獨生子」,說出父的一切惟獨由祂承受。凡與主聯合的,就得著權柄,也能作神的兒女(參12節),所以也就與主耶穌一同蒙父喜愛,並且一同承受父一切的豐盛。
          (二)我們要認識神,必須藉著耶穌基督;我們越多經歷主,就越能清楚認識神。

【約一19】「約翰所作的見證,記在下面:猶太人從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約翰那裏,問他說:『你是誰?』」
    ﹝文意註解﹞『猶太人』一詞,在約翰福音內出現了七十多次(在馬太只有五次,馬可六次,路加五次),這裏是第一次。『猶太人』雖然一般用來指猶太民族,但本書特指猶太宗教領袖,他們是反對基督的代表人物。

【約一20】「他就明說,並不隱瞞;明說:『我不是基督。』」
    ﹝原文字義﹞「明說」同意,承認;「隱瞞」否認。

【約一21】「他們又問他說:『這樣你是誰呢?是以利亞麼?』他說:『我不是。』『是那先知麼?』他回答說:『不是。』」
    ﹝文意註解﹞「是以利亞麼?」猶太人根據舊約聖經認為,以利亞將在神的審判大日來到以前再度降世(瑪四5)。
          「他說,我不是,」施洗約翰雖否認他是以利亞的再世,但就他的職事來說,主耶穌承認施洗約翰就是以利亞(參太十七12~13)。
          「是那先知麼?」『那先知』加冠詞指人們已有所聞的,或指申十八15所應許將有一位像神的先知。

【約一22】「於是他們說:『你到底是誰?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你自己說,你是誰。』」
    ﹝文意註解﹞「叫我們好回覆差我們來的人,」主使者就是法利賽人(參24節),他們或係猶太公會的代表。

【約一23】「他說:『我就是那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
    ﹝原文字義﹞「修直」弄直。
    ﹝文意註解﹞「正如先知以賽亞所說的,」此處經文引自《以賽亞書》四十章三節,惟文字略有出入。
          「修直主的道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鋪路──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掌權作王。注意,這裏是指『主』的道路,並不是指我們信主之後所要走的『義路』(詩廿三3)。
    ﹝話中之光﹞(一)聲音轉瞬即逝,無影無蹤;約翰只是作主的『出口』而已,並不為自己留下甚麼;我們見證主,不是見證我們自己。
          (二)一個事奉主的人,應當盡力把人引到主面前,而不計較自己的得失、地位和名利,更不可企圖叫人跟隨自己。
          (三)「喊著說,」表明約翰裏面真是滿了負擔,使他不能不喊;我們事奉主,必須是出於負擔,並且滿心要把裏面的負擔傾倒出來。
          (四)我們原來的心彎曲且高低不平,必須修直並鏟平,才能讓主進到裏面來。

【約一24】「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作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
    ﹝文意註解﹞本節有兩種不同的譯法:(1)「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表示法利賽人是背後的主使者;(2)「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表示出面問問題的全是法利賽人。

【約一25】「他們就問他說:『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亞,也不是那先知,為甚麼施洗呢?』」
    ﹝文意註解﹞「為甚麼施洗呢?」意即:『這樣,你就沒有資格給人施洗了。』

【約一26】「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認識」看見,知道(與10節的『認識』不同字)。
    ﹝文意註解﹞約翰的意思是說,我用水給人施洗,並非無緣無故,乃是為著給你們所等候的那一位(彌賽亞)鋪路;祂已經在你們中間了,可惜你們卻不認識祂。

【約一27】「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
    ﹝背景註解﹞「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猶太人外出,一般都穿無鞋幫的拖鞋;進門後脫鞋。最低微的奴隸,所要作的工作之一,就是替他的主人或來客解鞋帶、脫鞋並提鞋,然後拿盆水來替他們洗腳。
    ﹝文意註解﹞「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自認甚至作祂的僕人也不配。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是主的先鋒,他的任務是藉施洗領人悔改(參26節),帶領人認識基督;我們也應當如此把人們引到主面前。
          (二)事奉主者,應該有像施洗約翰那樣謙卑、溫柔的態度(「我給祂解鞋帶,也不配」)。

【約一28】「這是在約但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作伯大巴喇),約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見證。」
    ﹝文意註解﹞「約但河外,伯大尼,」這裏的伯大尼,是約但河東的一個地方,與耶路撒冷近郊橄欖山邊的伯大尼(十一18)不同。

【約一29】「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裏,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
    ﹝原文字義﹞「除去」提起,取走,承擔,背負;「世人」世界;「罪孽」罪,罪惡(單數詞)。
    ﹝文意註解﹞「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引自《以賽亞書》五十三章七至十節),指耶穌基督是那逾越節的羊羔(出十二3),為人被殺──釘死在十字架上,流血替人贖罪。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不但是猶太人的救主,祂也是普天下人(「世人」)的救主(參約壹二2)。
          (二)從前以色列人為罪獻上的羔羊,乃是人自己豫備的,只能將罪暫時遮蓋;但如今神為我們豫備羔羊──耶穌基督,祂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永遠完成贖罪的事(參來七27)。從此,將我們的罪全然「除去」了!

【約一30】「這就是我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
    請參閱15節註解。

【約一31】「我先前不認識祂;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祂顯明給以色列人。』」
    ﹝原文字義﹞「顯明」揭示,弄清。
    ﹝文意註解﹞「我先前不認識祂,」按著肉身,施洗約翰和主耶穌是親戚(參路一36),想必彼此認識。約翰在這裏說不認識祂,意思是說他已往不認識耶穌是彌賽亞(基督)。
          「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祂顯明給以色列人,」表明神差遣施洗約翰的兩大任務:(1)傳悔改的洗禮,使罪得赦(參可一4);(2)為主耶穌作見證,將祂顯明給以色列人。
    ﹝話中之光﹞(一)約翰給人施洗的目的,為要顯明基督給人;基督徒受浸,不是一項入教的儀式,乃是為著能夠進入認識基督的堂奧。
          (二)真實悔改的受浸,能叫人心眼得開,更多認識耶穌基督。

【約一32】「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祂的身上。」
    ﹝原文字義﹞「住在」居留,停留,住;「身上」上面。
    ﹝靈意註解﹞「聖靈彷彿鴿子,」『鴿子』是聖靈的表記,象徵聖靈的柔和、溫順、單純。神的靈降在耶穌身上,表明祂就是神用聖靈所膏的基督(意即『受膏者』)。
    ﹝話中之光﹞(一)主先教會而受靈浸,表明教會一切屬靈的實際,都先積蓄在元首的裏面;豐滿的基督乃是一切屬靈豐富的源頭。
          (二)我們應當求主用聖靈厚厚的澆灌在我們身上(多三6),好叫我們得著屬靈的能力,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徒一8;二18~21)。
          (三)滿有聖靈的人,必會像「鴿子」一般的對人柔和,對神專一、純全。
          (四)膏油乃是表明神的所有權(利八12,30);我們若要被神所佔有,便須經過死而復活的手續。

【約一33】「我先前不認識祂;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
    ﹝文意註解﹞本節給我們看見兩種不同的浸:水浸和靈浸。『水浸』是將悔改的人浸入水裏,藉以表示埋葬受浸者敗壞的生命和過去的死行;『靈浸』是將悔改相信主的人浸入靈裏,藉以使受浸者得著神聖的生命,而有分於基督的身體(參林前十二13),並且得著從上頭來的能力(參路廿四49;徒一8;二2~4)。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是主肉身的親戚(參路一36),對主的外貌必是很熟悉的,但他卻說:「我先前不認識祂。」可見,我們不能憑著外貌來認識基督(參林後五16)。
          (二)施洗約翰是因著看見聖靈降在主身上,才認識祂是『神的兒子』(參34節)。可見:(1)除非神藉聖靈的啟示,無人能認識基督;(2)聖靈降臨的目的,也是專在指明基督,榮耀基督(參十六14)。
          (三)約翰是以水浸向以色列人顯明基督(參31節),而神是以靈浸向約翰指明基督;所以無論受浸或是聖靈澆灌,甚至所有屬靈的經歷,其真實的意義和價值,都在顯明基督,見證基督。

【約一34】「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
    ﹝話中之光﹞(一)必須有所「看見」,才能有所「證明」;我們必須在靈裏有所看見,才能為主作見證。
          (二)我們若要向世人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也必須讓別人在我們身上看見聖靈的作為。

【約一35】「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裏。」
    ﹝文意註解﹞「再次日,」即第三日(參29節『次日』)。

【約一36】「他見耶穌行走,就說:『看哪,這是神的羔羊。』」
    ﹝原文字義﹞「見」看著(指抱著一種熱切期待的心情去凝視)。
    ﹝話中之光﹞(一)施洗約翰第二次看見主耶穌時,僅說:「看哪,神的羔羊。」而沒有如第一次時那樣說:『除去世人罪孽的』(29節)。這啟示了一個得救的人的經歷是進步的。當一個人第一次看見主時,是想到祂和我,想到祂是神的羔羊,除去了我的罪孽;等到第二次看見主時,就忘了自己,只有主了。
          (二)信徒如果只因為主的恩典而感謝祂,就表示他還處在靈命的初階;但若因為主的自己而親近祂,這就表示已經有了進步。

【約一37】「兩個門徒聽見他的話,就跟從了耶穌。」
    ﹝原文字義﹞「跟從」隨後而行,奉為師傅。
    ﹝話中之光﹞(一)凡看見『神的羔羊』(參36節)的人,就不能不受吸引而跟從祂(參啟十四4)。
          (二)要作門徒一定要跟從;只要信而不要跟從主的基督徒,還不是主的真門徒。

【約一38】「耶穌轉過身來,看見他們跟著,就問他們說:『你們要甚麼?』他們說:『拉比(拉比繙出來,就是夫子),在那裏住?』」
    ﹝原文字義﹞「拉比」夫子,教師,我的大人,偉大的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問跟著祂的人說:「你們要甚麼?」祂今天也對我們每一個跟隨祂的人,也問同樣的問題:我們跟從主,究竟是單單要主自己呢?或是要主以外的甚麼呢?
          (二)那兩個門徒的答覆真好:「在那裏住?」──意即他們只要與主同住,而不要主之外的一切。

【約一39】「耶穌說:『你們來看。』他們就去看祂在那裏住,這一天便與祂同住,那時約有申正了。」
    ﹝原文字義﹞「申正」第十時
    ﹝文意註解﹞「那時約有申正了,」『申正』按猶太計時法(從上午六時計起),是下午四時;但若按羅馬計時法(從午夜零時計起),則為上午十時。
          本書作者雖為猶太人,但因收受書的對象是外邦人,故很可能在寫本書時採用羅馬計時法。例如,主耶穌是在『巳初』(第三時),即上午九時被釘十字架(參可十五25),但本書卻記載在『午正』即第六時,祂仍未被判釘十字架(參十九14),由此可見,約翰至少在第十九章係採用羅馬計時法。
    ﹝話中之光﹞與主同住,親自和主交通來往,就是認識耶穌為基督的秘訣(參四42)。

【約一40】「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文意註解﹞「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那兩個人』除了本節所註明的安得烈外,一般聖經學者公認另一個人就是本書的作者約翰。

【約一41】「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對他說:『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繙出來,就是基督)。』」
    ﹝原文字義﹞「先」首先。
    ﹝文意註解﹞「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西門,」本句有三種解法:(1)『先』字作副詞解,意即他先找著自己的哥哥,然後再找別人;(2)『先』字作形容詞解,意即他『第一件』或『一早』所作的事是找著他的哥哥;(3)也有人把『先』字作比較級形容詞解,意即安得烈比另一個門徒較早找到自己的兄弟,此意暗示使徒約翰也帶了他的哥哥雅各來到主耶穌跟前。
          「我們遇見彌賽亞了,」『彌賽亞』是希伯來文,希臘譯文為基督,意即受膏者,為神委派,完成神的定旨,就是神永遠的計劃。

【約一42】「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著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約翰在馬太十六章十七節稱約拿),你要稱為磯法(磯法繙出來,就是彼得)。』」
    ﹝原文字義﹞「磯法」石頭(亞蘭文);「彼得」石頭(希臘文)。
    ﹝話中之光﹞(一)安得烈一遇見主耶穌,馬上就去帶領他的哥哥來見主。我們一信了主,雖然對主還沒有多少認識,也能把親友帶到主前蒙恩。
          (二)一個信徒若真遇見了主,他就必會將主推介給別人,特別是推介給自己所愛的親人。

【約一43】「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就對他說:『來跟從我罷。』」
    ﹝原文字義﹞「想要」希望,定意,決定。
    ﹝文意註解﹞「又次日,」即第四日(參29,35節)。

【約一44】「這腓力是伯賽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文意註解﹞「這腓力是伯賽大人,」『伯賽大』位於加利利海北部,約但河之東。

【約一45】「腓力找著拿但業,對他說:『摩西在律法上所寫的,和眾先知所記的那一位,我們遇見了,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
    ﹝文意註解﹞「腓力找著拿但業,」前三卷福音書中,常將腓力和巴多羅買的名字連在一起(參太十3;可三18;路六14),因此許多解經家認為拿但業就是巴多羅買;『巴多羅買』意即『多羅買的兒子』。
          「就是約瑟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約瑟的兒子』這稱呼並不否定耶穌是童貞女所生的;約瑟雖然不是主耶穌的親生父親,卻是祂法律上的父親。
    ﹝話中之光﹞(一)一個一個的引人歸主,這是信徒最要緊的本分。有時候一個一個的談道,比講給多人聽更具功效。
          (二)腓力對拿但業見證的話說出:(1)基督是全部舊約聖經啟示的中心;(2)基督是整個舊約時代中所有人的盼望。

【約一46】「拿但業對他說:『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腓力說:『你來看。』」
    ﹝文意註解﹞「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指『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東西來麼?』這問話具有反面嘲諷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你來看。」這乃是傳福音的秘訣。當我們向人傳福音而遭到人的輕看和誤會時,不必辯論,只要簡簡單單把聖經中所記載的,以及自己所經歷的主耶穌擺出來給他一看,就行了。
          (二)對於疑惑、不信的人──「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最好的方法,就是向他見證基督,引他遇見基督──「你來看。」結果就能打碎老舊的觀念,而得著新鮮的啟示──『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49節)。

【約一47】「耶穌看見拿但業來,就指著他說:『看哪,這是個真以色列人,他心裏是沒有詭詐的。』」
    ﹝原文字義﹞「真」真的,真誠的;「詭詐」欺騙,狡猾。
    ﹝話中之光﹞(一)主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祂知道我們的存心如何。
          (二)主喜悅我們存心正直,心裏「沒有詭詐」。

【約一48】「拿但業對耶穌說:『你從那裏知道我呢?』耶穌回答說:『腓力還沒有招呼你,你在無花果樹底下,我就看見你了。』」
    ﹝背景註解﹞猶太拉比們常坐在『無花果樹』下休憩、默想、學習或教訓門徒。
    ﹝話中之光﹞(一)要記得:當人們看不見我們的時候,我們的主仍在注視著我們。
          (二)我們的主特別留意我們在人背後的存心和行為,特別是我們暗中的施捨禱告和禁食(參太六4,6,18)。

【約一49】「拿但業說:『拉比,你是神的兒子,你是以色列的王。』」
    ﹝文意註解﹞「你是以色列的王,」意即你是彌賽亞。

【約一50】「耶穌對他說:『因為我說在無花果樹底下看見你,你就信麼?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
    ﹝文意註解﹞「你將要看見比這更大的事,」意思是『你將要得到更大的證據,顯明我是神的兒子』。

【約一51】「又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背景註解﹞雅各曾經夢見一個天梯,連接天與地,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參創廿八12)。
    ﹝文意註解﹞「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原文是『我阿門、阿門的告訴你們』。
          「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表示『人子』就是雅各所夢見的天梯;基督是通往天上惟一的道路(約十四6),祂是神與人中間惟一的中保(提前二5)。
                『神的使者』就是天使;天使是服役的靈,奉神的差遣來為信徒效力(來一14)。天使的主要服事,就是在神與信徒之間負責傳達信息,保持交通往來。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一面是『立地』──夠得上人的標準,能作人的代表;一面又是『頂天』──夠得上神的標準,能作神的代表。惟有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祂是神而人者。
          (二)神惟有通過耶穌基督作中保,才能與人親近;人也惟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到父神那裏去。
          (三)世上的交通可以阻絕,但天上的交通總是暢達。
          (四)先是「上去」,後是「下來」;人沒有向神的禱告祈求,怎能從神支取祂的賜福呢?我們要先將地上的需要通報上去,天上的幫助才會下來。
          (五)基督自己乃是天與地的聯結,神與人的交通。阿利路亞,祂真是天、地、神、人一切的中心!

叁、靈訓要義

【道的超越性】
    一、以時間論──祂遠自『太初』(1節上),超過時間起首
    二、以空間論──祂『與神同在』(1節中),越過地域的範圍
    三、以本質論──祂『就是神』(1節下)自己
    四、以內容論──祂是『豐豐滿滿』的(14節『充充滿滿』原文)
    五、以地位論──祂是『父懷裏的獨生子』(18節),無比獨尊

【基督的名稱】
    一、道(1~2,14節)
    二、真光(5,9節)
    三、神的羔羊(29,36節)
    四、神的兒子(34,49節)
    五、基督(41節)
    六、以色列的王(49節)
    七、人子(51節)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
    一、祂是誰:
          1.祂是道(1節上)
          2.祂是神(1節下)
          3.祂是真光(9節)
          4.祂是父懷裏的獨生子(18節)
    二、祂作甚麼:
          1.祂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9節)
          2.祂要賜人作神兒女的權柄(12節)
          3.祂來住在我們中間(14節)
    三、我們該如何待祂:
          1.接待祂,就是信祂的名(12節)
          2.領受祂(16節)
          3.見證祂(15節)

【道與創造的關係】
    一、創造的根源──源於神格會議(2節)
    二、創造的手續:
          1.藉著祂(3節上)──道是創造的憑藉與工具
          2.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3節下)──道在創造過程中躬親參與

【如何才能得著生命】
    一、創造與生命(3~4節上):
          1.創造萬物是為著承裝生命
          2.生命不在萬物裏面,乃在祂裏面
    二、生命與光(4節下):
          1.人裏面原來沒有生命,所以是黑暗沒有光的
          2.生命來了,光也來了
    三、光與黑暗的爭鬥(5~11節):
          1.光要照亮一切世人,但人卻不接受
          2.人不接受光,是因不認識光
          3.神差人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四、得著生命的途徑(12~13節):
          1.不是靠血氣、情慾、人意來得生命
          2.必須是從神生,作神的兒女
          3.惟有相信主名,接受基督,才有重生的權利
    五、賜給生命的手續(14~18節):
          1.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將神表明出來
          2.耶穌基督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
          3.恩典和真理由耶穌基督而來,人必須從祂才能領受恩典和真理

【施洗約翰的榜樣】
    一、他是神所差遣的(6節)
    二、他的使命是為光作見證(7~8節)
    三、他不冒充基督(19~20節)
    四、他也不冒充知名人物(21節)
    五、他表明自己的任務(22~26節上)
    六、他謙卑地向人引薦基督(26節下~34節)
    七、他不為自己保留跟從者(35~37節)

【約翰第一章暗示了生命的建造】
    一、道成肉身,支搭帳幕在人間(14節)──神的心意乃是要在地上建造祂的居所
    二、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為要除去世人的罪孽(29節)──人是神用來建造祂居所的材料,所以必須成功救贖,除去人的罪孽
    三、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耶穌的身上(32節)──聖靈在此扮演積極的角色,將神的生命分賜給信的人
    四、將西門改名叫磯法,就是彼得(42節)──藉著神聖的生命將人改造成為石頭(磯法和彼得的原文意義),好作建造的材料
    五、最後將要看見天開了(51節)──雅各在他看見天門打開的地方立石作柱,澆由在上面,並稱為伯特利,就是神的家(參創廿八18~19),表明神的心意就是要將許多信徒建造成神的居所

【主耶穌是我們人生的中心】
    一、看耶穌(29,36節)──祂是我們注目的對象
    二、跟耶穌(37,43節)──祂是我們跟從的對象
    三、與耶穌同住(39節)──祂是我們生活的中心
    四、傳耶穌──祂是我們傳揚的中心:
          1.老師傳給學生(35節)
          2.家人傳給家人(41節)
          3.路人傳給路人(43節)
          4.朋友傳給朋友(45節)
    五、信而經歷耶穌(50~51節)──祂是我們屬靈經歷的中心

【門徒的進階】
    一、因聽道而慕道(35~37節)
    二、因慕道而求道(38節)
    三、因求道而得道(39節)
    四、因得道而行道──引人歸主(40~46節)
    五、因行道而認識道(47~51節)

【來就主耶穌的幾等門徒】
    一、約翰、安得烈──自己來尋找主(37~39節)
    二、彼得──被別人帶領來見主(40~42節)
    三、腓力──主親自呼召(43~44節)
    四、拿但業──存著疑心來見主(45~4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約翰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約翰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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