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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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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8 10:48:1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人子救主降生前的豫備】
    一、本書序言(1~4節)
    二、先鋒施洗約翰出生的豫言和成孕(5~25節)
    三、天使加百列豫言耶穌的成孕和降生(26~38節)
    四、耶穌孕母和施洗約翰孕母的相會和稱頌(39~56節)
    五、施洗約翰的出生和成長(57~80節)

貳、逐節詳解

【路一1~2】「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
    ﹝原文字義﹞「提阿非羅」神的朋友,愛神的人,神所愛的,神所寶貴的;「好些」許多;「提筆」著手,從事;「成就」充分信服,完滿成功;「傳道的人」遞送話語(信息)的差役;「傳給」交給,交出。
    ﹝文意註解﹞「提阿非羅大人,」『大人』是對一個相當有社會地位者的稱呼(參徒廿三26;廿四3;廿六25)。
          「有好些人提筆作書,」這話表示路加並不是惟一的福音書作者,也不是第一個寫福音書的人。
          「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我們』指主耶穌的信徒;『所成就的事』指按照舊約聖經的豫言,已經完滿應驗的事蹟,包括主耶穌和施洗約翰的出生、職事、教訓和離世等生平事蹟。
          「傳道的人,」指蒙主呼召、與主同在並奉主差遣的門徒。
          「從起初親眼看見,」表明他們所傳講的,並不是捏造的虛言,而是他們親眼見過的事實(參彼後一16;約壹一1~4)。『親眼看見』的原文是一個醫學名詞,與『驗屍』有關,表明他們對於有關主耶穌的事,不是一般平常的看見,乃是親自經過仔細的檢查、觀看,獲得了第一手確實的見證資料。
          「傳給我們,」『傳給』的原文是一專門術語,指傳遞那可被當作權威傳統的資料。這也指明本書的作者,承認他自己並不是第一手的見證人。

【路一3】「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
    ﹝原文字義﹞「起頭」上頭。
    ﹝文意註解﹞本節表示路加的著述具有三項特點:
                1.「從起頭,」追溯到主耶穌為人的起點,而不是從祂出來傳道時才開始的。
                2.「都詳細考察,」連細節也多方考證,因此內容詳實準確。
                3.「按著次序寫,」按照事情發生的時間次序來編排,因此井然有序。
    ﹝話中之光﹞(一)「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起頭』的原文字義暗示,《路加福音》不僅是路加考察所得,也實在是從上頭來的啟示。
          (二)人若不「詳細考察」,聖靈常不憑空啟示;聖靈的啟示仍得加上人的努力,與之配合。
          (三)聖經是神的默示(提後三16),並非完全超越過人的思想、才能和功夫。神的默示必須藉著人所奉獻的思想、才能和功夫,來表達祂的旨意;所以在聖經裏面,也活生生的顯出了作者的個性。
          (四)神的旨意必須有人的「定意」來與之配合;凡是意志不堅定、見異思遷的人,在神的手中沒有多大的用處。
          (五)神的帶領,常是很有「次序」的;屬靈的事也不是混亂的。在教會中,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林前十四40)。

【路一4】「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
    ﹝原文字義﹞「確實」穩妥,安全。
    ﹝文意註解﹞「你...所學之道,」這話意指提阿非羅或許是一位信主的人。
          「都是確實的,」這話表明我們所相信的福音書內容,都是確實可靠的,絕非一些虛構、荒謬、扭曲或錯誤的事,因為:
                1.所記載的,並不是臆說,而都是真人真事。
                2.這些事實都是傳道人親眼看見的,他們的見證可靠。
                3.這些事也都經過寫書人詳細考察,按次序記載下來。
    ﹝話中之光﹞(一)利用文字來傳達信息,往往比口傳更具準確性。
          (二)基督徒信仰的基礎,乃是建立在千真萬確的事實上。

【路一5】「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裏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名叫以利沙伯。」
    ﹝原文字義﹞「撒迦利亞」神的記念;「後人」女兒;「以利沙伯」神的誓言。
    ﹝背景註解﹞「亞比雅班裏,」舊約祭司共有廿四班,『亞比雅班』是第八班(參代上廿四4~16),每班供職七天。
    ﹝文意註解﹞「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猶太王希律』即歷史學家稱呼的『大希律』,他本身是以東人,卻被羅馬皇帝封為猶太地的王,統治期間從主前卅七年至主後四年。當主耶穌降生時,殘殺伯利恆一帶男嬰的就是他(參太二16)。
          「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意即她是祭司的女兒,因亞倫的後代都是祭司,故亞倫和祭司乃同義詞。
    ﹝話中之光﹞(一)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林後六14);信徒不但要以信徒為擇偶的對象,並且最好雙方都是愛主的。
          (二)年輕信徒不要單憑外貌擇偶,而要觀察對方的家庭(特別是父母親)在神面前的情形。

【路一6】「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原文字義﹞「義人」公正的人;「誡命」命令;「禮儀」典章,條例,判定。
    ﹝文意註解﹞「在神面前都是義人,」並不是指他們完全沒有罪,可以在神面前稱義(參羅三10)說的;而是指他們遵守了律法的誡命和禮儀(參腓三6)。
          「主的一切誡命禮儀,」『禮儀』按原文宜繙作『典章』。舊約的律法可細分為誡命、律例、典章三項。『誡命』乃基本的命令,共有十條誡命(參出廿2~17);『律例』或譯作條例、規條,乃誡命的申述、詳解和補充(參出廿22~26);『典章』基本上與律例的意思相同,但除了對誡命加以申述、詳解和補充之外,另多了一項判定(參出廿一1~廿三19)。
          「沒有可指摘的,」指在律法禮儀上沒有可指摘的,並不是指各方面均完全無可指摘。

【路一7】「只是沒有孩子,因為以利沙伯不生育,兩個人又年紀老邁了。」
    ﹝背景註解﹞猶太人認為沒有兒子傳宗接代是人生很大的遺憾,婦女不生育也是很羞恥的事(參25節;創卅23;撒下六23)。
    ﹝話中之光﹞(一)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雖然都很虔敬,且照規矩事奉神(參6,8節),但就是「沒有孩子」、「不生育」。這表明行律法並不能叫人得生命(加三2,11),因為律法和生命是截然兩回事。
          (二)在教會中,不要單顧自己的靈命長進,也要顧到屬靈的「生育」──藉著傳福音,生養屬靈的後代。

【路一8】「撒迦利亞按班次,在神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文意註解﹞『班次』指祭司輪流在聖殿中事奉的次序。

【路一9】「照祭司的規矩掣籤,得進主殿燒香。」
    ﹝背景註解﹞在聖殿裏至聖所和聖所之間有一金香壇,祭司的任務之一,就是確保香壇上的香要日夜燃燒;並且要在獻早祭前換上新香,獻晚祭後也是如此(參出卅6~8;撒上二28;代上廿三13;代下廿九11)。而同一班次有許多位祭司,並非人人都可進去執行此一任務,故以掣籤來決定,惟有中籤者才得進去。按當時共有一萬多名祭司,故中籤進殿燒香的機會,一生頂多只有一次,可見這乃是一個獨特且光榮的權利。
    ﹝話中之光﹞(一)聖所內要經常燒香,充滿香氣;我們在教會中事奉神,也要經常禱告,將感謝、讚美和祈求傳達神前。
          (二)人在禱告的時候,最容易得到神的啟示(參11節)。

【路一10】「燒香的時候,眾百姓在外面禱告。」
    ﹝文意註解﹞「眾百姓在外面禱告,」『外面』指聖所外面殿牆以內的院子。
    ﹝靈意註解﹞「燒香,」象徵禱告的內涵實際(參啟五8)。

【路一11】「有主的使者站在香壇的右邊,向他顯現。」
    ﹝背景註解﹞『香壇』是在聖所之內,一般人不得進入。
    ﹝靈意註解﹞「站在香壇的右邊,」『香壇』是禱告的地方;『右邊』是蒙恩寵的位置。本節象徵禱告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一)禱告是親近神、與神交通;惟有常禱告的人,才能常看見屬天的異象。
          (二)不禱告,無答應;少禱告,少答應;多禱告,多答應。

【路一12】「撒迦利亞看見,就驚慌害怕。」
    ﹝原文字義﹞「就」降在,擠壓;「驚慌」憂愁,困擾;「害怕」懼怕,敬畏。
    ﹝話中之光﹞屬天的異象,常是人天然的觀念所不能理解的(參二9),因此難免「驚慌害怕」。

【路一13】「天使對他說:『撒迦利亞,不要害怕;因為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你的妻子以利沙伯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約翰。」
    ﹝原文字義﹞「撒迦利亞」神的記念;「以利沙伯」神是我的誓約,守約的神,神的誓言;「約翰」耶和華是有恩惠的,主是恩慈的,神的恩賜。
    ﹝文意註解﹞「你的祈禱已經被聽見了,」『祈禱』的原文意思是向神作特別的懇求,而不是一般的『禱告』(參10節)。
    ﹝話中之光﹞(一)神的恩典(「約翰」的字義)乃是神記念(「撒迦利亞」的字義)祂的誓約(「以利沙伯」的字義)所產生的結果。
          (二)信徒的祈禱,乃是要讓神「聽見」的;也惟有讓神「聽見」的禱告,才會蒙神應允。可惜,我們許多的禱告,只是要叫別人聽見而已。

【路一14】「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樂。」
    ﹝文意註解﹞「你必歡喜快樂,」『喜樂』乃是本書的特點之一,尤其是頭幾章的主調。

【路一15】「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
    ﹝背景註解﹞猶太人中分別出來歸耶和華為聖的『拿細耳人』,其誓願乃一生滴酒不沾(參民六1~4)。
    ﹝文意註解﹞「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意指他將神面前成為一個有用的人物。
    ﹝話中之光﹞(一)在人面前為大,沒有甚麼價值;在主面前為大,才有真實的價值。
          (二)『被酒灌滿』和『被聖靈充滿』,從外表看好像差不多(參徒二13~18),實際上前者會使人放蕩(弗五18),後者卻使人受神的節制。
          (三)被酒充滿的人,就不能盼望也被聖靈充滿;我們必須先脫離卑賤的事物(酒所象徵的),然後才能成為聖潔,合乎主用(提後二21)。

【路一16】「他要使許多以色列人回轉,歸於主他們的神。」
    ﹝話中之光﹞(一)使人從錯誤的路上回轉,最要緊的是叫他們歸向神;可惜許多基督徒,卻歸向道理、教條、好行為,而置神於一邊。
          (二)沒有歸向神的回轉,還不是真回轉。

【路一17】「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豫備合用的百姓。』」
    ﹝原文字義﹞「心志」靈;「轉向」回轉,復原;「轉從」(原文無此字,但在此有『轉向』的意思);「智慧」明智,聰明,精明。
    ﹝背景註解﹞「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以利亞』是舊約時代最著名的先知,他曾單獨對抗巴力的數百個先知,將他們全部殺絕(參王上十八19~40),使以色列從拜巴力的時代,轉變為拜耶和華的時代。
          「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這句話源出《瑪拉基書》,那裏曾豫言先知以利亞將奉差遣來挽回人心,免得神咒詛遍地(瑪四5~6)。惟下半句原為『兒女的心轉向父親』,路加在此卻完全更改了。
    ﹝文意註解﹞「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施洗約翰並不是以利亞的肉身再臨(參約一21),而是具有與以利亞同樣的『心志能力』,叫與他同一時代的猶太人悔改轉向神。
          「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其意思有二:
                1.由於下半句是由『兒女的心轉向父親』(瑪四6)更改的,故依對比平行法,此句是指『義的父親關心悖逆的兒女,悖逆的兒女轉從義的父親的智慧』;意即使當代不敬畏神、悖逆的百姓(兒女)歸回正途,與以色列敬虔的列祖(父親)一樣。
                2.如果將『為父的心』解作猶太人祖先的『硬心』,而將『兒女』解作如同小孩子般『謙卑、柔軟』,則此句是說『叫剛硬的心轉為柔軟,叫悖逆不義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
          「又為主豫備合用的百姓,」『合用的百姓』即指『轉從義人的智慧的人』,也就是回轉歸向主,願意被祂差遣使用的人。

【路一18】「撒迦利亞對天使說:『我憑著甚麼可知道這事呢?我已經老了,我的妻子也年紀老邁了。』」
    ﹝文意註解﹞「我憑著甚麼可知道這事呢?」既有天使向他顯現,再求憑據,乃是不信的表示(參20節)。

【路一19】「天使回答說:『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奉差而來,對你說話,將這好信息報給你。」
    ﹝原文字義﹞「加百列」神人,神是我的英雄,神大能的勇士。
    ﹝背景註解﹞「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加百列』大概是天使長之一,曾奉差遣向但以理解釋他所見的異象,啟示關乎彌賽亞的事(參但八15~26;九21~27)。

【路一20】「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只因你不信,你必啞吧不能說話,直到這事成就的日子。』」
    ﹝文意註解﹞「只因你不信,」這裏的『不信』,是指人懷疑神的話,不把神所要作的事當作是真實的。
    ﹝話中之光﹞(一)「到了時候,這話必然應驗,」神的話若是還沒有應驗,原因乃是時候還沒有到,所以我們應當憑信忍耐等候。
          (二)信,使我們開口讚美並見證(參林後四13);不信,使我們啞口無言。
          (三)撒迦利亞因為一直注意自己的軟弱──老邁(參18節),就難以相信神復活的大能,因此成為啞吧,不能為神作見證;我們要為神作見證,就應該把眼目從自己轉向主。
          (四)撒迦利亞從變成啞吧直到約翰出生,其間至少有九個多月。這段時間對他來說,未嘗不是蒙福的機會,因為他不能與人交通,促使他轉向神、並與神交通,更多認識並經歷神,所以他恢復說話以後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讚美神(參64節)。

【路一21】「百姓等候撒迦利亞,詫異他許久在殿裏。」
    ﹝文意註解﹞「百姓等候撒迦利亞,」即等候他從聖所出來,宣佈祭司亞倫的祝福(參民六24~26)。
          「詫異他許久在殿裏,」指他超過了通常逗留在聖所裏面所需的時間。

【路一22】「及至他出來,不能和他們說話;他們就知道他在殿裏見了異象;因為他直向他們打手式,竟成了啞吧。」
    ﹝原文字義﹞「異象」景象,顯像(vision)。

【路一23】「他供職的日子已滿,就回家去了。」
    ﹝背景註解﹞祭司每隔六個月在聖殿中供職七天,其餘的日子便回家從事維持一家生活所需的工作。

【路一24】「這些日子以後,他的妻子以利沙伯懷了孕,就隱藏了五個月,」
    ﹝文意註解﹞「就隱藏了五個月,」高齡孕婦在前面五個月屬危險期,最容易流產;可能她想等到成為無可否認的顯明事實後,才要讓公眾知悉她懷孕之事。

【路一25】「說:『主在眷顧我的日子,這樣看待我,要把我在人間的羞恥除掉。』」
    ﹝原文字義﹞「眷顧」觀看,注視,照顧;「看待」作,行。
    ﹝背景註解﹞猶太人認為不生育是被神懲罰(參出廿三26;申七14;撒上一6),故引以為羞恥。

【路一26】「到了第六個月,天使加百列奉神的差遣,往加利利的一座城去,這城名叫拿撒勒;」
    ﹝背景註解﹞加利利是未曾出過先知的無名之地(參約七52),拿撒勒是人所藐視的城(參約一46)。
    ﹝文意註解﹞「到了第六個月,」指從施洗約翰在母親懷裏成胎的日子開始計算。

【路一27】「到一個童女那裏,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名叫約瑟,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女子在十來歲就與人訂婚(「許配」),大約一年後完婚。
    ﹝文意註解﹞「到一個童女那裏,」『童女』指未婚的年輕女子。
    ﹝靈意註解﹞「童女,」豫表清心愛主、不受罪世玷污的人。

【路一28】「天使進去,對她說:『蒙大恩的女子,我問你安,主和你同在了。』」
    ﹝文意註解﹞「蒙大恩的女子,」意即蒙神恩典,被選中來擔當某種任務的女子。
          「主和你同在了,」意即『主的眷顧臨及你身上了』。

【路一29】「馬利亞因這話就很驚慌,又反復思想這樣問安是甚麼意思。」
    ﹝話中之光﹞(一)我們遇到新奇的事情,不要立刻下自己的斷案,而應放在心裏「反復思想」,安靜等候神下一步的帶領,或許說不定因此成為神的器皿,完成祂的旨意。
          (二)「反復思想」主的事,是給主作工的機會,使我們得著引導。

【路一30】「天使對她說:『馬利亞,不要怕;你在神面前已經蒙恩了。」

【路一31】「你要懷孕生子,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
    ﹝原文字義﹞「耶穌」耶和華救主,耶和華的救恩。
    ﹝文意註解﹞「給祂起名叫耶穌,」『耶穌』這名表明祂就是耶和華自己來作我們的救主,使我們得著神的救恩。

【路一32】「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
    ﹝文意註解﹞「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至高者』指明至高無上者,新舊約聖經常用此名來稱呼神(參創十四18)。
          「祂祖大衛的位,」指應許給那將要來的彌賽亞的王位,這彌賽亞乃是大衛的子孫(參撒下七13,16;詩二6~7;八十九26~27;賽九6~7)。
                主耶穌一面是『至高神的兒子』,一面是『大衛王的子孫』,表明祂兼具神子和人子兩種身分。

【路一33】「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祂的國也沒有窮盡。』」
    ﹝文意註解﹞「祂要作雅各家的王,」意指祂要作神選民的王,『雅各家』乃以色列民的別稱。
          「祂的國也沒有窮盡,」請參閱《啟示錄》十一章十五節。
    ﹝靈意註解﹞「祂要作雅各家的王,」『雅各家』豫表教會,因基督徒乃真猶太人(參羅二28~29)。

【路一34】「馬利亞對天使說:『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
    ﹝文意註解﹞「我沒有出嫁,怎麼有這事呢?」意即『沒有經過男女同房的手續,我怎麼可能懷孕生子呢?』她這話乃詢問懷孕生子的方法,並非表示『不信』天使的話(參20節),因此她仍被稱為『相信的女子』(參45節)。

【路一35】「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表示使她受孕乃是聖靈的工作(參太一18,20)。
          「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蔭庇』是保護的意思。
          「所要生的聖者,」『聖者』指主耶穌乃分別為聖歸於神者,且祂一生從未犯過罪(參林後五21;來四15;七26;彼前二22;約壹三5),才有資格作我們罪人的救主。
          「必稱為神的兒子,」『兒子』承受父親的生命特性,故是父親的彰顯。主耶穌是『神的兒子』,具有完全的神性。祂一面全然是『神』,另一面也全然是『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是「聖靈」臨到馬利亞身上,藉她的身體孕育而生的,所以祂兼有神人二性,亦即神在肉身顯現(提前三16)。
          (二)主耶穌是神又是人,因此才有資格作人的救主,消極方面可以代替人擔罪,積極方面可以將神的生命賜給人。
          (三)馬利亞之懷耶穌,乃是「聖靈」成功的;但另一方面,聖靈雖滿有大能,仍須我們的順服,聖靈才有機會作工在我們裏面。

【路一36】「況且你的親戚以利沙伯,在年老的時候,也懷了男胎;就是那素來稱為不生育的,現在有孕六個月了。」
    ﹝文意註解﹞「你的親戚以利沙伯,」以利沙伯與馬利亞的親戚關係,究係表姊妹或姑姨表,無從查考;但由此話仍可推知,施洗約翰是主耶穌的遠親,且比耶穌約年長半歲。
    ﹝話中之光﹞(一)不但主自己是童女馬利亞所生,連主的先鋒施洗約翰也是兩個年紀老邁不能生育的父母所生。這說出基督和一切屬基督的,其源頭惟有神那超然無限的生命大能;所有的天然和人工,在此均無絲毫地位。
          (二)在人看是不能的事,但在神卻凡事都能(太十九26)。

【路一37】「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原文字義﹞「話」應時的話,即時的話(原文rhema,與logos有別,後者乃『道』,即『常時的話』)。
    ﹝話中之光﹞(一)神的話說有就有,命立就立;諸世界是藉著神的話造成的(來十一3)。
          (二)印在聖經上的話,是對一般人說的客觀的話(logos),必須成為我們個人主觀的、應時的話(rhema),才能在我們身上產生效力。
          (三)人若信靠神的話,就能永遠堅固,並讓神的旨意通行。

【路一38】「馬利亞說:『我是主的使女,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天使就離開她去了。」
    ﹝背景註解﹞馬利亞是一個尚未出嫁(參34節),但已經許配了的女孩子(參27節)。在當時的社會中,未出嫁的女子懷孕生子,不但是最不名譽的事,也是最危險的事;因為她不但極可能會被父母從家裏趕出,被未婚夫休掉,並且還可能被任何人用石頭打死。
    ﹝文意註解﹞「我是主的使女,」意即我的身體和性命都是屬於主的,願意聽憑主的安排與吩咐。
          「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意即願意放下一切的顧慮,即使犧牲名節,甚至性命,也在所不惜,只求神的話語能夠成就。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知道自己的地位不過是「主的使女(僕人)」,才會順服下來,「情願」讓神的旨意成就在我們的身上。
          (二)神作事需要有人作祂的器皿,神話中的能力才得以施展;因此神話語的成就,需要我們人的配搭合作──即接受祂的話。
          (三)必須是愛神過於一切,甚至過於自己的性命的人,才配作主有用的器皿。
          (四)神的聲音也常常在我們心中,祂的話不會沒有能力。當我們一知道神對我們說話,讓我們也能回應說:「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

【路一39】「那時候馬利亞起身,急忙往山地裏去,來到猶大的一座城;」
    ﹝文意註解﹞「往山地裏去,」『山地裏』是猶大地的代名詞,因為猶大地比加利利多山。

【路一40】「進了撒迦利亞的家,問以利沙伯安。」
    ﹝文意註解﹞請注意路加在39~40節裏,用了很巧妙的修辭法──『起身...往...到...』(39節),「進...問...」,一步一步,由遠而近,由大的地方而逐漸縮小到人物,都用動詞導引。

【路一41】「以利沙伯一聽馬利亞問安,所懷的胎就在腹裏跳動,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
    ﹝文意註解﹞「以利沙伯且被聖靈充滿,」路加似乎有意描述她們兩人之間的甜美交通,乃是出於聖靈的感動。

【路一42】「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文意註解﹞「你所懷的胎,」原文是『你腹中的果子』,在新約裏,有時也將『果子』譯作『後裔』(參徒二30)。
    ﹝話中之光﹞(一)基督是聖靈在馬利亞裏面所結的『果子』;我們若是讓聖靈在我們身上自由運行,也必能結出聖靈的果子(加五22)。
          (二)天使稱馬利亞為『蒙大恩的女子』(28節),以利沙伯在此說她「在婦女中是有福的」,連她自己也說『萬代要稱我有福』(48節),原因乃在她:(1)為著主耶穌而被神使用;(2)得著主耶穌的內住。是的,人最大的恩典、至高的福分無他,就是得著主耶穌並為祂所使用。

【路一43】「我主的母到我這裏來,這是從那裏得的呢?」
    ﹝文意註解﹞本節意即『竟然蒙我主的母親光臨寒舍,實在榮幸之至』。

【路一44】「因為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裏的胎,就歡喜跳動。」
    ﹝話中之光﹞(一)馬利亞和以利沙伯的甜美交通,說出聖徒彼此能有真實的交通,乃在於內住的基督。我們若憑裏面內住的基督,和屬基督的人交通,也就能從裏面「歡喜跳動」。
          (二)深淵與深淵響應(詩四十二7);凡是出乎聖靈的,都必能彼此感應。
          (三)我們的見證必須是從靈裏深處出來的,才能感動人的心靈。

【路一45】「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因為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應驗。』」
    ﹝原文直譯﹞「這相信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成就的女子是有福的。」
    ﹝話中之光﹞(一)當我們四面的出路都被封了起來,對於神的應許發生了疑問的時候,就該想到神的應許是不能不應驗的。因為『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實在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林後一20)。
          (二)神的永久信實使聖經中的應許『又寶貴,又極大』(彼後一4)。人的應許常是一無價值的。許多毀約使人心碎。但是神從創世以來,從來沒有向祂的孩子失信過一次。

【路一46】「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
    ﹝原文直譯﹞「馬利亞說,我魂有寬大的地方(magnify)為著主。」
    ﹝原文字義﹞「尊...為大」顯大,誇大,讚美。
    ﹝文意註解﹞「我心尊主為大,」『我心』指我魂裏的整個意識,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尊主為大』指尊崇主,讓祂居首位(西一18)。
    ﹝話中之光﹞我們對主真實的事奉,乃源於心裏「尊主為大」。

【路一47】「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
    ﹝原文字義﹞「樂」歡騰。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以賽亞書》六十一章十節。
    ﹝話中之光﹞(一)馬利亞也和我們一樣,需要一位救主,所以我們並不拜馬利亞。
          (二)馬利亞先是『心尊主為大』(46節),然後才能在靈裏「以神我的救主為樂」;心裏敬畏主,是靈裏喜樂的原因。
          (三)當我們的心和靈被主充滿時,我們的口也就會充滿了歡樂讚美的聲音。
          (四)馬利亞能夠發出如此美好的讚美,乃是由於她肯犧牲自己的道德和名譽,來接受基督。是的,真實的讚美,都是由於犧牲自己、得著基督而發出的。

【路一48】「因為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從今以後,萬代要稱我有福。」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撒母耳記上》一章十一節。
    ﹝話中之光﹞(一)自我謙卑順服,乃是蒙福的先決條件。
          (二)知道如何卑微是得到高升的條件(參十四11;腓二5~10)。

【路一49】「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祂的名為聖。」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詩篇》一百廿六篇三節。

【路一50】「祂憐憫敬畏祂的人,直到世世代代。」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詩篇》一百零三篇十七節。
    ﹝話中之光﹞敬畏神乃是蒙神憐憫的最佳上策。

【路一51】「祂用膀臂施展大能;那狂傲的人,正心裏妄想,就被祂趕散了。」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詩篇》八十九篇十節。
          「正心裏妄想,就被祂趕散了,」指心中狂傲的念頭被神的大能打消了。

【路一52】「祂叫有權柄的失位,叫卑賤的升高;」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約伯記》五章十一節。
    ﹝話中之光﹞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參十四11)。

【路一53】「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詩篇》一百零七篇九節。
    ﹝話中之光﹞(一)「叫饑餓的得飽美食,」惟有饑餓的人,才能得飽美食;神所有屬靈的恩典,都是為著靈裏饑餓的人(參太五3,6)。
          (二)蒙神賜福,或屬靈長進,或經歷主的豐滿,惟一的條件就是虛空;我們一路都當倒空自己。

【路一54】「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
    ﹝文意註解﹞本節引自《詩篇》九十八篇三節。
    ﹝話中之光﹞信徒所以能完成神的託付,是由於神的扶助。

【路一55】「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施憐憫,直到永遠,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
    ﹝文意註解﹞本節指神在履行祂的話上是信實的。

【路一56】「馬利亞和以利沙伯同住,約有三個月,就回家去了。」
    ﹝文意註解﹞「約有三個月,」馬利亞是在以利沙伯懷孕六個月時(參36節)去與她同住的,所以是住到以利沙伯即將生產時才回家的。

【路一57】「以利沙伯的產期到了,就生了一個兒子。」

【路一58】「鄰里親族,聽見主向她大施憐憫,就和她一同歡樂。」

【路一59】「到了第八日,他們來要給孩子行割禮;並要照他父親的名字,叫他撒迦利亞。」
    ﹝背景註解﹞猶太人男嬰生後第八天須受割禮(參創十七9~14,22~27),即割除一小塊包皮。按照猶太人的風俗,通常是在孩子受割禮時給他取名。

【路一60】「他母親說:『不可;要叫他約翰。』」

【路一61】「他們說:『你親族中沒有叫這名字的。』」
    ﹝話中之光﹞約翰是照著超然的原則而生的,所以不可照著平常的規矩命名。這說出真實屬靈的產物,常是超越傳統,甚至破壞傳統的。

【路一62】「他們就向他父親打手式,問他要叫這孩子甚麼名字。」

【路一63】「他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就寫上說:『他的名字是約翰。』他們便都希奇。」
    ﹝文意註解﹞「他要了一塊寫字的板,」『寫字的板』係用木頭作成的小塊木板,上面塗有一層薄蠟。

【路一64】「撒迦利亞的口立時開了,舌頭也舒展了,就說出話來,稱頌神。」

【路一65】「周圍居住的人都懼怕,這一切的事就傳遍了猶太的山地。」

【路一66】「凡聽見的人,都將這事放在心裏,說:『這個孩子,將來怎麼樣呢?因為有主與他同在。』」
    ﹝話中之光﹞神的同在乃是我們生活和工作的根據;有神同在,生活才有見證,工作才有能力。

【路一67】「他父親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了,就豫言說:」
    ﹝文意註解﹞「就豫言說,」『豫言』不只是豫告未來的事,也是指宣講神的話而言。
    ﹝話中之光﹞(一)聖靈感動人說出當說的話(參太十19~20);所以我們必須「被聖靈充滿了,」才能為神說話。
          (二)聖靈原是為榮耀基督的;凡真被聖靈感動的,都要稱頌基督為主(參林前十二3)。

【路一68】「『主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祂眷顧祂的百姓,為他們施行救贖;」

【路一69】「在祂僕人大衛家中,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
    ﹝文意註解﹞「為我們興起了拯救的角,」動物的力量表現在頭角上,『角』因此是力量的象徵(參申卅三17;詩廿二21;彌四13)。『拯救的角』是指那要來的一位有大能的救主(參撒下廿二2~3)。

【路一70】「(正如主藉著從創世以來,聖先知的口所說的話。)」

【路一71】「拯救我們脫離仇敵,和一切恨我們之人的手;」
    ﹝靈意註解﹞「仇敵,」指魔鬼撒但;「恨我們之人,」指被魔鬼所利用的世人(參約十五18~19)。

【路一72】「向我們列祖施憐憫,記念祂的聖約;」
    ﹝文意註解﹞「記念祂的聖約,」『約』指神在祂的話中所給人的『應許』,惟『約』和『應許』稍有區別;『應許』之後,再用誓言(參73節)加以確認並印證,就成了『約』。可見應許在先,約在後;神的約是憑著祂的應許立的(參來八6)。
    ﹝話中之光﹞神是信實的,祂必記念並履行祂向人所說『承諾的話』。

【路一73】「就是祂對我們祖宗亞伯拉罕所起的誓,」
    ﹝文意註解﹞『起誓』是神指著自己的神格確認,必定履行祂向人所作的應許。『應許』經過神用起誓加以確認的手續,便成了『約』(參72節)。

【路一74】「叫我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
    ﹝話中之光﹞以色列人在埃及法老的手中,是無法事奉神的,所以必須先「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才能事奉神(參75節)。

【路一75】「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潔公義事奉祂。」
    ﹝原文直譯﹞「...在聖潔和公義裏,坦然無懼事奉祂。」
    ﹝文意註解﹞「用聖潔公義事奉祂,」『聖潔』指虔誠、不俗,『公義』指公正、無邪;前者重在對神,後者重在對人。
    ﹝話中之光﹞(一)「就」字表明我們必須先從仇的撒但手中被拯救出來(74節),才「可以終身」活在神的面前。
          (二)我們既然已經得救了,問題是:我們有沒有好好活在神的面前?有沒有好好事奉神呢?

【路一76】「孩子阿,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面,豫備祂的道路;」
    ﹝原文字義﹞「豫備」準備妥當,使適合。
    ﹝背景註解﹞古時君王出巡時,有一批先遣人員在前呼喝開路,遇道路有坑洞或崎嶇難行時,必先修補使之平坦。
    ﹝文意註解﹞「你要行在主的前面,」『主』指耶穌基督;這裏表明施洗約翰要作主耶穌的先鋒。
          「豫備祂的道路,」這裏是『祂的道路』,而不是我們所要走的道路;指明施洗約翰的任務就是替主舖路──促使人的心思回轉歸向主,好讓主有平坦的道路能進到人的心中,施行拯救(參三4~6)。
    ﹝話中之光﹞(一)主僕的首要任務是為主豫備道路;凡不是讓主在人的裏面越過越有路的工作,就不是服事主的工作。
          (二)主的道路不是一些外面的教訓、規條、方法、制度,而是我們這些『人』;『人』對了,主才有路。

【路一77】「叫祂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
    ﹝文意註解﹞本節是說明救恩的起頭乃是赦罪,因為人『得蒙救贖乃是罪過的赦免』(弗一7原文另譯)。

【路一78】「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
    ﹝靈意註解﹞「清晨的日光,」指基督榮耀福音的光(參林後四4)。
    ﹝話中之光﹞(一)若非出於「神憐憫的心腸」,沒有一個人能認識救主基督;神的憐憫和慈愛,乃是我們得救的根源。
          (二)救恩的第一步乃是光照,基督就是光(參約一4,9;九5);主來了,就是光來了,這是我們的福音。

【路一79】「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
    ﹝話中之光﹞(一)我們原是「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因為心眼被撒但所蒙蔽(參林後四4),所以是在黑暗中,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
          (二)撒但不只叫人「坐在黑暗中」,也坐在「死蔭裏」;牠常叫人感覺死亡、下沉,了無生氣,動彈不得。
          (三)光乃是生命的源頭,光帶來了生命;那裏沒有光照,那裏就是一片死亡的景象。
          (四)必須是被『清晨的日光』(78節)「照亮」的人,他們的腳才能走到「平安的路上」。
          (五)凡未被基督的光「照亮」的,無論行走世界的路,或是屬靈的路,都不能有「平安」。
          (六)基督的光越照明,我們的道路就越「平安」。

【路一80】「那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住在曠野,直到他顯明在以色列人面前的日子。」
    ﹝背景註解﹞在主耶穌誕生前後,猶太教有一個名為『愛色尼教派』,教中人生活嚴謹,刻苦禁慾,隱居曠野,自食其力,故又稱作『戒行派』。有些人相信施洗約翰出身此派,後來蒙神呼召出來傳道,作耶穌的先鋒。
    ﹝靈意註解﹞「住在曠野,」曠野乃遠離文化和宗教之地,豫表不受屬人的文化和宗教影響的環境。

叁、靈訓要義

【認識耶穌基督】
    一、祂是人子──你要懷孕生子(31節上)
    二、祂降世為要拯救罪人──給祂起名叫耶穌(31節下;參太一21)
    三、祂在萬有中居首位──祂要為大(32節上;參西一18)
    四、祂是神子──稱為至高者的兒子(32節中)
    五、祂是承受國度的君王──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32節下)
    六、祂的國度沒有窮盡(33節;參啟十一15)

【如何才能彰顯基督(35節)】
    一、必須藉著聖靈──聖靈要臨到你身上
    二、必須靠神的能力──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
    三、必須分別為聖歸於神──所要生的聖者
    四、必須出於神的生命──必稱為神的兒子

【從馬利亞的稱頌學習如何讚美主】
    一、我心尊主為大(46節)──嘴唇的讚美必須出自內心的尊敬
    二、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47節)──必須由於靈裏的享受
    三、祂顧念祂使女的卑微(48節)──因祂的眷顧而感讚
    四、那有權能的為我成就了大事(49節上)──因祂的祝福而感讚
    五、祂的名為聖(49節下)──因祂的『所是』而稱頌
    六、祂憐憫敬畏祂的人(50節)──因祂的憐憫而感讚
    七、祂用膀臂施展大能(51節)──因祂的能力而稱頌
    八、祂叫卑賤的升高(52節)──因祂的俯就而感讚
    九、祂叫饑餓的得飽美食(53節)──因祂的餵養而感讚
    十、祂扶助了祂的僕人以色列(54節)──因祂的扶助而感讚
    十一、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55節)──因祂的信實而稱頌

【從撒迦利亞的讚美認識救恩】
    一、拯救我們脫離仇敵的手(71~74節)──得以脫離魔鬼的轄制
    二、就可以終身在祂面前(75節上)──為要叫我們活在神面前
    三、用聖潔、公義事奉祂(75節下)──為要使我們能正當地事奉神
    四、行在主的面前,豫備祂的道路(76節)──叫主有平坦的道路
    五、叫祂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77節)──使神揀選豫定的子民,藉經歷而主觀地認識救恩
    六、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78節上)──救恩出自神的憐憫
    七、叫清晨的日光,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78節下~79節上)──帶來生命的光,除去死亡的陰影
    八、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79節下)──使我們能在平安裏往前行走

【基督徒蒙恩的階段】
    一、豫備(76節)──引領我們到神面前
    二、赦罪(77節上)──得以與神和好
    三、認識(77節下)──主觀地經歷救恩
    四、走在平安的路上(78~79節)──奔走永生的道路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路加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路加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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