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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第十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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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8 10:36:0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僕人救主受難】
    一、被彼拉多審問(1~15節)
    二、被兵丁戲弄(16~20節)
    三、被釘死在十字架上(21~41節)
    四、被埋葬(42~47節)

貳、逐節詳解

【可十五1】「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背景註解﹞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參約十八31)。
          『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的行政總部設在該撒利亞,但在耶路撒冷亦有巡撫官邸;在逾越節期間,因各地猶太人聚集耶路撒冷,為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彼拉多便來耶城坐鎮。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一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
    ﹝文意註解﹞「一到早晨,」是指禮拜五的早上。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故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耶穌死罪(參十四64)。
          「交給巡撫彼拉多,」『巡撫』指總督或省長;公會為了達到『治死耶穌』(參十四55)的目的,只好將祂解交給巡撫彼拉多,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

【可十五2】「彼拉多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文意註解﹞「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的政權,通常是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故彼拉多有此一問。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耶穌雖承認祂是王,但說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參約十八33~38)。

【可十五3】「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
    ﹝文意註解﹞『許多事』指許多捏造的事實以證明祂自立為王。

【可十五4】「彼拉多又問祂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麼?』」
    ﹝背景註解﹞按當時羅馬法律,被告若不為自己辯解,即會被定罪。

【可十五5】「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文意註解﹞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參彼前二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話中之光﹞(一)認清神的旨意和帶領,而將自己交託給神,在任何為難的境遇中,都可以安息在神裏面,不為自己表白。
          (二)信徒也當勒住舌頭,不說無謂的話,方合聖徒的體統。

【可十五6】「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文意註解﹞這是當時所特有的『大赦』慣例,以示統治者的慈仁。
    ﹝話中之光﹞(一)我們既從父魔鬼承受了惡性,就作了罪的囚奴(參約八34),並且必要死在罪中(參約八21,24),但天父的兒子耶穌來「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
          (二)我們得以被「釋放」,乃因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

【可十五7】「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原文字義﹞「巴拉巴」父親的兒子,拉巴的兒子;「作亂」造反,叛亂。
    ﹝文意註解﹞「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他大概是猶太革命組織奮銳黨首領,曾在一次叛亂事件中殺人,被捕下監(參路廿三18~25)。
    ﹝靈意註解﹞『巴拉巴』豫表我們罪人原是出於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可十五8】「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可十五9】「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麼?』」

【可十五10】「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
    ﹝原文字義﹞「解了來」交給,交出。
    ﹝文意註解﹞「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這是宗教上的嫉妒,公會的領袖們深感耶穌的言行威脅到他們的權勢。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最大的特徵乃是『嫉妒』,因著嫉妒,就有了分爭(參林前三3),因此可以說嫉妒乃是分門結黨的根源(參林後十二20)。
          (二)嫉妒也引起兇殺(參加五21;雅四2),該隱是宗教的創始者,他是因嫉妒而殺害弟兄的典型宗教徒(參創四3~8)。

【可十五11】「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文意註解﹞眾百姓大概是因為耶穌既已被公會定罪,不再符合他們心目中彌賽亞的形像;而巴拉巴則因作亂而遭監禁,反似民族英雄的樣子,所以就聽從祭司長的擺佈了。
    ﹝話中之光﹞(一)耶穌若不除滅,巴拉巴就不得釋放;感謝神,因著主耶穌為我們被除滅,我們這些罪人(巴拉巴)才得以被釋放。
          (二)宗教徒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參約十八40),也不要主耶穌,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許多為宗教狂熱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顧道德倫理,毫無生活見證。

【可十五12】「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祂呢?』」
    ﹝文意註解﹞彼拉多明知耶穌沒有罪(參10節),還問這樣的問題,顯明他的不義。

【可十五13】「他們又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
    ﹝背景註解﹞『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再者,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
    ﹝文意註解﹞「把祂釘十字架,」這正應驗了主自己早先說的豫言(參太廿19;廿六2)。

【可十五14】「彼拉多說:『為甚麼呢?祂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
    ﹝文意註解﹞「祂作了甚麼惡事呢?」巡撫在審訊將近終結時提出這樣的問話,等於表明他無法審問出主的罪,承認了祂的清白無罪。彼拉多始終認為主耶穌是『無辜之人』(參太廿七24;路廿三4,14~15,22;約十八38;十九4,6,12)。

【可十五15】「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背景註解﹞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作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
    ﹝文意註解﹞「交給人釘十字架,」彼拉多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豫言(參申廿一23;民廿一8~9;加三13)。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的作為,乃是世人(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典型代表──顛倒是非,罔顧公理,只為討眾人喜歡。
          (二)許多基督教領袖,也常為了「要叫眾人喜悅」,便寧可犧牲真理原則,而採取權宜之策,卻叫我們的主受虧損。
          (三)彼拉多為「要叫眾人喜悅」,就違背良心,犧牲了主耶穌。這是一個大的鑑戒!我們千萬不可為討世人喜悅,而違背良心,犧牲了我們所信的主耶穌。
          (四)我們若要剛強到底,為基督作見證,常常無法顧到眾人的喜悅;因為若是一味地討人的喜歡,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加一10)。
          (五)感謝主,因著祂的被「交」,我們這罪的死囚才得以「釋放」;因祂受的「鞭」傷,我們也得醫治(參賽五十三5)。這是何等的救恩!

【可十五16】「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叫齊了全營的兵。」
    ﹝文意註解﹞「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裏,」『衙門』是巡撫在耶路撒冷的官邸。
    ﹝靈意註解﹞「叫齊了全營的兵,」這是象徵幽府軍兵的集結,要對主耶穌發動致命的攻擊。

【可十五17】「他們給祂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祂戴上;」
    ﹝文意註解﹞「給祂穿上紫袍,」『紫袍』為皇袍顏色,又以帶刺的冠冕替代王冠;這是將祂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
    ﹝靈意註解﹞「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祂戴上,」『荊棘』是被神咒詛的表記(參創三17~18);荊冕戴在主的頭上,象徵祂在十字架上被神咒詛。
    ﹝話中之光﹞(一)「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祂戴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加三13)。
          (二)紫袍和冠冕均為王者的表記,但在此卻成了十字架羞辱的表號。因主所受的羞辱,我們竟得被高舉;哦,『十架於主雖是羞辱,在我卻是榮耀!』
          (三)主在十字架上戴荊棘的冠冕,是為我們受咒詛,好叫我們免去咒詛;如今在天上也是為我們戴尊貴、榮耀的冠冕,要帶領我們進榮耀裏去(參來二9~10)。

【可十五18】「就慶賀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
    ﹝文意註解﹞這是一種嘲弄式的致敬。

【可匙五19】「又拿一根葦子,打祂的頭,吐唾沫在祂臉上屈膝拜祂。」
    ﹝靈意註解﹞「又拿一根葦子,打祂的頭,」『頭』象徵人的權能;『拿葦子打祂的頭』表明欺凌至極。
          「吐唾沫在祂臉上,」『臉』象徵人的尊嚴;『吐唾沫在祂臉上』表明羞辱至極。

【可十五20】「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紫袍,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背景註解﹞據說古時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將主『釘十字架』,正應驗了祂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參賽五十三7~8;林前五7;約一29)。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僅採用於主耶穌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似乎是神專為應驗舊約的豫言和豫表而安排的(參民廿一8~9;申廿一23;徒十三29;加三13)。

【可十五21】「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文意註解﹞「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地方名;『西門』乃是猶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猶太人(參徒十一20;十三1),特地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這話表示亞力山大和魯孚乃是本書讀者(在羅馬的信徒)所熟悉的人物(參羅十六13)。
          「就勉強他同去,」『勉強』指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
          「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通常十字架是由囚犯本人背負;可能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
    ﹝靈意註解﹞『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是交通於祂的苦難,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參西一24)。
    ﹝話中之光﹞(一)古利奈人西門全家人竟因他背主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參羅十六13)。信徒背十字架的經歷,乃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被「勉強」的,但這個『勉強』卻是蒙福的道路。
          (二)被「勉強」是指違反我們的喜好、興趣和天然的感覺等;但在許多不受我們歡迎的事物裏頭,往往隱藏著寶貴的屬靈功課。
          (三)誰有分於基督的十字架,誰也就有分於基督的救恩。

【可十五22】「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繙出來,就是髑髏地),」
    ﹝原文字義﹞「各各他」死人的頭骨;堆放死人頭骨之地。
    ﹝文意註解﹞『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意即『髑髏地』(參約十九17);英文名為『加略』(路廿三33欽訂本),它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其字義和各各他相同。據說這一個山丘的形狀極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主耶穌就在此處被釘受死。
    ﹝話中之光﹞我們天然的頭腦和老舊的觀念,乃是『死人的頭骨』,應該把它釘在『各各他』山上,不可讓它再下來惹事生非。

【可十五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祂卻不受。」
    ﹝文意註解﹞「沒藥調和的酒,」『沒藥』具麻醉的作用,人喝了沒藥調和的酒,有如服了麻醉劑,可幫助減輕痛楚的感覺(參箴卅一6~7)。
          「祂卻不受,」意即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參詩六十九21)。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要求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
          (二)凡是裏面有苦的感覺的人,需要別人的安慰的人,就不是背十字架的人。
          (三)主親自為我們嘗過了痛苦的滋味,所以祂能體恤我們(參來四15)。

【可十五24】「於是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祂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文意註解﹞「拈鬮分祂的衣服,」這應驗了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的豫言。
    ﹝話中之光﹞(一)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二)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熱心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裏來得生命(參約五39~40)。

【可十五25】「釘祂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原文字義﹞「巳初」第三小時(即上午九點鐘)。

【可十五26】「在上面有祂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文意註解﹞「有祂的罪狀,」依照約翰的記載,這個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參約十九20)。
          「猶太人的王,」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約十九21),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話中之光﹞(一)惟有藉著十字架的死,才能顯出作王的生命。
          (二)世人為王的途徑是攻城掠地,但信徒在生命中作王(參羅五17)的道路,乃是藉著十字架的受死。

【可十五27】「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文意註解﹞本節說出:
          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參28節)的豫言。
          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
    ﹝話中之光﹞(一)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參約十二32)。
          (二)人類的命運,乃繫於釘十字架的基督,接受祂就得救,得著永生;拒絕祂就滅亡,進入永火。
          (三)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是強盜),能得著釋放(參來二14~15)。

【可十五28】(「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祂被列在罪犯之中』。」)(有古卷在此有此節)
    ﹝文意註解﹞「這就應了經上的話,」指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第十二節。

【可十五29】「從那裏經過的人辱罵祂,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文意註解﹞「搖著頭,」是猶太人譏笑人的一種姿態。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這話表明他們因為不明白主的話,轉而濫用主的話(參約二19~21)。

【可十五30】「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他們不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為神的兒子就能隨意行事(參約八28),豈知主耶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神兒子的明證(參羅一4)。

【可十五31】「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祂,彼此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乃是要藉著十字架的死,達成祂救贖的計劃。真正被神握在祂旨意中的人,常是「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的;也惟有不救自己的人,才能救別人。祂若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二)十字架的死,是引到復活的途徑──藉死供應生命──死若在我們身上發動,生才會在別人身上發動(參林後四11~12)。
          (三)十字架就是捨己(參八34),所以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救別人而不救自己;凡以『己』為中心的人,都須要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可十五32】「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譏誚祂。」
    ﹝文意註解﹞「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這表明人天然的宗教觀念,以為神所喜悅的,祂就必解救使其免去外面的危害和苦難。
          主在十字架上受到從那裏經過的人(參29節),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參31節),以及那和祂同釘的強盜等三班人的譏誚;他們譏誚的要點乃是,祂若真是神的兒子,祂應當有能力救祂自己,至少神不會坐視祂愛子被釘至死。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雖是神的兒女,但神不一定救我們脫離苦難;使徒保羅深得神的喜悅,但他所受的苦難比我們多得多。
          (二)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原則:屬靈的人最大的能力,乃在於節制或自我約束;真正屬靈的人,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但因著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許多事就不作(參林前十23~24,33)。
          (三)能『作』而『不作』,正是神兒子的表顯(參約五19,30;八28)。並且,真正信靠神的人,不只相信神會替他作事,而且也相信神也常不替他作事;最大的信心乃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神作不作事乃在於神,我們只管感謝祂的美意(參太十一25~27;帖前五18)。

【可十五33】「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原文直譯﹞「從現在第六小時,全地都變成黑暗,直到第九小時。」
    ﹝原文字義﹞「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從午正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
                主耶穌是在巳初(上午九點)被釘(參25節),故到申初(下午三點)一共有六個鐘頭;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
    ﹝靈意註解﹞「遍地都黑暗了,」『黑暗』象徵神轉臉不顧;主耶穌因替人擔罪,所以被神暫時棄絕,可見祂所擔當的罪是多麼的深重可怕。
    ﹝話中之光﹞(一)願我們信徒都能由此體認罪的可怕,以及神面光之同在的珍貴。
          (二)「遍地都黑暗了,」表明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黑暗消極的事物,都與主一同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與對付。

【可十五34】「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文意註解﹞「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這是亞蘭話。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此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由於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參彼前三18),擔當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賽五十三6),並且替我們成為罪(參林後五21),故公義的神不能不離棄祂(參詩廿二19)。主耶穌一生時刻都與神同在,只有那三個鐘頭被神離棄,這是神兒子極度的痛苦,所以祂才如此大聲慘叫。

【可十五35】「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祂叫以利亞呢。』」
    ﹝文意註解﹞「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以利亞』是猶太人心目中彌賽亞的先鋒;在場的人聽見耶穌喊叫『以羅伊』,誤以為祂在呼叫以利亞。

【可十五36】「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祂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祂取下?』」
    ﹝文意註解﹞『醋』即當時平民和羅馬兵丁用來提神解渴的酸酒。蘸醋給耶穌喝,含有戲弄的意味(參路廿三36),豈知他們此舉,竟也是為著應驗舊約的豫言(參詩六十九21;約十九28~29)。就在主耶穌斷氣之前的最後一刻,仍要如此受到人的戲弄和譏誚。可見人的一言一行,都在神的豫知和豫定之內。

【可十五37】「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文意註解﹞「大聲喊叫,」一般人被釘十字架時,是精疲力竭,在昏迷中無聲無息而斷氣;但主耶穌死時仍有力氣喊叫,表明祂的死和常人有別(參39節)。
          「氣就斷了,」注意,四部福音書都未說主耶穌『死了』,而說『斷氣了』(參太廿七50;路廿三46)或『將靈魂(原文和氣同字)交付神了』(參約十九30),這表示祂的死不是由於自然的原因或由於耗盡力量,乃是祂自動的把氣息(即靈魂)交付給神。

【可十五38】「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背景註解﹞聖殿裏的幔子,是用於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內層幔子(參出廿六33)。在舊約時代,除了大祭司一年一次帶著血可以通過幔子進入至聖所外,任何人都不能進去(參來九7)。
    ﹝文意註解﹞殿裏的幔子原是用藍色、紫色、朱紅色線和細麻織成的(參代下三14),很厚很堅固,不容易裂開,難怪當祭司們看見了這事實,深感非同尋常,甚至因此有許多祭司後來也信了主(參徒六7)。
    ﹝靈意註解﹞『殿裏的幔子』豫表主的身體;『裂為兩半』豫表祂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裂開了,因此開闢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以藉著祂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神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十19~20;四16)。
                幔子上繡有基路伯(參出廿六31),它(基路伯)豫表一切受造之物;幔子裂開之時,其上之基路伯亦隨同裂開,這是象徵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基督死時,我們的舊造也與祂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加二20;羅六6)。
          「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表明十字架的死,乃是神從上頭所作的;我們與主同死的事實,是神早已為我們作成功的。
    ﹝話中之光﹞(一)基督乃是我們的道路(參約十四6);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夠來到神面前。
          (二)主在十字架上直到斷氣的時候(37節),殿裏的幔子才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是說明:十字架的經歷必須達到極點,十字架的能力才能顯明出來。我們雖常常被帶到十字架的經歷裏頭,卻不肯死到完全斷氣的地步,難怪十字架的偉大能力也難以充分彰顯出來。

【可十五39】「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有古卷無喊叫二字),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百夫長見慣了受十字架刑罰的一般人斷氣時的情形(參37節註解),今見主耶穌獨一無二的斷氣,故認定祂必不是平常的人,乃是神的兒子。
    ﹝話中之光﹞(一)百夫長說主耶穌「真是神的兒子」,並非因為看見祂從十字架上下來(參32節),而是看見祂順服到死的見證;福音的真實能力乃在於此。
          (二)百夫長代表不信的外邦人,因著看見主死時的情形,就不能不承認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了」。信徒傳福音最有效的方法,乃是讓人在我們身上能看見主的死──亦即將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成功的事實,陳列在眾人面前──這樣,人看見我們身上所帶『耶穌的印記』(參加六17),自然也就要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可十五40】「還有些婦女,遠遠的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
    ﹝文意註解﹞「抹大拉的馬利亞,」主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參十六9;路八2)。
          「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太十三55;廿七56)。
          「並有撒羅米,」她可能就是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參太廿七56),據說她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姊妹(參約十九25)。

【可十五41】「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祂,服事祂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裏觀看。」
    ﹝話中之光﹞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參十四50)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參徒三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可十五42】「到了晚上,因為這是豫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文意註解﹞「到了晚上,」『晚上』的原文是指黃昏逐漸接近日落之時(evening)。又猶太人的安息日是當天(禮拜五)下午六點日落之後才開始算起,故此時仍算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這是豫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安息日是禮拜五下午六點日落之後,到禮拜六下午六點日落為止。猶太人因在安息日不能隨意行動和工作,故在前一天須稍作豫備,乃稱安息日的前一天為『豫備日』。

【可十五43】「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文意註解﹞「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
          「他是尊貴的議士,」『尊貴』原文有指定冠詞,表明他是個社會上有名望的人;『議士』是指他在公會的身分(參路廿三50~51)。
          「也是等候神國的,」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參約十九38~39),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分。

【可十五44】「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
    ﹝文意註解﹞「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人被釘在十字架上,通常要兩、三天才斷氣;主耶穌當日未經打斷腿,就已經死了(參約十九33),事非尋常,因此彼拉多深感詫異。
          主耶穌為何死得特別快,其原因如下:
                1.主在肉身中特別軟弱;祂是因軟弱而被釘十字架(參林後十三4)。
                2.神的審判對祂特別沉重,因神將普世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參賽五十三6)。
                3.死亡的權勢向祂進攻特別猛烈,因為祂的死乃是祂和那掌死權的魔鬼最後的決戰;雖然如此,祂仍然勝過了這最後的仇敵,就是死(參來二14林前十五26)。

【可十五45】「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可十五46】「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又輥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文意註解﹞「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裏,」這墳墓不是往地下掘坑,而是從山壁鑿出窟穴。
    ﹝靈意註解﹞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參太廿七60);這是豫表信徒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並且藉著受浸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參羅六3~6;西二12)。所以在墳墓裏的身體,也可借用來指信徒的舊人和肢體。
          用大石頭擋在墓門口,意即不讓已死的舊人再出來活動(參弗四22;西三9),並且也不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參羅六13)。
    ﹝話中之光﹞「用細麻布裹好,」信徒的生活行為應當乾淨、聖潔、柔細、均勻,不可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參羅六12)。

【可十五47】「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祂的地方。」

叁、靈訓要義

【僕人救主的受死】
   一、接受死的審判:
          1.祂被交給巡撫的原因──公會沒有權執行死刑(1節)
          2.祂不為自己辯護(2~5節)
          3.因祂被定死罪而釋放了我們這些死囚(6~15節)
   二、接受死的刑罰:
          1.忍受十字架的羞辱(16~20節)
          2.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21節)
          3.經歷十字架的苦難(22~28節)
          4.在十字架上被人譏誚(29~32節)
          5.在十字架上被神離棄(33~36節)
   三、死時的景象:
          1.殿裏的幔子裂為兩半──主的死為人打開了通神之路(38節)
          2.百夫長承認祂是神的兒子──主的死與常人迥別(39節)

【人們對主的待遇】
    一、因嫉妒而定意棄絕祂的宗教領袖(1~10節)
    二、寧要強盜不要主的眾人(11~14節)
    三、為討眾人喜悅而定祂死罪的彼拉多(15節)
    四、戲弄祂的兵丁(16~20節)
    五、等主死後才出面安葬祂的約瑟(43~46節)

【猶太人的王】
    一、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2節上)
    二、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意即承認祂是『猶太人的王』(2節下)
    三、猶太人告耶穌,是稱祂為『猶太人的王』(12節)
    四、羅馬兵丁恭喜耶穌為『猶太人的王』(18節)
    五、彼拉多所寫耶穌的罪狀,是『猶太人的王』(26節)

【十字架旁的幾種人】
    一、被勉強背主十字架的西門(21節)
    二、拿沒藥調和的酒給主並拈鬮分主衣服的兵丁(23~24節)
    三、寫主罪狀的彼拉多(26節)
    四、搖頭辱罵主的路人(29~30節)
    五、譏誚主的祭司長和文士(31~32節上)
    六、和主同釘卻又譏誚祂的強盜(32節下)
    七、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的人們(35~36節)
    八、見證主是神兒子的百夫長(39節)
    九、從加利利一直跟隨並服事主的婦女們(40~41節)

【亞利馬太的約瑟】
    一、他是等候神國的(43節上)
    二、他放膽向彼拉多求主耶穌的身體(43節下)
    三、他為安葬主的事盡心竭力(46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可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可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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