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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二十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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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25 11:51:0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跟從主者的心眼】
    一、葡萄園的比喻──計較別人所得工錢──紅眼(1~16節)
    二、十字架道路的提示──無知的門徒──瞎眼(17~19節)
    三、屬天和屬地國度的差異──門徒彼此爭地位──紅眼(20~28節)
    四、主醫治兩個瞎子──不顧攔阻,終蒙憐憫,得以跟從主──瞎眼得開(29~34節)

貳、逐節詳解

【太二十1】「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出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作工;」
    ﹝文意註解﹞「因為,」表明這裏的比喻和第十九章國度的獎賞是相關連的。
          「清早出去雇人,」古猶太人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六點鐘日出開始,到下午六點鐘日落時分為止,算作一天,故『清早』應是指早上六點鐘。
    ﹝靈意註解﹞「家主,」是指神自己。
          「清早,」雇工時間的早晚,有下列幾種不同的解釋:(1)神先雇的是舊約先知,後雇的是新約使徒,再後是二千年來歷代神的工人;(2)神先雇猶太人,後雇外邦人;(3)單指恩典時代的初期、早期、中期和晚期;(4)就個人得救的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少年、青年、壯年、中年和晚年時期。
          「葡萄園,」是種植葡萄的園子,舊約聖經中常以此象徵以色列是神掌權統治的領域(參賽五1;耶十二10),而葡萄樹和枝子在新約聖經中則指基督和屬祂的人(參約十五5),故『葡萄園』豫表基督的豐滿,就是教會(參弗一23),也就是天國的實際;教會乃是神在宇宙中工作的範圍和對象。
    ﹝話中之光﹞(一)神在宇宙中有一個工作,就是栽培那真葡萄樹(約十五1~2),亦即叫人得神的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二)不只三一神親自作工(參約五17;十六13),並且也呼召人一同作工(參賽六8;林前三9)。

【太二十2】「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
    ﹝文意註解﹞「一天一錢銀子,」『一錢銀子』即指一個得拿利烏(denarius);由本節可知當時的工價,據說當時羅馬士兵一日的薪資也是一個得拿利烏。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勞苦,在主裏面不是徒然的(林前十五58)。凡我們為主擺上的,都必蒙主記念,將來必得賞賜。
          (二)「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我們所有的事奉工作,必須是在教會裏面;在教會之外,都不算是事奉工作。

【太二十3】「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
    ﹝原文字義﹞「巳初」第三小時。
    ﹝文意註解﹞「約在巳初出去,」『巳初』是上午九點鐘。
          「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市上』是尋找工作的人通常等候的地方;『閒站』就是無所事事。
    ﹝靈意註解﹞『巳初』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初期的後段;就個人得救的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青年時期。『市上』就是在世界裏面。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市上」(世界)所作的工,若是在基督之外,與基督無關的,無論是多麼忙碌,在神看,都不過「閒站」。
          (二)凡在神的旨意之外,不是為增加基督度量的工作(栽種葡萄園),無論你是作甚麼事,在主看都是「閒站」的,也都是閒懶不結果子的(彼後一8)。

【太二十4】「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
    ﹝原文直譯﹞「他對他們說,你們也進我的葡萄園去,無論甚麼是對的(whatever may be just),我必給你們。他們就進去了。」
    ﹝話中之光﹞「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主的話是信實的,祂所應許給我們的,必定不至落空(參林後一20)。

【太二十5】「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
    ﹝原文字義﹞「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午正』是中午十二點鐘;『申初』是下午三點鐘。
    ﹝靈意註解﹞『午正』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的中期;就個人得救的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壯年時期。
          『申初』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的稍晚期;就個人得救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中年時期。
          主歷世歷代都在呼召人去作祂的工,並且人們答應主呼召時的年歲各有不同。

【太二十6】「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
    ﹝原文字義﹞「酉初」第十一小時。
    ﹝文意註解﹞「約在酉初出去,」『酉初』是下午五點鐘。
    ﹝靈意註解﹞『酉初』就時代而言,是指恩典時代的最晚期,也就是這末世的時候;就個人得救早晚而言,是指一個人的晚年時期。
    ﹝話中之光﹞(一)有的人到晚年才蒙恩服事主,雖然他曾閒站了一生(整天),但仍得著機會有分於主的工作。
          (二)我們這班末世的信徒,真是蒙神特別寬容的人,得以在祂來臨之前,仍有機會得救(參彼後三9),因此我們必須特別殷勤作工;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來十37)。

【太二十7】「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話中之光﹞我們得以蒙神的呼召,並非因為我們比別人有智慧、有能力或強壯,乃完全是由於神的恩典(參林前一26~29)。

【太二十8】「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
    ﹝背景註解﹞古時的工作環境特殊,凡臨時雇用的工人,並不能保證翌日仍有工作機會,故一般均於工作完畢時發放工資。依照舊約的條例,工資也是當晚支付的(參利十九13;申廿四15)。
    ﹝文意註解﹞「到了晚上,」指過了工作的時間,約在下午六時許。
    ﹝靈意註解﹞『晚上』豫表主再來之時,也就是千年國度時期;『園主』即家主(1節),就是基督;『管事的』指天使;『給他們工錢』,當主再來時,要照各人的服事,給與獎賞。
          「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表明國度的獎賞,與我們人天然和商業的觀念不同。

【太二十9】「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
    ﹝靈意註解﹞在酉初雇的人只作了一個小時的工,卻得了一天的工資;這是表明國度裏的獎賞,不是按照人所作的工,乃是按照主的恩典。

【太二十10】「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
    ﹝文意註解﹞「他們以為必要多得,」此表明一般世人的心態:多有付出,相對的也必多有收獲;多受勞苦,也必多得工價。
    ﹝話中之光﹞(一)「以為必要多得,」說出信徒在事奉中的通病:
                (1)事奉的目的不是單純為著神的榮耀,而是要為自己有所得著。
                (2)凡動機是為自己有所得的,常會與別人的『得』作比較,以致裏面會覺得不平。
          (二)「各得一錢」:對先雇的人而言,這是公義的;對後雇的人而言,這是逾格的恩典。但我們若認識這『一錢』的屬靈價值,便會覺得主的獎賞是遠超過我們所配得的,乃是在公義之上格外施恩。

【太二十11】「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

【太二十12】「『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麼?』」
    ﹝話中之光﹞(一)「整天勞苦受熱,」說出他們在事奉上滿了自覺,這種情形也顯明他們的存心有問題(參創廿九20;卅一40)。我們事奉的存心若是正確的話,就會為別人也能同得獎賞而歡喜快樂。
          (二)神賞賜我們,不是根據我們的勞苦,乃根據祂的恩典。我們若靠著主的恩典來服事主,就不會埋怨、不平,反能感謝讚美。
          (三)我們事奉的目的若不過是為著工錢的話,就都會『埋怨』;在事奉中,目標不是單純為著豐滿的基督,而是要為自己有所得著的,必定很容易被摸著,以致靈裏不平。

【太二十13】「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麼?」
    ﹝原文字義﹞「朋友」同伴,夥友(友善的語氣)。
    ﹝話中之光﹞(一)我們不只因犯罪而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我們在事奉上也常「虧負」了主。
          (二)雖然我們對主多有虧負,但主從來不曾虧負我們,將來的獎賞更不會虧負,因為主是公義的,公義乃是祂寶座的根基(詩八十九14)。祂若有絲毫的虧負,便會動搖祂的權柄。

【太二十14】「拿你的走罷;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
    ﹝話中之光﹞主乃是那位隨己意行作萬事的(弗一11),祂喜歡充充足足的賞賜恩典。

【太二十15】「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麼?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麼?』」
    ﹝原文字義﹞「紅眼」邪惡的眼,壞心術的注目。
    ﹝背景註解﹞『善眼』與『惡眼』是猶太人熟悉的俗語(參箴廿二9;廿三6;廿八22)。
    ﹝文意註解﹞「你就紅了眼麼?」『紅眼』指因嫉妒而心生怨恨。
    ﹝話中之光﹞(一)主「作好人」,是憑祂的主權,隨祂自己的意思向人施恩。主的恩典並不違反祂的公義,卻超過祂的公義。
          (二)主向自義的人是公義的──『講定的』,『不虧負』(13節),無可指摘;主向虧欠的人是恩典的──「作好人」。
          (三)主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5)。
          (四)我們對祂的恩典不可以「紅眼」,正如我們對祂的公義不可置疑一樣。
          (五)人們的態度不對,往往是因為他們的心眼壞了,有問題。

【太二十16】「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有古卷在此有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
    ﹝文意註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後的』指最後來的工人;『在前』指先得賞賜。
          「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前的』指最早來的工人;『在後』指後得賞賜。
    ﹝話中之光﹞(一)晚服事的先得獎賞,早服事的後得獎賞,因此,獎賞不是按照人的推理,乃是按照主的旨意。
          (二)那向來跑得好的(加五7),不一定終局也好,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不懈。
          (三)得國度的獎賞,不是根據事奉的長短與多寡,乃是根據事奉的存心與態度。
          (四)凡參與教會事奉的,無論先後都得一樣的益處。
          (五)在事奉中自覺勞苦功高(『整天勞苦受熱』,12節),必能多獲賞賜(『以為必要多得』,10節)的,終必落到『在後』。
          (六)主欣賞存感恩之心事奉祂的人,多過那些自恃勞苦功高的人。

【太二十17】「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

【太二十18】「『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祂死罪;」
    ﹝文意註解﹞「他們要定祂死罪,」這表明耶穌的死,不是被人暗中謀殺,而是經過公開的審問程序,確定罪狀後被判處死刑的。
          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是要實現彌賽亞國的豫言(亞九9;徒一6),祂就要在那裏作王,因此引起他們之間的地位之爭(20~24節),但是主卻說祂此去耶路撒冷,乃是要受死,可惜門徒並沒有把這話聽進去。

【太二十19】「又交給外邦人,將祂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祂要復活。』」
    ﹝背景註解﹞「釘在十字架上,」釘十字架並不是猶太人所用的酷刑,而是羅馬帝國用以對付重大罪犯(諸如:強盜、殺人犯、叛國者等)的刑罰。他們用熟鐵大釘,穿過手腕和踝骨,將受刑人釘在十字木架上,使其筋疲力竭而死。
    ﹝文意註解﹞「又交給外邦人,」『外邦人』指羅馬人;耶穌是由羅馬巡撫彼拉多判死罪而被釘十字架的(參廿七20~26)。
          「將祂戲弄、鞭打,」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曾遭羅馬巡撫彼拉多的鞭打和羅馬兵丁的戲弄鞭打(參廿七26~31)。
    ﹝靈意註解﹞前節的『祭司長和文士』代表猶太人,指宗教圈裏的人或信徒;本節的『外邦人』指政治圈裏的人或世人;兩者都會成為我們的苦難和十字架。
    ﹝話中之光﹞(一)主一路帶領門徒,常向他們題起十字架的事(參十六21;十七23);這說明主的道路一直是指向十字架的。
          (二)我們的眼光若能越過十字架的受苦,而看見復活裏的榮耀,就會欣然奔跑前面的道路,毫無畏怯。
          (三)榮耀之前,先有苦難(羅八17);復活之前,先有死亡(林前十五36)。十字架乃是得著高舉的路(腓二8~9);這是主耶穌留給我們的榜樣。
          (四)誰苦受得越多,就越多得主的安慰(林後一5);誰越被交於死地,就越多顯明主復活的生命(林後四11)。

【太二十20】「那時,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祂一件事。」
    ﹝文意註解﹞「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西庇太兒子』就是雅各和約翰(參十2),他們的母親據說是耶穌的肉身姨母撒羅米(參約十九25;可十五40;太廿七56)。

【太二十21】「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裏,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原文字義﹞「叫」告訴,說。
    ﹝文意註解﹞她為兩個兒子求主的左右座位,意即在國度裏僅次於主的地位。由此請求可見,當時跟隨主的人都以為祂此次上耶路撒冷,乃要趕逐羅馬人,建立彌賽亞國,在榮耀中作王。

【太二十22】「耶穌回答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將要喝的杯,你們能喝麼?』他們說:『我們能。』」
    ﹝文意註解﹞「我將要喝的杯,」『杯』是指神所量給我們的分(參詩十六5~6)。神差遣耶穌降世,原是要祂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所該受的刑罰(參賽五十三4~6),因此祂所要喝的杯是指神忿怒的杯(參廿六39;賽五十一17),也就是指十字架的苦難。
          「他們說,我們能,」他們如此說,乃因他們不認識自己(參廿六31,56)。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我們在禱告中也不知道我們所求的是甚麼。
          (二)若是我們所求的『一件事』也是地位的話,主也要責備我們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
          (三)主接下去所問的問題,表明國度裏的地位與喝主的杯大有關係。主所要喝的『杯』是指順服父神的旨意(參廿六39,42),而經歷十字架的苦難。

【太二十23】「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我父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
    ﹝文意註解﹞「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 ,」果然後來他們都為主受了苦(參徒十二1;啟一9)。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主在這裏是站在人子的地位上,尊重父神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神的手中,毫無自己的愛好和傾向。
    ﹝話中之光﹞(一)主說杯是要喝的,地位卻是神所賜的,這說出:
                (1)主只要父的旨意──甘心喝十字架的苦杯,而不顧自己的得失。
                (2)主絕對尊重父的主權,把一切都交在父手中。
                (3)要認識恩典的原則,地位不是苦杯換來的,乃是神的賞賜。
          (二)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十四22)。

【太二十24】「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他們弟兄二人。」
    ﹝文意註解﹞這就證明十二個門徒沒有一個例外,彼此爭論誰可算為大(路廿二24),互不相讓,竟至嫉妒、惱怒。
    ﹝話中之光﹞我們若活在肉體裏頭,也都要彼此惹氣,互相嫉妒(參加五19~21,26)。

【太二十25】「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原文直譯﹞「...列國的君王作主治理他們,那些大人物掌權管轄他們。」
    ﹝話中之光﹞(一)這世界的靈都是喜歡作頭,掌權管理別人,支配別人。
          (二)在屬地的國度裏,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轄管別人。

【太二十26】「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原文字義﹞「用人」執事,管家。
    ﹝文意註解﹞「為大,」是指較一般人尊大。
          「用人,」是指服事別人的工人。
    ﹝話中之光﹞(一)「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世人貪求高位以便能轄管別人,這種靈絕不容許混到教會裏來。
          (二)在屬天的國度裏,所有的地位都是為著服事、照顧、成全、牧養別人(彼前五1~3;徒廿28;弗四11)。
          (三)認真地說,在國度(教會)裏,沒有地位的不同,而有恩賜、職事、功用的不同(羅十二4;林前十二4~6)。
          (四)在國度裏,越大者就越沒有自由;反過來說,越是自己卑微、受苦,越是沒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者,就越顯出為大。
          (五)「用人」的原文與『執事』同字──在教會中作執事,乃是以服事為本的。

【太二十27】「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
    ﹝文意註解﹞『為首』是指最大;『僕人』是指失去主權的奴隸。

【太二十28】「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文意註解﹞「作多人的贖價,」『作』在原文中這個前置詞,是用來強調基督之死的代贖性質。『多人』基督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提前二6);救恩是給“萬人”的,但只有“多人”(即“信徒”)得著。『贖價』按原文的用途,這個字通常是指買回奴隸的贖價;同樣,基督以祂自己的生命為贖價,把我們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
    ﹝話中之光﹞(一)「正如人子來,」這話說出主並非空談,只要求別人,卻不要求自己;主乃是以身作則,自己率先作榜樣。在教會中作屬靈領袖的,也必須言行一致。
          (二)主耶穌原是最大的,但祂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甚至將祂的性命服事給人(可十45;腓二8),使多人得著救贖。
          (三)主要我們學習祂的榜樣,不在意地位,卻專心致力於服事人;而我們最高、最大的服事,乃是『己』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服事。

【太二十29】「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有極多的人跟隨祂,」
    ﹝背景註解﹞「他們出耶利哥的時候,」路加福音記載此事是發生在將近耶利哥的時候(參路十八35);我們必須瞭解耶利哥城的背景,才能明白其間有出入的原因。耶利哥在當時有新、舊二城,新城是大希律王所建,兩城之間有一條道路相通。馬太是記載耶穌出舊城之時,而路加是記載耶穌進新城之時,所以兩者並沒有矛盾。
    『耶利哥』乃是被咒詛之地(參書六26)。

【太二十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罷。』」
    ﹝文意註解﹞「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馬可和路加福音均只記載『一個瞎子』,馬可福音更提到他的名字是『巴底買』(參可十46;路十八35),或許是因為巴底買的態度比較積極,所以其他兩卷福音書只提到他。馬太福音乃在『見證』耶穌是大衛的子孫,是彌賽亞,故提到『兩個』瞎子,因為『二』在聖經裏含有『見證』的意義。
          「大衛的子孫,」這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稱呼;他們盼望彌賽亞來臨,施行拯救,除去人間困苦(參賽九7;耶廿三5~6)。
    ﹝靈意註解﹞緊接著主糾正門徒想要為大的事例之後,就記載主醫治兩個瞎眼的事,有其屬靈的含意。換句話說,這兩個瞎子就是代表門徒;門徒因為瞎眼,不認識神國的事,所以彼此爭著要為大,主乃在此醫治他們。
          「瞎子,」意即沒有光照和啟示,在黑暗中,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
          「坐在路旁,」意即停滯不前,生命不長進。
    ﹝話中之光﹞(一)跟隨主才是蒙福之路,但人因眼瞎,不能跟從主走路,只得『坐在路旁』;這是一幅人在黑暗中可憐光景的圖畫。
          (二)感謝主,祂使我們聽見福音,認識祂就是『耶穌』(原文意即『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的救恩』),是『大衛的子孫』(意即祂是那位要來的彌賽亞,因此向祂呼求。
          (三)瞎子雖未看見主,但是「聽說」了,就即刻向主祈求,要『能看見』(參33節)。我們讀聖經時,並不是一下子就得著啟示,明白主的話;乃是先聽見了話,謙卑求主光照,然後才得著啟示。

【太二十31】「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罷。』」
    ﹝話中之光﹞(一)求看見的禱告,常會被人禁止;但越被禁止,越發要迫切求告,這樣才能蒙恩。
          (二)求啟示的禱告,應當不顧一切的艱難和攔阻,迫切肯求,才會有結果。

【太二十32】「耶穌就站住,叫他們來,說:『要我為你們作甚麼?』」
    ﹝話中之光﹞(一)「要我為你們作甚麼?」禱告須有明確的目的。
          (二)我們的禱告往往是一般性而無專一目的,或者是妄求(雅四3),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參22節),因此禱告得不著答應。

【太二十33】「他們說:『主阿,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話中之光﹞求眼睛能看見,是我們奔走屬天道路的開端(林後四6;弗一18;徒廿六18)。

【太二十34】「耶穌就動了慈心,把他們的眼睛一摸,他們立刻看見,就跟從了耶穌。」
    ﹝話中之光﹞(一)兩個瞎子原來『坐在路旁』(參30節),現在眼睛一得開,就在路上跟從主;要奔走道路,首須能看見。
          (二)真實的摸,帶來真實的看見;真實的看見,產生真實的跟隨。
          (三)瞎眼的人不認識主的寶貴,故斤斤計較工錢和地位(參12、21節);但若心眼得開,便會以主為至寶,並為祂丟棄萬事(腓三8),甘心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

叁、靈訓要義

【君王國度與事奉工作的關係】
   一、事奉工作與得國度獎賞的關係:
          1.主呼召人進天國作工(1~7節)
          2.當主再來時要獎賞各人(8~16節)
   二、事奉工作與國度地位的關係:
          1.君王的榜樣──被人戲弄、鞭打、釘死又復活(17~19節)
          2.門徒互爭為大(20~24節)
          3.國度的地位不是為操權,乃是為服事(25~28節)
   三、在國度裏真實的事奉在於心眼得開:
          1.人在事奉上的難處都因著瞎眼──紅眼(15節)
          2.門徒爭為大也是因著瞎眼(20~24節)
          3.眼睛得開,才能跟從主走十字架的道路(29~34節)

【主工人的榜樣和鑑戒】
   一、三種類型的工人(1~16節):
          1.為工資而作工的工人──『清早』所雇工人
          2.不計較工資的工人──『巳初、午正和申初』所雇工人
          3.懷感恩的心作工的工人──『酉初』所雇工人
   二、工人的榜樣:
          1.背十字架,供應復活的生命(17~19節)
          2.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捨命服事人(28節)
   三、工人的鑑戒:
          1.一心求高位,卻不認識自己(20~23節)
          2.不服別人,只願為大、為首,不願作別人的用人和僕人(24~27節)
   四、工人的受造就(29~34節):
          1.體認自己是瞎眼的,惟有主能醫治
          2.雖遇攔阻,仍求恩不懈
          3.蒙主醫眼,得以看見,跟從主到底

【葡萄園──天國的工作】
    一、天國的工作需要人的配合──雇人作工(1~2節)
    二、天國的工作龐大,需要大批工人──清早、巳初、午正、申初和酉初,都出去雇人(1~6節)
    三、天國的工作有其範圍──進葡萄園(1,4,7節)
    四、天國有公義的獎賞──講定的,不虧負你(2,13節)
    五、天國有逾格的恩典──我願意...我作好人(14~15節)
    六、天國的工人有如在場上賽跑──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16節;參林前九24)

【天國裏的地位】
    一、求天國裏地位的人,不知道自己所求的是甚麼(20~22節上)
    二、在得天國裏的地位之前,必要先喝『杯』(22節下~23節上)
    三、天國裏的地位是:神為誰豫備的,就賜給誰(23節下)
    四、世界上的地位是在上的操權管束在下的;天國裏的地位卻不可這樣(24~25節上)
    五、天國裏的地位是誰願為大、為首,誰就作眾人的用人和僕人(25節下~27節)
    六、天國裏的地位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28節上)
    七、天國裏的地位是要『捨命』以服事人(28節下)

【兩個瞎子得看見】
    一、瞎子的可憐──坐在路旁(30節)
    二、瞎子的福音──聽說是耶穌經過(30節)
    三、瞎子的反應──就喊著說(30節)
    四、瞎子的堅持──卻越發喊著說(31節)
    五、瞎子的要求──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33節)
    六、瞎子的得醫──耶穌...一摸,他們立刻看見(34節)
    七、瞎子的道路──就跟從了耶穌(34節)

【瞎子蒙恩的原因】
    一、抓住機會──聽說耶穌經過,就喊著說...(30節)
    二、不顧攔阻──眾人責備他們,不許他們作聲,他們卻越發喊著說...(31節)
    三、直言求告──他們說,主阿,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33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太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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