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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十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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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7-25 11:35:2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主耶穌轉向外邦人施恩】
    一、猶太教徒為古人的遺傳,來質問主,又不服祂的話(1~20節)
    二、主退到外邦人境內,治好迦南婦人的女兒和許多病人(21~31節)
    三、主用七餅數魚,餧飽四千人,零碎裝滿七個筐子(32~39節)

貳、逐節詳解

【太十五1】「那時,有法利賽人和文士,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說:」
    ﹝文意註解﹞「有法利賽人和文士,」『法利賽人』指猶太教中那些注重遵守律法儀文,自命與其他人有所『分別』(法利賽的字義)的人;『文士』指以抄寫律法和教授律法為專職者,一般猶太人稱他們為『拉比』。文士大多出自法利賽人,但並非法利賽人都是文士。
          「從耶路撒冷來見耶穌,」『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政教中心。他們遠道從耶路撒冷來找耶穌,是因認為耶穌和祂門徒的言行,違反了猶太教的道理教訓。
    ﹝靈意註解﹞「法利賽人和文士,」代表全世界所有的宗教徒,包括形式主義的基督教徒;「耶路撒冷,」代表一切宗教的根源。

【太十五2】「『你的門徒為甚麼犯古人的遺傳呢?』因為喫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
    ﹝背景註解﹞「古人的遺傳,」指歷來著名律法教師對摩西律法的詮釋和引伸;這些都以口傳方式保存下來,且為法利賽人所恪守。按摩西律法的規定,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參出卅19)。而歷代口頭相傳的補充規定,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範圍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惟恐人們可能在無意中摸過不潔的東西(如死人、死畜、不潔的動物),所以規定在吃飯前必須洗手。拉比們常說:『聖民(以色列人)住聖地(迦南),必說聖言(希伯來話),食聖食(洗手)。』
    ﹝文意註解﹞「喫飯的時候,他們不洗手,」他們所主張的『洗手』,是一種宗教禮儀,而不是為了清潔衛生。
    ﹝話中之光﹞(一)今日的基督教,也從過去二千年的歷史中,累積了不少的遺傳;但我們基督徒並沒有遵守那些遺傳的義務。
          (二)我們若注重一些外表的規矩與作法,也會變成今日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太十五3】「耶穌回答說:『你們為甚麼因著你們的遺傳,犯神的誡命呢?」
    ﹝文意註解﹞他們因『把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參9節),人的吩咐就高過了神的誡命,再進一步就以人的遺傳廢掉神的誡命,也就是因著人的遺傳違犯神的誡命。
    ﹝話中之光﹞(一)今天也有許多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因著遵守他們教會的傳統,而置神許多的話於不顧。
          (二)在神的話上添加人的話,其結果有可能導致違犯神的話。
          (三)在主看來,違犯屬靈人或宗教家的教訓(古人的遺傳),並不嚴重;違犯神的話(神的誡命),才真嚴重。
          (四)基督徒所該遵守的,乃是神的話;任何的道理教訓,都不可取代神的話。

【太十五4】「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原文直譯﹞「因為神命令說:『要尊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以及:『誹謗父親或母親的,要藉死而讓他死(by death, let him die)』。」
    ﹝原文字義﹞「孝敬」尊敬;「咒罵」謗讟,誹謗,侮辱。
    ﹝文意註解﹞「必治死他,」本句在原文裏有兩個『死』字,而第二個『死』字有『被結束』的意思;全句意即『使他藉被處死而結束』。
    ﹝話中之光﹞(一)「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中人際關係的第一條;而父母是子女的來源,表徵神是我們人的來源。神的本意是要我們藉孝敬父母來尊敬神。
          (二)咒罵父母的,表明他和神的關係出了問題,其結果乃是屬靈的死亡(參羅八6)。

【太十五5】「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原文直譯﹞「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親或對母親說,凡你可以從我受益的東西,(我已經把它當作獻給神的)一個禮物了。」
    ﹝背景註解﹞「供獻,」是將財物作一種許願式的奉獻,起源於耶弗他的許願(參士十一29~40)。這類許願式的供獻,又名『各耳板』;凡經擁有者指定為『各耳板』的,父母親沒有權利動用(參可七11)。
    ﹝文意註解﹞「已經作了供獻,」意思是『凡名義上已經給了神的物品,就不可容讓別人使用』。

【太十五6】「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
    ﹝背景註解﹞一些不肖的猶太教徒,往往假藉合法的遁辭,許願將家產獻給聖殿使用,這樣就可逃避供養父母的責任,而自己卻以財產監管人自居,仍照舊享用其錢財。
    ﹝靈意註解﹞『人意的宗教』就是以『古人的遺傳』──偉人的言論、傳統的觀念、虛空的禮儀、食古不化的守舊等等,而廢了『神的誡命』──神的話、應時的啟示、真理的靈、永遠常新的亮光。
    ﹝話中之光﹞(一)神當得的,當歸給神;人當得的,當歸給人。以奉獻來掩飾不孝敬的行為,這是藉著宗教行惡或是掩飾自己的惡。
          (二)神的榮耀並不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愛神和愛人是一致的,宗教和道德是分不開的。
          (三)若只按外面的條例來行事為人,其結果很可能完全違反了神的話(律法)的本意。

【太十五7】「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豫言,是不錯的;他說:」
    ﹝原文字義﹞「假冒為善」演戲,表演。
    ﹝背景註解﹞「假冒為善的人,」這詞源於當時在舞臺上的演員,常戴著假面具說話,隱藏他們原來的真面目,演活另一個人的角色。
    ﹝文意註解﹞「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豫言,」8~9節的話引自賽廿九13。
    ﹝話中之光﹞(一)神子民中假冒為善的人自古即有,今日尤甚。
          (二)假冒為善不是真壞,乃是假善;但假善比真壞更壞。

【太十五8】「“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文意註解﹞宗教徒的特徵,乃是有敬拜神的外表,卻沒有敬拜神的實際。這種情形,特別表現在『有口無心』:口裏說得頭頭是道,只用嘴唇敬奉神,心裏卻不尊敬神。
    ﹝話中之光﹞(一)神是靈,所以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參約四24);敬拜神首重存心,不可單靠嘴唇。
          (二)主不只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祂並且也住在我們的裏面(弗三17);所以屬天百姓所該注意的,不是外面的作法如何,乃是裏面的實際情形如何(參羅二28~29)。

【太十五9】「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文意註解﹞「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這樣,人的意見代替了神的旨意,人的看法代替了神的啟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神怎麼說,乃是人怎麼說。
    ﹝話中之光﹞(一)『口是心非』(參8節)的人,特別注意別人怎麼講、怎麼想,卻不注意神怎麼講、怎麼想,難怪拜神也是枉然。
          (二)「拜我也是枉然,」這話給我們看見,敬拜神不一定有用,有些對神的敬拜可能是徒然的。
          (三)高舉屬靈偉人,照其吩咐所作的敬拜事奉,並不能滿足主的心。

【太十五10】「耶穌就叫了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要聽,也要明白。」
    ﹝話中之光﹞(一)主對別人所說的話,也是對我們「眾人」說的。
          (二)聽道而不明白道,這是白聽;求主給我們能聽的耳朵,和能明白的心(參十三13~16)。

【太十五11】「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出口的乃能污穢人。』」
    ﹝文意註解﹞「入口的不能污穢人,」『入口的』指食物(參17節);『污穢人』意即『使人成為俗的或不潔的』(參徒十一8),也就是使人不能『分別為聖』(參約十七19)的意思。
          「出口的乃能污穢人,」『出口的』指從人心裏發出來的意念、言語和行為(參18~19節)。
                法利賽人和文士原來是藉『洗手』來談論潔淨不潔淨的問題(參2節),現在主耶穌把問題提升到藉『食物』來談論甚麼是真正的潔淨不潔淨。儀文上的不潔無關緊要,重要的是道德上的不潔。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只有物質和字句的觀念,而沒有屬靈的眼光;有屬靈眼光的人知道,真正的污穢是人內心的惡念,而不是對食物與宗教禮儀的失當。
          (二)在屬天國度的生活裏,污穢不是外面的,乃是裏面的;不是物質的,乃是心靈的。

【太十五12】「當時,門徒進前來對祂說:『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你知道麼(不服原文作跌倒)?』」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聽見這話,不服,」『不服』原文是『跌倒』,表示他們認為主的話『冒犯』了他們。
    ﹝話中之光﹞(一)成見在心的人,聽不進別人的話。
          (二)活在外面有形的物質領域裏面的人,不能接受有關靈界事物的講論。

【太十五13】「耶穌回答說:『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自以為是神所栽種的(參賽六十21)。
    ﹝文意註解﹞「凡栽種的物,」原文是『每一棵樹』。
          「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即指『人所栽種的』,它有二意:(1)指法利賽人;(2)指法利賽人的教訓和作法。
          「必要拔出來,」『古人的遺傳』(參2節)和『人的吩咐』(參9節),都是人所栽種的,終有一天必要被神拔除。
    ﹝靈意註解﹞天父所栽種的物,是指神的話(參可四14),和屬神的人(參十三38;林前三9原文)。
    ﹝話中之光﹞(一)凡不是神所揀選的人,與屬天的國度無分無關。
          (二)我們的事奉工作,若不是出於神的,有一天都要失去價值。
          (三)人一切的異端教訓,總有一天要被神除去。

【太十五14】「任憑他們罷;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
    ﹝文意註解﹞「瞎子領瞎子,」前一個『瞎子』指法利賽人和文士;後一個『瞎子』指無知的百姓(參羅二19)。他們都是被這世界的神蒙蔽了心眼,所以看不見榮耀福音的光(參林後四3~4)。
    ﹝話中之光﹞(一)對那些堅持己見、執迷不悟的人,神的對策乃是「任憑他們」(參羅一28)。
          (二)基督徒只能幫助那些『受異端教訓欺騙的人』,使他們能醒悟過來,而不要想幫助那些『教導異端主義的人』;對於後者,我們要「任憑他們」。
          (三)凡分不清甚麼是屬人的,甚麼是屬神的,就是屬靈的瞎子。
          (四)「瞎子領瞎子,」不學無術的人,最喜歡作別人的教師;不明白神旨意的人,最喜歡向人傳講神的旨意。
          (五)沒有啟示的人,作沒有啟示的工,結果帶領人的和受帶領的,都要陷入絕境,無路可走(「掉在坑裏」)。

【太十五15】「彼得對耶穌說:『請將這比喻講給我們聽。』」
    ﹝文意註解﹞『這比喻』是指11節的話,不是指13~14節的話。

【太十五16】「耶穌說:『你們到如今還不明白麼?」
    ﹝話中之光﹞我們的心太遲鈍了,所以須要求主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能「明白」祂的話(參路廿四25,45)。

【太十五17】「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裏,又落在茅廁裏麼?」
    ﹝文意註解﹞由本節可知,「入口的」是指食物。

【太十五18】「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裏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
    ﹝文意註解﹞「這才污穢人,」『這』字在原文是強調的語氣。
    ﹝話中之光﹞主的眼光不在物質的事上,乃在屬靈的事上。衛生與否,關係不大;但人心裏的污穢,關係重大。

【太十五19】「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
    ﹝文意註解﹞「惡念,」指邪惡的計謀,是人一切罪行的起頭。
          「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兇殺』違犯第六誡;『姦淫、茍合』違犯第七誡;『偷盜』違犯第八誡;『妄證』違犯第九誡(參出廿13~16)。
          「謗讟,」指以言語中傷他人名譽的行為。
    ﹝話中之光﹞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故需要用主話中的水,把它洗淨(參弗五26)。

【太十五20】「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喫飯,那卻不污穢人。』」
    ﹝話中之光﹞人內心的不潔,乃是一切邪惡和污穢的根源。

【太十五21】「耶穌離開那裏,退到推羅、西頓的境內去。」
    ﹝文意註解﹞「那裏,」應是指革尼撒勒地方(參十四34)。
          「推羅、西頓,」位於加利利以北,腓尼基境內(即今黎巴嫩)的地中海港口市鎮,乃被神咒詛之地(參賽廿三章;珥三4)。
    ﹝靈意註解﹞「推羅、西頓的境內,」是外邦人之地,象徵遠離宗教勢力範圍的環境。
    ﹝話中之光﹞主寧可離開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而退到被神咒詛之地;主寧願向公開的罪人施恩,而不願與秘密的罪人糾纏。

【太十五22】「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阿,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文意註解﹞「有一個迦南婦人,」『迦南婦人』是被猶太人所瞧不起的『外邦人』的代名詞;她是希利尼人,屬敘利非尼基族(參可七26)。
          「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的代名詞,這個稱呼只與以色列人有關(參24節)。迦南婦人稱呼主為『大衛的子孫』是錯誤的。
    ﹝靈意註解﹞「迦南婦人,」代表有心接受主的外邦人。
          「女兒被鬼附,」『女兒』是她生產的,指出於天然肉體生命的生活和行為,乃受魔鬼所捆綁和轄制(參約壹五19)。

【太十五23】「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祂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罷。』」
    ﹝文意註解﹞「耶穌卻一言不答,」這是因為那迦南婦人錯稱祂為『大衛的子孫』(參22節),她站在不對的立場上來求主。
          「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她走罷,」門徒的意思是覺得她煩擾,所以請主早早成全她,免得她不停地囉唆。
    ﹝話中之光﹞(一)我們禱告時若說錯了話,主也會「一言不答」。
          (二)主不答應我們的禱告,有祂的用意;我們若能用心學習,也能從失敗的禱告中,學會屬靈的功課。

【太十五24】「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
    ﹝文意註解﹞「以色列家,」就是雅各的後裔,他們是神的選民。
          「迷失的羊,」以色列人原是屬神的,卻因偏行己路,而如羊走迷(參賽五十三6)。
                主說這話的意思,乃是向迦南婦人指明,『大衛的子孫』這名稱乃是專門為著『以色列家迷失的羊』的。
    ﹝靈意註解﹞『羊』豫表以色列人是屬於神、又蒙神所餧養照顧的;『迷失的羊』象徵以色列人離開了神的心意,迷失在一些外面的儀文、字句和作法上。
    ﹝話中之光﹞(一)主的話暗示蒙恩的條件在於承認自己是「迷失的羊」;凡對人生的道路充滿自信、自以為是的人,很難得著主的救恩。
          (二)主施恩給人,乃是根據人對祂和對自己有正確的認識。

【太十五25】「那婦人來拜祂,說:『主阿,幫助我。』」
    ﹝文意註解﹞注意她現在只稱呼主為『主阿』,表示她聽懂了主話中的意思,而向那普天下『萬人的救主』(提前四10)求告。

【太十五26】「祂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稱外邦人為『狗』,原屬一種蔑視的稱呼,但後來成為一種口頭禪,有如中國人稱白種人為『洋鬼子』。
    ﹝文意註解﹞「丟給狗喫,」『狗』字原文是指家中飼養的『小狗』,為家人的寵物,和小孩子的玩伴;這表示:(1)牠是與主人有關係的;(2)主人負餧養牠的責任;(3)不過兒女先吃,小狗後吃而已;(4)兒女吃桌上的,小狗吃桌下的。
    ﹝靈意註解﹞「兒女的餅,」豫表主是神兒女『生命的糧』(約六35);「兒女,」豫表猶太人,特指『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參24節);「狗,」豫表外邦人。
          主耶穌在此並不是蔑視那迦南婦人,而是藉此表明祂事工的輕重與次序──祂來原是要使救恩先臨到猶太人,然後才輪到外邦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來到地上,乃是那從天上降下來的『餅』,要使人因吃祂而得以存活(參約六51原文)。
          (二)信徒作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參林前十四40),不可隨興之所至,喜歡作甚麼就作甚麼。

【太十五27】「婦人說:『主阿,不錯;但是狗也喫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文意註解﹞她抓住主的話柄──『狗』,謙卑地承認她自己的身分不過是一隻狗,然而又勇敢地宣稱『家狗』(原文字義)是屬於主人的,牠有權吃主人兒女所不要了的碎餅。
                注意:主耶穌此時因猶太人的棄絕,而退到推羅、西頓的境內(參21節),所以祂有如從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話中之光﹞(一)迦南婦人不因主以『狗』比喻她而見怪,反倒甘心站在狗的地位向主求恩,終於蒙到主恩(參28節)。神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參雅四6;彼前五5)。
          (二)禱告得著答應的條件是,抓住主先前所說的話,作為『話柄』,來向祂求討──用聖經裏主說過的話來禱告,不失為好辦法。
          (三)信徒學習禱告,不要一開口,就向主求討重大的事,而要先從「碎渣兒」求起。

【太十五28】「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罷。』從那時候,她女兒就好了。」
    ﹝文意註解﹞「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從迦南婦人和主的對話,可看出她真是固執地認定主耶穌是她惟一的拯救;她這種態度,乃是信心的表現,因此主稱讚她的信心是大的。
    ﹝靈意註解﹞迦南婦人的女兒得以脫離鬼附,豫表主耶穌因被猶太人棄絕,故轉向外邦人,使外邦信徒得蒙救恩(參羅十一11)。
    ﹝話中之光﹞(一)真實的信心,乃是根據對主有正確的認識;我們認識主有多少,對祂的信心也就有多少。
          (二)只要信是得著的,就必得著(可十一24);我們對主的信心有多少,就能享受主的能力有多少。
          (三)誰肯自己謙卑,站在該站的地位上,就要得著主的稱讚。
          (四)按本節看,她的女兒是因主的話說『給你成全了罷』而好的;但按本段故事的前後經文看,乃是因她吃了主這餅的『碎渣兒』(參27節),而使她的女兒好了──吃喝享受主是使生命健全的路。

【太十五29】「耶穌離開那地方,來到靠近加利利的海邊,就上山坐下。」
    ﹝文意註解﹞「來到靠近加利利的海邊,」這裏仍是『外邦人的加利利地』(參四15),群眾中可能外邦人佔大多數(參31節註解)。
    ﹝靈意註解﹞「上山坐下,」豫表主從地上被舉起來,吸引萬人來歸祂(參約十二32)。

【太十五30】「有許多人到祂那裏,帶著瘸子、瞎子、啞吧、有殘疾的、和好些別的病人,都放在祂腳前;祂就治好了他們。」

【太十五31】「甚至眾人都希奇;因為看見啞吧說話、殘疾的痊愈、瘸子行走、瞎子看見,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
    ﹝文意註解﹞「他們就歸榮耀給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神』這詞表示他們並不是以色列人(參九8)。當時在加利利海四周,特別是東岸,有許多非猶太人居住的城鄉。
    ﹝話中之光﹞歸榮耀給神,意即神得著了彰顯。人得著主而吃主,消極方面能除去我們生命中的軟弱(病得醫治);積極方面能讓神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歸榮耀給神)。

【太十五32】「耶穌叫門徒來說:『我憐憫這眾人,因為他們同我在這裏已經三天,也沒有喫的了;我不願意叫他們餓著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
    ﹝話中之光﹞(一)主餓了四十天,不為自己變餅(參四1~4);眾人餓了三天,就覺得過意不去。基督耶穌的心,乃是顧別人不顧自己的心(參腓二4~5)。
          (二)吃主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我們必須天天吃喝享受主。
          (三)人每一次來到主面前,都必得著主的供應、餧養與飽足。
          (四)我們現在是在奔跑天路的途中,若不時常吃主,就會困乏疲倦(參來十二1,3)。

【太十五33】「門徒說:『我們在這野地,那裏有這麼多的餅,叫這許多人喫飽呢?』」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眼睛若單看環境(「野地」),便會覺得缺乏,不足應付實際龐大的需要(「這許多人」)。
          (二)我們信心的眼睛不是看自己,也不是看環境,乃是看主。

【太十五34】「耶穌說:『你們有多少餅?』他們說:『有七個,還有幾條小魚。』」
    ﹝話中之光﹞(一)「你們有多少餅?」主不是用我們所沒有的,乃是用我們所有的來祝福人。
          (二)無論我們是多麼的幼稚與貧窮,總有些東西可以獻給主,供祂使用。

【太十五35】「祂就吩咐眾人坐在地上。」
    ﹝話中之光﹞我們得力,在乎平靜安息(參賽卅15)。

【太十五36】「拿著這七個餅和幾條魚,祝謝了,擘開,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
    ﹝話中之光﹞(一)餅和魚若保守完好,就不能作眾人的食物;我們若不被主「擘開」,就不能成為眾人的祝福。
          (二)「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我們應當立志作個傳遞主豐富恩典的管道;然而我們必須先從主有所領受,才有東西可以傳遞給別人。

【太十五37】「眾人都喫,並且喫飽了;收拾剩下的零碎,裝滿了七個筐子。」
    ﹝文意註解﹞『筐子』是用燈芯草和籐條混織而成的貯物器具,較『籃子』為大(參十四20)。
    ﹝靈意註解﹞「收拾剩下的零碎,裝滿了七個筐子,」『零碎』表徵恩典的餘裕;『七』是今世完全的數目;『裝滿了七個筐子』表徵主的供應綽綽有餘,享受以後所剩下的,依然豐富且完全。

【太十五38】「喫的人,除了婦女孩子,共有四千。」
    ﹝靈意註解﹞「共有四千,」『四』表徵受造之物(參啟四7);這裏意指主的供應遍及一切受造之物。

【太十五39】「耶穌叫眾人散去,就上船,來到馬加丹的境界。」
    ﹝原文字義﹞「馬加丹」塔,偉大。
    ﹝文意註解﹞「來到馬加丹的境界,」『馬加丹』是加利利海西岸的一個地區,又名『大瑪努他』(參可八10),確實位置不詳。

叁、靈訓要義

【君王子民的真食物】
   一、宗教徒誤以『古人的遺傳』(人的話)為食物:
          1.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才是人活著的依靠(參太四4):
                (1)法利賽人和文士豫表宗教徒(1節)
                (2)宗教徒為『洗手』等外面的作法而熱心,表示他們是靠『人的話』而活(2節)
          2.宗教徒誤吃食物的現象:
                (1)他們重視『遺傳(人的話)』過於『神的誡命(神的話)』(3節)
                (2)他們藉著『遺傳(人的話)』廢了『神的誡命(神的話)』(4~6節)
                (3)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對神有口無心(7~9節)
          3.宗教徒誤吃食物的後果:
                (1)沒有屬靈的眼光──不知分辨那會污穢人的,不是外面看得見的東西,而是裏面看不見的東西(10~11,15~20節)
                (2)要被天父所拔除──因不是出於天父的栽種(12~13節)
                (3)因心眼被蒙蔽,都要陷入絕境──瞎子領瞎子,都要掉在坑裏(14節)
   二、真信徒從主的話中享用真食物:
          1.必須對基督有正確的認識:
                (1)迦南婦人豫表外邦信徒(21~22節上)
                (2)她來求主幫助,卻錯誤地稱主為『大衛的子孫』(22節下)
                (3)她從主對祂門徒的答話,得知『大衛的子孫』是為『以色列家』的,因而改口只稱『主阿』(23~25節)
          2.認識主就是真食物,且認識自己的地位:
                (1)她從主的話中得知主就是那『餅』(26節;約六35)
                (2)又得知自己的地位,原不是『兒女』而是『狗』(26節)
          3.謙卑地站住地位,因信而享用基督:
                (1)承認自己原不是『兒女』,雖是『狗』卻仍可吃『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27節)
                (2)主稱讚她的『信心是大的』(28節上)
          4.吃主的結果就得著主的醫治:
                (1)迦南婦人的女兒得以脫離鬼附(28節下)
                (2)加利利海邊的眾人也豫表外邦信徒,他們各樣的疾病也得著主的醫治(29~31節)
   三、主自己在祂的話裏作人的真食物:
          1.奔跑天路需要天天吃喝享受主,才不致於路上困乏(32節)
          2.『七個餅和幾條小魚』豫表我們對主生命的經歷(33~34節)
          3.吃喝享受主的路:
                (1)安息在主的話裏(35節)
                (2)把我們對主生命的經歷奉獻歸主用──主拿著(36節上)
                (3)接受主的祝福與破碎──祝謝了,擘開(36節中)
                (4)主的僕人乃主供應的管道──遞給門徒,門徒又遞給眾人(36節下)
                (5)珍惜而不蹧蹋──吃飽了,收拾剩下的零碎(37節上)
          4.吃喝享受主的後果──帶進教會真實的建造:
                (1)教會在地上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參弗四12~13)──裝滿了七個筐子(37節下)
                (2)教會成為那充滿萬有者的豐滿(參弗一23原文)──『四千』代表一切受造之物(38節)
                (3)教會被建造成為神的居所(參弗二21~22)──『船』豫表教會;『馬加丹』字義『高大的建築物』(39節)

【必須是天父所栽種的】
    一、法利賽人和他們的教訓不是天父所栽種的(1~20節)
    二、迦南婦人的信心是天父所栽種的(21~28節)
    三、主耶穌的醫治大能是天父所栽種的(29~31節)
    四、主耶穌的愛心餧養是天父所栽種的(32~39節)

【主與迦南婦人對話中的四個『不』字】
    一、『不答』(23節)──主不回答錯誤的祈求
    二、『不過』(24節)──主是遵行神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
    三、『不好』(26節)──主的事工有輕重和次序
    四、『不錯』(27節)──對主的話說『阿們』,信而順服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馬太福音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馬太福音提要」末尾處

本查經注釋是出自《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查經資料大全》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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