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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希米記】第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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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9-27 11:55:2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尼希米和他的禱告】
   一、尼希米心繫猶太人和聖城的光景
         1.尼希米身在書珊的宮中,作王的酒政(一1,11)
         2.心中惦念回歸的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一2)
         3.得悉猶太人受逼迫,城牆被毀,城門被燒(一3)
         4.為此哭泣、悲哀(一4)
   二、尼希米的禱告
         1.在神面前禁食禱告(一4)
         2.根據神的信實(一5)
         3.為自己和以色列人認罪(一6~7)
         4.求神紀念祂自己所說的話(一8~9)
         5.提到神已往拯救以色列人的事實(一10)
         6.確信王的心握在神的手中(一11;箴廿一1)

貳、逐節詳解

【尼一1】「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我在書珊城的宮中。」
   〔呂振中譯〕「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行錄。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斯流月〔即九月:在公曆十一、十二月之間〕、我在書珊宮堡中;」
   〔原文字義〕「哈迦利亞」耶和華是神秘的,耶和華所啟蒙的,等候耶和華;「尼希米」耶和華的安慰,耶和華撫慰,耶和華有憐憫;「言語」話語,言行錄,傳記,歷史。
    〔文意註解〕「哈迦利亞的兒子尼希米的言語如下」從本章起至第七章為尼希米的自述,是他的回憶錄。
          「亞達薛西王」他就是差遣以斯拉回耶路撒冷的亞達薛西王一世(參拉七1)。
          「二十年」即主前444或445年。
          「基斯流月」是當時波斯曆制的九月,相當於陽曆十一、十二月間。
          「我在書珊城的宮中」書珊城為波斯王過冬的地方。

【尼一2】「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
   〔呂振中譯〕「那時有我的一個弟兄哈拿尼同幾個猶大的人來;我問他、那些逃脫的猶大人、那些沒有被擄的餘民、怎麼樣,耶路撒冷怎麼樣。」
   〔原文字義〕「弟兄」同胞兄弟;「哈拿尼」耶和華是恩典,耶和華的恩慈。
    〔文意註解〕「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大多數聖經學者認為哈拿尼是尼希米的肉身親兄弟。
          「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或譯作「沒有被擄的餘民」,意指巴比倫滅猶大時得以逃脫而未被擄,仍然居留在猶大地的人。
  〔話中之光〕(一)本節顯示尼希米對留在故土的同胞和聖城十分關心。我們對神的子民和神的居所──教會,也當關懷並代禱。

【尼一3】「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淩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
   〔呂振中譯〕「他們對我說:『那些沒有被擄的餘民在猶大省那裏遭大患難,受凌辱;耶路撒冷的城墻拆了破口,城門又被火焚燒。』」
  〔原文字義〕「難」危難,苦難,傷害,災禍;「淩辱」辱罵,毀謗,責備(原文含有尖銳、切割、穿透、刺穿的意思)。
   〔文意註解〕「在猶大省遭大難,受淩辱」此事應當是指亞達薛西登位初年,撒瑪利亞省長和他的同黨「用勢力強迫」阻止猶太人修造耶路撒冷城牆(參拉四8~23),似乎包括一些暴力行動。
         「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仇敵不僅用勢力強迫停工,並且連已經修造起來的部分城牆被拆毀,又放火燒燬了木製的城門。
  〔靈意註解〕「城牆拆毀」預表屬靈的見證被破壞,在仇敵面前失去保障,教會和世界沒有分別的界限。
         「城門被火焚燒」預表教會失去了屬靈的權柄。
  〔話中之光〕(一)神子民的際遇,似乎與神國和教會的榮辱興衰息息相關;甚麼時候教會的見證受壓制,甚麼時候神子民就蒙受仇敵的羞辱。
         (二)教會的建造和神子民的屬靈光景不能分割。換句話說,信徒不能單單追求個人的屬靈,而應顧到教會的建造。

【尼一4】「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說:」
   〔呂振中譯〕「我聽見了這些話〔或譯:這些事〕,就坐下來哭,悲哀了幾天;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
  〔原文字義〕「哭泣」哀號,大哭;「悲哀」哀哭。
   〔文意註解〕「坐下」是舊約時代猶太人舉哀和禁食的姿勢(參伯二8,13;詩一百卅七1;結廿六16;拿三6)。
         「哭泣」心中悲哀傷痛的表現,通常帶有眼淚(參創四十五15;五十1;伯廿七15)。
         「天上的神」即指耶和華獨一的真神;這詞意味著地上雖然充滿了不法,但祂仍在高天上坐著為王,審判一切(參詩九7;二十九10)。
         「禁食祈禱」猶太人為某種專一的事向神祈禱時,常伴隨著禁食,以表虔敬和熱忱,冀望蒙神垂聽應允。
  〔話中之光〕(一)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太五4);關心神所關心的,為周遭人事物不符神旨的情形哀傷流淚,必蒙神記念。
         (二)只會為自己個人的得失而流的眼淚,在神面前恐無多大的價值。
         (三)許多時候,我們的禱告不蒙垂聽,原因恐怕在於我們的禱告不夠懇切、投入,沒有將心向神傾倒出來。
         (四)惟有與神同哭的人,才能與神同工;也惟有看見神子民悲慘光景的人,才能從神得著工作的負擔。
         (五)先禱告,後工作;甚麼地方有禱告,甚麼地方就有神的祝福。

【尼一5】「“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
   〔呂振中譯〕「說:『哦,永恆主天上的神、至有權勢、至大、至可畏懼的阿,那向愛你〔原文:他〕守你〔原文:他〕誡命的人守約施堅愛的阿。」
  〔原文字義〕「大」巨大的,偉大的;「可畏」懼怕,害怕,敬畏。
  〔文意註解〕「大而可畏的神」意指祂是至大而令人畏懼的神。
         「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重申十誡中第二誡的應許(出二十6),作為向神求告的根據。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神固然是「天上的神」,但祂也盼得著地上之人的忠誠和愛戴,故以此為條件,應允施慈愛給符合條件的人們。
         (二)愛神、敬畏神,求神記念祂的慈愛和信實,這是我們禱告蒙神垂聽的訣竅。
         (三)根據神的話向神禱告,求神成全祂口所出的話,必受神尊重。

【尼一6】「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
   〔呂振中譯〕「我願你的眼睜開着,你的耳傾聽着,來聽你僕人的祈禱、就是我今天、乃至於晝夜、在你面前、為你僕人、以色列人、所禱告的,又為以色列人、我們向你所犯的罪;我和我父的家所犯的罪,所向你承認的。」
  〔文意註解〕「睜眼看」指察看以色列民的慘狀。
         「側耳聽」指垂聽你僕人的祈禱。
         「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注意這裡的用詞「我們」而非「他們」,表示尼希米與以色列人認同,承認以色列人所犯的罪,就是他所犯的罪。
         「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我指尼希米,我父家指以色列人。尼希米在此並未置身事外,他在禱告中用第一人稱「我」表示他自己也有份於得罪了神。
  〔話中之光〕(一)敬畏神的人,每一次來到聖潔的神面前,必然會看見自己的不配,連想到自己和屬神之人的罪污(參賽六1,5),因而由衷地向神認罪。
         (二)「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三)為別人和教會代禱,必須與眾人認同,絕不可自表清高,獨善其身。

【尼一7】「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
   〔呂振中譯〕「我們向你行了很腐敗的事,沒有遵守你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和典章。」
  〔原文字義〕「邪惡」敗壞,捆綁,典當,抵押。
  〔文意註解〕「甚是邪惡」原文重複「邪惡」一詞,表示極度邪惡、壞到極處。
         「誡命、律例、典章」聖經經常把這三個詞放在一起來概括律法的條例(參申五31;六1;十一1等)。「誡命」重在指神的命令;「律例」重在指法規的條例;「典章」重在指審判的基準。
  〔話中之光〕(一)神藉祂僕人所啟示給我們的心意,我們都應當遵守並遵行。
         (二)主耶穌已經成全了律法的要求(太五17),新約時代的信徒雖然不必在儀文字句上遵守舊約的律法條規(參林後三6),但仍應遵守律法的精意(靈)。

【尼一8】「求你紀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
   〔呂振中譯〕「求你記得你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不忠實,我就要使你們分散在萬族之民中;」
  〔原文字義〕「犯罪」行為不忠,行為奸詐;「分散」散開,打碎。
  〔文意註解〕「求你紀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下面所敘述的話,並非引自摩西五經中任何經節的具體經文,而是引述某些段落中的總意。
         「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意指亡國並被分開流放到列國中。
  〔話中之光〕(一)根據神在已往所啟示的話語,來向神禱告祈求,才不至於落空。
         (二)神子民最得罪神的事,就是向神不忠、不順從(犯罪);而神責罰祂子民最明顯的事,就是分裂、不合一(分散)。

【尼一9】「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
   〔呂振中譯〕「但你們若回轉來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那你們被趕散的人即使在天邊,我也必從那裏將他們招集回來,將他們帶到我所選擇使我名居住的地方。”」
  〔原文字義〕「歸向」返回,轉回,轉向;「謹守」保守,看守,遵守,注意;「天涯」天邊,天的盡頭;「招聚」聚集,召集,聚會。
  〔文意註解〕「被趕散…在天涯」指被趕到天的盡頭,意指最遙遠的地方。
         「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指耶路撒冷(參王上十一13)。
  〔話中之光〕(一)順服神的第一步,是將心轉回歸向神,也就是悔改轉向神。
         (二)謹守遵行神的話,乃是我們的心回轉歸向神的確據。
         (三)神的心意乃是在萬民中召聚向祂忠心順從的人們,使他們為著祂的名作榮耀的見證。

【尼一10】「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
   〔呂振中譯〕「他們都是你的僕人、你的人民、你用大能用大力的手所贖救的。」
  〔原文字義〕「僕人」奴隸,奴僕;「百姓」人民,國人;「大(首字)」巨大的(在程度、強度、尺寸、數字等方面);「力」力量,勢力;「大能」強壯的,強大的,堅固的。
  〔文意註解〕「你的僕人、你的百姓、你…的手所救贖的」指以色列人的三種身份:(1)是神將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救贖出來的(參出十三3);(2)歸神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參出十九5~6);(3)為要事奉祂(參出二十三25)。
         「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指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經歷(參出十三9,14,16)。
  〔話中之光〕(一)神的心意是要得著一班人:(1)作神僕人事奉神;(2)作神國子民遵行神旨;(3)蒙救贖、得重生的人,才能被神所使用。
         (二)若非神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我們便不能脫離撒但的權勢,為神而活。

【尼一11】「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
   〔呂振中譯〕「主阿,願你的耳傾聽你僕人的祈禱,傾聽這些喜愛敬畏你名的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今日順利,使他在王〔原文:這人〕面前得蒙憐憫。』我是我做王的酒政。」
  〔原文字義〕「亨通」昌盛,成功,快速前進。
  〔文意註解〕「使你僕人現今亨通」意指我今天所將提出的要求,能夠順遂成功。
         「在王面前蒙恩」按原文是「在這人面前蒙恩」,意指他今天將要向王提出請求,盼望能得到王的答應。
         「我是作王酒政的」酒政是一種宮廷得王親信的職位,為王選酒、試酒、倒酒,也陪王喝酒談話,擔任國政顧問(參創四十一9~14)。
  〔話中之光〕(一)禱告不能空洞而無所求,祈求才能得著(參太七7~8)。可惜許多基督徒的禱告,長篇大道,卻沒有特定的請求(參路十八11~12)。
         (二)尼希米身為王的酒政,但他不顧自己的地位和享受,冒險犧牲他似錦前程,抱著堅定的決心,要為神的國效力。他這種精神實在感動天地,難怪所求最終順暢亨通(參二8)。

叁、靈訓要義

【一位與神同心的僕人】
   一、關心神所關心的事
         1.在世俗工作崗位上,仍不忘神國的事——在波斯王宮中作酒政(1,11節下)
         2.一有機會就查問神子民和神國的光景——問猶太人和耶城的光景(2節)
         3.確認消息——猶太人遭大難、受凌辱,城牆拆毀、城門被焚(3節)
         4.身心投入其中——坐下哭泣,悲哀數日,禁食禱告(4節)
   二、獻上與神同心的禱告
         1.尊神為大——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5節上)
         2.強調神的作為信實,神的心慈愛——守約施慈愛(5節下)
         3.求神垂聽禱告——睜眼看、側耳聽為以色列民的祈禱(6節上)
         4.承認自己和眾民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6節下)
         5.承認沒有遵守誡命、律例、典章(7節)
         6.求神記念祂從前所給的應許——只要肯悔改,便施恩惠(8~9節)
         7.提醒神記念這些人乃是神曾用大能救贖的百姓(10節)
         8.求神使自己在王面前蒙恩(11節上)

【一個禱告的器皿】
   一、全人投入的禱告
         1.身體的投入——「禁食」(4節)
         2.心的投入——「哭泣,悲哀」(4節)
         3.靈的投入——「在天上的神面前」(4節;參約四23~24)
   二、認同的禱告——「我們…我們…」(6~7節)
   三、恆切的禱告——「亞達薛西王二十年基流月…尼散月」(一1;二1)——時隔約四個月
   四、認識神的禱告
         1.認識神慈愛的心——「施慈愛」(5節)
         2.認識神信實的話語——「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7節)
         3.認識神大能的手——「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10節)
   五、明確且專一的禱告——「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11節)

【神僕人所該有的特質】
   一、清楚認識自己所事奉對象的光景——「我聽見這話」(4節上)
   二、對所事奉對象的際遇感同身受——「哭泣、悲哀」(4節下)
   三、將所有的問題帶到神面前——「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4~6節)
   四、奉獻自己,願有分於解決問題——「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11節)

【一個模範禱告】
   一、禱告的對象——神
         1.「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5節)——崇敬祂的權柄和能力
         2.「守約施慈愛」(5節)——表明祂的信實和慈愛
         3.「求你記念所吩咐…」(8節)——重申祂所說過的話
         4.「你用大力和能的手所救贖的…」(10節)——高舉祂所作過的事
   二、禱告的人——尼希米
         1.「哭泣、悲哀…禁食祈禱」(4節)——真誠投入
         2.「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祈禱」(6節)——謙卑且有恆
         3.「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6~7節)——認罪且與眾民認同
   三、禱告的事——為專一的事祈求
         1.「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9節)——暗指要重建耶路撒冷
         2.「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11節)——決心要請求王批准回聖城領導重建工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尼希米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尼希米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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