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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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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7 16:29:2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暫缺)


逐節詳解

【士十三1】「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行了永恆主所看為壞的事,永恆主就把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暫編註解〕引言:以色列人犯罪的結果是受外族欺壓。這次年期最長。達四十年之久。非利士人源出愛琴海,後向東遷移,進侵地中海東岸。
         又行……惡的事。這個時期的背道和非利士人壓迫的年代表,見《祖知》第一章。
         非利士人。本書作者在前面多次簡略地提到非利士人(士3:31;10:7-11)。他們像希伯來人那樣是巴勒斯坦的入侵者和定居者。非利士人數量有限,早在亞伯拉罕時期就在非利士地(創21:32)。但大多數非利士人向巴勒斯坦的移民遷移可能發生在西元前十二世紀初,伴隨著來自小亞細亞和愛琴海的其他非閃族支派一起遷移到這裡(見27頁)。據考古記載,這些海洋民族被埃及人召回,他們大約在西元前1194年拉麥斯三世時期回到了埃及的入口。拉麥斯三世為了對成功擊退侵略者表示慶賀,他就在底比斯建起了一座大廟並在廟牆上繪製戰鬥的畫卷,這些畫都使用了現實主義的表現手法來反映非利士勇士戰鬥的場景。這些海洋民族被一部分移民到迦南海岸平原的埃及人打敗後,他們很大程度上採用了迦南人的宗教,習俗和語言。
         希伯來人稱非利士人為“帕利士丁”,他們的地為“帕勒斯坦”,這個詞經語言的演變變成了“巴勒斯坦”。非利士人主要定居在五大平原古城中:以革倫,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和以磯倫,這些城邑成了非利士城邦的中心。非利士人從這裡擴張進入沙斐,最終在掃羅時期控制了巴勒斯坦西部向北直到埃斯德賴隆草原和加利利海的廣大地區。參孫時期他們是以色列人主要的挑戰者,一直到被大衛征服。
         非利士人的更多的有關他們起源和歷史的資料,可見創10:14;21:32。
         四十年。這裡有個問題,即這四十年是在參孫時期之前,還是包括在其中這一點不得而知,或許是離撒母耳時期的以便以謝之戰(撒上7:13)很久遠的時期。參孫生於非利士人壓迫的早期。據一些權威人士的說法,非利士人的壓迫時期與耶弗他作士師的亞捫人壓迫時期是同一時代。
         1-23  天使向參孫父母預告孩子的出生:這時期之前,大量非利士人已定居於巴勒斯坦沿海地區,而且向內陸逐漸擴張勢力,猶大和但二支派首當其衝、備受壓逼,大部分但支派的成員遂往北方遷徙。參孫父母是仍留居南部的少數分子。
         自本章到十六章都是講一個獨來獨往的士師但人參孫的英勇故事。他沒有隨從,也不帶兵器,更不調兵遣將列陣作戰,只憑一己神力殺敵。死時殺的敵人比生時還要多。
         非利士人這時已成以色列人的大患,參孫是士師中第一位正面與此強敵對抗的人。雖然在母腹中已獻給神,母親為了他,在懷孕期中也不得飲酒,不得吃不潔的食物(4,14節),可是這位民族英雄一生沉溺于女色中不能自拔,甚至連自己力量的秘密也不惜告訴不斷害他的女人(十六17),以致雙目被挖,終在非利士人歡樂的慶典裡,推倒神廟木柱,與在場的人同葬斷垣殘壁中(十六28~30)。
         參孫悲劇式的一生為以色列人的好寫照。一個為神揀選的民族,不能長保聖潔,陷入拜異族偶像的邪淫中,最後也走上滅亡之路。
         非利士人不屬閃族。巴勒斯坦地的非利士人住在西南沿地中海平原,可能從愛琴海的迦斐托(今克里特島)遷來(摩九7),現代學者相信,他們最早居於地中海與黑海見的小亞細亞,因饑饉而於主前十三世紀南遷。主前1200年代,埃及王蘭塞三世(RamesesⅢ)提到過一些為患沿海的民族,包括非利士人。在此以前,巴勒斯坦已住有少數非利士人(創二十一32~34)。
         非利士人懂冶金術,從事鐵礦業。戰爭有賴兵器,而冶鐵為製作兵器所不可沙,何況其地穀物豐富,又宜畜牧,且有海上貿易之便。這也許是非利士人在巴勒斯坦比他人強盛的一個原因。
         以色列人從士師到大衛王,一直受到非利士人的壓迫。非利士地包括五個城邦:迦薩、亞實基倫、亞實突、以革倫和迦特(參一18;撒上六17~18)。
         非利士人擴展其勢力的時候,沿海的亞摩利人被迫向內陸遷移,因而促使但支派大舉北遷(一34~36)。以色列人所受非利士人的壓制到大衛王時才告解除(撒下五17~25)。主前七世紀,非利士人為亞述人征服。

【士十三2】「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
   〔呂振中譯〕「那時有一個瑣拉人、屬但人的家族,名叫瑪挪亞;他妻子不能生育,沒有生孩子。」
   〔暫編註解〕瑣拉是介於但支派與猶大支派業地間的一個城邑,先分給猶大(書十五33),後來又給了但。
         女子不育,但因神的恩佑而懷孕生子的事,聖經屢有記載,例如撒拉(創十一30)、利百加(創二十五21)、哈拿(撒上一2),和以利沙伯(路一7)。
         「瑣拉」:是位於但與猶大邊界的小鎮,在耶路撒冷以西廿二公里(十四英里)。
         瑣拉。該地名的意思是“疾病”。就是現在的薩拉,位於沙斐拉地區耶路撒冷西14.7英里(23.5公里)的地方。書19:41把此地稱作但地業的一座城邑,然而在書15:33中又稱為猶大的一座城邑,這座城可能首先分給猶大,後來又分給了但(見書19:41)。這座城常常與以實陶相關(士13:25;18:2,8,11;等);由此推斷但支派大部分被限制在這兩座城邑的郊外。阿馬納書信記載瑣拉是一座迦南人的古鎮,接近非利士,其居民受到非利士人的影響。
         瑪挪亞。該名的意思為“安寧”,可能表達以色列人在苦難的日子裡的渴望。在聖經其它地方沒有出現過。
         不懷孕,不生育。對於希伯來婦女來說,不懷孕生子是最大的不幸。撒拉,利百加和拉結同樣不懷孕生子。撒母耳的母親哈拿,施洗約翰的母親伊利莎白也是如此。

【士十三3】「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注意吧,你向來不能生育,沒有生過孩子,如今你必懷孕,生個兒子。」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使者“:看二1注。
         “耶和華的使者”。神的顯現。參看創世記十六章9節。
         耶和華的使者。這正是向摩西,約書亞以及其他先知顯現的天使,不是別的,正是基督。
         你必懷孕。希伯來民族的一些最偉大的人物都出生於以往不懷孕的婦女。這些出生的孩子都是神特別的恩賜,他們被賜予是因為其父母全然的委身侍奉耶和華,並且願意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培育他們成為耶和華為祂百姓謀利所使用的器皿。

【士十三4】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呂振中譯〕「那麼你要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淨之物也不可喫。」
   〔暫編註解〕奉獻給神用的人,在母腹中便須聖潔;做母親要像她的孩子一樣,不可喝酒,不可吃不潔之物。比較《耶利米書》一5;《以賽亞書》四十九1.神的使者且重申此要求(13節)。
         孩子要分別為聖歸給神,懷胎的母親也要受拿細耳人的條例(見民6:1-21)約束。
         「清酒」:製自葡萄。
         「濃酒」:製自其他果子、蜜或谷類。
         「不潔之物」:見利11章。
         清酒。這個母親特別注重不喝任何葡萄酒或有刺激的葡萄飲料。這個孩子的健康和品格蒙神直接的眷顧,母親從懷孕的時候就因有節制的習慣予以保護。
         濃酒。見創9:21;民6:3;28:7;申14:26。
         不潔之物。很可能許多以色列人對潔淨和不潔淨飲食的利未律法疏忽大意,否則就沒有必要在此專門提及這些事。

【士十三5】「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呂振中譯〕「注意吧,你必懷孕,生個兒子;剃頭刀都不可上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母腹就歸神做離俗人〔即:分別為聖者〕;是他要開始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之手的。』」
   〔暫編註解〕“拿細耳“是分別出來的意思。《民數記》六章記有”拿細耳人之願“,規定一個人可以許願離俗一個時期。參孫則是終身作拿細耳人,且非自己許願(7節),當為一種特別身分的拿細耳人。
         參孫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只是一件大任務的“起首“,以後還得由別人去繼續。非利士人之患經歷撒母耳、掃羅,直到大衛作王時才完全消除(撒下八1)。
         關於“拿細耳人”的誓言,參看民數記六章1至8節的腳註。在這個例子當中,那是一個終身的誓言。
         拿細耳人。拿細耳人的意思是“分別”或“歸向”。該詞可能是“歸向神”的縮寫形式。拿細耳人的許願離俗是自願的和暫時的,要經過一段指定的時期才完成(見民6:2)。其意義在於歸向神的離俗生活。向外許願的表示由三部分組成:(1)禁絕一切的葡萄樹上結的產物的飲用,包括葡萄酒,葡萄汁或果實,即鮮葡萄和幹葡萄(民6:3,4);(2)要讓頭髮生長,不可用剃頭刀剃頭(民6:5);(3)在任何情況下都要避免接近死屍,免得被玷污(民6:6)。
         拿細耳人的許願離俗在希伯來人中被高度重視(摩2:11;哀4:7)。撒母耳是一個拿細耳人(撒上 1:11),施洗約翰也是拿細耳人(路1:15;《曆》第十章)。有人認為約瑟也可能是一個拿細耳人(見創 49:26,此處譯為“迥別”的單詞與本節用于參孫的是同一個詞)。
         他必起首拯救。雖然拿細耳人的許願通常是自願的和暫時的,但參孫的事例在形式上看,是借著神的命令,從他出生開始就強加於他的。神對參孫的一生有一個計畫,這個計畫通過參孫的領袖作為來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奴役。離俗許願和父母培養信心的訓練給孩子以極大的影響,使他認識到神對他一生的計畫,以及神引領他全然獻身以實現這個計畫的旨意。參孫歸於神作拿細耳人,耶和華就在百姓面前設立了一門實例的功課,要他們通過對神全然的順從和專心的侍奉,從中獲得戰勝敵人的力量。
         遺憾的是參孫長大成人後,拒絕將他的人生與神為他所作的計畫相協調,他變得自負和疏忽大意,參孫本身性格的弱點,使他不適合完成拯救百姓脫離非利士人的重任,那項任務後來留給了其他人。但畢竟借著他超凡的武藝,最後非利士人開始陷於衰敗。
         神對每一個生命都有一個計畫,但這個計畫仍不排除自由的選擇。人仍然要選擇他們是否願意遵循神的藍圖。參孫的經歷是一個例證,它告訴我們一個人如何全然阻撓神為他預備的計畫。

【士十三6】「婦人就回去對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 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
   〔呂振中譯〕「婦人就去、對她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容貌像神使者的容貌,很可畏懼;我沒有問他從哪裏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字告訴我,」
   〔暫編註解〕神人。這是一個常用在於指先知的術語(申33:1;撒上2:27;9:6-8;王上12:22;等)。瑪挪亞的妻子大概沒有想到來客不是一個先知。雖然她對至高者的出現充滿了敬畏,但她不敢冒昧與祂交談。甚至詢問祂的名字或祂來自何處。對照第十節,她仍然說祂是“人”,十六節講述瑪挪亞不知道祂是一個天上來的使者。東方人有個習慣,當碰到陌生人時,通常首先要詢問他的名字。

【士十三7】「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 神作拿細耳人。’”」
   〔呂振中譯〕「只對我說:“注意吧,你必懷孕,生個兒子;因此清酒濃酒你都不可喝,一切不潔淨之物你也不可喫;因為這孩子從出母腹一直到死、總歸於神做離俗人〔即:分別為聖者〕。”』」
   〔暫編註解〕一直到死。瑪挪亞的妻子在告訴她丈夫有關這孩子的信息時,添加了這句話,好像這是天使告訴她的(見5節)。

【士十三8】「瑪挪亞就祈求耶和華說:“主啊,求你再差遣那神人到我們這裡來,好指教我們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
   〔呂振中譯〕「瑪挪亞就懇求永恆主說:『主阿,請叫你所差遣的神人再到我們這裏來,好指教我們怎樣看管這將要生下來的孩子。』」
   〔暫編註解〕祈求耶和華。瑪挪亞唯恐他和妻子在履行教導時會犯什麼錯誤,所以就進一步尋求神的引領和教訓。他在禱告中把所遇到的難題交托給神,祈求耶和華指示神人回來,進一步的教他們訓練所應許的這孩子。我們應該讚賞瑪挪亞對天使的話的完全地接受和相信,他深信一旦時日一到這應許的孩子就會賜給他們。他的信心與施洗約翰的父親祭司撒迦利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當主的使者向撒迦利亞顯現的時候,他要求神行一個神蹟來顯明所應許的孩子(路1:18)。願祝福歸於那些像瑪挪亞這樣的人,他們在還沒看見的時候,就已經信了。

【士十三9】「神應允瑪挪亞的話。婦人正坐在田間的時候, 神的使者又到她那裡,她丈夫瑪挪亞卻沒有同她在一處。」
   〔呂振中譯〕「神聽了瑪挪亞懇求的聲音,神的使者就再到婦人那裏,那時婦人正坐在田間,她丈夫瑪挪亞沒有同她在一處。」
   〔暫編註解〕神應許。神尊重這個忠心的但人的禱告,在他憑著信心禱告時就蒙祂的垂聽。

【士十三10】「婦人急忙跑去告訴丈夫說:“那日到我面前來的人,又向我顯現。”」
   〔呂振中譯〕「婦人急忙跑去報告丈夫,對他說:『看哪,那天到我面前來的那人又向我顯現了。』」

【士十三11】「瑪挪亞起來跟隨他的妻來到那人面前,對他說:“與這婦人說話的就是你嗎?”他說:“是我。”」
   〔呂振中譯〕「瑪挪亞起來,跟着他妻子來到那人面前,對他說:『你是不是和這婦人說過話的那人呢?』他說:『我就是。』」

【士十三12】「瑪挪亞說:“願你的話應驗,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他後來當怎樣呢?”」
   〔呂振中譯〕「瑪挪亞說:『那麼你的話應驗的時候,這孩子的生活方式要怎麼樣?他的業務要怎樣呢?』」
   〔暫編註解〕願你的話。瑪挪亞渴望表明他對使者信息的信心,不僅是因為他對應許的渴望,更是因為他相信這個應許一定會應驗。
         我們當怎樣待這孩子?。原文字義為“對待這孩子的準則是什麼呢?”這個禱告應發自所有父母的內心,他們的孩子是耶和華所賜的特別禮物,父母應承擔訓練這些小孩的責任,使神對他們的計畫得以實現。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 6:4)是最重要和艱巨的任務之一。離開神的引領,這項工作是難以順利地完成的。父母只有尋求神的指引,才知道如何教育他們的孩子。
         瑪挪亞在求問如何教育這孩子時,所用的代詞是“我們”。使者已把神的指示告訴了他的妻子,但瑪挪亞卻注重以自己的聰明來對待這應許的孩子,父母對孩子適宜訓練共同的盡職盡責是事關重要的。
         他後來當怎樣呢?。原文字義“這項工作應該怎樣做呢?”瑪挪亞的問題是要直接證實天使第一次告訴他妻子的話,即這孩子要作拿細耳人,完全歸於神,他的工作就是拯救以色列。

【士十三13】「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我告訴婦人的一切事,她都當謹慎。」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對瑪挪亞說:『在我對婦人說過的一切事上、她都要謹慎。」

【士十三14】「葡萄樹所結的都不可吃,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凡我所吩咐的,她都當遵守。”」
   〔呂振中譯〕「凡由葡萄樹出的、她都不可喫;清酒濃酒她都不可喝;一切不潔淨之物也不可喫;凡我所吩咐她的、她都要遵守。』」
   〔暫編註解〕凡我所吩咐的。使者沒有回答瑪挪亞的話,而是進一步地重複他第一次到訪時給婦人的指示。耶和華召回了使者,沒有給瑪挪亞另外的指示,而是加強他的信心,幫助他防止懷疑的種子從他心裡滋生出來,父母要謹慎地遵從他們所接受的指示,這應許的孩子就會因他們所作的工作,全然的歸於神為聖。

【士十三15】「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求你容我們款留你,好為你預備一隻山羊羔。”」
   〔呂振中譯〕「瑪挪亞對永恆主的使者說:『請容我們款留你,好豫備一隻母山羊羔在你面前。』」
   〔暫編註解〕預備一隻山羊羔。山羊羔通常被視作特別佳美的食物。瑪挪亞以這佳美的食物盛情款待這陌生的使者,好讓這位貴客逗留一會兒,以便他們多瞭解祂,或許能從祂那裡得到更多的信息。

【士十三16】「耶和華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然款留我,我卻不吃你的食物,你若預備燔祭,就當獻與耶和華。”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對瑪挪亞說:「你雖款留我,我也不喫你的食物;你若豫備燔祭,就該獻上與永恆主。』原來瑪挪亞不知道他是永恆主的使者。」
   〔暫編註解〕你若預備燔祭。天使謝絕了瑪挪亞提供的食物,但他建議可以把山羊羔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瑪挪亞未必希望獻祭給使者,因為經文中明確地說他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更不知道他就是訪問過亞伯拉罕和羅得,並分享過他們食物的天使(創18:8;19:3)。

【士十三17】「瑪挪亞對耶和華的使者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到你話應驗的時候,我們好尊敬你。”」
   〔呂振中譯〕「瑪挪亞問永恆主的使者說:『你大名叫甚麼?你的話應驗時、我們好尊敬你。』」
   〔暫編註解〕古時近東人極看重名字,以它代表人的身分、性格和氣質。
         請將你的名告訴我?。瑪挪亞更加不能確定這作出非凡應許的神秘使者的身份。他謝絕吃他們的食物又建議他們獻祭,這使得瑪挪亞迷惑不解,於是他就直接向他發問,希望瞭解他的身份。
         我們好尊敬你。如果使者的話應驗,瑪挪亞和他妻子就會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尊敬他,或許是以他的名給孩子起名,或是廣泛傳講他預言的能力,或是贈送禮物給他。若像現在這樣甚至不認識他是誰的話,以後就不會尊敬他。
         17~18在希伯來文化中,一個名字代表人之外,還表明他的本體。耶和華的使者說,“我名是奇妙的“,亦可譯為”我名非人能明白“。他沒有說出名字,因他所代表的神的完美全備,非任何語言文字可以說明,可以限制。人只能從神奇妙超絕的工作中,見到祂的全智與全能(羅一20)。

【士十三18】「耶和華的使者對他說:“你何必問我的名,我名是奇妙的。”」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對他說:『你為甚麼問我的名呢?我的名是奇妙莫名。』」
   〔暫編註解〕“我名是奇妙的”。“奇妙”一詞源於一個希伯來文字根,意思是“超越”或“不可言喻的”。
         「奇妙的」:可解作「不可測透的」 (參詩139:6); 這是神的特性。不過整句話按原文可簡單地譯作:「它是超乎你們的理解的」。
         你何必問我的名?。雅各認識到與他摔跤的是天上的來客時,就向使者詢問他的名,但未得到應答(創32:29)。此時這個天使(見3節)又拒絕向瑪挪亞表明自己的身份,與此不同的是,加百列向撒迦利亞表明了自己的身份(路1:19)。
         奇妙的。希伯來原文單詞pel'i是一個形容詞,意思是“奇妙的”。同一單詞的名詞形式在賽9:6中譯為“奇妙”(也見出15:11;賽25:1;29:14;等)。該詞表示非凡的,難以表達的,人類難以理解的事情。該詞最好的解釋是詩篇139:6 中:“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動詞形式用於“超乎人的理解”(見伯42:3;詩131:1;箴30:18)。因為該詞有這樣的意思,所以英王欽定本聖經的譯者將該詞譯為“隱藏的”。使者說他的名是隱藏的或奇妙的,意思是瑪挪亞是難以理解的。

【士十三19】「瑪挪亞將一隻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瑪挪亞和他的妻觀看,」
   〔呂振中譯〕「瑪挪亞將一隻母山羊羔和素祭、在那磐石上獻與行那奇妙事的永恆主〔傳統:獻與永恆主,行奇妙事〕;瑪挪亞和他妻子直觀看着;」
   〔暫編註解〕使者。該詞由斜體字標出意味著希伯來文沒有相應的形式。不同的句子結構是可能的(見下面)
         行奇妙的事。在希伯來文中,這是用於描述天使名字的相同詞根的詞,由於該詞是分詞形式,可能運用於“耶和華”更為適宜,使這段話成為“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使者行奇妙的事”(見出15:11)。其含義似乎是既獻與奇妙的神在應許孩子出生上的作為,同時也是獻與使者在火焰中神蹟的顯現(20節)。
         19-20   此二節可重組如下:「瑪挪亞將一隻山羊羔和素祭,在磐石上獻與耶和華。當瑪挪亞和他的妻觀看的時候, (耶和華)行了一件奇妙的事:當火焰從壇上往上升 ...... 伏於地」。

【士十三20】「見火焰從壇上往上升,耶和華的使者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瑪挪亞和他的妻看見,就俯伏於地。」
   〔呂振中譯〕「當火焰從祭壇上往天上升的時候,永恆主的使者在祭壇上火燄中也升上去;瑪挪亞和他妻子直觀看着;他們就臉伏於地。」
   〔暫編註解〕火焰……往上升。這可能不像六章二十一節中顯神蹟的火,而是指燔祭的火。瑪挪亞在獻燔祭時生的火。
         在壇上的火焰中也升上去了。火焰的升騰是指望這對夫婦在應許孩子的事上信心長進,他們認識到神仍然在他們的日子施行奇妙的作為。

【士十三21】「耶和華的使者不再向瑪挪亞和他的妻顯現,瑪挪亞才知道他是耶和華的使者。」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沒有再向瑪挪亞和他妻子顯現,瑪挪亞纔知道他是永恆主的使者。」
        〔暫編註解〕瑪挪亞才知道。他曾猜想來客是來自于神的使者,現在一切都明白無疑了。  

【士十三22】「瑪挪亞對他的妻說:“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 神。”」
   〔呂振中譯〕「瑪挪亞對他妻子說:『我們一定死的,因為我們看見了神。』」
   〔暫編註解〕必要死。見士 6:22。

【士十三23】「他的妻卻對他說:“耶和華若要殺我們,必不從我們手裡收納燔祭和素祭,並不將這一切事指示我們,今日也不將這些話告訴我們。”」
   〔呂振中譯〕「他妻子卻對他說:『永恆主若有意思要殺死我們,他就不從我們手裏接納燔祭和素祭,也不讓我們看見這一切事,更不在這時候讓我們聽到這一類話呀。』」
   〔暫編註解〕若要殺我們。瑪挪亞妻子的推斷是符合邏輯的。瑪挪亞忐忑不安,他認為因他們看見了天使就必死無疑。但他妻子以敏銳的洞察力認識到,耶和華不會使他們的應許落空,祂要賜給他們一個孩子以拯救以色列,所以不會因他們見了祂差遣來的使者就招致毀滅的命運,她的這種推論無疑是正確的。神對祂的子民不會反復無常。祂知道祂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耶 29:11)。

【士十三24】「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
   〔呂振中譯〕「後來那婦人生了一個兒子,她就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永恆主賜福與他。」
   〔暫編註解〕參孫一名希伯來文有“光明”或“太陽”的意思,似乎表示他將為神在一片昏暗紛亂中建立秩序。他的事業確曾如日中天,但後來磨坊受苦,以身殉職,又如西山日落。他出生地瑣拉的伯麥大城,義為“太陽之家”,取名參孫也可能與此有關。
         參孫為人放蕩,不守規律,一生未帶一兵一卒,卻殺了非利士人難數(十六30),到死時付上自己的生命來成就使命。
         「參孫」:這名源自希伯來文的「太陽」,大概有「小太陽」或「像太陽者」的意思。可能他的父母預先知道他勇如烈日的性情而給他起這名字。
         參孫。希伯來原文單詞shimshon該字的意思存在爭議。有人認為該字出自shemesh(“太陽”)。因此參孫的名字與太陽崇拜有關。然而,瑪挪亞的妻子幾乎不可能給她應許的兒子以外邦神的名字來起名。該字的字根在相近的亞蘭語方言中,也有“侍奉”的意思。另一方面,“參孫”可能是形容父母在他出生時的喜悅心情或是他的“陽剛”之性格特徵。
         耶和華賜福與他。神的祝福有多種方式,這裡所指的福分包括賜予健康,力量和勇氣。

【士十三25】「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呂振中譯〕「在瑪哈尼但〔即:但的營盤〕(也即是在瑣拉)與以實陶之間、永恆主的靈開始攪動參孫。」
   〔暫編註解〕瑪哈尼但的意思是“但之營”,可能是但族人遷移時的臨時居地(參十八12)。瑣拉(參孫出生地)和以實陶二地相隔不過兩公里。參孫一生大部分活動都在他出生地附近(比較十四19;十六1)。
         「以實陶」:約在瑣拉之東北二點四公里(一英里半)。
         耶和華的靈。見士11:29。參孫知道他因特別的功用歸給了神,將他從其他人中分別出來的長髮和節制的習性是對他的不斷提醒。但人自身的這些努力和有利條件還不足以完成神的工作。
         才感動他。希伯來動詞的意思是“打擾”,“使憂慮”,“攪動”。來自耶和華的激勵開始鼓動他,激發他的心智投入到反對非利士人壓迫的鬥爭中去。參孫被促使以無畏的勇氣鍛煉他非凡的力氣。
         瑪哈尼·但。這是一個專有名詞,就是士18:12中的瑪哈尼·但。該名源自十八章和十九章敘述的但支派的遷移。此地在基列·耶琳附近(士18:12),瑣拉以北八英里處(見士18:2)。
         以實陶。我們不知道此地的準確位置,它總是與瑣拉同時提及,這使得我們可以推測這兩個城邑是雙子城(見2節)據認為是現代瑣拉東北兩英里的伊沙瓦。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蔡哲民等《士師記查經資料》․《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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