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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第六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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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4 10:01:3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耶和華沙龍(Jehovah-Shalom) (六24)】
   一、相信神同在的重要
   二、相信自己的不可信
   三、相信神恩典的可靠
——《士師記》-於中渂聖經研究箋記

逐節詳解

【士六1】「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裡七年。」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行永恆主眼中看為壞的事,永恆主就把他們交在米甸人手裏七年。」
   〔暫編註解〕米甸人原屬亞伯拉罕後裔(創二十五2),住在以東地之南和阿卡巴灣北面一帶,為遊牧民族(參出二15注),後來日趨強大,住進約但河東(參民二十二4;二十五16~18;三十一8),常趁西岸以民將收割之時(參11節),傾巢而出,四處擄劫。受米甸人影響較大的支派有瑪拿西、亞設、西布倫、拿弗他利(六35)和以法蓮(八1)。
         “米甸人”。參看出埃及記二章15節和民數記三十一章2節的腳註。
         「米甸人」:為遊牧民族,居於死海東南摩押地至以東地一帶的沙漠邊緣上。
         「米甸人」: 創 25:1-6 是亞伯拉罕與基土拉所生的後裔,位於以東以南,西奈半島、阿卡巴灣東北端,此民族為游牧民族,平常根據草場情況是否適合畜牧而遷移,主要踏足之處是在死海的東邊及雅博河的南邊。根據民數記記載,以色列侵佔米甸人時掠物甚豐,可見此民族應該是一個富裕的民族。 民 31:32-34 民數記記載當時米甸人的代步工具是驢子,但到了士師記卻用駱駝當主要的代步工具,並順作軍事用途。
         在米甸人欺壓的七年中,入侵是一年一度,按照他們傳統的游牧方式,帶著駱駝帳棚而來的,進駐以色列地。
         劫掠的範圍:瑪拿西人為主要受害者,但是亞設、西布倫、拿弗他利及以法蓮的地界也受到牽連〈 6:35  8:1 〉,甚至遠至非利士南方的迦薩。最後的大戰是在耶斯列平原〈 6:33 〉進行的。
         前一章西西拉及迦南人的潰敗彰顯了耶和華的作為,也振奮了以色列人之信心。但新一代的以色列人又退回到模棱兩可、變了質的宗教之中。於是耶和華管教的手興起了一個以米甸人為首的新欺壓者,使用一種新的「秘密武器」─駱駝來進行劫掠:其快速、長程的戰鬥力量使米甸人及其聯軍占極大優勢,顯然這種龐然大物的攻擊使以色列人心中畏懼。
         6:1-8:21  基甸擊敗米甸人:以民再次受到侵擾,這次侵掠者為遊牧民族米甸人。受害至深的是瑪拿西境,神興起境內的基甸,號召鄰近受害的支派參與反抗米甸的行列,神揀選其中三百人,剿滅敵軍十三萬五千人。
         6:1-8:32  這段提到的米甸侵略是從『東南方』入侵以色列,可用來對比前段  4:1-5:31  耶賓從『北邊』入侵以色列。
         基甸以後,士師記中「國中太平xx年」這樣的記載就再也沒有出現,表示以色列人的狀況是江河日下。基甸和亞比米勒的記載正好位於士師記的中央,作者也似乎透過這個記載暗示以色列人的問題就在於巴力崇拜。
         基甸及參孫的故事較其他士師的記載詳細;基甸的故事占了三章篇幅〈100節〉,記載參孫的則有四章篇幅〈96節〉。

【士六2】「米甸人壓制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為米甸人,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寨。」
   〔呂振中譯〕「米甸人壓制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因為米甸人,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寨。」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因為米甸人的緣故,就為自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營寨」。這種模式有兩種目的:一為在戰爭時逃避米甸人的掠奪;二是向掠奪者隱藏他們的收成。6:4-5
         挖穴挖洞。希伯來人為了自我保護,他們離開居所住到隱藏的山洞裡。

【士六3】「以色列人每逢撒種之後,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上來攻打他們,」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每逢撒種之後,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上來攻打他們,」
   〔暫編註解〕亞瑪力人為以掃之後(出十七8注),住在猶大業地南方,現在和米甸人聯手欺壓以色列人。
         “東方人”指東北方敘利亞曠野的遊牧民族。米甸人由於人數不多,故常與他族聯手攻擊以民。
         “亞瑪力人”。參看第三章13節。“東方人”包括敘利亞沙漠地區其它遊牧民族。
         「亞瑪力人」:原居於猶大南部,但此時似乎向以法蓮山地擴張勢力,佔有據點。
         「東方人」:為敘利亞沙漠之民族,即今日的阿拉伯人。他們協助米甸人每年侵入以色列境掠奪土產。
         「撒種」之後:陽曆的十月與十一月是巴勒斯坦小麥與大麥播種的時候。
         「亞瑪力人」:位於巴勒斯坦南部的沙漠地帶。
         「東方人」:泛指約但河以東,來自敘利亞沙漠的游牧民族。即今日的阿拉伯人。

【士六4】「對著他們安營,毀壞土產,直到迦薩,沒有給以色列人留下食物,牛、羊、驢也沒有留下。」
   〔呂振中譯〕「對着他們安營,毀壞土產,直到迦薩,沒有給以色列人留下食物,牛、羊、驢也沒有留下;」
   〔暫編註解〕迦薩在以色列地西南方海旁,屬非利士境。米甸人的攻襲從北方開始(33節),下到迦薩,可見影響範圍之廣。
         「迦薩」:位於沿海非利士地南端。
         「迦薩」:位於猶大西南邊境。
         6:4 形容米甸人侵略選擇的時間點相當聰明,他們只在以色列境內作短暫的停留,但是大肆掠奪當地的農作物,並利用當時的草地放牧自己的牲畜,使得以色列人不但失去農作物和牲畜,生活也面臨困難。6:5繼而形容米甸人出現如「蝗蟲那樣多」,這是一個貼切且恐怖的描繪方式。

【士六5】「因為那些人帶著牲畜帳棚來,像蝗蟲那樣多,人和駱駝無數,都進入國內,毀壞全地。」
   〔呂振中譯〕「因為那些人帶着牲畜帳棚來,像蝗蟲那樣多,人和駱駝無數,都進入國內,毀壞全地。」
   〔暫編註解〕這是聖經上首次記載在軍事上大量使用駱駝,當為運輸掠物之用。
         作者把這些在不同季節偷取以色列人之農產品的侵入者比作“蝗蟲”——數目眾多,而且破壞力極強。由於他們懂得利用“駱駝”,所以能進行長途的襲擊。
         把敵人比喻作蝗蟲,不僅表示他們數量之多,更指其為害之大。敵人又帶來駱駝無數。人類自古即畜養駱駝,但到主前十二世紀才用作運輸工具,士師時代更用於軍事上。米甸人有了駱駝才能統治東至外約但、西至地中海的廣大地區。
         「蝗蟲那樣多」:不僅表示數量多,且表示其為害之大。
         「駱駝」:這個動物有很大的蹄(而且有軟墊),所以在不同地勢中能發揮很高的效率,一隻駱駝平均每天可以行走44.8公里,若有人鞭策甚至可以多至每天160公里。除了可以成為軍事並交通代步工作外,還能額外背負180公斤的重物。甚至在缺水的情況下,駱駝都能完成三到四天(甚至一週)的旅程。此處是大規模使用駱駝進行軍事行動的最早紀錄。

【士六6】「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耶和華。」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極其窮乏,就呼求永恆主。」
   〔暫編註解〕有時候我們遇到苦難時,也僅僅是呼求神為我們除掉苦難,但我們是否注意到苦難可能是神的管教或警告呢?
         呼求耶和華。在莊稼連續欠收七年以後,以色列人在饑餓的死亡線上掙扎。在這種令人絕望的困境中,他們想起了神在過去幾十年的幫助,又開始向他呼求。雖然他們曾令人傷心的忽視神,並拒絕他的呼召,直到他們到了窮途絕境,但神仍然傾聽他們的呼求聲。這表明神是一個多麼願意赦免人並傾聽禱告的神。神這樣的慈憐,對罪人的悔改和歸向他應該是一個巨大的激勵。
         在所有這些境遇當中,有一點區別我們應該記住,那就是神在處理以色列國家與以色列個人與他關係的問題上是有差別的,民族的災難和審判並不意味著包含在內的每個個人也被拒絕。罪行所帶來的臨到以色列個人身上的災難,只是因為他個人參與到背道當中。儘管以色列民族被拒絕,但憐憫的大門仍然如從前一樣為個人的得救大大的敞開。毫無疑問,許多人發現他們的神在這危險的時期,個人的接納決不依附於國家與神關係的恢復。換句話說,就是一個國家與神的關係與這個國家的個人與神的關係是區別相待的。神對國家的態度取決於這個國家無數的個人,這些人尋求遵循神的計畫。

【士六7】「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呼求耶和華,」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緣故,呼求永恆主,」

【士六8】「耶和華就差遣先知到以色列人那裡,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曾領你們從埃及上來,出了為奴之家,」
   〔呂振中譯〕「永恆主就差遣先知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永恆主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曾領你們從埃及上來,出了為奴之家,」
   〔暫編註解〕先知。我們不知道這個先知是在百姓盛大的宗教集會上對他們講話,還是巡遊於鎮與鎮,村與村之間對他們講話。他的信息一定得到了良好的回應,不久,神就施行拯救。他的信息是斥責百姓對神的忘恩負義,神為他們作了那麼多。然而,神的斥責也是對他們的鼓勵,這比沉默不語好得多。他們感受到神仍然不離不棄,神的譴責是為了使他們歸向他,而不是趕走他們。

【士六9】「救你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並脫離一切欺壓你們之人的手,把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將他們的地賜給你們。’」
   〔呂振中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的手,並脫離一切欺壓你們之人的手,把他們從你們面前趕出,把他們的地賜給你們』;」

【士六10】「又對你們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你們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可敬畏他們的神。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
   〔呂振中譯〕「又對你們說:『我是永恆主你們的神。你們住在亞摩利人的地,不可敬畏他們的神。你們竟不聽從我的話。』”」
   〔暫編註解〕敬畏亞摩利人的神即拜巴力(參25-32; 2:11-13)。
         「亞摩利人」:原指米所波大米以西的地方,約旦河西的一族。
         亞摩利人。見士1:34註釋。(見書24:15;王上21:26)。

【士六11】「耶和華的使者到了俄弗拉,坐在亞比以謝族人約阿施的橡樹下。約阿施的兒子基甸,正在酒榨那裡打麥子,為要防備米甸人。」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到了俄弗拉,坐在亞比以謝族人約阿施的橡樹下。約阿施的兒子基甸正在酒醡那裏打麥子,為要防備米甸人。」
   〔暫編註解〕“亞比以謝族”為瑪拿西的後裔,住在河西地(書十七2)。基甸為瑪拿西支派的人。耶和華的使者來時,他在酒醡那裡打麥子。酒醡通常都在山穴或地下。這是收割季節,基甸害怕米甸人來搶,不敢在禾場上打。“為要防備米甸人”亦作“免得給米甸人取走”。
         “耶和華的使者”。神另一次的顯現。參看第二章1節及創世記十六章9節的腳註。亞比以謝是瑪拿西的兒子(書一七2)。基甸“在酒榨”(而不在露天的打穀場)打麥子是一種失意絕望的表現,他恐怕少得可以在酒榨打的麥子也會給米甸人發現和搶奪。
         「俄弗拉」:確實地點不詳。
         「橡樹」:通常與神諭有關(參4:5)。
         「酒 」:為挖空之石塊,凹處盛載葡萄;葡萄由人踐踏後流出葡萄汁,這汁沿著與凹處接駁的溝道往下流,滴進裝葡萄汁的糟中。
         通常打麥子是在露天的地方(參何9:1; 10:11),要是麥子的數量不多,可以在隱蔽的地方用杖打。
         「耶和華的使者」:在本段中與「耶和華」混用,應該就是指神自己。舊約早期耶和華常以人的型態出現,如創 18:1-33 。
         「俄弗拉」:詳細地點不詳,可能是位於巴珊西北13公里左右的艾特泰爾八(et-Taiyibeh)。字義是「幼鹿」。與「便雅憫的俄弗拉」 書 18:23 不同。
         「亞比以謝族人約阿施」:「亞比以謝」是「瑪拿西」的兒子,地業位於約但河西,參考 書 17:2 。
         「橡樹」:此樹的樹蔭很大,常常成為迦南人敬拜神,求神喻的地方,因此也被看成是「聖樹」。在舊約橡樹常和偶像崇拜有關( 王上 14:23 、 王下 17:10 、 賽 1:29 、賽 57:5 );也有可能是類似約書亞記( 書 24:26 )所記載之一次真誠的敬拜。
         「約阿施的橡樹」:約阿施可能是這棵橡樹的守護者,甚至是樹下巴力祭壇的主持人 6:25 。
         「基甸」:「砍伐者」的意思。
         「酒醡」:「醡酒池」,通常位於窪陷的岩石中,把葡萄放在岩石凹陷處用腳踩踏,取其汁液。
         「酒醡....打麥子」:打穀通常在空曠的地方,因為需要利用風將麥糠和麥子分開,才能有最多的收成(參考 何 9:1 、何 10:11 。但是此處描繪到耶和華使者向基甸顯現時,基甸正在酒醡那裡打麥子,可見他們為了躲避掠奪需要躲起來甚至犧牲收成的窘境。
         11~24許多學者認為這裡與 出 3:1-22 耶和華呼召摩西的經歷相近。

【士六12】「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對他說:“大能的勇士啊,耶和華與你同在!”」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對他說:『有力氣英勇的人哪,永恆主與你同在。』」
   〔暫編註解〕大能的勇士。這句話暗指基甸已經意識到自己在戰爭中的勇氣。在士8:18的敘述中,有一個早期在他泊山與米甸人不和的線索。此時基甸可能已近中年,因為他有一個十多歲的兒子(士8:20)。他也可能已擁有很多僕人,甚至個人隨從或扈從(士7:10)但是事實上他擁有很好的聲譽,他不認為做僕人所作的農活有損於他的身份而不值得去做。這一點很值得注意,就是當神出現在人們面前時,他選召他們做一件事,或傳給他們一個屬天的信息,即往往是使用那些忙於平凡工作的人,就如打魚的使徒,或看護羊群的牧人。一個在工作中誠實守信,兢兢業業的人比無所事事的懶人更容易遇見天上的使者,因為神不會在他的聖工上使用懶惰之人。
         6:11 和 6:12 成為一個幽默的對比。 6:11 正描述基甸為了躲敵人的悲慘光景, 6:12 耶和華卻稱基甸是「大能的勇士」!

【士六13】「基甸說:“主啊,耶和華若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耶和華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哪裡呢?現在他卻丟棄我們,將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裡。”」
   〔呂振中譯〕「基甸說:『唉,我主阿,永恆主如果與我們同在,我們何至遭遇這一切事呢?我們的列祖不是向我們說『永恆主領我們從埃及上來』嗎?他那樣奇妙的作為在哪裏呢?現在他卻丟棄我們,把我們交在米甸人手裏。』」
   〔暫編註解〕「主啊」:這個詞顯示基甸已經認出來者並非普通人,不過他應該還不確定這人是神,所以還有後來的「求證據」行動。
         基甸回應神的第一反應是責怪神不與他們同在,卻忽略了以色列百姓不順服神招禍的事實。人常會忽略到自身的責任而歸咎於神或別人,我們遇到困難時,也許我們應該先省察自己。
         6:13-14 描述基甸因為以色列人飽受同苦而難以理解耶和華的同在,甚至對於耶和華即將的拯救感到質疑。但神卻以類似昔日對摩西的差遣( 出 3:12 )回應基甸說:「我不是差派你去麼?」神藉此表達祂與基甸同在,並應許基甸會有能力力量勝過敵人。

【士六14】「耶和華觀看基甸,說:“你靠著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裡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
   〔呂振中譯〕「永恆主觀看基甸,說:『你靠着你這能力去從米甸人手裏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嗎?』」
   〔暫編註解〕耶和華「觀看」基甸:原文是「轉向」的意思。
         靠著你這能力。基甸躲避米甸人所有的才幹,就是在打麥子這個事情中練就的。他把自己全部的能力,都用於拯救以色列民的寶貴的事業中去。神會與你同在,賜予你能力。

【士六15】「基甸說:“主啊,我有何能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瑪拿西支派中是至貧窮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
   〔呂振中譯〕「基甸說:『唉,我主阿,我拿甚麼來拯救以色列呢?你看,我的家族在瑪拿西中是至卑微的,我、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
   〔暫編註解〕「至貧窮的」:參考 6:27 可以看出基甸的家境很不錯。
         基甸與摩西一樣,由於自己的能力、地位不如人而不相信神會把重大任務交託給他們。這使人想到:「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 羅 8:31
         此處基甸是自卑(害怕、缺乏自信)還是謙遜的人,似乎很難有所定論,雖然在許多事情上以及 6:27 有明確提到他是懼怕的人,但是他卻帶領百姓打敗米甸人,精於奇襲並且讓以色列人想立他為王,甚至在希伯來書11章( 希 11:32 )信心英雄榜上有名呢!

【士六16】「耶和華對他說:“我與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他說:『我和你同在,你就必擊打米甸人,如擊打一人一樣。』」
   〔暫編註解〕6:16 神不厭其煩的跟基甸重申並保證祂的同在,就像當初呼召摩西和約書亞。( 出 3:12 、 書 1:5 )
         如擊打一人一樣。基甸在一次激烈的遭遇戰中消滅米甸人,就像消滅一個敵人那樣奏效。

【士六17】「基甸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與我說話的就是主。」
   〔呂振中譯〕「基甸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給我一個證據,使我知道和我說話的就是主。」
   〔暫編註解〕「證據」:原文這個字指著一個神蹟,特別是涉及神同在及介入而要求的保證或印證。同樣的原文字出現在  出 4:8-9 和出 4:30 (神拯救以色列脫離埃及地的神蹟印證)。
         與我說話的「就是主」:原文是「就是你」。
         人很軟弱,基甸雖是有名的士師,事實上也是很軟弱,他在這裡要「證據」,在 6:36-40 也需要證據。在這兩次中,神都給基甸證據,但我們必須了解這是神的「憐憫」,而不是「得勝的公式」。參考: 太 12:38-39 ,  約 20:29 。

【士六18】「求你不要離開這裡,等我歸回,將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主說:“我必等你回來。”」
   〔呂振中譯〕「求你不要離開這裏,等我歸回把禮物帶來供在你面前。』主說:『我必等你回來。』」
   〔暫編註解〕「禮物」:「貢物」、「奉獻」的意思。通常指獻上禮物或禮品(創 32:13 、 創 32:18 、 創 43:11 )、或向王的進貢( 王下 17:3-4 )、或向神獻上的祭物( 利 7:37 、利 23:37 )。
         禮物。這個詞的有“奉獻”“禮物”的意思。用於後者的意思在士3:15,17中。雖然它更普遍使用的意思是向神奉獻,但基甸可能故意含糊其辭,用這個不確定的話,因為他對使者也是半信半疑,他在橡樹下更像是人。若來者只是一個人,他就會吃所提供的食物;若是來自天上,他就會作為獻祭而不是食物接受。

【士六19】「基甸去預備了一隻山羊羔,用一伊法細麵作了無酵餅,將肉放在筐內,把湯盛在壺中,帶到橡樹下,獻在使者面前。」
   〔呂振中譯〕「基甸去預備了一隻山羊羔,用一伊法細麵做了無酵餅,把肉放在筐內,把湯盛在壺中,帶到橡樹下,獻在使者面前。」
   〔暫編註解〕「一伊法細麵」:約三十六公升。
         「一伊法」細麵:約等於二十公升。
         6:19 這裡基甸拿來的供物相較於當時需要在酒醡那裡打麥子的窘境和食物欠缺狀況來看,這些細麵和一隻山羊羔已經很豐盛了。
       一隻山羊羔。在第六節中講到以色列人因米甸人的入侵,極其窮乏。實情卻是這樣,基甸給來客提供了一隻烤山羊羔,用一伊發細面做了無酵餅,這說明他感到來客的重要,並且他希望從他不充足的存儲中能預備一頓豐盛的宴席。餅是無酵餅因為可以很快做好,即是這樣,這個預備也需要一兩個小時。

【士六20】「神的使者吩咐基甸說:“將肉和無酵餅放在這磐石上,把湯倒出來。”他就這樣行了。」
   〔呂振中譯〕「神的使者吩咐基甸說:『把肉和無酵餅放在這磐石上,把湯倒出來。』他就這樣行了。」
   〔暫編註解〕磐石充作祭壇。
         放在這磐石上。這磐石作為臨時的祭壇使用。

【士六21】「耶和華的使者伸出手內的杖,杖頭挨了肉和無酵餅,就有火從磐石中出來,燒盡了肉和無酵餅。耶和華的使者也就不見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使者伸出手內的杖,杖頭挨了肉和無酵餅,就有火從磐石中出來,燒盡了肉和無酵餅。永恆主的使者也就不見了。」
   〔暫編註解〕火將基甸獻上之物燒盡,表示神的悅納(利九24)。
         “火”。神接納基甸之獻祭的標記(利九24)。

【士六22】「基甸見他是耶和華的使者,就說:“哀哉!主耶和華啊,我不好了,因為我覿面看見耶和華的使者。”
   〔呂振中譯〕「基甸見他是永恆主的使者,就說:『哀哉!主永恆主阿,我不好了,因為我覿面看見永恆主的使者。』」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使者”。參看第六章11節的腳註。
         6:22 顯示出一個早期以色列人的信念:「沒有人面對面見到神還能存活」  出 33:20  20:19 、 士 13:22 、 王上 18:38 。
         看見耶和華的使者。這神蹟立即驅散了基甸心中的疑惑,他認識到這個來客是一個天使。現在害怕和驚恐襲擾著他。他可能記得神對摩西所說的話:“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33:20),他就害怕見了神使者的面,要招致死亡的結果(見士13:22;創32:30;申5:24;來12:29)。

【士六23】「耶和華對他說:“你放心,不要懼怕,你必不至死。”」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他說:『你放心,不要懼怕,你必不至死。』」
   〔暫編註解〕6:23 神已經消失,還怎麼跟基甸談話呢?其實神本來就不一定要用人形跟基甸對話。

【士六24】「於是基甸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沙龍(就是“耶和華賜平安”的意思)。這壇在亞比以謝族的俄弗拉,直到如今。」
   〔呂振中譯〕「於是基甸在那裏為永恆主築了一座祭壇,起名叫『永恆主沙龍』〔就是永恆主賜平安的意思〕。(這祭壇在亞比以謝族的俄弗拉直到如今。)」
   〔暫編註解〕“沙龍”的意思是“平安”。
         耶和華沙龍。為紀念神的賜予的話,基甸那天夜晚築了一座壇,他起名叫“耶和華是平安”或“耶和華賜平安”。這個名字暗指23節使者的話。這座壇不單獨是為獻祭的目的,也是為紀念神的降臨(見創33:20;35:7;出17:15)。壇的修築描述在25-27節。
         在俄弗拉直到如今。幾個世紀以後,作者寫士師記的時候,這座壇仍然矗立著,它見證這樣的事實,即耶和華賜平安於愛他和事奉他的人。

【士六25】「當那夜,耶和華吩咐基甸說:“你取你父親的牛來,就是(或作“和”)那七歲的第二隻牛,並拆毀你父親為巴力所築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
   〔呂振中譯〕「當那夜,永恆主吩咐基甸說:『你取你父親的牛來,就是〔或譯:和〕那七歲的第二隻牛,並拆毀你父親為巴力所築的祭壇,砍下祭壇旁的木偶,」
   〔暫編註解〕“第二隻牛”的意義不明。有的解經家說或為“第二次生齒的牛”之誤。乳齒已脫,新齒長齊,乃壯實成熟了的牛。“壇旁的木偶”指亞舍拉女神像。基甸的父親約阿施很可能是巴力廟宇的看管人。基甸作耶和華勇士的第一件工作是拆毀巴力的壇,去除民間的偶像,除掉以民招禍之因。
         律法沒有規定燔祭祭牲的歲數,這裡指明要七歲的牛,可能與以民受米甸人欺壓七年有關;現在,他們要歸向神,不再受米甸人的欺壓了。
         「壇旁的木偶」:指亞舍拉(參3:7注)。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在迦南的偶像崇拜中,牛是一個神聖的動物;在巴力崇拜中,亦常被用來被獻作為祭。這裡基甸按照指示為耶和華築壇並獻祭,代表他對耶和華全然的奉獻( 利 1:1-17 ),而且有三個非常具有意義的行動: 1.迦南人視為神聖的牛被用來破壞巴力的祭壇; 2.迦南人用來獻給巴力的牛現在被獻給耶和華為祭; 3.亞舍拉被砍下當木柴焚燒。

【士六26】「在這磐石(原文作“保障”)上,整整齊齊地為耶和華你的 神築一座壇,將第二隻牛獻為燔祭,用你所砍下的木偶作柴。”」
   〔呂振中譯〕「在這磐石〔原文是保障〕上整整齊齊地為永恆主你的神築一座祭壇,把第二隻牛獻為燔祭,用你所砍下的木偶作柴。』」
   〔暫編註解〕“木偶”。參看第三章7節的腳註。
         事實上在米吉多發現的祭壇之壇闊有7.8公尺,高 1.3公尺,這壇用許多石頭建造並用泥使石頭牢牢結合,所以基甸和十個助手要破壞和清理這壇並不容易,而是一項極大的工作,也因此他們選擇夜間執行,一方面也許懼怕,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能徹底執行。
         「磐石」:原文是「避難所」、「要塞」的意思。

【士六27】「基甸就從他僕人中挑了十個人,照著耶和華吩咐他的行了。他因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不敢在白晝行這事,就在夜間行了。」
   〔呂振中譯〕「基甸就從他僕人中挑了十個人,照着永恆主吩咐他的行了。他因怕父家和本城的人,不敢在白晝行這事,就在夜間行了。」
   〔暫編註解〕就在夜間。基甸精力充沛,行事謹慎。他選擇在夜間作這事,不是因為他膽小怕事,而是因為他擔心白天行這事,可能不能完成任務。白天不可避免的會有人叫嚷反對,發生爭鬥。這會使猶豫不決的人更不敢輕舉妄動。既成事實會鼓舞勇氣。他的任務不僅是拆下厚重的巴力祭壇,而且是在那個磐石上井然有序地向耶和華獻上燔祭。這項任務最好在夜間進行。
         雖然基甸十分小心,但他並沒有在遵行神的旨意上畏手畏腳,即使他知道要對此結果付出代價。基甸的行為使我們今天的許多人感到羞愧,很多人因懼怕而在神的事工工作上畏手畏腳。

【士六28】「城裡的人清早起來,見巴力的壇拆毀,壇旁的木偶砍下,第二隻牛獻在新築的壇上,」
   〔呂振中譯〕「城裏的人清早起來,見巴力的祭壇拆毀,祭壇旁的木偶砍下,第二隻牛獻在新築的祭壇上,」

【士六29】「就彼此說:“這事是誰作的呢?”他們訪查之後,就說:“這是約阿施的兒子基甸作的。”」
   〔呂振中譯〕「就彼此說:『這事是誰做的呢?』他們訪查之後,就說:『這是約阿施的兒子基甸做的。』」
   〔暫編註解〕這事是誰做的呢?。我們不知道誰洩露了秘密,懷疑自然落在了基甸身上,因為他敬拜真神神的一貫表現是眾所周知的。

【士六30】「城裡的人對約阿施說:“將你兒子交出來,好治死他,因為他拆毀了巴力的壇,砍下壇旁的木偶。”」
   〔呂振中譯〕「城裏的人對約阿施說:『把你兒子交出來,好治死他;因為他拆毀了巴力的祭壇,砍下祭壇旁的木偶。』」
   〔暫編註解〕這些人極度沉迷於拜偶像,以至他們要把那“拆毀了巴力的壇”的人治死。
         治死他。很難理解以色列人如何變得如此依附于巴力崇拜,使得他們要把一個以色列同胞處死,就因為他在這地方勇敢地拆毀了巴力祭壇,築起了耶和華的壇。巴力的壇是基甸父親築的(25節),村民們覺得有資格判斷對外邦神靈的侮辱行為。他們要求父親親自交出基甸,並要治死他。
         6:30 中眾人僅在意巴力的壇被拆毀,不在乎新建了一個耶和華的壇。可能是巴力的信仰跟一般民間信仰一樣,比較不介意出現一個新神。

【士六31】「約阿施回答站著攻擊他的眾人說:“你們是為巴力爭論嗎?你們要救他嗎?誰為他爭論,趁早將誰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毀他的壇,讓他為自己爭論吧!”」
   〔呂振中譯〕「約阿施回答站着攻擊他的眾人說:『你們是為巴力交論嗎?你們要救他嗎?誰為他交論,趁早把誰治死!巴力若果是神,有人拆毀他的祭壇,讓他為自己交論吧!』」
   〔暫編註解〕約阿施的邏輯辯證是不能反駁的:一個不能救自己的神並不值得去敬拜。
         「讓他為自己爭論吧」:假如巴力真的是神,那麼這個羞辱足以使祂親自出手殺死當事人;真神是能替自己辯護的,無須他人越俎代庖來插手。
         基甸其實並非很有勇氣,晚上才敢去破壞祭壇。約阿施倒是勇於跟城裡的人作對保護自己的兒子,他提出來的「讓神為自己爭論」這個看法,一開始會讓人覺得太過被動,但在這個時代中,這樣的作法似乎是頗有智慧的。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如果我信的是活神,那敵對活神的必定自己招致報應,而不必透過我的手來報復。
         你們是為巴力爭論嗎?。基甸的父親,他已經知道天使顯現的事(《祖知》第五十三章),他被兒子大膽行為所表現的勇氣所感動,現在,他無所畏懼地站在基甸一邊。“如果巴力果真是神,他就能保護自己”他與憤怒的眾人據理力爭。“你們這些窮困的村民為何要為巴力爭論呢?”你們把他當成天上的耶和華敬拜,難道他不能照看自己嗎?為他爭論說明巴力沒有能力保護自己;所以,按照你們的道理,你們才是應該被處死的人。我的兒子拆毀了巴力的壇,給巴力一點時間去報復他。”基甸的父親以這個理由說服眾人等待並觀察巴力要行的事。他知道像這樣普遍爆發的激烈情緒會漸行消退,並且反對的聲音也會越來越小。他或許已完全確信,巴力沒有能力傷害他的兒子,他的計謀奏效了。流行的激烈情緒完全改變,瞬息間人們轉而站到基甸一邊,他的行為被視為正義之舉,他得到擁戴成了瑪拿西的領袖。

【士六32】「所以當日人稱基甸為耶路巴力,意思說:“他拆毀巴力的壇,讓巴力與他爭論。”」
   〔呂振中譯〕「所以當日人稱基甸為耶路巴力,意思說:『他拆毀巴力的祭壇,讓巴力和他交論。』」
   〔暫編註解〕基甸又名耶路巴力,《撒上》十二11即用此名,與耶弗他、撒母耳等四士師並列。耶路巴力的意思是“讓巴力自己去對抗基甸”。
         “耶路巴力”。意思是“讓巴力(與他)爭論”。
         「耶路巴力」:意義是「讓巴力與他爭論」。這個名字於撒下 11:21 變成「耶路比設」,「比設」是「羞恥者」的意思,用來取代「巴力」。其他如:伊詩巴力、米力巴力 代 8:33-34 被改成「伊詩波設」、「米非波設」 撒下 2:8  4:4 。

【士六33】「那時,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聚集過河,在耶斯列平原安營。」
   〔呂振中譯〕「那時,米甸人、亞瑪力人,和東方人都聚集過河,在耶斯列平原安營。」
   〔暫編註解〕“耶斯列”是米吉多平原的東部,在歷史上是巴勒斯坦的主要戰場。
         米甸人集結等待再次犯境。
         「耶斯列平原」:是個重要的戰略據點,方便侵掠鄰近地方。
         「耶斯列平原」:此平原由伯示麥向東北展開,直達海法,位於加利利海西南,是個肥沃的平原。「耶斯列」是「神栽種」的意思。

【士六34】「耶和華的靈降在基甸身上,他就吹角,亞比以謝族都聚集跟隨他;」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靈降在基甸身上,他就吹角;亞比以謝族都聚集跟隨他。」
   〔暫編註解〕直譯作:聖靈蓋在基甸的身上。參看第三章10節的腳註。
         「降在」:原文是「穿上」的意思。聖經這樣形容聖靈降在人身上僅有三次,另兩次是 代上 12:18  代下 24:20 。
         基甸登高一呼,本鄉亞比以謝族人率先起來響應他,對他來說這顯然是一大鼓勵,表明先前他果決的行動並未造成嫌隙。接著他所屬的瑪拿西支派也同樣景從,亞設、西布倫和拿弗他利支派的人也跟著追隨他。在此不見眾支派中最強的以法蓮,或許是由於基甸的膽怯,害怕以法蓮支派不願意聽從一個較弱支派的領袖的指揮。事後證明,未召集以法蓮支派的後果果然不堪設想。
         6:34-35 顯示以法蓮支派沒有被呼召到,可能因為以法蓮是一個人數比較多又強盛的支派,基甸害怕找他們來參與。

【士六35】「他打發人走遍瑪拿西地,瑪拿西人也聚集跟隨他;又打發人去見亞設人、西布倫人、拿弗他利人,他們也都出來與他們會合。」
   〔呂振中譯〕「他打發人走遍瑪拿西地,瑪拿西人也聚集跟隨他;又打發人去見亞設人、西布倫人、拿弗他利人,他們也都出來和他們會合。」
   〔暫編註解〕「亞設」:此支派於 5:17 沒有參與底波拉和巴拉主導的戰事。

【士六36】「基甸對 神說:“你若果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
   〔呂振中譯〕「基甸對神說:『你若果照着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
   〔暫編註解〕若果你……拯救。基甸認識到,只靠人自己的力量是不行的,以色列人不能把大群的掠奪者趕出去。基甸借著呼召以色列人參加戰鬥表明他的信心。而他現在卻需要新的鼓勵。我們很難指責基甸要求確定的標記這一點,儘管已有天上使者的話告訴他,並由一個神蹟得以應證。一個成熟的信心不需要去求另一個徵兆,羅馬百夫長的經歷對基甸祈求徵兆作了註解,這個外邦士兵沒有靠這種徵兆來支撐他的信心,對此耶穌宣告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路7:9)。如果基甸也有那百夫長這樣的體驗,他就不會在接受了磐石之火的有力的確據之後,還要求加一個徵兆來確定。無論如何,在信心軟弱的人祈求神蹟的標記時,神常常樂意滿足他們的請求,並採用最有效的手段來顯明。然而在信心成長時,神期待人在他的話語中得到信靠他的力量,儘量減少靠確知的記號來支撐其信心。很多人已損壞了他們的宗教體驗,他們只想靠偶然的事情來堅立信心。(見書7:14)。

【士六37】「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幹的,我就知道你必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
   〔呂振中譯〕「我就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我就知道你必照着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
   〔暫編註解〕從兩次重複用羊毛作的試驗中,證明露水的幹濕不是受自然的影響,而是神的作為。
         神的心意早向基甸顯明(14,16節),他尋求證據有兩個原因:1,加強自己的信心;2,取得憑據,叫以民知道他真是神所差遣。參《出埃及記》四1~7.
         基甸即使有聖靈降在他身上,還是尋求了兩次證據。
         印證的要求在聖經中常視作信心的弱小或不信。( 太 12:38 、林前 1:22-23 )
         基甸此舉近乎將自己放在「試探神」的邊緣:參考經文 出 17:1-7 、 申 6:16 、 詩 95:9 。

【士六38】「次日早晨,基甸起來,見果然是這樣;將羊毛擠一擠,從羊毛中擰出滿盆的露水來。」
   〔呂振中譯〕「次日早晨基甸起來,見果然是這樣;把羊毛擠一擠,從羊毛中擰出滿盆的露水來。」

【士六39】「基甸又對 神說:“求你不要向我發怒,我再說這一次:讓我將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幹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呂振中譯〕「基甸又對神說:『求你不要向我發怒,我再說這一次:讓我把羊毛再試一次。但願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暫編註解〕基甸清楚知道先前的神蹟可能並不是神蹟(38節),因為地面自然比羊毛幹得快。“羊毛”。剪下來的羊毛。
         基甸「將羊毛再試一次」這種用來作抉擇的方式是不是限制神的一種作法?我們可以要求神照著人的願望和方式而行嗎?也許神會憐憫人,但是這樣的實驗通常不但不能產生明確的效果,而且不能使人對自己的抉擇有信心。因此當我們面臨不肯定抉擇時,用羊毛試驗來取代讀經禱告明白神的心意可能比較不蒙福。
         對基甸這個人而言,以色列人長期受壓迫,他的父親是巴力祭壇的負責人,他對神的認知大概也不可能很清楚。所以當基甸要求印證時,神肯給,甚至在 7:10-11 節還主動提供印證。但其他試探神的例子,如 太 12:38 ,其中試探神的人可是擁有相當的神學知識,應該很清楚試探神是不應該的,所以會被責備。
         讓我……再試一次。基甸第一次求徵兆得到了應允,羊毛集起露水,周圍的地都是幹的。基甸想了想後,認為畢竟羊毛吸水是件自然的事,這可能根本就不是記號,因此他還是不能確信。
         基甸的故事也往往發生在今天。有些人作出重大決策不是基於聖經的教導或是否合乎道理,而是基於他們自己所確知的徵兆。所尋求的徵兆常常被解釋為偶然的巧合,而非無可辯駁的神蹟,所以就疑惑重重。基甸的例子也是這樣,他擔心事情發生的可能性,所以他請求將先前的徵兆倒證一次。神看出基甸有限的信心,還是屈尊給他顯現了他所求的徵兆,如果基甸滿懷信心毫不猶豫地照著神的旨意去行,那將是多麼美妙的一件事啊!

【士六40】「這夜 神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幹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呂振中譯〕「這夜神也如此行:獨羊毛上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蔡哲民等《士師記查經資料》․《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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