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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二十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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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6 15:33:0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暫缺)

逐節詳解

【書二十四1】「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他們就站在 神面前。」
  〔呂振中譯〕「約書亞將以色列眾族派聚集在示劍,把以色列的長老、跟首領、審判官,和官吏、都召了來;他們就來、站在神面前。」
  〔暫編註解〕示劍在迦南中部,是以色列人歷史上的宗教聖地。亞伯拉罕進入迦南地之後,最先在示劍向耶和華築壇(創十二6~7)。雅各全家回到迦南,在示劍清除偶像(創三十三18;三十五4)。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也在示劍的基利心山與以巴路山上宣講律法(八30~35)。示劍對以色列人來說是很有紀念性的地方,有歷史的傳統,所以約書亞在這裡召開大會。
         約書亞帶領百姓與神重訂昔日在西奈山之約(出十九1),全國要以耶和華為神。約的內容有似古代宗主與屬國間的條約,先是序言(1~2節),然後是歷史的追述(2~13節),接上是條款(14~24節)。最後是協定達成的記載(25~28節)。
         約書亞召集全民來重申他們對神的承諾,以及重申神的約。本章使用宗主條約(一個王及其藩屬之間的約)的慣用形式。參看出埃及記十九章3節和申命記三十章9至14節的腳註。這形式包括前言(1,2節)、歷史序言(2~13節)、主要條款(14~24節),以及契約的抄寫和存放(25~28節)。這約的重申在“示劍”舉行(1節),即亞伯拉罕在迦南地為耶和華所築的第一座壇那裏。參看創世記十二章6節的腳註。
         約書亞將他們聚集。二十三章記載約書亞召集了領袖等人,告戒他們驅逐敵人的責任,警告他們疏忽這項命令的危險。他提醒他們,神應許與他們同在。他們有責任實行這個計畫。現在約書亞把各支派的領袖和代表召集到示劍,進行最後的勸勉。
         選擇示劍是非常合適的。神曾在這裡第一次與亞伯拉罕立約(創12:6,7)。雅各似乎就在示劍附近重新與神立約(創33:19,20),並在示劍的橡樹下除掉家中外邦的神(創35:2-4)。現在約書亞又在這裡提醒以色列人(書24:23)。這裡也是攻佔艾城後與神重新立約的地方(書8:30-35)。沒有什麼地方比示劍更合適讓約書亞宣佈醫囑,讓百姓與神重新立約的了。
         站在神面前。這些以色列的領袖,可能有數百人,站在神的面前。約櫃專門從示羅運了過來。
         1-28  約書亞帶領以色列民與神重新訂約:使他們列祖與神所立的約繼續有效。這約大致與摩西經手立的約相同。(參附注:神與以色列的聖約與古代近東的盟約)

【書二十四2】「約書亞對眾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古時你們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和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侍奉別神,」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眾民說:『永恆主以色列的神這麼說:古時你們的先祖、亞伯拉罕的父親、也就是拿鶴的父親、他拉,住在大河那邊;他們事奉別的神。」
  〔暫編註解〕“大河那邊”指幼發拉底河流域的米所波大米。
         立約的神:── 與民立約的是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大河」:即幼發拉底河;「大河那邊」:指米所波大米一帶。(參考:大河那邊和埃及的神)
         耶和華如此說。約書亞用先知所常用的莊嚴方式開始講話,引用神親自所說的話。由此可見,約書亞既是領袖,又是先知。
         大河(nahar )。指幼發拉底河。迦勒底的吾爾城就在河邊。
         侍奉別神。約書亞要百姓記住,他們的祖先和現在以色列人所滅絕的人一樣,是拜偶像的。以色列人處在如此優越的地位,完全是由於神的恩典。如果他們忘記了自己是從什麼石頭中鑿出來的,回到偶像崇拜中去,他們就非常危險。
         2-4見創11:27-50章。
         2-13 立約的前提:── 神過去對列祖與當代以色列人的恩惠。

【書二十四3】「我將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又使他的子孫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呂振中譯〕「我將你們的先祖亞伯拉罕從大河那邊帶來,領他走遍迦南全地;我使他的後裔眾多,把以撒賜給他;」
  〔暫編註解〕“大河那邊”。即幼發拉底河北面和東面的土地。
         本節講述亞伯拉罕的經歷,表明神為亞伯拉罕的一生成就所有的大事。亞伯拉罕謙卑地順從神的管束。他的生活成為信心的榜樣(羅4:1-11;加3:6-9;參雅2:21-23)。神十分願意帶領亞伯拉罕的子孫實踐同樣的信心。

【書二十四4】「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後來雅各和他的子孫下到埃及去了。」
  〔呂振中譯〕「又把雅各和以掃賜給以撒,將西珥山賜給以掃去取為基業;而雅各和他子孫則下了埃及去。」

【書二十四5】「我差遣摩西、亞倫,並照我在埃及中所行的降災與埃及,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呂振中譯〕「我差遣摩西亞倫;我用疫病擊打埃及,就是我在埃及中所行的,然後把你們領出來。」
  〔暫編註解〕降災。直譯是“擊殺”,通常指來自神的打擊。
     5-7見出埃及記1-15章。

【書二十四6】「我領你們列祖出埃及,他們就到了紅海,埃及人帶領車輛馬兵追趕你們列祖到紅海。」
  〔呂振中譯〕「我領你們的列祖出埃及;他們到了海邊,埃及人帶着車輛馬兵、追趕你們的列祖到蘆葦海。」

【書二十四7】「你們列祖哀求耶和華,他就使你們和埃及人中間黑暗了,又使海水淹沒埃及人。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呂振中譯〕「你們的列祖向永恆主哀呼,他就將墨般的黑暗佈在你們與埃及人之間;使海水臨到、來淹沒他們;我在埃及所行的事、你們親眼見過;你們在曠野也住了許多年日。」
  〔暫編註解〕他們的父輩離開埃及已經有半個多世紀了。活著的人中還有不少曾見過神在埃及所施行的大事,以及埃及人怎樣被淹沒在紅海之中。在迦低斯背叛的時候,他們還不到二十歲,所以逃過了落在成年人身上的可怕死刑(民14章)。
     7-10 見民13-14章; 21-24章。

【書二十四8】「我領你們到約旦河東亞摩利人所住之地。他們與你們爭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得了他們的地為業,我也在你們面前將他們滅絕。」
  〔呂振中譯〕「我領你們到亞摩利人之地,就是住在約但河東那邊的;他們跟你們交戰,我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你們便取得了他們的地以為業;我也將他們從你們面前消滅掉。」

【書二十四9】「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打發人召了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呂振中譯〕「那時摩押王西撥的兒子巴勒起來對以色列人爭戰;他打發人將比珥的兒子巴蘭召了來咒詛你們。」
  〔暫編註解〕根據從民23,24和士11:25的記錄,巴勒並沒有與以色列人發生實際的衝突。這裡說他“起來攻擊”,是指他有這樣的企圖,進行籌畫和準備。神把人的意圖視為行動。導致故意犯罪的企圖就是罪惡。行動只是犯罪的實施罷了(太5:28)。
     9~10 “巴勒……巴蘭”。參看民數記第二十二至二十四章的腳註。

【書二十四10】「我不肯聽巴蘭的話,所以他倒為你們連連祝福。這樣,我便救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呂振中譯〕「我不情願聽巴蘭;他倒連連給你們祝起福來;這樣,我便援救了你們脫離巴勒的手。」
  〔暫編註解〕為你們連連祝福。或“特別為你們祝福”。在結構上類似於創2:17的“你必定要死”。這種強調結構有時很難翻譯。這裡似乎是說,與巴蘭的所有企圖和意願相反,神使迫他祝福以色列人。

【書二十四11】「你們過了約旦河,到了耶利哥;耶利哥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與你們爭戰,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裡。」
  〔呂振中譯〕「你們過了約但河,來到耶利哥;耶利哥公民和你們交戰,亞摩利人、比利洗人、迦南人、赫人、革迦撒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也攻擊你們;我把他們交在你們手裏。」
  〔暫編註解〕耶利哥人。直譯是“耶利哥的首領”。以下的七個迦南民族不是耶利哥人,而是與耶利哥人並列的。本節的“征戰”和第九節的“攻擊”原文是同一個詞,意思也應該是一樣的。雖然耶利哥人沒有出擊,只是防禦而已,但也被視為作戰。
     11-12   見書1-12章。

【書二十四12】「我打發黃蜂飛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二王從你們面前攆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呂振中譯〕「我打發了大黃蜂在你們前面,將亞摩利人的兩〔或譯:十二〕個王從你們面前趕出,並不是用你的刀,也不是用你的弓。」
  〔暫編註解〕“黃蜂”。可能是實在的,也可能是比喻。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三章28節的腳註。
         「黃蜂」:乃寓意,表明神的幫助。
         黃蜂。參出23:28和申7:20。神應許打發黃蜂飛在祂的子民前面去征服那地。現在約書亞說神已打發黃蜂飛在祂的子民前面,把亞摩利人的二王趕出去。但前面說這王兩個和他們的百姓被以色列人用刀殺盡的(民21:24,35)。這次的勝利顯然不是由於刀劍的技術,而是因神特別的賜恩。所以黃蜂似乎是比喻神幫助以色列人取得勝利。這個比喻非常合適。正如黃蜂能在營中產生恐慌和混亂,神也使敵營產生驚恐,懼怕,混亂和戰兢,以致無法作戰(申25;書2:11)。
         有人認為黃蜂為埃及人。神藉著他們削弱迦南人的力量,使以色列人更容易戰敗他們(見出23:28)。

【書二十四13】「我賜給你們地土,非你們所修治的;我賜給你們城邑,非你們所建造的;你們就住在其中,又得吃非你們所栽種的葡萄園、橄欖園的果子。」
  〔呂振中譯〕「我賜給你們地土、不是你們勞碌開墾過的;我賜給你們城市、不是你們所建造、而你們得以居住於其中的;我賜給你們葡萄園橄欖園、不是你們所栽種、而你們得以喫其果子的。』」

【書二十四14】「“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侍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侍奉的神除掉,去侍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敬畏永恆主,以純全和忠信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來事奉永恆主。」
  〔暫編註解〕“大河那邊”。參看第3節的腳註。
         神。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為“外邦的神”。就在各支派目前聚集的示劍,雅各曾除掉他家中外邦的神像,把它們掩埋在一棵橡樹底下(創35:2,4)。以色列人可能還保留著一些從被征服的迦南人那裡得來的偶像,作為古董或紀念品,並有可能崇拜它們。以色列人拜偶像的傾向在埃及就已形成(結20:6,7),在曠野中經常表現出來(見出32;摩5:25,26;徒7:39-43),就像在埃及一樣(結20:6,7)。約書亞知道,就是現在,以色列人中還是有人偷偷地在拜偶像,儘管在外表上他們對拜偶像深惡痛絕(書22章)。今天有許多自命為基督徒的人像以色列人一樣心中懷藏著秘密的偶像。這種偶像如果不去除去,最終會敗壞他們的整個基督徒生活,造成靈魂的毀滅。
         14-24  立約的內容──百姓不忘記神的恩典,矢志專一事奉耶和華,不事奉別神,甘受違約的刑罰與設立見證。

【書二十四15】「若是你們以侍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侍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侍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侍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以事奉永恆主為不好,那麼你們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到底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還是你們住於其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的家呢、我們是必定事奉永恆主的。』」
  〔暫編註解〕神賦予人自由意志,人也當小心善用,我當怎樣過一生?現在是以色列人抉擇的時候:究竟要順從耶和華,還是隨從當地的許多神祇。耶和華已經證明祂是可信可靠的,本地的神祇不過是人所造的偶像而已。人很容易悄悄地悖逆神,在生活上偏行己路。可是有時你必須選擇讓誰或讓甚麼來控制你。神給你自由選擇權,你是讓神來管理,還是由自己有限的心智來掌權,抑或任由其他不完美的人來管理你呢?只要你選擇由神的靈管理一生,你就要每天重新堅定自己的選擇。
         別人都不那樣,我是不是也要……約書亞斬釘截鐵地表示,他和他一家都要事奉耶和華,他再次表現出屬靈領袖的氣質。不管別人怎樣決定,他總是對神作出委身的承諾,並願留下照此生活的榜樣。我們生活的方式,應叫別人領會全心事主的益處。
         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侍奉的。服侍耶和華的命令並不排除選擇的權利。凡不出於自願的侍奉是沒有用處的。神把生死擺在他們面前,並懇勸他們選擇生,但絕不干涉人作出相反的決定,也不保護他們的這種選擇所造成的後果。
         我家。神聖工的領袖們要特別關照他們所負責的人,特別是他們的家人(提前3:4,5)行走義路。不管別人怎麼樣,約書亞決心讓自己和他的家人侍奉神。有時服侍神會成為一種選擇。但“你不可隨眾行惡”(出23:2)。行走天路的人要克服一切反對,照最好的去做,而不是隨波逐流。約書亞一生忠於神。他要忠心到底。他對百姓最後的勸勉就是要他們效法他的獻身。他生活的高尚和純潔加重了他話語的分量。

【書二十四16】「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神,」
  〔呂振中譯〕「人民回答說:『我們絕對不離棄永恆主、去事奉別的神;」
  〔暫編註解〕意思是 “如果我們離棄耶和華,願我們被咒詛。”
     16-18,21  以色列人回答得那麼斬釘截鐵,可是……全體百姓都放膽宣告,他們絕不離棄耶和華,但以後卻沒有守住那個承諾。過了不久,神就責備人違背與祂所立的約(參士2:2-3)。我們也能夠不加思索的說順從神,但腳踏實地去過那樣的生活,才是重要的,因為口說比實幹來得容易。不過,以色列人在約書亞有生之年仍順從神,表現出對約書亞信靠神、為全民領袖的支持與敬意。

【書二十四17】 「因耶和華我們的 神曾將我們和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的為奴之家領出來,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跡,在我們所行的道上,所經過的諸國,都保護了我們。」
  〔呂振中譯〕「因為是永恆主我們的神、他把我們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上來的,是他在我們眼前行了那些大神蹟的,是他在我們所行的一切路上、又在我們所經過的別族之民中保護了我們的;」

【書二十四18】「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所以,我們必侍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 神。”」
  〔呂振中譯〕「永恆主又把別族之民、住這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所以我們、也必定事奉永恆主,因為他纔是我們的神。』」

【書二十四19】「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因為他是聖潔的 神,是忌邪的 神,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人民說:『你們不能事奉永恆主;因為他是聖別的神;他是忌邪的神;他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
  〔暫編註解〕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我們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別神,就不能侍奉祂了。因為祂是忌邪的神,不能與別神分享祂的地位和權威。”
         第十九節也可能有另外的意思。“你們不能侍奉耶和華”,可能是指人意志薄弱,無法依靠自己順從神的命令。約書亞不只是說:“你們不能帶著別神來侍奉耶和華。”他也是強調“你們無法靠自己的力量侍奉耶和華。”約書亞在使徒保羅一千多年以前就在這句話中提出了因信稱義的偉大原則。要得到這種義,神和人需要配合。如果沒有我們的同意與合作,神就不能為我們做什麼。同樣,如果沒有神的幫助,我們什麼也做不了。信心和行為就像一條船上的兩把漿,必須配合使用。人要做的是,選擇正確的道路,下決心走下去,認識到自己必須完全依靠神。神會賜給我們力量。祂隨時準備履行自己的義務。問題是我們願意履行自己的責任嗎?我們棄惡從善了嗎?我們願意積極行動起來,使自己所選擇的目標得到現實嗎?

【書二十四20】「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侍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離棄了永恆主,去事奉外族人的神,那麼永恆主在使你們得福之後,就一定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都滅盡。』」
  〔暫編註解〕說明有可能從恩典中墜落。如果沒有這種可能,本節就失去了意義。

【書二十四21】「百姓回答約書亞說:“不然,我們定要侍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人民對約書亞說:『不;我們總要事奉永恆主。』」

【書二十四22】「約書亞對百姓說:“你們選定耶和華,要侍奉他,你們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見證。”」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人民說:『你們為自己選擇了永恆主、要事奉他:你們對自己作見證吧。』他們說:『我們願意作證。』」

【書二十四23】「約書亞說:“你們現在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專心歸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
  〔呂振中譯〕「約書亞說:那麼『現在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外族人的神,傾心歸向永恆主以色列的神。』」
  〔暫編註解〕我心中的“偶像”?不能說沒有吧……約書亞吩咐以色列人,要除掉他們中間的外邦神和偶像。人若順從神,就必須除掉妨礙人專心敬拜祂的事物。我們有各式各樣的偶像──貪心、妄自尊大、嫉妒、成見──這一切都會妨礙人對神的敬拜。假使我們把這些偶像暗藏心中,神就不會喜悅,因此必須將偶像從生活中除淨。
         除掉。見第14節注釋。

【書二十四24】「百姓回答約書亞說:“我們必侍奉耶和華我們的 神,聽從他的話。”」
  〔呂振中譯〕「人民對約書亞說:『永恆主我們的神、我們要事奉;他的聲音、我們要聽從。』」
  〔暫編註解〕百姓三次確認他們效忠於耶和華,這就加強了他們宣言的嚴肅性,並重新堅固了這約(出19:8;24:3,7)。
     24-26  事奉耶和華就是為祂做事嗎?我做事的目的是──百姓與神所立的約,是要單單敬拜、順服耶和華。他們的目標,是要成為聖潔的民族,並帶動世界上其他各族歸向神。攻佔迦南就是達成這目標的一個步驟,可惜以色列人太過著重於得土地,反而看不到耶和華神。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可能有同樣的情形。我們可能花費極多的時間做事,卻忘記其目的本該為要榮耀神。例如,教會可能極力保護自己的設施設備,只是為著滿足自我,或者怕別人使用。如果有這種事發生的話,就表示人只注重物質或建築物,卻看不見它們的用處乃是要領人歸向神。

【書二十四25】「當日,約書亞就與百姓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律例典章。」
  〔呂振中譯〕「那一天、約書亞就和人民立約,在示劍為他們立定了律例典章。」
  〔暫編註解〕律例。源於一個表示“切割”和“雕刻”的詞。“典章”一般譯為“審判”。可能刻在約書亞立起來作為紀念的石頭上。
     25-28  立約的見證──約書亞將約記錄下並立石為證。

【書二十四26】「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 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橡樹下耶和華的聖所旁邊。」
  〔呂振中譯〕「約書亞將這些話都寫在神的律法書上;又將一塊大石頭立在聖橡樹下永恆主的聖所旁邊。」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聖所”不是指示羅的會幕,因為以色列人當時聚集在示劍。這“聖所”也許指古人在那裡敬拜神的地方(創十二6~7;三十五2~4)。
         “耶和華的聖所旁邊”。或指那仍然存在的舊祭壇,或指約書亞在附近以巴路山所築的祭壇(八30),或譯作:“在耶和華看為聖的橡樹下面”(比較創一二6)。重要的是,所有人都可以看到那寫在石頭上的約(27節)。
         「橡樹 ...... 聖所」:指示劍旁、神特別啟示自己的一塊地方,見創12:6, 7。
         約書亞將這些話寫在神的律法書上。就是約書和律例典章(25節)。這份記錄和律法書都放在約櫃旁。
         這是《舊約》作者中的第二次“簽名”。第一次是摩西(申31:9)。約書亞之後是撒母耳(撒上10:25)。這些人並沒有認為自己是那卷書的作者,而只是奉命對已經寫好的內容進行補充,把交代他們的記在 “神的律法書中”。《聖經》從一開始就表現出統一性的基本特徵。
         一塊大石頭。見第25節注釋。
         橡樹下。可能是雅各掩埋偶像的那棵橡樹(創35:4)。

【書二十四27】「約書亞對百姓說:“看哪,這石頭可以向我們作見證,因為是聽見了耶和華所吩咐我們的一切話,倘或你們背棄你們的 神,這石頭就可以向你們作見證(“倘或云云”或作“所以要向你們作見證,免得你們背棄耶和華你們的 神”)。” 」
  〔呂振中譯〕「約書亞對眾民說:『看哪,這塊石頭可以對我們作證,因為它聽見了永恆主同我們所說的一切話;所以這塊石頭要對你們作證,免得你們否認你們的神。』」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在此重申前約,立巨石為記。這是約書亞進入迦南地後以民第七次立石,以前六次見四20;七26;八29,32;十27;二十二27。有人將永遠被毀的耶利哥也當作神在以色列人中履行應許、施行拯救的見證。看見這些石頭和廢墟,從古到今的人應思念神的大愛與公義,而以色列人的歷史就是最好的證明。
         石頭比較經久。刻在上面將永遠作為無聲的見證,即使刻寫的人去世了,這些石刻也將留給以後的世代。

【書二十四28】「於是約書亞打發百姓各歸自己的地業去了。」
  〔呂振中譯〕「於是約書亞打發了人民各歸自己的地業去。」

【書二十四29】「這些事以後,耶和華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正一百一十歲就死了。」
  〔呂振中譯〕「這些事以後,永恆主的僕人嫩的兒子約書亞死了,那時他是一百一十歲。」
  〔暫編註解〕見書23:1注釋。約書亞名字的第一次出現是在他四十歲的時候(出17:9)。在以後漫長的歲月裡發生了許多大事。如今,這個偉大政治家的生命即將走到盡頭。其實不管是名聲顯赫還是默默無聞,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有結束的一天。約書亞沒有指定繼承人。他的後代沒有接替他的位置。事實上,以後的歷史再也沒有提到他的子孫。很可能約書亞根本就沒有留下後嗣來接續他的名份。但他比任何地上的家庭擁有更高的榮譽,和更久的紀念。
     29-31  約書亞走完了他一生的路,我從他身上學到甚麼?這卷書的開頭講到一位新領袖,承受了前所未有的任務──領以色列百姓攻佔迦南地。約書亞緊緊地跟隨神,帶領百姓對神盡忠,一心順服,終於大獲全勝。從24章16節我們看到,百姓清楚表明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在這許多年間全民響應約書亞的帶領,乃是表明他們尊重他的領導,也尊崇他們忠心事奉的神。
     29-33  約書亞卒:約瑟的骸骨下葬及祭司以利亞撒之死。

【書二十四30】「以色列人將他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在迦實山的北邊。」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他埋葬在他地業的境內、在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拉、迦實山北邊。」
  〔暫編註解〕約書亞的地業,見19:49-50。
         迦實山。靠近亭拿西拉。關於其位置,見士2:9注釋。

【書二十四31】「約書亞在世和約書亞死後,那些知道耶和華為以色列人所行諸事的長老還在的時候,以色列人侍奉耶和華。」
  〔呂振中譯〕「儘約書亞在世的日子、又儘那些知道永恆主為以色列人所行一切之事的長老、儘那些比約書亞後死的長老在世的日子、以色列人都是始終事奉永恆主的。」
  〔暫編註解〕以後的世代忽略了回顧過去的歷史,忘記了神為他們的先祖所行的大事。這種回顧本來是會説明他們認識到神也願意為他們施行大事,就像祂對待他們的祖先一樣。“我們不必擔心將來,除非我們忘記神過去帶領我們的方式和所賜的教訓”。

【書二十四32】「以色列人從埃及所帶來約瑟的骸骨,葬埋在示劍,就是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所買的那塊地裡,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從埃及帶上來的約瑟骸骨、他們給埋葬在示劍,在雅各從前用一百塊銀錠從示劍的祖哈抹的子孫買得的那份田地;這就作了約瑟子孫的產業。」
  〔暫編註解〕“那塊地”:雅各曾應許將這塊在示劍所買的地給約瑟的子孫為業(創三十三19)。約瑟死時囑咐停柩在埃及,憑信心相信有一日全族必可回歸故里(創五十25)。約瑟的願望實現,以色列人從埃及帶來的約瑟骸骨現在葬在這裡。約瑟骸骨的下葬和約書亞及大祭司以利亞撒的逝世,結束了以色列人寄居外邦和流浪曠野的時代。接上是以色列人在這塊新得到的土地上建立王國的故事。
         埋葬“約瑟”的骸骨,為要使以色列人記得,約瑟深信神賜下迦南地的應許,以及神應驗祂應許的信實。
         以色列人把約瑟骸骨帶出埃及的原因,見創50:24-25。
         「用一百塊 ...... 那塊地」:參創33:18-20。
         這裡記錄埋葬約瑟的骸骨,是在約書亞的逝世以後,但有可能發生在本章所描述以色列人聚集在示劍時,也就是他去世之前。原文的動詞可以是過去式的。

【書二十四33】「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就把他葬在他兒子非尼哈、以法蓮山地所得的小山上。」
  〔呂振中譯〕「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也死了;人把他埋葬在基比亞、他兒子非尼哈的小山上,就是非尼哈在以法蓮山地所得的業。」
  〔暫編註解〕屬靈領袖的去世,有沒有影響教會的事務?約書亞與大祭司以利亞撒都死了,但是他們在世之時,已經給百姓立下信仰的根基。我們應當單單敬畏神、事奉耶和華(24:14)。這是一種抉擇:順從神不順從其他的假神(24:15)。不過,由於我們犯罪悖逆(24:19),所以不能盡心盡意地敬拜祂。我們若選擇神為我們的主,就是與祂立了約(24:25),因著這種關係,祂不僅應許赦免我們的罪、愛我們,並且賜下祂的靈,使我們在今生能夠做祂的工作。我們與神立約,就定規要離棄凡與祂計劃相違的原則與生活(24:23)。這並非個人的事,乃要與其他信徒同心齊步,全心靠神!(參申30:15-20,摩西所講類似的信息。)
         以利亞撒。他可能與約書亞是差不多時間或稍後一點去世的。
         非尼哈所得。直譯是“非尼哈的小山”。由於分配給祭司的城邑是在猶大,便雅憫和西緬支派的境內,以法蓮山地給大祭司居住的這份地可能是百姓自願奉獻的。這裡離約書亞和會幕較近。稱為“非尼哈的小山”可能是因為非尼哈住在那裡比他的父親以利亞撒更久。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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