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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二十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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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6 15:30:3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利未人的城邑(二十一章)】
   一、哥轄族:
         1、亞倫的子孫(即祭司)——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得十三座城
         2、其餘的哥轄族人——從以法蓮、但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十座城
   二、革順人: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得十三座城
   三、米拉利人:從流便、迦得和西布倫得十二座城
——馬唐納《約書亞記》

逐節詳解

【書二十一1】「那時,利未人的眾族長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面前。」
  〔呂振中譯〕「那時利未人父系家屬的首領近前來到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子兒約書亞、跟以色列人支派父系家屬的首領面前,」
  〔暫編註解〕眾族長。就是從利未的三個兒子革順,哥轄,米拉利所出三族的領袖。
         利未人。利未人等到以色列其他支派分完土地以後才獲得他們的那一份。推遲到土地分完後,是為了讓利未人散居在以色列全境中,好從各支派中獲得城邑。他們的要求不是蠻橫無理的。因為以色列的神已經下令要讓利未人得到良好的照應(民35:1,2)。
         同樣,神也安排讓基督教的傳道士得到充足的供應。“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林前9:14)。神設立尊崇什一制和和捐獻的制度,就是為了支持那些今日推進祂聖工的人。
         以利亞撒。在列舉利未人帶著要求前來拜訪的物件中,首先提到以利亞撒。神曾指示約書亞向祭司請教(民27:21),祭司則要求問神的旨意(民27:21)。所以神的直接代表排在第一位。這段時間的全部歷史表明約書亞如何與祭司親密合作。不幸的是,約書亞有時也偏離了這條原則,如在對待基遍人的問題上(書第9章)。
     1-8  抽籤得城邑:利未支派共得四十八座城邑,分佈約但河東西各支派境內。
     本章記述分給利未支派的城邑和郊野。利未人共得到城邑48座(41~42節),平均分佈在以色列十二支派境內,每支派約有四座;這樣,全國的人民都可以得到利未人的律法教導(利十11)。參《民數記》三十五2注。拈鬮時亞倫祭司系統拈頭鬮(10節),所得城邑在西緬、便雅憫和猶大支派的地業上。這些都是靠近耶路撒冷城的地區,將來聖殿建成,便於就近執行祭司職務。

【書二十一2】「在迦南地的示羅對他們說:“從前耶和華藉著摩西吩咐給我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我們的牲畜。”」
  〔呂振中譯〕「在迦南地在示羅告訴他們說:『永恆主曾由摩西經手吩咐給我們城市居住,給我們城外牧場、以應我們牲口的需要。』」
  〔暫編註解〕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2、4、5節的腳註。利未人得到四十八座城連同“城邑的郊野”。這樣的分配是為了給全民一種屬靈的影響,因為沒有人會住在距離利未人的城十英里(16公里)以外的地方。
         利未人也分到城邑了嗎?利未人為了全族在神面前盡事奉之職,所以約書亞和大祭司以利亞撒,將散布全境的許多城邑分給他們(是居住,不是作產業)。
         郊野。源於希伯來詞根garash ,意為“驅趕”。後面加上“我們的牲畜”,就是指放牧牲畜的地方,也就是“城邑郊野的草場”(見書14:4)。

【書二十一3】「於是以色列人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自己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邑和城邑的郊野給了利未人。」
  〔呂振中譯〕「於是以色列人照永恆主所吩咐的、從自己的產業中、將以下這些城、和城外牧場、給了利未人。」
  〔暫編註解〕利未人的要求顯然得到了滿足。每個支派都按照自己土地的大小和價值把城邑給了利未人,因為神曾指示(民35:8)城邑多的支派多給,少的支派少給。這個方法考驗了百姓的慷慨程度。從所給的城邑來看,至少其中有許多都是好地方。
         在分配的時候,百姓沒有忘記神的旨意,就是讓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全境中。這樣利未人就可以在百姓中藉著言傳身教推廣主的道,防止以色列人拜偶像。

【書二十一4】「為哥轄族拈鬮,利未人的祭司亞倫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呂振中譯〕「為哥轄家族拈出鬮來:利未人中祭司亞倫的子孫、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和便雅憫支派、憑拈鬮得了十三座城。」
  〔暫編註解〕“哥轄族”有看管會幕的特殊責任。參看歷代志上六章33節的腳註。給予利未另外兩個兒子革順子孫和米拉利子孫的城列在第27至40節。
         拈鬮。各支派劃出四十八座城的時候,可能把它們分成了四份。然後決定如何分給利未支派的四個家族。在這裡哥轄宗族被視為兩族,即擔任祭司的亞倫子孫和哥轄宗族不擔任祭司的其他人。擔任祭司的亞倫子孫從猶大,西緬和便雅憫支派中得到十三座城。神憑著智慧將他們安排在靠近耶路撒冷的地方,因為將來聖殿要建在這裡。祭司們需要在這裡供職。
         分配土地的順序與在曠野中行軍的順序相似。駐紮在會幕東邊的摩西,亞倫和祭司們排在前面;哥轄族在南邊,前進時抬著聖器;革順族在西邊,跟著哥轄族,抬著簾幕,帳篷和會幕的各個部件;米拉利族在北邊安營,在隊伍中排在最後,抬著閂和板。
         根據利25:32-34的指示和聖經歷史的記載,這些城市顯然不是歸利未人所獨有的。按照讓利未人散居的旨意,這不符合神的計畫。神要他們分散在以色列人之間,不要與他們所教導和指引人隔離開來。因此利未人的城也有其他支派的人居住。便雅憫的基遍給了利未人(書21:17),但仍有便雅憫人居住。這可以從他們後來對那個利未人的妾施暴的事件中看出(士第19章)。掃羅也住在那裡。大衛和他的宮廷在相當一段時間裡駐紮在另一座利未人的城希伯侖。利未人可能只是有權住在這些城中所需要的房屋裡。他們似乎有權變賣自己的房屋(利25:32-34),也有權贖回。其餘的住所由原支派的成員擁有。各城的郊野是供他們放牧牲畜的,要從城向外量兩千肘,歸他們所有。這部分土地不可以變賣,要永遠視為神的產業。
         後來也有記載有祭司和利未人住在別處的,如挪伯(撒上21:1)。顯然隨著歷史的演進,原來的計畫有了變動。
         十三座城。這些城市似乎大都給了亞倫的子孫。但要記住,這些城市不是單由祭司居住的。這裡所列舉的城市還沒有全部從迦南人手中奪取。

【書二十一5】「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座城。」
  〔呂振中譯〕「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支派家族、和但支派、跟瑪拿西半個支派、憑拈鬮得了十座城。」
  〔暫編註解〕哥轄的子孫。不是亞倫的家族。他們從以法蓮支派,但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分得了十座城。這些支派的領土靠近亞倫的子孫所居住的地方。所以哥轄族的人彼此相距不遠。

【書二十一6】「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住巴珊的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三座城。」
  〔呂振中譯〕「革順的子孫、從以薩迦支派家族、和亞設支派、拿弗他利支派、跟巴珊中的瑪拿西半個支派、憑拈鬮得了十三座城。」
  〔暫編註解〕革順是利未的長子(出6:16;民3:17)。可是哥轄卻先行分配,可能是因為祭司是從哥轄的家族而出的。革順得了十三座城。哥轄得的多一些,有二十三座城。

【書二十一7】「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從流便支派、迦得支派、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按鬮得了十二座城。」
  〔呂振中譯〕「米拉利的子孫、按家族、從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西布倫支派、拈得了十二座城。」
  〔暫編註解〕米拉利是利未的幼子,也是最後獲得產業的。他們的人數最少,所以只得到了十二座城,其中有八座是在約旦河東。

【書二十一8】「以色列人照著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將這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按鬮分給利未人。」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憑拈鬮得以下這些城和城外牧場、分給利未人,照永恆主由摩西經手所吩咐的。」
  〔暫編註解〕神吩咐摩西抽籤分配城邑。

【書二十一9-10】「從猶大支派、西緬支派的地業中,將以下所記的城給了利未支派哥轄宗族亞倫的子孫,因為給他們拈出頭一鬮,」
  〔呂振中譯〕「他們從猶大人支派、和西緬人支派、將以下這些記名的城分給利未人中哥轄家族的亞倫子孫;頭一鬮是給他們的。」
  〔暫編註解〕有趣的是,除了亞因以外,所有祭司的城都安排在最終屬於猶大王國的領土內(王上第12章)。首都耶路撒冷是神從各支派揀選出來彰顯祂聖名的地方。雖然在耶羅波安背叛的時候(代下11:14),北方王國的利未人都離開他們的城邑及其郊野來到猶大,但所有的祭司,除了上述的少數例外都已住在猶大,乃是很有好處的。
         本章列舉了利未人的城邑。在代上6:54-81中稍有變動和省略。因為很多年時間過去了。有些城市可能已經改了名字。其間可能還作了一些調整,以適應政治局勢的變化。
     9-19  哥轄子孫:從猶大、西緬及便雅憫支派拈得之城邑。

【書二十一11】「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四圍的郊野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侖)。」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猶大山地的基列亞巴、和它四圍的牧場給了他們:亞巴是亞衲人的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
  〔暫編註解〕亞巴。見書14:15注釋。

【書二十一12】「惟將屬城的田地和村莊,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
  〔呂振中譯〕「至於這城的田地、和屬這城的村莊、他們是給了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為業產的。」
  〔暫編註解〕見14:6-14。
         田地。顯然指民35:5說的城外兩千肘的土地。這個指示顯然不單適用于希伯侖,而是作為普遍原則的例子,適用於所有的城邑。

【書二十一13】「以色列人將希伯侖,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又給他們立拿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接受誤殺人者的逃罪城希伯崙、和屬希伯崙的牧場、以及立拿、和屬立拿的牧場、給了祭司亞倫的子孫,」
  〔暫編註解〕立拿。見書10:29注釋。

【書二十一14】「雅提珥和屬城的郊野、以實提莫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又給了他們雅提珥和屬雅提珥的牧場,以實提莫和屬以實提莫的牧場,」

【書二十一15】「何侖和屬城的郊野、底璧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何崙和屬何崙的牧場,底璧和屬底璧的牧場,」
  〔暫編註解〕底壁。見書10:38注釋。

【書二十一16】「亞因和屬城的郊野、淤他和屬城的郊野、伯示麥和屬城的郊野,共九座城,都是從這二支派中分出來的。」
  〔呂振中譯〕「亞因〔或譯:亞珊〕和屬亞因的牧場,淤他和屬淤他的牧場,伯示麥和屬伯示麥的牧場:九座城,都是由這兩族派給了亞倫子孫的。」
  〔暫編註解〕伯示麥。見書15:10注釋。

【書二十一17】「又從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城的郊野、迦巴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便雅憫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基遍和屬基遍的牧場,迦巴和屬迦巴的牧場,」
  〔暫編註解〕基遍。見書9:3注釋。
         迦巴。見書18:24注釋。

【書二十一18】「亞拿突和屬城的郊野、亞勒們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亞拿突和屬亞拿突的牧場,亞勒們和屬亞勒們的牧場:四座城。」
  〔暫編註解〕「亞拿突」:為先知耶利米之故鄉(耶1:1),在耶路撒冷以北約五公里(三英里)。
         「亞勒們」:在亞拿突之東北一點六公里(一英里)。
         亞拿突。後來以耶利米的出生地而聞名(耶1:1;11:21)。現名拉斯哈魯比(Râs el-Kharrûbeh) ,在耶路撒冷的斯高波山(Scopus)東北2公里,基遍的東南處。它在耶利米的時代仍是一座祭司的城(耶1:1)。這也是祭司亞比亞他的家鄉。後來他因參加亞多尼雅的叛亂而被撤職(王上2:26)。

【書二十一19】「亞倫子孫作祭司的,共有十三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亞倫子孫做祭司的所有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書二十一20】「利未支派中哥轄的宗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拈鬮所得的城有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出來的。」
  〔呂振中譯〕「利未人、哥轄子孫的家族、就是哥轄其餘的子孫、他們拈鬮所得的城、是從以法蓮支派中分別出來的。」
  〔暫編註解〕20-26  哥轄其餘的子孫:從以法蓮、但和河西之瑪拿西半支派得邑。

【書二十一21】「以色列人將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將接受誤殺人者的逃罪城、就是在以法蓮山地的示劍、和屬示劍的牧場、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基色和屬基色的牧場,」
  〔暫編註解〕示劍。見書20:7注釋。
         基色。見書10:33注釋。

【書二十一22】「基伯先和屬城的郊野、伯和侖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基伯先和屬基伯先的牧場,伯和崙和屬伯和崙的牧場:四座城。」
  〔暫編註解〕伯和侖。見書10:10注釋。

【書二十一23】「又從但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城的郊野、基比頓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又從但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伊利提基和屬伊利提基的牧場,基比頓和屬基比頓的牧場,」
  〔暫編註解〕基比頓。見書19:44注釋。

【書二十一24】「亞雅侖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亞雅崙和屬亞雅崙的牧場,迦特臨門和屬迦特臨門的牧場:四座城。」
  〔暫編註解〕亞雅侖。見書10:12;19:42注釋。

【書二十一25】「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城的郊野、迦特臨門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他納和屬他納的牧場,迦特臨門〔或譯:以比他〕和屬迦特臨門的牧場;兩座城。」
  〔暫編註解〕他納。見書12:21;17:11注釋。

【書二十一26】「哥轄其餘的子孫共有十座城,還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哥轄子孫其餘的家族所有的城共十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書二十一27】「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支派的地業中將巴珊的哥蘭,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利未支派革順的子孫,又給他們比施提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兩座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產業中將接受誤殺者的逃罪城、巴珊中的哥蘭、和屬哥蘭的牧場、給了利未人的家族、革順的子孫,又給了他們比施提拉、和屬比施提拉的牧場:共兩座城。」
  〔暫編註解〕「比施提拉」:或許是「亞斯她錄」(參代上6:71)。
         27-33  革順子孫:從河東之瑪拿西、以薩迦、亞設和拿弗他利支派得城。

【書二十一28】「又從以薩迦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城的郊野、大比拉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以薩迦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基善和屬基善的牧場,大比拉和屬大比拉的牧場,」

【書二十一29】「耶末和屬城的郊野、隱干寧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耶末和屬耶末的牧場,隱干寧和屬隱干寧的牧場:四座城。」
  〔暫編註解〕「耶末」:可能是「利篾」(19:21)。
         耶末。見書10:3注釋。
         隱干寧。見書19:21注釋。

【書二十一30】「又從亞設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城的郊野、押頓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亞設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米沙勒和屬米沙勒的牧場,押頓和屬押頓的牧場,」

【書二十一31】「黑甲和屬城的郊野、利合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黑甲和屬黑甲的牧場,利合和屬利合的牧場:四座城。」

【書二十一32】「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地業中將加利利的基低斯,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哈末多珥和屬城的郊野、加珥坦和屬城的郊野,共三座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拿弗他利支派的產業中、將將接受誤殺者的逃罪城、加利利的基低斯、和屬基低斯的牧場、給了他們,又給他們哈末多珥〔或譯:哈門〕和屬哈末多珥的牧場,加珥坦和屬加珥坦的牧場:三座城。」
  〔暫編註解〕「哈末多珥」:於19:35為「哈末」。
         「加珥坦」:可能在以色列現在的北界。
         基低斯。見書12:22;19:37注釋。

【書二十一33】「革順人按著宗族所得的城,共十三座,還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革順人所有的城按他們的家族所分得的共十三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書二十一34】「其餘利未支派米拉利子孫,從西布倫支派的地業中所得的,就是約念和屬城的郊野、加珥他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其餘的利未人、米拉利的子孫家族從西布倫支派的產業中所分得的、是約念和屬約念的牧場,加珥他和屬加珥他的牧場,」
  〔暫編註解〕約念。見書12:22;19:11注釋。
     34-40  其餘利未支派:從西布倫、流便和迦得支派得城。

【書二十一35】「丁拿和屬城的郊野、拿哈拉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丁拿和屬丁拿的牧場,拿哈拉和屬拿哈拉的牧場:四座城。」
  〔暫編註解〕「丁拿」:或許是臨摩挪(參代上6:77)。
         拿哈拉。見書19:15注釋。

【書二十一36】「又從流便支派的地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城的郊野、雅雜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如便支派的產業中給了他們比悉和屬比悉的牧場,又給他們雅雜和屬雅雜的牧場,」
  〔暫編註解〕比悉。書20:8注釋。

【書二十一37】「基底莫和屬城的郊野、米法押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基底莫和屬基底莫的牧場,米法押和屬米法押的牧場:四座城。」

【書二十一38】「又從迦得支派的地業中,將基列的拉末,就是誤殺人的逃城和屬城的郊野,給了他們,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又從迦得支派的產業中將接受誤殺者的逃罪城、基列的拉末、和屬拉末的牧場、給了他們,又給他們瑪哈念和屬瑪哈念的牧場,」
  〔暫編註解〕拉末。見書20:8注釋。
         瑪哈念。見書13:26注釋。

【書二十一39】「希實本和屬城的郊野、雅謝和屬城的郊野,共四座城。」
  〔呂振中譯〕「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牧場,雅謝和屬雅謝的牧場:共四座城。」
  〔暫編註解〕希實本原為亞摩利人的要邑(民二十一26)。《民數記》三十二37及本書十三17都說此城屬流便支派,但在這裡已轉屬迦得支派。
         希實本。是亞摩利人的王西宏的首都。當以色列人出埃及來到死海東岸時,西宏曾攻擊他們,結果失去了自己的王國。這個地名保留在希實本丘(Tell Hesbân )中。它位於約旦河口東北偏東25.5公里,拉巴斯亞捫(阿曼)西南20.5公里處。
         雅謝。見書13:25注釋。

【書二十一40】「其餘利未支派的人,就是米拉利的子孫,按著宗族拈鬮所得的,共十二座城。」
  〔呂振中譯〕「其餘利未人的家族、米拉利的子孫、按他們的家族所分得的一切城市:他們拈鬮所得的有十二座城。」

【書二十一41】「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地業中所得的城,共四十八座,並有屬城的郊野。」
  〔呂振中譯〕「在以色列人的產業中、利未人所有的城共四十八座,還有屬這些城的牧場。」
  〔暫編註解〕在民26:62所記載以色列的人口普查中,利未支派是23,000人。有人認為,按照人口的比例,利未支派得到的,要比其他支派多。但要記住這份名單裡並沒有記錄其他支派的所有城邑,而利未支派則被限制在這四十八座城邑及周圍數百畝的牧場內。其他支派則擁有大量的土地。
         有人認為利未支派的四個宗族各凝聚了十二個支派中的三個支派。例如革順宗族凝聚了約旦河東的一個支派和約旦河西的兩個支派。米拉利凝聚了河西的一個支派與河東的兩個支派,把以色列領土的東南部和北部聯繫起來。他們因此結合在一起,共同在神裡面成長。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人中間。他們的分散卻成了一種凝聚力,把以色列人團結在起來,又把他們和神連系在一起。
         利未人除了履行分配給他們的宗教職責以外,還要教導青年人,研究,抄錄和解釋律法,記錄歷史事件和傑出人物。他們要把宗教帶到日常生活中去,互相幫助,使他們的鄰居認識那位元看不見的聖者,達到神的標準。

【書二十一42】「這些城四圍都有屬城的郊野,城城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這些城四圍都有自己的牧場;城城都是這樣。」
  〔暫編註解〕七十士譯本在四十二節和四十三節中插入了:“約書亞分完了土地,以色列人遵照神的吩咐把他所要求的城邑給了他,就是以法蓮山地的亭拿西立。他造了城,住在裡面。約書亞取火刀石為在曠野的路上出生的以色列人行割禮,把它們放在亭拿西立。”

【書二十一43】「這樣,耶和華將從前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全地,賜給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為業,住在其中。」
  〔呂振中譯〕「這樣,永恆主便將他從前起誓應許給他們列祖的地全都給了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既取得了它,就住在那裏。」
  〔暫編註解〕這一節表面是有些矛盾,因為以色列人要到大衛和所羅門的時代才佔領全地。況且就是到那時,他們仍不一定佔領了神原先想給他們的全部土地。但這裡只說神要把“全地賜給以色列人”。雖然迦南人佔領著部分土地,但這土地是屬於以色列人的。神的旨意不是要把迦南人馬上全部驅逐,而是逐漸將他們趕出去(出23:30),以免野獸和荊棘為害,直到以色列人口多起來可以佔領全地為止。
     43~45這幾節經文與一5的應許相呼應。以色列人雖未能盡滅迦南人,但神已實踐了祂的應許(創十七8),將迦南地交給他們管理。如果以色列人順服神,聽從祂,迦南人永不足為患,長保四境平安。但是《士師記》已開始記載百姓背離神的事;迦南地的人逐漸強大,反過來轄管他們。
         43~45 神遵守祂的諾言,按照創世記十七章8節所應許的,把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以色列人確實仍未完全征服迦南地,但神已經告訴他們,他們將要逐漸佔據全地。參看申命記七章22節的腳註。創世記十五章18至20節那覆蓋較大土地的應許將會在千禧年的時候應驗。
         43-45  神果然賜以色列人地業,顯出祂的信實來。
         43-45  神的應許一句也沒有落空!過去是這樣,今日和將來呢?神成全了祂對以色列人的全部應許,證明了祂的信實。有些應許的成全經過好多年的時間,不過神應許的一切“都應驗了”。祂的諸應許要按祂自己所定的日期,而不是按我們所想的時間來成就,但我們知道祂的話是可靠的。我們越相信神會實現祂的應許,並且還要不斷成就,我們就越容易盼望其他的應許成真。也許我們有時會不耐煩,希望神按照我們所定的方式,即時採取行動。其實我們應當忠心,做我們知道神要我們做的事,然後把前途交託給他。

【書二十一44】「耶和華照著向他們列祖起誓所應許的一切話,使他們四境平安,他們一切仇敵中,沒有一人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把一切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
  〔呂振中譯〕「永恆主使他們四圍得享平靜,照他們向他們列祖所起誓的一切話;他們所有的仇敵中、沒有一個人能在他們面前站得住的;永恆主把他們所有的仇敵都交在他們手中。」
  〔暫編註解〕但神所考慮的不只是休戰。定居迦南是神要藉著以色列人實現的偉大計畫的第一步。這個計畫只有通過在生活中作祂代表的個人來實現。當《希伯來書》的作者說:“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來4:8),他說的是在心靈中實現這一屬靈目標,在世界完成傳道的工作。由於以色列人不幸未能實現自己的崇高理想,進入“安息”,神就呼召基督的教會來成就祂的旨意。“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來4:1)。

【書二十一45】「耶和華應許賜福給以色列家的話,一句也沒有落空,都應驗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以色列家所說到的福氣、沒有一句落空;全都應驗了。」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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