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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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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26 15:07:4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暫缺)


逐節詳解

【書十三1】「約書亞年紀老邁,耶和華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還有許多未得之地,」
  〔呂振中譯〕「約書亞老邁,上了年紀;永恆主對他說:『你已老邁,上了年紀;還有很多地剩下來、該取得的。」
  〔暫編註解〕約書亞此時年近百歲,故說“年紀老邁”。參書前(參考資料)“本書作者”條。迦勒此時已85歲(十四10)。二人同時代,年齡應相近。
         “年紀老邁”。約書亞此時約有九十至一百歲(比較二三1;二四29)。“未得之地”。第2至6節所述眾支派仍未征服的地區,從南到北詳述出來了。
         人老了,事奉神是有心無力了──真的嗎?約書亞年紀漸老──這時介乎八十五至一百歲之間。不過,神仍有工作給他做。我們的社會常常高舉年輕力壯的人,將老人放在一邊。其實,老人的經驗滿有智慧,如若給他們機會,鼓勵他們去做的話,他們確實是有用之材。基督徒絕不可從事奉神的職務上退休。過了退休年齡的人,不要以為年老使自己不能事奉神,或為自己找藉口。
         “約書亞年紀老邁”。這句話是在他一百一十歲逝世以前寫的(書24:29)。希伯來詞的“老”有時是指人的身體狀況,而不是指年齡。創27:1說“以撒年老”。但他又活了四十三年。大衛也一樣。聖經說“王甚老邁”(王上1:15),但他死時還不到七十歲。國王生涯的辛勞和憂慮使他未老先衰。在許多國家,五六十就算高齡了。約書亞可能也是這樣。作為以色列的戰士和統帥,長期艱苦的生活,再加上最後幾年緊張的征戰可能一下子使他老邁了。長期動盪而緊張的軍旅生涯使他的精力迅速衰退。所以他很高興聽到神吩咐他暫停征戰,開始分配土地。他原來可能一直擔心如何才能結束征戰,好使以色列人完全佔領繼承迦南。作為神的真僕人,約書亞願意作工和被神使用。
         我們不知道約書亞這時究竟幾歲。但約瑟弗斯稱約書亞與摩西同工四十年,並獨自治理以色列二十五年。他是一百一十歲逝世的。所以摩西逝世時他應該是八十五歲,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他四十五歲。參照迦勒的年齡(見書11:18注釋),約書亞這時應為九十二歲。
         屬靈的戰爭也是這樣。克服品格上的缺點的過程是循序漸進的。把心中的仇敵趕出去是一場持久之戰。為了戰勝先天和後天的犯罪傾向,需要進行連續的作戰。
         一般認為本章是《約書亞記》第二部分的開始。第一部分記錄了征服迦南的歷史。第二部分涉及征服者土地的分配。
     《約書亞記》分上下兩部分1~12章記述以色列人怎樣征戰取得迦南;13~24章記載怎樣分地及與神立約,及以後住在迦南以之為業的事。
         本章到19章記下分給十二支派土地的地理概況。這些記載對確定聖經中早被遺忘的古代地名甚有用處。今天考古學進步,許多難稽考的地方已被重新發現。
         13-19章  終於可以分地了!他們要怎麼樣來分呢──這卷書餘下的十二章,講述十二個支派拈鬮分應許之地的情形。首先是利未支派不可有地業,因為他們要全力服事百姓,不得去經營自己的私業(13:14;21)。其次是呂便,迦得,與瑪拿西半支派,已經得到約旦河東之地了,那是摩西所答允他們的(參民32)。另外猶大與約瑟支派(以法蓮與瑪拿西半個支派),已經領受了他們祖宗雅各在四百五十年以前應許給他們的地(參創48:22;書15-17章)。這樣,其餘的幾個支派拈鬮分所剩之地(18章)。
         從雅各最初對他眾子的祝福(參創49),以及摩西給十二支派的祝福看來,(參申33)各支派所要得的土地,已經大致明瞭。他們二人的祝福,皆有預言性質,儘管約書亞為餘下的幾個支派拈鬮決定這地的分配,所拈出的結果卻與雅各和摩西預言的相同。

【書十三2】「就是非利士人的全境和基述人的全地。」
  〔呂振中譯〕「所剩下的地、就是以下這些:非利士人一帶地方、和基述人的全地,」
  〔暫編註解〕這裏提到“非利士人”(參看創二一32的腳註)可能是編者的註解,說明這個後來屬於非利士人的地帶,在約書亞的日子是屬於迦南人的。
         「基述」:與12:5及13:11, 13的基述不同,這地方屬南部。
         就是。作者開始列舉約旦河西尚未征服的地區(2-6節)。從南到北和東北至黎巴嫩。
         非利士人的全境。可能包括各個城市周圍的農田。七十士譯本是horia(區域) 。非利士人不是迦南人。他們是麥西的後裔,經迦斯路希而出的(創10:6,13,14;代上1:8,11,12;見創10:14注釋)。創21:32,34;26:1,8提到非利士人住在巴勒斯坦的西南端基拉耳一帶。創10:14說他們是“從迦斐托出來的”。後來消滅了亞衛人,並向北擴張到押朔(就是後來的迦薩)。這裡就被稱為“非利士地”。先知說他們出於迦斐托(耶47:4;摩9:7)。現在沒有考古證據證明非利士人在西元前1200年以前就住在沿海地區。據說那時他們曾想進入埃及,卻被拉姆西斯三世趕了出去。這場“海上民族”的大遷移,導致了赫梯帝國的覆滅。但《聖經》早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就多處記錄非利士人居住在沿海地區。從迦斐托島可能有過多次的人口遷徙。最後一次大遷移發生在西元前1200年,是唯一被考古學證實了的一次。進一步的挖掘可能會帶來更多的信息。
         基述。不要和加利利海北面的基述人混淆。基述人住在非利士人的南邊,通往埃及和阿拉伯的路上(撒上27:8)。
     2~6這些是以色列人未能完全佔領的地方,稱之為“未得之地”。雖然未得,仍舊分配。

【書十三3】「從埃及前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倫的境界,就算屬迦南人之地。有非利士人五個首領所管的迦薩人、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之地,並有南方亞衛人之地。」
  〔呂振中譯〕「從埃及東面的西曷河往北、直到以革倫境界,就算迦南人的地;那裏有非利士人五個霸主:就是迦薩人、亞實突人、亞實基倫人、迦特人、以革倫人;並有亞衛人」
  〔暫編註解〕西曷河為以色列國與埃及邊界的埃及小河(民三十四5)。
         “西曷河”可能指尼羅河或埃及河(艾亞利詩河道是Wadi el-Arish)最東面的支流。
         「西曷河」:有時指尼羅河盡東的支流(賽23:3),有時指西乃沙漠東北角的埃及小河(書15:4),這裡可能是後者。
         「以革倫」:在分地時屬猶大支派(15:11),後轉屬但支派。(19:43)
         「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均在地中海岸南部。
         「迦特」、「以革倫」:則靠近內陸山麓。非利士人是地中海中部過來的移民,所住這一帶原屬迦南人。
         西曷河。這是埃及詞Shi-hor(霍拉斯池)的希伯來語拼法。在埃及的文獻中是尼羅河三角洲東界的河流,具體位置不詳。七十士譯本為 “源于埃及前面無人居住之地”。《聖經》其它地方(書15:4,47;創15:18;民34:5;王上8:65;賽27:12)稱它為“埃及小河”。但不是指的尼羅河,因為希伯來語的尼羅河是nahal(冬天的河流)。耶2:18和代上13:5用了“西曷”,證明它絕不是尼羅河。有些人認為西曷河是一條從巴勒斯坦最南部界入海的河流。它流經寬闊低淺的河谷,並從巴蘭曠野季節性地得到水源,最終流入地中海。現名阿裡什幹河(Wadi el-Arish) ,位於迦薩西南75公里處。
         以革倫。位置不確定。但最近被認定是穆卡那遺跡(Khirbet el-Muqanna'),位於亞實突東北偏東17,7公里處,離亞實突的距離比原先所想像的要近。這塊土地“算屬迦南之地”,因為它最早的定居者是含的小兒子迦南的後代。但迦斐托消滅了亞衛人,佔領了他們的領土(見創10:14),並定居了下來(見申2:23)。
         首領。見士3:3注釋。特指非利士人。直譯是“軸”,。鑒於上述“非利士人的全境”(見2節),採用該詞十分合適。他們是首領,而不是國王。
         南方。未能確定該詞是屬於本節還是下一節。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將之列為本節。七十士譯本把它譯成地名 “提曼”,為亞衛人領土的南端。
         亞衛人。直譯是“滅亡的居民”。他們是非利士地南部先于迦南人的原住民。後來被迦斐托人趕出去(見申2:22,23)。

【書十三4】「又有迦南人的全地,並屬西頓人的米亞拉到亞弗,直到亞摩利人的境界。」
  〔呂振中譯〕「在南方;迦南人全地,和屬西頓人的米亞拉,延到亞弗,直到亞摩利人的境界;」
  〔暫編註解〕「米亞拉」:地點不詳。
         米亞拉。直譯是“洞穴”。故可譯為“屬西頓人的山洞”。這個山洞據認為在推羅和西頓之間,名叫穆格傑辛(Mughār Jezzîn)。這裡有許多從黎巴嫩石灰岩中鑿出來的洞穴。也有人認為是穆格裡耶(Mogheiriyeh ),在西頓東北9公里處。作者從本節開始轉向北方尚未征服的地區。
         亞弗。顯然指北亞弗,現名阿夫卡,不要與書12:18的亞弗混淆。其希臘譯名是Aphaka ,靠近亞多尼斯河的源頭。後來分給了亞設支派。
         亞摩利人的境界。原來是亞摩利人居住的,屬於巴珊國王噩。它向北延伸到亞穆河中上游。

【書十三5】「還有迦巴勒人之地,並向日出的全黎巴嫩,就是從黑門山根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馬口。」
  〔呂振中譯〕「還有迦巴勒人之地、和日出方向的全利巴嫩、從黑門山根的巴力迦得、直到哈馬口;」
  〔暫編註解〕「迦巴勒」:在腓尼基沿岸西頓以北。
         「哈馬」:在利巴嫩山脈裡的山谷奧良河處,是以色列地的最北界限。
         迦巴勒人(gibli)。 王上5:18譯為“匠人”。迦巴勒是重要的腓尼基港口。希臘人稱之為拜不勒斯,在貝魯特以北偏東28.2公里處。由此可見,神想讓以色列人佔領的,遠遠在他們後來實際佔領的土地北面。事實上祂宣佈幼發拉底河作為他們的國界(創15:18;申11:24)。
         向日出的全黎巴嫩。東邊的的山脈,即前黎巴嫩山脈。
         巴力迦得。直譯是“財神”。巴力-迦得以南所有的國王都被征服了(見書11:17;12:7)。現在指的是巴力迦得以北尚未攻佔的領土。
         直到哈瑪口。調查顯示,當希伯來詞lebo'(進入)與哈瑪連用時,它是指一座古城,就是現在的勒布魯(Lebweh ),在哈馬(Hamā)西南偏南113公里處。古埃及的文獻經常提到這個城市,當時是哈瑪的屬城。
         這裡說以色列的北界“直到哈瑪口”(士3:3;王上8:65;見民34:8;王下14:25)。有幾次以色列的國界曾達到這裡,如所羅門和耶羅波安二世統治的時候。

【書十三6】「山地的一切居民,從黎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瑪音,就是所有的西頓人,我必在以色列人面前趕出他們去。你只管照我所吩咐的,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
  〔呂振中譯〕「山地所有的居民、從利巴嫩直到米斯利弗瑪音、所有的西頓人:是我必將他們從以色列人面前趕出的;你只管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產業、照我所吩咐你的。」
  〔暫編註解〕山地。黎巴嫩南部的山區和加利利北部。
         米斯利弗瑪音。見書11:8注釋。
         所有的西頓人。所有住在黎巴嫩南部直到拉斯拿庫拉(Rās en-Nakūrah)岬角,或米斯利弗遺跡(Khirbet el-Musheirefeh)的異教民族。
         我必……趕出。原文是強調的。但這個應許和其它應許一樣都是有條件的。如果以色列人像約書亞那樣憑著信心前進,神就會為他們爭戰,並使他們取得勝利。但以色列人沒有乘勝追擊。由於以色列人的不配合,一些神應許趕出去的民族被保存了下來,後來成為他們最大的麻煩和恥辱(見民33:55;士2:1-5;10:6-9;13:1;撒上4)。以色列人沒有履行自己的義務,所以應許就不能實現了。如果神對我們的應許沒有實現,我們就應該深刻省察其原因。神不想徒然收回自己所說的話(賽55:11)。
         將這地拈鬮分給以色列人為業。就是抽籤分配土地。雖然只是征服了部分土地,萬有之主卻希望祂的子民把全地都看成他們自己的。祂指示馬上把土地分配給各支派,作為祂把全地都應許給他們的真誠保證。

【書十三7】「現在你要把這地分給九個支派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為業。”」
  〔呂振中譯〕「現在你要把這地分給九個族派、和瑪拿西半個族派為產業。』」
  〔暫編註解〕哪裡是神給我們的“應許之地”?我們有沒有去佔領?迦南地之中,還有許多以色列人未得之地,但是神的計劃是要他們繼續向前去得那地,將那地也歸在各支派所佔的地中;祂的心意是要他們征服全地。神知道未來,祂既然領導你,就知道擺在你前面的勝利。當年以色列人仍需出征作戰,如今我們為自己的“未得之地”,也需面對試煉,力戰而得。
         甚麼是我們的“未得之地”?可能是海外宣教,將聖經譯成新的語言文字,本地新的宣教工作,尚未得救的群體或機構,沒有揭發的公眾問題,或是道德上的爭論,生活中沒有承認的罪,或者是未充分開發的人力與物力。神要你去征服甚麼地方,那個地方就是神對你的“應許之地”。只要成全神吩咐我們去完成的任務,將來就會得新天新地為產業(參啟21:1)。

【書十三8】「瑪拿西那半支派和流便、迦得二支派已經受了產業,就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在約旦河東所賜給他們的,」
  〔呂振中譯〕「如便人和迦得人已經同瑪拿西那半族派的人受了摩西在約但河東邊所給予他們的產業,照永恆主的僕人摩西所給了他們的:」
  〔暫編註解〕“摩西……所賜給他們的”。參看民數記三十二章1、39節的腳註。
         神給約書亞的指示到第七節結束。為了使讀者明白為什麼不再分土地給那兩個半支派,作者說明他們已經分到了土地。在分配土地的正式記錄中重提這一事實,是要確認摩西以前所作的分配。

【書十三9】「是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並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
  〔呂振中譯〕「從亞嫩谿谷邊的亞羅珥、和谿谷中間的城、跟米底巴的全平原、直到底本,」
  〔暫編註解〕「米底巴的全平原」:實為一高原,在亞嫩河以北和希實本以南。其高度為海拔六百多公尺。
         「底本」:在這高原之南部。
         米底巴。現在的馬底巴Mâdebā ,在約旦河以東,傑拉沙以南約65公里,死海北端西北25公里處。民21:30記載米底巴和底本都被以色列人攻佔了(民21:30)。
         底本。在米底巴南面24公里,亞羅珥西北5公里,位於亞嫩河邊,很早就被以色列人攻取,後由迦得人重建。1868年在這裡發現了著名的摩押碑文。底本現名齊班(Dhiban)。

【書十三10】「和在希實本作王亞摩利王西宏的諸城,直到亞捫人的境界。」
  〔呂振中譯〕「和在希實本作王的、亞摩利人的王西宏所有的城,直到亞捫人的境界。」
  〔暫編註解〕在希什本王國的東北。亞捫人分佈在雅伯河流域。其西邊是迦得和瑪拿西支派,東邊是沙漠,北界可能是亞穆河南邊的支流。

【書十三11】「又有基列地、基述人、瑪迦人的地界,並黑門全山、巴珊全地,直到撒迦。」
  〔呂振中譯〕「又有基列地、基述人瑪迦人的地界,整個黑門山、整個巴珊、直到撒迦;」
  〔暫編註解〕基述人和瑪迦人。見書12:5注釋。

【書十三12】「又有巴珊王噩的全國,他在亞斯他錄和以得來作王,利乏音人所存留的只剩下他。這些地的人,都是摩西所擊殺所趕逐的。」
  〔呂振中譯〕「又有噩的全國在巴珊;他在亞斯他錄和以得來作王;利乏音人所留下來的只剩了他:這些地方的人、摩西都把他們擊敗、並趕出了。」
  〔暫編註解〕利乏音人。見書12:4注釋。

【書十三13】「以色列人卻沒有趕逐基述人、瑪迦人,這些人仍住在以色列中,直到今日。」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卻沒有趕出基述人瑪迦人;基述人瑪迦人到今日仍然住在以色列中。」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在迦南定居以後,遭遇到許許多多的問題,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他們沒有把那地的所有居民全趕出去。剩下來信奉異教的百姓,好像瘟疫一樣,令他們苦難不息,士師記記載了這些事件。以色列人沒有將生活中的罪惡完全除盡,現代的基督徒,也常常未將自己生活中的罪完全除掉──二者都會有同樣悲慘的後果。請再讀出埃及第二十章中的十條誡命,然後捫心自問,我是否容忍犯罪的習慣與想法?我是否同意,認為做到一半就算夠好?我是否嚴以責人,寬以恕己?

【書十三14】「只是利未支派,摩西(原文作“他”)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他們的產業乃是獻與耶和華以色列 神的火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呂振中譯〕「只有利未的族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以色列的神永恆主的火祭、就是他們的產業,照永恆主所告訴他的。」
  〔暫編註解〕關於“獻”給利未人,參看申命記十八章1節的腳註。
         利未支派。在敘述了兩個半支派的土地分配後,提到利未支派沒有分到產業,並在第33節和書14:3,4中再次重複。神沒有給他們產業,是因為全國的十分之一要歸他們(民18:20-24)。他們還接受各種奉獻(民18;申18:1,2)。他們對十分之一和規定的奉獻擁有不可爭議的權利,就像他們的弟兄擁有土地權一樣。如果祭司和利未人被土地,牲口,買賣和戰爭等事拖累,就無法履行祭司的職責,擔負起教導人民和其他屬靈方面的工作了。神不讓利未人在擔任聖職的同時仍然從事屬世的工作。今天神同樣要求獻身服侍的人把他們全部的精力投入到推進天國的工作中去。
         火祭('ishsheh) 。利24:7,9中提到陳設餅是作為火祭的,但祭司可以吃。所以這裡並不是指所有的祭物都要燒掉。

【書十三15】「摩西按著流便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產業。」
  〔呂振中譯〕「摩西將產業給了如便人的支派,按他們的家族給。」
  〔暫編註解〕在簡述了摩西把土地分給兩個半支派的事以後,約書亞開始界定各個支派的疆域。首先是流便支派。
     15~23 從前由摩押人佔領,這時分給流便支派的土地,位於死海的正東面。
         15-23  流便支派所得之地在約但河東之南部:這裡所列的城市大概沿亞羅珥至希實本一帶。
         15-23  在約旦河東居住的支派有──每個支派所分得的土地,和那個支派始祖的性格常常有很微妙的關係。例如,約瑟的品格敬虔(參創49:22-26),他的後裔以法蓮與瑪拿西這兩個支派就得到迦南地之中最肥沃、出產最豐富的土地。猶大甘願親自代替弟弟便雅憫被留下,換取兄弟的安全(參創44:18-34),他的後裔就得到迦南地中最大的一分,最後建立了南國猶大,成了大衛王朝的基地。呂便因為與父親的妾侍同寢(參創49:4),所以在這段經文中說,他的後裔只得到荒涼的地區。

【書十三16】「他們的境界是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靠近米底巴的全平原,」
  〔呂振中譯〕「他們的境界是亞嫩谿谷邊的亞羅珥、和谿谷中間的城、靠近米底巴全平原,」
  〔暫編註解〕亞羅珥。見書12:2注釋。
         米底巴。見第9節注釋。16-21節詳細列舉了流便支派的各個城市及其疆界。

【書十三17】「希實本並屬希實本平原的各城,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勉、」
  〔呂振中譯〕「希實本和平原上屬希實本所有的城;底本、巴末巴力、伯巴力勉、」
  〔暫編註解〕「巴末巴力」:在米底巴附近。
         「伯巴力勉」:又名巴力免(民32:38)或伯米恩(耶48:23)。比穩(民32:3)可能是同一地方,在米底巴以南六公里(四英里)。

【書十三18】「雅雜、基底莫、米法押、」
  〔呂振中譯〕「雅雜、基底莫、米法押、」
  〔暫編註解〕「基底莫」:在底本之東北十二公里(七英里半)。
         「米法押」:確實地點不詳。

【書十三19】「基列亭、西比瑪、穀中山的細列哈沙轄、」
  〔呂振中譯〕「基列亭、西比瑪、谿谷之山的細列哈沙轄、」
  〔暫編註解〕「基列亭」:在底本之西北十公里(六英里),後來落在摩押人手上(耶48:1)。
         「細列哈沙轄」:可能在約但谷。
         細列哈-沙轄。意為“黎明的西列”。位置尚未確定,可能靠近死海。它顯然在一個河谷的山上,可能是約旦河谷。 該地名可能保存在現在的紮拉特(Zarat)中。

【書十三20】「伯毗珥、毗斯迦山坡、伯耶西末,」
  〔呂振中譯〕「伯毘珥、毘斯迦下坡、伯耶西末、」

【書十三21】「平原的各城,並亞摩利王西宏的全國。這西宏曾在希實本作王,摩西把他和米甸的族長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擊殺了。這都是住那地屬西宏為首領的。」
  〔呂振中譯〕「平原所有的城、和亞摩利人的王西宏的全國;這西宏曾在希實本作王;摩西把他和米甸的首領、以未、利金、蘇珥、戶珥、利巴、擊殺了:這些都是西宏的公侯、住那地的。」
  〔暫編註解〕「亞摩利王西宏的全國」:並非全屬流便(參27),此說乃大概而已。
         米甸的族長。原文沒有說摩西在擊殺西宏的同時把他們消滅了,只是說他們也被消滅了。
         屬西宏為首領的。在民31:8中被稱為“王”。但聖經中的 “王”也許只是一個族長,自己可能臣服於更強大的統治者。本節稱他們“屬西宏”是因為他們臣服於西宏,向他納貢,在打仗時幫助他。可能西宏在消滅這裡的摩押人時發現了的米甸的牧民,就制服了他們,並強迫他們納貢。所以他們被稱為“屬西宏的首領”。以色列人征服米甸人的歷史記載在民31章。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在米甸人身上報以色列的仇”(民31:2),因為米甸人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行邪淫。這節進一步說明他們與以色列人之間的敵意。他們是屬於西宏統治的。為了征服西宏的全境就必須消滅這些屬他的首領。摩押人和米甸人的聯繫可以從以色列人早期的歷史中看出來(見民22:4)。本節的附帶提到,證實了民31章所暗示摩押和米甸的關係。這是《約書亞記》和摩西五經在史實上一致的又一例證。

【書十三22】「那時以色列人在所殺的人中,也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
  〔呂振中譯〕「在以色列人所刺死的人以外、他們也用刀殺了比珥的兒子占卜者巴蘭。」
  〔暫編註解〕巴蘭本來是神的先知,但為了金錢和榮譽而出賣了自己,從先知墮落為術士。第一次咒詛以色列人不成回家以後,巴蘭為了得到巴勒的獎賞就想出了一條計策。他返回摩押,建議摩押人引誘以色列人拜偶像和行淫亂。這條計策成功了。但巴蘭因陷害以色列人,就與米甸人一同滅亡了(民5:16-18)。

【書十三23】「流便人的境界就是約旦河與靠近約旦河的地。以上是流便人按著宗族所得為業的諸城,並屬城的村莊。」
  〔呂振中譯〕「如便人的境界是約但河跟河的沿岸。這些地方是如便人的按着宗產業、按家族所得的城、和屬這些城的村莊。」

【書十三24】「摩西按著迦得支派的宗族分給他們產業。」
  〔呂振中譯〕「摩西將產業給了迦取支派、迦得人,按他們的家族給。」
  〔暫編註解〕24~28 分給迦得支派,位於死海以北的土地,原本是基列的一部分。

【書十三25】「他們的境界,是雅謝和基列的各城,並亞捫人的一半地,直到拉巴前的亞羅珥,」
  〔呂振中譯〕「他們的境界是雅謝、是基列所有的城、以及亞捫人一半的地,直到拉巴東面的亞羅珥;」
  〔暫編註解〕雅謝。是從亞摩利人手中奪取的(民1:32),分給了迦得支派(民32:1,2),後來歸給利未人(書21:39)。該城位於亞捫或其邊界上,在拉巴斯-亞捫北邊或西北不遠的地方,就是現在的安曼。這是一片很好的牧場。
         基列的各城。基列南部直到雅博河的幾個城邑。屬於巴珊王的另一半基列歸給了瑪拿西半個支派(見書12:2)。迦得支派的邊界比流便支派更靠東。迦得北部的邊界是亞拉巴以西,基尼烈湖以北的雅博河(申16,17)。迦得支派顯然獲得了雅博河以北,約旦河以東的約旦平原。
         亞捫。以色列人不准入侵亞捫的領土(申2:19)。
         直到亞羅珥。不要和亞嫩河北岸歸屬流便支派的亞羅珥混淆(書12:2;13:9,16)。它在拉巴之“前”,有人認為是指東面,也有人從時間上考慮,認為它較早被來自約旦的人所佔領,所以是在拉巴的西面。

【書十三26】「從希實本到拉抹米斯巴和比多寧,又從瑪哈念到底璧的境界,」
  〔呂振中譯〕「從希實本到拉抹米斯巴、和比多寧,又從瑪哈念到底璧〔或譯:羅底巴〕的境界,」
  〔暫編註解〕「拉抹米斯巴」:在希實本以北十六公里(十英里)。
         「比多寧」:在拉抹米斯巴北面。
         「底璧」:與10:38之底璧不同。
         希實本。見民21:25注釋。
         拉抹米斯巴。直譯是“瞭望的高地”。在雅博河以北的高地上,可能是拉末-基列,貝善以東48公英里處,位於拉梅斯丘(Tell er Rumeith) ,在迦得北部的邊界上。
         比多寧。靠近拉抹米斯巴,在迦得的北部邊界上,離雅博河不遠,就是今天的巴尼遺跡(Khirbet Batneh) ,靠近索特(es-Salt) 。
         瑪哈念。位置尚未確定。它在約旦河東,可能位於雅博河的岸邊,就是雅各見到天使的地方(創32:1,2,22)。它坐落在迦得和瑪拿西的邊界上,附近是底壁。它可能就是瑪姬的家鄉羅底巴。瑪姬曾在大衛逃避押沙龍時曾幫助過他(撒下17:27)。

【書十三27】「並谷中的伯亞蘭、伯甯拉、疏割、撒分,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的餘地,以及約旦河與靠近約旦河的地,直到基尼烈海的極邊,都在約旦河東。」
  〔呂振中譯〕「又在山谷中有伯亞蘭、伯寧拉、疏割、撒分,就是希實本王西宏國中的餘地,以及約但河跟河的沿岸,直到基尼烈海儘邊、在約但河東邊。」
  〔暫編註解〕「伯亞蘭」:在約但河口東北十三公里(八英里)。
         「伯甯拉」:在耶利哥以東約廿四公里(十五英里)。
         「疏割」:在雅博河以北三公里(二英里)。
         「撒分」:在北部。
         谷中。希什本王的疆域,不僅向北延伸到雅博河,並且佔據了約旦河谷北達基尼列海。儘管地圖顯示瑪拿西的土地延伸到約旦河,但這片谷地分給了迦得支派。
         疏割,撒分。在第27節所提到四座城中,只有這兩座的位置得到了確認。當然這些城市都在約旦以北的谷地上。疏割在雅博河附近的一個高地上,就是今天的達拉拉丘(Tell Deir'allā)。這是一個18.3米高的淺白色的土丘。撒分可能是拉吉河北岸的索斯丘(Tell el-Qôs)。拉吉河在疏割以北,撒拉但以南。

【書十三28】「以上是迦得人按著宗族所得為業的諸城,並屬城的村莊。」
  〔呂振中譯〕「這些地方是迦得人的產業,按家族所得的城、和屬這些城的村莊。」

【書十三29】「摩西把產業分給瑪拿西半支派,是按著瑪拿西半支派的宗族所分的。」
  〔呂振中譯〕「摩西將產業給了瑪拿西半個族派,是按瑪拿西人半個支派、按他們的家族給的。」
  〔暫編註解〕瑪拿西有半支派在約但河東已分得土地,另半支派在河西得地(十七7~13)。
         瑪拿西支派為甚麼分為二?瑪拿西支派一分為二。他們有許多人選擇在河東定居下來,因為那地特別適於牧放牛羊(參民32:33),其餘的人則喜歡在河西之地居住,所以這支派就分為兩半。
         根據聖經的記載,瑪拿西支派沒有像流便和迦得支派那樣正式要求得到約旦河東的土地(民32:1,2)。也許認為瑪拿西人口眾多,適合於和那兩個支派聯合(民26:34)。也可能瑪拿西支派和那兩個支派一樣,牲口很多。瑪拿西人都是勇士。摩西把這個支派,特別是瑪姬的睚珥的兩族安排在約旦河東,可能是考慮讓他們作為外衛的兵力(見申3:14,15)。
         29~31 瑪拿西的半個支派定居在約但河東;其餘半個支派選擇住在約但河西。

【書十三30】「他們的境界是從瑪哈念起,包括巴珊全地,就是巴珊王噩的全國,並在巴珊、睚珥的一切城邑,共六十個。」
  〔呂振中譯〕「他們的境界是從瑪哈念起,包括巴珊全地、巴珊王噩全國、並在巴珊的睚珥所有的帳篷村、六十個城,」
  〔暫編註解〕從瑪哈念起。見第26節。迦得的領土從這起直到約旦河與基尼列海,而瑪拿西的領土則是朝著東北方向的。
         巴珊。基尼列海以東盛產糧食的地方。
         睚珥的一切城邑。直譯是“睚珥居住之地”。睚珥的祖母是瑪拿西人,祖父是猶大的孫子希斯倫(代上2:18-22)。但他仍屬瑪拿西支派,因為他是瑪拿西的後代瑪姬女兒的孫子。睚珥與瑪拿西人勇士聯合並在他們的幫助下攻取了許多城邑(民32:40,41;申3:4,14)。另一個睚珥在約書亞死後兩百年做以色列的士師。他可能是本節睚珥的後代。原來“睚珥的城”共有23座。

【書十三31】「基列的一半,並亞斯他錄、以得來,就是屬巴珊王噩國的二城,是按著宗族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姬的一半子孫。」
  〔呂振中譯〕「基列的一半、和亞斯他錄以得來,在巴珊的噩國中的城,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吉的子孫,按家族給瑪吉子孫之一半的。」
  〔暫編註解〕基列的一半。指沒有給迦得指派的那一半(第25節),北基列是噩王國的一部分。
         亞斯他錄和以得來。見書12:4注釋。
         瑪姬的子孫。就是瑪拿西的子孫。因為瑪姬是瑪拿西的長子和獨子(民26:29;代上7:14-16)。關於另一半瑪姬的子孫,見書17:1-6注釋。

【書十三32】「以上是摩西在約旦河東對著耶利哥的摩押平原所分給他們的產業。」
  〔呂振中譯〕「以上這些地方就是摩西在約但河東邊、耶利哥對面的摩押原野所分的產業。」

【書十三33】「只是利未支派,摩西沒有把產業分給他們。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是他們的產業,正如耶和華所應許他們的。」
  〔呂振中譯〕「但是利未的族派、摩西卻沒有把產業給予他們;以色列的神永恆主就是他們的產業,照永恆主所告訴他們的。」
  〔暫編註解〕神不給利未支派地業,是因為──利未支派被分別出來,專心事奉神,他們需要更多的時間與流動性,而其他有地的支派則做不到這點。如果給利未人土地的話,就意味著叫他們負起更多的責任與義務,反而阻礙他們事奉神。因此神安排其他支派奉獻財物,以供給利未人的需要(參民35:2-4,那裡講到利未人從其他支派地業中得到城邑的情形)。
         這裡再次提到利未支派沒有產業。這是對第14節的重複,並且在書14:3,4和18:7節還要提到。這種重複可能是為了提醒百姓記住他們對於利未人的義務,也是要讓利未人記住自己是神的工人。他們是獻身侍奉神的。神會通過什一和奉獻的安排來關照他們。他們不必為沒有產業而擔心。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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