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埔教會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搜索
查看: 34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約書亞記】第二章 [複製鏈接]

Rank: 9Rank: 9Rank: 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6-5-18 11:13: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喇合的信心行動(二1~24)】
   一、因信悔改──喇合雖然是妓女(1),但是後來悔改歸向耶和華
   二、因信稱義的例證──希伯來書十一31提到喇合的信心行動,雅各書二25也提到她是真信心產生好行為的例證
   三、因信得殊榮──喇合得以成為耶穌基督肉身的先祖實在是一件令人驚奇的事實,在此說明瞭兩個真理:
     1、 耶穌基督降卑的深度是出人意料之外的
     2、 因信稱義原與人自身的情況無關,信的人都可以成為神的兒女,承受永遠的榮耀
   四、紅線(18)──有一條紅線貫串於全部聖經之中,這是贖罪之線,象徵基督寶血的救恩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書二1】當下,嫩的兒子約書亞從什亭暗暗打發兩個人作探子,吩咐說:“你們去窺探那地和耶利哥。”於是二人去了,來到一個妓女名叫喇合的家裡,就在那裡躺臥。」
  〔呂振中譯〕「於是嫩的兒子約書亞從什亭暗暗打發兩個人做偵探,說:『你們去察看那地、尤其是耶利哥。二人就去,來到一個廟妓女、名叫喇合的、家裏,就在那裏住宿。」
  〔暫編註解〕三十八年前,摩西初窺迦南地,派出探子十二人,每支派一人,但忠心勇敢的只有二人。約書亞這次只派兩人。上次探子走遍迦南地東西南北(民十三17~24),這次只窺探即將攻打的耶利哥城。摩西要作的是全域的戰略安排,現在局已布好,由約書亞來執行時,採取逐城擊破的戰術。首一城為耶利哥,位於迦南心臟地帶。
         什亭在摩押地,地理上和約但河對岸的耶利哥遙遙相對,為以色列人曠野行程的最後一站。
         喇合是耶利哥城的妓女,早期教會史家也有說她為“客店女主人”非操賤業。她的家在耶利哥的城牆上。兩名探子投宿妓女家當為掩人耳目,若為客店則更易解釋。事實上,古代也無旅舍設備,他們只可在此借宿,住在城牆上也方便離開。
         “什亭”。參看民數記二十五章1節的腳註。“暗暗”。約書亞既從加低斯巴尼亞的事件吸取了重要的教訓(民一三;一四),便向以色列人隱瞞派探子查探的實情,這樣,即使得到不利的回報,也不會讓百姓氣餒。
         「暗暗」:約書亞秘密行事,可能鑒於以往窺探迦南地的經驗(參民13:25-14:3),免得不利的情報影響民心。
         「耶利哥」:位於約但河注入死海的河口之西北十六公里(十英里)的地方。由於當地氣候和土質適宜農耕,耶利哥是人類最早築有城牆的城市之一;又因位處東西南北大道的交匯點,自古即為兵家必爭之地。
         以色列人日後過約但河,取道耶利哥,進入迦南地,這攻擊路線正好將迦南地分為南北兩部。探子進入妓女的家,因為這裡常有男人進出,可避免城中居民懷疑。
         以前摩西派探子出了問題,這回可不會吧?約書亞為甚麼暗暗地打發兩個探子,去窺探耶利哥?他心中明白,自己是用常規的戰略去攻擊一座深溝高壘的堅固城,要攻城就需有戰略情報。不過他也知道這事可能引起別的首領抨擊,尤其是摩西上次差派十二個探子去窺探迦南地,十個報惡信的探子已使大家灰心喪膽,趑趄不前(參民13:1-14:4)。無論如何,約書亞不願盲目前進,但也不願意讓百姓受損,懷疑他領導全族的智慧與能力。
         和妓女打交道,如果是我,會不會有不好的想法……兩個探子為甚麼要住在妓女喇合家裡?原因是:(1)這是一個容易搜集情報,不會叫人生疑的好地方。(2)喇合的家建造在城牆上,易於逃走。(3)神引領他們去喇合的家,因為知道喇合的心已經歸向祂,會成為祂所使用的器皿,助以色列人攻佔耶利哥。神常常使用信心單純的人來成全祂的大計,不管他們過去是何種人,或者目前是怎樣微不足道,都無關緊要。喇合沒有讓自己的過去阻礙自己領受神的新任務。
         打發。用“已打發”更為妥當。探子是在書1:10-18所記載的事件以前派出的(見書1:11)。約書亞派出探子顯然不是因為約書亞不相信,而可能是奉了神的命令。派出去的兩人很明顯受到引導和保護。相信神的應許並不意味著袖手旁觀。我們依然要配合,勤勞和努力。
         什亭。或“亞伯·什亭”,意為“橡樹下的草地”(民33:49)。有人認為這是指約旦河東10公里處的泰勒凱弗雷。也有人認為是指約旦河東14公里處的泰勒哈曼。以色列人在這裡已安營了一段時間。他們曾受到摩押和米甸女子的誘惑。附近是伯毗珥。摩西曾在這裡對以色列人做了最後的交代,並埋葬在附近(申4:46;34:6)。
         暗暗地吩咐說。約書亞是暗中打發探子出去的,沒有讓百姓知道。他清楚地記得三十八年前百姓對探子彙報的反應。那時從民中派出十二個探子(民13:2,26;申1:22),回來後向百姓彙報(民13:32)。這一次的兩個探子是約書亞所派,並直接向他彙報的(書2:23)。作領袖的需要謹慎行事。雖然約書亞完全依靠神,但仍要盡力保證這次進攻的勝利。他一般不能未經偵察就貿然進入充滿敵意的陌生地方。這次偵察行動可能是在神的明示下進行的,以鼓勵約書亞的信心。同時神也知道喇合和她的信心(9-11節),要救她和她的全家。
         一個妓女的家。猶太作者和一些新教注釋家設法證明喇合只是個開旅店的。但願文zonah和七十士譯本中希臘語的對應詞都不支持這種說法。該詞在整部《舊約》和來書11:31、雅2:25的譯文中都是“妓女”。她要麼現在是妓女,要麼曾做過妓女。探子到這樣的人家食宿,可能要比進入其他公共場所較不易受到嫌疑。
         當真神的光照亮喇合的內心之時,她就悔改了,並決定與神的子民共命運(《先知與君王》369頁)。她後來有幸成為基督肉身的祖先之一(見太1:5)。但先前生活的恥辱始終伴隨著她。她仍被稱為“妓女”。她的經歷有三個重要教訓:一,大罪不是悔改的障礙。二,許多曾犯罪作惡的人悔改以後成為信心的英雄。三,一個人悔改,放棄生活中的罪惡以後,以前的名聲仍可能長期隨著他。

【書二2】「 有人告訴耶利哥王說:“今夜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裡窺探此地。”」
  〔呂振中譯〕「有人告訴耶利哥王說:『注意吧,今天夜裏有以色列人來到這裏,要偵察這地呢。』」
  〔暫編註解〕“耶利哥”位於約但河西和死海以北,距河十餘公里,中隔一廣闊平原,稱為“耶利哥平原”(四13)。“耶利哥”有“月城”之意,稱為“棕樹城”,居高臨下;築有堅固工事,易守難攻;兼之水泉豐富,物產茂盛。主前八千年即有人居此,為世界上最古老的一個城市,舊約稱之為“棕樹城”(申三十四3)。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最先攻入此城,並將人畜完全毀滅。迦南地分佈有許多大小城邦,每城有王統治,故這裡稱“耶利哥王”。參六1注。
         “耶利哥王”。只是耶利哥城邦的首領,而不是整個地區的領袖。
         有人報告王。這個城市處在危急之中。一支剛剛征服了兩個強大國王的軍隊就駐紮在十五英里以外。從喇合後來所說的話中可以看出,耶利哥人已知道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所經歷的奇跡(9-11節)。在兵臨城下的恐懼中,任何陌生人都成了嫌疑的物件。
         今夜。探子選擇傍晚進城,因為耕田的人都要回城,不大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他們希望能避人耳目。但他們的穿著,語言和容貌將他們暴露了。要不是神為他們提供了一個避難所,他們就要被捕,並必死無疑。連妓女都認出他們是以色列人。但她不懷偏見。她認識到耶和華是無法抵擋的,於是就把自己的命運交托給以色列神的憐憫。她也許不知道什麼是“信心”。但信心已經在她心中(來11:31),並在言行上表現出來(雅2:25)。

【書二3】「耶利哥王打發人去見喇合說:“那來到你這裡、進了你家的人要交出來,因為他們來窺探全地。”」
  〔呂振中譯〕「耶利哥王打發人去找喇合說:『把那些來找你、進了你家的人交出來,因為他們是來偵察全境的。」
  〔暫編註解〕耶利哥國王顯然認為這兩個探子不單是來住宿(“進了你家”),也是來見喇合本人的。現在喇合必須在國家和良心之間做出選擇。我們不知道當時探子是沒有時間和機會告訴有關喇合他們的神,但喇合根據已有的一點亮光作出了重大的決定,使自己與神的子民共命運。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譯本都在“來你這裡”後面加上都有“在夜裡”,說明他們是在天黑以後來的。聖靈一直在感動喇合的心。祂也引導探子來到她的家,正如祂今日引導祂的使者到尋求真光的家庭中去。
     3~5耶利哥王要喇合交出探子,她冒生命危險不說出下落,反救二人脫險;她自己和全家因此在城毀之日得救。據《馬太福音》所記耶穌的家譜,她是被提到名字的四位女性中的一位(一5),也是路得的丈夫波阿斯的生母,大衛王的太祖母(得四18~21)。《希伯來書》的作者列她為信心的榜樣(來十一31);雅各說她是真能用行動見證所信的人(雅二25)。

【書二4】「 女人將二人隱藏,就回答說:“那人果然到我這裡來,他們是哪裡來的我卻不知道。」
  〔呂振中譯〕「那婦人把那二人藏了起來,卻說:『有人到我這裏來、固然是有,不過他們從哪裏來、我卻不知道。」
  〔暫編註解〕將二人隱藏。顯然是在官員來到之前。喇合意識到兩個陌生人的到來已經被發現,可能會有人來搜查,並知道了他們的身份,就作出決定,把他們藏到一個搜不到的地方。
         根據原文,她是將二人分開隱藏的。這樣做會更容易一些。此外即使一個人被發現,另一個人還有機會逃脫。這樣的細節只有親歷者才能說出來。
         我卻不知道。本節和第5節的一系列的謊言是為了救人的性命。這是正當的嗎?喇合所面臨的,似乎是大錯和小錯之間的選擇:要麼在殺害她所認定之神使者的罪上有份,要麼說謊來救他們的命。對於一個基督徒來說,撒謊是肯定是錯的。但對於像喇合那樣的人來說,亮光只能逐步照耀。有一段時間我們不明白什一捐和健康生活的道理。“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鑒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徒17:30)。神接受真誠的心,儘管其中還攙雜著軟弱和無知。喇合的信心經過考驗,並證明是真誠的。神按我們的現狀接納我們。但我們必須在“恩典……上有長進”(彼後3:18)。
     4~5 雖然喇合的行為不符合聖經禁止說謊的教訓,但她顯然相信以色列的神是惟一的真神(10~13節)。聖經所稱讚的是她的信心,而不是她說謊的行為(來一一31;雅二25)。我們從神賜給喇合的信心,她的性命得保存,以及她被列入彌賽亞的家譜裏(太一5)等情況,清楚看見神的恩典。
         4-5  撒謊不是罪嗎,我們應該怎麼看這件事?我們可不可撒謊?聖經是否贊同喇合以謊言拯救探子的性命呢?聖經對她的撒謊雖未抨擊,卻言明撒謊是罪。不過,希伯來書稱讚喇合對神的信心(參來11:31),卻未提到她撒謊。有人作出幾種解釋:(1)神因為她的信心,赦免她的撒謊。(2)喇合只是欺騙敵人,這是戰時所慣用的,所謂兵不厭詐。(3)喇合不是猶太人,不能按神律法所定的道德標準來衡量。(4)喇合違背了講誠實話的小原則而持定大的原則──保護神的百姓。
         她也許有別的方法拯救探子,但是情況緊急,她必須作出抉擇。很多人在不同情況之下,都會遇到進退兩難的困境。我們不易有解決困難的萬全方法。幸而神不是要我們洞察一切才下判斷。祂只要我們信靠祂,照自己所知的竭力而行。喇合就那樣行了,因她的信心,得著了稱讚。

【書二5】「 天黑、要關城門的時候,他們出去了,往哪裡去我卻不知道。你們快快地去追趕,就必追上。”」
  〔呂振中譯〕「天黑城門快要關的時候、那些人出去了;但那些人到哪兒去、我卻不知道;快追趕他們去吧,就會趕上的。』」

【書二6】「(先是女人領二人上了房頂,將他們藏在那裡所擺的麻稭中。)」
  〔呂振中譯〕「其實那女人早已領二人上了房頂,將所擺在房頂上的麻稭把他們掩蓋着了。」
  〔暫編註解〕麻稭是亞麻的莖,長約一公尺;高高堆在屋頂上曬乾當燃料用。喇合利用它來掩蔽探子。
         “麻稭”。長三至四英尺的亞蔴草柄;先泡在水中,然後平放在平頂屋上曬幹。
         巴勒斯坦的房頂是平的,在乾燥季節可用來存放或曬晾東西,天氣炎熱的晚上,也可以作為乘涼的地方。
         「麻欵」:可用來紡制麻線,須先浸在水裡,然後放在房頂曬乾。
         神可使用任何東西保護祂的子民,你看……麻秸割下來以後,鋪在屋頂上晒乾。它的纖維可以紡線織布,做麻繩。麻秸約有一公尺高,放在屋頂上,正好用來掩蔽以色列的探子。
         就是近東地區十分普遍的房屋平頂。根據猶太人的律法,屋頂上必須有欄杆(申22:8)。連公共建築的屋頂也是平的(士16:27)。屋頂可用來散步(撒下11:2)或祈禱(徒10:9)。和別人一樣,喇合在房頂上晾曬亞麻杆,好用來織麻布,和今日一樣。亞麻和大麥都是早春作物(出9:31)。當時是正月(書4:19)。

【書二7】「 那些人就往約旦河的渡口追趕他們去了。追趕他們的人一出去,城門就關了。」
  〔呂振中譯〕「那些人就到渡口的約但河路上追趕他們去了;追趕他們的人一出去,城門就關了。」
  〔暫編註解〕渡口在城的東面,水淺處不過一公尺,可以涉水而過。
         “渡口”在城的東面。喇合的房子顯然在城牆的西面(向山;16節)。她打發士兵往相反方向走,遠離兩個探子。
         「渡口」:在城以東,喇闔家可能在城西近山之處,因此王的手下與探子向著相反的方向而去(參16)。

【書二8】「 二人還沒有躺臥,女人就上房頂到他們那裡,」
  〔呂振中譯〕「二人還沒有躺着睡覺,女人就上房頂去找他們,」
  〔暫編註解〕從喇合的話中可知此城人心已渙散,也可以看出她已決定放棄迦南人的信仰,承認耶和華為她的神(11節),並且相信祂能拯救她和全家。
         天氣暖和時睡在房頂是常有的事。耶利哥屬熱帶氣候,夏天來得早。探子不能做什麼,只能等待喇合進一步的指示。只要喇合願意,她仍可以把他們交給王的使者。但她憑著信心來到房頂,為自己和家人在以色列人攻城時的安全進行安排。
         8-13  “這人準不會信耶穌──”,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沒有先入為主的觀念?喇合是異教徒,又是迦南人,並且還是妓女,許多人會以為她絕不會關心神的事。但是她卻甘願為這位她認識未深的神,放棄已有的一切。我們不可按人的社會背景、生活方式和外貌,來判斷他對神的心志,千萬不要因為某些原因,使我們懷疑別人的敬虔。

【書二9】「對他們說:“我知道耶和華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們面前心都消化了,」
  〔呂振中譯〕「對他們說:『我知道永恆主已經把這地賜給你們,並且有一種懼怕你們的恐怖情緒落到我們心裏,而且這地所有的居民因你們的緣故都膽戰心驚。」
  〔暫編註解〕“因你們的緣故我們都驚慌了”。參看申命記二章25節的應許。
         我知道。喇合在這裡用先知的口吻把所應許的事說成是已經發生的。她和他們有一樣的信心。這正是約書亞和以色列人所需要的鼓勵。
         心都消化了。這裡特別指第10節所列已經被以色列人征服的民族。神為以色列人所行的大事已經傳到耶利哥城(10節)。

【書二10】「 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耶和華怎樣在你們前面使紅海的水幹了,並且你們怎樣待約旦河東的兩個亞摩利王西宏和噩,將他們盡行毀滅。」
  〔呂振中譯〕「因為我們聽見你們出埃及的時候、永恆主怎樣使蘆葦海的水從你們面前乾了,你們又怎樣處置約但河東邊亞摩利人的兩個王、西宏和噩,就是你們所盡行毀滅歸神的。」
  〔暫編註解〕“埃及……亞摩利王……噩”。參看出埃及記十四章19至22節、民數記二十一章21節及申命記三章11節的腳註。
         神使紅海水乾一事,見出14:1-15:21。以色列毀滅西宏和噩的經過,見民21:21-35。
         亞摩利人。一個曾征服利乏音土著的強大民族(申2:20,21)。以色列人戰勝亞摩利人,是實現神在摩西活著時所作的承諾(申11:25)。

【書二11】「 我們一聽見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為你們的緣故,並無一人有膽氣。耶和華你們的 神,本是上天下地的 神。」
  〔呂振中譯〕「我們一聽見,都膽戰心驚;因你們的緣故、再沒有人勇氣〔同詞:靈〕能立得住的了;因為是永恆主你們的神、他在上天下地在做神。」
  〔暫編註解〕向真神投降不分先後,任何人都有資格──喇合對神的認識,比許多以色列人更深──天上的神不是一般的神祇,祂是全能的神。耶利哥城的人聽到神以奇妙的大能,打敗約旦河東的仇敵後,心驚膽喪。我們現在也可以敬拜這位大能的、行神蹟的神。祂能幫助以色列人攻佔耶利哥,同樣也能顯出大能,打敗我們強大的敵人,救我們脫離死亡,好像拯救喇合一樣。
         我們的心就消化了。“心”的原文是單數。可能指他們抵抗的心思。人處於這種心態是很容易被打敗的。耶利哥人處在恐懼之中。兩個探子認識到以色列人必勝無疑。
         這件事也給我們帶來鼓勵。我們正在天上的“約書亞”率領之下為神作戰。邪惡的勢力顯然要在神所表現的大能面前戰抖。神行在我們前面。敵人的心中對我們和神為我們施行的大事充滿恐懼。撒旦和他的爪牙知道,黑暗的國度正在面臨滅頂之災。所以我們要剛強壯膽,以完備的愛心和信心除去恐懼(約壹4:18)。耶利哥的居民聽見了消息都恐懼戰兢。只有喇合超越恐懼,達到了信靠和奉獻。
         耶和華是神。《聖經》沒有告訴我們喇合是怎樣認識真神的。她肯定沒有時間從探子那裡獲得太多的信息。她的主要知識無疑來自有關以色列的神如何為祂的子民施行大事的傳聞。喇合表白了自己的信心以後,就立即與神和祂子民的代表立約,以保全自己的性命。她把自己的生命交給神,獲得了在耶利哥將來的懲罰中得救的保證。

【書二12】「 現在我既是恩待你們,求你們指著耶和華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並給我一個實在的證據,」
  〔呂振中譯〕「現在求你們指着永恆主向我起誓:我既恩待你們,你們也要恩待我父的家,並給我一個可靠的信號,」
  〔暫編註解〕“恩待”的希伯來文為hesed,願意為信實,或恩慈,多用以表示神對人永不間斷的慈愛或者神的子女對他人應有的愛心。喇合與代表以色列人的探子立約:她既以愛心待人,應該得到愛心的回報。她和全家後來不只得救,她且嫁入猶大支派,名列耶穌的家譜上(太一5)。從此事可見她所經營的或為旅店,而非淫業。史家約瑟夫便主此說。
         “恩待”(希伯來文是hesed)。這裏指人與人之間堅定的忠貞,但這詞通常指神與以色列之間的忠貞。參看何西阿書二章19節的腳註。
         實在的證據。直譯是“真實的憑據”。喇合要求兩件事:一,她和她一家得到保護,正如她保護了探子一樣;二,求探子給她一個以色列人所認識和尊重的“實在的憑據”。她沒有丈夫,但她提到父母和兄弟姐妹。她讓探子發誓保護她和她家人性命以後,探子指定了記號,就是“朱紅線繩系在……窗戶上”(18節)。像濺在門框上羔羊的血一樣,這條線繩也保證了其中住戶的安全。

【書二13】「 要救活我的父母、弟兄、姐妹和一切屬他們的,拯救我們的性命不死。”」
  〔呂振中譯〕「來救活我的父親、母親、我的弟兄姐妹、以及一切屬於他們的,而援救我們的性命不致死亡。』」

【書二14】「 二人對她說:“你若不洩漏我們這件事,我們情願替你們死。耶和華將這地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必以慈愛誠實待你。”」
  〔呂振中譯〕「二人對她說:你若不把我們這件事告訴人,我們情願替你們死;那麼永恆主將這地賜給我們的時候,我們必定拿忠愛與誠信待你。』」
  〔暫編註解〕“情願替你們死”是以性命作保的意思。
         這裏的意思是:我們若不能信守這協議,就願我們死去,而不是你們死去。
         「我們情願 ...... 死」:意即「我們若違背諾言,不救你們,就讓我們代替你們死。」
         我們情願替你們死。他們用性命為喇合和其全家擔保。如果他們失敗了,喇合一家就會被殺害。
         我們這件事。直譯是“我們這句話。”顯然指喇合所要求的“實在的憑據”。探子在給予她保證以前,必須確認她會保守以色列人即將進攻耶利哥的秘密。她的疏忽或背叛將解除他們履行諾言的義務。

【書二15】「 於是女人用繩子將二人從窗戶裡縋下去,因她的房子是在城牆邊上,她也住在城牆上。」
  〔呂振中譯〕「於是女人用繩子將二人從窗戶裏縋下去,因為她的房子是在城與廓之間的牆上;她是住在牆上的。」
  〔暫編註解〕從考古學者挖掘耶利哥城所得資料,當地人確有在城牆上建屋居住的事。有的城牆中空,裡頭且有間隔。喇合的房子可能就是這種城牆的一部分。
         “繩子”。跟第18節所用的字不同。
         明顯地本節是記載在16-21節喇合與探子說話後的行動。
         房屋建在城牆上,是喇合一家呢,還是……在約書亞時代,房屋流行建造在城牆上。許多城邑有兩道城牆,其間相隔約有3.5至4.5公尺。在這兩道牆頂上,可以用木料建造房子。喇合可能就住在這種屋子裡,有窗子可以看到牆以外的地方。
         將二人縋下去。實際上發生在16-20節的談話以後。就像書1:10,11一樣,把將來的事插在前面說。《聖經》裡經常採用這種倒敘的筆法。
         城牆上。她住在城牆邊上,所以比較容易把探子縋下去。

【書二16】「 她對他們說:“你們且往山上去,恐怕追趕的人碰見你們。要在那裡隱藏三天,等追趕的人回來,然後才可以走你們的路。”」
  〔呂振中譯〕「她對他們說:『你們且往山地上去,免得追趕的人襲擊你們;你們要在那裏藏匿着三天,等追趕的人回來,然後你們纔可以走你們的路。」
  〔暫編註解〕耶利哥的古城坐落在一條大約14英里寬的河谷西端。附近唯一的“山”就在城的西邊。從耶利哥出發,朝這個方向只須走一英里,就進入稱之為猶大曠野的山區。城西面的那座山很高,以致還沒有到傍晚,山的影子就投在城市之上。山區有很多洞穴,探子可以在那裡躲到搜捕者回去,然後再趁著夜色回到什亭的營地。

【書二17】「 二人對她說:“你要這樣行。不然,你叫我們所起的誓就與我們無干了。」
  〔呂振中譯〕「二人就對她說:『以下這幾件事你總要行,不然、你叫我們起的誓就與我們無干了。」
  〔暫編註解〕這段話是在喇合把他們縋下城牆以前說的。她不可能在送走探子以後再和他們講好16-20節的條件,也不可能在放他們下去以後再和他們商量這些重要的問題。她也不可能在家裡就開始講話,直到把他們縋下城牆以後才把話講完。第18節說,你“縋我們下去”,不一定證明是在下去以後說的。探子說到將來,自然把過去的事視為現在的,把正在考慮的事看作已經完成的事。

【書二18】「 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們要把這條朱紅線繩系在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並要使你的父母、弟兄和你父的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
  〔呂振中譯〕「注意吧,我們來到這地的時候,你要把這條朱紅線繩子繫在你縋我們下去的窗戶上;你也要叫你父親、母親、你弟兄、和你父全家、都聚集在你家中。」
  〔暫編註解〕用朱紅線繩系在窗戶上,攻城的以色列人憑這記號不毀喇合屋裡的人。當年耶和華神的使者看見塗在門楣上的羔羊的血,也不擊殺屋中的長子(出十二21~23)。初期教會以朱紅線繩代表基督的救贖。
         “朱紅線繩”能讓入侵的以色列人認出他們要放過的房子。
         這條朱紅線繩(tiqwah)不是15節中把兩個人縋下去的“繩子”(chebel)。在《舊約》其他地方,tiqwah譯為“盼望”(詩62:5;71:5)。其詞根意為“揉”,“綁”,所以有“堅固”的意思,寓意為“信任”,“盼望”。讓喇合在窗戶上掛著放走探子的繩索似乎不合情理。這立刻會在觀看的人面前暴露她發誓要保守的秘密。這條“朱紅線繩”可能是一條麻線。這屬於她的本行(第6節),不會引起過多的注意。
         都聚集。這是一個合理的條件。如果喇合的親人不願意像不信的耶利哥人那樣滅亡,就必須躲到避難所來表明自己的信心,就像挪亞和他的家人躲進方舟一樣。今天也是這樣,凡要逃避神對不信世界之懲罰的人,必須與選擇生命之道的人聯合。

【書二19】「 凡出了你家門往街上去的,他的罪(“罪”原文作“血”)必歸到自己的頭上,與我們無干了。凡在你家裡的,若有人下手害他,流他血的罪就歸到我們的頭上。」
  〔呂振中譯〕「凡出了你家門到外邊去的,流他血的罪就必歸到他自己的頭上,與我們無干;凡在你家裏的、若有人下手害他,流他血的罪總要歸到我們頭上。」

【書二20】「 你若洩漏我們這件事,你叫我們所起的誓就與我們無干了。”」
  〔呂振中譯〕「你若把我們這件事告訴人,那麼你叫我們起的誓就與我們無干了。』」

【書二21】「 女人說:“照你們的話行吧!”於是打發他們去了,又把朱紅線繩系在窗戶上。」
  〔呂振中譯〕「女人說:『照你們的話就這樣吧。』於是把他們打發走;他們便去;她就把朱紅線繩子繫在窗戶上。」
  〔暫編註解〕喇合很有可能在放走探子的當晚就把繩子系上了,而沒有等到迫不得已之時,以免後來忘記。看見這個得救的記號還會給她帶來勇氣和希望。

【書二22】「 二人到山上,在那裡住了三天,等著追趕的人回去了。追趕的人一路找他們,卻找不著。」
  〔呂振中譯〕「二人去到山地上,在那裏住了三天,等到追趕的人返回。追趕的人一路尋找他們,卻找不着。」
  〔暫編註解〕耶利哥城西面與北面山嶺連綿。探子在山內躲了三天后,把從喇合得來的消息向約書亞報告了。耶和華神的應許得到證實。這次人心渙散的不是新一代飽經訓練的以色列人,而是敵方的居民(參申一27~28)。
         “到山上”。耶利哥以西,布滿洞穴,適合藏匿。

【書二23】「 二人就下山回來,過了河,到嫩的兒子約書亞那裡,向他述說所遭遇的一切事。」
  〔呂振中譯〕「二人就下山返回,過了河,去見嫩的兒子約書亞,向他敘說所遭遇的一切事。」
  〔暫編註解〕探子直接向約書亞彙報(第1節)。約書亞可能接受了以前的教訓。當年他和其他十一個人從加低斯巴尼亞被派出去,結果有十個人帶回了沮喪的消息。所以他覺得最好還是保密,直到他們回來報告。他們的消息(書2:9-11,23,24節)一定鼓舞了約書亞和百姓,以致他們毫不猶豫地渡過約旦河,向耶利哥進發。

【書二24】「 又對約書亞說:“耶和華果然將那全地交在我們手中,那地的一切居民在我們面前心都消化了。”」
  〔呂振中譯〕「他們又對約書亞說:『永恆主把那地都交在我們手中了;並且那地所有的居民因我們的緣故都膽戰心驚呢。』」
  〔暫編註解〕在四十年在曠野的流浪結束以後,兩個探子帶回來的報告,和三十八年前十個探子的彙報是多麼不同啊(民13:31-33)。參基甸的經歷(士7:9-14)。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