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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十六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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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5-3 14:46:31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覲見神(十六1~17)】
一、紀念神的救恩(3)
二、紀念神的厚恩(10)
三、年終的感恩(15)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申十六 1】「“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呂振中譯〕「你要守亞筆月,向永恆主你的神舉行逾越節,因為永恆主你的神領你們出埃及、是在亞筆月夜裏。」
  〔暫編註解〕“亞筆月”等於今陽曆三、四月間,為以色列人所用宗教曆法一年的開始。他們在這個月十四日晚上吃逾越的羊羔,當夜出埃及。以後就在每年此日守逾越節。看《利未記》書前<參考資料>中的“曆法”,及《出埃及記》十二2注。
         逾越節,又稱無酵節,是在每年正月十五日來守這節,繼續七天之久,為了紀念他們的出埃及。
         「亞筆月」:即陽曆三月或四月。
         亞筆月 這是古迦南曆的月份名,「亞筆」的原義是「新穗」,是大麥初長新穗的季節,相當於現今陽曆的三至四月間,為以色列人宗教曆的正月。即大衛、所羅門改用國曆後的七月份。
     逾越節 這是記念以色列人在離開埃及的前一夜,上主巡行埃及全地,見門上凡有羔羊之血的,就逾越過去;門上無血的,就進去擊殺戶內人家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出十二12~14)。取羊羔是在亞筆月初十日,宰羊羔則在十四日。羊羔的血要塗在門框上和門楣上,然後烤了羊羔來喫(出十二2~9)。這無殘疾的羔羊是預表基督,並他在十架的流血以拯救萬人,以及他將自己的寶血和身體,藉凓餅和酒賜給門徒喫喝的聖餐禮(參看林前五7;約一29;路廿二14~20等)。
         1~8關於以色列的節期,可看《利未記》書前<參考資料>中的“節期”。本節至8節有關逾越節的例,看《出埃及記》十二1~28;十三1~16及注。
     1-8 逾越節與除酵節: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是紀念神帶領他們出埃及一事(參利23章注),而除酵節乃是提醒選民要離棄罪、過聖潔的生活。
     1~17 這段是以色列人每年三次要上聖所朝聖的指引(參看出二三14~17的腳註):逾越節和無酵節( 1 ~ 8 節; 參看出一二的腳註);七七節或五旬節(9~12節;參看利二三15~23的腳註);和住棚節(13~15節;參看利二三34~43的腳註)。
         以色列中一切的男丁要在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一年三次去朝見神。除此以外,還有次角節和贖罪節。這些節期的設立,都是為了他們常常紀念神,並且藉此促進全國的統一。它們能達成宗教與社會雙重的目的, 特別是為著那些作僕人的和窮人。
         1-17 三個當守的節期:猶太人的年曆乃由「耶和華的節期」所定準,目的在重溫神對他們永久的供應或紀念歷史中所發生的大事。百姓一同謹守這些節期,表示他們紀念神的拯救及尋求神的赦免。

【申十六2】「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將羊和牛做逾越祭牲、宰獻與永恆主你的神。」
  〔暫編註解〕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早期記述守逾越節(出廿三15;卅四18~20;利廿三4~8;民廿八16~25),都沒有規定到中央聖所去獻逾越節的祭。惟獨申命記在此有這規定。

【申十六 3】「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紀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呂振中譯〕「不可將有酵餅連祭肉一齊喫;七天之內要將無酵餅、就是困苦餅、連祭肉一齊喫──因為你出埃及地、是慌慌張張出來的──好使你一生的日子都能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暫編註解〕「不可吃有酵的餅」:參出23:18; 34:25。
         「急忙」:有驚慌的含意(參20:3)。
         七曰之內要喫無酵餅 逾越節又稱為無酵餅節,就是因為在這節日,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廿一日晚上,以色列人都要喫無酵餅的緣故(出十二15~20)。在以色列人的傳統裏,酵表徵陰毒邪惡(參看林前五8),因此喫無酵餅就有除舊更新之意。
     就是困苦餅 這片語,若照現代中文譯本的繙法,用「就是苦難餅」似較能表達原意。因為用無酵餅的原因,固在紀念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匆忙,不能等候麵團發酵後才起程;另一方面,卻也用以紀念他們在埃及時受了許多的苦難的意思。

【申十六 4】「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面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呂振中譯〕「你全境內、七天都不可見有酵在你那裏:頭一天晚上你所宰獻的肉、一點也不可留過夜到早晨。」
  〔暫編註解〕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 為這緣故,這節期又叫除酵節(太廿六17;參看出十二15)。按習俗,以色列人在喫逾越節筵席之前,家主要藏一些麵酵在一些隱密處,讓兒童和家人一齊去尋覓,像基督徒在復活節時玩尋復活節蛋的遊戲一樣。等到所有的麵酵都找出來,消除掉以後,才開始喫逾越節的大餐。
     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這也是保存古代的傳統的(參看出十二10;卅四25),因為出埃及上路到西乃半島去,均是沙漠酷熱地帶,在古代無冷藏設備下,肉類留到第二天便必變壞。所以在傳統上,當晚喫不完的都要用火燒了。

【申十六 5】「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呂振中譯〕「你不能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任一座城〔原文:城門〕去宰獻逾越節祭牲;」
  〔暫編註解〕「 ...... 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不能隨意在任何地方獻這祭,必須在聖所獻上。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由這規定,使我們可清楚看到律例是隨時代的變遷,為適應需要而有所改變的情景。按歷史上說,宰羊羔合家在晚上喫,原是沙漠曠野游牧生活之人的古風俗。游牧的人是逐水草而居,並且是有一定時序到先人所習慣在某一季節居住地去牧放的。春分後的月明夜,通常是他們祭神並喫喝後,乘夜涼而出發到新牧地去的節期。因為有出埃及的史實,摩西便將這風俗作為紀念出埃及的事跡。這種紀念,原先是任從各人在各城鎮鄉村,或是游牧所到之地而舉行的。現在為要集中國民意志,在事奉同一真神,於同一聖所敬拜的團結統一精神,共同振興民族,因此就規定不可在各城獻此逾越節之祭,乃要到中央聖所去舉行了。

【申十六 6】「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呂振中譯〕「你只能到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在晚上日落的時候、你出埃及的時刻、在那裏去宰獻逾越節祭牲;」
  〔暫編註解〕「晚上日落的時候」:與出埃及那天晚上宰羊羔的時間相同(出12:6)。
         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事實上,出埃及是在子夜過後,埃及家家有死人死畜的事,法老才召摩西亞倫來,催逼他們帶以色列人離去(出十二29~36)。這裏卻用晚上日落……的時候,作獻祭的時間,一方面固然與歷史的事實相符(參看出十二6),另方面卻也和游牧人遷徙節期的生活背景相媑合。

【申十六 7】「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烤:或作煮),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
  〔呂振中譯〕「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的地方煮來喫;早晨纔轉身回家去。」
  〔暫編註解〕“回到你的帳棚”:以色列人來到敬拜的中心慶祝,在四周紮營居住。“帳棚”可以指這種臨時居所。
     “帳棚”。往中央聖所朝聖期間的臨時住處。
         當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煮了喫 到中央聖所去獻逾越節的祭,並在那裏煮此祭肉來喫的規定,再一次顯示這是在定居迦南後的生活背景。首先,出埃及時代,以色列人並不住在城中,因此就沒有「各城」的可能。其次,他們原來是在各居住地獻祭喫祭肉的,現在卻要到中央聖所去了。更要緊的,原來的游牧生活者,是「烤」這羊肉來喫的,現在卻是「煮」了喫了。

【申十六 8】「你要吃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神守嚴肅會,不可做工。”」
  〔呂振中譯〕「你要喫無酵餅六天;第七天要向永恆主你的神守聖節會;不可作工。」
  〔暫編註解〕逾越節只有一天,接上就是無酵節(正月十五日開始),一共七天,當作一個節期來慶祝,而以第七日的“嚴肅會”為結束;因此“嚴肅會”也可譯為“閉幕會”或“結束的聖會”。參《民數記》二十八16~25及注。
     「嚴肅會」:在除酵節的第七天舉行,藉此宣佈節期完滿結束(民28:25)。
         你要喫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嚴肅會,不可作工 喫無酵餅,本是游牧人的生活習慣。因此,無酵餅節原本不是他們的節期,乃是以色列北部農耕生活之人的節期。這節期原本是在古迦南曆正月十五日起,一連七日舉行的。在定居迦南後,這游牧人之正月十四日的「逾越節」,和農耕生活者的「無酵餅節」,因為日期相連,便一併舉行。因此在利廿三6和民廿八17,都明白的說:這月十五日是無酵節,要喫無酵餅七日。嚴肅會是指崇拜上主的聚會,就是不要把這節期只作俗世的歡樂。因此就嚴格的規定不可作工。

【申十六 9】「“你要計算七七日: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共計七七日。」
  〔呂振中譯〕「『你要算算七個七日:從開始拿鐮刀收割站着的莊稼時開始、算到七個七日。」
  〔暫編註解〕“七七節”從亞筆月16號算起,這也是“開鐮收割禾稼時”。從開始收割到七七節中間一共有七個星期,給全民有充分時間把應獻之物帶到敬拜的中心,全國同時歡慶。這個節期只有一天,新約稱此節為五旬節(參利二十三15注)。
     五旬節,又稱七七節,收割節,或初熟節,是在每年逾越節後第五十天守這節。計共一日。
         你要計算七七日 這七七日又叫七七節。這節期是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出卅四22),所以又叫收割節(出廿三16)。這七七日的計算法,是在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祭司在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到滿了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為這節期(利廿三9~16)。所以,這節期又叫五旬節(徒二1)。到主前第六世紀末,第二聖殿建成以後,這節期又用來作為紀念上帝在西乃山頒布的律法,所以這原先為記念屬物質收成的感恩節,又成了領受屬靈恩賜的感恩節。
         9-12 七七節:七七節就是收割節,後稱為五旬節;有關這節的詳情,參利23章注。從逾越節起計算,過了七個安息日的第一天便是五旬節,百姓在這節日慶祝農作物的收成,把地的出產獻給神。

【申十六 10】「你要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手裡拿著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守七七節。」
  〔呂振中譯〕「要向永恆主你的神舉行七七節,儘你所給的、你手自願獻的祭的分量、照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福你的來舉行。」
  〔暫編註解〕你要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福,手裏拿凓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 這是表明感恩的意思。所以這節期,實際亦成了以色列人的感恩節。

【申十六 11】「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歡樂。」
  〔呂振中譯〕「要在永恆主你的神面前歡樂,你跟你兒子和女兒、你的奴僕和使女、以及在你城內的利未人、跟在你中間的寄居者和孤兒寡婦、都要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要選擇做他名之居所的地方歡樂。」
  〔暫編註解〕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歡樂 這種歡樂,正如十二18所提的,是要在中央聖所去舉行,並在那裏歡度佳節。

【申十六 12】「你也要紀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呂振中譯〕「要記得你在埃及做過奴隸;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
  〔暫編註解〕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 請參看五15,十五15等處的註釋。

【申十六 13】「“你把禾場的穀、酒酢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呂振中譯〕「『你從禾場上和酒池中收藏了出產以後、就要舉行住棚節七天。」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要守的節期共有七個,都在宗教曆(以尼散月為正月的曆法)的頭七個月內舉行。其中最重要的為逾越節、七七節和住棚節。
     “住棚節”又名“收藏節”,守節時要住在用樹枝搭的帳棚中,從第七個月的十五日開始,為期七天。參《利未記》二十三34注。
     在這三大節,以色列的男丁都要到敬拜的中心,也就是後來的耶路撒冷聖殿守節(16節;出二十三14~17)。
     住棚節,又稱收藏節,是在七月十五日,就是贖罪日之後五天來守這節。繼續七天之久。
         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因為是五穀新酒都收藏了,才守這節期,所以這節期又叫做收藏節(參看出廿三16,卅四22)。這裏只說守節七日,並沒有說明在那一個月的那一日開始。出廿三16和卅四22,都說是「年底」,而現代中文譯本卻在這兩處把「年底」繙成「秋季」。和合本是按字句直譯,現代中文譯本是依現有的季節而意譯。但在利廿三34和39,都說是七月十五日起,要守住棚節七日。
     按以色列人的國曆,這裏的七月一日是新年的開端,所以在這日要吹角(利廿三24)。但按其宗教曆,這是提示流月,即七月,就是現今陽曆的九至十月間,所以是秋季。以國曆計,這宗教曆的七月十五日也是一年剛開始了半月的時間,所以不是年底。按原文,出廿三16的 betse{~th hashsha{na{h ,可直譯成英文的 in going out of the year 或 in coming in of the year。前者是「年底」,後者便是「年初」了。但在出卅四22的 tequ^phath hashsha{na{h 之英文直譯是 (at) the turn of the year (轉年的時候)。這話也可繙成「年底」或「年初」的。所不幸的是,和合本和另些譯本囿於秋收冬藏的觀念,就把這兩處經文都選用了「年底」,而其實卻是在以色列人自所羅門至約雅敬年間的國曆年的年初。
         13-15 住棚節:這是一個秋天的節,又名收藏節(13),乃是在收割葡萄和橄欖之後,表示一年農事的結束。百姓在樹枝搭成的帳棚內住七日,一方面記念他們昔日在曠野住帳棚的日子,同時對神賜下的豐收獻上感恩。

【申十六 14】「守節的時候,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呂振中譯〕「過節的時候、你要歡樂,你跟你兒子和女兒、你的奴僕和使女、以及在你城內的利未人、寄居者、孤兒、寡婦、都要歡樂。」
  〔暫編註解〕「都要歡樂」:這是守住棚節的特色(12:18)。
         守節的時候,你和……都要歡樂 守節的人,包含兒女、僕婢、利未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等,都列入在內。這意思是一切的人,並特別提到那些孤苦和易受人忘記和被賤視的人。至於歡樂的方法,在利廿三39~43有較詳細的規定。該處經文的末了(43節),特別指出守住棚節的意義,是因以色列人蒙上主引領出埃及的時候,曾經住在棚裏的緣故。

【申十六 15】「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你當向耶和華你的神守節七日;因為耶和華你神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你就非常地歡樂。」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所要選擇的地方、過節拜永恆主你的神;因為永恆主你的神在你一切的出產上、和你手裏辦的一切事上、必賜福與你,你就要痛痛快快地歡樂。」
  〔暫編註解〕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守節七日 這是指明要到中央聖所去朝聖守節。
     因為耶和華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產上……,要賜福與你…… 前面兩個節期均未提到一切的土產,故此在十二17和十四22起的十分之一的供物,諒必是在這個節期才帶到中央聖所去。這是很自然的,因為在這時候,以色列人的出產才得收藏而知道收成的分量的緣故。
     你就非常的歡樂 有東西可供獻給上主,是件大大的蒙福的喜樂事。因此,信徒乃認奉獻為樂事,是對上主賜福的感恩的歡樂(參看徒二十35)。

【申十六 16】「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卻不可空手朝見。」
  〔呂振中譯〕「『一年三次你所有的男丁都要朝見永恆主你的神,在他所要選擇的地方、當除酵節七七節住棚節的時候朝見他;可不要空手朝見永恆主;」
  〔暫編註解〕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 以色列人以十三歲為成年。成年的男丁要在逾越節、七七節和住棚節,一年三次到中央聖所朝聖。這是在被擄回國於第二聖殿建成後,以色列的虔誠人極嚴謹地遵循的。在被擄期中,當然無法照凓遵行。至於被擄期前,特別是約西亞王以前,根本就沒有在耶路撒冷的聖殿遵行過這樣的律例。王下廿三21~23的記述,就是一個明證。
         16-17節: 神吩咐以色列所有的男丁,要一年三次上宗教中心城邑所在的聖所去,守宗教節期。凡是前去守節的人,都要按神所賜的比例向祂奉獻。祂並不要求我們的奉獻超過自己的能力,卻要我們存甘心樂意的心來奉獻,這樣就必蒙福。對有些人來說,十分之一可能是重擔,但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太少。請你看看你所有的,再按照神所賜給你的,按比例獻給祂。

【申十六 17】「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照耶和華你神所賜的福分,奉獻禮物。” 」
  〔呂振中譯〕「各人要按手頭的力量照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福獻禮物。」
  〔暫編註解〕“奉獻禮物”,看10節。
     卻不可空手朝見(16)。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禮物 往中央聖所朝聖的人,必須帶禮物去。住棚節帶所收入的十分之一,另兩節期是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然而,照十四24起的經文來看,甚至在住棚節,各人也是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禮物的。

【申十六 18】「“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呂振中譯〕「『你要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各城內、按着你的族派、為自己設立審判官和官吏;他們要按公義的判斷審判人民。」
  〔暫編註解〕各城須設立審判官和協助他的官長。做審判官的人應守三個原則:1,不屈枉正直(出二十三6);2,勿看外貌(箴二十四23);3,不可受賄(出二十三8)。總的目標是做到“至公至義”(20節)。
     “長官”。協助“審判官”執行判決的司法長官。
         各城裏按凓各支派 按以色列的傳統,雅各有十二個兒子。每個兒子,在日後就成為一個支派。這支派表面上是由血親而來,但在實質上卻是與宗教的認同相關。十二支派的同盟,也就是十二族人共同誓約在同一的真神上主名下的結合體。以色列人組成國家後,這支派的結構仍然有極穩固的根基。為這原因,這裏指定要按各支派的各城裏設立審判官和官長的事,一方面固然是古遠的社群結構所使然;另方面也是國家組織的衰弱中,要利用這古遠的組織系統,來強化民族的結構,使正義伸張,國族堅強。
     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按凓支派的古風,以色列人各城的審判,並非由審判官或官長來負責,乃是在城門口,由長老主持的(參看書二十4;得四1~2、11等)。雖然在王國初期,王可以委派人代替他自己來聽審,而民眾卻仍然是到王城,在城門口求判斷,並仍渴望恢復士師時代那種士師的秉公判案的精神(參看撒下十五2~4)。這裏的審判官,原文和士師為同一個字詞。但士師是由上帝興起的,而不是由支派設立的。只有在約沙法王(ca. 873-849 B.C.)時代,曾由他出巡各城,並為各城設立了審判官(代下十九4~7)。約沙法並在耶路撒冷設立了「高等法院」,使各城解決不了的爭端,可到京城來求得公正處理(代下十九8~10)。可是,約沙法也把屬於宗教的爭論和民刑訴訟的爭端,分開由不同的職分的人處理(代下十九11)。這裏的官長,其原文用字,明顯是由王室委派的,而其功能又與審判官相混,便有追遠到一15~16,就是依據出十八13~26而來的制度的涵義。不過,因為申典的編成,既然後於約沙法一百多年,學者多認此種制度是按約沙法所設立,並在各城行之成例了的,再次以支派(避過王室的干預)的名義,規定在各城設立審判官和官長。至於這兩職分的功能,明顯前者是為判案,後者卻為行政。但仍然囑咐他們無論是為審判或為行政,都要秉公行義。這就是本節末句之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的意思。
         18-20節: 這裡預期百姓進入應許之地後,會面對重大的問題。雖然有民族領袖約書亞,但他們未竟全功,也未能選出約書亞的接班人作屬靈領袖,以公平與智慧來領導各支派、各地區,使各城邑都能過敬畏神的生活。他們沒有指定智慧的審判官和忠心的官長,以致百姓悖逆神,不公平的事危害社會。由此可見,選任賢能是重大的責任。在你的影響力所及之處,像家庭、教會、學校、並工作場所中,公平與敬虔的風氣是否深入民心呢?像以色列人一樣,如果不任用正直領袖,必然後患無窮。
         18-20 須按公義審判:審判官和官長的委任,為要幫助摩西處理百姓的糾紛;但他們必須公正無私,不能因偏私、受賄而顛倒是非。
     本節至十八22為有關以色列人行政體制設立的規定,例如審判官、王、祭司及先知等。

【申十六 19】「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呂振中譯〕「你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不可收受賄賂,因為賄賂能使智慧人的眼變瞎,能使義人的案件顛倒。」
  〔暫編註解〕這裏警告審判官不可屈枉正直,不可偏私,也不可收受賄賂。
         「又能顛倒義人的話」:或作「又能叫義人說假話」。
         這節有三個明白無疑的為官必然要遵行的守則:
     不可屈枉正直 這是對約書規定的迴響:不可在作見證的事上,冤枉了正直的人(出廿三2);也不可偏袒富貴,而屈枉了窮人的爭訟(出廿三6)。
     不可看人的外貌 這外貌有多方面的含意:權貴人和卑賤人的外貌顯然不同;富有者和貧窮人的衣凓顯然有別;狡猾者使人不易鑑別其神色,往往會把他當作有禮貌的誠實人。因此,不可按其肉身(約八15)的衣凓或神色來判斷人的是非曲直。
     不可受賄賂 賄賂是指不正當的方法,以貨財給人,並想藉此獲得辦事的方便或爭訟的偏袒。受賄賂的人,為酬謝這貨財的實惠,便在公事或審判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作不公正的思維,這就是下句所說,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的含義。

【申十六 20】「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呂振中譯〕「你要追求正義、正義,好使你活着,能夠取得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的地以為業。」
  〔暫編註解〕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這是指在行政上和審判上,都要以最公平最正直的態度和方法來執行律例的意思。
     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 從表面看,這節話是正如猶太教的靠行為得救的道理。其實不然。這節話是指屬上主的人,要追求至公至義,以致能繼續生存,並在應許之地活得長久。這不是指得救之道──得救乃完全是上帝的恩典──而是得救後生活之道。

【申十六21】「“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
  〔呂振中譯〕「『你為自己所築永恆主你的神的祭壇、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亞舍拉神木。」
  〔暫編註解〕“木偶”指迦南女神亞舍拉的木柱像,參七5注。
     “木偶”指亞舍拉的柱像。參看第七章5節的腳註。
         「木偶」:即「亞舍拉」(參7:5注)。
         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壇 有關耶和華,請看一3的註釋。至於合稱耶和華你的上帝,則請參看本書緒論中,在「歷史評述」的「觀念方面」之第2項,至於築壇,在較古的文獻中,是吩咐築土壇;若築石壇,就只能堆放自然的石塊,而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出二十24~25)。
     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 這表明上主的壇,要異於迦南地眾多的神壇。迦南的神壇,多數在青翠樹下(參看十二2),原因是以樹代作木偶。有關木偶,請參看七5的註釋。
         21-22 禁止設立木偶或柱像:此乃針對迦南地的崇拜形式──木偶和柱像都是異教之神的象徵物。

【申十六 22】「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
  〔呂振中譯〕「不可為自己立崇拜柱子、就是永恆主你的神所恨惡的。」
  〔暫編註解〕“柱像”指男神巴力的石柱像。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 有關柱像,請參看七5的註釋。柱像既是迦南的神祇的偶像,所以不可設立於上主的壇旁。
     這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恨惡的 有關恨惡,請參看十二31。上帝之所以恨惡這些,因為祂是忌邪的上帝(請參看四24)。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雷建生《申命記解讀》․《串珠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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