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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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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27 09:49: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申命記第二章】
一、遵神所囑(二1~23)
二、經歷應許(二24~37)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申二1】「“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我的。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呂振中譯〕「『此後我們轉了身,按到蘆葦海的路向往前行、到曠野去、照永恆主所告訴我的;我們又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暫編註解〕此後,我們轉回,從紅海的路往曠野去 這是按照一40上主所吩咐的,在他們經歷擅自上山地去爭戰失敗後,不得不遵命而行了。有關地理環境和譯文的錯誤,則請參看一40的註釋。
     我們在西珥山繞行了許多日子 有關西珥山,請參看一2和44的註釋。這許多日子,按14節的意思是卅八年。但這卅八年卻可能另有所指,請參看二14的註釋。
         本節至三11講述以色列人經過曠野三十八年流浪生活後的一個新開端。他們離開曠野向北行;在外約但一帶五次與外族大接觸,每次的記事差不多都包括:1,百姓出發(二1,8;三1);2,神的訓示(二2,9,17,31;三2);3,他族歷史追述(二10,12,20;三11);4,糧食的供應(二6,28);5,百姓離開或佔領其地(二8,13,24)。
     五次接觸中,對以東人、摩押人及亞捫人,毫無敵意,承認其地乃神給這些民族的,只求平安路過;但與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則經歷戰事,並占取其地。
     讀時可參《民數記》二十14~二十一35及注。“紅海”當指阿卡巴灣。西珥山在死海南邊。以色列人在這塊丘陵地帶繞行了很長一段時期。

【申二2】「耶和華對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我說:」

【申二3】「‘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夠了,要轉向北去。」
  〔呂振中譯〕「”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彀了;要轉身向北去。」
  〔暫編註解〕你們繞行這山的日子彀了,要轉向北去 照這方向的指示,這山所指的可能是在米甸境內的叢山。古代這些山群並沒有名字,所以被連結稱為西珥山。米甸往北便到了以東;西珥山原指以東境(參看創卅二3,卅六8~9)。

【申二4】「你吩咐百姓說: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
  〔呂振中譯〕「你要吩咐人民說:你們的族弟兄以掃的子孫、那住在西珥的、你們正要經過他們的地界;他們必懼怕你們,所以你們要極其謹慎。」
  〔暫編註解〕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 按以色列人的傳統,亞伯拉罕生以撒(創廿一章),以撒生以掃和雅各(創廿五20~26)。雅各以詭計騙取父親的祝福(創廿七章),而承受了迦南這應許之地為業;以掃卻住在以東,即西珥(創卅三16,卅六章)。因此,現在以色列人要經過的西珥,就是以東,乃是他們弟兄之地。希伯來文的弟兄一詞,和中國人的觀念一樣:可以是血親兄弟,亦可以是堂兄弟,遠房親人或結盟的人(如劉、關、張之桃園三結義的兄弟一樣)。
     他們必懼怕你們 按民二十14~21,以東人並不懼怕以色列人,反而是強硬地不准以色列人經過他們的國境,以致以色列人不得不轉向離開。這裡所記,再次顯示出是在以色列人的被擄時代,以東人已日漸式微,以致被擄的以色列人受吩咐要善待他們,不可與他們爭戰,因為西珥山是上主賜給以掃為業之地。
         4-6節: 以色列人經過西珥的時候,神叫他們小心,不要驚擾當地的居民,就是以掃的子孫以東人。以色列人驍勇善戰,幾十萬人經過以東的地界,難免令人產生恐懼。神警告以色列人,不要挑起爭端,不要侵犯他們的地界,並且要付錢向他們買糧食、買水喝。祂要百姓公平對待別人。我們也應當這樣公平地待人,承認別人的權利,就連反對我們的人,他們的權利也當得到尊重。以智慧與公平行事為人,便能與人建立美好的關係。
         4-8以色列民繞過西珥,避開以掃的子孫(以東人),北上摩押人之地。以民不可攻打以東人,(因西珥不是神給選民的應許地)且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及買水。(因以色列人一直以來蒙神豐豐足足的供應,毋須憂慮經濟)。
         本節與9,19節記下神禁止以色列人與以東、摩押、亞捫三族爭戰的事,因為他們都與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以東人為以撒長子以掃的子孫,亞捫人與摩押人是亞伯拉罕之侄羅得的後裔。前者住在死海南面的西珥,後者住在死海東北面和東面。他們所居之地為神所賜,不屬於應許以色列人的土地。但以色列人可以攻取約但河以東亞摩利人的土地,西宏與噩都是亞摩利人的王,屬迦南族,住在約但河兩岸(創十16;十五16;書二十四8)。
     這幾節因此補充了《民數記》二十和二十一章所記同一件事,但把理由說明了。

【申二5】「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之處,我都不給你們,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
  〔呂振中譯〕「不要去惹他們;他們的地、連腳掌可踏的地方、我都不給你們,因為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基業。」
  〔暫編註解〕“以掃”的後裔獲賜“西珥山”(整個以東地帶,死海以南的多山地帶;參看創三六6~8)為產業。

【申二6】「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
  〔呂振中譯〕「你們要用銀子向他們糴糧食喫,也要用銀子向他們買水喝。」
  〔暫編註解〕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買水喝 這是很公道而正直的行為(參看民二十17~19);也是申命記派從律法的觀點所要求的自律行為,因為申命記一方面強調對上主的敬愛,也從上主公義的特性中,要求敬愛上主的人要以正直來對待弟兄。

【申二7】「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了。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神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你的神在你手所作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你怎樣走這大曠野、他都知道;這四十年永恆主你的神都與你同在;你一無所缺。”」
  〔暫編註解〕「他都知道了」:即 都看顧你們(創39:6; 詩1:6)。
         這四十年,耶和華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故此你一無所缺 有關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的記載,和古代以色列人以四十年為一代有關聯。事實上,直到今天,在沙漠曠野生活的人,其平均年齡仍約為四十歲。另一方面,以色列人對數字常有像徵的觀念(請參看拙著《舊約概論》第九章的「數字與年代問題」)。四像徵世界(四方、四風);十像徵完全或圓滿。四十是像徵屬地的完全。至於在這曠野飄流許多日子的期間,上主的同在,以致百姓一無所缺的實境,則請參看八2~4的註釋。

【申二8】「“於是,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從亞拉巴的路,經過以拉他、以旬迦別,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呂振中譯〕「於是我們往前進、離開了住西珥的族弟兄以掃的子孫;由亞拉巴的路向、離了以拉他和以旬迦別。『我們便轉身,按摩押野地的路向前進。」
  〔暫編註解〕以拉他和以旬迦別為“亞拉巴路”的起點,在阿卡巴灣的頂端。此路始于阿卡巴灣,向北伸延,直到摩押地的東部。
     以東人拒絕讓以色列人穿過他們的領土。參看民數記二十章14節的腳註。
         亞拉巴的路 這是指由亞卡巴灣尖端,循約但河谷延伸之低地而北上的道路(請參看一1亞拉巴條)。
     以拉他 就是現今以色列國在亞卡巴灣尖端的以拉他市。這地在王上九26稱為以祿。其實,這兩名稱在後期就和以旬迦別(見下條)混在一起,因為兩地相近(王上九26),在市集擴大後已成為一地了。
     以旬迦別 這是在亞卡巴灣尖端的一個村落。
     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 以色列人遭以東王強硬拒絕通過其境的事(民二十18、20~21),申命記隻字不提。這是因被擄時代的生活實境所使然,因他們為要聯合被欺擄的弱小民族,對付以強凌弱的巴比倫所致。有關摩押,請參閱一5的註釋。摩押的東邊就是亞拉伯沙漠,當年以色列人大概是從以東的東面亞拉伯大沙漠進入摩押,所以有古傳統說是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的這話。

【申二9】「耶和華吩咐我說:‘不可擾害摩押人,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我說:”你不可擾害摩押,不可以戰爭去惹他們;他們的地我不賜給你為業,因為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暫編註解〕亞珥當為摩押的首邑(現在用以代表摩押人所居之地)。亞珥稱確切位置不詳。從18節看,其城或在亞嫩河谷。
     關於“摩押人”,參看創世記十九章31節至38節和阿摩司書二章1節的腳註。
         「亞珥」:本是摩押的首都,此處代表全摩押地。
         亞珥 這是在亞嫩河南邊的一座城。這城大概是當時摩押的首都,所以本節的話,似乎就把亞珥當作是摩押的同義詞,正如把大馬色當作是敘利亞的稱呼一樣。
     羅得的子孫 本節這詞是作為摩押人的代替語。原因是摩押人和亞捫人,按以色列的傳統說法,均為出自羅得和他的女兒所生之子(見到十九30~38),而羅得卻是亞伯拉罕的侄兒,父親是亞伯拉罕的兄弟哈蘭(創十一27~31)。
         9-12 以色列民與摩押:以色列與摩押本有親屬關係,因為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原為摩押人的始祖(創19:30)。

【申二10】「(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裡,民數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
  〔呂振中譯〕「(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裏,這族之民又大、又多、又高,像亞衲人一樣。」
  〔暫編註解〕以米人身材高大,為摩押地早期居民。《創世記》十四5說以米人本來住在亞嫩河北摩押地的沙微基列亭。
     “亞衲人”:參一28注。
     「以米人」:體格高大,是亞珥的早期居民。
         「亞衲人」:見民13:33注。
         先前 這詞在10和12節都同時出現,表明這前後三節的話是插述從前的事,所以一般譯者都將這三節放在括弧之內。
     以米人 創十四5首先提到這族人。他們究竟來自何方則至今仍無法知道。以米的原義是「可怖者」或「強悍」的意思。大概這族人的身材不但很高大,而且猙獰,所以作者才把他們比作亞衲人,並算為利乏音人,而摩押人亦稱之為「可怖者」(12節)。
     亞衲人 請參看一28的註釋。

【申二11】「這以米人像亞衲人;也算為利乏音人;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
  〔呂振中譯〕「這以米人、也像亞衲人被算為利乏音人,但摩押人卻稱他們為以米人。」
  〔暫編註解〕“利乏音人”不是一個民族的稱號,而是以色列人入居迦南前住在巴勒斯坦一帶傳統英雄人物的統稱,其人身材特高且強壯。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創十四5);猶大人稱他們為亞衲人(民十三33;士一20);亞捫人叫他們做散送冥(20節)。
     摩押與亞捫人,都曾把像亞衲族一樣高大的人民趕逐出境,這些人通常被稱為利乏音人,但是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亞捫人稱之為散送冥(2:20)。如果敵人看似強過我們,我們就必須記住,神能拯救我們,正如他幫助以色列人一樣。
         「利乏音人」:按創14:5的記載,利乏音人是住在巴勒斯坦的早期部落,曾被以攔王基大老瑪擊敗。
         利乏音人 這族人亦在創十四5首先提及,並被列為迦南地的原有十族人之一(創十五19~21)。因為他們的身材高大,所以七十士譯本將此詞譯為「巨人」,許多其他譯本亦跟此而譯。

【申二12】「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呂振中譯〕「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趕出,將他們從自己面前除滅掉,便接替他們住在那裏,就如以色列人在永恆主賜給他們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
  〔暫編註解〕過去以為何利人為穴居部落民族,因其希伯來文名中的hor有“穴”的意思,現在已知為主前一千五百年時住在巴勒斯坦北部和敘利亞一帶的強大赫倫人(Hurrians)。聖經記載此族的大本營為西珥,也就是死海南面之地(參創十四6;三十六20)。
     「何利人」:有關他們的生活習俗,可參考古學家所發掘的努斯泥版。
         何利人 這族人原居黑海和裏海之間的山區,約於主前二千年自北方遷居兩河流域,並逐漸向西移。大概其中一支遷徙到西珥地,並以地作名。其後西珥子孫中有一著名族長何利出現,因此被稱為何利人。這些人在以掃子孫進佔以東以前已在那裏居住,所以被以色列的傳統認作是以東地的「原居民」(參看創卅六20~30)。

【申二13】「現在,起來過撒烈溪!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起來,過撒烈谿谷。”於是我們過了撒烈谿谷。」
  〔暫編註解〕撒烈溪的位置難確定,可能為今天流入死海南端的埃赫沙河(Wadi el-Hesa)。
     「撒烈溪」:準確地點不詳,可能在死海東南,為摩押地的南界。
         撒烈溪 這是把以東和摩押分開的一個山谷(參看民廿一12),雨季時便成溪,其水流入死海的南端盡頭處。
     13-16 耶和華履行對以色列民的懲罰──那些不相信神應許且違背耶和華命令的選民,不得進入應許之地(見民14:26-35; 26:63-65)。

【申二14】「自從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
  〔呂振中譯〕「自從我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到過了撒烈谿谷的時候、這其間的日子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戰士都從營間滅盡了,你們纔得過去,照永恆主向他們所起的誓。」
  〔暫編註解〕參一1及一3注。以色列人四十年曠野生活,除去從埃及到達西奈,和在西奈記加低斯生活的兩年,剩下38年(參出四十17;民一1;九1等)。
     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 這記述由離開加低斯到過了撒烈溪,為三十八年的事,與飄流曠野四十年的傳統頗為吻合。
     14-15節: 以色列人毋需花四十年才進到應許之地,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們棄絕神的慈愛,不服祂的權柄,不理會祂的命令,不過討祂喜悅的生活,任意違背與祂所立的約,不守他們在出埃及時所作的承諾(參出19:8;24:3-8)。一句話,他們不順服神。我們也常常因為不順服神,導致人生道路更為艱難,多受痛苦。所以我們要領受祂的大愛,遵從祂在聖經中的命令,不管情勢怎樣都忠心到底,這樣我們的一生就不至迂回,反而充滿祝福。

【申二15】「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將他們從營中除滅,直到滅盡。」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手簡直攻擊了他們,使他們從營間潰亂,直到滅盡為止。」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 這話表明在曠野飄流時代的壯丁,除了被敵人所殺者(參看一44的註釋)之外,上主也以疾病、瘟疫等攻擊,來除滅他們。

【申二16】「“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
  〔呂振中譯〕「『眾戰士都滅盡、而從民間死掉了以後,」
  〔暫編註解〕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耶和華吩咐我說…… 這是歷史事件中,新的一代起來了。但在作者的生活背景來說,不但是在被擄期間新的一代起來了,也是新的希望開始了。因為在被擄後第卅七年,約雅斤王被提出監,獲得抬頭了(王下廿五27~30)。

【申二17】「耶和華吩咐我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就告訴我說:」
  〔暫編註解〕17-23 以色列民與亞捫:耶和華禁止以色列民擾害亞捫人。亞捫人居於摩押之北,也是羅得的後裔,與以色列人原有親屬關係(參串)。

【申二18】「‘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
  〔呂振中譯〕「”今天你們正要經過摩押的地界亞珥〔或譯:在亞珥那裏經過摩押的界線〕;」

【申二19】「走近亞捫人之地,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呂振中譯〕「你們走近亞捫人的對面時,可別擾害他們,別去惹他們;亞捫人的地我不賜給你們為業,因為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
  〔暫編註解〕“亞捫人”:看二4注。
     關於“亞捫人”,參看創世記十九章31至38節和阿摩司書一章13節的腳註。
         走近亞捫人之地 以色列人進佔迦南前,摩押與亞捫是以亞嫩河為界。亞捫北連基列,西鄰亞摩利人西宏的國境,東面就是亞拉伯大沙漠。按以色列的傳統,亞捫人也和摩押人一樣,是屬於羅得的子孫(參看創十九30~38)。所以,當以色列人走近亞捫人之地時,也受了上主的吩咐,不可擾害他們,也不可與他們爭戰。

【申二20】「(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裡,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
  〔呂振中譯〕「(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但亞捫人卻稱他們為散送冥人。」
  〔暫編註解〕“散送冥”:看二11注。
     “利乏音人之地”。指一種居住在約但河兩岸之巴勒斯坦地、身材高大的族人。參看創世記十四章5節和申命記三章11節的註腳。
         散送冥 這是亞捫人對其原住民利乏音人的稱呼。這詞的原義已無可考,但從亞拉伯文的字音 Zamzamah 來推測,則有言語冥蠻,或邊吃邊講而語音不清之意。這是亞捫人給原居其地的巨大身材之利乏音人,一種鄙視的外號。

【申二21】「那民眾多,身體高大,像亞衲人一樣,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接著居住。」
  〔呂振中譯〕「這族之民又大、又多、又高、像亞衲人一樣;永恆主從亞捫人面前消滅他們,把他們趕出,亞捫人便接替他們住在那裏;」

【申二22】「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接著居住一樣,直到今日。」
  〔呂振中譯〕「正如永恆主從前為了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消滅掉,把他們趕出,以掃子孫便接替他們住在那裏一樣,直住到今日。」

【申二23】「從迦斐托出來的迦斐托人將先前住在鄉村直到迦薩的亞衛人除滅,接著居住。)」
  〔呂振中譯〕「還有亞衛人、住在各村莊、直到迦薩的、是從迦斐託出來的迦斐託人將他們消滅掉,而接替他們住在那裏的。)」
  〔暫編註解〕“亞衛人”只在此處和《約書亞記》十三3中提到,當為巴勒斯坦西南的原來居民。迦斐托為今天的克里特島非利士人可能來自此島(參創十14;耶四十七4;摩九7)。非利士人滅了亞衛人,取得其地;後來以色列人又把非利士人滅了。
     「迦斐托」:即現在的克里特島(新約聖經稱它為革哩底,參多1:12);「迦斐托人」在此指非利士人(參士13:1注)。
         「亞衛人」:指地中海沿岸原來的居民。
         迦斐託 一般學者都相信,舊約聖經所記述的迦斐託,就是地中海的革哩底島(徒廿七12),即近代地圖上所說的克里特島,因此現代中文譯本就以此現代名稱譯出。傳統上,舊約都認為非利士人(Philistine)是從迦斐託出來的(參看創十14;耶四十七4;摩九7),而巴勒斯坦(Palestine)這地名,就是從非利士人之居住地的名稱而來的。

【申二24】「你們起來前往,過亞嫩穀;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要起來,往前行,過亞嫩谿谷;看哪,我已將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手中;你要着手取得那地,跟他爭戰。」
  〔暫編註解〕「亞嫩穀」:是摩押的北界,西宏的國土以希實本為首都,東面與亞捫接壤,西臨死海及約但河。
         亞嫩谷 這谷也就是亞嫩河的所在(民廿二36)。這河不單是當時亞捫與摩押的分界線,也是摩押與亞摩利國的分界線(見下條)。亞嫩河上流在現今約但國內的高原山區,因此谷深異常,氣勢奇偉,水清而長流,直入死海東面的中部。
     亞摩利人希實本王西宏 這裡的亞摩利人,所指的是當時的亞摩利國。其國界北接基列,南連摩押,東瀕亞捫,西以約但河和死海為界。這整件事跡,卻記錄在民廿一21~32(請參看一4的註釋)。
     你要與他爭戰得他的地為業 要與亞摩利人交戰和得其地為業的事,早在創十五13~16中已有暗示。因亞摩利人不屬閃族,與亞伯拉罕無關聯,不像以東人、摩押人和亞捫人一樣。故要擊殺他們,得他們地為業。原因是他們的罪惡已經在上主面前為滿盈了(請參看創十五16)。
         24-25耶和華吩咐以色列民起來與亞摩利人爭戰,此命令帶著一個應許,就是耶和華要使天下萬民因聽見以色列的名聲而驚懼發顫。
         24~37 比較民數記二十一章21至32節。亞摩利人是一個與以色列人無關的異族,他們散佈在約但河的東面。由於他們沉溺於偶像膜拜,所以神吩咐以色列人把他們毀滅。參看創世記十五章13至16節和申命記七章2節的腳註。
         24-37 以色列民擊敗希實本王(見民21:21-32)

【申二25】「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呂振中譯〕「就在今日、我就要開始叫普天下聽見你名聲的萬族民都震懾你懼怕你,以致因你而發顫絞痛。”」
  〔暫編註解〕神告訴摩西,說祂要使天下萬民都懼怕以色列人。按照世人的標準來看,以色列軍隊並沒有甚麼了不起,但是有神幫助,就令敵人喪膽。摩西不再擔心仇敵的強大,仇敵卻要懼怕他。在我們日常的爭戰中,神常常行在我們前面,為我們預備道路,除去障礙。我們只須一心一意地跟隨祂,留意祂的引領。
         從今日起,我要使天下萬民,聽見你的名聲都驚恐懼怕,且因你發顫傷慟 這是上主藉摩西宣告飄流曠野的以色列人(不是摩西,雖然經文用單數的你),將要殺敗敵人並佔地為業。因此,凡聽到這族名聲的各國人,都會驚惶戰抖,因為懼怕他們的來臨,又因戰敗和地土被佔而傷慟。

【申二26】「“我從基底莫的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呂振中譯〕「『我從基底莫曠野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氣的話說:」
  〔暫編註解〕基底莫確切位置不詳,只知後來為流便支派居住的一城(書十三18)。希實本為西宏的首邑(民二十一26)。
     「基底莫」:大概在亞嫩河以北、接近希實本王疆土的東界。
         「用和睦的話」:暗示摩西欲與希實本王締立和約。
         基底莫的曠野 這名稱有些少問題。原義可能是摩西就從東邊的曠野打發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因為基底莫也可意譯為東面。但因當地有一城名基底莫,日後被劃歸呂便支派(書十三15~18),後來又歸利未支派(書廿一37),因此這基底莫曠野,就似乎要當作專有名詞來看待。
     差遣使者去見希實本王西宏,用和睦的話說 這是和申命記中的戰爭條例的頭一部分相符合的(二十10),但與後一部分卻不相合。因為後一部分是要把應許之地中的各族人等,以「聖戰」的方式殺戮淨盡的(二十16~18)。

【申二27】「‘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只走大道,不偏左右。」
  〔呂振中譯〕「”求你容我從你的地經過;我沿路沿路地走,不偏於右,也不偏於左。」
  〔暫編註解〕只走大道 以色列人所要求的,只是請西宏容許他們步行通過國境,且只走大道而不會踐踏他們的田園。這大道,在民廿一22又稱為王道,或以近代名稱可叫做國道。這是聖地由大馬士革通往埃及的三條大道中的東道。

【申二28】「你可以賣糧給我吃,也可以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呂振中譯〕「你可以拿我銀子糴糧食給我喫,也可以拿我的銀子賣水給我喝;只要容我步行過去,」

【申二29】「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但河,好進入耶和華我們神所賜給我們的地。’」
  〔呂振中譯〕「像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等我過了約但河,去得永恆主我們的神所賜給我們的地。”」
  〔暫編註解〕就如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和住亞珥的摩押人待我一樣 講述這事跡的人,是依據本章1~15節的記述,認為以東人和摩押人均曾讓他們順利通過國境,所以要求亞摩利人也照樣給他們和平的通過。

【申二30】「但希實本王西宏不容我們從他那裡經過;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他心中剛硬,性情頑梗,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呂振中譯〕「但是希實本王西宏不情願容我們從他那裏經過,因為永恆主你的神使他的靈剛愎、心意頑固,為要將他交在你手中、像今日一樣。」
  〔暫編註解〕“心中剛硬,性情頑梗”。雖然是西宏自己作出決定,但摩西從神控制歷史的希伯來人觀點而說出這句話(民二一23)。
         「神使他(希實本王西宏)心中剛硬」:按神的計畫,希實本王西宏使自己的心剛硬;因他立定心志敵擋神,這種抗拒的態度便使他的心逐步剛硬。故此,人不可忽視自己的行動,因神的預定與人的責任是不能分割的(參出7:3, 14,有關法老的心剛硬)。
         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使他心中剛硬 這正如以色列人出埃及前,上主對待法老的作為一樣:首先是任憑他的心剛硬,然後使他的心剛硬,以致上帝得以施行神蹟奇事而大得榮耀(參看出四21,七3、13、22,八15、32,九12、35等)。

【申二31】「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我說:”看哪,我已經着手將西宏和他的地交在你面前;你要着手取得他的地以為業。”」

【申二32】「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呂振中譯〕「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雅雜戰場對我們接戰。」
  〔暫編註解〕雅雜的確切位置不詳,只知其地後來分給了流便支派。
     「雅雜」:地點不詳。主前九世紀中葉的摩押碑文指出這城日後為摩押人管轄。
         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民廿一23很清楚的記述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借路經過,並招聚其民在這王道東邊的雅雜攻擊以色列人。西宏被殺後,這地劃歸呂便支派(書十三15~18),其後又歸屬利未支派(書廿一34~36)。

【申二33】「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我們的神將他交在我們面前,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們跟眾民都擊敗了。」
  〔暫編註解〕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這是「聖戰」,是上主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的手中,是他們罪孽滿盈受罰的日子來到了(參看創十五16),所以全部給以色列人擊殺了。

【申二34】「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呂振中譯〕「那時我們攻取了他所有的城市,將一切有男丁的城市、連女人帶小孩、都盡行毀滅歸神,連一個殘存的人也沒有留下;」
  〔暫編註解〕“毀滅”的希伯來原文作(),為一專用字,指在為神而作的聖戰中,將所有戰俘、擄物完全殲滅,當作對神的奉獻。不過戰勝後對敵人和財產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包括:1,人畜和財物的通通毀滅(二十16;撒上十五3);2,消滅人但留下財產(本節;三6);或只消滅男丁(二十13)。聖戰中留下的東西有些歸給神(參十三16;利二十七21,28),有些則分給打仗的士兵和後方的平民(35節;民31章)。
     “沒有留下一個”:因為這些民族都是神命令要消滅的,以保以色列民信仰的純正。看七2注,參《利未記》二十七28~29、《民數記》三十一1~24注。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 這不但指雅雜一城,乃是全國各地的城邑,都一個一個地給以色列人攻取了。國君西宏既被殺,主要兵力亦已被消滅,其他零星的抵抗已不成氣候了。
     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這似乎是與申命記法典中的部分戰爭條例不符的(參看二十13~14),而且以今人的眼光來看,是太殘酷了。但在戰爭條例的另一部分(二十16~18),卻不單容許他們這樣做,且為免他們沾染惡俗以致得罪上主,而要求他們要將「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更要緊的,乃是上帝容忍了這些國民四百年,都仍然不悔改,且罪惡益增而至滿盈,上主乃藉以色列人來作刑罰他們的工具(參看創十五13~16)。

【申二35】「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呂振中譯〕「只留下我們所劫為已有的牲口、和我們攻取的城市中所掠得的東西。」

【申二36】「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和穀中的城,直到基列,耶和華我們的神都交給我們了,沒有一座城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
  〔呂振中譯〕「從亞嫩谿谷邊的亞羅珥、和谿谷中的城、直到基列,沒有一座城是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的;這一切、永恆主我們的神都交在我們面前了。」
  〔暫編註解〕“亞羅珥”:不只一個地方叫此名字。此處的亞羅珥或為死海東南20公里亞嫩河畔的一個城。基列在加利利海東南,土地肥沃(參創三十一21)。
     “高得使我們不能攻取”。高高的城牆把以色列人嚇壞了(一28)。
         「基列」:約但河東的山區。
         亞羅珥 這不是猶大地(撒上三十28)或亞捫人(書十三25)的\cs9亞羅珥,乃是在亞嫩河北邊與摩押為鄰的亞羅珥,郥亞摩利國最南部的城邑。
     基列 在以色列人進佔迦南的時代,亞摩利國與基列乃以雅博河為界。因此,從亞羅珥直到基列的含義,乃亞摩利國由南到北,上主均將之交給了以色列人的意思。

【申二37】「惟有亞捫人之地,凡靠近雅博河的地,並山地的城邑,與耶和華我們神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呂振中譯〕「只有亞捫人的地、雅博谿谷兩旁、和山地的城市、以及永恆主我們的神所吩咐我們不可去的地方、你都沒有挨近。」
  〔暫編註解〕雅博河在外約但,自東北向西南流,在死海北約30公里處流入約但河。
     「雅博河」:約但河東部的支流,在死海以北六十四公里(四十英里)流入約但河;昔日雅各曾在此與天使摔跤(參串)。
         惟有亞捫人之地……與耶和華我們上帝所禁止我們去的地方,都沒有挨近 這是與二19之上主的禁止有關的(請參看該節的註釋)。
     雅博河 這是古代以色列史中,一道極負盛名的河(請參看創卅二22~32;民廿一24;書十二2;士十一22等)。發源於現今約但國首都安曼的山巔,北流以後轉向西邊,直奔約但河。其約但河入口處,離死海約三十多公里。這河北流的部分,也是亞摩利國與亞捫國的分界處。所以凡靠近這河的地,以色列人也沒有挨近。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雷建生《申命記解讀》․《串珠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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