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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三十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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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14:16: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民數記三十二章】
一、勿安於現狀(1~15)
1、為了目前而生活
2、以往的經驗作為目前的借鏡
二、守望相助(16~42)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民三十二1】「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極其眾多;他們看見雅謝地和基列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
  〔呂振中譯〕「如便子孫和迦得子孫的牲畜又多又極盛;他們看雅謝地和基列地,見那地方是可牧放牲畜的地方。」
  〔暫編註解〕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的人要求摩西容許他們定居在“雅謝”和“基列”(在約但河以東),那是一個牧養牛羊的好地方。
         「雅謝」:從亞摩利王西宏奪得之地(33, 參21:32)。
         「基列」:原指約但河東面,由死海以北至加利利海一帶的地方,但廣義上可泛指約但河東以色列人所佔領之地(申34:1)。雅謝和基列地適合畜牧,流便和迦得二支派情願放棄迦南的地業,要擁有這地。
         流便子孫。流便子孫和迦得子孫安營在帳幕的南邊,他們可能並不相鄰,因為中間夾著西緬支派(民2:10-14)。流便是雅各的長子,因此按照長幼關係首先提到。在下面的幾節中,先提到迦得,因為該支派帶頭要求在約旦河東邊定居。這兩個支派曾在一起生活了38年之久,所以他們在定居的時候也要住在一起。
         牲畜極其眾多。與其他的以色列人相對而言。聖經沒有說明他們怎麼會有這麼多的牲畜(見士5:16,17)。
         雅謝地。在其他地方是一個城鎮的名字。據認為在拉巴亞捫的北面或西北面。
         基列地。在創37:25中第一次提到,位於雅博河的南面和北面。以土地肥沃而聞名。基列有時用來指以色列在約旦河東的全部領土。
         可牧放牲畜之地。包括巴珊在內。巴珊以其優質牛群而著稱(見詩22:12)。
         1-5 分地建議:此建議由流便、迦得兩個支派聯合提出,他們的營地都在帳幕之南,彼此易於往來。流便是長子,理應排名在先,但此事的主謀人實為迦得支派,所以下文多次以迦得排首(6, 25, 29, 31, 33)。
         加利利海以南的迦南地,約但河為東疆的界河。雅謝地和基列地在約但河東,也屬神所賜之地(3節)。不過以色列的子孫應遵神命一同去取得迦南為業。流便和迦得兩支派出人意外地要求留在外約但,因為這是神吩咐攻取之地,極宜牧放牲畜。這事使摩西想起百姓聽了探子的回報不願進迦南的往事(6~15節),於是責備他們為什麼要學效前人罪行。在這緊要關頭節外生枝,再導致眾民滅亡。
         這兩個支派提出的方案也同樣出人意外:他們的軍人仍舊過河,且帶頭打仗;他們的婦孺則留下來定居,打仗的人要到完全征服了迦南才回來(16~18節)。四十年的曠野生活沒有白過,在風沙中成長的新一代,目光是向前看的,且願為全民的幸福拼死生。摩西同意了這建議,同時把已征服的外約但土地給了流便和迦得的子孫。還把一部分給了瑪拿西半個支派(33~42節)。
         外約但屬高原地帶,雨水豐足,土地肥沃,宜於放牧,但缺少軍事屏障。這二支派半在以色列亡國之前,便為亞述國攻入,最先遭到被擄的命運。《約書亞記》十三15~20,25~28詳載其地的自然環境。

【民三十二2】「就來見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會眾的首領,說:」
  〔呂振中譯〕「迦得子孫和如便子孫就來,對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跟會眾的首領們說:」
  〔暫編註解〕原文在第2節開頭有“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迦得的子孫帶頭提出他們的意見。沒有提到瑪拿西,雖然他們也有許多牲口,並且與迦得的子孫和流便的子孫共同分享約旦河東的領土(見申3:12,13;4:43;29:8;書12:6;13:29,31;14:3;18:7)。

【民三十二3】「“亞大錄、底本、雅謝、寧拉、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波、比穩,」
  〔呂振中譯〕「『亞大錄、底本、雅謝、寧拉、希實本、以利亞利、示班、尼波、比穩、」
  〔暫編註解〕亞大錄。分給了迦得的子孫(第34節)。
         底本。在西宏的國中(民21:30),分給了迦得的子孫(第34節)。
         雅謝。見第1節。也分給迦得的子孫(第34節)。
         寧拉。在第36節中稱為伯甯拉,意思可能是,“豹子之地”。
         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的首都(民21:26-28),分給流便的子孫(第37節)。
         以利亞利。與希實本相鄰(民32:37;賽15:4;16:9;耶48:34)。可能是現代的埃爾勒(el-‘Al),在希實本的東北。
         示班。又叫西比瑪(Shibmah)(第38節)和西比瑪(Sibmah;賽16:8,9;耶48:32)。以其葡萄園而出名。
         尼波。分給流便的子孫(第38節)。
         比穩。在第38節中稱為巴力免。以色列人為要去掉巴力的名字而將其改為比穩。後來落入摩押人的手中,恢復了其全名,稱為伯米恩(耶48:23)。在書13:17中,該地稱為伯巴力勉。可能分給了流便的子孫。其廢墟現名馬因(Ma`in),位於尼波山以南約8公里。

【民三十二4】「就是耶和華在以色列會眾前面所攻取之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你僕人也有牲畜”;」
  〔呂振中譯〕「是永恆主在以色列會眾面前所攻取之地,是可牧放牲畜之地;你僕人也有牲畜。』」
  〔暫編註解〕為了把它給祂的子民為業(民21:24,25)。

【民三十二5】「又說:“我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把這地給我們為業,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
  〔呂振中譯〕「他們說:『我們若在你面前蒙恩,求你把這地給你僕人為業產;不要領我們過約但河。』」

【民三十二6】「摩西對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說:“難道你們的弟兄去打仗,你們竟坐在這裡嗎?」
  〔呂振中譯〕「摩西對迦得子孫和如便子孫說:『難道你們的族弟兄去爭戰,你們竟坐在這裏麼?」
  〔暫編註解〕鑒於比較容易地征服約旦河東,迦得的子孫和流便的子孫無疑認為會很快佔領約旦河西。
         6~15 摩西恐怕迦得和流便支派的建議(2~5節)會影響其它支派,以致他們也不繼續前去征服約但河西岸的土地。那將會是加低斯背叛事件(一四1~10)再次的重演。
         6-15 摩西的責備:摩西認為二支派此舉是放棄進入應許地的行動,相等於多年前十探子不信的惡行 (參13-14章)。 摩西特別提到神對上一代以色列人的懲罰(11),免得他們重蹈覆轍(15)。

【民三十二7】「你們為何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過去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那地呢?」
  〔呂振中譯〕「你們為甚麼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過去得永恆主所賜給他們的地呢?」
  〔暫編註解〕使……灰心喪膽。直譯為“反對”、“疏遠”。摩西擔心這兩個支派的行動會導致其他支派拒絕過約旦河,結果就像探子沒有信心的報告那樣,導致一整代人死在曠野裡。

【民三十二8】「我先前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你們先祖去窺探那地,他們也是這樣行。」
  〔呂振中譯〕「我先前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你們的先祖去看那地,他們也這樣行。」
  〔暫編註解〕你們先祖。不只是這兩個支派的先祖,而是整個民族的先祖。
         加低斯巴尼亞。見民13:3,26。

【民三十二9】「他們上以實各穀,去窺探那地回來的時候,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進入耶和華所賜給他們的地。」
  〔呂振中譯〕「他們上去、到以實各谿谷、去看那地,便使以色列人灰心喪膽、不進去得永恆主所賜給他們的地。」
  〔暫編註解〕見民13:21-23。那些探子把敵人描述得過於強大,無法對付(民13:31),使以色列人不敢進入應許之地。

【民三十二10】「當日,耶和華的怒氣發作,就起誓說:」
  〔呂振中譯〕「當那一天永恆主發了怒,就起誓說:」
  〔暫編註解〕見民14:21,28。

【民三十二11】「‘凡從埃及上來、二十歲以外的人斷不得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之地,因為他們沒有專心跟從我。」
  〔呂振中譯〕「”凡由埃及上來、從二十歲和以上的人、斷不得以看見我對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的土地,因為他們滿心滿懷地跟從永恆主。”」
  〔暫編註解〕見民14:22,23,29,35。

【民三十二12】「惟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專心跟從我。’」
  〔呂振中譯〕「惟獨基尼洗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可以看見,因為他們滿心滿懷地跟從我。』」
  〔暫編註解〕基尼洗族。見民14:24。書14:6,14也提到基尼洗。該詞源於基納斯(見創36:15,42;代上1:36,53)。基納斯很可能是俄陀聶和迦勒的共同祖先,俄陀聶的父親也從他得名。耶孚尼被稱為基尼洗族的人(書14:14)。
         專心。見民14:24,30,38。

【民三十二13】「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以色列人發怒,就使他們在曠野流離四十年,等到在永恆主眼前行壞事的那一代人都滅盡了。」

【民三十二14】「誰知,你們起來接續先祖,增添罪人的數目,使耶和華向以色列大發烈怒。」
  〔呂振中譯〕「如今你看,你們倒起來接替你們的先祖,成了罪人的族類,使永恆主向以色列更加發烈怒!」
  〔暫編註解〕增添罪人的數目。譯為“一夥罪人”較好。原文在舊約其他地方從未出現。摩西因他們的請求大為不安。

【民三十二15】「你們若退後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便是你們使這眾民滅亡。”」
  〔呂振中譯〕「你們若轉離、不跟從他,他還要把以色列人撇在曠野,那你們就把這人民都毀滅了。』」
  〔暫編註解〕你們若退後。像他們的父輩一樣,結果死在曠野。
         使這眾民滅亡。百姓就可能拒絕過約旦河,去佔領迦南地。當約書亞帶著祝福解除了他們的兵役以後,這些支派做了一件事,使他們的弟兄擔心會招惹神的忿怒,儘管這種恐懼是沒有根據的(見書22:1-29)。

【民三十二16】「兩支派的人挨近摩西,說:“我們要在這裡為牲畜壘圈,為婦人孩子造城。」
  〔呂振中譯〕「兩支派的人就湊上前去、挨近摩西,對他說:『我們要在這裏給我們的牲畜壘圈,給我們的婦女孩子造城。」
  〔暫編註解〕圈。就是用田間的石頭壘起石牆,是沒有頂棚的。
         城。可能是修復亞摩利人已有的住宅。這個計畫的弱點是,如果沒有一支裝備精良的強大軍隊保護,他們的婦女兒童,牛群羊群就很難生存在這個剛被征服,充滿敵意的土地上。
         16-19 折衷建議:兩個支派看來十分喜愛這塊地,雖經摩西的警告和以古監今,仍死心不息,他們的男丁願參與爭戰,直到以色列其他支派定居迦南地為止;後來他們實踐了這承諾(書4:12; 22:1)。現在他們希望重建河東的城壘及羊圈,使婦孺牲畜有安身之地。他們認定約但河東之地為他們的佳美地業,放棄將來在迦南地的業權(19)。

【民三十二17】「我們自己要帶兵器行在以色列人的前頭,好把他們領到他們的地方;但我們的婦人孩子,因這地居民的緣故,要住在堅固的城內。」
  〔呂振中譯〕「我們自己呢、卻要武裝起來,在以色列人前面進軍,直到把他們領到他們的地方;而我們的婦女小孩卻要因這地居民的緣故住在堡壘城內。」
  〔暫編註解〕要帶兵器。直譯為“馬上準備戰鬥”。他們承諾過約旦河絕不猶豫,而且要作為先頭部隊走在主力部隊的前面(見申3:18;書4:12)。
         居民。指原來住在該地的亞摩利人和摩押人(民21:26)。

【民三十二18】「我們不回家,直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
  〔呂振中譯〕「非等到以色列人各承受自己的產業,我們是不回家的。」
  〔暫編註解〕就是承諾對國家盡忠盡職,直到完全征服迦南。根據申33:21,迦得的子孫得到了第一份土地,就是西宏與噩的領土。他們還執行了神的命令,履行諾言幫助他們的弟兄佔領迦南。

【民三十二19】「我們不和他們在約但河那邊一帶之地同受產業,因為我們的產業是坐落在約但河東邊這裡。”」
  〔呂振中譯〕「我們不和他們在約但河西邊再去之地同受產業,因為我們的產業落到我們身上、是在東面、約但河這邊。』」
  〔暫編註解〕我們不和他們在約但河那邊一帶之地同受產業。他們說自己對約旦河西的領土沒有任何要求。
         約旦河東邊這裡。這個希伯來詞語既能譯為“那邊”,也能譯為“這邊”。該詞源於動詞“越過”,“穿過”。所派生的名詞意為“那邊的地區”,其陽性複數形式指希伯來人。

【民三十二20】「摩西對他們說:“你們若這樣行,在耶和華面前帶著兵器出去打仗,」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對他們說:『你們若這樣行,若在永恆主面前武裝起來、去爭戰,」
  〔暫編註解〕耶和華被視為一位戰爭之神,行在進軍的百姓前面消滅他們的敵人(見民21:14;書4:5,11-13;6:8,9;士5:23)。
         20-32 摩西答允二支派請求:摩西認為兩支派新提出的建議十分合理(22);但本段似乎顯示,摩西並無尋求神的指示,只按他對律法的瞭解作出決定,並向祭司以利亞撒、約書亞和眾族長宣佈(28),因為他們是神指派日後負責分地的人 (24:16-18)。 這事按起願的條例處理(參30章注),神既未有清楚曉諭,即等於默許,兩支派須履行起願的承諾(29),這事才蒙神悅納;否則仍要按神原先的心意進行,全部支派以迦南地(約但河西)為業(30)。

【民三十二21】「所有帶兵器的人都要在耶和華面前過約但河,等他趕出他的仇敵,」
  〔呂振中譯〕「那你們所有武裝的人、就都要在永恆主面前過約但河,等到他把他的仇敵都從他面前趕上去了,」

【民三十二22】「那地被耶和華制伏了,然後你們可以回來,向耶和華和以色列才為無罪,這地也必在耶和華面前歸你們為業。」
  〔呂振中譯〕「而那地都在永恆主面前被征服了,然後你們纔可以回來,向永恆主和以色列卸下責任,那麼這地就可以在永恆主面前歸你們為業產。」
  〔暫編註解〕「才為無罪」:沒有任何的責任或義務。
         無罪。該詞源于動詞“潔淨”,“不受懲罰”。第二種含義在這裡更加貼切。
         在耶和華面前歸你們為業。就是完全被神所認可。

【民三十二23】「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得罪耶和華,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
  〔呂振中譯〕「倘若你們不這樣行,就是犯罪得罪了永恆主;你們總要認清你們的罪罰,罪罰是會把你們找出來的。」
  〔暫編註解〕“要知道你們的罪必追上你們”。即“你們若不守諾言,在安頓於約但河東之前協助其它支派征服約但河以西的土地”。
         與神對該隱所說:“罪就伏在門前”(創4:7)的意思相同。

【民三十二24】「如今你們口中所出的,只管去行,為你們的婦人孩子造城,為你們的羊群壘圈。” 」
  〔呂振中譯〕「如今你們只管照你們口中所說出的話去行,給你們的婦女小孩造城,給你們的羊群壘圈。』」

【民三十二25】「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對摩西說:“僕人要照我主所吩咐的去行。」
  〔呂振中譯〕「迦得子孫和如便子孫對摩西說:『你僕人要照我主所吩咐的去行。」
  〔暫編註解〕這是典型的東方語氣。摩西所說的,正是他們想要提出來的(第17節)。

【民三十二26】「我們的妻子、孩子、羊群,和所有的牲畜都要留在基列的各城。」
  〔呂振中譯〕「我們的小孩和妻子、我們的畜群和所有的牲口都要留在基列的城市裏;」
  〔暫編註解〕這些堅固城曾被敵人所佔領。

【民三十二27】「但你的僕人,凡帶兵器的,都要照我主所說的話,在耶和華面前過去打仗。”」
  〔呂振中譯〕「至於你僕人、凡武裝好了準備打仗的、都要照我主所說的、在永恆主面前過去爭戰。』」
  〔暫編註解〕帶兵器是為了執行約旦河東的留守任務,並出征隨同以色列的主力部隊過約旦河。

【民三十二28】「於是,摩西為他們囑咐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眾支派的族長,說:」
  〔呂振中譯〕「摩西就為了他們而吩咐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跟以色列人支派父系家屬的首領,」
  〔暫編註解〕摩西知道自己不會過約旦河,所以就把確保流便和迦得的子孫履行諾言的責任交給了以利亞撒和約書亞(見書1:13,14;22:1-6)。

【民三十二29】「“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凡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去打仗的,若與你們一同過約但河,那地被你們制伏了,你們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為業。」
  〔呂振中譯〕「說:『迦得子孫和如便子孫若和你們一同過約但可,各人武裝好好,在永恆主面前去爭戰,而那地又在你們面前被征服了,那麼你們就要把基列地給他們做業產。」
  〔暫編註解〕這時尚未佔領基列全地。他們正在建造許多的堅固城,不僅作為他們家庭安全的避難所,而且作為要塞,進而完全征服基列。

【民三十二30】「倘若他們不帶兵器和你們一同過去,就要在迦南地你們中間得產業。”」
  〔呂振中譯〕「倘若他們不武裝好好、和你們一同過去,他們就要在迦南地你們中間置業產。』」
  〔暫編註解〕第17節所記錄他們的承諾一定已得到認真的履行,否則他們會被迫到約旦河西生活。

【民三十二31】「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回答說:“耶和華怎樣吩咐僕人,僕人就怎樣行。」
  〔呂振中譯〕「迦得子孫和如便子孫回答說:『永恆主怎樣吩咐你僕人,你僕人就怎樣行好啦。」
  〔暫編註解〕他們向摩西重申和確認了他們的承諾(第25節),用耶和華的名來證明他們的誠心。

【民三十二32】「我們要帶兵器,在耶和華面前過去,進入迦南地,只是約但河這邊、我們所得為業之地仍歸我們。”」
  〔呂振中譯〕「我們、我們人要武裝好好、在永恆主面前過去、到迦南地,只是約但河東邊、我們所承受為業產之地、仍然要歸我們。』」
  〔暫編註解〕他們在以利亞撒和約書亞面前確認他們以前的承諾時,把約旦河東說成“這邊”,因為他們當時在基列。

【民三十二33】「摩西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和巴珊王噩的國,連那地和周圍的城邑,都給了迦得子孫和流便子孫,並約瑟的兒子瑪拿西半個支派。」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將亞摩利王西宏的國、和巴珊王噩的國、那地、和屬那地的城市、在境界裏、連四圍之地的城市、都給了他們,就是給了迦得子孫、如便子孫、和約瑟子孫瑪拿西半個族派。」
  〔暫編註解〕據《約書亞記》十三章所載,土地分配時,流便支派取得緊貼死海東岸之地,迦得支派安置在死海與加利利海之間的約但河東岸。迦得子孫重建的底本與亞他錄(34節),後來歸入了流便的領土(書十三16~17),而原歸流便的希實本(37節),則歸屬迦得(書二十一39)。38節說到尼波和巴力免兩個名字,都是異教假神之名,所以要改;但此處未志新名。
         瑪拿西半個支派。他們被稱為勇士(書17:1),由於基列還有空地,所以也分給他們一份。從第39節可以看出,瑪拿西半個支派曾協助征服基列,並可能獨自攻佔了其中某些地區。
         西宏。西宏和噩的領土是最先被以色列人奪取的。那裡的百姓也被以色列人所征服(見民21:24,29;王下15:29)。
         33-42 分地為業:瑪拿西半個支派的突然出現,使一些學者以為是後人穿鑿附會而加上的。這解釋欠妥善,因為此事在摩西,約書亞時代曾多次記載(申3:13; 書13:29; 17:1) 。 可能瑪拿西支派見有迦得和流便支派的先例,向摩西自動請纓攻取基列北部及巴珊的一些土地,希望成功後可佔據該地為業 (39-42; 參書13:29-31)。 當然他們也要遵從同樣的條件,要參與進攻應許地的戰爭,才可得此地為業。
         流便和迦得子孫所得的城邑 , 後來互有對換 (比較書13:15及下文),以便清楚界定各支派的邊界。現屬迦得支派的底本和亞羅珥,後來屬於流便;現屬流便的希實本,後來轉給迦得。

【民三十二34】「迦得子孫建造底本、亞他錄、亞羅珥、」
  〔呂振中譯〕「迦得子孫就修建了底本、亞他錄、亞羅珥、」
  〔暫編註解〕迦得子孫建造。在第34-38節所列出的城市與第3節完全一致。還有一份更詳細的名單在書13:24-28中。
         底本。摩押石碑就是1868年在這裡發現的。該城不斷轉手,這次分給迦得的子孫。在書3:17中,該城劃給流便的子孫(又見民21:30;賽15:2;耶48:18,22)。
         所謂建造肯定主要是指修復戰爭所造成的破壞。居民被消滅了,但城邑並沒有毀掉(申2:34,35)。參耶羅波安的經歷。聖經說他“建築”了示劍,而實際上他只是修復了示劍(王上12:25)。同樣,亞撒利雅為猶大收回了以拉他以後,又“重新修理”了該城(王下14:22)。
         亞他錄。現在的阿他魯斯,位於底本(即現在的達希班)以北約11公里處。
         亞羅珥。是西宏所征服的亞摩利城市(申2:36;3:12;4:48)。現名阿拉艾('Arā`ir),靠近亞嫩河,位於現在的達希班以南4.8公里處。該地名還出現在書13:25;士11:33;撒上30:28中。

【民三十二35】「亞他錄朔反、雅謝、約比哈、」
  〔呂振中譯〕「亞他錄朔反、雅謝、約比哈、」
  〔暫編註解〕亞他錄朔反。尚未確定位置。
         雅謝。意思是“有幫助的”。見本章第3節。
         約比哈。現名猶比赫(Jubeihat),在拉巴亞捫西北約六9.6公里處。

【民三十二36】「伯甯拉、伯哈蘭,都是堅固城。他們又壘羊圈。」
  〔呂振中譯〕「伯寧拉、伯哈蘭、這些堡壘城和羊壘圈。」
  〔暫編註解〕伯甯拉。可能是現在的比利比廢丘(Tell el-Bleibil),在約旦河以東9.6公里,死海以北約12.8公里的地方。
         伯哈蘭。有人認為這是現在的以坦努廢丘(Tell Iktanu),在約旦河河口東北約11公里處。
         堅固城。為了保護和駐軍一同留下來的婦女和兒童。
         羊圈。是在營壘的保護圈內建造的。這裡是很好的牧場。對此摩押人十分瞭解(王下3:4)。

【民三十二37】「流便子孫建造希實本、以利亞利、基列亭、」
  〔呂振中譯〕「如便子孫修建了希實本、以利亞利、基列亭、」
  〔暫編註解〕流便子孫建造。這裡還是指修復在戰爭中毀壞的城邑,使之適合居住,而且安全。
         希實本。另一座多次轉手的城邑。在民21:25中,這座城屬於亞摩利人。書13:17和這裡一樣,該城由流便的子孫所控制。在書21:39中,擁有該城的是迦得的子孫。據賽15:4;16:9;耶48:2,摩押人再次佔領該城。它最終落在亞捫人手中(耶49:1-3)。
         基列亭。聖經記載這是巨人族以米人所居住的城邑(創14:5)。可能位於達希班和死海之間的誇利約(el-Qereiyat)。

【民三十二38】「尼波、巴力免、西比瑪(尼波、巴力免,名字是改了的),又給他們所建造的城另起別名。」
  〔呂振中譯〕「尼波、巴力免(以上的兩個名字有改了的)、西比瑪,又給他們所修建的城市另起了別名。」
  〔暫編註解〕「尼波,巴力免」:是異教之神的名字,所以這些城名要更改。通常攻佔城鎮的將領,用自己的名為這城命名(41-42)。
         尼波。可能與希伯來詞“預言”和“先知”有關。可能是穆卡耶廢墟(Khirbet el-Mekhaiyet),位於希實本西南約8公里處,靠近摩西去世的尼波山(見申32:49),在死海北端的東邊。
         名字是改了的。更改尼波和巴力免的名字是因為它們代表當地所拜的假神。但這些古老的名稱延續了下來(書13:17;結25:9)。
         西比瑪。見第3節注釋。
         所建造的。指修理或重建(見王上9:17;代下11:6)。

【民三十二39】「瑪拿西的兒子瑪姬,他的子孫往基列去,占了那地,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
  〔呂振中譯〕「瑪拿西的兒子瑪吉、他的子孫往基列去,攻取了那地,把在那裏的亞摩利人趕出。」
  〔暫編註解〕“瑪拿西半個支派”分得了加利利海以東基列地的北部。42節提到的基納,距加利利海東岸約75公里。
         “瑪拿西”。這支派也獲准定居在約但河東,因為她已經征服了該地的部分地帶。她在河西也分得部分土地(比較書二二7)。
         這裡可能只指基列的北部,而不象第1,26,29節指基列全地。

【民三十二40】「摩西將基列賜給瑪拿西的兒子瑪姬,他子孫就住在那裡。」
  〔呂振中譯〕「摩西把基列給了瑪拿西的兒子瑪吉,瑪吉就住在那裏。」

【民三十二41】「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去占了基列的村莊,就稱這些村莊為哈倭特睚珥。」
  〔呂振中譯〕「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去攻取亞摩利人的帳篷村,就把這些村子叫做哈倭特睚珥。」
  〔暫編註解〕睚珥。睚珥是西割的兒子、希斯倫的孫子。希斯倫娶了瑪拿西的兒子瑪姬所生的女兒(代上2:21,22)。
         哈倭特-睚珥。直譯為“睚珥的一切城邑”,見書13:30。士10:4;王上4:13;代上2:22,23提到了這些沒有城牆的村落,可能還包括其他的村落。

【民三十二42】「挪巴去占了基納和基納的鄉村,就按自己的名稱基納為挪巴。」
  〔呂振中譯〕「挪巴去攻取基納和基納的眾廂鎮,就用自己的名字給叫做挪巴。」
  〔暫編註解〕挪巴。參士8:11。顯然是一個重要的首領。
         基納。被認定為誇那瓦(Qanawat),在加利利海以東約96.5公里處(見代上2:23)。
         稱基納為挪巴。奪取的城邑可能有60個。睚珥作為此次行動的領袖,為自己保留了23座城,並將剩餘的城邑分給了那些與他一同參戰的人。挪巴就是其中的一位。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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