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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二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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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45: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民數記第二十三章】
一、勇敢的見證(1~12)
二、蒙恩的寫照(13~30)
1、蒙赦免的子民(21)
2、蒙救贖的子民(22)
3、有喜樂的子民(21)
4、蒙保護的子民(23)
5、見證神的子民(23)
6、勇敢的子民(24)
7、勝利的子民(24)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民二十三1】「巴蘭對巴勒說:“你在這裡給我築七座壇,為我預備七隻公牛,七隻公羊。”」
  〔呂振中譯〕「巴蘭對巴勒說:『你在這裏給我築七座祭壇,在這裏給我豫備七隻公牛、七隻公綿羊。』」
  〔暫編註解〕築七座壇為古代東方術士傳統的獻祭儀式,有的還要安放七個香爐,澆奠七隻羊的血。然後術士求見所獻的神秪(參4節)。
         在這裡給我築七座壇。就是在高處修築巴力的聖所,用來獻祭。從那裡還可以看見以色列人的營地。七頭公牛和七隻公羊。巴蘭想用增加祭物的數量來安撫神。他的思想已完全為異教徒對神的觀念所控制,認為數量比品質更重要,物質的供物比真誠順從的心更有效。
         1-12 巴蘭第一次的祝福:在每處地方,巴蘭要求巴勒築七座壇,把七隻公牛和七隻公羊獻祭。「七」這數目對巴蘭來說是神聖的,或者甚至帶有神秘的力量。在聖經中,「七」代表完全。
         1-30 巴蘭兩次祝福選民:巴勒三次要求巴蘭咒詛以色列民,但像天使三次攔阻驢的去路一樣,神每次只容許巴蘭祝福以民,而不准他加以咒詛。巴勒領巴蘭到三個地方──巴力的高處(22:41) 斯迦山(23:14)和 珥山(23:28),三處都可看到以色列營的一部分,以為只要選擇到適合的地點,巴蘭便會成全他的願望。這種想法實在是愚昧的迷信。

【民二十三2】「巴勒照巴蘭的話行了。巴勒和巴蘭在每座壇上獻一隻公牛,一隻公羊。」
  〔呂振中譯〕「巴勒照巴蘭所告訴他的去行;巴勒和巴蘭就在每座祭壇上獻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
  〔暫編註解〕巴勒作為異教的國王,會履行祭司的職責來協助巴蘭。這個先知完全沒有看到其中的荒謬──自稱信神的惡先知與異教的國王一同向巴力獻祭,同時又覺得自己的神會悅納那祭物。

【民二十三3】「巴蘭對巴勒說:“你站在你的燔祭旁邊,我且往前去,或者耶和華來迎見我。他指示我什麼,我必告訴你。”於是巴蘭上一淨光的高處。」
  〔呂振中譯〕「巴蘭對巴勒說:『你站在你的燔祭旁邊,我且往前去;或者永恆主踫巧來迎見我;他指示我甚麼,我就告訴你甚麼。』於是巴蘭到一個無草木的高處。」
  〔暫編註解〕「淨光的高處」:即光禿的山頂;巴蘭可能想藉觀察天象得到神的指示,但神用明顯的方法將要講的話賜給他。
         你站在你的燔祭旁邊。為了照看。
         或者。巴蘭只希望神會屈尊地俯就他,因為他知道自己所想是與神的旨意相反的。
         高。直譯為“裸露的”,“光滑的”,“平坦的”。其動詞詞根的意思是“使平坦”,“使光滑”,“使裸露”。巴蘭想要單獨待會兒。他已經在築有祭壇的“高處”了。

【民二十三4】「神迎見巴蘭;巴蘭說:“我預備了七座壇,在每座壇上獻了一隻公牛,一隻公羊。”」
  〔呂振中譯〕「神迎見巴蘭;巴蘭對神說:『我已經擺好了七座祭壇,在每座祭壇獻上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
  〔暫編註解〕神迎見巴蘭。神的忍耐真是無限的!
         七座壇。巴蘭暗示祭物是獻給神的。神應該讚賞巴蘭的計畫,並樂意與他合作。參撒上13:12關於以祭物作為祈求的方式,以及何12:11關於神對大量祭壇和祭物的態度。

【民二十三5】「耶和華將話傳給巴蘭,又說:“你回到巴勒那裡,要如此如此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將話語放在巴蘭口中,又說:『你回到巴勒那裏、要這樣這樣說。』」
  〔暫編註解〕傳達耶和華的話語或信息是真先知的標誌(申18:18;耶1:9)。前面提到神曾一反常態把話放在驢的口裡。現在祂也違背先知頑固的意志而把話放在巴蘭的口裡。

【民二十三6】「他就回到巴勒那裡,見他同摩押的使臣都站在燔祭旁邊。」
  〔呂振中譯〕「他回到巴勒那裏,見巴勒正在他的燔祭旁邊立着,他和摩押的首領們站立着。」

【民二十三7】「巴蘭便題起詩歌說:巴勒引我出亞蘭,摩押王引我出東山,說 :來啊,為我咒詛雅各;來啊,怒駡以色列。」
  〔呂振中譯〕「巴蘭便發表言論歌來、說:『巴勒領導我出亞蘭,摩押王領導我出東山,說:”來阿,為我咒詛雅各;來阿,怒罵以色列吧!”」
  〔暫編註解〕「東山」:指巴蘭的故鄉(亞蘭是在東方)。
         詩歌。原文指的是比喻性語言,而不是直白。
         摩押王。巴蘭藉口自己不是主動過來的。
         東山。可能指美索不達米亞荒蕪多石的山區。
         7~10 巴蘭的第一篇演辭(使用詩歌形式)說出以色列人不能受咒詛:她是從列國分別出來的民族;她是一個大國,就是他所看見的“四分之一”(10節)也難以數點;他盼望自己可以用死來換取以色列人的祝福。
         自本節至二十四25一共載有巴蘭的七首詩歌。這些詩歌用的是對句法,第一句與第二句,第三句與第四句相對,例如“神沒有咒詛的,我焉能咒詛;耶和華沒有怒駡的,我焉能怒駡”(8節)。巴蘭在第一首詩歌中稱頌以色列民與其他民族大大不同。

【民二十三8】「神沒有咒詛的,我焉能咒詛?耶和華沒有怒駡的,我焉能怒駡?」
  〔呂振中譯〕「神沒有咒詛的、我哪能咒詛呢?永恆主沒有怒罵的、我哪能怒罵呢?」
  〔暫編註解〕暗示巴勒要巴蘭勉為其難。神的祝福降在祂的子民身上;人的詛咒是是無法損害他們的。

【民二十三9】「我從高峰看他,從小山望他;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
  〔呂振中譯〕「我從碞頂看他,從山上望他;阿,這是一族獨居之民、不自數列於萬國中的!」
  〔暫編註解〕從高峰。巴蘭站在山頂上俯視以色列人的營地(民22:41;23:3)。
         獨居。獨居象徵著安全(申33:28;彌7:14)。況且神的子民在風俗習慣上也要與周圍的民族有區別。
         不列在。他們應該是一個蒙神揀選,與眾不同的民族(見出33:16;王上8:53)。猶太人後來覺得自己比其他所有的民族都更加優秀。
         9~10巴蘭第一次的祝福語中 (9-10), 指出神祝福以色列的原因 ── 以色列民是神所揀選、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的,是神對亞伯拉罕當初應許的履現;身為以色列人是有福的(10節下半句便是這個意思)。

【民二十三10】「誰能數點雅各的塵土?誰能計算以色列的四分之一?我願如義人之死而死;我願如義人之終而終。」
  〔呂振中譯〕「誰能數點雅各的塵土?誰能計算以色列之人煙〔同詞:四分之一〕呢?我願如正直人之死而死;願我之終如正直人之終。』」
  〔暫編註解〕“誰能數點雅各的塵土”暗喻《創世記》十三16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子孫如塵沙難數;“誰能計算以色列的四分之一”,暗合《創世記》十五5~6所說的話。以色列民人數眾多,巴蘭所見到的以色列四方營中一邊的人也難數算。
         誰能數點。原文的結構表示非常驚訝,竟有人想做這樣的事情。參對亞伯拉罕(創13:16)和以色列(創28:14)的應許。
         四分之一。猶太教注釋家認為這是指以色列人的營地分為四個部分。
         義人之死。巴蘭的貪婪之罪使他無法有好的結局(民31:8;箴28:9)。以色列人是“義人”,因為耶和華使他們成為義,揀選他們作祂的子民(申7:6-8)。
         終。原文常指“後代”(詩109:13;但11:4;摩4:2)。這裡也如此理解可能更好。

【民二十三11】「巴勒對巴蘭說:“你向我做的是什麼事呢?我領你來咒詛我的仇敵,不料,你竟為他們祝福。”」
  〔呂振中譯〕「巴勒對巴蘭說:『你待我的是怎麼回事呢?我領你來咒詛我的仇敵;你看,你竟全給他們祝福了!』」
  〔暫編註解〕我領你來咒詛。巴勒並沒有受到欺騙或愚弄。他不明白巴蘭蒙准到這裡來的唯一條件就是只能說神要他說的話。他已經如實告訴了巴勒(民22:38)。但是國王就象本應知道更多一些的巴蘭一樣,無疑認為神可以被說服改變注意的。巴蘭的到來使巴勒覺得先知也認為這是有可能的。
         竟為他們祝福。希伯來原文的語氣是強調的。巴蘭不僅沒有咒詛以色列人,反而為他們祝福。

【民二十三12】「他回答說:“耶和華傳給我的話,我能不謹慎傳說嗎?”」
  〔呂振中譯〕「巴蘭回答說:『永恆主放在我口中的話、我能不謹慎說麼?』」
  〔暫編註解〕巴勒應該認識到巴蘭無法隨從他自己的惡念而行。他是受神聖靈的制約的(見民22:35,38)。

【民二十三13】「巴勒說:“求你同我往別處去,在那裡可以看見他們;你不能全看見,只能看見他們邊界上的人。在那裡要為我咒詛他們。”」
  〔呂振中譯〕「巴勒對巴蘭說:『請同我到別處去、從那裏你可以看見他們、(不過你只能看見他的一角落,卻不能看見他的全部)從那裏請為我咒詛他們。』」
  〔暫編註解〕別處。此時巴蘭有一個後退的機會,但是他對屬世利益的貪欲牢牢地控制了他。
         邊界。巴勒以為巴蘭可能被以色列人龐大的營地嚇倒了。他希望只看到營地的一小部分會使先知更大膽一些。這樣,借著幾次遷移,每個只能看到以色列的部分營地,以色列人最終將被咒詛。
         13-30 巴蘭第二次的祝福:巴蘭第二次的祝福語 (19-24), 並沒有重複第一次所講的,而是進一步發揮神祝福以色列的原因和方法。神祝福以色列的意向是堅定的,因為神不說謊不後悔,既說過要祝福以色列人,就必定要成就。神若咒詛以色列民,唯一的原因是他們的罪孽,但神已藉選召、律法和獻祭使他們成為聖潔,配讓神住在其中(21),所以神不會咒詛他們。神會保護他們不受法術和占卜所害(就像巴勒現在希望巴蘭做的一樣),使他們強大像獅子,在躺臥前先要吞吃獵物(24);換句話說,以色列必先殺盡迦南人,然後才安居迦南地。巴勒越聽便越震驚,所以要求巴蘭即使不咒詛,也不要祝福以色列(25)。

【民二十三14】「於是領巴蘭到了瑣腓田,上了毗斯迦山頂,築了七座壇;每座壇上獻一隻公牛,一隻公羊。」
  〔呂振中譯〕「巴勒就領巴蘭到了瑣腓田地〔或譯:守望地〕,上了毘斯迦山頂,築了七座祭壇,在每座祭壇獻上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
  〔暫編註解〕毗斯迦山在死海東北部,站在那裡只能見到以色列營的邊界上的人(13節)。巴勒希望巴蘭因為看見人少,會依他的請求咒詛以色列人。誰知巴蘭的第二首詩歌比第一首祝福更多。
         有些學者認為“毗斯迦山”就是尼波山(申三四1)。這裏可能指那朝向死海東北角延伸的山脈,而尼波山是它最高的山峰。巴蘭從這有利的地點看見以色列營的另一部分。他再一次預言以色列人更大的祝福,而不是咒詛(18~24節)。
         瑣腓田。源於一個表示“偵察”,“警戒”的詞彙。瑣腓意為“看守者的田地”(見撒上14:16;賽56:10;耶6:17;結3:17)。地理位置不詳。但無疑的是另一個“高處”(見民22:41)。
         毗斯迦。摩押的一座高山。從山上可以看到周圍的許多地區(申3:27;34:1,2;見民21:20;27:12注釋)。
         七座壇。重複先前的步驟。巴蘭心中一定明白自己無法改變神的第一個信息。但他想盡力得到巴勒的好感和所應許的獎賞。

【民二十三15】「巴蘭對巴勒說:“你站在這燔祭旁邊,等我往那邊去迎見耶和華。”」
  〔呂振中譯〕「巴蘭對巴勒說:『你站在你的燔祭旁這裏,我、我往那裏去迎見永恆主。」
  〔暫編註解〕你站在這。直譯為“你這樣站著”。巴蘭不是指示巴勒該站在哪裡,而是該如何站著。也許巴蘭是在暗示,巴勒至少應為上一次的失敗負一部分的責任。
         等我往那邊去迎見耶和華。直譯為“我將如此請求”。先知所說的也是“如何”請求,而不是他祈求的“地方”。但無疑巴蘭是到另一個地方去迎見耶和華。

【民二十三16】「耶和華臨到巴蘭那裡,將話傳給他;又說:“你回到巴勒那裡,要如此如此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迎見了巴蘭,將話語放在他口中,說:『你回到巴勒那裏、要這樣這樣說。』」
  〔暫編註解〕耶和華臨到巴蘭那裡。這次迎見先知的又是耶和華。
         要如此如此說。只要以色列人忠於神的啟示,巴蘭是無法詛咒他們的。

【民二十三17】「他就回到巴勒那裡,見他站在燔祭旁邊;摩押的使臣也和他在一處。巴勒問他說:“耶和華說了什麼話呢?”」
  〔呂振中譯〕「巴蘭來到巴勒那裏,見他立在他的燔祭旁邊;摩押的首領們和他一同站立着。巴勒問巴蘭說:『永恆主說了甚麼話呢?』」
  〔暫編註解〕巴勒意識到信息是來自神的,因為巴蘭顯然已無能為力。

【民二十三18】「巴蘭就題詩歌說:巴勒,你起來聽;西撥的兒子,你聽我言。」
  〔呂振中譯〕「巴蘭便發表言論歌來、說:『巴勒阿,提起神來聽吧;西撥的兒子阿,側耳聽我吧:」
  〔暫編註解〕巴勒,你起來聽。意思可能是,“巴勒,你注意聽”。或只是叫他站起來恭聽來自耶和華的信息。前一種含義可能性大一些。
         你聽我言。先知完全明白他所必須說出的信息。原文不僅指要聽,而且要好好地揣摩信息的意義。

【民二十三19】「神非人,必不至說謊,也非人子,必不至後悔。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
  〔呂振中譯〕「神不是人、以致能撒謊,也不是人類、以致能後悔:他說話、哪不照着行呢?他發言、那不能成就呢?」
  〔暫編註解〕「後悔」:即改變主意。
         神非人。奇怪的是,巴蘭竟沒有意識到他對待耶和華就象對待人一樣,仿佛神會受影響而改變自己的想法。這完全是一種異教的觀念。
         也非人子。這裡的“人”是泛指任何人。神並不屬人類。
         後悔。指後悔所做的事。地點的改變,增加祭壇和的祭物,都不會使耶和華改變祂在第一個地點和第一次獻祭時所下的結論。罪人只有借著真心轉離罪惡,才能影響神收回應有的刑罰(見耶18:8;26:3;瑪3:6;羅11:29;雅1:17)。

【民二十三20】「我奉命祝福;神也曾賜福,此事我不能翻轉。」
  〔呂振中譯〕「看哪,我奉命來祝福;神既祝福,我不能收回。」
  〔暫編註解〕耶和華已經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祂特殊的子民。惡人想要傷害他們的惡念絕不會使神改變主意。

【民二十三21】「他未見雅各中有罪孽,也未見以色列中有奸惡。耶和華他的神和他同在;有歡呼王的聲音在他們中間。」
  〔呂振中譯〕「在雅各中人不見有禍,在以色列中人也沒看見患難:永恆主他的神與他同在,有向王歡呼的聲音在他們中間。」
  〔暫編註解〕奸惡。這句話強調,只要以色列人堅持忠於神,就不會有災禍臨到他們。“罪孽”原文指做壞事,拜偶像,說假話,或任何背離神旨意的行為。這些最終都將證明是毫無益處的。該詞表達了罪及其應有結局之間的一種道德聯繫。“奸惡”強調罪使人生成為一種重累;使生活的正常追求成為難挑的重擔。該詞通常被譯為“困苦”(創41:51),“患難”(伯3:10;詩55:10),“困難”(伯5:6,7[英文KJV版]),“疲乏”(伯7:3),“艱難”(詩25:18),“為難”(詩73:16)和“勞苦”(詩90:10)。
         歡呼。直譯為“吹角”,表達警報,歡樂或宗教熱情(見利23:24;詩47:5;耶4:19)。
         21~23 “歡呼王的聲音”。勝利的歡呼,表示“法術”和“占卜”並不足以對付以色列人(23節)。

【民二十三22】「神領他們出埃及;他們似乎有野牛之力。」
  〔呂振中譯〕「領他們出埃及的神有像野牛高舉的角。」
  〔暫編註解〕“野牛”為力量的表徵。
         領他們出埃及。為了讓他們憑著誠實和正公義來侍奉祂(見利11:45;25:38;民15:41)。
         野牛。無疑是一種強壯勇敢的兩角動物(申33:17;詩22:21;注意“角”是複數的)。七十士譯本用一個希臘詞語將這個希伯來詞譯為“獨角”,以為它指的是犀牛。譯者顯然沒有注意到該動物在其他經文(如上所述)中是有兩個角的。

【民二十三23】「斷沒有法術可以害雅各,也沒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現在必有人論及雅各,就是論及以色列說:神為他行了何等的大事!」
  〔呂振中譯〕「在雅各中沒有觀兆頭,在以色列中並沒有占卜;到時對雅各和以色列總有話說:”神為他行了何等大的事!”」
  〔暫編註解〕巴蘭承認他的法術、占卜都無用,不能阻止神的祝福。
         沒有法術。以色列民族一般沒有追求占卜,異兆,神諭和巫術,這正是他們的力量所在。這些做法會引人離開神,所以是嚴格禁止的(申18:10;耶27:9;結13:6;何4:12;亞10:2)。
         神為他行了何等的大事!神救贖祂子民之計畫的光榮實現,是人類的語言所無法表達的(詩44:1;賽40:21;52:7-15)。

【民二十三24】「這民起來,彷佛母獅,挺身,好象公獅,未曾吃野食,未曾喝被傷者之血,決不躺臥。」
  〔呂振中譯〕「看哪,這族起來、彷彿母獅,他挺着身好像公獅;未曾喫所抓撕的,未曾喝被刺死者的血,他是決不躺着的。』」
  〔暫編註解〕本節暗合《創世記》四十九9的話。以色列民合起來,消滅它的敵人。
         仿佛母獅。該詞既可指“母獅”,也可指“公獅”。正如其他的閃族語言和東方宗教經典一樣,《舊約》中常常把動物的特性用在人身上(創49:9,27;民24:8,9;申33:20;耶49:19;彌5:8)。
         公獅。獅子從他的隱藏處撲出來捕捉獵物。
         吃野食。這裡描述以色列人過去和將來的征戰。巴蘭拜訪巴勒以後不久,以色列人在與米甸人的戰爭中無一傷亡(民31:49)。

【民二十三25】「巴勒對巴蘭說:“你一點不要咒詛他們,也不要為他們祝福。”」
  〔呂振中譯〕「巴勒對巴蘭說:『那你一點也不要咒詛他們、一點也不要給他們祝福好啦。』」
  〔暫編註解〕巴勒害怕巴蘭的祝福會像他所期待的詛咒一樣有效。

【民二十三26】「巴蘭回答巴勒說:“我豈不是告訴你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必須遵行’嗎?”」
  〔呂振中譯〕「巴蘭回答巴勒說:『我不是告訴過你說:”永恆主吩咐我甚麼、我總要行甚麼”麼?』」
  〔暫編註解〕巴蘭意識到如果神吩咐他祝福,他就無法保持沉默(民22:20;23:3,12)。

【民二十三27】「巴勒對巴蘭說:“來吧,我領你往別處去,或者神喜歡你在那裡為我咒詛他們。”」
  〔呂振中譯〕「巴勒對巴蘭說:『來吧,我領你到別處去,或者神喜歡你從那裏為我咒詛他們。』」
  〔暫編註解〕巴勒還是希望換一個地點觀望以色列的營地可能會對巴蘭產生影響。這又給先知提供了一次與巴勒斷絕關係而回家的機會(見民22:6;23:13;24:1)。

【民二十三28】「巴勒就領巴蘭到那下望曠野的毗珥山頂上。」
  〔呂振中譯〕「巴勒就領巴蘭到毘珥山頂上、那裏能夠眺望耶示門荒野。」
  〔暫編註解〕“毗珥山”。在山脈的北部(參看二三14的腳註),巴蘭從那兒可以看見以色列人的營(二四2)。這山也俯瞰曠野。
         毗珥的位置尚未確定。該詞的複合形式用來指不同的地方:如伯毗珥(申3:29;4:46;34:6;書13:20)和巴力毗珥(民25:3)。毗珥是摩押的一座山,在毗斯迦一帶。山上有一座巴力或其他外邦神的祭壇或廟宇。

【民二十三29】「巴蘭對巴勒說:“你在這裡為我築七座壇,又在這裡為我預備七隻公牛,七隻公羊。”」
  〔呂振中譯〕「巴蘭對巴勒說:『你在這裏給我築七座祭壇,在這裏給我豫備七隻公牛、七隻公綿羊。』」
  〔暫編註解〕這裡重複第1和14節的步驟。巴勒和巴蘭顯然已智窮計竭了。儘管前兩次都失敗了,但他們想不出其他方法來達到他們的目的。

【民二十三30】「巴勒就照巴蘭的話行,在每座壇上獻一隻公牛,一隻公羊。」
  〔呂振中譯〕「巴勒照巴蘭所說的去行,在每座祭壇獻上一隻公牛、一隻公綿羊。」
  〔暫編註解〕這次巴蘭沒有獨自隱退。他沒有假裝在暗中施行什麼法術,而是與巴勒一起站在壇旁。巴蘭的吩咐巴勒都已忠實地執行了。現在責任全在巴蘭。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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