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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十七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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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2 10:37: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真僕人的記號(十七1~13)】
一、神的要求(1~7)
1、代表人
2、存於會幕
二、神揀選者的證據(8~13)
  1、生命
   2、結果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民十七1】「耶和華對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對摩西說。可能在瘟疫停止以後不久,為了進一步根除叛逆的精神。
         本章記載神第三次證明亞倫的祭司職位乃祂所賜(參十六章),但用的方法和以前兩次不同。前兩次是百姓抱怨,神要消滅他們,然後證明亞倫乃神所揀選。這次則是神先提出一個方法,測驗誰是祂所揀選供祭司職位的支派,然後是百姓呼求神的憐憫(12節)。他們這才認識到需要有一位能親近神的人為他們的罪代求;明白設立祭司的必要性;願意奉獻什一和初熟的出產來供應祭司生活所需(十八章)。
         1-13 亞倫的杖:在上文可拉黨被活埋和亞倫獻香止瘟疫的事件中,神印證了亞倫的祭司職事。本章記載神證實亞倫職事的第三個方法;為了止息百姓向祭司所發的怨言(5), 也就是向神發的怨言(10), 神命令十二支派的首領與亞倫各拿一杖放在會幕中 (1-7) , 結果惟有亞倫的杖開花結杏(8-13),證明神惟獨賜給亞倫一家這尊貴的祭司職事。

【民十七2】「“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著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從他們各族取手杖,每一個父派的家屬一根手杖,從他們的眾首領、按着父系的家屬、共取十二根手仗。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手杖上;」
  〔暫編註解〕選十二根杖,每支派一根,代表十二支派,又在利未支派的杖上寫亞倫的名字,一共十三根杖,存到會幕法櫃前。(有的解釋說約瑟的兩個支派以法蓮和瑪拿西共用以杖,故總數為12根。12支派既已確立,而利未支派的職司也已設定,此舉的目的既在證明亞倫的地位,用13根杖應較可信)。次晨,摩西進賬幕,亞倫的杖發芽生枝,有的枝開花,有的結了熟杏(8節)。為何結杏,雖未說明,但一定有重要意義。杏花初春即開,色白;杏仁在當時屬貴中果核(參創四十三11)。白色象徵純淨與聖潔,是神的顏色(賽一18;但七9等)。耶利米看見杏樹枝,代表“保守神的話”。聖潔是亞倫作神祭司和利未人都應具有的特質;他們也有責任教導以色列人遵守神的話語(利十11)。
         「杖」:原與「支派」一字相同;杖上刻有名字便名符其實的代表各支派了。杖是用枯木做的,枯杖開花乃超自然的神跡。亞倫的杖不但發芽開花,更結出熟杏(8), 表示祭司的事奉帶有屬靈的生命力。
         曉諭以色列人。神仍承認摩西是祂與祂百姓之間的中保。
         每支派。不是作為個人,而是作為各支派的代表。
         十二根。這些杖是授予首領支派權力的正式象徵。這不是剛從樹上砍下來的棍子。該詞原文也用來指猶大的杖(創38:18)和摩西的杖(出4:2)。除了利未支派以外還有十二個支派;再加上亞倫的杖。注釋家對於約瑟算作一個支派,還是算為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派存在不同看法;對於亞倫的杖列在支派首領的十二根杖之外還是之內也存在不同看法。
         你要……寫。參結37:16。可能是用某種墨水寫的,也可能是刻上去的。首領的名字寫在杖上。每根杖一個名字。

【民十七3】「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
  〔呂振中譯〕「也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手杖上,因為他們父系家屬的族長要各有一根手杖。」
  〔暫編註解〕由於沒有代表利未支派的首領,摩西就把亞倫的名字刻在利未支派的杖上。只有亞倫擔任他奉派的崇高職位。任何其他的人,甚至是利未支派的人,都不能指望得到那職位。

【民十七4】「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
  〔呂振中譯〕「你要把這些手杖安放在會棚裏法櫃前面,我和你們相會的地方。」
  〔暫編註解〕法櫃前。顯然是在至聖所內(見民17:7-10;來9:4)。
         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即神所說要與摩西說話,並借著他向百姓說話的地方(出25:22)。

【民十七5】「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
  〔呂振中譯〕「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手杖必發芽,這樣,我就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消退、不再讓我聽見了。』」
  〔暫編註解〕再抱怨亞倫就是對耶和華的公然蔑視。

【民十七6】「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按著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
  〔呂振中譯〕「摩西告訴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所有的眾首領、就把手杖交給他,一個族長一根手杖、一個族長一根手杖,按着父系的家屬,共有十二根手杖;亞倫的手杖也在他們的手杖中。」

【民十七7】「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摩西就把手杖存放在法櫃的帳幕裏,永恆主面前。」

【民十七8】「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 
  〔呂振中譯〕「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棚去,哎呀,屬利未家的亞倫的手杖已經發了芽,長出花苞,開了花,結了熟的杏了。」
  〔暫編註解〕“第二天”。亞倫的杖開花所需要的短時間,進一步證明其神蹟的性質。這事件證實利未或亞倫之祭司職任獨有的合法性。
         杏仁是貴重的果實(創43:11) , 杏花是白色的,代表聖潔(賽1:18);後來耶利米先知用杏子比喻看守(耶1:11-12),這是祭司職責之一(3:10)。亞倫的杖從此成了記號,像包香壇的銅一樣(16:38),警戒任何反叛祭司的行為。
         第二天。摩西堅信神的大能會立即生效。
         法的帳幕。就是至聖所(見第4節注釋)。
         結了熟杏。這是神悅納的證據。要不是神賦予生命並使之奇跡般地生長,放在那裡代表亞倫的杖是不可能獲得生命,發芽,開花和結果的。沒有人對這個神跡產生懷疑。

【民十七9】「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
  〔呂振中譯〕「摩西就把所有的手杖從永恆主面前拿出來、到以色列眾人那裏;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手杖拿了去。」
  〔暫編註解〕只有亞倫的杖開花結實,其餘的一點變化也沒有,證明只有亞倫和他的支派可以在神面前侍奉。亞倫的杖存放在法櫃前,留作永遠的鑒戒(10節)。《希伯來書》九4說,盛嗎哪的金罐、約版和亞倫的杖都放在約櫃中。
         他們看見了。就是查看了杖。每個首領認出了自己的杖。證據是十分明顯的。

【民十七10】「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把亞倫的手杖放回法櫃前,給這些悖逆之子留做鑑戒,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終止,免得他們死亡。』」
  〔暫編註解〕亞倫的杖安放在會幕的約櫃裏面或附近,此外還有兩塊法版(出二五16)和一罐嗎哪(出一六33,34)。
         把亞倫的杖還放在。就是放回發生神跡發生的地方(來9:4)。
         給這些背叛之子。見撒下7:10;賽30:9。
         使他們……的怨言止息。百姓將認識到,反對摩西和亞倫就是反對神。
         免得他們死亡。正如神所警告過的(見民16:21,45)。烏西雅王藐視祭司家族的特權。當他手持香爐時就得了大麻風(代下26:19)。

【民十七11】「摩西就這樣行。耶和華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了。」
  〔呂振中譯〕「摩西就這樣行;永恆主怎樣吩咐他,他就怎樣行。」

【民十七12】「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活不了喇,我們滅亡喇,都滅亡喇。」
  〔暫編註解〕一連串神跡使百姓看到神的榮耀和能力,這班充滿罪惡的百姓這時才生出恐懼 (12-13), 害怕神會滅絕他們。他們真正學到敬畏神的功課(參賽6:5)。
         對摩西說。百姓的心中有了敬畏感,願意接受摩西為神所揀選的中保。
         我們死啦。百姓意識到他們未來的安全都有賴於他們對神旨意的順從。
         12~13 百姓仍在自憐,而不去讚美神的能力和拯救。

【民十七13】「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
  〔呂振中譯〕「凡走近永恆主帳幕的、都必須死。難道我們、我們這一人、都要滅絕麼?』」
  〔暫編註解〕指除了祭司以外的任何人(見民16:40)。百姓現在認識到,只有借著神所任命的中間人,他們才能獲得他們原想借著可拉得到的接近耶和華的特權(民16:3-5)。他們無疑還想起了民14:35的咒詛:“他們必在這曠野消滅”。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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