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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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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6 10:57: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利未人職務的描述(四1~33)】
一、 哥轄的子孫(1~15)
二、革順的子孫(21~28)
三、米拉利的子孫(29~33)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民四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亞倫說:」
  〔暫編註解〕1-28 哥轄及革順子孫的職任:哥轄在利未眾子中排第二(3:17), 但在會幕事務中排首,因為他們負責搬運的約櫃及器皿,是最神聖的物件。他們不可接觸或觀看這些物件,否則便會死亡 (15, 20)。 因此亞倫和他的兒子須事先進入聖所包裹這些物件,然後哥轄的子孫才進去抬。不同的物件用不同顏色的毯子包裹,代表其神聖的程度。例如約櫃──神的寶座,先用幔子蒙上,再加上海狗皮,最後表面的一層是純藍色的毯子。藍色代表最神聖的物件,因為藍是天的顏色,中國天壇的殿頂便是藍色的。其他物件的表層皆以海狗皮蒙上,因此約櫃明顯地與其他物件分別出來。帳幕內各物件及器皿的作用,見出26-30章注。
         本章記載第二次統計利未人的數目(第一次見三39),目的在計算30至50歲的壯年男丁,好分配搬運和裝拆會幕的工作。統計結果共有8580名(47~48節)。
         工作的分配如下:哥轄族負責的物件有約櫃(5~6節)、幔子(5節)、金香壇(11節)、金燈檯(9節)、金陳設桌(7節),和會幕外的祭壇(13~14,26節)。聖所和至聖所內貴重的東西都由他們負責。祭司亞倫屬哥轄族,此族地位因此高於其他二族,派以搬運聖器之責。
         革順族負責的物件有聖所的簾子和幕幔(25節)、外院的帷子和門簾(26節)。這些都是較為輕軟的物件。米拉利族負責的是會幕外院的柱子和柱座(31~32節),都屬較粗重的物件。
         哥轄族的狀丁只負搬運聖物之責。法櫃等等的包紮和拆卸,全由亞倫與二子負責。哥轄人要是見到未包裹的聖物或觸摸到它們,必致死亡(5~20節;參撒上6章及撒下6章)。
         1~49 利未子孫的職任:本章統計三十至五十歲利未人的數目。選擇這個年紀的利未人負責會幕的事務,主要是因他們體力勝任的緣故。下文(8:24) 把任職會幕的歲數提早到廿五歲,可能廿五至三十歲為學徒時期。三十歲才正式任職;會幕職務是神聖的,不容輕率草莽。到大衛的時候,利未人任職聖殿的年紀更提早到二十歲 (代上23:24) , 那時已不再有會幕的起卸工作了。哥轄的子孫負責抬聖所和至聖所中的聖物(1-20), 革順的子孫負責帳幕的幔子、帷子和門簾 (21-28) , 米拉利的子孫負責板、柱和座 (29-33) 。 總共參與的人數竟有八千五百八十人之多(34-49)。

【民四2】「“你從利未人中,將哥轄子孫的總數,照他們的家室、宗族,」
  〔呂振中譯〕「『你要從利未人中登記哥轄子孫的總數,按他們的宗族、按他們父系的家屬、」
  〔暫編註解〕哥轄是利未的次子。他的後代在民3:19,27中位居第二,列在革順後代的後面。正如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分別出來從事聖工一樣,哥轄人也從利未人中分別出來從事更神聖的工作。

【民四3】「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全都計算。」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能進來服役、在會棚裏作工的都登記上。」
  〔暫編註解〕“三十歲”。第八章24節指出開始事奉的年齡是二十五歲。也許利未人在正式投入事奉之前,需要經過五年見習期。“任職”。更可作“事奉”。源自第一章3節用來表達服兵役的希伯來文,暗示利未人為耶和華工作,要好象民兵組織那樣嚴謹。
         三十歲。這些人年富力強,很適合搬運帳幕及其設備的工作。民8:23-26的年齡是25歲至50歲。後來的記錄又有進一步的調整。大衛把開始服務的年齡定在20歲(代上23:24,27;代下31:17;拉3:8)。一位次經的作者也提到這一點(《以斯得拉一書》5:58)。最初定在三十歲可能是一種臨時措施。猶太人視三十歲為成年,可以承擔各種權利和義務(參路3:23)。利未人超過五十歲就不用服務了,只須按自己的能力在帳幕中協助就可以了(民8:25,26)。
         任職。原文表示排列整齊的軍隊,在聖經中經常使用。該詞也可譯為“戰爭”,指戰士和軍官所必須服的兵役。本節指神戰士的神聖職責。今日的基督徒把它理解為十架精兵的服務。

【民四4】「哥轄子孫在會幕搬運至聖之物,所辦的事乃是這樣:」
  〔呂振中譯〕「哥轄子孫在會棚裏對至聖器物所作的工、乃是這樣:」
  〔暫編註解〕會幕的聖器用不同顏色的毯子包裹或遮蓋。至聖的用純藍色或朱紅色,例如法櫃、陳設餅桌、燈檯、金壇等。院子裡的祭壇則用紫色。會幕中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也是用藍色、朱紅色和紫色的線織成。藍色在這三種顏色中尤其突出,因為至聖的法櫃,也就是神的寶座,外面所披的為純藍色的毯子(6節)。紅、紫雖也是中國人所看重的顏色;但藍則不是,屬普通人衣著的顏色。希伯來人可能因為以天為神的居所,而天色藍,故看重藍色,亦未可知。
         至聖之物。指約櫃、陳設餅的桌子,燈檯,壇,幔子和聖所的各種器具。該詞原文在出26:33指至聖所。
         4~20 只有亞倫和他的兒子才能觀看和觸摸“至聖之物”。聖物包裹妥當後,哥轄人可以搬運,但卻不能觀看(20節)。

【民四5】「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摘下遮掩櫃的幔子,用以蒙蓋法櫃,」
  〔呂振中譯〕「當全營要往前行的時候,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進去,把遮隔至聖所的帷帳拆卸下來,用來蓋上法櫃;」
  〔暫編註解〕“遮掩櫃的幔子”。即把聖所與至聖所分開的幔子。參看出埃及記二十六章31節的腳註。
         遮掩的幔子。見出35:12;39:34;路23:45。這裡指把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出26:31-33)。頭一層幔子,作為帳幕的門簾,交給革順人保管(民4:25)。

【民四6】「又用海狗皮蓋在上頭,再蒙上純藍色的毯子,把杠穿上。」
  〔呂振中譯〕「又用塔哈示皮遮蓋物放在上頭,再鋪上純藍紫色的布,然後把杠穿上。」
  〔暫編註解〕“海狗皮”的希伯來原文為(),早期的猶太學者認為是一種哺乳海生動物的名字。阿拉伯文中的tahas指“海豚”,《和合本》譯為“海狗”,有的英文譯本譯為“海牛”、“海豚”或“山羊皮”。這種蓋在法櫃上的動物的皮必極名貴,則可斷言。
         會幕內各樣聖器都蓋上“海狗皮”,只有約櫃要在海狗皮之外再加一層“純藍色的毯子”,成為曠野行程中最注目的聖物。
         蓋約櫃的純藍色毯子不再被任何東西蓋(象會幕的其它物品一樣),這樣,在前進期間,所有人都能清楚看見它。
         藍色的。約櫃是聖物中唯一搬運時蓋上藍色或紫色毯子的物件,以顯示它的與眾不同。
         杠。搬運約櫃的杆子顯然一直沒有從環中拔出(出25:14,15)。 亞倫和他的兒子進入至聖所可能是要蓋上它。
         6~15約櫃的杠通常是不可拿出來的 (出15:15) , 但在這裡為方便包裹,才把杠暫時拿出來然後再穿上 (6)。 亞倫的兒子是不可入至聖所的,大祭司亞倫也只可每年一次進至聖所為全民贖罪;但每當起行搬運會幕時他們可以進入至聖所(15),因為那時象徵神同在的雲彩已上升(「從帳幕收上去」,9:17)。

【民四7】「又用藍色毯子鋪在陳設餅的桌子上,將盤子、調羹、奠酒 的爵,和杯擺在上頭。桌子上也必有常設的餅。」
  〔呂振中譯〕「在神前桌子上、他們要鋪上藍紫色的布,將盤子、碟子、大盃、跟奠酒的爵擺在上頭,也要有常供餅在桌子上;」
  〔暫編註解〕陳設餅的桌子。直譯為“臉面的桌子”,意為“臨格的桌子”,指擺在耶和華面前的餅。
         調羹、奠酒的爵。見出25:29。
         常設的餅。該詞沒有在聖經其他地方出現。解釋見出25:30,與這裡是一致的。參《新約》所用的“陳設餅”(太12:4;可2:26;路6:4;來9:2)。

【民四8】「在其上又要蒙朱紅色的毯子,再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呂振中譯〕「他們要把朱紅色的布鋪在上面,再蓋上塔哈示皮的遮蓋物,然後把杠穿上。」
  〔暫編註解〕這是外加的一層。是其他物件所沒有的。

【民四9】「要拿藍色毯子,把燈檯和燈檯上所用的燈盞、剪子、蠟花盤,並一切盛油的器皿,全都遮蓋。」
  〔呂振中譯〕「他們要拿藍紫色的布,把燈火臺、帶燈盞、蠟剪和蠟花盤、跟一切盛油的器皿、就是供職用的器皿、都蓋上;」
  〔暫編註解〕燈檯。該詞還出現在出35:14中。關於燈檯或燈座,見出25:31注釋。
         剪子。見出25:38注釋。
         蠟花盤。該詞原文又被譯為“香爐”(第14節和民16:6)和“火鼎”(出27:3;王下25:15;耶52:19)。可能是金屬的盤或碟。

【民四10】「又要把燈檯和燈檯的一切器具包在海狗皮裡,放在抬架上。」
  〔呂振中譯〕「他們又要把燈臺和燈臺的一切器具包在塔哈示皮的遮蓋物裏,放在抬杠上。」
  〔暫編註解〕抬架。可能指棍或杆子,穿在所搬運物件的環中(出30:4,5)。該詞在民13:23中譯為“杠”;在鴻1:13中譯為“軛”。

【民四11】「在金壇上要鋪藍色毯子,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呂振中譯〕「在金香壇上他們要鋪上藍紫色的布,再蓋上塔哈示皮的遮蓋物,然後把杠穿上;」
  〔暫編註解〕金壇。指包金的香壇(出30:3)。

【民四12】「又要把聖所用的一切器具包在藍色毯子裡,用海狗皮蒙上,放在抬架上。」
  〔呂振中譯〕「他們又要把聖所用的一切器具包在藍紫色的布裏,用塔哈示皮的遮蓋物蓋上,放在抬杠上。」
  〔暫編註解〕指帳幕裡使用的各種器具,如刀,器皿,盤子等。有些注釋家認為這是指出31:10中所提到的“供祭司職份的聖衣”。

【民四13】「要收去壇上的灰,把紫色毯子鋪在壇上;」
  〔呂振中譯〕「他們要把祭壇上的灰收起來,將紫紅色的布鋪在壇上;」
  〔暫編註解〕壇。指銅燔祭壇(出27:1-3)。
         紫色毯子。紫色或深紅色的毯子可能用作識別的標誌,因為燔祭壇停放在院子裡,而不是在聖所內。
         收去壇上的灰。許多注釋家沒有解釋這句話。因為“灰”字含義不明。它的動詞詞根在《舊約》中只出現過11次,通常譯為“滋潤”(箴15:30;11:25;13:4;28:25;賽34:7)。名詞出現七次,均譯為“肥油”。其詞根用過八次,被列為另一個名詞,譯為“灰”。形容詞在《舊約》中出現過三次,譯為“肥美”。這一切都暗示該詞可能指獻燔祭時所中燒盡的脂油。

【民四14】「又要把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肉鍤子、鏟子、盤子,一切屬壇的器具都擺在壇上,又蒙上海狗皮,把杠穿上。」
  〔呂振中譯〕「再把供職對壇所用的一切器具、就是火鼎、鍤子、鏟子、碗:祭壇的一切器具、都擺在上面,又蓋上塔哈示皮,然後把杠穿上。」
  〔暫編註解〕盤子。用來接灑在壇上的血。該詞在摩6:6表示盛酒的容器。可能暗指酒的紅顏色,也可能指或飲酒人的醉態。

【民四15】「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裡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
  〔呂振中譯〕「全營將要往前行的時候、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既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之後,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只是不可觸着聖物,免得死亡。會棚裏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應當抬的。」
  〔暫編註解〕完了。任何利未人均不得接觸聖物。要等亞倫和他的祭司們蓋好包好以後,哥轄人才可以抬起包裹來搬運(第12-14節)。
         抬。通常由利未人搬運(撒下15:24)。在兩個特殊情況下,另外作了安排(撒上6:8;撒下6:3)。
         摸聖物。“聖物”的原文可能是一個集體名詞,指所有神聖的物品。

【民四16】「“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所要看守的是點燈的油與香料,並當獻的素祭和膏油,也要看守全帳幕與其中所有的,並聖所和聖所的器具。”」
  〔呂振中譯〕「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所應當看管的、是燈火的油、芬芳的香、長供的素祭、和膏油;也要看管整個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以及聖所和聖所的器具。』」
  〔暫編註解〕“以利亞撒”是亞倫其中一個兒子,(利一○6),負責看守點燈的油(出三○23~25)。
         以利亞撒。以利亞撒顯然要親自負責聖物的搬運和日常照管。
         油。見出27:20注釋。
         香料。見出30:34注釋。
         當獻的素祭。可能指一日兩次和燔祭同獻的素祭(出29:38-41;尼10:33),或更有可能指為受膏的祭司所獻的素祭(利6:20-23)。
         16~28祭司子孫的職任:亞倫的兒子中,身為兄長的以利亞撒負責更重要的工作,就是看守點燈的油、香料、素祭和膏油,並監督哥轄子孫搬運聖所的器具 (16);他的弟弟以他瑪,負責監督革順子孫(28)及米拉利子孫(33)的工作。工作責任的分配都是層次分明的,以致拆卸、搬運和設立帳幕的工作,都能有條不紊和迅速和諧地進行。

【民四17】「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亞倫說:」
  〔暫編註解〕亞倫得蒙耶和華的指示。祭司的責任就是要監督哥轄人。

【民四18】「“你們不可將哥轄人的支派從利未人中剪除。」
  〔呂振中譯〕「『你們不可將哥轄家的族派從利未人中剪除掉;」
  〔暫編註解〕不要使哥轄人因你們的疏於監督的而被殺。如果祭司漫不經心,哥轄人很可能也會效仿他們的榜樣,以致犯罪。亞倫和哥轄人是屬於同一支派的。但哥轄人不能摸聖物,有的甚至連看都不可看。所以受膏的祭司有道德的責任要樹立一個榜樣,因為他們對比他們卑微的弟兄負有責任。同樣,基督教會的工人也必須始終成為基督化的榜樣,過得勝生活的榜樣,以及忠於真理及其相關事物的榜樣。

【民四19】「他們挨近至聖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至死亡。」
  〔呂振中譯〕「卻要這樣待他們,讓他們活着,免得死亡:他們挨近至聖的物件時,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進去,安排他們各人所應當辦的事務、所應當抬的物件,」
  〔暫編註解〕好使他們活著。對忠心的獎賞,和今日的應許是一樣的,就是永生。永生的源頭是耶穌基督(太19:17,29;約1:4;6:47;啟21:27)。
         派他們。在聖工中必須順服神的旨意。我們不應只因為不喜歡而拒絕接受某些任務。

【民四20】「只是他們連片時不可進去觀看聖所,免得他們死亡。”」
  〔呂振中譯〕「只是他們連一會兒也不可進去看聖物,免得死亡。』」

【民四2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亞倫要協助實行各項要求(第1,19,34節)。

【民四22】「“你要將革順子孫的總數,照著宗族、家室,」
  〔呂振中譯〕「『革順子孫的總數、你也要登記,按他們父系的家屬、按他們的宗族、」
  〔暫編註解〕只有兩族(民3:21)。革順人的任務是搬運所有的帷幔和罩子(24-28節)。他們為此而使用牛車(民7:7)。

【民四23】「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全都數點。」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能進來從事服役、在會棚裏辦理事務的、你都要給他們點閱。」

【民四24】「革順人各族所辦的事、所抬的物乃是這樣:」
  〔呂振中譯〕「革順的家族在辦事和抬物上所作的工乃是這樣:」

【民四25】「他們要抬帳幕的幔子和會幕,並會幕的蓋與其上的海狗皮,和會幕的門簾,」
  〔呂振中譯〕「他們要抬帳幕的幔子、會棚和它的遮蓋物、跟那上面的塔哈示皮頂遮蓋、和會棚出入處的簾子、」
  〔暫編註解〕幔子。指作為帳幕內層罩子的十幅幔子(出26:1,2)。
         帳幕。帳幕的板子由米拉利人負責(第31節)。這裡所指的是罩在外面用山羊毛做的十一幅幔子(見出26:7,8)。
         海狗皮。最外層的罩子(出26:14;見出25:5注釋)。
         門簾。見出26:36注釋。

【民四26】「院子的帷子和門簾(院子是圍帳幕和壇的)、繩子,並所用的器具,不論是做什麼用的,他們都要經理。」
  〔呂振中譯〕「院子的帷子、院子出入處的簾子(院子是環繞帳幕和祭壇四圍的)、其繩子、其所使用的一切器具:凡關於這些器物所應當作的、他們都要辦理。」
  〔暫編註解〕院子的帷子。見出27:9注釋。
         門簾。見出27:16注釋。
         器具。見出27:19注釋。

【民四27】「革順的子孫在一切抬物辦事之上都要憑亞倫和他兒子的吩咐;他們所當抬的,要派他們看守。」
  〔呂振中譯〕「革順子孫一切的事務、他們在所應當抬、應當辦的事務上、都要照亞倫和他兒子們所吩咐的:他們所應當抬的、你〔或譯:他們〕都要將職守派給他們。」
  〔暫編註解〕祭司應當給革順人必要的指示(民3:6,7)。

【民四28】「這是革順子孫的各族在會幕裡所辦的事;他們所看守的,必在祭司亞倫兒子以他瑪的手下。”」
  〔呂振中譯〕「這是革順子孫的家族在會棚裏的事務;他們的職守要在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手下。」
  〔暫編註解〕以他瑪是革順人和米拉利人的總管(第33節)。他所負的是個人的責任。

【民四29】「“至於米拉利的子孫,你要照著家室、宗族把他們數點。」
  〔呂振中譯〕「『米拉利的子孫、你他們要按他們的宗族、按他們父系的家屬給他們點閱;」
  〔暫編註解〕只有兩個家族(民3:33)。
         29-45 米拉利子孫的職任:米拉利子孫所抬的板閂、柱子和帶卯的座,須按名指定(32),因為這些物件數量多、體積小,容易遺失;這項指示顯明神細緻入微的匠心安排。

【民四30】「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你都要數點。」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直到五十歲、凡能進來服役、能辦理會棚事務的、你都要給他們點閱。」
  〔暫編註解〕參第3節。

【民四31】「他們辦理會幕的事,就是抬帳幕的板、閂、柱子,和帶卯的座,」
  〔呂振中譯〕「關於他們在會棚裏的一切事務、以下這工是他們所應當抬的職守:帳幕的框子、與其橫木、柱子,跟帶卯的座、」
  〔暫編註解〕事。米拉利人的責任是搬運帳幕的框架。他們也用牛車(民7:8)。他們的擔子要比哥轄人重得多,因為它們搬的都是帳幕的硬體及附屬設施。
         板。見出26:15注釋。
         閂。見出26:26注釋。
         柱子。見出26:32注釋。
         帶卯的座。這是為帳幕的板和柱子而做的。見出26:19注釋。

【民四32】「院子四圍的柱子和其上帶卯的座、橛子、繩子,並一切使用的器具。他們所抬的器具,你們要按名指定。」
  〔呂振中譯〕「院子四圍的柱子、和帶卯的座、橛子、繩子,就是關於其一切的器具、並關於其所使用的一切東西;他們抬物的職守的器具、你們要按名指定。」
  〔暫編註解〕院子……的柱子。關於柱子和帶卯的座,見出27:10-12。
         橛子。見出27:19;38:20。
         繩子。見出35:18注釋。
         按名。就是把具體的任務分給個人。

【民四33】「這是米拉利子孫各族在會幕裡所辦的事,都在祭司亞倫兒子以他瑪的手下。” 」
  〔呂振中譯〕「這是米拉利子孫的家族的事務、包括他們在會棚裏的一切事務、在祭司亞倫的兒子以他瑪手下的。』」

【民四34】「摩西、亞倫與會眾的諸首領將哥轄的子孫,照著家室、宗族,」
  〔呂振中譯〕「摩西亞倫和會眾的眾族長、將哥轄子孫、按他們的宗族、按他們父系的家屬、」
  〔暫編註解〕會眾的諸領袖。參民16:2;31:13;出16:22;書9:15)。
         將……都數點了。不是指哥轄族的所有男子(見民3:28),而是從30到50歲的男丁(民4:35)。

【民四35】「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都數點了。」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的、凡能進去服役、在會棚裏辦事的、都點閱了;」

【民四36】「被數的共有二千七百五十名。」
  〔呂振中譯〕「他們被點閱的、按他們的家族有二千七百五十人。」

【民四37】「這是哥轄各族中被數的,是在會幕裡辦事的,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數點的。」
  〔呂振中譯〕「這些人是哥轄人的家族、凡在會棚裏辦事的、所被點閱的,就是摩西亞倫、照永恆主由摩西經手所吩咐來點閱的。」

【民四38】「革順子孫被數的,照著家室、宗族,」
  〔呂振中譯〕「革順的子孫、按宗族、按父系家屬被點閱的、」

【民四39~40】「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共有二千六百三十名。」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進去服役、在會棚裏辦事的、他們被點閱的、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有二千六百三十人。」
  〔暫編註解〕本節的數目要占他們所有男子(或適於任職者)的三分之一略多一點(見民3:22)。

【民四41】「這是革順子孫各族中被數的,是在會幕裡辦事的,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數點的。」
  〔呂振中譯〕「這些人是革順子孫的家族、凡在會棚裏辦事的、所被點閱的,就是摩西亞倫、照永恆主所吩咐而點閱的。」

【民四42】「米拉利子孫中各族被數的,照著家室、宗族,」
  〔呂振中譯〕「米拉利子孫的家族、按宗族、按父系家屬、被點閱的、」

【民四43】「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辦事的,共有三千二百名。」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進去服役、在會棚裏辦事的、他們被點閱的、按他們的家族有三千二百人。」

【民四44~45】「這是米拉利子孫各族中被數的,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數點的。」
  〔呂振中譯〕「這些人是米拉利子孫的家族被點閱的,就是摩西亞倫、照永恆主由摩西經手所吩咐來點閱的。」

【民四46】「凡被數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並以色列眾首領,照著家室、宗族所數點的,」
  〔呂振中譯〕「凡被點閱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和以色列眾族長、按宗族、按父系家屬、所點閱的、」
  〔暫編註解〕46-49 數點在會幕工作的利未人:從以上4章的記載中 , 可見神的每一個子民有其功能:祭司代表民眾獻祭,利未人代替頭生子事奉神並管理會幕,十二支派準備為神爭戰,上下均有清楚的司令層次。這些模式和原則,也貫徹於新約的教會中:主耶穌選立十二使徒,又賜給教會先知、教師、牧師、長老和執事,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每一位信徒均為身體中的肢體、聖殿中的活石、基督的精兵。神管理 的子民,有周詳的計畫,清楚的工作分配,詳細的指示,這是永恆不變的真理,是每一個屬神的人均可以發現的。

【民四47】「從三十歲直到五十歲,凡前來任職、在會幕裡做抬物之工的,共有八千五百八十名。」
  〔呂振中譯〕「從三十歲和以上的、直到五十歲、凡進去在會棚裏作辦事的工、作抬物之工的、他們被點閱的、有八千五百八十人。」
  〔暫編註解〕有人認為這是利未唱詩班獻祭時在樂器伴奏下的歌唱。值得注意的是要在30歲以上。這正是耶穌開始傳道的年齡(路3:23)。
         就各支派,宗族和各年齡段個人的責任所給予的詳細指示,對於今日的教會是有教訓的。使徒保羅在林前12章中談到“屬靈的恩賜”(第1節)。“恩賜原有分別”(第4節),“職事也有分別”(第5節)。“功用也有分別”(第6節);但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的“神卻是一位”,“主卻是一位”,“聖靈卻是一位”;“身子是一個”。雖然有“許多肢體”(第12節),但大家都必須和諧地工作,才不至於分裂(第25節)。曠野教會統一的組織,象徵著教會的的成員因受洗而與聖靈建立生命的聯繫(第13節)。聖靈的進入使所有的人都連於一個身子,那就是耶穌基督的身體。
         47~48利未人任職的制度可能是:二十五歲開始參加侍奉(八24),受訓五年;三十歲時才正式在會幕利供職;五十歲時退休。聖殿建成後,利未人開始任職的年齡是二十歲(代上二十三27)。
         47~48 在二萬二千名利未人當中(三39),只有八千五百八十人有資格在會幕裏事奉神。

【民四48~49】「摩西按他們所辦的事、所抬的物,憑耶和華的吩咐數點他們;他們這樣被摩西數點,正如耶和華所吩咐他的。」
  〔呂振中譯〕「照永恆主由摩西經手所吩咐、來給他們點閱的,人人按他所辦的事務所抬的物件而被點閱;這樣被摩西點閱、是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暫編註解〕從人口統計的記載中,可以看出兩個聖經的原則:一是屬神的人,個個都有他應負的一分責任;人人盡責,整個團體才能靈活運作。每個基督徒都賦有一種屬靈的恩賜,各盡本分,教會才能興旺(參林前12章)。一是層層負責。神向摩西與亞倫說話,二人把神的話傳給百姓。祭司聽命與亞倫、利未人又聽命于祭司。普通人則在利未人的監督下度敬虔聖潔的宗教生活。在今天教會中,基督為元首,聖職人員要以宣講、勸勉、教導為念,吩咐人也教導人(提前四11~16);而信徒則應“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來十三17)。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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