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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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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29 11:38:0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事奉神的原則(三1~51)】
一、祭司亞倫的家族(1~4)
二、利未人作助手(5~13)
三、利未人被數點(14~51)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民三1】「耶和華在西乃山曉諭摩西的日子,亞倫和摩西的後代如下:」
  〔呂振中譯〕「當永恆主在西乃山對摩西講話的日子、亞倫和摩西的後代、是以下這些人。」
  〔暫編註解〕本節先提亞倫再提摩西,因為所記主要為亞倫的後代。
         在西乃山。可能是對出24:1的回顧。那裡提到拿答和亞比戶,但不是作為亞倫的兒子(見出24:16;31:18;利7:38;25:1;26:46;27:34;民28:6)。
         的日子。這是利未人歷史上一個重要的日子,標誌著他們組織起來被任命從事教會聖職的開始。
         亞倫和摩西。他們被選立為擔任聖職的利未支派的首領。人們可能預期摩西的名字會在前面。沒有提到摩西的後代。由於本章只涉及亞倫的後代,所以把他的名字放在前面。有人認為既然沒有提摩西的後代,只提亞倫的後代,況且是由摩西向他們傳達有關聖職的特殊指示,故摩西可以視為他們屬靈的父親。摩西的職位雖然比亞倫高,但只是個人的,而不是其宗族的。亞倫則是一長列傑出的祭司家系的祖先。
         的後代如下。這是《創世記》常用的套語(創5:1;6:9;10:1;11:10,27;25:12,19;36:1,9;37:2),用來引出一段新的內容。“後代”直譯為“來源”,源於一個經常譯為“出生”的動詞,所以指所提到之人的歷史記錄。
         1-10 祭司的職事:亞倫的子孫被揀選任祭司 (10; 利21:1) , 其中兩個兒子因獻凡火而死(14),因此獻祭者須絕對遵從神的指示。利未人是被神揀選協助祭司的 (9), 他們獲選並不是因為摩西、亞倫是利未人,而是因著利未人在金牛犢事件中對神所顯明的忠心(出32:25-29)。
         本書3~4章記有利未人的兩次人口調查。本章統計的是滿一個月和以上的全體男丁,4章則為30至50歲的一切男丁。所統計的資料與本書1和26章的各支派人口調查不同。後者只計點二十歲以上的男丁,所登記的為可以作戰的人。利未人的主要任務是侍奉神,利未支派中的男丁要代替全民中頭生的獻給神。
         本章的人口調查是要點算出利未族中的男丁總數,來和十二支派中頭生的男丁比較。結果發現數目不足替代所有頭生的,不足之數得付贖金來補足。
         4章所記是要計算出有多少人可以做會幕拆卸、搬運和架設的工作,包括抬運聖物和笨重的設備。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危險,因此要年在30至50歲間、身體壯健、舉止成熟的男丁。
         3章-4章記載對利未人的兩項統計,3章統計的是一個月以上的利未人,用以代替以色列人的頭生男子 , 獻身服事神;4章所計算的是三十歲至五十歲的利未人,這些是壯丁,負責拆卸、搬運和豎立帳幕。帳幕的物件都是神聖的,除祭司利未人外,任何人都不可接近,否則要被治死(10);因此,利未人須住在民眾和會幕中間,看守會幕。本章說明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 (1-10), 個中屬靈的意義 (11-13),利未人的家庭、數目,安營的方位,宗族的首領及負責的工作等(14-37)。利未人各族中,革順族居帳幕西邊(23) , 哥轄族居南邊(29),米拉利族居北邊(35), 摩西和亞倫的兒子則居東邊(參2章圖表);這四方形的編排與十二支派的分佈相符,把帳幕與以色列人隔開。利未人既然是代替以色列的頭生子,則各支派頭生子的數目便須點算(40-43),比利未人多出之數須用贖銀代替(44-51)。

【民三2】「亞倫的兒子,長子名叫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呂振中譯〕「以下是亞倫兒子們的名字:長子是拿答,還有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
  〔暫編註解〕到帳幕建立時是四個兒子,後來拿答和亞比戶死了。
         2~4亞倫一家也屬利未支派(參一47注),但祭司的地位高於全族其餘的人,可以接觸祭壇、祭牲的血、進入會幕,是全民的教導者和代求者(見利十11;申二十四8)。權柄大責任也大。4節特別提到拿答與亞比戶因獻凡火而遭殺身之禍的事,解釋了何以管理利未人的祭司只剩以利亞撒和以他瑪(三32;四16,28,33),也藉此警惕大家應信守神的教訓與律例(三10,38;四15,18~20;參林前十6~11)。

【民三3】「這是亞倫兒子的名字,都是受膏的祭司,是摩西叫他們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
  〔呂振中譯〕「以下是亞倫兒子們的名字,就是那些受膏為祭司的,承受聖職供祭司職分的。」
  〔暫編註解〕受膏。聖經的許多章節只提到大祭司受膏(見出29:7,29;利8:12)。其他章節也提到他的兒子們受膏(出28:41;30:30;40:15)。關於大祭司的受膏與普通祭司受膏的區別,見出29:8注釋。“膏”直譯為“塗”,與阿拉伯詞“擦”,“用手摸”同源。與“油”同用時,它表示“承接聖職”,是《舊約》唯一這樣用的詞彙。它是Messiah(彌賽亞)的詞根。譯為“膏”的希臘詞語在《新約》中出現五次,四次指基督受聖父的膏。因此該詞強調基督(源於同一希臘詞根,見太1:1注釋)是憑神的權柄所“膏”的。祂承受聖靈的沛降(見徒10:38)。
         承接聖職供祭司職分的。直譯為“他使他們的手充滿”。這是一種古代的說法(士17:5,12)。具體含義不明。有人認為是指手中裝滿錢(見士18:4)。也有人認為是指接受職務和權柄。該詞的準確含義似乎已被人遺忘了,因為它後來也指祭壇(民7:88;結43:26)。亞倫的後代自動成為祭司,但他的兒子們卻是被任命的,因為他們是在父親蒙召擔任聖職以前出生的。

【民三4】「拿答、亞比戶在西乃的曠野向耶和華獻凡火的時候就死在耶和華面前了。他們也沒有兒子。以利亞撒、以他瑪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呂振中譯〕「拿答亞比戶在西乃曠野將平常火獻在永恆主面前的時候,死在永恆主面前;他們沒有兒子;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就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供祭司的職分。」
  〔暫編註解〕然而,“拿答、亞比戶”跌倒死亡了。參看利未記十章1、2節的腳註。
         「在他們的父親亞倫面前」:或作「當他們的父親還在的時候」。
         在耶和華面前。這句話在本節出現了兩次,強調的似乎主要不是他們不尋常的死,而是神對這件事的遺憾。
         凡火。直譯為“違法的火”或“未經許可的火”。“外人”在民1:51中指未經許可的人(按:“凡”與“外”原文為同一個詞)。關於它違法的原因,見利9:24;10:1注釋。
         他們也沒有兒子。利10章沒有說這件事,可是在代上24:2有提到。這兩個人如果有兒子的話,將由他們,而不是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繼承亞倫大祭司的職位。所有祭司的家族都是從以利亞撒和以他瑪延續下來的。
         的父親亞倫面前。即“在亞倫有生之年”(見創11:28)。這兩個人的後代在大衛的時代被分成了若干班次:以利亞撒的後裔有16個班次;以他瑪的後裔有8個班次(代上24:3,4)。

【民三5】「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5~10本節至10節清楚說明亞倫和他的兒子的祭司職位於利未人的區別。利未人是服侍祭司的,但除祭司外也服侍會眾,替亞倫和會眾辦理會幕的事,看守會幕的器具,以及會幕的拆、建與搬運。最後一件事在4章有更詳細的規定。

【民三6】「“你使利未支派近前來,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服事他,」
  〔呂振中譯〕「『你要叫利未支派走近前來,讓他們站在祭司亞倫面前、好伺候他。」
  〔暫編註解〕使……近前來。這個常用語不是指真地走過來(民16:5),而是表示將指定的任務交給人。該詞也用來指下級前來接受命令。
         服事他。利未人受亞倫領導,協助他履行職責並看守帳幕。亞倫在這裡代表全體祭司。第9節稱之為“亞倫和他的兒子”。關於後來交給利未人的任務,見代上23:28-30;25:1-7;26:12,20,29-31。

【民三7】「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
  〔呂振中譯〕「他們要守盡亞倫的職守,也要在會棚前守盡全會眾的職守,來辦理帳幕的事務。」
  〔暫編註解〕守所吩咐的。即履行亞倫和其他祭司的一切崇事。
         會眾。指為以色列百姓舉行的獻祭儀式。
         7-8 利未人負責兩項工作:1 「辦理帳幕的事」(指下文粗重的工作),2 「看守」帳幕(包括把近前來的人治死,見10)。

【民三8】「又要看守會幕的器具,並守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辦理帳幕的事。」
  〔呂振中譯〕「他們要看守會棚裏一切的器具,也要守盡以色列人的職守,來辦理帳幕的事務。」
  〔暫編註解〕器具。指帳幕的用具和器皿。

【民三9】「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因為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給他的。」
  〔呂振中譯〕「你要將利未人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他們是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完全給他的。」
  〔暫編註解〕亞倫。亞倫和他的兒子成為利未人的導師。利未人在履行職責時要向他們負責。
         給。希伯來語是nethunim nethunim,意思是“完全給”。與其相關的詞nethinim(尼提寧,“獻身的”)在以斯拉時代被用來指為聖殿服務的外國人(拉7:24等)。有人認為他們是基遍人的後代(書9:27)。
         在祭司和利未人組織的細節中有許多有益的教訓。利未人“完全給”了大祭司亞倫,也就是完全受他控制。獻身的基督徒,完全在基督的手中,受聖靈所控制和激勵。他們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
         利未人要奉獻自己的全部光陰和精力,在聖所的崇祀上與亞倫合作。今日的信徒也應當為教會屬靈的健康和成長而與基督合作。以前要付贖價贖出長子(見第12,13節注釋)。基督以祂血的代價來救贖罪人。凡進入教會,憑著信心生活的人都被登記在天上的冊子裡。
         從以色列人中選出來。整個利未支派都是屬於神的,並專門從事祂的聖工。同樣,基督教會的各類工人也是“所賜的”(弗4:11)。

【民三10】「你要囑咐亞倫和他的兒子謹守自己祭司的職任。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呂振中譯〕「你要派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他們要謹守他們的祭司職任;走近前來非祭司的平常人必被處死。』」
  〔暫編註解〕“外人”參一51注。
         近前來。不是指身體上的接近,而是指擔任祭司的職責。
         外人。該詞在這裡與民1:51的含義不同。那裡是指非利未人,這裡卻包括利未人;事實上是特指他們的。利未人不許蹈入亞倫和他兒子的特殊範圍。違背神的這條禁令是耶羅波安的罪行之一。他允許非利未人履行祭司的職責(見王上12:25-33)。

【民三1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11~13本節至13節解釋為什麼要為利未支派計點人口。以色列民中一切頭生的都屬神,應分別為聖在聖所中侍奉。牛羊等動物中頭生的也須獻給神為祭物,但拜金牛犢的事發生後,利未人蒙揀選取代了以色列民中一切頭生的,專職侍奉神。參《出埃及記》十三11~15;三十二25~29及注。
         11-13 將頭生的牲畜獻為祭:將頭生子贖出來(13),都是為了紀念神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之舉,特別是以色列人守逾越節之禮 , 得免殺長子之災一事(出12-13)。現以人取代贖銀更能使百姓在日常宗教生活中體會神的救贖,見其人(利未人)而見神的拯救。「代替」的觀念預表神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工作, 代替我們承受罪價,將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

【民三12】「“我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人要歸我。」
  〔呂振中譯〕「『看哪,我本身從以色列人中取了利未人、來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胎的長子,利未人是要歸我的。」
  〔暫編註解〕“ 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利未支派要代替各支派所有頭生的人來事奉神。“代替”指出取替,如在創世記二十二章13節一樣。另參看馬太福音二十章28節的腳註。
         古時父親在家中履行祭司的職責(出13:8;士17:10),並將這個職責傳給他的長子。這種做法現在被利未人的工作所代替。他們在拜金牛犢的時候曾站在摩西的一邊(出32:26)。

【民三13】「因為凡頭生的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生的那日,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生的,連人帶牲畜都分別為聖歸我;他們定要屬我。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因為一切頭胎的都是我的:我在埃及地擊殺一切頭胎的那一天,就把以色列中一切頭胎的、無論是人是牲口、都分別為聖而歸我:他們是屬我的:我永恆主。』」
  〔暫編註解〕關於頭生的人歸神所有的條例,參看出埃及記十三章2節及其腳註。
         在……那日。這裡引用了出13:1-3。
         分別為聖歸我。所有的長子都是屬於耶和華的,因為祂沒有將他們和埃及人一同殺死。當然,每一個人首先都是屬於神的。但這裡耶和華把從埃及領出來的人視為祂初熟的果子。出22:29;34:20;13:11-15;民18:15吩咐把長子獻給耶和華。
         他們定要屬我。直譯為“他們應成為我的產業”。是憑神的名分別出來宣佈歸祂的(見出6:8;12:12)。

【民三14】「耶和華在西乃的曠野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在西乃曠野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統計利未人的方式與統計以色列其他支派不同,是從滿月的開始計算(39節)。參1節注。
         14~39本節至39節列出了利未支派每一家室一個月以外的男丁的數目,並規定了他們安營的位置,以及交他們辦的事。利未支派一個月以上男丁總數為22000人(39節),但22、28及34節所記三個家族的總數加起來有22,300人,這多出來的300人來自抄寫的錯誤。28節哥轄族的總男丁數應為8300,“3”的希伯來文為(),而6則為(),二者甚易誤抄。
         14~39若將革順、哥轄、米拉利各族一個月以上男丁的數目加起來,所得總數比39節之數多三百名,猶太學者(拉比)認為這三百名是利未人長子之數,他們不能代替以色列的長子。但這個計算方法未有在15節預先聲明,本章也沒有記載點算利未人長子的指示,所以較佳的解釋是:28節的「六」字可能是「三」字抄寫之誤,因這兩個數字在希伯來文只相差一個字母。
         14~39利未的三個家族負責會幕的三類物件,處理技巧則按物件性質各有不同 (4章有詳述)。 利未家族起行時並非如十二支派按東西南北次序,而是按設置會幕的次序 (10:17-21)。 會幕包括帳幕及聖物,革順和米拉利族負責前者,首先起行;哥轄負責聖物在後,中間隔著流便營的三個支派,以便在安營時提供充分時間設立帳幕,然後聖物才運到。哥轄族負責聖物(30),須親身抬 ,不得用車和牛 (7:9)。革順族要負責的帳幕的布質物件 (25-26) , 比較多和重,可用兩輛車四隻牛協助搬運 (7:9) 。 米拉利族負責載運最重物件,就是帳幕的支柱架構(36-37),可用四輛車八隻牛(7:8)。

【民三15】「“你要照利未人的宗族、家室數點他們。凡一個月以外的男子都要數點。”」
  〔呂振中譯〕「『你要將利未人、按他們父系的家屬、按宗族點閱點閱;一切男的、從一個月和以上的、你都要點閱。』」
  〔暫編註解〕見民18:16。長子直到滿月才被贖回;所以代替他們利未人也是從滿月時算起的。

【民三16】「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數點他們。」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按永恆主所吩咐的給他們點閱、照永恆主所命令的。」

【民三17】「利未眾子的名字是革順、哥轄、米拉利。」
  〔呂振中譯〕「以下這些人是利未的兒子、按名字排列的:革順、哥轄、米拉利。」
  〔暫編註解〕這三個人是被擄回歸後在耶路撒冷服務的三個利未人家族的祖先(創46:11;出6:16;參民26:57)。

【民三18】「革順的兒子,按著家室,是立尼、示每。」
  〔呂振中譯〕「革順兒子的名字按家屬排的是立尼和示每這兩個。」
  〔暫編註解〕立尼、示每。還出現在出6:17;代上6:17中。又見代上23:7;26:21,其中立尼為拉但。

【民三19】「哥轄的兒子,按著家室,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
  〔呂振中譯〕「哥轄的兒子、按家屬排的是暗蘭、以斯哈、希伯倫、烏薛。」
  〔暫編註解〕哥轄。還出現在出6:18,19中。
         暗蘭。屬於哥轄的家族,是摩西和亞倫的父親(出6:18,20)。

【民三20】「米拉利的兒子,按著家室,是抹利、母示。這些按著宗族是利未人的家室。」
  〔呂振中譯〕「米拉利的兒子、按家屬排的是抹利、母示:這些是利未的家族,按他們父系家屬排列的。」
  〔暫編註解〕抹利。參路得第一個丈夫的名字(得1:2),以及民26:33中該名的陰性形式。

【民三21】「屬革順的,有立尼族、示每族。這是革順的二族。」
  〔呂振中譯〕「屬革順的、有立尼的家族和示每的家族:他們這兩個是革順的家族。」
  〔暫編註解〕革順。革順家族安營在帳幕的西面,在帳幕和以法蓮的纛之間(參民1:53;2:18;3:23)。
         示每族。該家族在亞12:13中和利未家族並列。

【民三22】「其中被數、從一個月以外所有的男子共有七千五百名。」
  〔呂振中譯〕「他們被點閱的、根據一切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和以上的、有七千五百人被點閱過。」

【民三23】「這革順的二族要在帳幕後西邊安營。」
  〔呂振中譯〕「革順的家族要在帳幕的後面、就是西邊、紮營;」
  〔暫編註解〕“西邊”指“朝海,即地中海”。希伯來人在考慮方向的時候是面朝東方的。(見出3:1注釋)。當然,只有從巴勒斯坦來看,地中海才會是“西邊”。有人認為摩西五經用了較遲的話語,如用“靠海的一邊”表示“西邊”,證明其作者時代較晚,不是摩西。雖然在摩西五經和《舊約》其他地方確實偶爾出現較遲的用語,但這並不一定證明該著作是由比普遍認同的作者更晚的作者所寫的。
         例如重新出版十七世紀關於新阿姆斯特丹建立的記錄,如果不解釋說新阿姆斯特丹是紐約的原名,許多現代讀者就看不懂。用紐約來代替新阿姆斯特丹,絲毫不影響記錄的準確性,可靠性或作者身份。摩西著作中的用語也是如此,為了讓後來的讀者能理解神所默示的記錄。但希伯來人非常尊重聖經,不允許有任何改變原意的改動。

【民三24】「拉伊勒的兒子以利雅薩作革順人宗族的首領。」
  〔呂振中譯〕「有拉伊勒的兒子、以利雅薩做革順人父系家屬的族長。」
  〔暫編註解〕拉伊勒。這一個詞形獨特的名字,由介詞“對於”和名詞“神”組成,意思是“屬於神”。這樣的例子在《舊約》裡還有一個,就是利慕伊勒(箴31:1)。

【民三25】「革順的子孫在會幕中所要看守的,就是帳幕和罩棚,並罩棚的蓋與會幕的門簾,」
  〔呂振中譯〕「革順的子孫在會棚中的職守是帳幕、罩棚、罩棚的遮蓋、和會棚出入處的簾子、」
  〔暫編註解〕帳幕。帳幕的主體結構由米拉利人負責(第36節);所以這裡的“帳幕”顯然指內層的十幅幔子(見出26:1-14)。
         罩棚。指十一幅用山羊毛製成的第二層幔子。
         蓋。用染紅的公羊皮和“海狗皮”製成的最後兩層(見出26:14和出25:5注釋)。

【民三26】「院子的帷子和門簾(院子是圍帳幕和壇的),並一切使用的繩子。」
  〔呂振中譯〕「院子的帷子、院子出入處的簾子、(院子是環繞帳幕和祭壇四圍的)和帳幕的繩子,以及一切關於帳幕所使用的東西。」
  〔暫編註解〕繩子。指帳幕的繩子和院子所用的繩子。院子的物件也是米拉利人負責的(第36,37節)。

【民三27】「屬哥轄的,有暗蘭族、以斯哈族、希伯倫族、烏薛族。這是哥轄的諸族。」
  〔呂振中譯〕「屬哥轄的、有暗蘭的家族、以斯哈的家族、希伯倫的家族、烏薛的家族:他們這些人是哥轄的家族。」

【民三28】「按所有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看守聖所的,共有八千六百名。」
  〔呂振中譯〕「根據一切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和以上的、有八千六百人、應當守盡聖所的職守。」
  〔暫編註解〕只要加上一個希伯來文字母,“八千六百”便變成“八千三百”,使第22、28及34節的數目加起來相等於第39節的總數。

【民三29】「哥轄兒子的諸族要在帳幕的南邊安營。」
  〔呂振中譯〕「哥轄子孫的家族要在帳幕的南面紮營。」
  〔暫編註解〕哥轄的位置在帳幕和流便的纛之間(見民2:10)。

【民三30】「烏薛的兒子以利撒反作哥轄宗族家室的首領。」
  〔呂振中譯〕「有烏薛的兒子以利撒反做哥轄家族父系家屬的族長。」
  〔暫編註解〕以利撒反。意思是“神看顧”(參代上15:8;代下29:13)。

【民三31】「他們所要看守的是約 櫃、桌子、燈檯、兩座壇與聖所內使用的器皿,並簾子和一切使用之物。」
  〔呂振中譯〕「他們的職守是法櫃、桌子、燈臺、祭壇香壇、和供職用的聖所器皿、跟簾子和帳幕所使用的一切東西。」
  〔暫編註解〕櫃、桌子、燈檯。見出25:10-39注釋。
         壇。燔祭壇(出27:1)和香壇(出30:1-10)都由他們保管。
         簾子。帳幕的幔子和院子的帷子交給革順人管理(第25節)。“簾子”指把聖所與至聖所隔開的幔子(出26:31,33,35;27:21;30:6;36:35;38:27;40:3,22,26;利4:17;16:2,12,15;21:23)。民4:5中“遮掩櫃的幔子”意思就是“遮蔽的幔子”(又見出40:3,21)。

【民三32】 「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作利未人眾首領的領袖,要監察那些看守聖所的人。」
  〔呂振中譯〕「祭司亞倫的兒子以利亞撒要做利未人首領中的領袖,要監察那些應守聖所職守的人。」
  〔暫編註解〕以利亞撒是哥轄人(見出6:18,20,23)。他是以利撒反和所有哥轄人的領袖。作為亞倫剩下的最大兒子,他也是利未人的領袖或監督。

【民三33】「屬米拉利的,有抹利族、母示族。這是米拉利的二族。」
  〔呂振中譯〕「屬米拉利的、有抹利的家族、母示的家族:他們這兩個是米拉利的家族。」

【民三34】「他們被數的,按所有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的,共有六千二百名。」
  〔呂振中譯〕「他們被點閱的、根據一切男子的數目、從一個月和以上的、有六千二百人。」

【民三35】「亞比亥的兒子蘇列作米拉利二宗族的首領。他們要在帳幕的北邊安營。」
  〔呂振中譯〕「有亞比亥的兒子蘇列做米拉利家族父系家屬的族長。他們要在帳幕的北面紮營。」
  〔暫編註解〕以斯帖的父親也叫亞比該(斯2:15)。

【民三36】「米拉利子孫的職分是看守帳幕的板、閂、柱子、帶卯的座,和帳幕一切所使用的器具,」
  〔呂振中譯〕「米拉利子孫受派的職守是帳幕的框子、橫木、柱子和帶卯的座、跟一切器具和所使用的一切東西、」
  〔暫編註解〕板。見出26:15,19注釋。關於閂、柱子、帶卯的座,見出26:19-26注釋。

【民三37】「院子四圍的柱子、帶卯的座、橛子,和繩子。」
  〔呂振中譯〕「院子四圍的柱子、帶卯的座、橛子,和繩子。」

【民三38】「在帳幕前東邊,向日出之地安營的是摩西、亞倫,和亞倫的兒子。他們看守聖所,替以色列人守耶和華所吩咐的。近前來的外人必被治死。」
  〔呂振中譯〕「在帳幕前、就是在東邊、在會棚前、日出的方向紮營的、是摩西亞倫和亞倫的兒子們、守盡聖所的職守,替以色列人盡應盡的職守;走近前來非祭司的平常人必被處死。」
  〔暫編註解〕“向日出之地”應為最尊貴之地,代表全民的摩西與亞倫,因此被安置在會幕前東邊向日頭出來的方向安營。
         摩西。摩西在營中佔據榮譽的位置。他處在中央,可以隨時前往所有的地方。
         亞倫。世襲的祭司,與摩西一起.行使行政和宗教權利。
         看守。祭司們安營在帳幕的東面。這是榮譽的位置。

【民三39】「凡被數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照耶和華吩咐所數的,按著家室,從一個月以外的男子,共有二萬二千名。」
  〔呂振中譯〕「凡被點閱的利未人、就是摩西亞倫照永恆主所吩咐要按家族而點閱的,一切男的、從一個月和以上的、有二萬二千人。」

【民三40】「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要從以色列人中數點一個月以外、凡頭生的男子,把他們的名字記下。」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你要點閱以色列人中一切頭胎的男子、從一個月和以上的,登記他們名字的數目。」
  〔暫編註解〕以色列頭生的男丁人數超過利未人男丁273人(46節),這多出的須按每人五舍客勒付贖銀。此處未說明如何收取這贖銀。是否向全體頭生的人(一共22,273)收取50節所記的1365舍客勒,或者只向那應付這五舍客勒的273人收取?很可能是用後一種方法,但無法確定。
         其次,一45~46記有以色列民二十歲以上能作戰的男丁,共有603550人,但這裡記載一個月以上的長子只有22273名,平均一個家庭要生育27個男孩。除非盛行多妻,而只把最早出生的男孩算為長子,才勉強可達此數;但舊約時代,多妻之風並不普遍。很可能603550是指在埃及出生的壯年男子,而22273名長子則為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後所生(比較出十三1~2)。
         數點一個月以外、凡頭生的男子。好讓利未人來代替他們(第41,45節;參第12,13節)。由於利未人少了273人,所以必須按每人五舍客勒的贖價把這273位長子贖出來(第39,43,46-50節)。這是長子的通常贖價(見民18:15,16)。
         40-43 頭生子的數目:為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43),與上文(1:46) 二十歲以上男丁的數目(六十萬)的比例約為1/27, 若基數包括二十歲以下男丁之數,比例可能達至1/40。 若頭生子之數是指出埃及後誕生之頭生子,這比例便比較合乎常理,但(40)並沒有指示這樣的點算方法。約四十個男丁中才有一個頭生子,這是一個反常的現象,反映每家都有眾多子女,可見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前,應驗了 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成就了超然的工作(參出1:20),更印證了神的信實。

【民三41】「我是耶和華。你要揀選利未人歸我,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所有頭生的牲畜。” 」
  〔呂振中譯〕「你要取利未人來屬我──我永恆主──來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胎的,也取利未人的牲口、來代替以色列人牲口中一切頭胎的。』」

【民三42】「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把以色列人頭生的都數點了。」
  〔呂振中譯〕「摩西就照永恆主所吩咐他的、把以色列人中一切頭胎的都點閱了。」

【民三43】「按人名的數目,從一個月以外、凡頭生的男子,共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名。」
  〔呂振中譯〕「一切頭胎的男子、根據人名的數目、從一個月和以上的、被點閱的、有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人。」
  〔暫編註解〕“頭生的男子”的數目(22,273)與在二十歲以外男子的總數(603,550;比較一46)相比之下,似乎是太少了。這個數目可能只包括那些在出埃及以後才出生的人,因為把頭生的男子奉獻給神的規定是出埃及以後才有的(比較出一三1,2)。

【民三4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44-51頭生子是分別為聖獻給神的,等於作神的奴僕,有利未人代替服事神的便可贖出來,沒有利未人代替的便須以購奴僕的價錢贖出來。

【民三45】「“你揀選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人的牲畜。利未人要歸我;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你要取利未人來代替以色列人中一切頭胎的,也取利未人的牲口來代替以色列人的牲口:利未人要屬我,我永恆主。」

【民三46】「以色列人中頭生的男子比利未人多二百七十三個,必當將他們贖出來。」
  〔呂振中譯〕「至於頭胎的以色列人比利未人多餘了二百七十三個;這些人之被替贖、」

【民三47】「你要按人丁,照聖所的平,每人取贖銀五舍客勒(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呂振中譯〕「你要按人丁五舍客勒五舍客勒地去取,按聖所的舍客勒取: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
  〔暫編註解〕一舍客勒約合今11.4克(2英兩)。一季拉約合今0.6克。參度量衡附表。
         二萬二千二百七十三個頭生的男子(43節)跟二萬二千個利未人(39節)在數目上的差別,要用每人交上“五舍客勒”的方法來補。
         「五舍客勒」:是贖取一個月至五歲大男孩的價銀 (利27:6)。贖金隨年齡增加,所以頭生子排名由利未人待贖的次序必定是由老至幼的。這做法也是最公平的,不須抽籤決定那二百七十三人須付贖銀。

【民三48】「把那多餘之人的贖銀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 」
  〔呂振中譯〕「把那多餘之人被替贖的銀子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

【民三49】「於是摩西從那被利未人所贖以外的人取了贖銀。」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取了那替贖的銀子、從那比利未人多餘之人所被替贖的、」

【民三50】「從以色列人頭生的所取之銀,按聖所的平,有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
  〔呂振中譯〕「從頭胎的以色列人取了銀子、一千三百六十五舍客勒,按聖所的舍客勒。」
  〔暫編註解〕1365舍客勒約合今15.5公斤。

【民三51】「摩西照耶和華的話把這贖銀給亞倫和他的兒子,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
  〔呂振中譯〕「摩西照永恆主所吩咐的、把被替贖的銀子交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正如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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