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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十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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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22 11:25:1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大痲瘋患者(十三1~59)】
   一、大痲瘋的定義
   二、大痲瘋的安排
   三、大痲瘋的教訓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利十三1】「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亞倫說:」
  〔暫編註解〕1~46節講各種皮膚病出現的徵象,包括初起時肉皮上的情況(1~8節)、生白癤出現紅瘀(9~17節)、長瘡(18~23節)、長火毒(24~28節)、頭上或鬍鬚上生疥(29~37節)、起火斑生白癬(38~39節),以及落髮禿頂等。
     1-59 使人不潔的疾病:本章與14章所講的「大麻瘋病」可指不同種類嚴重的皮膚病,也指衣服和房屋因濕熱而發的黴爛(本章47-58; 14:33-53)。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長了癤子,或長了癬,或長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作祭司的一個子孫面前。」
  〔呂振中譯〕「『人在肉皮上若腫起來,或是有了癬、或是火斑,而在肉皮上成了痲瘋屬災病,他就必須被帶到祭司亞倫、或亞倫子孫中一個做祭司者面前。」
  〔暫編註解〕“痳瘋”一詞的原文()可指真正的痳瘋病,也可以指其他皮膚的疾病。本章與14章所描述的大痳瘋現象,病徵變化很快,與今天醫學上所說的“痳瘋“(Hansen’s disease)有別,故宜取此詞泛指的意義譯為”皮膚病“較妥。(參看卷首”背景資料“第六項)。
     “大麻風的災病”。字根的意思是“擊打”,指皮膚象鱗片那樣剝落或無知覺,或指一種頗為嚴重的疾病。雖然這用語包括現今稱為麻風的疾病(罕生氏病),但在人類來說,也指許多別的皮膚病。第2、6、10、18、30及39節所描述的病徵,並不足以準確地診斷是否經文所指的各種皮膚病。在所有被懷疑的病例裏,隔離和觀察都是有需要的。雖然經文常常形容長大麻風者為禮儀上的不潔,而不是有罪,但大麻風是神的“擊打”,是一些令人厭惡的東西,各人都視其為羞恥和禁忌。由此可見,它極可能是罪的明證(比較賽一6;詩五一7)。
         「癤子」:即紅腫。「火斑」:指斑點。
         人的肉皮。這種說法在聖經中只出現一次,似乎是指皮膚的外層,即表皮。
         古時麻風病在埃及十分流行。以色列人無疑最先是在埃及接觸這種病的。神出於憐憫,承諾他們免患埃及的疾病,只要他們順從祂(出15:26)。
         長了癤子,或長了癬。如果人出現了這種症狀,就要把他帶到亞倫或其他祭司那裡檢查。“就要將他帶到”暗示他自己是不願意去的。因為他知道,一旦他被發現染上此病,對於他和他的家人將意味著什麼。所以說他是被“帶到”。
         大麻風的災病。“大麻風”源於一個意為“打倒”、“打倒在地”的詞。所以大麻風是一個“打擊”。猶太人認為患大麻風的人是受到神的打擊。
         一個子孫。檢查不一定由大祭司來做。任何一位祭司都可以進行。據《塔木德》記載,那些因身體上的缺陷不能擔任祭司的利未人可以從事檢查工作。
         2~8第一套檢驗法:觀察患病處的毛是否變了白色而患處陷入皮膚以下。由於皮膚病是不會使毛的色澤改變,「毛變白」 (3) 可能是指皮膚因乾燥而皮鱗脫落,黏貼在毛上,毛看來好像變了白色。若祭司懷疑患病者患上了嚴重的皮膚病,患者需要有被隔離七日或十四日的檢疫期(4-5)。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大麻瘋的災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為不潔淨。」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災病;若災病處的毛已經變白,災病的現象又深於肉上的皮,這便是痲瘋屬災病;祭司要察看他,斷他為不潔淨。」
  〔暫編註解〕他要觀察病灶,因為不一定是大麻風。他要查看兩個症狀:病灶處的白毛和皮膚的下陷。猶太人的毛髮通常是黑色的。如果有這兩個症狀,就要宣告為不潔淨。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現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有災病的人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若火斑在肉皮上發白,沒有深於皮的現象,上頭的毛也沒有變白,祭司就要將患災病的關閉七天。」
  〔暫編註解〕深於。就是在表皮下面。大麻風的病因不在表皮,但要先在表皮上表現出來的。

【利十三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災病止住了,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還要將他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見災病止住了,並沒有在皮上發散,那麼、祭司還要再把他關閉七天。」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災病發暗,而且沒有在皮上發散,祭司要定他為潔淨,原來是癬;那人就要洗衣服,得為潔淨。」
  〔呂振中譯〕「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見災病暗淡了,災病沒有在皮上發散開,那麼祭司就要斷他為潔淨;那只是癬;他只要把衣服洗淨,就潔淨了。」

【利十三7】「但他為得潔淨,將身體給祭司察看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他要再將身體給祭司察看。」
  〔呂振中譯〕「但是為了證明自己已經潔淨、他給祭司察看了以後,癬若在皮上發散開了,那麼、他就要將自己再給祭司察看。」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癬若在皮上發散,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若見癬在皮上發散開了,那麼、祭司就要斷他為不潔淨:那是痲瘋屬之病。」

【利十三9】「“人有了大麻瘋的災病,就要將他帶到祭司面前。」
  〔呂振中譯〕「『一個人身上若有了痲瘋屬災病,他就要被帶到祭司面前。」
  〔暫編註解〕9~17第二套檢驗法:觀察患病處是否皮毛變白及長出紅肉。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長了白癤,使毛變白,在長白癤之處有了紅瘀肉,」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若見皮上有了白白腫腫的地方,又使毛變了白,而在腫的地方也有了生的赤肉,」
  〔暫編註解〕「長了白癤」:即腫大或有膿。

【利十三11】「這是肉皮上的舊大麻瘋,祭司要定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鎖,因為他是不潔淨了。」
  〔呂振中譯〕「這就是肉皮上宿伏的痲瘋屬之病,祭司要斷他為不潔淨;不用將他關閉,因為他已是不潔淨。」
  〔暫編註解〕「舊大麻瘋」:有解作慢性的嚴重皮膚病。毛變白及有紅肉是慢性嚴重皮膚病的明顯病徵,故不用檢疫期(11)。
         肯定有人在最初出現大麻風可疑症狀的時候,沒有來到祭司面前。家人也沒有把他帶來,因為他們知道不祥的診斷將意味著什麼。當病症再也無法隱藏時,他才主動或被帶到祭司那裡去。如果肉中長了癤子,患處的毛變白,且“有了紅瘀肉”的話,那就是“舊大麻風”;祭司應當立即宣佈他為不潔淨。不需要把他隔離來進一步觀察;也不需要關起來以後再檢查。

【利十三12】「大麻瘋若在皮上四外發散,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據祭司察看,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呂振中譯〕「痲瘋屬之病若在皮上到處發作,這種病若佈滿了患災病者全身的皮,儘據祭司眼光所看得到的、從頭到腳、無處不有,」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麻瘋,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全身都變為白,他乃潔淨了。」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察看;若見痲瘋屬之病佈滿了全身的肉,那麼、他就要斷那患災病的為潔淨;身上既全然變白,他就潔淨了。」
  〔暫編註解〕這種狀況引起許多爭論。有兩種看法:一,他沒有患大麻風,而是某種無礙的出疹。二,他的大麻風痊癒了。“大麻風……長滿了患災病人的皮”(第12節)和“全身的肉若長滿了大麻風”的說法似乎排除了第一種可能性。這這種“大麻風”可能與我們現在所知道的大麻風在外表上有相似(見本章補充注釋)。

【利十三14】「但紅肉幾時顯在他的身上就幾時不潔淨。」
  〔呂振中譯〕「但赤肉幾時現在身上,他幾時就不潔淨。」
  〔暫編註解〕「紅肉」:可解作皮膚上的傷口裂開。

【利十三15】「祭司一看那紅肉就定他為不潔淨。紅肉本是不潔淨,是大麻瘋。」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那赤肉,斷他為不潔淨:赤肉本不潔淨;那就是痲瘋屬之病。」

【利十三16】「紅肉若復原,又變白了,他就要來見祭司。」
  〔呂振中譯〕「或是,赤肉若再變白,他就要來見祭司;」

【利十三17】「祭司要察看,災病處若變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災病的為潔淨,他乃潔淨了。」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他;若見災病已經變白,那麼、祭司就要斷那患災病的為潔淨;他就潔淨了。」

【利十三18】「“人若在皮肉上長瘡,卻治好了,」
  〔呂振中譯〕「『人的肉身若在皮膚上長了瘡,已經好了;」
  〔暫編註解〕第四種大麻風嫌疑源於膿腫或癤子。這樣的患處特別容易受感染。診斷的步驟與第一種情況相似(第2-8節)。
         18~28第三套檢驗法:是與皮膚上的疤痕有關(18, 24),其原則及處理方法與第一套檢驗法相同。

【利十三19】「在長瘡之處又起了白癤,或是白中帶紅的火斑,就要給祭司察看。」
  〔呂振中譯〕「而在長瘡的地方又腫的白白地,或是有白中帶紅的火斑,那麼,他就要給祭司看。」

【利十三20】「祭司要察看,若現象窪于皮,其上的毛也變白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的災病發在瘡中。」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若見有比皮窪深的現象,上頭的毛也變了白,那麼,祭司就要斷他為不潔淨;那是痲瘋屬災病在瘡中發作。」

【利十三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沒有白毛,也沒有窪于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但祭司察看那病狀,若見那上頭沒有白毛,也沒有比皮窪深,只是暗淡而已,那麼、祭司就要將他關閉七天。」
  〔暫編註解〕「窪於皮」:陷入皮膚。
         「發暗」:顏色微黑。

【利十三22】「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災病。」
  〔呂振中譯〕「倘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斷他為不潔淨;那就是災病。」

【利十三23】「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痕跡,祭司就要定他為潔淨。」
  〔呂振中譯〕「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發散,便是瘡的瘢痕,祭司就要斷他為潔淨。」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的,或是全白的,」
  〔呂振中譯〕「『或是,人的肉身上若在皮膚上起了火傷,火傷的生肉又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帶紅,或是全白;」
  〔暫編註解〕第五種大麻風嫌疑源於火毒。火毒和癤子一樣會使皮膚易受感染。祭司觀察和診斷的步驟與前一種情況一樣(第18-23節)。

【利十三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變白了,現象又深于皮,是大麻瘋在火毒中發出,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的災病。」
  〔呂振中譯〕「祭司就要察看那病狀;若見火斑中的毛變了白,又有深於皮的現象,那就是痲瘋屬之病在火傷中發作,那麼、祭司就要斷他為不潔淨:那是痲瘋屬災病。」

【利十三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沒有白毛,也沒有窪于皮,乃是發暗,就要將他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但祭司察看那病狀,若見火斑中並沒有白毛,也沒有比皮窪深,只是暗淡而已,那麼、祭司就要將他關閉七天。」

【利十三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就要定他為不潔淨,是大麻瘋的災病。」
  〔呂振中譯〕「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發散開了,祭司就要斷他為不潔淨;那是痲瘋屬災病。」

【利十三28】「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乃是發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為潔淨,不過是火毒的痕跡。」
  〔呂振中譯〕「火斑若在原處止住,沒有在皮上發散,只是暗淡而已,那便是火傷腫起來的,祭司要斷他為潔淨:那不過是火傷之瘢痕。」
  〔暫編註解〕「火毒」:疤痕。

【利十三29】「“無論男女,若在頭上有災病,或是男人鬍鬚上有災病,」
  〔呂振中譯〕「『一個男人或女人、若有災病在頭上或是鬍鬚上,」
  〔暫編註解〕第六種大麻風嫌疑是在頭髮或鬍鬚中。
         29~37第四套檢驗法:是與頭上及鬍鬚上的嚴重皮膚病有關;主要是看患病處是否陷入皮層以下及長出細黃毛。若祭司懷疑患病者患上了嚴重的皮膚病,患者須要被隔離兩個星期(31-34) , 在第一個星期之後,患者要剃去患處以外的鬚髮(33)。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這災病現象若深于皮,其間有細黃毛,就要定他為不潔淨,這是頭疥,是頭上或是鬍鬚上的大麻瘋。」
  〔呂振中譯〕「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若見它的現象深於皮,那裏還有細黃毛,那麼、祭司就要斷他為不潔淨;這是頭上或鬍鬚上的痲瘋屬癩疥。」
  〔暫編註解〕「頭疥」:叫人感到癢,常要抓搔。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頭疥的災病,現象不深于皮,其間也沒有黑毛,就要將長頭疥災病的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祭司察看癩疥之災病,若見它的現象並不深於皮,那裏也沒有黑毛,那麼、祭司就要將那患癩疥災病的關閉七天。」

【利十三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災病,若頭疥沒有發散,其間也沒有黃毛,頭疥的現象不深于皮,」
  〔呂振中譯〕「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那災病,若見癩疥並沒有發散,那裏也沒有黃毛,癩疥也沒有深於皮的現象;」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鬚髮,但他不可剃頭疥之處。祭司要將那長頭疥的,再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那人就要把鬚髮剃光,頭疥之處可不要剃;祭司要將那長癩疥的再關閉七天。」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頭疥,頭疥若沒有在皮上發散,現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為潔淨,他要洗衣服,便成為潔淨。」
  〔呂振中譯〕「第七天祭司要察看那癩疥;若見癩疥在皮上並沒有發散,現象也不深於皮,那麼、祭司就要斷他為潔淨;他只要把衣服洗淨,就潔淨了。」

【利十三35】「但他得潔淨以後,頭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
  〔呂振中譯〕「但是他得潔淨以後,癩疥若在皮上發散開了,」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頭疥若在皮上發散,就不必找那黃毛,他是不潔淨了。」
  〔呂振中譯〕「祭司就要察看他;若見癩疥在皮上發散了,祭司不必找黃毛,他就是不潔淨的。」

【利十三37】「祭司若看頭疥已經止住,其間也長了黑毛,頭疥已然痊癒,那人是潔淨了,就要定他為潔淨。」
  〔呂振中譯〕「若在祭司看來、癩疥已經止住,那裏也生了黑毛;癩疥已經好,那人就潔淨了;祭司要斷他為潔淨。」

【利十三38】「“無論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呂振中譯〕「『一個男人或女人若皮肉上有了火斑,白的火斑,」
  〔暫編註解〕這只是皮膚上一種無害的疹子。記在這裡是免得被誤認為大麻風,給患者和家人帶來不必要的焦慮。“白火斑”不具傳染性。
         38-39 加插一段,描述皮膚生疹

【利十三39】「祭司就要察看,他們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帶黑,這是皮上發出的白癬,那人是潔淨了。 」
  〔呂振中譯〕「祭司就要察看;若見火斑在皮肉上灰白,那就是水泡疹在皮上發作:那人是潔淨的。」

【利十三40】「“人頭上的發若掉了,他不過是頭禿,還是潔淨。」
  〔呂振中譯〕「『一個人的頭上若掉了頭髮,他雖禿頭,還是潔淨。」
  〔暫編註解〕40~44第五套檢驗法:是與禿頭有關的。禿頭本身並非不潔淨,只是禿頭也和有頭髮的一樣,會患上嚴重的皮膚病;檢驗的方法與其他病症差不多。

【利十三41】「他頂前若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
  〔呂振中譯〕「若是他頭的前面掉了頭髮,他不過是頂門禿,還是潔淨。」

【利十三42】「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這就是大麻瘋發在他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
  〔呂振中譯〕「但是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若有白中帶紅的災病,那就是痲瘋屬之病、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在發作。」
  〔暫編註解〕禿頭不算不潔。但麻瘋的感染可能在那裡發生,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樣。如果有斑點出現,就要像在其他部位一樣處理。斑是白中帶紅的,帶有腫脹。

【利十三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災病若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白中帶紅的,象肉皮上大麻瘋的現象,」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察看;若見在頭禿處或是頂門禿處有了白中帶紅的災病腫起來,像皮肉上痲瘋屬之病的現象,」

【利十三44】「那人就是長大麻瘋,不潔淨的,祭司總要定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在頭上。」
  〔呂振中譯〕「那麼、他就是患痲瘋屬之病,他不潔淨;祭司總要斷他為不潔淨;他的災病是在頭上。」

【利十三45】「“身上有長大麻瘋災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頭散髮,蒙著上唇,喊叫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
  〔呂振中譯〕「『身上有痲瘋屬災病的人、他的衣服要撕裂,頭髮要蓬散;他要摀着上脣喊叫說:”我不潔淨,不潔淨。”」
  〔暫編註解〕「衣服要撕裂」:在舊約中是為已死的人(創37:34; 撒下1:11)或為罪(民14:6; 王下22:11, 19; 拉9:5);或為罪難(王下11:14; 19:1)而悲哀的表現。
         「蒙著上唇」:是與弔喪有關(結24:17, 22),或是蒙羞抱愧的記號(彌3:7)。
         大麻風患者要穿上喪服,把自己當作死人。撕裂衣服通常標誌著災難和悲痛(伯1:20;2:12;太26:65)。他要蓬頭散髮。頭髮既不修剪也不被梳理。到了疾病的晚期,他的眼皮、耳朵和鼻子都會爛掉,頰骨露出來,看上去十分噁心。如果他躲在一棵樹底下,同一棵樹下的人都會被視為不潔的。
         大麻風患者要在營外獨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進城。他是靠著施捨生活的,真是一個“活死人”。
         45~46 長大麻風者的境況是可憐的;他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用外衣的下邊“蒙上唇”,以表示哀悼;他要喊叫“不潔淨了”來警告走近的人;而且他要住在城外。
         45-46上述各種病例的病人,確定是患上嚴重的皮膚病之後,就要移居營外,直到痊癒之日(45-46)。

【利十三46】「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潔淨;他既是不潔淨,就要獨居營外。”
  〔呂振中譯〕「儘災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總是不潔淨;他既不潔淨,就要獨居;住所須要在營外。」
  〔暫編註解〕患了這些皮膚病在儀文上不潔的人,不可住在以色列人集居的營裡,也就是會幕和外院四圍的地區。後來聖殿建立,不潔淨的人也不准進入聖殿範圍。不僅如此,還須和人群遠離(46節)。患者因為和神隔離,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同時蒙著上唇喊叫“不潔淨了“,以示悲哀。
     「獨居營外」:對當時的以色列人來說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哀1:1); 營外的地方是遠離神的地方,也是罪人及不潔淨的人被放逐之處(10:4-5; 民5:1-4; 12:14-15; 31:19-24), 以及罪犯被處決的地方(民15:35-36)。

【利十三47】「“染了大麻瘋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呂振中譯〕「『染上痲瘋屬災病的衣服,無論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的衣服大都是用羊毛或細麻布做的。這些布料在某些氣候下可能會發黴。
         47~59 這段談及衣服的污染或“大麻風”(大概是衣服的發黴)。有時候那是“蠶食”性的;即衣服上穿了洞(51節)。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把衣服洗幹淨,把受感染的部分剪掉,或把衣服燒毀。
         47-59 檢驗患「嚴重皮膚病」的衣服:古代以色列人看患了嚴重皮膚病的人與黴爛的衣服為同一類事情,所以二者都冠以「嚴重皮膚病」的名稱。在外表來說,二者都有相同的地方;他們都有不正常或變形的表皮,以至有外皮脫落的現象。檢驗黴爛衣服的原則很簡單:若衣物有發紅或發綠的現象出現,便要把衣物給祭司察看及處理。處理的方法便是收藏黴爛的衣物作一星期或兩星期的檢疫期,期滿後若仍發覺衣服上的黴有發散的跡象 (51, 55),這就是屬於不潔淨的,必要在火中焚燒(51-52, 55)。若衣服上的黴沒有發散,則須洗淨後再隔離七天;如果黴沒有蔓延,且變為灰暗的顏色,則只須把發黴那部分撕掉(56)。這樣做顯然是為了保全百姓所擁有的財產,如果整件衣服都要毀滅,對窮苦百姓來說,就會產生經濟上嚴重的困難。

【利十三48】「無論是在經上、在緯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
  〔呂振中譯〕「無論是線條是幅塊〔或譯:經線上、緯線上〕,是在麻布上、或羊毛上,是在皮子上或皮子作的任何物件上,」
  〔暫編註解〕「在經上、在緯上」:即在直紗、橫紗上。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或在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這災病若是發綠,或是發紅,是大麻瘋的災病,要給祭司察看。
  〔呂振中譯〕「這災病在衣服上或皮子上、在線條上或幅塊上〔或譯:經線上、或緯線上〕、或任何皮子的物件上、若是發綠、或是發紅,那就是痲瘋屬狀態的災病,要給祭司看。」
  〔暫編註解〕這裡說的“大痳瘋“指羊毛或麻布衣服的惡性發黴現象,因為經線與緯線上出現綠色或紅色的黴。黴是長在死了的動物或腐爛的果蔬上的黴菌。毛麻織物生黴,在潮濕的地方多有發生。人有了皮膚病要隔離,衣服生了黴也要隔離(50節)。要是祭司發現黴菌擴散,便須把衣服焚毀(55節),因為整件衣服已為細菌所污染,不再潔淨。

【利十三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了災病的物件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祭司要察看那災病,把染上災病的物件關閉七天。」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或在衣服上,經上、緯上,皮子上,若發散,這皮子無論當作何用,這災病是蠶食的大麻瘋,都是不潔淨了。」
  〔呂振中譯〕「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災病;那災病若在衣服上、線條上、或幅塊上〔或譯:經線上、緯線上〕、或皮子上、發散了,無論這皮子作甚麼用的,那災病就是頑惡性的痲瘋屬病狀;那是不潔淨的。」
  〔暫編註解〕「蠶食」穿孔之意,比喻病毒不僅侵蝕表麵,而且腐蝕及滲入裡麵。
         蠶食的大麻風。就是惡性的大麻風”。

【利十三52】「那染了災病的衣服,或是經上、緯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他都要焚燒;因為這是蠶食的大麻瘋,必在火中焚燒。」
  〔呂振中譯〕「那染上災病的衣服、或在羊毛上或麻布上的線條或幅塊〔或譯:經線或緯線〕、或是甚麼皮子的物件、他都要燒,因為這是頑惡性的痲瘋屬病狀,總要將那東西放在火裏燒。」

【利十三53】「“祭司要察看,若災病在衣服上,經上、緯上,或是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沒有發散,」
  〔呂振中譯〕「『祭司察看;若見災病在衣服上、或線條上或幅塊上〔或譯:經線上、或緯線上〕、或是任何皮子的物件上、並沒有發散,」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了災病的物件洗了,再關鎖七天。」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吩咐他們把染上災病的物件洗淨,再關閉七天。」

【利十三55】「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沒有變色,災病也沒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潔淨,是透重的災病,無論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燒。」
  〔呂振中譯〕「洗了以後,祭司要察看那災病;若見那災病並沒有變態;災病雖沒有發散,那物件還是不潔淨:那是腐蝕性的災病;無論是反面的掉毛、是正面的掉毛、你總將那物件放在火裏燒。」
  〔暫編註解〕「透重的災病」:正麵背麵都被黴侵蝕。

【利十三56】「洗過以後,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災病發暗,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皮子上,經上、緯上,都撕去。」
  〔呂振中譯〕「祭司察看;若見物件洗了以後、那災病暗淡了,那麼、他就要把那災病從衣服上或皮子上、從線條上或幅塊上〔或譯:經線上、或緯線上〕都撕去。」

【利十三57】「若仍現在衣服上,或是經上、緯上、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這就是災病又發了,必用火焚燒那染災病的物件。」
  〔呂振中譯〕「若仍現在衣服上或線條上或幅塊上〔或譯:經線上、或緯線上〕、或是任何皮子的物件上,那就是災病直發作;那染上災病的物件、你總要放在火裏燒。」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經,或是緯,或是皮子做的什麼物件,若災病離開了,要再洗,就潔淨了。” 」
  〔呂振中譯〕「但是你所洗的衣服、或線條或幅塊〔或譯:經線或緯線〕或是任何皮子的物件,若災病離開了,還要再洗,然後潔淨。』」

【利十三59】「這就是大麻瘋災病的條例,無論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經上、緯上,和皮子做的什麼物件上,可以定為潔淨或是不潔淨。」
  〔呂振中譯〕「這是痲瘋屬狀態的災病的法規,無論是羊毛衣服、或麻布衣服、是線條或幅塊〔或譯:經線或緯線〕,要斷為潔淨或不潔淨的標準。」
  〔暫編註解〕從本章的規例,可以看見神要求祂的子民在道德、身體、甚至所穿著的衣服與所用的器皿上都須做到潔淨。消極方面不與不潔淨的東西接觸,積極方面力保內心與行為的聖潔,和神有圓滿的屬靈關係。物質生活與心靈生活不可分割,乃完整的一體。新約要求信徒在行為之外,更注意動機的純正(太五28),保持意念上的聖潔,做到完完全全象基督。

暫編註解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張策《利未記文字釋經證道》․《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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