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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八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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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15 11:26: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事奉者的選立(八1~36)】
   一、事奉的印證(1~5)
   二、事奉分別為聖(6~13)
   三、事奉受職禮(14~21)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利八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八1~十20本節至十20與《出埃及記》所記選定亞倫及諸子供職祭司(二十八1)、製作聖衣、胸牌、外袍(二十八2~43),以及立祭司當行之禮(二十九1~46)等緊密相連,似乎應該放在本書開頭,承接《出埃及記》所講的會幕建成和祭司受膏(35~40章)。但是摩西必須先為這些膏立的祭司獻祭,讓他們承接聖職;這些祭司也需要整套獻祭的條例和執行職務的“手冊”,並得到授權之後,才可以工作。所以本書前七章先講各種獻祭的條例和規章是有必要的。
     授亞倫及諸子祭司職務的命令來自神,祭司因此掌握精神與道德方面的最高權威。
     1及其後經文 摩西正要執行出埃及記第二十八及二十九章的指示,為祭司舉行承接聖職之禮。精心設計的儀式會在全會眾面前進行(比較3節)。
         8:1-10:20 亞倫和他的兒子承接聖職:這段經文與出埃及記有密切關係:出埃及記曾三次提及會幕的建造,25-30章主要論及會幕的構造和裝潢 ,35-39章論及有關會幕的訓示的實行,40章提到會幕的建立及被神接納。那麽,祭司承接聖職(8-10)應緊隨出埃及記40章;但因獻祭乃是祭司的主要任務,而他們也須先為自己獻祭才能承接聖職,故在未討論承接聖職之前,先討論獻祭(1-7)。

【利八2】「“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呂振中譯〕「『你要將亞倫帶來,叫他的兒子們和他一同來,也將聖衣和膏油、跟作為解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和一筐無酵餅、都帶來;」
  〔暫編註解〕聖衣包括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和腰帶(出二十八4),外袍只供以色列的大祭司亞倫和他的繼任者穿著。亞倫穿的以弗得是一件繡織的褂子,其他的祭司著的以弗得,則是用普通的細麻做成。以弗得用兩條肩帶相連披在身上。但是否遮住胸腹則不得而知。
     《出埃及記》和《利未記》中所記的事與物,當時為人熟知,雖著筆不多,當時讀者可充分瞭解;但後人已見不到實物,單憑簡單文字難窺全豹,故不可妄作測度。
     膏油為供抹賬幕、聖物並膏大祭司之用(10~12,30節),後來也用來膏民中領袖與君王(撒上十1;十六13).
     以弗得之上,掛以胸牌,藏有決事用的“烏陵”與“土明”(參出二十八30注)。
     祭司的特殊職能就是代表百姓接近神(利10:3;21:17;民16:5)。他們就像站在聖潔的神和有罪的百姓之間。因此他們自己必須聖潔。在論述祭司工作的時候不斷地強調聖潔的問題。大祭司作為祭司職分的核心,被稱為“耶和華的聖者”(詩106:16)。系於他冠冕的金牌上刻著“歸耶和華為聖”(出28:36),說明他要“擔當干犯聖物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出28:38)。
         但大祭司和他的兒子們開始在聖所供職以前,要莊嚴地分別出來擔任這項工作。要在會幕門口用聖膏油膏亞倫,並用膏油灑他的兒子,舉行就職典禮。

【利八3】「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 」
  〔呂振中譯〕「又將全會眾召集在會棚的出入處。』」
  〔暫編註解〕「會眾」:指那些代表百姓的長老。
         3-5 會眾聚集:大祭司是以色列最神聖的一個職分,只有那被神選召及經過按立之亞倫子孫方可擔任。按立的禮儀非常隆重,故要在公眾地方(會幕門口)舉行。

【利八4】「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
  〔呂振中譯〕「摩西照永恆主所吩咐他的去行,會眾就聚集在會棚的出入處。」

【利八5】「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
  〔呂振中譯〕「摩西對會眾說:『永恆主所吩咐行的事乃是這樣。』」
  〔暫編註解〕「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參出28:1-29; 30:22-23。

【利八6】「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
  〔呂振中譯〕「摩西把亞倫和他兒子們帶來,用水給他們洗,」
  〔暫編註解〕摩西用水為亞倫及諸子在帳幕前院的銅洗濯盆那裡“洗了他們”,以表明洗去他們的罪(參出三十17~21;三十八8),情形有似新約的水禮。有的猶太學者認為亞倫等在這裡的“洗”是全身的浸洗,就象贖罪日那天,大祭司用水洗全身一樣(十六4)。
     “洗了”。除了在承接聖職禮中初次的洗身之外(出二九4),祭司們每天在會幕供職前,還要洗手和洗腳(出三○19,20)。關於基督徒類似的潔淨禮,參看約翰福音十三章10節的腳註。
         像徵著重生(多3:5)。他們不能為自己洗,因為他們無法提供神所要求的純潔。所以必須由別人來為他們洗。
         當兄弟二人走向洗濯盆時,他們心裡一定深深體會到他們所做之事的重要性和意義。這不只是一次普通的沐浴,而是屬靈的淨化。亞倫無法為自己除罪。必須有人來為他做。
         6-9 亞倫的聖衣:制服代表穿者的職分及重要性(見出28:1-43注)。

【利八7】「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系在他身上,」
  〔呂振中譯〕「給亞倫穿上內袍,給他束上長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聖裲襠,用巧設圖案織成的聖裲襠帶子束上,將聖裲襠繫在他身上。」
  〔暫編註解〕「以弗得」:此處指加在大祭司外衣上麵的背心,用來系緊胸牌。
         沐浴以後,就給他穿上標誌他聖職的聖袍。這也是一個像徵性的舉動;所以他不可以給自己穿上衣袍。
         這時亞倫一定感到自己完全的無奈。難道他什麼都不能為自己做嗎?難道一切都必須由他人為他做嗎?他連冠冕都不能為自己戴嗎?他可以比摩西做得更好。但這不行。亞倫必須服從神的命令。他必須認識到自己的不足,懂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能蒙神的悅納。他必須學會完全依靠的功課。神正在預備他擔任聖職,讓他穿上自己的義(詩132:9)。
         亞倫現在已穿戴齊全。他穿上帶著鈴鐺和石榴的藍色長袍,穿上以弗得,上面有兩塊刻著以色列人名字的美麗的紅瑪瑙,戴上有十二塊寶石和烏陵土明的胸牌,戴上帶有金冠和“歸耶和華為聖”銘牌的冠冕。

【利八8】「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
  〔呂振中譯〕「又給他戴上胸牌,將烏陵土明放在胸牌裏,」
  〔暫編註解〕“烏陵”和“土明”參出二十八30注。希伯來文“烏陵”(Urim)和“土明”(Thummim)的第一個字母各為希伯來文字母的首字和尾字,似乎隱含始與終之意,但因無法找出二字的來源,一切的解釋都不外乎推測,難作定論。只能說此二物乃替向神求問的人決事之用,從《撒上》十四37及二十八6所記,知道當日以色列人用此決事,但聖經中未解釋用法。聖經最後提到的地方在《尼希米記》七65。今天,信徒決事直接遵循神的指示,不再用象烏陵與土明之類的東西來蔔休咎、定可否。
     “ 烏陵和土明” 。參看出埃及記二十八章30節的腳註。
         「胸牌」:是大祭司聖衣中最特出的一件衣服,上麵系有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寶石。
         「烏陵和土明」:希伯來文字義是「光明與完全」。祭司用來探求神的旨意。

【利八9】「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把禮冠戴在他頭上;在禮冠上頭、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利八10】「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他成聖;」
  〔呂振中譯〕「摩西拿膏油膏帳幕、和其中所有的東西,將它們分別為聖。」
  〔暫編註解〕10~12 參看出埃及記三十章32節的腳註。關於亞倫的受膏,參看詩篇一百三十三篇2節。
         10-13 亞倫受膏:摩西首先用特製的膏油抹帳幕、祭壇和壇的一切用具,然後又將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表示成聖及奉獻給神。

【利八11】「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他成聖;」
  〔呂振中譯〕「將膏油在祭壇上彈了七次,又膏了祭壇和它一切的器皿,以及洗濯盆和盆座,將盆分別為聖。」
  〔暫編註解〕主持大禮的摩西,用指頭把膏油彈在壇上七次(參四6注),又抹了一切器皿,使之成聖。用油膏亞倫,表示神揀選了他擔任特別重要的職事。有人認為只膏頭而不膏身,有把一個人的心智奉獻給神的意思。但當日希伯來人象古代中國人一樣,只把心當作思想之處,還不知頭腦的思維作用。也許頭為身體之首,膏頭即等於膏了全身,分別為聖,歸神所用。
     舊約中有三種職事要受膏:祭司、君王(參撒上十六13)和先知(參王上十九16)。“彌賽亞”的意思就是“受膏者”,而“基督”一名等於希伯來文的“彌賽亞”,因此也是受膏者。祭司、君王與先知三種職分最後集中在主基督身上,祂是神揀選的僕人,所應許的彌賽亞,不只用膏油膏立祂,且為聖靈所澆灌,使祂有力量成為全人類的大祭司(約一32~33;來七24~25)。

【利八12】「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
  〔呂振中譯〕「他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立他,將他分別為聖。」
  〔暫編註解〕我們看到膏抹亞倫,只是把膏油倒在頭上(12節),有人認為這樣做的用意是把一個人的心智奉獻給神。但是,當日希伯來人與古代的中國人一樣,只把心當作思想之處,還不知道頭腦的思維作用。因而,這樣做可能是因為頭為身體之首,膏頭就等於膏了全身,分別為聖,歸神所用。
         用油抹了帳幕和其中的器具以後,摩西膏了亞倫。這是他擔任大祭司的加冕禮(見利21:12;參亞6:11-13)。膏油倒得很多,甚至流到亞倫的鬍鬚和衣襟上(詩133:2)。

【利八13】「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摩西把亞倫的兒子們帶來〔同詞:供獻〕,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長腰帶,包上裹頭巾: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暫編註解〕只提亞倫兒子的聖衣,關於他們受膏卻隻字不提,因在別處已有記述(出28:41)。

【利八14】「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
  〔呂振中譯〕「摩西把解罪祭的公牛牽來;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解罪祭公牛頭上,」
  〔暫編註解〕賬幕和其中的器皿因抹聖油而成聖,但亞倫和他的諸子必須獻上三種贖罪祭,罪才可以得到潔淨。獻祭與膏油成聖同樣重要;為整個儀式中不可分的部分。
     神要求以色列民成為聖潔的民族,要達到這目的,一切能污穢敬拜與日常生活的事物必須除去。賬幕所在和賬幕內外都須聖潔,在賬幕所獻之物和舉行的敬拜才為神所悅納。
     這三種祭是贖罪祭(14節)、燔祭(18節)、和承接聖職的祭(22節)。第三種祭中公綿羊的血要抹在亞倫的右耳、右大拇指和右大腳拇趾上。
     三祭獻過,亞倫開始為百姓獻祭(九15~21),以祭司身分為他們祝福。神用祂奇妙的火接納了亞倫的侍奉(九23~24)。
     亞倫和諸子把手按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是認同祭牲替己代贖的表示;摩西然後依照四1~五13獻贖罪祭的條例獻祭。
     摩西首先為亞倫和他的兒子獻上“贖罪祭”。(他們按手在祭牲頭上,表示他們與牠同證。)
         這次贖罪祭不單是為亞倫和他的兒子,也是為了祭壇。祭壇在神人和好的崇事中起著最重要的作用,所以專門給它受膏和潔淨。
         在整個承接聖職之禮中,摩西扮演祭司的角色。他取了血並把血抹在壇的四角上;他把剩下的血倒在了壇的腳那裡;他把脂油燒在了壇上;他把公牛犢的身體在營外焚燒處置。亞倫還沒有開始工作,所以摩西不僅行使祭司的職責,還行使了大祭司的職責。他進入至聖所去膏約櫃(出30:26;利8:10)。
         14-17 獻贖罪祭:此處贖罪祭的血乃用來潔淨祭壇,使壇成聖。所採用的禮儀與4章所描述的差不多,唯一的分別乃是在4章祭司用血抹在聖所的幔子及香壇的四角上,而此處只抹在壇的四角上。

【利八15】「就宰了公牛。摩西用指頭蘸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使壇潔淨,把血倒在壇的腳那裡,使壇成聖,壇就潔淨了;」
  〔呂振中譯〕「就宰了公牛;取點兒血,用指頭抹在祭壇四角上的周圍,給祭壇除罪污,把血倒在祭壇腳那裏,將壇分別為聖,給祭壇除罪染。」

【利八16】「又取髒上所有的脂油和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與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呂振中譯〕「摩西又把臟腑上的一切脂肪、和肝上的附屬物、兩個腰子、和腰子的脂肪、都燻在祭壇上。」

【利八17】「惟有公牛,連皮帶肉並糞,用火燒在營外,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至於公牛、其皮、肉、和糞、他都在營外用火去燒: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暫編註解〕「燒在營外」:參出29:10-14;這只公牛代表祭司的罪惡,故他們不能像替百姓獻贖罪祭那樣吃祭牲的肉(參6:25-30)。

【利八18】「他奉上燔祭的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呂振中譯〕「他將燔祭的公綿羊牽來〔同詞:供獻〕;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那公綿羊頭上;」
  〔暫編註解〕燔祭乃依一3~13的條例獻上,也是由摩西主持,祭司獻此祭表明完全順服神的旨意,莊嚴宣告信守與神的盟約。
     摩西跟獻上“燔祭”。
         18-21 獻燔祭:該禮儀與1章所記載的一樣;亞倫和他兒子藉獻祭除去他們與神之間的阻隔,與神和好。

【利八19】「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呂振中譯〕「摩西就宰了牠;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圍。」

【利八20】「把羊切成塊子,把頭和肉塊並脂油都燒了。」
  〔呂振中譯〕「既把公綿羊切成了塊子,摩西就把頭和切塊跟板油都燻了。」

【利八21】「用水洗了臟腑和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用水洗了臟腑和腿之後,摩西就將整個公綿羊燻在祭壇上:這是燔祭、怡神之香氣,是火祭獻與永恆主的:都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利八22】「他又奉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
  〔呂振中譯〕「他又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受聖職所獻的公綿羊、牽來〔同詞:供獻〕:亞倫和他兒子們按手在那公綿羊頭上;」
  〔暫編註解〕摩西奉上第二隻公綿羊,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此祭有承認亞倫與諸子取得聖職應享的權利之意,可以享有奉獻到賬幕的祭物中屬他們的那一分,因為獻祭的條例中特別規定了祭司生活供應的來源。
     最後而重要的供獻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祭。聖經別處沒有提過這祭;這祭與平安祭類似。其希伯來名字的直譯作:“充滿”,象徵亞倫和他的兒子被授予聖職。
         「承接」:希伯來文原意是「充填物」,指授予重職。
         奉上承接聖職之禮的羊,是亞倫和他兒子任職典禮的最後程式。奉獻以後,禮儀就完畢了。他們獲得授權,可以履行祭司的各種職責。
         22-30 承接聖職的平安祭:這裡所獻上的平安祭中,搖祭物的胸指定為摩西的分(29),因這祭是他代表亞倫和他兒子所獻上的,而舉祭物的腿則燒在壇上歸給神(25, 28) ; 這樣的分配,暗示亞倫的被按立是神與摩西共同完成的。此祭最特出的地方是那灑血的儀式,平安祭通常是將血灑在壇的周圍,但這裡則是抹在亞倫及他的兒子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23-24) 。 這樣的做法,是讓他們藉著受膏及抹血,得以成聖及潔淨,以致與這職分的要求相稱。右邊通常是指較重要及較好的位置(參48:17-18; 太25:34, 41)。

【利八23】「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呂振中譯〕「摩西就宰了牠;取點兒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跟右腳的大拇趾上。」
  〔暫編註解〕把血抹在右耳、右拇指和右腳拇趾是奉獻全身給神的表示。祭司接受抹血,答應全心全意負起這聖職的責任,從今以後,當敬聆神的宣諭,向百姓傳達;凡手所作的事,腳所走的路完全遵照神旨不偏離;不沾世務,專心侍奉神。
     今天,一切信祂的人藉基督的寶血而成聖,只聽神的話語,敬神愛人,走在祂所喜悅的人生道路上。
     關於塗血在身體各部分的意思,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九章1至37節的腳註。
         亞倫的右耳。耳朵抹血像征它奉獻為神服務。從此以後,亞倫必須傾聽神的命令,並閉耳不聽罪惡。這個教訓對於現在的傳道人和平信徒都是有益處的,務要加以留意,因為“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
         右手的大拇指。把血抹在亞倫右手的大拇指上,像徵他今後的一舉一動都應是公義的。手代表畢生的事業,各種外在的舉止和義行。經上論到基督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來10:7)。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約4:34)。
         右腳的大拇指。把血抹在右腳的大拇指上也有類似的寓義,像徵行在光中,為神奔忙,為真理和公義而站立。人體的每一機能都要奉獻給神。

【利八24】「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呂振中譯〕「既把亞倫的兒子們引進來〔同詞:供獻〕,摩西就將點兒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跟右腳的大拇趾上;摩西又把血潑在祭壇的四圍。」
  〔暫編註解〕祭壇原先已被膏油抹過了。贖罪祭的血和燔祭的血也已抹在上面(利8:10,15,19,24)。現在要用承接聖職之禮的羊血灑在上面。它得到比聖所任何其他部分都更多的關注。這無疑地是因為它在贖罪中的重要性。因為它對於幾乎所有的祭都起著重要的作用。

【利八25】「取脂油和肥尾巴,並髒上一切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
  〔呂振中譯〕「他取脂肪和肥尾巴跟臟腑的一切脂肪、和肝的附屬物、跟兩個腰子和腰子的脂肪、以及右腿:」
  〔暫編註解〕「肥尾巴 ...... 網子」:參3:4, 9注。

【利八26】「再從耶和華面前、盛無酵餅的筐子裡取出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
  〔呂振中譯〕「又從永恆主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裏取一個無酵哈拉餅、一個調油的哈拉餅、和一個薄餅,放在脂肪和右腿上;」

【利八27】「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呂振中譯〕「把這一切都交在亞倫的手掌中、和他兒子們的手掌中、做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
  〔暫編註解〕27~29 在這情況裏,亞倫和他的兒子不能吃“搖祭”,因為這祭是為他們而獻上的。

【利八28】「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拿下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都是為承接聖職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呂振中譯〕「然後摩西就從他們的手掌中接過來,把這些物品燻在祭壇上燔祭品上面;這些是承受聖職獻為怡神之香氣的;這是獻與永恆主的火祭。」

【利八29】「摩西拿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是承接聖職之禮,歸摩西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呂振中譯〕「摩西取羊的胸做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這是承受聖職所獻的公綿羊屬於摩西的分兒:照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
  〔暫編註解〕摩西以代祭司的身分主持儀式,也須為自己獻祭。他承接聖職之禮的那一份為公綿羊的胸,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當作搖祭,然後放在壇的燔祭上燒(參三5注)。

【利八30】「摩西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
  〔呂振中譯〕「摩西取點兒抹的膏油和祭壇上的一點兒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跟他的兒子們和他兒子們的衣服上;把亞倫和他的衣服分別為聖,也把他的兒子們和他兒子們的衣服、都分別為聖。」

【利八31】「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把肉煮在會幕門口,在那裡吃,又吃承接聖職筐子裡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或作:按所吩咐我的說):‘這是亞倫和他兒子要吃的。’」
  〔呂振中譯〕「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們說:『將肉煮在會棚的出入處,在那裏喫,也喫承受聖職筐子裏的餅,照永恆主所吩咐我〔或譯:照我所吩咐〕說:「亞倫和他兒子們要喫它」的。」
  〔暫編註解〕這次禮儀性的會餐結束了承接聖職之禮。吃承接聖職之禮的羊肉與吃贖罪祭的肉有著明顯的差別。吃公綿羊的肉是為了祭司的獻身,使他們可以吃贖罪祭的肉並擔當百姓的罪孽(利10:17)。
         31~36摩西對亞倫和他諸子所說的話,見《出埃及記》二十九31~37。35節規定以後七天,摩西每天要為亞倫及諸子獻同樣的祭。(“遵守耶和華的吩咐”應譯為“做耶和華所吩咐你們做的”。)
     以色列人的歷史不斷指出,祭司的職事關乎全民禍福,須嚴格遵守規例,如有違犯必須治死。神在舊約與新約中,同樣要求信祂的人順服在祂的旨意下。順服是人成聖的重要標記(彼前一2)。亞倫經過授職禮後,開始為全民服務,展開了歷史的又一頁,多姿多采,但也不免時有災難。
     31-36 其他指示:在承接聖職的七天中,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不可走出會幕的門。同時在這七天內,每天都作同樣的獻祭(33-34) ; 故此,關於平安祭牲的肉可以留至第二天吃完的條例 (7:15-18) , 此處不適用,而這些肉和餅要當天吃,剩下的要燒掉(32)。在這七天之中,摩西每天主理同樣的獻祭(34),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則留在會幕的門口。

【利八32】「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
  〔呂振中譯〕「所留下來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燒。」

【利八33】「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
  〔呂振中譯〕「七天不可從會棚的出入處出去,直等到你們承受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要給你們行授與聖職的禮七天,」
  〔暫編註解〕在亞倫及其兒子逗留在會幕院內的七天期間,他們每天都要獻上這些祭。

【利八34】「象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
  〔呂振中譯〕「像今天所行的、永恆主所吩咐的、給你們行除罪禮。」

【利八35】「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遵守耶和華的吩咐,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呂振中譯〕「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棚的出入處,守盡永恆主所交付的職守,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
  〔暫編註解〕一天的崇事結束了,但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到七天以後才可以離開。這是一個研究、祈禱、默想、反復舉行儀式的時候,為使他們在今後履行職責時不會發生錯誤。

【利八36】「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呂振中譯〕「於是亞倫和他兒子們行了永恆主經摩西手所吩咐的一切事。」

暫編註解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張策《利未記文字釋經證道》․《SDA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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