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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二十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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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2 10:38: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為聖工奉獻(二十五1~9)】
   一、甘心樂意(2)
   二、個人性的(2)
   三、具有目的(8)
——《新舊約輔讀》

【律法與恩惠(二十五10~22)】
   一、律法──十誡做了三件事
      1、 顯示神的神聖和聖潔的性情。
      2、 給人有關神對他們在道德上所要求達到的標準。
      3、 定規一個正確的審判方法。
 二、恩惠
——《新舊約輔讀》


逐節詳解

【出二十五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暫編註解〕聖經用了五十章來記錄有關建造會幕的指示:出埃及記有十三章,利未記有十八章,民數記有十三章,申命記有兩章,希伯來書也有四章。會幕是神與子民會面的地方(比較二五8;二九45),它也預示人借(住在世人中間的)耶穌基督的血來到神面前的完美方法(比較約一14;來一○19,20)。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這話是接凓廿四15~18,摩西上山進入雲中與主神相會之四十晝夜中,主神對他的說話。然後,在卅四29摩西才下山。至於廿五1~9在山上的吩咐,摩西便在卅五4~29和卅六1~7中,執行出來。這節話,是要相對於卅五4摩西對全會眾所吩咐的話來看的。
         1~7 建會幕的材料是以色列民自願貢獻出來的,而且足夠有餘(參看三六5~7)。“銅”。更可作:青銅。那是由銅和錫合鑄而成的。“細麻”。每一條線都由許多股搓成。“海狗皮”。類似海豹之海洋動物的皮。“皂莢”。更可作洋槐。那是一種堅固耐用的沙漠木材,特別適合用來製造會幕的支架和傢俱。
         1~9 百姓為會幕而獻的禮物:有關所獻禮的解釋,見35:20-29注。
         本章曉諭摩西建會幕用的材料,和造約櫃、陳設餅桌與燈檯的方法。這些都要安放在會幕中。

【出二十五2】「“你告訴以色列人,當為我送禮物來;凡甘心樂意的,你們就可以收下歸我。」
  〔呂振中譯〕「『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叫他們拿提獻物給我;凡心裡自願的人,你們就可以把提獻物收取下來歸我。」
  〔暫編註解〕當為我送禮物來 這話在卅五5執行了出來。這禮物的原文是「奉獻」,是崇拜主神而甘心獻上的。這奉獻也應該是出於樂意的。這樂意的原義,是出於自己心意的驅使而來的,不是因他人的要求而做的。這節話的吩咐乃是:要為崇拜主神,且出於自己心意的驅策而獻的禮物,你們才可以收下。
     甘心樂意的。神只要出於內心的奉獻,而不只是出於雙手或錢包。祂只接受“甘心樂意”的禮物(林後9:6,7)。只有用心捐獻的人,名字才錄在神貨單上,因為他們是本著馬其頓教會的精神捐獻的(林後8:1-5)。出35:21-29和36:3-7記錄了百姓以這種方式的回應。他們回應得非常積極,以至被“攔住……不再拿”。因此帳幕是樂意奉獻的產物。在大衛時代準備建造聖殿時,百姓表現出同樣的精神(代上29:1-9)。後來被擄者和所羅巴伯一起從巴比倫回來重建聖殿時,他們也是這樣奉獻的(拉2:68,69;該1:12-14)。

【出二十五3】「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
  〔呂振中譯〕「你們從他們所要收取的提獻物是以下這些東西:金、銀、銅、」
  〔暫編註解〕所要收的禮物,就是金銀銅 這不但是按價值的貴賤而排列,而且將來在聖幕中,其所處的位置和所製造的器物也有分別。
     這三種金屬用於建造帳幕本身和其中的器具。“銅”是銅錫合金,因此是青銅而不是黃銅。希伯來人離開埃及時,曾向埃及人“要”過財物(見出3:22;12:35,36注釋)。百姓將他們最好的財物獻給耶和華。神不接受“瞎眼”、“瘸腿”、或“有病”的“祭物”(瑪1:8)。這並不是說神要我們作力所不能及的奉獻,而是要我們盡己所能(林後8:12)。

【出二十五4】「藍色、紫色、朱紅色線,細麻,山羊毛,」
  〔呂振中譯〕「藍紫色紫紅色朱紅色線、麻絲、山羊毛、」
  〔暫編註解〕藍、紫、朱紅都是王者的尊貴顏色。參《民數記》四4注。
         藍色紫色朱紅色線 這三種顏色的錢,在當時比金銀銅還要值錢,因為是要從深海獲取貝殼類生物來作染料的。中文所用的藍色,是一種紫羅蘭藍,為最貴重的顏色。因為其染料價值,非千萬富豪無法支付。紫色次之,但仍是昂貴無比(參看斯八15;但五29;路十六19;徒十六14)。朱紅色又次之,但仍屬昂貴顏色。
     細麻 是埃及出產的編織品(參看九31),甚為昂貴的布料。
     山羊毛 指未經染色的山羊毛。

【出二十五5】「染紅的公羊皮,海狗皮,皂莢木,」
  〔呂振中譯〕「染紅的公羊皮、塔哈示皮、皂莢木、」
  〔暫編註解〕染紅的公羊皮 是染紅色的皮料。
     海狗皮 原文可能作海豚或只指珍貴乾燻的皮料。
     皂莢木 是屬於金合歡木類的,僅在西乃半島和死海沿岸曠野生長的堅硬木材(參看賽四十一19)。其樹出土上截不高,下截入土有三十至七十呎不等。此木不易朽爛,又不沉重。故此,約櫃、陳設餅桌、祭壇、香壇和帳幕的豎板等,均用這種木材建造。

【出二十五6】「點燈的油並做膏油和香的香料,」
  〔呂振中譯〕「點燈的油、以及作膏油和香的香料、」
  〔暫編註解〕“香料”:看三十23,34.制聖膏的材料包括沒藥、香肉桂、菖蒲、桂皮等。作香用的包括拿他弗(蘇合香)、施喜列(鳳凰螺鰓蓋)、喜利比拿(白松香)。
         點燈的油是用橄欖搗的油(廿七20)。膏油是指聖膏油(三十25),其香料是沒藥、香肉桂、菖蒲、桂皮等(三十23~24)。香為聖香(三十35~36),其香料可於三十34見到。

【出二十五7】「紅瑪瑙與別樣的寶石,可以鑲嵌在以弗得和胸牌上。」
  〔呂振中譯〕「條紋瑪瑙、和鑲嵌的寶石、可以在聖裲襠和胸牌上用的。」
  〔暫編註解〕紅瑪瑙 是產於哈腓拉(創二12),現今亞拉伯和印度的名貴寶石。古時多作為刻印鑑之用。
     以弗得 是大祭司的聖衣(參看廿八6~14)。
     胸牌 是大祭司的服裝裝束之一,作法和材料可在廿八15~30見到。

【出二十五8】「又當為我造聖所,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
  〔呂振中譯〕「他們要給我造個聖所,好讓我在他們中間居住。」
  〔暫編註解〕“聖所”就是會幕,是以色列人敬拜中心的“賬幕”(二十五9),為後來聖殿的前身。“賬幕”為適合曠野生活而設計,可以拆禦、遷移。以色列人定居迦南後,才開始思想為神建造殿宇(申十二11;撒下七1~2)。
         會幕的功用:1.表明神與百姓同在(二十五8)。2.是神與眾民相會的地方(二十五22;二十七21)。3.是神向人宣告祂旨意的地方(二十五22;利一1)。
         “聖所”。直譯作:神聖之地。也稱為帳幕(9節,源於一個解作“定居、居住”的字;二六36;民一七7)和會幕(二九42)。
         聖所 原文所用的字是個較寬廣含義的字,包含任何地方主神曾經將自己顯示出來之所在,當然也包含即將要建造的聖幕在內。建造這聖所的目的,是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約一14就有這含義。所以舊約的聖幕和聖殿,都含有預表基督「道成肉身」的意義;也含有立約的意義,因是表達祂要作其子民的守護者。

【出二十五9】「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
  〔呂振中譯〕「關於帳幕的模型和一切器具的模型,我怎樣指示你、你們都要怎樣製造。」
  〔暫編註解〕製造帳幕和其中的一切器具 這是指聖幕和其中一切所附屬的東西,都要照我所指示你的樣式。這帳幕的原文是「居所」,是舊約常用來表達聖所或聖殿的字。指示的原文,有「看見」或「異象」的含義。很可能是指摩西看到天上的聖幕,或在異象中看到一種形式,而要照這形式製造的含義。
     這說明儘管手藝是人的,但設計卻是神的。神一直希望人在建造祂居所的事上與祂合作。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這項工作。

【出二十五10】「“要用皂莢木做一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呂振中譯〕「你(或譯:他們)要用皂莢木作個櫃:長二肘半,寬一肘半,高一肘半。」
  〔暫編註解〕“櫃”就是約櫃。約櫃和其上的施恩座是神在地上的寶座(代上二十八2;比較詩九十九5;一三二7;哀二1)。櫃內存放法版(二十五16)。約櫃為神與以色列民立約的標記,是會幕內最重要的陳設。
         櫃長122公分、闊76公分、高76公分,用皂莢木製成,內外包金。
         「皂莢」:是亞拉伯一種膠樹,皂莢木今作「金合歡木」。
         「一肘」:相等於四十五公分(十八英寸),所以約櫃長一一三公分闊及高各為六十八公分(45×27×27英寸)。
         皂莢木 請參看本章5節的註釋。
     肘 這是古代長度的計算單位(代下三3)。肘原本是指人身上臂和下臂相連的關節處,但用為計算長度時,就是由關節處至大拇指尖端的距離,便是一肘(參看申三11),約等於現今的零點四五公尺或十八英吋。結四十5和四十三14的肘則稍長,而古埃及的肘乃廿八指並排之寬度,古美索不達米亞的肘則稱為廿七指並排之寬。因此,肘只能有一個約數的長度。
     櫃 這是一個長方形的箱子,因為是為存放兩塊法版之用的(16節),所以稱為法櫃(21~22節)。後代則認為整個約書(廿四7)都在裏面,所以又稱為約櫃(書三3;撒上四3等)。
         10~16 “櫃”,即約櫃,是一個3.75x 2.25 x 2.25英尺(1 x 0.7 x 0.7米)的箱子或盒子,用途是存放兩塊“法版”(16節)、一罐嗎哪和亞倫的杖(來九4)“金牙邊”(11節)。即凹凸形的金子。
         10~22 造約櫃的指示:約櫃被排在最先,因為它是整個會幕的中心,神要在那裡與摩西相會及說話(22)。

【出二十五11】「要裡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你要用淨金包它,內外都要包;在它上頭四要作上金牙邊。」
  〔暫編註解〕精金 法櫃是整個聖幕中最重要的器物,是主神與摩西和其後與大祭司相會的所在(22節),因此是整個聖幕的中心,所以要裏外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連安在櫃腳的四個環子,也要用金子鑄造。因為精金是王家器物的材料,所以這就似乎有象徵主神為王的含義。

【出二十五12】「也要鑄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邊兩環,那邊兩環。」
  〔呂振中譯〕「你要鑄造四個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這一旁面兩個環,那一旁面兩個環。」
  〔暫編註解〕金環不是安在上面的“角”上,而是安在四個“腳”或“座”上(參第22節)。有“杠”穿過這些環(第13節)。在以色列飄流的時期由扛櫃之人的肩膀抬著。這些“杠”要留在環中(第15節),免得人在安放或抬起櫃時觸到櫃的任何部位。由於這些“杠”不屬櫃子,觸摸或搬運都不算褻瀆(見撒下6:6,7)。

【出二十五13】「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
  〔呂振中譯〕「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
  〔暫編註解〕「兩根杠」:是抬杠,用來搬運約櫃。
         兩根杠 這是用來抬法櫃的,也是以皂莢木製成,用金包裹,並須經常各穿在長方櫃側的兩環之間,不可抽出,表示可以隨時起程的意思。

【出二十五14】「要把杠穿在櫃旁的環內,以便抬櫃。」
  〔呂振中譯〕「要把杠穿在櫃旁面的環內,好用杠抬櫃。」

【出二十五15】「這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呂振中譯〕「杠要常在櫃的環內,不可抽出來。」

【出二十五16】「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呂振中譯〕「要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暫編註解〕“法版”,參二十五1注。這兩塊石版上寫有十誡,為所有在西奈山訂立的法例、典章的基本原則,也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根據(三十四27;申四13)。
         必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裏 原文是未完成時態的命令式。表示當時摩西仍在山上,法版還未交給他,而他卻在櫃子造成後,必須將這兩塊刻上誡命的法版,放在裏面。所以這櫃子稱為法櫃。

【出二十五17】「要用精金做施恩座(施恩:或作蔽罪;下同),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呂振中譯〕「要用淨金作除罪蓋,長二肘半,寬一肘半。」
  〔暫編註解〕“施恩座”原文作“蓋”,指蓋在約櫃上的板,表明神在救贖的工作上“遮蓋罪”的大恩(利十六15~16)。
         “施恩座”。直譯作:覆蓋物。施恩座不但是約櫃的蓋子,也是遮蓋的地方,因而是和解的地方。
         「施恩座」:原文的字根有「贖罪」之意。
         施恩座 原文的字根是遮蓋的意思。因此,這是用精金造的櫃蓋。在贖罪日,大祭司要彈血在這蓋上(利十六13~15),表示祈求主神,因這祭牲的血,而不用法版上的誡命來察看我們的罪惡和罪孽,因此便叫這櫃蓋為施恩座,或蔽罪蓋。希伯來書第九章就詳釋了這是預表基督要來捨身流血作贖罪祭,使神在基督裏施恩赦免人的過犯的意思。

【出二十五18】「要用金子錘出兩個基路伯來,安在施恩座的兩頭。」
  〔呂振中譯〕「要用金子作兩個基路伯,用錘(或譯:車)的法子來作,在除罪蓋的兩頭。」
  〔暫編註解〕基路伯是天使的一種(創三24)。在二基路伯中間,有神的榮光顯現(利十六2)。後世有“坐在二基路伯上萬軍之耶和華”一語(撒上四4;撒下六2;王下十九15;代上十三6;賽三十七16),表明耶和華是萬軍之主。基路伯為侍立在神的地上寶座前的天使,臉對臉朝著“施恩座”,也就是神的座位所在。
         “基路伯”。參看以西結書一章5節和啟示錄四章6節的腳註。
         「䣝嶋篐」:可能是由人頭、動物身加上翅膀組成的形像;在亞述一帶,它們的主要任務是把守殿門,有如我國廟前的看門二將。基路伯經常象徵神的同在(參串)。
         基路伯 這是從亞喀得文Karibu轉用的字。亞述人想像中的半人半獸而有翅膀的基路伯,是些代求的次位神明;在巴比倫他們卻是王宮和神殿的守護神。由創三24亦可以看到他們守護的職責。但在以西結十章,基路伯乃是扛抬或承載主神之寶座的;詩十八10則指主神坐凓基路伯飛行。但在這裏,基路伯是被描述為守護神法櫃的天使,用精金錘出來而連成一塊,臉對臉的安放在法櫃蓋上的;這和所羅門聖殿的不大相同(見王上六23~29),但守護的功能卻是一樣。從這些歷史背景來看,有兩點是頗為明顯的:(一)由曠野之簡單的在會幕門前主神經常與摩西相會的會幕,轉變成繁複而滿有神學意義,並以約櫃為主神寶座,大祭司只能一年一次進入向主神獻祭的聖幕,大概可肯定是進入迦南定居以後的事。(二)法櫃蓋上是主神無形的寶座所在,基路伯兼有守護和為人代求或將人的祈求帶到施恩座前的職責。
     “基路伯”一詞來歷不明。基路伯安在施恩座上,一邊一個(見創3:24)。每位天使的一隻翅膀高高地伸出來,另一隻翅膀則收起來遮蓋自己的身體(見結1:11),象徵崇敬和謙卑。基路伯的臉彼此相對並向下朝著約櫃,象徵天軍對神律法的尊重,以及他們對救贖計畫的關注。

【出二十五19】「這頭做一個基路伯,那頭做一個基路伯,二基路伯要接連一塊,在施恩座的兩頭。」
  〔呂振中譯〕「這頭作個基路伯,那頭作個基路伯,兩個基路伯要和除罪蓋相連地製造、在蓋的兩頭。」

【出二十五20】「二基路伯要高張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要臉對臉,朝著施恩座。」
  〔呂振中譯〕「兩個基路伯要高張著翅膀,用它們的翅膀遮掩著除罪蓋;基路伯的臉要彼此相對;它們的臉要朝著除罪蓋。」

【出二十五21】「要將施恩座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法版放在櫃裡。」
  〔呂振中譯〕「你要將除罪蓋安在櫃的上邊,又將我所要賜給你的證言法版放在櫃裡。」
  〔暫編註解〕神將法版放在約櫃內,是要證明 以往的啟示,與現在透過會幕不斷所作的啟示是連結的。
         施恩座 請參看17節的註釋。
     櫃 請參看10節的註釋。
     法版 請參看廿四12及卅二15~16的註釋。

【出二十五22】「我要在那裡與你相會,又要從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和你說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
  〔呂振中譯〕「我要在那裡和你相會,也要從除罪蓋的上邊、從法櫃上兩基路伯之間、將我所要吩咐你傳給以色列人的一切事和你講說。」
  〔暫編註解〕“法櫃”。稱為法櫃因為它安放寫上律法的法版(16節)。
         我要在那裏與你相會 這那裏,所指的是法櫃施恩座上二基路伯中間。這和卅三7~11的曠野簡單的會幕不同(參看廿九42)。在曠野的會幕,主神是在會幕門前與摩西說話。但是,因為這裏摩西仍有「中保」的地位:主神要摩西把祂所吩咐的一切事,傳給以色列人。

【出二十五23】「“要用皂莢木做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呂振中譯〕「你要用皂莢木作一張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一肘半。」
  〔暫編註解〕皂莢木 請參看本章5節的註釋。
     作一張桌子 這裏是作一張,代下四8卻說是十張在聖殿裏;王上七48卻證明是一張,不過是金的,而這裏卻是用皂莢木作成,但包上精金和四圍鑲上金牙邊。可是,七十士譯本在這裏的桌子,也是「用精金」造的,並在24節省略了「要包上精金」的幾個字。這是很小的桌子:長二肘,寬一肘,高僅一肘半。
         23~30 桌子的尺寸是3 x 1.5英尺(0.9x 0.45米),上面放“陳設餅”(十二個分兩排擺設的餅;參看利二四6)和一些器皿(參看出二五29)。陳設餅的意思是陳設在神面前的餅。以色列的十二個支派都是神所愛的,而祂就是滿足他們各種需要的那位元(另參看約六32~35)。
         23~30 造桌的指示:這桌子長九十公分、闊四十五公分、高六十八公分(36×18×27英寸)。它不是用作祭壇,而是供奉獻的桌子,在上面放置陳設餅。

【出二十五24】「要包上精金,四圍鑲上金牙邊。」
  〔呂振中譯〕「要用淨金包它,四圍要給它作上金的邊。」
  〔暫編註解〕四圍鑲上金牙邊。這是桌面四圍防止物品掉下來的邊框或嵌線。約瑟弗斯說“四個環”(第26節)安在桌子的腳上,從其中穿抬桌子的“杠”(《上古史》iii.6.6)。

【出二十五25】「桌子的四圍各做一掌寬的橫樑,橫樑上鑲著金牙邊。」
  〔呂振中譯〕「要給桌子的四圍作一手掌寬的邊緣;邊緣四圍要作上金牙邊。」
  〔暫編註解〕「橫樑」:桌的邊緣。
         「一掌寬」:約八公分(三英寸)。

【出二十五26】「要做四個金環,安在桌子的四角上,就是桌子四腳上的四角。」
  〔呂振中譯〕「你要給桌子作四個金環,將環安在四角上,就是在桌子的四腳上。」
  〔暫編註解〕金環 大概是按12節所說,用精金鑄的。四個金環是安在四腳上的四角,目的是可以穿杠抬桌子,以方便移動之用。

【出二十五27】「安環子的地方要挨近橫樑,可以穿杠抬桌子。」
  〔呂振中譯〕「環子要挨近邊緣,做穿杠的所在、來抬桌子。」

【出二十五28】「要用皂莢木做兩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呂振中譯〕「你要用皂莢木作兩根杠,用金包它;桌子是要用杠來抬的。」
  〔暫編註解〕兩根杠 像13節所說的,用皂莢木包金,為的是以便抬臬子。

【出二十五29】「要做桌子上的盤子、調羹,並奠酒的爵和瓶;這都要用精金製作。」
  〔呂振中譯〕「要作桌子上的盤子、碟子、跟奠酒的爵和大杯,都要用淨金來作。」
  〔暫編註解〕「調羹」:盛放乳香的碟子。
         「爵」:原指酒壺。
         「瓶」:指用來接載酒壺倒出來的酒的杯子。
         盤子 大概是為放陳設餅用的。
     調羹 和合本的譯者,在此可能用中國文化背景而錯估了原文。原文直譯是「小盤子」或任何凹形的盛載器──調羹是其可能之一,但現代中文譯本繙成「杯」卻似較近原文的意義。
     奠酒的爵 現代中文譯本把爵繙成大盅,也許使近代人較易明白。原文是指為斟酒而用之有倒嘴的杯。
     瓶 是為盛酒之用。以上四種器具,都是用精金造的。
     奠。直譯為“倒出”。

【出二十五30】「又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常擺陳設餅。”」
  〔呂振中譯〕「要在桌子上、在我面前、不斷地擺著神前餅。』」
  〔暫編註解〕“陳設餅”為供奉在神面前的餅。餅的數目為十二(利二十四5),用以代表以色列全族十二支派。餅每週更換,換下的餅,給祭司吃(利二十四5~9)。
         「陳設餅」:有作「面前的餅」,即放在耶和華面前的餅,共有十二個(利24:6),每一個代表以色列一個支派。這是感恩的表示,象徵以色列人每日所得的食物,都是從神而來。
         陳設餅 這餅的製法和含義,均記載於利廿四5~9(參看撒上廿一4~6)。

【出二十五31】「“要用精金做一個燈檯。燈檯的座和幹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
  〔呂振中譯〕「『你要用淨金作一個燈檯;那燈檯是要用錘(或譯:車)的法子作的;它的座和幹、跟杯、球、花、都要接連在一塊。」
  〔暫編註解〕會幕的第一層為聖所,設有金燈檯;燈檯上有七盞燈,日夜點著,使聖所有光(二十七20~21;比較約壹一5)。會幕的內層為至聖所,沒有燈檯,但在約櫃上面有神的榮光照耀(四十34;二十五22)。
         「杯」:即一朵花。「球」:指花萼。「花」:即花瓣。
         燈臺 古代沒有電燈也沒有汽燈,以色列人在住居迦南後是使用橄欖油,加燈蕊在油盞中作點燈照明之用。盛放燈盞的支架就稱為燈臺。聖幕燈臺的裝飾,就是要有像杏花形狀的杯,也要有花球和花瓣,並且是用精金接連一塊錘出來的。
         31~40 金“燈臺”是一支竪立的竿子,每邊伸出三個枝子。(根據第二聖殿的)燈臺和陳設餅桌子的仿製品今天仍存放在羅馬的提多門(Arch of Titus)。燈臺為供職的祭司提供照明,並且預表基督——世人的光。“球”是支撐裝飾朵的球狀物。一“他連得”重五十至八十磅,相當於二十八至三十六公斤。另參看馬太福音十八章24節的腳註。
         31~40 造燈檯的指示:會幕裡唯一的光源來自這燈檯,象徵神同在所發出的光輝(民6:25),照耀 的百姓。整個燈檯都是從同一塊精金錘出(36),重一他連得(39),即約三十公斤(六十四磅)。

【出二十五32】「燈檯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
  〔呂振中譯〕「燈檯的兩邊要杈出六個枝子:一邊三個燈檯枝子,另一邊三個燈檯枝子。」
  〔暫編註解〕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 這種燈臺稱為七盞燈金燈臺。中間的主榦連凓支柱和下面的燈座。主榦兩旁則各杈出三個枝子。每個枝子上都有杏花形狀的杯和花球與花瓣作裝飾。

【出二十五33】「這旁每枝上有三個杯,形狀象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個杯,形狀象杏花,有球,有花。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在這邊的每一枝上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在那邊的每一枝上也有三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暫編註解〕“燈檯”有一個垂直的軸,向兩邊分出三對(第35節)分枝,均與燈頂平齊。沒有說明尺寸,但它是用純金作的。其分枝上有杏仁狀的“杯”(第33節);有“球”,或柱頭,據有些聖經學者說象石榴;還有“花”。“燈檯”的燈在日落時會逐一修剪,次日早晨再次修剪(出27:20,21;30:7,8;利24:3,4)。它們決不可同時熄滅(《先祖與先知》第348頁)。當祭司進入帳幕的第一層時,燈檯在他的左邊朝南的位置(出40:24)。

【出二十五34】「燈檯上有四個杯,形狀象杏花,有球,有花。」
  〔呂振中譯〕「燈檯上有四個杯、作像杏花的樣子,有球有花。」

【出二十五35】「燈檯每兩個枝子以下有球與枝子接連一塊。燈檯出的六個枝子都是如此。」
  〔呂振中譯〕「兩個枝子的下麵有球和它相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麵有球和它相連;又兩個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連:從燈檯杈出來的六個枝子都是這樣。」

【出二十五36】「球和枝子要接連一塊,都是一塊精金錘出來的。」
  〔呂振中譯〕「它們的球和枝子要連在一塊,都是一塊淨金錘出來的。」

【出二十五37】「要做燈檯的七個燈盞。祭司要點這燈,使燈光對照。」
  〔呂振中譯〕「你要作燈檯的七個燈盞;這樣燈盞要掛上(或譯:點上),使它照亮對面的地方。」
  〔暫編註解〕祭司每天早晚上燈(三十7~8)。
         七個燈盞 主榦和六個枝子的上端,各有一個燈盞,便合共有七個燈盞。
     使燈光對照 祭司點這七燈盞的金燈臺,彼此間固然可以對照,但原義所要講的,可能不是一個金燈臺本身各燈盞的燈光對照,乃是多座金燈臺之間的燈光對照。所羅門所建的聖殿,就有十座金燈臺之多(見王上七49;代下四7)。

【出二十五38】「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也是要精金的。」
  〔呂振中譯〕「燈檯的蠟剪和蠟花盤是要淨金的。」
  〔暫編註解〕「蠟剪」:用來剪掉剩餘的蠟。
         「蠟花盤」:是盛載蠟剪的盤。
         蠟剪 燈蕊燒後枯乾的黑團,俗稱燈花(或燈屎)。燈花必須剪去燈光才會明亮。蠟剪就是指這種剪去燈花的剪子。
     蠟花盤 這是盛載剪下的燈花的盤子。以上兩種器具也要用精金製造。

【出二十五39】「做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呂振中譯〕「作燈檯和這一切的器具、要用一擔淨金(或譯:一他蘭得)。」
  〔暫編註解〕要用精金一他連得 這是連同金燈臺、蠟剪和蠟花盤合用的精金重量。一他連得為七十五磅,合卅四點二七二公斤。單就這金燈臺,已是一個很大的數字,何況還有許多其他器物需用精金。不但是價值的問題,也是重量的問題,均不是曠野飄流的以色列人負擔得了的。所以學者多認為這聖幕是住居迦南後的產品,而不是曠野中那簡單的會幕。
     一他連得相當於34.19公斤。體積應為1772.4立方釐米,可以製成一個邊長略大於4-3/4英寸的立方體(1756.52立方釐米)。從某種意義上說,“燈檯”象徵神的百姓以個人身份(太5:14-16;腓2:15)和作為一個教會(啟1:12,20)在世界上作道德和屬靈的光,也象徵聖靈啟迪教會的能力(亞4:2-6;啟4:5)。但如上所述,從最高的意義上說,它代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約9:5)。祂是世界的光(約1:4;8:12;12:46),把來自“眾光之父”的“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雅1:17)賜給人。

【出二十五40】「要謹慎做這些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呂振中譯〕「你要謹慎,照在山上指示你的模型去作。」
  〔暫編註解〕都要照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請參看本章9節的註釋。

暫編註解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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