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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十七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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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2-23 14:48:2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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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節詳解

【出十七1】「以色列全會眾都遵耶和華的吩咐,按著站口從汛的曠野往前行,在利非訂安營。百姓沒有水喝,」
   〔呂振中譯〕「以色列人全會眾、照永恆主所吩咐的一站一站地、從汛的曠野往前行;他們在利非訂紮營,人民沒有水喝。」
  〔暫編註解〕利非訂是以色列人到達西奈山之前的最後一站(十九2),通常都認為利非訂就是今天西奈半島南部的拉法伊德城(Wadi Refayid ),其地近摩西山(Jebel Musa),傳統的西奈山所在地。
         以色列人來利非訂前還到過兩個地方(民三十三12~14)。
         在到達利非訂之前,以色列人曾在脫加和亞祿停留(參看民三三11~14)。
         「利非訂」:正確位置不詳;可能就是利法益水坑,在西乃山附近(19:2)。
         在利非訂安營,百姓沒有水喝 這是到西乃曠野的前一站。利非訂的原文意義不甚明確,可能是寬闊地或休息地的意思。其地點也不能肯定。按傳統的說法,是在西乃半島南部現今利非益谷(Wadi Refayid)的地方,但學者卻多認為是在北部靠近加低斯的附近(參看第7節及民二十1~13)。
         1~7神使磐石出水,解決百姓的乾渴,並證實祂是厚賜人福氣的神,能為絕望的人安排出路。

【出十七2】「所以與摩西爭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與我爭鬧?為什麼試探耶和華呢?”」
   〔呂振中譯〕「人民就和摩西吵鬧,說:『給我們水喝吧。』摩西對他們說:『你們為什麼和我吵鬧?為什麼試探永恆主呢?』」
  〔暫編註解〕神規定每日可收取的嗎哪量,試驗以色列人是不是遵守神的法度。他們沒有經得住這考驗(十六4,20)。現在以色列人反要試驗神,向祂討水喝。
         “爭鬧”。這事件解釋那地方為何稱為米利巴(7節),因為米利巴的意思是“爭論”或“衝突”。“試探”。更可作:試煉。這是“瑪撒”(7節)的字根意思。
         「爭鬧」:原文的字根與7節的「米利巴」相同, 帶有「尋找過失」及「爭辯」(在法庭內外)之意。
         為甚麼與我爭鬧,為甚麼試探耶和華呢 百姓因為沒有水喝與摩西爭鬧。這是顯出他們對摩西的領導不滿意,更是對主神的不滿。不滿是原文爭鬧的字義之一,現代中文譯本則繙為「埋怨」。原文這字是與訴訟有關,不論在法庭內或法庭外解決爭端,都可使用這詞。因此,摩西指出百姓對他的不滿或爭鬧,是試探耶和華。這裏的試探,和十五25的試驗是出於同一的字根(參看第7節)。

【出十七3】「百姓在那裡甚渴,要喝水,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為什麼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和我們的兒女並牲畜都渴死呢?”」
   〔呂振中譯〕「人民在那裡渴得要水喝,就向摩西發怨言說:『你這個人為什麼將我們從埃及領出來,要使我們和兒女跟牲畜都渴死呢?』」
  〔暫編註解〕參十四11注。
         就向摩西發怨言 這已經是出埃及後的以色列人,常見的現象了(參看十四11~12,十六2~3)。有關怨言,則請參看十四11和十六2的註釋。

【出十七4】「摩西就呼求耶和華說:“我向這百姓怎樣行呢?他們幾乎要拿石頭打死我。”」
   〔呂振中譯〕「摩西向永恆主哀叫說:『我要怎樣對付這人民呢?他們幾乎要拿石頭打死我了。』」
  〔暫編註解〕群眾憤怒時就愛說“用石頭打死他”,有時真把人打死(撒上三十6;王上十二18;太二十一35),以色列人的律法也規定犯某些罪的人可用石頭打死(利二十2~5;二十四15~16等)。
         摩西就呼求耶和華 這是有信心的領導人的表現之一──自己無法解決,呼求主神去解決(請參看十四13和15的註釋)。
     他們幾乎要拿石頭打死我 這可見當時爭鬧的嚴重性,也可見有信心的領袖的忍耐性。任勞任怨,尋求神的解決,是任何時代任何屬靈的領袖所當效法的。

【出十七5】「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拿著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你為首在人民前頭走過去,帶著以色列幾個長老和你一同去;手裡要拿著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手杖而去。」
  〔暫編註解〕摩西的“杖”象徵神的能力,而且是給百姓活潑而清楚的提醒。
         你手裏拿凓你先前擊打河水的杖 主神要摩西手裏拿凓杖,是要他記得神的應許與同在,並提醒他神所已賜予的權能──你先前擊打河水的。他既在埃及使用這杖行了許多神蹟,現在這杖仍然拿在他的手中。河水,所指的是尼羅河的水,所以現代中文譯本就照此直接繙譯出來。
     帶領以色列的幾個長老,從百姓面前走過去 這似乎有點示威的性質,但實質卻是要去解決問題。神不要摩西唱獨腳戲,所以要他帶同幾個長老一同去。有關長老,請參看三16的註釋。

【出十七6】「我必在何烈的磐石那裡,站在你面前。你要擊打磐石,從磐石裡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摩西就在以色列的長老眼前這樣行了。」
   〔呂振中譯〕「看吧,我必站在你前面,在何烈磐石那裡;你要擊打磐石,就有水從磐石裡出來,讓人民喝。』摩西就在以色列長老眼前這樣行了。」
  〔暫編註解〕“何烈”。參看第三章1節的腳註。
         「何烈」:在聖經中常與「西乃」換用,可能是一個寬闊的山脈,西乃則是其中一山峰。
         何烈 請看三1的註釋。從這名詞和下節的兩個地方的名詞,都可以使我們比較相信神的山,並不在西乃半島的南部,而在西乃半島的北部。
     磐石 這個摩西所擊打的何烈的磐石,不但在聖經上是一個著名的石頭(參看民二十8~11;申八15;尼九15;詩七十八15~20,一○五41,一一四8;賽四十八21等),在猶太人的口述傳統上,更為傳奇地傳流下來,認這磐石是一路隨凓以色列人其後的旅程,並如嗎哪的供養一樣,每天都流出水來供養以色列人的需要的。因此,當保羅提到以色列人的祖宗,都喫了一樣的靈食,喝了一樣的靈水,所喝的是出於隨凓他們的靈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林前十1~4)時,保羅也是跟凓這種傳統而說的。
     從磐石裏必有水流出來,使百姓可以喝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每次有人的怨言,就必有神的作為。神固然在祂慈愛中,會為人解決埋怨的問題,但在祂的公義中,也要處罰人出於不信的怨言。這裏給我們看到的,是主神的慈愛和恩典再次的彰顯,令水從磐石中流出來,解決了百姓口渴的需要。
         6~7磐石出水的神蹟共有兩次,一次記在這裡,是以色列人曠野生活的初期;另一次在四十年末期,發生於加低斯(民二十1~13)。第一次擊磐石,神命摩西用杖,使水流出;第二次神命摩西“吩咐”(民二十8)磐石出水,但摩西卻用了杖“擊打”,沒有順服神的命令,因而受罰。這磐石在以色列人的傳統上十分出名,甚至認為所流出的水,一直供應他們到迦南為止。保羅在《林前》十4說:“我們的祖宗…所喝的是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講的很可能就是這傳統;但他是比喻基督為供應信徒生命“靈水”的磐石。

【出十七7】「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就是試探的意思),又叫米利巴(就是爭鬧的意思);因以色列人爭鬧,又因他們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
   〔呂振中譯〕「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即『試探』的意義),又叫米利巴(即『吵鬧』的意義),因為以色列人在吵鬧,又因為他們試探永恆主說:『永恆主是不是真地在我們中間呢?』」
   〔暫編註解〕「試探」:原文的字根與「瑪撒」相同。這字在原文不一定含惡意的成分;百姓希望試驗神是否在他們中間。
         瑪撒 原文的字根是 na{sa{h。名詞是 massa{h。含有試驗、試探、試煉等意義(參看申四34,六16等)。作為地名,則除本節外,亦在申六16,九28;詩九十五8等處出現。
     米利巴 原文的字根是 ri^b,含意為爭鬧、爭論、爭訟或不滿等。由這動詞而來的名詞或專有名詞就是 Meribah(米利巴)。這地方原本是一些遊牧人有爭端時,到那裏去解決問題的所在地(類如日後以色列人的城門口)。實際地點是在西乃半島北部尋的曠野之加低斯附近,或者竟是加低斯的另一名稱。所以在舊約裏面常有將這兩個名稱連在一起的(見民廿七14;申卅二51等)。為這原因,這故事大概不是發生在汛的曠野,也可能是後期的人混雜前人的口傳傳統而混淆了地名之故。

【出十七8】「那時,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和以色列人爭戰。」
   〔呂振中譯〕「那時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同以色列人交戰。」
   〔文意註解〕「亞瑪力人」是以掃的子孫(創卅六12),是以色列人的世仇。
   〔靈意註解〕「亞瑪力人」預表信徒的死敵──肉體。
  〔暫編註解〕亞瑪力人為極古的遊牧民族(民二十四20稱亞瑪力為“諸國之首”),生活在西奈半島曠野,可能為以東人後裔(創三十六12說亞瑪力為以掃的孫兒)。
         以掃孫兒的後裔亞瑪力人(比較創三六12)從後面攻擊以色列人,襲擊那些掉隊的人(參看申二五17,18)。
         「亞瑪力人」:是野蠻的遊牧民族,本是以掃的後裔,卻不屬以東國。他們主動向以色列人挑戰,可能是為了爭用水源或綠洲。
         亞瑪力人 原文亞瑪力的含義是「谷中居民」、「好戰者」或「生事者」。按聖經的傳統,亞瑪力人屬以東族,是以掃的兒子以利法的妾亭納所生的兒子的後人(見創卅六12、16)。至於亞瑪力地,則在猶大南部(民十三29)近加低斯巴尼亞的地方(創十四7)。
         本節至16節記述以色列人與亞瑪力人長久敵對的根源,以及摩西築壇的故事。以色列人從加低斯向北推進,為迦南民族所阻,名單中有亞瑪力人(民十四43~45)。掃羅和大衛征伐的一個主要敵人也是亞瑪力人(撒上15及30章),這邊患到以色列人的王國建立後才敉平(代上四43)。
         此處所記為亞瑪力人從背後突襲以色列民中軟弱之眾(申二十五17~18)。因為亞瑪力人攻擊神的百姓,所以神世世代代與他們為敵(16節)。

【出十七9】「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人爭戰。明天我手裡要拿著神的杖,站在山頂上。”」
   〔呂振中譯〕「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人、出去和亞瑪力人交戰;明天我要站在山岡上,手裡拿著神的手杖。』」
  〔暫編註解〕聖經首次提到約書亞,他這時約四十歲,是以法蓮支派的領袖(三十三11;民一10),原名叫“何西阿”(民十三8),義為“拯救”,摩西給他易名為“約書亞”(民十三16),義為“耶和華拯救”。其實“約書亞”(Joshua)是“耶何書亞”(Yehoshua)的縮寫,新約中“耶穌”一名就是“約書亞”希臘文的寫法。在曠野時代,約書亞是摩西的助手(二十四13),又是窺探迦南地十二探子之一(民十三章)。摩西死前將領導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責任交給了約書亞(書一1~2)。
         本節描寫約書亞為以色列人的戰士。他的軍事才能使他能勝任征服迦南的艱巨任務。
         這裏是第一次提及“約書亞”,他當時約有四十五歲。
         「約書亞」:首次在這書出現,但已成了摩西的得力助手。
         約書亞 這是本書首次提到他的名字,卻並沒有介紹他的來源和職責。他原來的名字是何西阿(這名和何細亞原文為同一字,見民十三8;王下十五30等),摩西給他改名為約書亞。這三個名字的意義都是一樣,為「救恩」的意思,但寫法不同。更重要的是,約書亞的名字與主神的名字有關聯,是「救主」或「主神拯救」的意思(參看太一21;但新約由希伯來文切音成希臘文後,音讀為「耶穌」了)。約書亞是摩西的幫手(廿四13,卅三11),摩西曾按手在他頭上(申卅四9),要藉他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者(申一38)。本節是把約書亞形容為一戰士或將軍(見下句)。
     你為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人爭戰 這裏明顯的把約書亞從屬於摩西的關係表達了出來,並表明約書亞是掌管軍事的,故此要他從眾以色列人中挑選人出來和亞瑪力人爭戰。

【出十七10】「於是約書亞照著摩西對他所說的話行,和亞瑪力人爭戰。摩西、亞倫,與戶珥都上了山頂。」
   〔呂振中譯〕「於是約書亞照摩西對他所說的去行,和亞瑪力人交戰;摩西、亞倫跟戶珥都上了山岡。」
  〔暫編註解〕戶珥一名再見於二十四14,似為以色列人的一位領袖,猶太傳統說他是摩西姐姐米利暗的丈夫。也可能是迦勒之子、比撒列的祖父(代上二19~20)。但舊約中有好幾個叫戶珥的人,這位戶珥的來歷難確定。
         “戶珥”,傳說他是摩西姐姐米利暗的丈夫,只有這裏和第二十四章14節提到他的名字。比撒列的祖父戶珥大概是另一個人(代上二19,20)。
         「戶珥」:是摩西的一位親信,曾擔任審判官的職位(24:14)。
         約書亞照凓摩西對他所說的話行,和亞瑪力人爭戰 約書亞為戰士及將軍的職責,在此彰顯無遺。但他是在主神的使者摩西的吩咐之下而進行與亞瑪力人爭戰的。
     摩西、亞倫,與戶珥,都上了山頂 不單是摩西站在山頂,還有另外兩個助手與他同在一起。摩西的名字,已在二10有所介紹;亞倫則請參看 四14的註釋。戶珥在舊約中提到四個有此名的人(另三個見出卅一2;民卅一8;尼三9)。這名字的意義,有頗多不同的猜測:「孩子」、「白色」、「轉為灰色」,「高貴」,「自由而生」,「住洞穴的人」(即何利人)。若果後者為真,則他是另一個族人而歸信主神的。這位戶珥除這裏和廿四14提到他和摩西在一起以外,我們對他一無所知。

【出十七11】「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
   〔呂振中譯〕「盡摩西將手舉起的時候,以色列人就得勝;盡他讓手歇息的時候,亞瑪力人就得勝。」
   〔靈意註解〕「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摩西預表我們屬天的大祭司,站在山頂上(參9節)──預表在高天之上;舉手預表為我們祈求(參來七25)。
   〔話中之光〕(一)在屬靈的爭戰中,我們得勝不是倚靠自己的勇敢和才能,乃是倚靠我們的那位代求者。
  〔暫編註解〕“舉手”。在戰爭中表示前進的軍事信號,或是表示倚靠神的手勢。
         「舉手」在此不一定等於禱告,因經文沒有提及禱告;古人相信神的能力能透過舉手而生效。
         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 這似乎是摩西在施行神蹟,而其實是主神在藉摩西的舉手(象徵他向主神祈求),將能力給予約書亞和其戰士。當摩西垂手時,主神的能力就離開了約書亞和其戰士,以致亞瑪力人得勝。為這原因,摩西必須長久的舉手,才能保持約書亞和戰士的長久的勝利。要注意的是,這裏並未說及摩西舉杖,乃是舉手,而且是舉雙手(見下節)。
       11~12摩西手裡拿著“神的杖”(9節),他何時舉手,以色列人便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舉手向神有如向神求助,神就垂聽,賜他們作戰的力量(參九22~23)。
         11~12 作者將戰爭的成敗系於摩西的「舉手」動作上。

【出十七12】「但摩西的手發沉,他們就搬石頭來,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
   〔呂振中譯〕「但摩西的兩手一發沉,他們就拿石頭、放在他下面、讓他坐在那上頭;亞倫跟戶珥扶著摩西的兩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摩西的兩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
  〔暫編註解〕摩西的手發沉 摩西是人,他不能長期將雙手高舉。摩西的手發沉是原文的直譯。現代中文譯本在此用摩西的手酸了,則更容易令中國人明瞭。因此,亞倫和戶珥設法幫助摩西:首先是搬塊石頭來讓摩西坐下。然後,亞倫與戶珥扶凓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這可見,任何偉大的領袖,甚至有神的同在,並藉主神能力行事的人,都必須有得力的「助手」!這是要領袖與助手都當明瞭,也都當彼此同心協力的!摩西舉的是雙手,亞倫和戶珥就成了摩西的「左右手」,或其左右手的支持者。主神才是真正施展得勝能力的能源。直至日落的時候,表明這戰事的長久,也表示在日落時,戰爭已結束。

【出十七13】「約書亞用刀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
   〔呂振中譯〕「約書亞用刀砍倒了亞瑪力和他的人民。」
  〔暫編註解〕“殺了”。更可作制服或使之失去能力。
         「殺了」:也可作征服,使之無能為力。
         約書亞用刀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 這不能說是約書亞一人殺了這麼多人,乃是包含他所挑選的人和他共同努力的結果。但這結果,也不是約書亞和他的戰士的成功,乃是在山頂上有摩西的舉手,以及亞倫和戶珥作支持之功。可是,摩西舉手使以色列人得勝的能源,乃在主神。因此,不論是爭戰是工作,有任何的成就的話,都要追問那能源是出自何方。另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這經文也不說明亞瑪力人從此就消滅淨盡了。因為在後期的歷史中,我們找到亞瑪力人仍然是以色列人的死敵,並且仍常與以色列人爭戰(參看民廿四20;申廿五19;撒上十五1~9等)。

【出十七1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這名號從天下全塗抹掉:你要將這話寫在卷冊上做備忘錄,又念給約書亞聽。』」
  〔暫編註解〕聖經在這裡提到摩西寫書。二十四4和三十四27也有相似記載。《民數記》三十三2說摩西奉神命記述以色列人的行程;《申命記》三十一9,24說他寫下律法;22節說他寫詩歌教導百姓。
         “寫”。第一次提到正式的記錄(另參看三四27,28)。摩西也記下一些飄流日記(民三三2)。給“亞瑪力”的審判發生在掃羅時期(比較撒上一五)。另參看民數記十四章45節和以斯帖記三章1節的腳註。
         「將這話寫在書上 ...... 又念」:反映出當時的口傳與筆錄同等重要。
         我要將亞瑪力人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 事實上,亞瑪力人在以色列人漂流曠野時,仍然是他們的威脅的一族(見民十三29,十四25);在士師時代,亞瑪力人協助亞捫人(士三13)、米甸人(士六3、33,七12)來攻擊以色列人;到掃羅時代才給消滅了(撒上十五章),但大却在躲避掃羅時代,亦曾侵奪和擊殺他們(撒上廿七8~9)。
     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記念 這書,可能就是「耶和華的戰記」。摩西受吩咐書寫的經節,在五經中除本節外可以找到的有如下幾處:出廿四4,卅四27;民卅三2;申卅一9、22、24等。

【出十七15】「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
   〔呂振中譯〕「摩西築了一座祭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即『永恆主是我的旌旗』的意義),」
  〔暫編註解〕“耶和華尼西”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旌旗”。神是大旗,以色列結集在這大旗下作戰。此壇紀念神保護祂百姓的大能。
         “耶和華尼西”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即集合點(賽一一10)。
         見證耶和華在這場戰爭中的角色; 好比一支旌旗,而以色列人是在 轄領下聯合起來。
         耶和華尼西 希伯來文尼西有很廣泛的意義,可作船篷(賽卅三23)、旗號、信號、軍旗、徽章、標誌、國旗。因此和合本的細字繙成「耶和華是我的旌旗」,現代中文譯本則譯為「主神的旗幟」。這裏要表達的,是摩西在得勝亞瑪力人後,築壇獻祭感恩,並誓言從此以後要以主神為標誌,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
     古代豎立旗幟有三個特徵。其一是作為記號,因此旗幟上必有徽誌,像在曠野掛在杆上的銅蛇(民廿一8~9),或一些民族的圖騰一樣。其二是做為集合的標誌。這集合,可以是地點,是司令部,也可以是集中意志的含義(參看賽五26,十一12,十三2,九22)。其三是傳揚某一種信息(見詩六十4;賽十八3,六十二10;耶四6、21;五十一12、27等)。
     在這裏的壇,相信不會有任何的徽誌(參看出二十4),而只是一個高出地面的石壇。其集中意志和傳揚的信息,則在16節已經明白的說清楚了。

【出十七16】「又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
   〔呂振中譯〕「說:『我舉手指著永恆主的寶座來起誓:永恆主必世世代代跟亞瑪力人爭戰。』」
  〔暫編註解〕強調亞瑪力人終會完全消滅;這預言在希西家的時代果然應驗了(代上4:43)。
         耶和華已經起了誓。直譯為“因為(亞瑪力人的)手反對耶和華的寶座”。原文含義不明。英文RSV版為:“一隻手放在耶和華旌旗上!”。這種譯法是根據一個輔音的改變,把“寶座”變為“旌旗”。希伯來字母n和k非常相似,有些抄寫者把前者誤認為後者。許多注釋家現在偏向於這種譯法,因為這似乎與上下文的意思較為一致,特別是第15節也用了“旌旗”一詞。

暫編註解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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