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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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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2-16 15:00: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內容綱要

【摩西推辭後順從】
  一、摩西推辭神的差遣(1~17節)
     1.推辭之一:恐以色列民不信神向我顯現──神答覆三個神蹟(1~9節)
        (1)杖變蛇的神蹟(2~5節)
        (2)手長大痲瘋的神蹟(6~8節)
        (3)河水倒在地上變血的神蹟(9節)
     2.推辭之二:我拙口笨舌──神答覆必賜口才(10~12節)
     3.推辭之三:請打發別人──神答覆亞倫出來迎接作你的口(13~17節)
  二、摩西順從神的差遣(18~31節)
     1.向岳父辭行(18節)
     2.神臨行前指示(19~23節)
     3.路上遇見神,妻子在危急時割下她兒子的陽皮(24~26節)
     4.亞倫受命到神的山迎接摩西(27~28節)
     5.回埃及地招聚以色列長老陳明神的差遣(29~31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靈訓要義

【神真實工人的必備條件】
   一、必須顯明奉神呼召和差遣的證據,以取信於人(1~9節)
         1.杖變蛇又變回杖的神蹟(1~5節):能對付魔鬼,不受其誘騙
         2.手長大痲瘋後又復原的神蹟(6~8節):承認肉體的敗壞,不靠肉體行事
         3.河水倒在地上變作血的神蹟(9節):熟悉世界的本質,不求魂的享受
   二、必須顯明蒙神恩賜並有環境的佐證(10~17節)
         1.神賜口才,指教所當說的話(10~12節)
         2.神賜配搭的同工,指教所當行的事(13~16節)
         3.手中拿著神的杖(17節;參20節):行事靠神所賜權柄
   三必須在自己家人面前顯出神的呼召和差遣(18~26節)
   四必須在眾信徒面前顯出神的呼召和差遣(27~31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逐節詳解

【出四1】「摩西回答說:“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必說:‘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
  〔呂振中譯〕「摩西回答說:『看吧,他們必不信我、不聽我的話;因為他們必說:永恆主並沒有向你顯現。』」
  〔原文字義〕「信」確認,堅立,相信;「聽」聽從,依從;「顯現」顯示,展示,使看見。
  〔文意註解〕「他們必不信我,也不聽我的話」這是因為摩西已經離開埃及達四十年之久,以色列人並不認識他。
         「耶和華並沒有向你顯現」因為耶和華神已經有數百年未曾向以色列人顯現。
  〔話中之光〕(一)如何取信於人,是為神作工的關鍵;當一個工人獲得人們的信賴,他所說的話,就必為眾人所聽從。
         (二)神的工人必須親自從神領受話語,才能為神說話。
         摩西以往的失敗(3:14)使他認為以色列人必不信他(4:1)。你有否因為以前痛苦的經歷而不肯承擔重任?

【出四2】「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手裡是什麼?”他說:“是杖。”」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你手裡那個是什麼?』他說:『手杖。』」
  〔原文字義〕「杖」手杖,樹枝。
  〔文意註解〕「杖」指他牧羊時用的手杖,用以引領和驅趕羊群。
  〔靈意註解〕「杖」後來摩西的杖成了他掌權的記號(參四17;七20;十四16;十七9)。
  〔話中之光〕(一)「杖」的原文乃是動詞「伸出、延長」一字引伸而成的名詞。我們的信心乃是向神「伸出」手來支取,將神的能力「延伸」到我們身上。
         (二)我們所賴以行事為人、行走人生道路的人事物,就是我們手中的杖,但要小心,這些人事物一方面能被我們使用,另一方面我們也可能被它們所使用。

【出四3】「耶和華說:“丟在地上。”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摩西便跑開。」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丟在地上。』摩西一丟在地上,就變成了蛇;摩西便躲開。」
  〔原文字義〕「丟」扔,投擲,拋棄;「跑開」逃離,逃跑,奔跑。
  〔文意註解〕「摩西便跑開」摩西在曠野牧羊多年,必然見過很多蛇,想必此蛇非常毒且兇猛,所以才會跑開。
  〔靈意註解〕「他一丟下去,就變作蛇」杖在手中是一根杖,一丟在地上卻變作蛇;表徵魔鬼(蛇)隱藏在我們所依靠的人事物(杖)裏面,我們若掌控不住,就反會被魔鬼所掌控(參約壹五19)。
  〔話中之光〕(一)杖有其功用,我們可以利用它,卻不可以被它所利用;例如學問有其功用,我們可以利用所學的來處事為人,卻不可以被所學的利用我們去作壞事。
         (二)權力(杖的象徵)乃非常危險之事,魔鬼(蛇)常隱藏在它的背後來敗壞人,難怪許多人在尚未出人頭地以前,小心行事,一旦權柄在握,便常逾越規矩。

【出四4】「耶和華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握住它的尾巴。』[摩西一伸手、拿住它,它在摩西掌握中、就變為手杖。]」
  〔原文字義〕「拿住」抓住,握住,抓牢,佔有;「尾巴」尾巴,末端,結束。
  〔文意註解〕「拿住它的尾巴」動詞「拿住」按原文含有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地疾手捉住的意思。全句意指掌控它,不使它隨意行動。
  〔靈意註解〕「拿住它的尾巴,它必在你手中仍變為杖」表徵識破撒但的詭計(參林後二11),能夠克敵制勝,則反過來成為我們奔跑天路的幫助(杖)。
  〔話中之光〕(一)與魔鬼周旋之道不是「跑開」(參3節),而是「伸出手來拿住牠的尾巴」;魔鬼雖然厲害,但有其弱點(尾巴),所以我們若抵擋牠,牠就必離開我們逃跑了(雅四7)。
         (二)我們一切困難、可怕的境遇,只要我們不灰心、退卻,都能成為屬靈路程中的幫助。

【出四5】「如此好叫他們信耶和華他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向你顯現了。”」
  〔呂振中譯〕「這樣,好叫他們相信永恆主、他們祖宗的神、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真地向你顯現過。』」
  〔原文字義〕「祖宗」父親,祖先。
  〔文意註解〕「如此」指行「丟杖變蛇,拿住尾巴又變回杖」的神蹟。
         「好叫他們信」意指摩西所行的神蹟是神與他顯現的證據。
  〔話中之光〕(一)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惟獨遇見過真神的人,不但不為牠所玩弄,反而能夠擺佈牠、使牠為我所用。
         (二)屬神之人的特徵,便是勝過魔鬼(參約壹四4);弟兄稱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啟十二11)。

【出四6】「耶和華又對他說:“把手放在懷裡。”他就把手放在懷裡,及至抽出來,不料,手長了大麻瘋,有雪那樣白。」
  〔呂振中譯〕「永恆主又對摩西說:『把手放在懷裡』;摩西就把手放在懷裡;一抽出來,手竟患了麻瘋屬之病了,就像雪那麼白。」
  〔原文字義〕「懷裡」胸懷(字根有「包圍」之意);「抽出來」前往,出來,帶出;「不料」驚異的看見;「大麻瘋」痲瘋病。
  〔文意註解〕「長了大麻瘋」一種顯於皮膚的傳染病,使皮膚變淺色,逐漸脫落或潰爛起鱗片,卻無痛覺。
         「有雪那樣白」原文只有「如雪」一字。
  〔靈意註解〕「大痲瘋」表徵人肉體之中的罪污,平時雖不太明顯,但一得機會便會發動而顯明出來(參羅七8~20)。
  〔話中之光〕(一)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懷中雖然喜歡神的律(羅七22),但肢體中(手)另有個律,使我作所不願意作的(羅七20,23)。
         (二)事奉神之人的手,若不經過十字架的對付,不能蒙神悅納。

【出四7】「耶和華說:“再把手放在懷裡。”他就再把手放在懷裡,及至從懷裡抽出來,不料,手已經復原,與周身的肉一樣;」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再把手放在懷裡』:摩西就再把手放在懷裡;一從懷裡抽出來,居然已經復原,像別處的肉一樣。」
  〔原文字義〕「不料」驚異的看見;「周身的肉」血肉之體,身體。
  〔暫編註解〕不料……這不料的原文,也是「鷘異的看見」,手已經復原,與周身的肉一樣。大痳瘋不單是一種有傳染性的絕症,古代中東一帶的人,認這絕症是從神而來,患者也是神所棄絕或神施懲罰的人(參看民十二10~15);要得醫治,也惟有神才能做到的神蹟。因此,摩西能忽然把手放入懷中而患絕症,卻忽然又獲痊癒,若非有神的同在,是絕對做不到的。這個神蹟對以色列人的說服力,比之前一個神蹟,尤更為大。

【出四8】「又說:“倘或他們不聽你的話,也不信頭一個神蹟,他們必信第二個神蹟。」
  〔呂振中譯〕「永恆主又說:『將來他們若不信你,不聽這頭一個神蹟所表示的,他們就必信這以後的神蹟所表示的。」
  〔暫編註解〕這兩個特殊的神蹟,使摩西能說服以色列人相信神曾向他顯現,並確是派了他來領他們出埃及,因而聽從摩西,並有所行動。
         8-9 作者由以色列人的不信巧妙地引出埃及人及法老的不信。第三個神跡和頭兩個不同:將尼羅河的水變為血是不能不斷重複施行的,它一發生就會產生災害。神藉這些神跡解除摩西的憂慮,更藉第三個神跡暗示將要發生的事──日後,水變血成為埃及人遭受的第一個災禍。

【出四9】「這兩個神蹟若都不信,也不聽你的話,你就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必在旱地上變作血。”」
  〔呂振中譯〕「將來他們若連這兩個神蹟也不信,不聽你的話,那麼你就要從河裡取些水,倒在旱地上,你從河裡取的水就必在旱地上變成了血。』」
  〔暫編註解〕這個神蹟後來由亞倫行出來(七17~24),他以杖擊尼羅河水,水變成血,成為神降給埃及十災中的第二災。
     尼羅河被視為埃及繁盛的源頭,摩西若能把尼羅河的水變為血——死亡的記號,他超越法老的權柄肯定要得到承認。
         從尼羅河取水變血,最少含有三種意義:(一)污穢埃及人神聖的所在地;(二)表明主神勝過埃及人所崇拜的神,把他擊殺了;(三)也有報仇了的含義(參看詩五十八10;賽四十九26,六十三1~6;耶四十六10等)。

【出四10】「摩西對耶和華說:“主啊,我素日不是能言的人,就是從你對僕人說話以後,也是這樣。我本是拙口笨舌的。”」
  〔呂振中譯〕「摩西對永恆主說:『主阿,我不是善於說話的人:昨天不是,前天不是,從你對僕人說話時以後也不是;也是這樣。因為我本是口舌遲鈍的。』」
  〔暫編註解〕摩西第三次推搪,說他沒有口才。耶和華告訴他,造他口的神也能使他有口才(11節)。
     摩西辯稱自己缺乏口才(“笨拙”的意思是不能很快地加以反駁)——那是面對法老時必須具備的能力,但摩西的推辭並不合理,因為他已經在法老的宮廷受訓四十年了!比較使徒行傳七章22至23節。
         摩西的第三個藉口,這涉及他個人的資格。他以他的木訥不善言作為推辭的理由;原文「我本是拙口笨舌的」是可直譯作「我的口舌本是很重的」,這更能表達出他因不善言而生的頹喪感。先知耶利米也曾對神說:「我不知怎樣說」(耶1:6)。
         我本是拙口笨舌的 原文是:因為我是重口重舌的。意即是口舌搬不動的。所以中文拙口笨舌或笨口笨舌,均是佳譯。

【出四11】「耶和華對他說:“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目明、眼瞎呢?豈不是我耶和華嗎?」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他說:『誰使人有口呢?誰使人口啞、耳聾、眼明、眼瞎呢?豈不是我永恆主麼?」
  〔暫編註解〕神讓摩西看到, 是救贖者,也是創造者。
         誰造人的口呢?誰使人口啞……?豈不是我耶和華麼? 這句主神的答話,已經隱隱的顯出神含有怒氣,因為在消極上,神是在譴責摩西,指他錯怪神造他為笨口笨舌的人;但在積極上,神仍然是在不高興中,因為祂自己有辦法解決摩西的這個難處。

【出四12】「現在去吧,我必賜你口才,指教你所當說的話。”」
  〔呂振中譯〕「現在去吧,我一定要賜給你口才,要指教你所應當說的。』」
  〔暫編註解〕現在去罷 原文是個命令式,表明神對摩西是直截了當的說:住嘴!去罷!不要再嚕囌了!
         我必賜你口才 原文是加重語氣的我,並且是我必與你的口同在。意思乃是:從今以後,你摩西的口,就是我的口。
         指敘你所當說的話 既然摩西的口就是神的口,摩西口裏所說的話,就是神口裏所說的話,摩西就無可再作推託了。

【出四13】「摩西說:“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
  〔呂振中譯〕「摩西說:『主阿,你要差遣誰經手去作,就差遣誰吧。』」
  〔暫編註解〕摩西第四次想推脫。他的話的意思是:“你差遣誰都聽你便,只是不要差我。”神雖然發怒,仍舊忍耐,派了亞倫做他的發言人。
     “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這句話的意思是“請你打發別人”。
         摩西再沒有其他藉口了,他必須選擇接受抑是拒絕這差事;他選擇了後者。
         「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更深入的意思是「請你打發另一個人去罷」;所以神向摩西發怒。但神仍作出最佳的安排,讓亞倫成為摩西的發言人(16),而摩西作領袖的責任卻仍由他自己肩負。摩西與亞倫的關係就像神與先知的關係;舊約的先知乃是神的代言人,由神將 的話語放入先知的口內。
         主阿,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罷 這是摩西在無可推託中的推託話。原文是:「主阿,願你差遣你手中要差遣的人罷!」言下之意就是,我摩西是不在你手中的。說明白一點就是:「主阿,你要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只要不是我摩西就行了。」

【出四14】「耶和華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是能言的;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裡就歡喜。」
  〔呂振中譯〕「永恆主向摩西發怒說:『不是有你哥哥『利未人』亞倫麼?我知道他是很能說話的;看哪,他正出來迎接著你呢。他一看見你,心裡就歡喜。」
  〔暫編註解〕亞倫是第一位以色列人的大祭司,也是合法祭司的祖先。
     由於摩西表現得極不順服,所以神發怒了。
         耶和華向摩西發怒 一再的推託,神都憐惜地為他解決了一切的問題,摩西竟一意孤行的不肯接受差派,甚至令到主神都向摩西發怒了。然而,神究竟是憐憫的主,祂並沒有處罰摩西,仍然忍耐地為他解決問題。
         不是有你的哥哥利未人亞倫麼,我知道他是能言的 從這句話的語氣可知,神仍有怒氣,但亦會解決摩西「素日不是能言」的難處。亞倫名字的來源不很清楚,希伯來文字根的含義有「開通點」,「開明的」或「甚高的」等意思。但若是從埃及文來的,便有「賜神諭者」的含意。這裏指出亞倫是摩西的哥哥,十五章20節則提到米利暗是亞倫的姐姐。為的是要表明他們為一家人。
         現在他出來迎接你,他一見你心裏就歡喜 不管這事是巧合,是出於神的安排,或是修訂者的加筆,亞倫迎接摩西的說法,都表明這個哥哥將在弟弟的手下作從屬人員。雖然是下屬,亞倫見到摩西時,心裏就歡喜的情狀,是可想而知的。

【出四15】「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說話,將話語傳給他:我一定賜給你口才,也賜給他口才,指教你所應當行的事。」
  〔暫編註解〕神給了摩西授權的證明(行神跡能力)、口才與夥伴。你今日的事奉中缺少什麽?有否向神呼求?
         你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 這是後期王宮情況的反響,固然高抬了亞倫,也提高了摩西的地位。
         我也要賜你和他口才 原文是我必與你的口和與他的口同在(見第12節註釋)。
         又要指教你們所當行的事 重述12節末了的話,只是將單數的你改為複數的你們,並將話改為事而已。

【出四16】「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
  〔呂振中譯〕「是他要替你對人民說話:將來是他要當作你的口,是你要當作他的神明。」
   〔暫編註解〕神藉先知傳話,先知是神的口,也是祂的發言人。摩西通過亞倫傳達神的話。亞倫是摩西的口,是他的發言人,因此要以摩西“當作神”。七1是這句話的好註釋:“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
亞倫後來很少代摩西說話,都是摩西自己代神說話。
     至於摩西和亞倫的關係,參看第七章1、2節。
         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 這是回應前面第10節摩西的託詞,把亞倫與摩西的關係,反映到摩西與神的關係上;摩西是神的代言人,亞倫則是摩西的代言人。代言人不只是傳話,也是有權威的。古代以某人當作口的說法,在宮廷中,那「口」就是代替王上執掌政事者。所以這節經文,和前面兩節一樣,不但抬高了亞倫,也抬高了摩西的身價。

【出四17】「你手裡要拿這杖,好行神蹟。”」
  〔呂振中譯〕「你要把這根杖拿在手裡;用這個去行神蹟。』」
  〔暫編註解〕這杖就是神給摩西的“神的杖”(20節),用來施行奇事。參四2注。
     你手裏要拿這杖,好行神蹟 摩西手裏的這杖,就成了神同在的記號(神蹟的原文是記號),並藉這杖(神同在的權威),可以施行神蹟。

【出四18】「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忒羅那裡,對他說:“求你容我回去見我在埃及的弟兄,看他們還在不在。”葉忒羅對摩西說:“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去吧!”」
  〔呂振中譯〕「於是摩西就去,回到他岳父葉忒羅那裡,對他說:『請容我走,讓我回去見我埃及的同胞,看他們還在不在。』葉忒羅對摩西說:『你安安然然去吧。』」
  〔暫編註解〕“弟兄”很可能指摩西的親手足,不是以色列民的統稱。
     他不再是王子,也非逃犯,而是以希伯來人領袖的身分重返埃及。
         「看他們還在不在」:是希伯來人的用語,意思是「看他們的境況如何」。
         於是摩西回到他岳父葉特羅那裏 這是緊接凓在神的山,主神向摩西顯現以後的記述。中文用於是,是很好的連接敘事詞。回到的原文用兩個字(走路,回轉),似乎表示頗有一段路程的含義。葉特羅在這裏的希伯來文是 Jether 全本舊約只在這裏使用過一次(參看三1的註釋),因此照撒瑪利亞抄本,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的先例,譯為葉特羅,藉和其他經節相符合。摩西回到岳父那裏的原因,是接受了主神的使命,需要獲得岳父的諒解,使他能下埃及地去。
         求你容我回去見我在埃及的弟兄,看他們還在不在 這句話是很恭謹的向岳父請求。理由是探望在埃及的弟兄。希伯來文對弟兄的含義,可包括一切的親人,因為通常是不提女性的,但卻包括她們在內。從這句話來看,可知摩西是沒有將在神的山所遇見的事告訴他的岳父,原因大概是不要他為此擔憂。這也可以佐證我們以先說過的,摩西所敬拜的「主神」,並不是從他岳父那裏學來的。因此,「基尼說」(以為敬拜主神的宗教,是摩西從他岳父那裏學得的)是不能成立的。看他們還在不在,表明摩西已離開他們有一段長的時間了。至於這時間是多久,則無法從這句話看得出來。
         你可以平平安安的去罷 原文在此所用的平平安安只有一個字 shalom,但去字則為祈願式。因此是含有願神賜福你平安去,平安返的意思。

【出四19】「耶和華在米甸對摩西說:“你要回埃及去,因為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在米甸對摩西說:『你去,回埃及去;因為那些尋索你命的人都死了。』」
  〔暫編註解〕尋索摩西性命的埃及王杜得模西士三世也應在死者之中(參二23注)。
     有關“米甸”這個地方,參看第二章15節的腳註。

【出四20】「摩西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叫他們騎上驢,回埃及地去。摩西手裡拿著神的杖。」
  〔呂振中譯〕「摩西就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讓他們騎著驢,回埃及地去:摩西也帶著神的杖在手裡。」
  〔暫編註解〕摩西有兩個兒子,大的叫革舜(二22),小的叫以利以謝(十八4)。這時,小兒子已出世。

【出四2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或作:任憑;下同)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摩西說:『你回埃及去的時候,要留意將我交你手裡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我卻要使他的心頑強,他就不讓人民走。」
  〔暫編註解〕在此處和以後神降災埃及的記述中,處處提到神使法老的心剛硬,經文“使”字下有小注“或作”“任憑”。萬事都在神的掌握中,祂可以讓法老的心剛硬,不放走以色列人。另一方面也讓明白,法老冥頑不靈,一味拒絕神的命令,神任憑法老用自己的權力來抗拒,因此可以不斷彰顯祂的全能(七3)。
     “使他的心剛硬”。聖經十次指出法老是自己硬心(七13,14,22;八15,19,32;九7,34,35;一三15),又有十次是神使他的心剛硬(四21;七3;九12;一○1,20,27;一一10;一四4,8,17)。保羅以此為例子,說明神難以瞭解的心意和祂對人的憐憫(羅九14~18)。法老在神使他硬心之前,自己就先硬心的情況,有七次之多,縱然聖經指出神會預先成就萬事。
         神要「使他的心剛硬」,並不是否決了人在道德上應有的責任,只不過是因為以色列人相信:神的主權控制了一切所發生之事(參6:3注)。
         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 這句話和相類的話,在出埃及記用了十多次,而原文卻有三個不同的字,兩種不同的動詞形式, ka{bed(沉重)的引因形式(hiphil),即「使之沉重」(見七14,八15、32,九34,十1)。h}a{zaq(剛硬)的強勢形式(piel),就是「自己剛硬」,以及引因形式,即「使之剛硬」。qa{sha{h(極硬)的引因形式,表明了無法返回的硬心。
         他必不容百姓去 請參看三20「纔容你們去」段。但要注意:這裏的句法是用否定的。

【出四22】「你要對法老說:‘耶和華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呂振中譯〕「你要對法老說:『永恆主這樣說: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暫編註解〕這是舊約唯一稱以色列人為神的長子的經文,比喻以色列人與神的特殊關係。用“兒子”統稱以色列人也見於《何西阿書》十一1。《耶利米書》三十一9曾稱以法蓮為神的“長子”。
     “我的長子”。即特別的,甚至是神聖的。
         以色列是我的兒子,我的長子 這是表明神揀選了以色列人──以色列是我的兒子。同時也表明神對祂的選民,給予特殊的地位──我的長子。更要緊的,還是要和下節的話作比對,叫摩西可以放心下埃及去,以神使者的身分對法老說話。

【出四23】「我對你說過:容我的兒子去,好事奉我。你還是不肯容他去。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
  〔呂振中譯〕「我對你說過:『你要讓我的兒子走,讓他走事奉我』;你還是不肯讓他走;看吧,我必將你的長子殺死。』」
  〔暫編註解〕「長子」:是鑰字,假使法老不讓神的長子離去,埃及的長子便會被殺。
         看哪,我要殺你的長子 這還是神對摩西的說話,吩咐摩西對法老宣告:因為法老將一再剛硬凓心,不肯容以色列人出埃及地,所以神將要殺你的長子。法老既自認為神,也被埃及人當作神來敬拜,則將要接其位為法老的長子,應當也是「神」了。但這個「神」卻將因法老不肯容神的長子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緣故被真神所殺。

【出四24】「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
  〔呂振中譯〕「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永恆主遇見了他、想要殺死他。」
  〔暫編註解〕神要追殺摩西,乃因他未有為兒子施行割禮。(參串)。
         摩西在路上住宿的地方 這地方明顯是遊典的作者在其寫作時,仍為眾所周知的所在,而今卻失傳或湮沒了。
         耶和華遇見他,想要殺他 事實上,這整段經文(24~26節)都沒有出現摩西的名字,連前一句的「摩西」,也是中文譯本自己加的。這加法當然正確,因為這整章的中心人物都是摩西。故此,這句話的兩個他字,所指的當然就是摩西了。耶和華在七十士譯本則繙為「主神的使者」。因此,有人因不信在此重要時刻,主神既然付託摩西予重大使命,當然不會要來殺他,而說這「使者」乃是曠野怪魔。但是,另些學者也同意在此重要時刻,主神不會殺摩西,不過他們認為這裏所指的,乃是一種「試驗」,正如創廿二章所記,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一樣。然而,想要殺他的原文直譯,卻是「尋求他的死」。所用的「尋求」,原文用的字是有意的尋找的含義。因此,24~26節所記,實在是一件非常重要而且非常重大的事件,否則主神就不會有意的要來尋找摩西的死──想要殺他了。
         甚麼重大事件?就是摩西接受這使命以後,還未受割禮,或者還未受合格的割禮。
         24至26為本書最難明白的經文,原因是記載過分簡單,而且原文中有好幾個人稱代名詞不能確定所指的是那一個人。例如25節“摩西的腳前”,原文是“他的腳前”,這個“他”可以指旁的人,不一定是摩西。但從全面來看,這一段經文的意思可能是:摩西攜全家去埃及,負起領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任務。摩西似乎未受割禮,他的兒子也沒有。割禮是神與以色列民立約的重要標記;凡未受割禮的以色列人都要從約中除掉(比較書五2~9),摩西忽略了此事,神因此要殺他,藉以提醒大家注意此約。
     四24~26 摩西顯然遲遲未為兒子行割禮,違反神明確的命令(參看創一七10),但那也許是出於西坡拉的堅持。他要認識到,不順服神而招致祂發怒,比招致法老發怒的後果更嚴重。耶和華即將要“殺他”,西坡拉卻馬上為兒子行割禮,救回摩西的性命。其後神“放了他”(即把他醫治)。摩西可能就在這時把家人遣返葉忒羅那裏去(比較一八2,3)。
         有解經家認為摩西之不為兒子行割禮是因為他身居米甸,故須入鄉隨俗。你的信仰生活有沒有受制於社會的風俗或思想?

【出四25】「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丟在摩西腳前,說:“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呂振中譯〕「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讓他觸著摩西的下體(原文:腳),說:『你就是我的出血新郎了!』」
   〔暫編註解〕「西坡拉為了救丈夫,一方面為兒子行割禮,一方面用割下的陽皮觸在摩西的下體上(這是“他的腳”一語所指),使摩西有如受了割禮,故有“血的新郎”之稱。有的意譯本將“你因割禮就是血郎”譯為“你是我用割禮的血換來的丈夫”。神因此放過了摩西。
     用“火石”刀施割禮,是宗教傳統(書五3)。可能比當時用金屬制的刀更利,更可能是此時(主前十五世紀)尚無鐵器。“陽皮”是受割禮時從男性生殖器上割下的一塊包皮。
     「火石」:是行割禮所用的工具(參書5:2);
         「丟在摩西腳前」:原文是「丟在他腳前」,究竟「他」是指摩西還是他的兒子,我們不能肯定。
         「血郎」:原來意義已失,只能推測它是與割禮有關。
         西坡拉就拿一塊火石,割下他兒子的陽皮 因這句話,許多註釋家便以為因摩西的兒子革舜還未受割禮,所以主神有意處死他。如果這說法正確的話,操刀行割禮的應是摩西,而不是他的妻子。西坡拉(見二21的註釋)拿一塊火石,可見這故事的古遠可靠,因為當時還沒有銅鐵的刀。火石是一種極為堅硬的石塊,將小塊磨成刀狀作切割,是古代常用的利器。
         按常禮,既然摩西還未受割禮,或還未受正當的割禮,西坡拉就應當割下摩西的陽皮。但在這緊要的時刻,為免耽誤下埃及搶救(參看三8的註釋)以色列人的大事,西坡拉在急智中,竟然割下她兒子的陽皮。這是個一石二鳥的做法:革舜還未受割禮,故應為他施行;摩西若在此時行割禮,便要耽誤數天的行程(參看創卅四24~25)。可是,主神想要殺他,摩西豈能不行割禮?這在本節下半段就有解答了。
         丟在摩西腳前 這是西坡拉處理割下革舜之陽皮的方法。腳是原文的直譯。但原文使用一種婉轉的說法,實質所指的是生殖器(與賽六2和七20所用的方法相同)。丟的原文,可譯為「觸」或「轉移」。意思是西坡拉將她兒子的陽皮割下,便將這陽皮放在摩西的生殖器上,而不是為摩西直接行割禮,免得耽誤行程。這種替代法,就有如公羊替代了以撒一樣(創廿二13)。
         你真是我的血郎了 這裏的血郎,原文是血和郎兩個字的拼合(郎的原文是與姻親有關的)。西坡拉用這話,藉以表明摩西也行了割禮,因為埃及人和亞拉伯人(米甸是亞拉伯地區的一部分)都有在結婚前行割禮的習俗。男人在結婚前行割禮期間,被稱為血郎──快將結婚的新郎。

【出四26】「這樣,耶和華才放了他。西坡拉說:“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
  〔呂振中譯〕「這樣,永恆主才放了他:當時女人總說:『真是在割禮關係上一個出血的新郎呀!』」
   〔暫編註解〕阻止給摩西的兒子受割禮的可能是西坡拉。這事過後,摩西把妻子西坡拉和兩個兒子遷回米甸,直到在西奈山領受律法時才接他們出來(十八2)。
     這樣耶和華纔放了他 因有了這「代贖」的割禮,主神就免了摩西的一死而放了他。
         你因割禮就是血郎了 西坡拉的這句話,一方面是舒了一口大氣,指出這代替的割禮免去了摩西的流血(死);另一方面,也是從感恩的心中,似乎是對摩西說,因這割禮,現在你是一個新人了!

【出四27】「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他就去,在神的山遇見摩西,和他親嘴。」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亞倫就去;他在神的山遇見了摩西,就和他親咀。」
  〔暫編註解〕「神的山」:指何烈山(參3:1; 18:5)。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往曠野去迎接摩西 要了解這句話,必先參考四14的註釋。事實上,這整節是猶大被擄初期修訂者的加筆,目的是在高抬亞倫,使他與神對摩西的顯現「有分」,並與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使命「有分」。
         他就去,在神的山遇見摩西和他親嘴 如果這節是原本就有的,而不是修訂者的加筆的話,它的位置應當是在14節,或至少都跟在17節之後,才是連接凓在神的山的敘事。

【出四28】「摩西將耶和華打發他所說的言語和囑咐他所行的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呂振中譯〕「摩西將永恆主差遣他說的一切話、和吩咐他行的一切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暫編註解〕摩西將耶和華……的言語……神蹟,都告訴了亞倫 這節話的作用和上節相同,是使亞倫與摩西的使命有分,藉以抬高他的身價和聲譽,故此也是修訂者的加筆。因為摩西把主神的言語和神蹟,都告訴亞倫,就含有「傳授」的意思,就是使亞倫也得凓摩西的權能之含義。

【出四29】「摩西、亞倫就去招聚以色列的眾長老。」
  〔呂振中譯〕「摩西亞倫就去聚集以色列人的眾長老。」
  〔暫編註解〕摩西亞倫就去招聚以色列的眾長老 這裏的亞倫也是修訂者的加筆。因為招聚眾長老的責任,是授予摩西的。請參看三16的註釋。

【出四30】「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呂振中譯〕「亞倫將永恆主對摩西說的一切話、說了一遍,又在人民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暫編註解〕亞倫將耶和華對摩西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 原來遊典在這裏所有的經文,大概是這樣:摩西將耶和華對他所說的一切話,述說了一遍。其餘的,是修訂者的加筆和修訂。
         又在百姓眼前行了那些神蹟 亞倫並沒有獲授行神蹟的權能,他只是被主神指派來作摩西的口,替摩西說話(見四14~16);惟有摩西纔獲主神授予行神蹟的權能(見四1~9、17、21)。

【出四31】「百姓就信了。以色列人聽見耶和華眷顧他們,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下拜。」
  〔呂振中譯〕「人民就相信;他們聽見永恆主眷顧以色列人,看見他們的困苦,就俯伏敬拜。」
   〔暫編註解〕百姓就信了 這是遊典回應其四1~9所記載的事的結局,而且是一個「大團圓」的結局。因為四1摩西的推託(見該節的註釋),的確是個現實。這才令神授予摩西行神蹟的權能。現在,摩西藉凓施行了那些神蹟,百姓就信了。注意:這裏是說百姓,而不只是以色列的長老。這是作者「長話短說」的技巧。在實際的步驟上,可能正如29節所說的,摩西首先是招聚了以色列人的長老,將主神向他顯現所說的話,以及一切的神蹟,都向他們展示出來。然後,各支派或宗室或團體的長老,或回去向百姓宣告,或領同摩西去「游說」和施行神蹟,這才使百姓都信了。
  以色列人聽見耶和華眷顧他們,鑒察他們的困苦,就低頭下拜 耶典在這摩西受召的結束話語中,不但回應了他在三16所講的,也使以色列人接受了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為他們的神。這就是他們低頭下拜的第一個表白。第二個表白乃是,摩西的使命成功了一半,因為他已說服以色列人信服他們祖宗的神,而這位神,也是他父親(利未人)的神。第三個表白亦明顯了:從今以後,以色列人會在那眷顧他們和鑒察他們的困苦的雅威旗幟之下,一同與法老鬥爭,以爭取他們在宗教信仰上,在人權上,民族上,以及生活與工作上的自由。這就是出埃及的意義。

暫編註解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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