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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埃及記】第二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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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2-16 14:56: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摩西的首八十年】
   一、從出生到被法老的女兒收養(1~10節)
   二、長大後因殺一埃及人而逃亡(11~15節)
   三、在米甸結婚生子(16~22節)
   四、神記念與列祖所立的約(23~25節)

貳、逐節詳解

【出二1】「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娶了一個利未女子為妻。」
  〔呂振中譯〕「有一個利未家的人去娶了一個利未的女子。」
  〔文意註解〕「有一個利未家的人」指摩西的父親暗蘭(參六20),他是利未之子哥轄的兒子(參六16,18),也就是利未的孫子。
         「一個利未女子」指摩西的母親約基別,她是哥轄的幼妹(參六20),所以他們夫婦兩人的關係是姑母和姪兒,這種婚姻後來被摩西律法所禁止(參利十八12)。
         本節沒有明白提說摩西父母的名字,暗示本書的作者正是他們的兒子摩西。

【出二2】「那女人懷孕,生一個兒子,見他俊美,就藏了他三個月,」
  〔呂振中譯〕「那女人懷孕,生個兒子;見他俊美,就把他藏了三個月。」
  〔原文字義〕「俊美」美麗,美好,美善,完好,健康;「藏」隱藏,珍藏,保存。
  〔文意註解〕「那女人」從本節開始,不再提到她的丈夫,暗示「女人」──包括母親、姊姊(參4節)、法老的女兒(參9~10節)──對孩子的一生,產生關鍵性的影響;母親生他、乳養他,姊姊拯救他,法老的女兒庇護他、撫養他。
         「生一個兒子」就是摩西。但摩西並不是她的第一個兒子,在他之前有姊姊米利暗(參4節;十五20)和哥哥亞倫(參四14)。此處的語法好似指摩西是她所生的第一個兒子,有聖經學者認為這是指摩西乃法老發出屠殺男嬰命令(參一22)之後她所生的第一個兒子。
         「見他俊美」在父母的眼中,自己的兒子總是俊美的,所以這裏的「俊美」,除了外表好看之外,可能也指在孩子出生之前,就已得到神的啟示,認識這孩子將來必有「美好」的人生。又按徒七20「俊美非凡」原文可譯作「在神眼中十分俊美」,這正佐證是神將俊美的看法啟示給摩西的父母親。
         「藏」原文含有寶藏和保護某些極有價值的東西之意義。
         「藏了他三個月」《希伯來書》說:「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來十一23),而信心是基於神的話(參羅十17),可見她藏孩子的動機,乃是對神的話有信心。
  〔話中之光〕(一)摩西作為以色列人的拯救者(參三8,10),預表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救主;而摩西蒙受三位女人的護衛,也預表將來主耶穌降生後受「女子護衛」(耶卅一22)的事。
         (二)神的啟示帶來信心,也帶來屬靈的眼光和鑑別力,作為生活行動和取捨的準則。願我們多多愛慕神的話,仰望神藉著祂的話啟示我們。
         (三)摩西的父母親「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來十一23);信心能消滅懼怕(詩廿七1,3;羅八31)。

【出二3】「後來不能再藏,就取了一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裏頭,把箱子擱在河邊的蘆荻中。」
  〔呂振中譯〕「後來再也不能藏了,就取個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將孩子放在裡頭,給在河邊的蘆葦中。」
  〔原文字義〕「箱」方舟,籃,櫃,棺材;「蘆荻」(原文與「紅」海同個一字)。
  〔文意註解〕「蒲草」一種生長在尼羅河沼澤地帶的植物,可高達四、五公尺,質輕,古代埃及人用蒲草造船(參賽十八2),又可用來造紙。
         「蒲草箱」蒲草製成的籃,上有籃蓋,如同微形的方舟;因蒲草質輕,其內放置嬰兒,仍能漂浮於水面上。
         「抹上石漆和石油」指在外表塗上一層瀝青(或柏油)和煤焦油,可以防水。
         「擱在河邊的蘆荻中」放在高大且茂密的蘆葦叢中,一面防備被人發現而遭殺害,一面也可防止被水流沖走。
  〔靈意註解〕蒲草「箱」按原文和「方舟」同字,摩西被放在蒲草箱中經過水而獲救之事(參6~9節),預表神的子民在水深火熱的世界中蒙神拯救(參創七23;撒下廿二17;詩十八16)。
  〔話中之光〕(一)摩西的母親盡她所能的來保護孩子的性命,最後也僅能將他交託給神,這就是所謂的「盡人事以待天命」。神雖萬能,但祂仍舊喜歡人與祂配合。
         (二)信靠神,並不是甚麼都不作的完全交託,而應當為神鋪路;人所能作的雖然微不足道,但我們只要盡心竭力,就必蒙神悅納(參林後八12)。

【出二4】「孩子的姊姊遠遠站凓,要知道他究竟怎麼樣。」
  〔呂振中譯〕「孩子的姐姐遠遠地站著,要知道他究竟怎麼樣。」
  〔文意註解〕「孩子的姊姊」就是米利暗(參十五20~21;民十二1;二十1;廿六59),想必比摩西大許多歲。
         「遠遠站著」指在可以觀看得到的距離站著。
         「要知道他究竟怎麼樣」意指觀察他的遭遇和後果。

【出二5】「法老的女兒來到河邊洗澡,她的使女們在河邊行走。她看見箱子在蘆荻中,就打發一個婢女拿來。」
  〔呂振中譯〕「法老的女兒下河來洗澡,她的女僕們在河沿上走著。她看見箱子在蘆葦中,就打發一個使女去取來。」
  〔原文字義〕「使女」宮女,少年女子;「婢女」(原文另一個字)女僕,侍者。
  〔文意註解〕「法老的女兒」從原文的用法推斷,她是當時法老惟一的女兒。根據可靠的文獻,她後來曾在父親過世之後攝政了一段年日,但最後被她同父異母的弟弟(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法老)篡位,並把她的名字從一切記念碑上抹除。
         「來到河邊洗澡」古埃及人視尼羅河為聖河,故在河邊洗澡含有敬拜假神的意思。
         「使女們在河邊行走」指侍候公主洗澡的女侍們在河邊巡行看守。
         「她看見箱子」原文沒有「她」字,可能指河邊行走的使女們中之一個,也可能指法老的女兒親自發現。若是後者,則她可能是在蘆葦的掩蔽下洗澡,故發現在蘆葦叢中的蒲草箱。
         「打發一個婢女」這個婢女是隨侍在身旁的另一個女侍。

【出二6】「她打開箱子,看見那孩子。孩子哭了,她就可憐他,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
  〔呂振中譯〕「一打開,看見那孩子;見是個小嬰兒哭著,就憐惜他,說:『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
  〔原文字義〕「可憐」憐恤,顧惜,憐愛,留情。
  〔文意註解〕「她就可憐他」無辜的嬰兒被丟棄在河裏,親眼目睹這種悲慘的情狀,激起法老女兒的憐憫心。除了促使她決定收養這個孩子(參8~9節)之外,並且極有可能她還因此向法老懇求撤銷殘殺所有男孩的命令(參一22)。根據歷史事實,在八十年後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步行的男人約有六十萬(參十二37),可見法老的殘忍命令並沒有持續太長的時間,否則以色列人不可能有那麼多的壯丁存在。
         「這是希伯來人的一個孩子」她認出孩子是希伯來人的原因有三:(1)埃及人不須將自己的孩子丟在河裏;(2)希伯來人和埃及人的面貌不同;(3)摩西身上可能有受割禮的記號。
  〔話中之光〕(一)不認識真神的法老女兒,尚且能憐恤無辜的嬰孩,我們這與神的性情有分的信徒,怎能不憐恤人呢?
         (二)若有人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

【出二7】「孩子的姊姊對法老的女兒說:『我去在希伯來婦人中叫一個奶媽來,為你奶這孩子,可以不可以?』」
  〔呂振中譯〕「孩子的姐姐對法老的女兒說:『我去從希伯來婦人中給你叫個奶媽、來替你奶這孩子、好不好?』」
  〔原文字義〕「奶媽」哺乳的婦人。
  〔文意註解〕「為你奶這孩子」這話非常有智慧,暗示這孩子的所有權屬於發現人,即法老的女兒。
  〔話中之光〕(一)見機行事,在適當的時機,說出適當的話語,才能產生功效。
         (二)話語不在多,乃在說得恰到好處。

【出二8】「法老的女兒說:『可以。』童女就去叫了孩子的母親來。」
  〔呂振中譯〕「法老的女兒對她說:『好,你去吧。』童女就去,把孩子的母親叫來,」
  〔原文字義〕「可以」去,行走,遵行;「童女」年輕的女子,童貞女。
  〔文意註解〕「童女」按原文指尚未屆結婚年齡的年輕女子(參賽七14),故米利暗可能比摩西大了十來歲。
         「孩子的母親」就是摩西的母親約基別(參六20)。

【出二9】「法老的女兒對她說:『你把這孩子抱去,為我奶他,我必給你工價。』婦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
  〔呂振中譯〕「法老的女兒對她說:『你把這孩子抱去,替我奶他;我給你工價。』婦人就抱了孩子去奶他。」
  〔原文字義〕「工價」酬勞,雇價,賞賜。
  〔文意註解〕「為我奶他」法老的女兒在此承認這孩子是屬於她的;藉此關係,孩子的性命得蒙保護。
         「我必給你工價」藉僱佣關係確認孩子的所有權。而婦人乳養自己親生兒子,竟還能獲得「工價」,真令人驚嘆神手奇妙的安排。
         「婦人就抱了孩子去」注意,這裏只說「婦人」,而不表明她是孩子的母親。她的冷靜自制,使事情的發展順利完滿。
  〔話中之光〕(一)本章有太多的巧合:(1)法老的女兒來到藏放蒲草箱的河邊洗澡(3,5節);(2)孩子適時的哭了(6節);(3)公主竟動了慈憐心(6節);(4)竟會接納孩子姊姊的建議,雇用孩子的母親作奶媽(7~9節)。這些事實說明,神在掌管一切。
         (二)無論環境多麼艱難,我們的眼睛不要看環境,單單憑信心仰望神,祂就要顯出奇妙的作為,使不可能的事成為可能。
         (三)愛是恆久忍耐(林前十三4)。愈是關鍵時刻,愈要忍耐,免得因情感而壞事。

【出二10】「孩子漸長,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裏,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意思說:『因我把他從水裏拉出來。』」
  〔呂振中譯〕「孩子漸漸長大,婦人把他帶到法老的女兒那裡,他就作了她的兒子。她給孩子起名叫摩西,說:『是因為我把他從水里拉出來。』」
  〔原文字義〕「摩西」拉出來,從水中拉上來。
  〔文意註解〕「孩子漸長」可能有好幾年的工夫,約三至五歲,等孩子大到能認識他自己的身分。在這段期間,摩西的親生母親很可能將以色列人的信仰、種族觀念、希伯來話等都趁機教導灌輸給孩子。
         「他就作了她的兒子」意指讓摩西合法地成為王室裏的一員。
         法老想消滅以色列人的企圖,由於受到四類婦女的阻礙,結果失敗而終:(1)敬畏神的收生婆(參一17);(2)身體健壯的希伯來婦人(參一19);(3)摩西的母親和姊姊(參二3~4);(4)法老自己的女兒。
  〔話中之光〕(一)大解經家麥敬道說:「魔鬼被自己的武器打敗了。法老本為牠所用,去阻止神的計畫;但他反為神使用,養育摩西,就是神的器皿,用以打敗撒但權勢的。」
         (二)摩西的親生母親,表面上是捨棄了自己的孩子,實際上是保全了孩子。能捨才能得;屬靈的原則,乃是藉喪掉生命,而得著生命(參太十六25)。
         (三)正如提摩太的信心自幼由他母親和外祖母的教養而得(參提後一5),摩西的信仰和種族觀念(參11~13節)也是得自他生母的教養。信徒的兒女乃神所託付,應當趁著他們年幼的時候,就要好好地灌輸正確的信仰觀念。

【出二11】「後來,摩西長大,他出去到他弟兄那裏,看他們的重擔,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
  〔呂振中譯〕「後來摩西長大了,有一天他出去到他的同胞那裡,看看他們的重擔;看見一個埃及人擊打一個希伯來人,就是他的一個同胞。」
  〔原文字義〕「看」看見,查看,察覺;「重擔」背負的擔子;「見」(和前面的「看」同一字);「打」擊打,攻打,擊殺(原文含加強語勢)。
  〔文意註解〕「摩西長大」此時他將到四十歲(徒七23)。在這之前,摩西在皇宮裏面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
         「他出去」指他離開王宮。
         「他弟兄」即以色列人;摩西在受他親生母親乳養(參8~9節)之時,必定被教導有關他自己的身世和同族的悲慘境遇。這裏顯示摩西認同他的希伯來人身分。
         「見一個埃及人打希伯來人的一個弟兄」見景生情,引發摩西的同仇敵愾之心。
  〔話中之光〕(一)本節表明了摩西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來十一25)的心態。
         (二)關心同胞的處境,能與受苦的人同苦,這正是基督身體上所有的肢體所該有的感受(參林前十二26)。
         (三)摩西「看、見」以色列人被欺壓,和神「看顧、看見、眷顧」(參25節;三7,9;四31)以色列人的苦情是同一個原文字。我們屬神的人應當有神的眼光,能看見神所看見的。

【出二12】「他左右觀看,見沒有人,就把埃及人打死了,藏在沙土裏。」
  〔呂振中譯〕「摩西左右望望,見沒有人,就把那埃及人擊殺了,埋在沙土裡。」
  〔原文字義〕「左右」這樣,如此(原文同一個字重複用兩次);「觀看」轉身,看;「打死」擊殺(和11節的「打」同一個字);「藏」遮藏,隱藏。
  〔文意註解〕「左右觀看」意指「轉向這邊和那邊」,以確定沒有第三者在場。
         「見沒有人」指沒有看見別的埃及人在場。當時在現場的雖有複數的希伯來「弟兄們」(參徒七25原文),但他以為他們必定明白神是藉他的手搭救他們,所以不把他們當作外人。
         「把埃及人打死了」這表示他的身體鍛鍊得相當孔武有力,顯明他是文武雙全,令他自以為「我能」。
         「藏在沙土裏」指隱藏屍體,不欲人知,結果卻還是被人知道了(參14節)。
  〔話中之光〕(一)摩西「左右觀看」,以便見機行事,這表示他看人、看環境,而未仰望神的帶領,導致他行為出錯。與神同行的人,行事必不「左右觀看」。
         (二)許多基督徒也是行事怕人知而不怕神知,只因「見沒有人」,就任意妄為。
         (三)摩西在此熱心有餘,但謹慎不足,實屬不智,使得他必須逃到曠野裏再花四十年的工夫,在神面前接受更多的磨練(參15節)。許多宗教徒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羅十2),以致逼迫、殺害信徒,還以為是熱心事奉神(參徒廿二3~4;約十六2)。

【出二13】「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爭鬥,就對那欺負人的說:『你為甚麼打你同族的人呢?』」
  〔呂振中譯〕「第二天他出去,見有兩個希伯來人在爭鬥著,他就對那無理的人說:『你為什麼擊打你同族的人呢?』」
  〔原文字義〕「見」看哪,驚異的看見;「爭鬥」爭鬧,爭扎,使荒廢;「欺負人的」惡人,行惡的,邪惡的,犯罪的;「同族的人」同伴,朋友,鄰舍,同胞。
  〔文意註解〕「對那欺負人的說」指他打抱不平,有正義感。
  〔話中之光〕(一)今日在教會中,也不乏弟兄相爭相鬥的情形,叫我們的主傷心。
         (二)凡越過本分,欺負他的弟兄的,主必報應(帖前四6)。

【出二14】「那人說:『誰立你作我們的首領和審判官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嗎?』摩西便懼怕,說:『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
  〔呂振中譯〕「那人說:『誰設立你作首領作審判官來管我們呢?難道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麼?』摩西害怕說:『這事必是給人知道了。』」
  〔原文字義〕「立」設立,設定;「首領」掌權者,將軍,王子;「審判官」審判的人,斷事的人,士師;「知道」認識,顯明。
  〔文意註解〕「首領」指作領袖的人,身分高於眾人,能發號施令,叫人遵行者;「審判官」指有權柄判斷是非並對事情下達判決者。
         「你要殺我,像殺那埃及人」這裏的兩個「殺」字,原文意指無理的殺害、蓄意殺戮;說這樣的話,表明他不明白摩西的心意(參徒七25)。
         「這事必是被人知道了」指他昨日打死埃及人的事(參12節),想必是被埃及人知道了。按照法律,王子犯法,與庶人同罪。
  〔話中之光〕(一)欺負人的人,他自認為是首領和審判官,所以不會接受別人的規勸。教會中一切的問題,都因為有些人自以為是,不肯接受別人和環境的節制。
         (二)勸戒人雖然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參箴一25,30),但我們不能因此不去勸戒人,否則神必究問(參結三18)。
         (三)主的僕人,要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提後二25)。
         (四)摩西以暴制暴,並未收效;我們處理神家的事,絕不可採取暴力的方式(包括言語暴力、表情暴力、權勢暴力、多數表決暴力等)。

【出二15】「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殺摩西,但摩西躲避法老,逃往米甸地居住。」
  〔呂振中譯〕「法老聽見這事,就想法子要殺摩西;摩西便逃避法老,去住米甸地。」
  〔原文字義〕「聽見」用心地聽,得著傳聞;「躲避」迅即逃走,逃脫;「米甸」爭鬥;「居住」定居,成為永久居民。
  〔文意註解〕「米甸地」位於巴勒斯坦之南,即阿卡巴海灣東部的曠野。米甸人是遊牧民族,源自亞伯拉罕的庶子,與希伯來人有遠親關係(參創廿五2)。
         「躲避法老」原文是「躲避法老的面」。
         「逃往米甸地居住」摩西一直到八十歲蒙神呼召(參三10;徒七30),就住在米甸地;他在這些年間必定學會在曠野生存的方法。
  〔話中之光〕(一)法老之所以聽見這事,極可能是被「猶奸」出賣;今日在教會中,也有一些信徒在作通風報信的事,出賣教會。
         (二)摩西逃往米甸居住,必定是出於神的安排,為要在那裏培養他,充實他在日後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所必需的裝備:(1)米甸人敬拜獨一的真神(參十八12);(2)可從米甸人學習在曠野沙漠中生存的技能;(3)藉遊牧學習牧養羊群的技能。

【出二16】「一日,他在井旁坐下。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飲父親的群羊。」
  〔呂振中譯〕「有一天他在井旁坐著。米甸的祭司有七個女兒;她們來打水,打滿了槽,要給她們父親的羊群喝。」
  〔原文字義〕「祭司」祭祀神的人,領袖;「槽」水溝,溝槽;「飲」給水喝,滋潤,澆灌。
  〔文意註解〕「他在井旁坐下」井旁是荒漠中認識人的好地點(參創廿四11)。
         「米甸的祭司」指米甸人中事奉獨一真神的人,理由如下:(1)他所說祝福的話「平平安安」(參四18;十八23)是以色列人慣用的Shalom;(2)他的女兒西坡拉懂得替她兒子行割禮(參四24~26);(3)他稱頌耶和華,並獻燔祭和平安祭給神(參十八11~12);(4)聖經也稱無族譜的麥基洗德為至高神的祭司(來七1~3)。
         「槽」指井旁儲水的水槽;通常須由人們從井中提水上來倒在槽中,供羊群直接啜飲。
         「飲父親的群羊」在中東地區,一般是由男人牧羊,女人則打水飲羊。

【出二17】「有牧羊的人來,把她們趕走了,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又飲了她們的群羊。」
  〔呂振中譯〕「有牧羊的人來、把她們趕走,摩西起來救她們,打水給她們的羊群喝。」
  〔原文字義〕「幫助」救助,拯救,釋放,自由。
  〔文意註解〕「牧羊的人」原文是複數詞,指一群牧羊的人。
         「把她們趕走了」這群牧羊的人十分殘酷,他們等待那些女子完成艱苦的打水工作及把槽盛滿水之後才把她們趕走,然後坐享其成。
         「摩西卻起來幫助她們」摩西在埃及的王宮裏,大概也接受過搏擊之類的技能(參12節),所以能夠以一敵十,將一群牧羊人擊退。
  〔話中之光〕(一)摩西具備了被神使用的領袖氣質:(1)有正義感,能為弱者打抱不平(參12節);(2)不畏人多勢眾;(3)孔武有力,兼懷技在身;(4)助人到底。
         (二)摩西的幫助,不僅是打跑牧羊人,甚且打水給羊群喝,這就是「助人到底」;摩西和普通人的分別就在於此,許多人作好事,僅作一半。

【出二18】「她們來到父親流珥那裏;他說:『今日你們為何來得這麼快呢?』」
  〔呂振中譯〕「她們來到父親流珥那裡,父親說:『今天你們為什麼來得這麼快呢?』」
  〔原文字義〕「流珥」神的朋友。
  〔文意註解〕「父親流珥」即米甸祭司葉忒羅(參三1),解經家們對他的兩個名字有如下不同的看法:(1)古代人往往同一人有兩個名字;(2)流珥是名稱,葉忒羅是祭司的尊稱;(3)流珥是父親,葉忒羅是他的長子,在流珥過世後,成為一家之主,被弟妹們視同父親;(4)流珥不是名字,而是一種對跟神有親密關係之人的描繪。
         「為何來得這麼快」可見她們素常都遭受那些牧羊人的欺負,須等牧羊人的羊群都喝足了,然後才輪到她們飲自己的羊群,所以很遲才回來。

【出二19】「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並且為我們打水飲了群羊。』」
  〔呂振中譯〕「她們說:『有一個埃及人援救了我們脫離那些牧羊人的手,並且使勁地替我們打水、給羊群喝。』」
  〔原文字義〕「救」搭救,使脫離;「打水」(原文是兩「取水」連在一起,以加強語氣)。
  〔文意註解〕「有一個埃及人」因為摩西的服飾和言語像一個埃及人。
         「救我們脫離牧羊人的手」意指使我們不受牧羊人那有力之手的箝制。
         「為我們打水飲了群羊」原文的語氣表示摩西是「非常認真的打水」,從這種表達方式可以看出她們很欣賞摩西的救助。
  〔話中之光〕(一)摩西「幫助(拯救)」(參17節)婦人們脫離牧羊人的手,正預表神「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手(參十四30)。
         (二)摩西懷技在身,以一抵眾,用心雖然可嘉,但因仍重犯「我能」的毛病(參12節),所以還不能被神使用。

【出二20】「他對女兒們說:『那個人在哪裏?你們為甚麼撇下他呢?你們去請他來吃飯。』」
  〔呂振中譯〕「父親問女兒們說:『他在哪裡?你們為什麼撇下這個人呢?去請他來吃飯。』」
  〔原文字義〕「撇下」撇棄,離棄,不用。
  〔文意註解〕「去請他來吃飯」指表達謝意。
  〔話中之光〕(一)受人恩惠的人,應當表達謝忱,但許多人僅止於口頭致謝而已。
         (二)信徒既然經常領受神的恩惠,豈可不事奉神以表感恩呢(來十二28)。

【出二21】「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
  〔呂振中譯〕「摩西甘心樂意地和那人同住;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
  〔原文字義〕「甘心」喜悅,情願,高興;「西坡拉」鳥,女歌者。
  〔文意註解〕「摩西甘心和那人同住」不是指暫時作客,乃是指長期居住下來。
  〔靈意註解〕「那人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預表基督娶外邦人教會。

【出二22】「西坡拉生了一個兒子,摩西給他起名叫革舜,意思說:『因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
  〔呂振中譯〕「西坡拉生了一個兒子,摩西給他起名叫革舜,因為他說:『我在外地作了寄居的。』」
  〔原文字義〕「革舜」逃難者,流亡人,寄居的,客旅,陌生人,異族人。
  〔文意註解〕「給他起名叫革舜」有兩種不同的意思:(1)指逃離埃及而在米甸作了寄居的,藉給長子命名來表達他的孤獨和恥辱感;(2)指在那裏(即埃及)作了客旅,表明他對埃及不再有眷戀。
         「我在外邦作了寄居的」原文是「我曾經在外地作了寄居的」。

【出二23】「過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作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
  〔呂振中譯〕「那許多日子當中、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作苦工而歎息,就哀呼;他們作苦工的呼救聲上達於神。」
  〔原文字義〕「作苦工」勞碌,服事;「歎息」嘆氣;「哀求」呼求,哀號;「哀聲」求救的聲音。
  〔文意註解〕「過了多年」原文是「過了那段很長的時日」,大約將近四十年。
         「埃及王死了」指摩西所躲避追殺的法老王(參四19)死了,他在位頗久。通常舊王過世、新王登基時會大赦天下。
  〔話中之光〕(一)並非神不肯施行拯救,而是神的時間尚未來到。當我們落在極深的難處,似乎被神遺忘時,請記得,神的安排有一定的時候,祂會適時採取行動。

【出二24】「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呂振中譯〕「神聽見他們的唉哼,就記起他的約來、他同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
  〔原文字義〕「神」大能者;「記念」回想,提說;「哀聲」唉哼,呻吟(和23節的「哀聲」不同字)。
  〔文意註解〕「記念祂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指神必永遠作他們後裔的神之約(參創十五18;十七5~8,19;廿六24;卅五11~12)。
  〔話中之光〕(一)祂是垂聽禱告的神,甚至能聽見那說不出來的歎息(參羅八26)。
         (二)祂又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七9)。

【出二25】「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
  〔呂振中譯〕「神察看以色列人,知道他們的苦情。」
  〔原文字義〕「看顧」看見,觀看,察看;「知道」熟識,確知,見而認識,同房;「苦情」(原文無此字)。
  〔文意註解〕「神看顧以色列人」指神看見以色列人受欺壓的情形。
         「也知道他們的苦情」原文無「的苦情」三個字;此句意指神也深切體認他們受欺壓的景況。
         23~24節一共用四個不同的字眼來形容以色列人的痛苦:歎息(嘆氣)、哀求(哀號)、哀聲(求救聲)、哀聲(呻吟)。24~25節也用四個不同的字眼來表達神的回應:聽見、記念、看顧、知道。

叁、靈訓要義

【神救恩器皿的預備】
   一、信仰根基的預備(1~10節上)
         1.因信被藏(1~2節;參來十一23)
         2.藉蒲草箱得救(3~6節;參創六14)
         3.哺乳期的母教(7~10節上)
   二、領袖才幹的預備(10節下~11節上)
         1.作法老女兒的兒子(10節下)
         2.在王宮學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11節上;參徒七22)
   三、剝奪自信的預備(11節下~25節)
         1.認識血氣之勇的無能(11節下~15節)
         2.在曠野裏牧羊生活的沉潛(16~22節)
         3.等待神的日子來到(23~25節)

【神默然關愛祂的子民】
   一、神「聽見」(24節)
   二、神「記念」(24節)
   三、神「看顧」(25節)
   四、神「知道」(2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出埃及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出埃及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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