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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十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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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8 11:17:5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亞伯拉罕遣老僕人為以撒擇偶】
    一、亞伯拉罕囑咐老僕人(1~9節)
     二、老僕人遇見利百加(10~27節)
     三、老僕人得利百加父兄的允諾(28~60節)
     四、以撒娶利百加為妻(61~67節)

貳、逐節詳解

【創廿四1】「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呂振中譯〕「亞伯拉罕年紀老邁,上了年紀;在一切事上、永恆主都賜福與亞伯拉罕。」
     ﹝文意註解﹞「年紀老邁」原文是『已屆高齡』,並無『衰老不堪』的意思;此時他的年紀大概是一百四十歲(創廿一5;廿五20)。
        「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這是總結亞伯拉罕一生的話:他向來信靠神,遵行神的命令,故蒙神祝福。
     ﹝話中之光﹞信徒乃是蒙福的子民,神向來都是賜福給我們。

【創廿四2】「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呂振中譯〕「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他家中的老者、那管理他所有的一切的、說:『請把手放在我的大腿下。」
     ﹝背景註解﹞古時叫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說話或起誓,乃表示鄭重其事、信守承諾的意思(參創四十七29);手所接觸的部位靠近生殖器官,意味著若違背誓言,就會遭受絕後的報應。
     ﹝文意註解﹞「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從亞伯拉罕對他的信任,並他在本章裏忠心執行任務的情形來看,他大概就是原被預定承受家業的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創十五2)。
     ﹝靈意註解﹞此處亞伯拉罕豫表父神;老僕人豫表奉神差遣往普天下去的聖靈(啟五6)。
        「管理他全業」聖靈將神的所是和所有,作在神的兒女裏面。

【創廿四3】「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呂振中譯〕「我要叫你指著永恆主、天之神、地之神、來起誓,不要從迦南人、就是我住在他們中間的迦南人中為我兒子娶妻。」
     ﹝文意註解﹞「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這是由於迦南地各族人敬拜假神,亞伯拉罕不願其後裔被被誘轉離真神(王上十一2)。亞伯拉罕為以撒設下擇偶的第一個條件:不可娶外族女子。
     ﹝話中之光﹞(一)做父母的,該為子女靈魂的未來著想。
          (二)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基督徒不宜在拜偶像的人中尋找婚配的對象。

【創廿四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呂振中譯〕「你可要往我本地、我親族那裡,為我兒子以撒娶妻。』」
     ﹝靈意註解﹞亞伯拉罕要老僕人為以撒娶妻子,乃豫表父神起意要為祂的獨生愛子(基督)娶妻,就差遣聖靈在與祂愛子具有相同肉身的人(「本族」)中間尋找合適的對象。
     ﹝話中之光﹞(一)教會的蒙召、稱義和得榮,都是本於父神的旨意。
          (二)愛子是父神一切計劃和心意的依歸;惟有與愛子相連相屬的人,才能得著福氣、榮耀和尊貴。
          (三)基督在萬有中沒有遇見可作祂配偶的(創二20),就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好叫我們與祂一樣,作祂的配偶。

【創廿四5】「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呂振中譯〕「僕人對亞伯拉罕說:『萬一女子不情願跟我到此地來呢,那我必須將你兒子帶回你所由出之地麼?』」

【創廿四6】「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
   〔呂振中譯〕「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帶我兒子回那裡去。」
     ﹝文意註解﹞本節是亞伯拉罕所設的第二個條件:不可讓以撒回去原出之地。這是一個信心堅決的表示。其理由至少有二:
          (一)神既然呼召他離開吾珥(創十二1),當然不致於讓他的子孫回到原出之地。
          (二)神已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
     ﹝話中之光﹞我們既已蒙神從世界裏呼召出來,嘗過天恩的滋味,就不可回到世界裏面,去追求罪中之樂。

【創廿四7】「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裏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呂振中譯〕「天上之神永恆主、那會帶領我離開我父的家和親族之地、曾對我說話、曾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後裔』的,他必差遣他的使者在你前面,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妻。」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伯拉罕認識神,對神深具信心。
     ﹝話中之光﹞(一)「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神在祂兒子裏面,賜給我們豐盛的產業(弗一3,11)。
          (二)神必定會親自開路,成就我們所信託給祂的(提後一12)。

【創廿四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裏去。』」
   〔呂振中譯〕「倘若女子不情願跟你來,我叫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只不可帶我兒子回那裡去就是了。」

【創廿四9】「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呂振中譯〕「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下、根據這訓話向他起誓。」

【創廿四10】「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裏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
   〔呂振中譯〕「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手裡帶主人的各樣美物;就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
     ﹝原文字義﹞「米所波大米」兩河流域。
     ﹝文意註解﹞「駱駝」為當時載運財物的主要運輸工具。
        「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可見亞伯拉罕對他信任之深。
        「米所波大米」即今伊拉克一帶地方,距離迦南地約有五百英哩。
        「拿鶴的城」指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之子孫(參創廿二20)居住之地,可能就是哈蘭(創十一31)。
        本節是說老僕人忠於主人的託付,到所指定的地方去了。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要事奉神,完成神的託付,便須充實自己,作好準備的工作──好好裝備神各樣的豐富,才能將基督供應給別人。
          (二)事奉神的人所走的道路,要完全遵照神的指引,不可自作主張。

【創廿四11】「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裏。」
   〔呂振中譯〕「他叫駱駝跪在城外水井旁邊;那時正是天晚時分,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
     ﹝文意註解﹞古時水井是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場所,故通常是到水井旁邊去會人或尋找對象(創廿九1~12;出二16~17)。
     ﹝話中之光﹞(一)全世界的人(「眾女子」)都乾渴需要活水;人因為沒有神,所以沒有滿足。
          (二)傳福音最好的辦法,就是跪在那活水之源(神)的面前禱告,求祂施恩作工,賞賜好機會(參12節)。

【創廿四12】「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呂振中譯〕「他心裡禱告說:『永恆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阿,叫我今天遇見好機會吧;求你施慈愛給我主人亞伯拉罕。」
     ﹝文意註解﹞「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這是向神禱告。
        「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意即求神實現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
        「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承認萬事都出於神主權的安排。
     ﹝話中之光﹞(一)敬虔的主人,產生敬虔的僕人;在家庭生活中作個好榜樣,才能盼望家人和兒女走上正軌。
          (二)信徒凡事以禱告作開始,必能看見神的手也在作工。

【創廿四13】「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呂振中譯〕「看哪,我現在站在水泉旁邊,城內人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創廿四14】「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呂振中譯〕「我向哪一個少女說:『請放下你的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要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少女就做你所審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子;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慈愛給我主人了。』」
     ﹝文意註解﹞古時打水相當吃力,而十匹駱駝(參10節)的喝水量又很大,所以很少有女子願意如此善待陌生人,除非她是一位很有愛心的人;此外,還表示她的身體健康,並且作事勤快。老僕人所以如此向神禱告,乃因他知道神必安排一位品格優越的女子給以撒作妻子。因此,老僕人的禱告,並不是命令神如此作事,而是照著神的心意禱告。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我們會跟不上神的帶領,所以我們要藉著禱告求神施恩顯明祂的旨意。
          (二)我們可以學習老僕人的存心與態度,但不宜隨意出難題給神,以免弄巧成拙。

【創廿四15】「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呂振中譯〕「話還沒有說完,哎呀,利百加就出來了;肩膀上扛著水瓶: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妻子密迦的兒子。」
     ﹝文意註解﹞「話還沒有說完,不料」表明神答覆他的禱告是迅速且即時的;也表明底下的遭遇是出乎神主權的管理和安排。
        利百加的身世,正符合亞伯拉罕所設『本族』的條件;實際上,神在此之前早就已經差派人向亞伯拉罕通風報信了(創廿二21~24)。
     ﹝靈意註解﹞「利百加」豫表教會是基督的妻子(弗五31~32)。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大小事都可以信靠祂。
          (二)我們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認定神,神也必定會指引我們當行的路(箴三6)。

【創廿四16】「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呂振中譯〕「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沒有男人親近過她。她逕自下到水泉那裡,打滿了瓶,又上來。」
     ﹝靈意註解﹞「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豫表教會在神眼中是極其美麗,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
        「還是處女」豫表教會如同貞潔的童女,要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
        「未曾有人親近她」豫表教會向著基督的存心是純一清潔的(林後十一3)。
     ﹝話中之光﹞我們的心,單單要基督;除祂以外,無所愛慕(詩七十三25)。

【創廿四17】「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呂振中譯〕「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請將你瓶子裡的水一點兒給我喝。』」
     ﹝話中之光﹞正如主耶穌求那撒瑪利亞婦人給祂水喝(約四7),不只是人沒有神就沒有滿足,並且神若沒有得著人也不滿足。

【創廿四18】「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呂振中譯〕「那少女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把她的瓶子放下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創廿四19】「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呂振中譯〕「即給他喝足了,那少女就說:『我還要給你的駱駝打水,直到它們都喝足了。』」
     ﹝話中之光﹞正常的教會,不單能叫神得著滿足,同時也能叫所有事奉神的人都得著滿足。

【創廿四20】「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呂振中譯〕「就急忙把瓶子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裡去打水,給她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抓住機會,殷勤(「急忙、又跑」)服事神。
          (二)凡神所安排在我們周遭的人,都應當一視同仁地服事他們(「為所有的駱駝」),而不可有差別待遇(雅二1~8)。

【創廿四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呂振中譯〕「那人定睛看她,默不作聲,要知道永恆主使他的道路順利不順利。」
     ﹝話中之光﹞信徒尋求神的旨意,應當仔細觀察環境,以證實神的引導無誤。

【創廿四22】「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呂振中譯〕「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她的手掛上」
     ﹝靈意註解﹞「金環」是戴在鼻子上(參47節),表徵順從神支配的品格。
        「金鐲」表徵行事為人接受神的約束、勤勞工作的品格。
        又,金環和金鐲也象徵屬神的事物(金在聖經裏指神的性質);老僕人給利百加金環和金鐲,表徵聖靈向人示以屬神的事物,吸引人追求主。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救後的生活為人和事奉工作,一舉一動都要披戴基督(加三27),叫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
          (二)信徒的一舉一動,也都要受神的約束、支配、調度與管理。
          (三)信徒得以有分於神的一切,乃因聖靈的啟示和引導。

【創廿四23】「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呂振中譯〕「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家裡有沒有地方給我們住宿?』」
     ﹝話中之光﹞(一)人一得救,便應該認識自己的身份;我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乃是屬神的人,是神的兒女。
          (二)我們得救後,也該認識教會是神的家,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創廿四24】「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呂振中譯〕「女子說:『我是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是密迦的兒子,是密迦給拿鶴生的。』」

【創廿四25】「又說:『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呂振中譯〕「又對他說:『我們又有禾槁又有糧草很足彀,也有地方住宿。』」
     ﹝話中之光﹞(一)教會在正常的情形下,一面是糧食豐盈,綽綽有餘;一面能叫聖靈安家居住,有地位掌權管理。
          (二)信徒要樂意且用愛心接待客旅(多一8;來十三2)。

【創廿四26】「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呂振中譯〕「那人就俯伏敬拜永恆主」
     ﹝話中之光﹞信徒應當凡事謝恩(帖前五18);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

【創廿四27】「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呂振中譯〕「說:『永恆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當受祝頌的;他不放棄他的慈愛和忠信而不施于我主人;至於我呢,永恆主也在路上、帶領了我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文意註解﹞老僕人的話顯示他已在路上對神有了深刻的認識。注意他最先想到的是神,其次是他的主人,最後才提到他自己。

【創廿四28】「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裏的人。」
   〔呂振中譯〕「那少女就跑回去,照這些話去告訴她母親家裡的人。」

【創廿四29~30】「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裏」
   〔呂振中譯〕「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一看見金環,又看見一對金鐲子在他妹妹手上,並聽見他妹妹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說這樣這樣』,拉班就跑出來、要到水泉旁邊、那人那裡;即到了那人那兒,那人還站在駱駝旁邊、水泉那裡。」
     ﹝原文字義﹞「拉班」白的,榮耀的。
     ﹝文意註解﹞「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就跑出來...」這話暗示拉班是一個貪婪的拜金主義者,為日後雅各受他的欺壓埋下伏筆(創卅一36~42)。

【創廿四31】「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呂振中譯〕「拉班就說:『蒙永恆主賜福的,請進來;為什麼站在外邊?我已經豫備了房屋,也給駱駝收拾了地方了。』」

【創廿四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呂振中譯〕「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拿禾槁和糧草給駱駝,拿水給那人和跟隨他的人洗腳。」

【創廿四33】「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呂振中譯〕「就有食物擺在他面前、要給他吃;他卻說:『非等到把我的事說明白了,我是不吃的。』拉班說:『請說。』」
     ﹝文意註解﹞老僕人心裏急著要辦妥主人所託付的使命,顧不得自己的肚腹。
     ﹝話中之光﹞(一)為受託之事滿心負擔,若負擔未卸,就幾乎茶飯不思,聖經中所謂的「禁食禱告」,即是這種光景。
          (二)真正忠心於主的人,看主所託付的事,過於自己身體的需要。

【創廿四34】「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呂振中譯〕「那人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創廿四35】「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呂振中譯〕「永恆主大大地賜福與我主人,他就昌大起來;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人、婢女、駱駝和驢。」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人面前,首先應當顯出自己是神的僕人。
          (二)第二,應當顯出神恩典的豐富,叫聽見的人心裏受吸引。

【創廿四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呂振中譯〕「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時候、給我主人生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他一切所有的給了這個兒子。」
     ﹝靈意註解﹞這裏老僕人的話,豫表聖靈在為父神和基督作見證(約十五26);見證神有豐富的產業,基督是神的獨生愛子,是承受神一切的(約十六13~15)。
     ﹝話中之光﹞(一)父神藉著聖靈向人啟示基督,乃是組成教會的基礎工作──只有真正認識基督的人,才是屬靈教會的一份子。
          (二)聖靈不是引導人看祂自己,而是要人單單定睛於基督;基督徒若過度注重靈恩,高舉聖靈過於基督,便是不正常的現象。
          (三)今天聖靈的主要工作,並不在於醫病、趕鬼,乃在於啟示基督、見證基督,使人看見基督的榮美與豐富,因而被吸引追求基督。

【創廿四37】「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呂振中譯〕「我主人叫我起誓說:『我住在迦南人之地;你不要從迦南人的女子中給我兒子娶妻」

【創廿四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裏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呂振中譯〕「你可要往我父系家屬、我本族那裡去,為我兒子娶妻。』」

【創廿四39】「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呂振中譯〕「我對我主人說:『萬一那女子不肯跟我來呢?』」

【創廿四40】「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裏,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呂振中譯〕「他對我說:『永恆主、我在他面前往來的、他會差遣他的使者和你一同去,叫你的道路順利,你就可以從我本族、我父系家屬、給我兒子娶妻。」

【創廿四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裏,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呂振中譯〕「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叫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叫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創廿四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呂振中譯〕「今天到了水泉那裡,我就心裡禱告說:『永恆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阿,你若真地要叫我所走的道路順利」

【創廿四43】「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呂振中譯〕「那麼我如今立在水泉旁邊,只願有個出來打水的童女;我要對她說:『請將你瓶子裡的水一點兒給我喝』;」

【創廿四44】「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呂振中譯〕「她若對我說:『不但你請喝,我也要給你的駱駝打水呢』,那麼就願那女子做永恆主給我主人的兒子審定的妻子。』」

【創廿四45】「我心裏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呂振中譯〕「我心裡的話還沒說完,利百加居然出來了;肩膀上扛著水瓶,逕自下到水泉那裡去打水;我對她說:『請給我喝』。」

【創廿四46】「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呂振中譯〕「她急忙從身上放下水瓶,說:『請喝。我也要給你的駱駝喝』;我就喝,她也給我的駱駝喝。」

【創廿四47】「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呂振中譯〕「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彼土利的女兒;彼土利是拿鶴的兒子,是密迦給拿鶴生的。』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掛在她兩手上。」

【創廿四48】「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呂振中譯〕「俯伏敬拜永恆主、祝頌永恆主、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帶領了我在恰對的路上、來給我主人的兒子娶了我主人兄弟的女兒。」

【創廿四49】「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呂振中譯〕「現在你們若真地要拿忠愛與誠信待我主人,就請告訴我;若不然,也請告訴我;叫我可以向左或向右。』」
     ﹝文意註解﹞卅七至四十九節,老僕人開門見山地告以實情(參2~27節),盼望別人也能給予率直的答覆。他這段話的特點如下:
          (一)將事情的始末,作簡單扼要的介紹。
          (二)從神的角度來說明整個事件,使人認識這事是出於神的帶領(參50節)。
     ﹝話中之光﹞(一)誠實是最好的策略;自己待人以誠,才能盼望別人也以誠相待。
          (二)信徒說話最忌隔鞋抓癢,只因怕得罪人,不敢將事情明白相告,反而更易得罪人。

【創廿四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呂振中譯〕「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出於永恆主,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文意註解﹞「拉班和彼土利」拉班是彼土利的兒子(參24,29節),這裏將拉班放在前面,或許是:1.此時彼土利已經故世,拉班代表他作主;2.彼土利生性木訥隨和,任由兒子出主意。
        「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就是不能說甚麼的意思(創卅一24),表示他們不能推搪,而應允了這頭婚事。
     ﹝話中之光﹞(一)信徒遇事一看出是出於神,就應當順服。
          (二)我們傳福音,最重要的事使人遇見神;人只要碰見神,就會立刻服下來。

【創廿四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呂振中譯〕「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你儘管將她帶去,照永恆主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創廿四52】「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呂振中譯〕「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些話,就伏地敬拜永恆主。」
     ﹝文意註解﹞注意老僕人三次禱告時的姿勢:第一次求神引導時是『站』著(13節),第二次是『低頭』向神下拜(26節),第三次蒙允婚事時則「俯伏在地」(本節)。

【創廿四53】「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呂振中譯〕「當下僕人拿出銀器、金器和衣服給利百加,又將寶貴之物給了她哥哥和她母親。」
     ﹝文意註解﹞「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注意沒有提到送給彼土利,故50節極可能是彼土利已經故世,由拉班代表他說話,即長兄當父。
     ﹝靈意註解﹞「金器」豫表神的生命性情。
        「銀器」豫表基督的救贖。
        「衣服」豫表基督作我們公義的衣袍(賽六十一10)。
        「寶物」豫表聖靈的工作。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人前要顯出神的同在(「金器」),十字架的經歷(「銀器」),基督的榮美(「衣服」),並流露出聖靈來(「寶物」)。
          (二)一人蒙恩,能叫全家都蒙祝福(徒十六31)。

【創廿四54】「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裏去吧。』」
   〔呂振中譯〕「僕人和跟從他的人這才吃喝,他們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讓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

【創廿四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呂振中譯〕「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少女和我們同住幾天,或是十天,然後她可以走。』」
     ﹝背景註解﹞古時中東一帶的人均無時間觀念。
     ﹝話中之光﹞信徒的家人往往會成為我們愛主、熱心服事主的攔阻。

【創廿四56】「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裏去吧。』」
   〔呂振中譯〕「僕人對他們說:『別耽延我啦;永恆主既使我的路順利,就請讓我走,我好回我主人那裡去。』」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老僕人辦事乾淨俐落,不拖泥帶水;他並且是以神的帶領來回絕人的拖延。
     ﹝話中之光﹞信徒行事,只要一看出是出於神的帶領,就應當信而順服;過度的審慎,反而會使人陷入迷糊之中。

【創廿四57】「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呂振中譯〕「他們說:『我們把少女叫來,問她親口回答。』」

【創廿四58】「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呂振中譯〕「他們就叫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一同去麼?』她說:『我去。』」
     ﹝文意註解﹞「利百加說,我去」這話表明她有決斷力。利百加雖未見過以撒,但她相信老僕人的話,內心起了嚮往,因此熱切地盼望『去』到他那裏。
     ﹝話中之光﹞(一)我們雖然未曾見過祂,卻是愛祂(彼前一8)。
          (二)我們惟有受基督榮耀豐富的吸引,心中切盼迎見主的面,才能脫離屬地的羈絆。

【創廿四59】「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呂振中譯〕「於是他們把妹妹利百加和她的奶媽、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及跟僕人來的人、都打發走。」
     ﹝文意註解﹞「打發妹子」這話再次顯明是由拉班作主,而不是父親彼土利。
        「她的乳母」就是底波拉(創卅五8)。

【創廿四60】「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呂振中譯〕「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辭別,對她說:『我們的妹妹阿,願你做千萬人的祖母,願你的後裔佔領仇恨他們者的城。』」
     ﹝文意註解﹞他們的祝福正應和了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創廿二17)。
     ﹝靈意註解﹞教會是千萬人的母(加四26);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建造起來的教會(太十六18)。

【創廿四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呂振中譯〕「利百加和她的女僕們就起身,騎上駱駝,跟著那人走;那僕人便帶著利百加走了。」

【創廿四62】「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呂振中譯〕「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來到(或譯:剛從曠野庇耳拉海萊來到)。」
     ﹝文意註解﹞「以撒住在南地」撒拉死在希伯崙(創廿三2),可能此時亞伯拉罕已將財產分給以撒(參36節;創廿五5),父子分開居住。
        「庇耳拉海萊」即屬南地,與別是巴相近(創十六14)。
     ﹝話中之光﹞(一)信徒活在世上,乃是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向著標竿(基督)直跑(腓三14)。
          (二)我們奔走屬靈的道路,必須藉助禱告(「騎上駱駝」),跟隨聖靈(「跟著那僕人」)的帶領。

【創廿四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呂振中譯〕「向晚時分,以撒出來在田間散步;舉目一看,忽見有些駱駝正來著。」
     ﹝靈意註解﹞「天將晚」象徵將近世界的末日,主即將再來。
        「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象徵主正在為教會禱告。
     ﹝話中之光﹞(一)信徒要學習以撒的榜樣,將自己的婚事完全交託給神,時刻禱告、仰望神,屆時也必要看見神的作為。
          (二)教會這隻船正在渡到彼岸的途中,雖然因風不順,搖櫓甚苦,但主耶穌正在為我們禱告(可六46~48),所以我們可以放心。

【創廿四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呂振中譯〕「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下了駱駝。」
     ﹝文意註解﹞「急忙下了駱駝」這是一種尊敬對方的表示。
     ﹝話中之光﹞(一)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
          (二)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來十37)。

【創廿四65】「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呂振中譯〕「對僕人說:『這在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什麼人?』僕人說:『是我主人。』利百加就拿面帕蒙上臉。」
     ﹝背景註解﹞「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照古時中東一帶的風俗,新娘要婚禮完成之後,才能敞著臉被新郎看見。
     ﹝話中之光﹞(一)有一天主還要再來,在路上迎接我們。
          (二)信徒在主面前,要把自己完全遮蓋起來,以祂為我們的一切。

【創廿四66】「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
   〔呂振中譯〕「僕人將所辦的一切事向以撒敘說。」

【創廿四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呂振中譯〕「以撒就領利百加進了帳棚,娶了她,她就成了以撒的妻子;以撒愛利百加;自從他母親去世以後,他這才得了安慰。」
     ﹝原文字義﹞「安慰」加力,使堅固,支持。
     ﹝文意註解﹞「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這是強調利百加取代了撒拉的地位。
        「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毫無猶豫地娶她並愛她,證明利百加乃出於神的揀選。
     ﹝靈意註解﹞「撒拉的帳棚」豫表新耶路撒冷(加四26;啟廿一2)。
        「娶了她為妻」指羔羊婚娶的時候一到(啟十九7),教會要與基督完全合而為一。那時,神的帳幕就在人間,祂親自要與人同住,作他們的神(啟廿一3),人得著安慰(啟廿一4),基督也心滿意足。

叁、靈訓要義

【作僕人的榜樣】
    一、敬畏神(26,52節)
     二、禱告求神引領(12節)
     三、絕對遵從主人的命令,不自作主張(2~9節)
     四、不計艱辛,直奔目的地(10節)
     五、懂得把握一個人最重要的品性──勤勉且富愛心(14節)
     六、細心觀察神的帶領(21節)
     七、以受託任務為重,不肯拖延誤事(33,56節)
     八、話語簡明、透澈,使人知所進退(34~49節)
     九、功成不居,歸感謝給神(27,48,52節)
     十、完滿交代任務(65~66節)

【三一神的豫表】
    一、亞伯拉罕豫表父神:
          1.一切所有的都歸於基督(36節;參西一19)
          2.差遣聖靈為基督娶新婦(3節)
     二、以撒豫表基督:
          1.祂是神的獨生愛子(36節;參約一14)
          2.祂正在為教會禱告(63節;參來七25)
          3.祂將要再來迎娶新婦(65節;參太廿二2;啟十九7~9)
     三、老僕人豫表聖靈:
          1.管理主人的全業(2節)
          2.奉差遣到屬神的人(「本族」)中為基督尋找對象(4節;參啟五6)
          3.向教會(「利百加」)介紹基督的豐富(22,35~36,53節)
          4.帶領教會奔走屬天的道路,直到見主的面(61~67節)

【利百加豫表教會是基督的新婦】
    一、有基督的生命──她與以撒同族(4節)
     二、得自世界──她在米所波大米(10節)
     三、貞潔的童女(林後十一2)──她還是處女(16節)
     四、與神的性情有分(彼後一4)──她具有美好的品格(18~19節)
     五、雖未曾見祂,卻是愛祂(彼前一8)──利百加願隨老僕人而去(58節)
     六、有無數的屬靈兒女──作千萬人的母(60節)
     七、歷經世途艱難──她隨老僕人長途跋涉(61節)
     八、使基督得到滿足──她使以撒得了安慰(6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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