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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五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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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0 09:56: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神與亞伯蘭立約】
    一、神應許賜後裔給亞伯蘭(1~5節)
     二、亞伯蘭因信稱義(6節)
     三、神啟示亞伯蘭得業的證據(7~11節)
     四、神豫言亞伯蘭的後裔將在埃及地受苦(12~16節)
     五、神與亞伯蘭立約(17~21節)

貳、逐節詳解

【創十五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呂振中譯〕「這些事以後、永恆主的話在異象中傳與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怕!我是你的盾牌;你的報賞極大呀。』」
     ﹝原文直譯﹞「...我是你的盾牌,是你極大的賞賜。」
     ﹝文意註解﹞「這事以後」雖係希伯來文敘述故事的一般開場白,但仍可用來指亞伯蘭得勝歸回被迎接以後(參創十四13~24)。
        「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神啟示祂心意的方法有二:1.直接對人說話;2.藉著異象。神有時說一次、兩次,人卻不能領會。神就用夢和夜間的異象,將當受的教訓印在他們心上(伯卅三14~16)。
        「你不要懼怕」大概是亞伯蘭懼怕四王回來報仇。
        「我是你的盾牌」盾牌是用來抵禦敵人的火箭和刀槍,故此句意即『我必保護你』。
        「必大大的賞賜你」原文作『是你極大的賞賜』,亞伯蘭不肯接受惡人所多瑪王的財物(創十四21~23),所以神以祂自己來賞賜他。
        神作盾牌,是為抵擋仇敵的攻擊;神作賞賜,是為補償我們為神所失去的一切。
    ﹝話中之光﹞(一)聖經上共有五十幾處鼓勵我們「不要懼怕」,因為懼怕是失敗的先聲;仇敵魔鬼的詭計,就是叫信徒陷於懼怕之中。
          (二)我們對神的信心若下沉,就會怕東怕西;但神的顯現和說話,最能激勵信徒的信心,使免於懼怕。
          (三)當我們心中憂懼的時候,最要緊的是藉著讀經禱告,常與神有親密的交通,在祂的面光中,領受神應時的話語,才能有平安與喜樂。
          (四)神是信徒的保護(詩一百廿一1~8);我們既有神自己作我們的盾牌,我們還怕甚麼呢?
          (五)凡是高舉主、尊主為大的人,主自己必做他們的保護與獎賞。
          (六)我們的好處不在神之外(詩十六2)。
          (七)我們若能絕對的棄絕世界,神就要將祂自己賞賜給我們,作我們的享受和福分;這個賞賜是極大的,因為祂大過世上一切的好處。

【創十五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呂振中譯〕「亞伯蘭說:『主阿,我,快要去世了還沒有兒子,你還賜給我什麼呢?那麼承受我家業的、就將要是大馬色以利以謝了!』」
     ﹝原文字義﹞「大馬色」火燒;「以利以謝」神的幫助。
    ﹝背景註解﹞自從神應許賜給亞伯蘭無數的後裔(創十三16),至今已事隔大約十年(創十六3),仍無親生兒子。
        「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根據古代文獻,一個沒有兒子的人,可以立他的男僕為後嗣及產業監護人。
     ﹝文意註解﹞「主耶和華阿」表示神是主人,是統治者。
        「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意思是說,我既然沒有兒子,你所賞賜給我的產業,仍要落到別人的手裏,這與我又有甚麼好處呢?
        「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他是亞伯蘭從大馬色買來的奴僕,後來那個管理全業,並往哈蘭為以撒擇偶的僕人,可能就是他(創廿四2)。
     ﹝靈意註解﹞「大馬色人以利以謝」豫表『人所擁有的』。
     ﹝話中之光﹞(一)人的信心不只容易受環境的影響,並且時間一久,如仍未見成果,也就容易起搖動。
          (二)人的信心不易持久,當信心軟弱時,便可能想以自己身上原有的東西,來取代神所要給的東西。

【創十五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呂振中譯〕「亞伯蘭說:『你看,你沒有給我後裔;看吧,我家中的男兒就要做我的後嗣了。』」
     ﹝文意註解﹞「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原文是『在我家中的兒子』,指他家中的男僕。
        「後嗣」通常指兒子長大成人後,被立為承受家業者;此處因亞伯蘭尚無親生兒子,故擬立以利以謝為後嗣。
     ﹝話中之光﹞(一)世人常感有苦無處訴說;信徒卻能將所有的難處和心裏的打算,一一向神傾吐。
          (二)我們常會以自己原有的天然美德和能力,來代替神的生命與性情。

【創十五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
   〔呂振中譯〕「永恆主的話又傳與亞伯蘭說:『這個人必不會做你的後嗣;由你親腹出的,才要做你的後嗣。』」
     ﹝文意註解﹞「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神否定了亞伯蘭想立大馬色人以利以謝為後嗣的建議(參2~3節)。
        「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這意思是要他相信神能作人所認為絕對不可能的事。
     ﹝靈意註解﹞本節象徵信徒本身所原有的東西無論多好,都不能有分於神的產業;必須是神作工在人身上,從神所生的生命才能。
     ﹝話中之光﹞(一)神給人最大的愛,最高的福分,就是稱我們為兒女(約壹三1)。
          (二)信徒不能憑自己天然的生命,而須活在神的生命裏,才能享受神一切屬靈的產業。

【創十五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麼?』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呂振中譯〕「就領他出去到外邊,說:『你望著天,數數眾星,看能數得過來不能。』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就要這樣。』」
     ﹝原文字義﹞「後裔」種子。
     ﹝文意註解﹞「你的後裔將要如此」意即你的後裔將多如天上的眾星,無法數算得清。
     ﹝靈意註解﹞「眾星」指他信心的子孫,即今日的信徒。
        「後裔」原文是單數詞,字意是『種子』,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
     ﹝話中之光﹞(一)信徒必須被神引領,走出原來狹窄的處境、經歷和觀念,到更廣闊的領域(「到外邊」)裏,才能看見屬天的異象。
          (二)魔鬼叫我們彎腰看地,但神叫我們舉目向天觀看;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地上的事物,轉向天上(西三2)。
          (三)信徒若時常觀看、數算並思念屬天的事物,這對我們的信心會有很大的幫助。
          (四)信徒的地位與性質有如眾星:屬天高超,發光照耀暗世。
          (五)人憑信心所產生的功效,有如天上的星辰,無法數算。
          (六)認真地說,真正能承受神的產業、達到神的目的的,惟有基督自己;我們眾多信徒,也不過是神用來引進基督、彰顯基督的器皿而已。

【創十五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呂振中譯〕「亞伯蘭信永恆主,永恆主就給他算為義了。」
     ﹝文意註解﹞「亞伯蘭信耶和華」『信』字原文字根是『阿們』,亞伯蘭『阿們』神的話,向神說『是』。
        「就以此為他的義」『此』字指他的『信』;『義』字指被神視為『正當、正常』;神單純因著他的信心稱他為義,而不在乎他的行為。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指示人得救的方法。人本身無義可言(詩五十一5;羅三23),如果要在神的眼中成為義人,必須是神將自己的義加給他;而人必須藉著對神的『信』,才可以得到這義。
     ﹝靈意註解﹞亞伯蘭信神所說的那一個後裔,就是那要來的耶穌基督,故可以說,他是因信了基督,才被神算為義。亞伯蘭是因信那未來的基督而得以稱義,我們是因信那已經來的基督而得以稱義(羅四23~24)。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信神為耶穌所作的見證,神也照樣以我們為義(羅四3,9,13,18~25;加三6;雅二23)。
          (二)凡是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也要被神算為義,並和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加三7~9)。
          (三)信徒最討神喜悅的,不在於為神作些甚麼,而在於對神有信心。
          (四)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都是「阿們」的(林後一20原文)。

【創十五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
   〔呂振中譯〕「永恆主又對亞伯蘭說:『我是永恆主,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的是要將這地賜給你,使你取得它為基業。』」
     ﹝文意註解﹞神向亞伯蘭啟示祂的所是、所作和心意等三方面:
          (一)「我是耶和華」表明神的所是,『耶和華』意即『我就是那我是』;人需要甚麼,祂就是甚麼,惟祂能應付人一切的需要。
          (二)「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表明神的所作;亞伯蘭今天的身分和地位,乃是出於神的作為。
          (三)「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表明神的心意;神呼召他從拜偶像之地出來,目的是要賜迦南地給他為產業。
     ﹝靈意註解﹞「這地」即指迦南地,它豫表基督;神呼召我們有一個專一的目的,就是要把祂的兒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為產業。
     ﹝話中之光﹞(一)神在我們身上的帶領決不至於有始無終;祂既然開了頭,就必成全祂所作的工。
          (二)我們能脫離世界,從拜偶像之地出來,完全是靠著神的帶領。
          (三)神既引領我們蒙恩得救,祂就必負我們今後完全的責任,因為祂是耶和華──祂能應付我們一切的情況。
          (四)基督是我們信徒的迦南美地,我們應當在祂這塊「地」上生活行動,並經而營之,得著產物,作為神和人彼此的滿足。

【創十五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
   〔呂振中譯〕「亞伯蘭說:『主阿,我憑什麼能知道我要取得這地為基業呢?』」
     ﹝文意註解﹞亞伯蘭要知道怎樣能得迦南地為業;這不是試探神,也不是對神沒有信心,而是求神給他一個證據。神並未責備他不該有此一問;有時因著人的軟弱,神容許人知道神應許的證據(士六17,36~40)。
     ﹝話中之光﹞(一)神喜歡屬祂的人向祂求問(詩廿七4,8)。
          (二)我們的信心是有憑據的,是能夠憑以「知道」信心的後果的。

【創十五9】「祂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你給我取一隻三年未生犢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
     ﹝文意註解﹞「三年」表示少壯、青春。後來以色列人向神所獻的祭物,便是以這五樣動物──牛、山羊、綿羊、斑鳩、鴿──為主(參利未記一至五章)。
        「斑鳩...雛鴿」是供力量不夠的人獻祭之用(利五7)。
     ﹝靈意註解﹞這些祭牲都豫表基督──祂滿有神復活(「三」)的生命,被神設立作挽回祭(羅三25),以除去世人的罪孽(約一29),使神與人得以和好(弗二16);祂死後復活、升天(「斑鳩、雛鴿」),現今活在信徒的裏面,運行以成就神的美意(腓二13)。
     ﹝話中之光﹞(一)凡是我們遵著神的話所作的一切,都是「為著神」(「你為我」)作的。
          (二)凡我們所要獻給神的,都應當是最好的、最有用的(「三年」)。
          (三)我們應當趁著年青力壯的時候,將自己獻上給神,不可等到衰老的時候才來服事神。
          (四)即使我們力量不夠,仍可獻上斑鳩和雛鴿;只要人有願作的心,就必蒙悅納(林後八12)。

【創十五10】「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
   〔呂振中譯〕「亞伯蘭就把這些祭牲取來,每樣都從當中劈開,一半對著一半地排著;鳥卻沒有劈開。」
     ﹝背景註解﹞古時雙方立約時,將動物切成兩半,分開對立,然後當事人雙方都從中間走過,以應許他們必履行此約(耶卅四18~19);此項禮儀暗示立約者若不守約,將會如此被分屍。
    ﹝文意註解﹞「劈開分成兩半」就是從頭到尾劈開,這兩半代表立約者的雙方。
        「只有鳥沒有劈開」可能因為鳥太小(利一17)。
     ﹝靈意註解﹞「每樣劈開分成兩半」豫表基督十字架的死。
        「一半對著一半的擺列」豫表陳列十字架的死(林前十一26),藉此見證我們也得與基督同死(加二20)。
        「只有鳥沒有劈開」豫表基督復活的生命,使我們能翱翔於屬天的境界,同祂過屬天的生活。
     ﹝話中之光﹞(一)凡我們擺上給神的,都要經過十字架的對付(「劈開分成兩半」),置之於死地,從此活著是為神而活(羅十四8)。
          (二)十字架是屬肉和屬靈、屬地和屬天的分野;我們惟有藉著與主同釘十字架,才算得著了確實的證據,有了得著天上屬靈產業的把握。

【創十五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
   〔呂振中譯〕「有鷙鳥直下來,落在祭牲屍體之上,亞伯蘭直把它們嚇走。」
     ﹝文意註解﹞「鷙鳥」是指性情兇猛的鳥如:鷹、鵰等肉食鳥類。
    ﹝靈意註解﹞「鷙鳥」表徵那惡者(參太十三4,19),就是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弗六12)。
        「落在那死畜的肉上」豫表撒但想要破壞十字架的工作。
        「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豫表信徒只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我們逃跑了(雅四7)。
     ﹝話中之光﹞(一)撒但千方百計想要把我們奉獻給神的奪去。
          (二)我們所獻給神的,應當小心看守(比方:我們的兒女雖已獻給神,但須在主裏小心養育、照顧他們),免得被魔鬼擄去。
          (三)魔鬼最大的詭計,就是要引誘信徒不憑信心,而憑肉體的行為,以致我們不能享受基督十字架的功效。
          (四)我們應當學習信心之父亞伯拉罕的榜樣,用堅固的信心抵擋魔鬼(彼前五9),牠就會被我們嚇跑了。

【創十五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的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呂振中譯〕「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眯眯地沉睡著,忽有一種恐怖、一種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文意註解﹞「亞伯蘭沉沉的睡了」表示他並沒有從祭物的兩半中間經過(參17節),故這個約是神單方面應許守約的,因為人雖然有守約的意願,卻沒有守約的能力。
     ﹝靈意註解﹞「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豫表以色列人將來在埃及地所要受的大苦難。
     ﹝話中之光﹞(一)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現今正是我們該趁早睡醒的時候(羅十三11~12)。
          (二)在世上我們雖有苦難,但在主裏面卻有平安(約十六33)。
          (三)信徒在接受十字架的救恩之後,常會經歷十字架的苦難,使我們有如處身屬靈的黑夜(「日頭落下」),深深地體認到自己的軟弱無力(「沉沉的睡了」),從而不敢再靠自己,只靠那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一9)。

【創十五13】「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亞伯蘭說:『你要確實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在一個不是自己之地的所在,必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必苦害他們四百年。」
     ﹝文意註解﹞「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就是以色列人下埃及。
        「又服事那地的人」替法老王燒磚造積貨城(出一8~14)。
        「四百年」係一個約數;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
     ﹝靈意註解﹞「四百年」是四乘十再乘十,象徵屬地的完滿,意指神認為滿足的時候(加四4;弗一10)。
    ﹝話中之光﹞(一)神的後嗣,都須經過受苦的道路,才能得著產業。
          (二)我們的信心在得著證實之前,必先經過十字架的剝奪和試煉(寄居、服事和被苦待);但無論時間多麼地長久,苦難總會過去。
          (三)我們若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與基督一同得榮耀(羅八17)。

【創十五14】「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裏出來。」
   〔呂振中譯〕「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也要懲罰;後來他們要帶著大量財物、從那裡出來。」
     ﹝文意註解﹞後來一如這個豫言所說,神藉摩西降十災懲罰埃及,並於出埃及時,把埃及人的金銀財物也拿走了(出十一2~3;十二35~36),並且這些金銀財物,日後可能也被用來建造會幕(出廿五3)。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道路,也帶領我們經歷神大能的拯救。
          (二)信徒在經歷了十字架的苦難之後,必會得著許多寶貴的屬靈財產,有助於教會的建造,與神同工經營。

【創十五15】「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被人埋葬。」
   〔呂振中譯〕「至於你呢,你卻要安安然然地歸回你列祖那裡,得享長壽,受人埋葬。」
     ﹝文意註解﹞「你要享大壽數」亞伯拉罕死時是一百七十五歲(創廿五7)。
        「歸到你列祖那裏」不是指他的屍身被埋葬在他列祖的墳墓那裏,乃是說他的靈魂要歸到陰間(創廿五8~9)。

【創十五16】「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
   〔呂振中譯〕「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來,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貫滿。』」
     ﹝背景註解﹞「亞摩利人」因敬拜多神及偶像,焚燒兒女為祭,占卜、行邪術等,為耶和華神所憎惡(申十八9~12)。
    ﹝文意註解﹞「第四代」按當時的情形,一個人生第一個兒子的年歲約為一百歲,故一代等於一百年,第四代即表示四百年(參13節);或謂自利未隨雅各下埃及,至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據族譜恰為第四代(出六16~20)。
        「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亞摩利人代表整個迦南地的土著居民;這話說出神是公義的,必要刑罰人的罪孽,但神也是恩慈的,祂容忍等待世人悔改回轉,直至日期滿足,才對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審判。
     ﹝靈意解說﹞亞摩利人代表迦南諸族,豫表肉體、舊人;當亞摩利人的罪孽滿盈的時候,也就是神的審判臨到我們的肉體的時候。
     ﹝話中之光﹞(一)神對一切罪人實在大有忍耐,留給他們有悔改的機會(彼後三9)。
          (二)甚麼時候我們的肉體被十字架煉淨,甚麼時候我們的信心就得著證實,得以真正完滿享受天上屬靈的產業。

【創十五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呂振中譯〕「日落時、天黑壓壓,忽有冒煙的手提爐子、和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
     ﹝文意註解﹞「冒煙的爐」和「燒著的火把」相當於後來的『雲柱』和『火柱』(出十三21),象徵神的臨在;這是表示『神』獨自經過肉塊中間,祂單方面承諾要履行所立的約,負起全部的責任。
    ﹝靈意註解﹞「日落天黑」豫表現今的世代乃是黑夜(羅十三12)。
        「冒煙的爐」豫表十字架苦難的試煉,並神公義的表顯。
        「燒著的火把」豫表聖靈的光照,並神憐憫之手親自的救拔。
     ﹝話中之光﹞(一)十字架的經歷,乃是信徒一切屬靈生活的根基;沒有經過十字架,就沒有真正信心的生活。
          (二)十字架的經歷,是先受苦,後得榮耀(羅八17);先有死的煉淨,後有復活的亮光(林後四10)。
          (三)萬靈的父藉苦難的試煉來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來十二10)。
          (四)信徒必須先忍受爐的試煉,然後才能享受救恩的火把;爐的煙冒得愈黑,神救恩的火把就愈光亮。
          (五)十字架作工在我們身上,除去我們裏面一切的攙雜不潔,聖靈就要在我們裏面發出亮光,使我們知道得基業的憑據(弗一14,17~18)。

【創十五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
   〔呂振中譯〕「就在那一天,永恆主就同亞伯蘭立了約說:『這地我已經給了你的後裔了:就是從埃及河直到大河、就是伯拉河、那一帶:」
     ﹝原文字義﹞「立約」割切了約,劈開了約。
     ﹝文意註解﹞「我已賜給」表示此約已經成立;先前神說『要...賜』(參7節),但此時神已從肉塊中經過,神所承諾的,祂必要信守;到了所羅門時代,這個應許終於應驗了(王上四21,24;代下九26)。
        本節給我們看見,亞伯蘭所以能知道必得迦南地為業,是因神親自經過祭物,以祂的信實向他保證。

【創十五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呂振中譯〕「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原文字義﹞「基尼」鐵匠,屬於該隱;「基尼洗」巢被水灑,屬於基納斯;「甲摩尼」東方人,古代的。

【創十五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呂振中譯〕「赫人、比利洗人、高身漢種的人、」
     ﹝原文字義﹞「赫」恐怖;「比利洗」鄉下人,粗野的;「利乏音」巨人,強壯,死者。

【創十五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呂振中譯〕「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原文字義﹞「亞摩利」公開,山居者,善說者;「迦南」低地;「革迦撒」異邦人行近;「耶布斯」被踐踏,打穀場。
    ﹝文意註解﹞十九至廿一節共舉了十個民族,實際上居住該地區的人不只此數;『十』這數目在聖經裏代表『完全』。

叁、靈訓要義

【神給亞伯蘭的應許】
    一、神應許要作他的盾牌(1節)──因他有懼怕
     二、神應許要作他的賞賜(1節原文)──因他拒絕所多瑪王的財物
     三、神應許要賜他親生的後嗣(4節)──因他以子嗣為重
     四、神應許要將迦南地賜他為業(7節)──因他順從神的呼召
     五、亞伯蘭因信稱義(6節)──單憑信心接受神的應許

【亞伯蘭得應許之地的證據】
    一、他要預備祭牲(9節)──相信耶穌基督
     二、他要劈開祭牲(10節)──接受基督的替死
     三、他要趕走鷙鳥(11節)──抵擋魔鬼
     四、神單獨經過祭物(17節)──不靠自己,乃靠全能的神

【神對亞伯蘭的豫言】
    一、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13節)
     二、服事那地的人(13節)
     三、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3節)
     四、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14節)
     五、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的財物,從那裏出來(14節)
     六、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的歸到你列祖那裏(15節)
     七、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16節)

【信心的開始、經過和成全】
    一、信心開始於神的話(1節)
     二、信心是因得著屬天異象的啟示(5節)
     三、信心是接受神所啟示的基督(5~6節)
     四、信心是接受基督十字架的死(9~10節)
     五、信心能抵擋魔鬼的攻擊(11節)
     六、信心必須經過十字架的試煉(12~16節)
     七、信心是神親自來成全(17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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