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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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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0 09:55: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四王與五王的爭戰】
    一、基大老瑪等同盟四王前來征討背叛的五王(1~8節)
     二、所多瑪等五王戰敗逃跑,羅得及財物被四王擄掠(9~12節)

【亞伯蘭救回羅得】
    一、亞伯蘭聞訊率家丁追擊四王,奪回羅得及財物(13~16節)
     二、回程受所多瑪王迎接(17節)
     三、又蒙撒冷王麥基洗德祝福,亞伯蘭獻所得十分之一(18~20節)
     四、拒絕所多瑪的財物(21~24節)

貳、逐節詳解

【創十四1】「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
   〔呂振中譯〕「當暗拉非做示拿王,亞略做以拉撒王,基大老瑪做以攔王,提達做戈印王的日子」
     ﹝原文字義﹞「暗拉非」看守假神的;「示拿」獅吼之地;「亞略」如獅子;「以拉撒」神是懲罰者;「基大老瑪」老瑪(以攔國的神名)的僕人,滿手稻捆;「以攔」年代,隱藏;「提達」大首領,充滿恐懼;「戈印」外邦,列國,異教徒。
     ﹝靈意註解﹞「基大老瑪」豫表黑暗的權勢(註:該四王的疆土是在巴比倫及其鄰近一帶地方,而巴比倫豫表偶像的世界)。

【創十四2】「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
   〔呂振中譯〕「他們向所多瑪王比銳,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就是瑣珥王──作戰。」
     ﹝原文字義﹞「所多瑪」焚燒,上腳鐐;「比拉」禮物,毀滅,在邪惡中;「蛾摩拉」淹沒,束縛,一片廢墟;「比沙」罪惡之子;「押瑪」堡壘,屬地的;「示納」父親的牙;「洗扁」瞪羚;「善以別」高飛,翅膀;「瑣珥」細小。
     ﹝靈意註解﹞「所多瑪王」豫表罪惡的權勢(註:該五王的領土是在死海周圍和約但河平原一帶地方,在聖經中所多瑪和蛾摩拉以罪惡聞名,後來遭神毀滅,參閱創十八20;十九24~25)。

【創十四3】「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
   〔呂振中譯〕「這些王在西訂山谷會合;那就是鹽海。」
     ﹝原文字義﹞「西訂」陷谷。
    ﹝背景註解﹞「鹽海」就是死海,原為一深陷之谷,聚約但河水成湖,其水平面低於地中海的海平面約一千三百多英呎。此湖並無出口,因累年聚積礦物質,其水中含百分之二十五的氯化鹽及溴化鹽,是世上濃度最高的湖水,生物無法在此水中生存。
     ﹝文意註解﹞「西訂谷就是鹽海」意指那谷後來成了鹽海的一部分。

【創十四4】「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呂振中譯〕「他們服事了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
     ﹝靈意註解﹞「事奉基大老瑪」指罪惡的世界原是在黑暗的權勢底下。
        「背叛」表明撒但手下的那些執政掌權者(弗六12),個個並非安份守己,不只是不服神,並且牠們之間誰也不服誰。

【創十四5】「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
   〔呂振中譯〕「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擊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擊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擊敗了以米人」
     ﹝原文字義﹞「亞特律加寧」腓尼基的雙角女神;「利乏音」巨人,強壯,死者;「哈麥」熱,群眾;「蘇西」顯著的,漂泊之物;「沙微基列亭」雙城平原,雙城;「以米」恐怖,可怕的人。
     ﹝靈意註解﹞五至七節,這些被基大老瑪一路殺敗的人,豫表屬肉體的人;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肉體抵擋不住黑暗的權勢。

【創十四6】「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呂振中譯〕「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擊敗了何利人,一直追擊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
     ﹝原文字義﹞「何利」穴居者,我的潔白,我的尊貴者;「西珥」有毛的,崎嶇的;「伊勒巴蘭」巴蘭的神。

【創十四7】「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底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呂振中譯〕「然後轉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擊毀了亞瑪力人的各鄉間,又擊敗了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
     ﹝原文字義﹞「安密巴」審判之泉,公義之泉;「加底斯」聖的,分開;「亞瑪力」谷中居民,好戰者,舔淨的民;「哈洗遜他瑪」修剪棕樹;「亞摩利」山地居民,卓越的。
     ﹝靈意註解﹞五至七節,這些被基大老瑪殺敗的人中,在聖經裏以亞瑪力人為代表,以色列人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16),象徵靈與肉體相敵相爭(加六17原文)。

【創十四8】「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
   〔呂振中譯〕「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就是瑣珥王、都出來,在西訂山谷擺陣,和他們交戰;」

【創十四9】「就是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
   〔呂振中譯〕「就是和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四個王和五個王交戰。」

【創十四10】「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裏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呂振中譯〕「西訂山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
     ﹝原文直譯﹞「...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而掉進坑裏...」
     ﹝文意註解﹞五王選『在西訂谷擺陣』(8節),乃因那裏「有許多石漆坑」。他們原想利用地理上的天然險惡,作為防守的陣勢,結果卻自己「掉在坑裏」。
     ﹝話中之光﹞(一)人所依仗的,往往反成了人的陷阱。
          (二)這個世界的人事物,無何可恃;只有神是人最佳的保護。

【創十四11】「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
   〔呂振中譯〕「四個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跟一切糧食都拿了走」
     ﹝文意註解﹞四王所擄掠的,除了財物和糧食之外,還包括『人口』(參21節)。
     ﹝話中之光﹞(一)萬國的榮華富貴都是屬於撒但的(太四8~9)。
     (二)世上有很多人,乃是被魔鬼任意擄去的(提後二26)。

【創十四12】「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呂振中譯〕「也把亞伯蘭弟兄的兒子羅得和羅得的財物都拿了走。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靈意註解﹞「羅得」豫表失敗的信徒;魔鬼不只擄掠不信的世人,並且也擄掠失敗的信徒。
        「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表示信徒若與罪惡的世界為伍,就會被魔鬼所擄掠,隨波逐流,不能自拔。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可與惡人同行、同住(詩一1),否則必與惡人同受遭害。
          (二)羅得以為找到了最美好的居處(參創十三10~12),但結果卻是不美的遭遇。
          (三)信徒若被引誘而尋求地上的名譽、地位和錢財,遲早必會遭遇屬世的騷動和變遷。
          (四)羅得原為「財物」而離開亞伯蘭,如今「財物」都被擄掠去了;可惜羅得並未因此而學會功課,故其結果相當淒涼(參創十九23~38)。

【創十四13】「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裏;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
   〔呂振中譯〕「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在亞摩利人幔利的聖篤耨樹(或譯:聖橡樹)那裡居住。幔利是以實各的族弟兄,也是亞乃的族弟兄;這些人都是和亞伯蘭結約的盟友。」
     ﹝原文字義﹞「希伯來」過來,渡過河,屬於希伯的;「亞摩利」山地居民,卓越;「幔利」能力,剛強,肥沃;「以實各」一挂葡萄;「亞乃」年幼,發芽,瀑布。
     ﹝背景註解﹞亞伯蘭原住在伯拉大河的東邊,蒙神呼召渡過大河移居迦南地,故稱為「希伯來人」;本節是聖經裏第一次出現這名,後來這名也用來稱呼以色列人(創卅九14,17)。
     ﹝靈意註解﹞神顧念屬祂的人(羅得),特意安排人事物(「逃出來的人」),使其他信徒(「亞伯蘭」)得知弟兄被擄的消息。
      「希伯來人」豫表真正『渡過河的人』,即與基督同死同活的人(羅六3~11),置舊人於死地,憑信心向神活著;亞伯蘭此時正住在『希伯崙』(創十三18),表明他的屬靈光景,因著與神有美好的交通(希伯崙),而顯得剛強且豐富(「幔利」),並且從安息(「橡樹那裏」)中更加得力(賽卅15);只有這樣的人,才有能力打屬靈的爭戰。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不藉交通安息於神,就不能打屬靈的仗。
          (二)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十五1)。

【創十四14】「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作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呂振中譯〕「亞伯蘭聽見他的侄兒被擄了去,就抽出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
     ﹝原文字義﹞「壯丁」受過訓練的人;「但」伸冤,審判。
     ﹝文意註解﹞以數百名家丁去追擊四王的聯軍,這事證明亞伯蘭對人有愛心,對神有信心,他知道神必為他爭戰(出十四14)。
     ﹝靈意註解﹞「三百一十八人」有解經家將此人數,與亞伯蘭的管家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參15節;創十五2)作有趣的聯想:『以利以謝』按原文字母所代表的數目字,合計剛好三百一十八,而其字義則為『神是我的幫助』,表明亞伯蘭是憑神的幫助去追擊敵人的。
     ﹝話中之光﹞(一)亞伯蘭敢於以寡擊眾,正是愛裏沒有懼怕(約壹四18)的明證。
          (二)弟兄為患難而生(箴十七17);一個真正有愛心的信徒,決不會見到弟兄陷於困境而漠不關心(約壹三17~18)。
          (三)信徒在信心上的成就雖是個人的,但對其他肢體的感受並不是冷漠的(林前十二26);獨享屬靈的榮耀,絕非正常基督徒的心態。
          (四)雖然羅得曾經虧負過亞伯蘭,但亞伯蘭還是關心他的安危;即使弟兄對我們不起,但弟兄有難,我們還得甘心樂意的幫助他。
          (五)不要一直記掛著別人對我們的虧欠;心懷不平的人,不能為對方禱告與爭戰。
          (六)信徒當以信心支取神的能力,倚靠祂的大能大力,作剛強的人(弗六10)。
          (七)信徒平時應當以神的話來裝備自己和親人(「家裏生養的精練壯丁」),必要時才能夠打屬靈美好的仗。

【創十四15】「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色左邊的何把;」
   〔呂振中譯〕「他和他的奴僕趁夜分隊,攻擊敵人,擊敗了他們,又追到大馬色北邊的何把;」
     ﹝原文字義﹞「大馬色」審判官,織喪服者默然無聲;「何把」隱匿處,親愛的。
     ﹝文意註解﹞「便在夜間」表明他有聰明智慧,懂得利用夜色的掩護,以發揮奇襲的效果。
        「自己」表明他有勇氣與膽量,親身臨敵。
        「同僕人分隊」表明他有組織與謀略。
        「又追到」表明他有體力和毅力,不達目的決不干休。

【創十四16】「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呂振中譯〕「將一切財物奪回來,也將他的侄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以及婦女人口、都奪回來。」
     ﹝文意註解﹞本節說明他的爭戰並非沒有目的,也並非沒有結果。
    ﹝話中之光﹞(一)屬靈的爭戰,切忌奔跑無定向,鬥拳像打空氣(林前九26)。
          (二)信徒若能自己分別為聖,就必能幫助軟弱失敗的弟兄脫離困厄。

【創十四17】「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
   〔呂振中譯〕「亞伯蘭擊敗了基大老瑪和跟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山谷,就是王之山谷,迎接亞伯蘭。」
     ﹝原文字義﹞「殺敗」打擊;「沙微」山谷,平原。
    ﹝靈意註解﹞「基大老瑪」和「所多瑪王」同屬黑暗罪惡的權勢(參閱1~2節註解),此處前者有如吼叫的獅子(彼前五8),後者有如狡猾的蛇(創三1)。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能勝過魔鬼明顯的作為,卻不能勝過魔鬼詭詐的陷阱。
          (二)信徒對付兇惡的仇敵,務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牠就必離開我們逃跑(彼前五9;雅四7)。
          (三)撒但若不能用威嚇來勝過我們時,就會像蛇用詭詐誘惑人,裝作光明的天使和仁義的差役(林後十一3,13~15)。
          (四)當我們剛打完勝仗(殺敗敵人回來)時,要小心,魔鬼可能會設法挑動我們今生的驕傲(在王谷迎接)。

【創十四18】「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
   〔呂振中譯〕「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也出來:他是至高者神的祭司。」
     ﹝原文字義﹞「撒冷」平安,和平,完美;「麥基洗德」仁義的王(來七2)。
     ﹝文意註解﹞「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慰勞凱歸之師。
        「他是至高神的祭司」意即他事奉的是獨一的真神。
    ﹝靈意註解﹞「麥基洗德」豫表耶穌基督,是我們永遠、完美、公義、高過諸天、『尊榮的大祭司』(來四14;七11;詩一百一十4)。
        「餅和酒」兩者均豫表屬靈生命的供應,前者滋養、飽足、加力,後者舒暢、復甦、激勵。
        注意:當亞伯蘭追擊基大老瑪的時候,麥基洗德並沒有出現;而在所多瑪王迎接亞伯蘭的時候,他才前來,這說出:
          (一)主代禱的服事,有隱藏的一面,也有明顯的一面。
          (二)信徒真正屬靈的危機,並非在跟魔鬼發生正面衝突的時候,而是在魔鬼企圖以笑臉迷惑的時候。
          (三)信徒在爭戰得勝之後,心靈往往會鬆懈下來,若不即時復原,便很有可能會被魔鬼趁虛而入。
     ﹝話中之光﹞信徒常常參加擘餅記念主的聚會,也是一種重新得力的好機會。

【創十四19】「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
   〔呂振中譯〕「他給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制作主、至高者神,賜福與亞伯蘭!」
     ﹝原文字義﹞「天地的主」天地的擁有者。
    ﹝靈意註解﹞麥基洗德藉為亞伯蘭祝福,使他對神有更深的認識:1.「天地的主」特指祂掌管一切的財富;2.「至高的神」特指祂高於一切的權勢。
    ﹝話中之光﹞(一)「天地的主」乃是一切天上和地上祝福的源頭。
          (二)信徒若能專一的注目於「天地的主」,所多瑪王的禮物(21節)──魔鬼的試探──就會失去吸引力。
          (三)許多信徒只尊敬神是「天上」的主,但還未完全為神而活在「地上」,因此神的旨意不能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
          (四)信徒若真能在地上為神站住,則不只天是祂的,地也是祂的了。

【創十四20】「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呂振中譯〕「至高者神把你的敵人交在你手裡,他是應當受祝頌的!』亞伯蘭就把一切所有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
     ﹝文意註解﹞「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裏」指亞伯蘭並非靠他自己打勝仗,而是靠神使然。
        「所得的」指戰利品。
     ﹝靈意註解﹞亞伯蘭獻十分之一給至高神的祭司,表明承認他的戰果是出於大祭司的代禱和神的賞賜。
     ﹝話中之光﹞信徒也應當藉著奉獻,來表達對主愛和神恩的感激(林後五14~15;八1~2)。

【創十四21】「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
   〔呂振中譯〕「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拿走。』」
     ﹝原文直譯﹞「...你將靈魂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罷。」
     ﹝話中之光﹞(一)魔鬼常以財物為餌,意圖得著人的靈魂;但我們即便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又有甚麼益處呢(太十六26)?
          (二)貪財是萬惡之根;許多時候,多餘的財物是信徒受試探而致失敗的根源(提前六10)。
          (三)財富常會引誘信徒,使之倚靠無定的錢財,而不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六17)。

【創十四22】「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
   〔呂振中譯〕「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制作主,至高者神永恆主舉手起誓;」
     ﹝原文字義﹞「起誓」舉手。
     ﹝文意註解﹞亞伯蘭在此所提「天地的主、至高的神」其實是麥基洗德給他祝福時所說的話(參19節),這表示麥基洗德的話對他產生了功效。
        「舉手」表明他對神的信實和忠誠。
     ﹝話中之光﹞(一)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主的話使我們能勝過仇敵的試探(太四4,7,10)。
          (二)信徒若真能認識祂是「天地的主和至高的神」,轉眼注目於祂,今世的榮華富貴就要失去其吸引力。
          (三)信徒應當「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

【創十四23】「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
   〔呂振中譯〕「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條鞋帶,我也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發財』。」
     ﹝文意註解﹞「一根線、一根鞋帶」指微不足道和不值錢的東西。亞伯蘭拒絕從罪惡的權勢接受物質的財富,表明他不單是信靠神,並且他對地上財富的取捨,乃是有原則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除神所賜給之外,不可指望從世界得著甚麼。
          (二)一個真正對神有信心的人,能確實的知道神自己才是他的產業。
          (三)一般人對財富的追求是沒有止境的,富有者越想更富有;能知「拒所當拒、取所當取」,這是一個人真正敬畏神的明證。
          (四)所多瑪人在神面前罪大惡極(參十三13);凡與罪惡有關的財物,信徒必須抱持一介不取的態度,以免羞辱主的見證。
          (五)「撒但」是那晝夜控告弟兄的(啟十二10),所以我們絕不可給牠留下任何控告的口實(「免得你說」)。

【創十四24】「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呂振中譯〕「別給我什麼!只有僮僕們所吃了的,以及和我同行的人、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兒、讓他們拿走就是了。』」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伯蘭作人處事有分際,不替別人出主意,不慷他人之慨。
     ﹝靈意註解﹞信徒各人從神領受的信心和恩典大小不同(羅十二3;弗四7),所以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林前七17),切不可將自己行事為人的準則,加諸別人的身上(羅十四1~6)。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可強人所難,不可勉強別人跟自己一樣。
          (二)主感動各人擺上多少,那是各人與主之間的事;信徒只求盡其在我,而不過問別人擺上有多少。

叁、靈訓要義

【屬靈的爭戰】
     一、羅得被擄(1~12節):
          1.信徒若住在罪惡的環境中(所多瑪),有可能會被撒但(基大老瑪)所得
          2.信徒若不能勝過小罪,遲早會被大罪所擄
     二、亞伯蘭救回羅得(13~16節):
          1.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羅十五1)
          2.勝過明顯的仇敵(四王)
     三、麥基洗德為亞伯蘭祝福(18~20節):
          1.爭戰的得勝,乃出於大祭司(基督)的代禱和供應
          2.將得勝的榮耀歸給神(獻所得十分之一)
     四、亞伯蘭拒絕所多瑪的財物(17,21~24節):
          1.勝過化粧的仇敵(地上的財物)
          2.勝過驕傲的存心(不替別人作主張)

【亞伯蘭的榜樣】
    一、憑愛心為弟兄爭戰(13~14節)
     二、憑信心戰勝這世界的王(15~16節)
     三、憑感恩的心奉獻十分之一給神(18~20節)
     四、憑敬畏神的心不肯沾染世俗的敗壞(21~23節)
     五、憑通情達理的心尊重別人的權益(24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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