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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一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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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0 09:53: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人的建造和神的反應】
    一、人的言語原是一樣的(1節)
     二、人聯合起來建造城和塔(2~4節)
     三、神變亂人的言語,使人分散在全地上(5~9節)

【由閃到亞伯蘭的家譜】
    一、從閃到法勒共有五代(10~17節)
     二、從拉吳到亞伯蘭共有五代(18~26節)

【他拉帶亞伯蘭出吾珥】
    一、父家親屬簡介(27~30節)
     二、出吾珥,停在哈蘭(31~32節)

貳、逐節詳解

【創十一1】「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
   〔呂振中譯〕「那時全地只有一樣的口音、一樣的語言。」
     ﹝原文直譯﹞「當時,全世界只有一種語言和一樣的話。」
    ﹝文意註解﹞第十章一再的說:『各隨各的方言立國』(創十5,20,31),並且那裏還有一句話:『那時人就分地居住』(創十25);本章便是對如何造成上述情形的補充說明。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教會中若都「說一樣的話」(林前一10),該是多麼美麗的光景!
          (二)我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五37);不應當一口兩舌。
          (三)如果人都服在神的管治之下,彼此的心意應當能夠溝通才對。

【創十一2】「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裏。」
   〔呂振中譯〕「人從東邊往前行,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
     ﹝文意註解﹞他們所遇見的那平原,就是巴比倫平原。
        「住在那裏」是要長期定居,不會也不想離開的意思,但後來卻被迫分散了(參8節)。
     ﹝靈意註解﹞「示拿」原文字義是『吼獅之地』;本節象徵人們在安逸的生活環境中,容易上魔鬼的當,被牠所吞吃(彼前五8)。
     ﹝話中之光﹞(一)心中的謀算在乎人;惟有耶和華的籌算,才能立定(箴十六1;十九21)。
          (二)摩西五經裏每次出現「住在那裏」都暗含人自以為安穩之意;但每當人自以為平安穩妥的時候,正是撒但趁機作工的時候。

【創十一3】「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
   〔呂振中譯〕「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作磚,給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
     ﹝文意註解﹞「石漆」就是瀝青。考古學家發現,巴比倫一帶地方是古代瀝青工業發源地。
        「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所用的建材都不過是代用品。
磚是石頭的代用品,其強度不及石頭;石漆是灰泥的代用品,其凝結力不及灰泥。
     ﹝靈意註解﹞「磚」是用泥土燒成的,而人是塵土造成的(創二7),故燒磚象徵人工。
        「石頭」是主建造教會的材料(太十六18,『彼得』的原文字義是『小石』),神要將屬土的人改變成活石(彼前二5),故石頭象徵神工。
        「石漆」象徵人天然的美德。
        「灰泥」象徵經聖靈變化後的品格。
     ﹝話中之光﹞(一)只聽人的意見,而不等候仰望神,往往容易作錯事。
          (二)意志堅定的人,不惜採用變通的辦法,務求貫澈初衷;信徒若真是有心服事主,就不致於藉口沒有這個或沒有那個了。
          (三)人工建築所採用最好的材料,只不過是磚與石漆罷了;屬靈的建造,只能採用金、銀、寶石(林前三12~15),以免通不過試驗。

【創十一4】「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
   〔呂振中譯〕「便說:『來吧,我們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我們須要為自己立名,免得分散在全地上。』」
     ﹝文意註解﹞「城」指有城牆等防衛設施的城市。
        「塔」偏重於宗教性的意味。
        當時人所謂的「天」,意思是指『神的居處』;故他們建塔的用意──「塔頂通天」──是指要達到神的座位(參賽十四13~14)。
        或謂他們建此高塔的目的,意在躲避另一次洪水;人只信賴自己的雙手,而不信靠神的應許(參創九11)。
        「為要傳揚我們的名」指沽名釣譽,而不歸榮耀給神。
        「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神的旨意是要人『遍滿地面』(創一28;九1),但人卻執意不要分散,這明明是抗拒神的命令。
     ﹝靈意註解﹞「城」象徵屬人權勢的範疇。
        巴別「塔」豫表撒但所設計並推動的『假合一』。
    ﹝話中之光﹞(一)「來罷,我們要...」意即他們不要靠神,而要靠自己;世人的光景都是尋求自我、高舉自我,而全然離棄神。
          (二)世人喜歡表現自己,顯揚名聲,這乃是人悖逆神的根源。
          (三)有些基督徒捐款興建宏偉的教堂,或贊助公益事業,出發點也在於傳揚自己的名;這在神的眼中看來,無異是有份於建造巴別塔。
          (四)今天有很多基督教團體,只在意傳揚自己團體之名,而敵視不在其名下的基督徒,原則上也落在建造巴別塔的光景中。
          (五)撒但知道神要建造新耶路撒冷城,牠就搶先鼓動人建造巴別城,用意是在對抗神、破壞神的計劃。
          (六)神作事的方式是「從天而降」(啟廿一2),而人的方式是「從地達天」。
          (七)人想憑著自己的力量升到天上,即所謂「人定勝天」,但事實上,人若不靠著惟一的天梯──基督(創廿八12;約一51)──就不能上去。
          (八)事實上,人惟一能夠達於天的,乃是「罪惡滔天」(啟十八5)。

【創十一5】「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呂振中譯〕「永恆主下來,要看看人類所造的城和塔」
     ﹝原文字義﹞「世人」人的兒子。
     ﹝話中之光﹞信徒建造教會的存心和所用的材料,在神的眼前都赤露敞開,無可隱瞞。

【創十一6】「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作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看哪,他們只是一族之民,有一樣的口音;如今既作起這事來,將來他們所圖謀要作的事,就沒什麼能攔阻他們了。」
     ﹝原文直譯﹞「...所有的人是一個民族,操一樣的語言。他們剛開始,就作這事,現在,他們所計劃的就必不能制止了。」
    ﹝文意註解﹞神的意思是說:若不攔阻他們,而讓他們長此下去,他們將來必然會為所欲為,無惡不作了。
        「一樣的人民」指外表的一致。
        「一樣的言語」指思想、觀念的一致。
        有上述兩項『一致』作基礎,作起事來就無往不利。
     ﹝話中之光﹞(一)神不願意人以天然肉體來成就屬靈的事(加三3)。
          (二)神並不喜歡由人發起,來為祂作甚麼事;神喜歡人聽從祂的話,遵行祂的旨意(撒上十五22)。
          (三)凡不以榮耀神為目的事業,無論它們是多麼的好,都不能討神的喜悅。
          (四)神並不是嫉妒人團結起來作事,而是要阻止人在錯誤的動機下為所欲為,以免人鑄成大錯,無可救藥。

【創十一7】「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
   〔呂振中譯〕「來,我們下去,就在那裡使他們的口音混亂,不曉得聽彼此的口音。』」
     ﹝原文直譯﹞「來罷,我們下去...」
    ﹝原文字義﹞「變亂」用於描述煮菜時把材料『混拌』在一起,以致很難分辨原來的面目。
    ﹝文意註解﹞「來罷,我們下去」(原文),與狂傲的人們所說『來罷,我們』(4節)針鋒相對;從「我們下去」這片語看來,可知塔頂距離天還有相當的差距,人們自以為通天,事實上是不可能的。
        「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意即不能明白對方所表達的意思;故『言語不通』亦表明彼此的見解、思想、觀念不能溝通,各說各話,各行其是。
     ﹝話中之光﹞(一)彼此話語不通,心意不能溝通,是人們不能配搭合作的原因;在教會中若要合作得好,言語的溝通非常重要。
          (二)許多時候,人們所講的話似乎句句都聽得懂,但是並沒有把裏面的心意表達出來,因此,講者和聽者彼此還是不能溝通。
          (三)凡是彼此不能溝通的話,在對方的耳中就都是「方言」,應當求助於某些溝通專家──「繙方言的」(林前十四27~28)。
          (四)神作事總是治本不治標:祂並未拆除高塔,而是變亂人的言語──人的本身乃是問題的根源。
          (五)今日基督教中間分門別類,乃是歷代信徒企圖以人工來建造「假合一」的結果;惟一的拯救,乃在於回歸到建造神所要的「真合一」。

【創十一8】「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裏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
   〔呂振中譯〕「於是永恆主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止、不建造那城了。」
     ﹝文意註解﹞「分散在全地上」人們原來所害怕的是『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4節),而神的審判就是針對他們所擔心的。
    ﹝話中之光﹞(一)無論人如何頑強有力,根本不能與神相對抗。
          (二)人是先和神出了問題,然後人和人彼此之間才出了問題;故欲解決人和人之間的問題,須先解決人和神之間的問題。
          (三)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儆醒(詩一百廿七1)。

【創十一9】「因為耶和華在那裏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
   〔呂振中譯〕「因為永恆主在那裡使全地的口音混亂,又在那裡使人分散在全地上,故此那城名叫『巴別』。」
     ﹝原文字義﹞「巴別」神的門,但本書作者有意把它解作『變亂』,因它的原文拼法與『神的門』相近。
     ﹝文意註解﹞「眾人分散」的原因乃在於「變亂...言語。」
        注意一至九節共提到五次「天下人」和「全地上」(原文同一詞),表明世人都有份於建造巴別塔──所犯的這個罪惡是團體的,不是個人的。
     ﹝話中之光﹞(一)人們所賴以維繫人際關係的言語既經變亂,難怪人世間充滿了「你猜我忌」的情形。
          (二)有時,教會中信徒的分散,乃出於神的作為(徒八1,4),為要叫我們明白並遵行祂的旨意。
          (三)神的兒女應當從分裂的事實學取教訓:即刻停止建造「假合一」。
          (四)神不能容忍「假合一」,因此,祂就使人與人之間產生混亂;教會中一切的混亂,都是起因於不得神的喜悅。

【創十一10】「閃的後代記在下面: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
   〔呂振中譯〕「以下這些人是閃的後代。洪水以後兩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
     ﹝文意註解﹞注意下面這一段閃的家譜,只記「又活了」多少年,並未如塞特的家譜明記各人死時的年歲,以及「就死了」之結語(創五3~31)。他們『活』著的目的,只是為了『生』某一個人,並且這個人是與生出『亞伯蘭』有關連的;意即這個家譜裏的人,都是為著神的選召鋪路。
     ﹝話中之光﹞(一)若非神的選召,人在亞當裏面就沒有生存的意義。
          (二)人在那裏建造巴別塔,神則在這裏安排要呼召亞伯拉罕。
          (三)在眾多抗拒神心意的人中,神仍為祂自己留下一班清心愛神的人(羅十一4)。

【創十一11】「閃生亞法撒之後,又活了五百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閃生亞法撒之後,又活了五百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原文字義﹞十一至十七節的人名原文字義,請參閱第十章廿一至廿五節註解。
     ﹝文意註解﹞注意這一段家譜裏不說『就死了』的字句;表明信徒在基督裏不是死了,乃是睡了,將來還有復活的盼望(帖前四13~14)。

【創十一12】「亞法撒活到三十五歲,生了沙拉;」
   〔呂振中譯〕「亞法撒活到三十五歲,生了沙拉。」

【創十一13】「亞法撒生沙拉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亞法撒生沙拉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14】「沙拉活到三十歲,生了希伯;」
   〔呂振中譯〕「沙拉活到三十歲,生了希伯。」

【創十一15】「沙拉生希伯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沙拉生希伯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16】「希伯活到三十四歲,生了法勒;」
   〔呂振中譯〕「希伯活到三十四歲,生了法勒。」

【創十一17】「希伯生法勒之後,又活了四百三十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希伯生法勒之後,又活了四百三十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18】「法勒活到三十歲,生了拉吳;」
   〔呂振中譯〕「法勒活到三十歲,生了拉吳。」
     ﹝原文字義﹞「拉吳」友誼,朋友,神的朋友。

【創十一19】「法勒生拉吳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九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法勒生拉吳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九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20】「拉吳活到三十二歲,生了西鹿;」
   〔呂振中譯〕「拉吳活到三十二歲,生了西鹿。」
     ﹝原文字義﹞「西鹿」堅固,有力,枝條,後裔。

【創十一21】「拉吳生西鹿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七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拉吳生西鹿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七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22】「西鹿活到三十歲,生了拿鶴;」
   〔呂振中譯〕「西鹿活到三十歲,生了拿鶴。」
     ﹝原文字義﹞「拿鶴」鼾睡,吹走,宰殺。

【創十一23】「西鹿生拿鶴之後,又活了二百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西鹿生拿鶴之後,又活了二百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24】「拿鶴活到二十九歲,生了他拉;」
   〔呂振中譯〕「拿鶴活到二十九歲,生了他拉。」
     ﹝原文字義﹞「他拉」飄流,遲誤,落後者,回轉。

【創十一25】「拿鶴生他拉之後,又活了一百一十九年,並且生兒養女。」
   〔呂振中譯〕「拿鶴生他拉之後,又活了一百一十九年,這期間還生兒養女。」

【創十一26】「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
   〔呂振中譯〕「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
     ﹝原文字義﹞「亞伯蘭」崇高的父;「哈蘭」山地的居民,多山的,他們的焚燒,聖所,強壯。
    ﹝文意註解﹞根據創世記,從亞當到挪亞共有十代,從閃到亞伯蘭共有十代,係洪水將他們劃分成兩個相等的十代;而第二個十代中,第十章僅記載從閃到法勒前面五代,故巴別將他們劃分成兩個相等的五代。聖經常喜歡將家譜劃分成相等、平均的段落,例如馬太福音第一章的三個十四代,很顯然地有些代被故意刪掉。因此,一些聖經學者沒有考慮到刪掉某些代的可能性,而根據聖經的家譜來推算人類生存在地上的年歲,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爭論與誤會。
        另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實是,人類的壽命在洪水之前和在洪水之後有了顯著的變化,由九百多歲急劇地減到六百歲,再減到四百多歲、二百多歲,最後到一百多歲,這是說明罪惡給人類帶來了生理和環境生態的改變。
     ﹝話中之光﹞人的壽命短縮的主要原因,是社會上充滿罪惡與悲慘所致。

【創十一27】「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
   〔呂振中譯〕「以下這些人是他拉的後代。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
     ﹝原文字義﹞「羅得」緊裹,隱藏,帕子,深色的。
    ﹝文意註解﹞本節在原文是以『而且』開始的,表示本節與前述家譜(10~26節)有密切的關連;從此,聖經的記述焦點轉到了亞伯拉罕的家族,這也表示:神正要從墮落的人類當中,選召人出來,而有新的開始。
        「亞伯蘭、拿鶴、哈蘭」三人的排列次序,可能不是依照年紀的大小(參創九18)。據推測,他們年齡的次序應為:哈蘭、拿鶴、亞伯蘭,但因亞伯蘭是這個家譜的主角,故排在最前面。

【創十一28】「哈蘭死在他的本地迦勒底的吾珥,在他父親他拉之先。」
   〔呂振中譯〕「哈蘭死在他親族之地、迦勒底的吾珥,比他的父親先死(或譯:在他父親面前)。」
     ﹝原文字義﹞「迦勒底」好像破土的人,星象家,占卜者;「吾珥」光。

【創十一29】「亞伯蘭、拿鶴,各娶了妻;亞伯蘭的妻子名叫撒萊;拿鶴的妻子名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哈蘭是密迦和亦迦的父親。」
   〔呂振中譯〕「亞伯蘭和拿鶴各娶了妻:亞伯蘭的妻子名叫撒萊;拿鶴的妻子名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哈蘭是密迦和亦迦的父親。」
     ﹝原文字義﹞「撒萊」公主,我的公主,高舉的;「密迦」王后,參議;「亦迦」觀看者,儆醒。

【創十一30】「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
   〔呂振中譯〕「撒萊不能生育,沒有孩子。」
     ﹝文意註解﹞注意這裏特別提出「撒萊不生育」的事實,可能是要讓我們看見,亞伯拉罕的子孫──神的選民──並非墮落人類自然產生的,而是出自神的作為。

【創十一31】「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
   〔呂振中譯〕「他拉帶著他的兒子亞伯蘭、和他的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跟他兒媳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領他們出了迦勒底人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喀蘭,就住在那裡。」
     ﹝背景註解﹞他拉原在「吾珥」事奉別神(參書廿四2);當時的吾珥,是中東文明最先進的城市。
        「迦南地」即今日的巴勒斯坦,在當時尚屬落後、未開化的地區。
        「哈蘭」位於幼發拉底河上游,是從米所波大米到巴勒斯坦商道上的重要城市。
        從吾珥到哈蘭的路程約有一千一百哩;從哈蘭到迦南地約有四百哩。
     ﹝文意註解﹞這是亞伯拉罕第一次蒙神呼召(徒七2)之後的反應。他的信心頭一次的表現,並不比我們高明多少:
          (一)神對他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徒七3);他是離開了本地的;但本族只離開了一半,羅得還跟著;至於父家,他不只沒有離開,並且把父家帶走了。
          (二)亞伯拉罕的走,不是他自己定規的,是他父親定規的。一個沒有得著呼召的人,反而作主動的人;一個有呼召的人,反而作了跟從的人!
          (三)他雖然離開了迦勒底的吾珥,但沒有進到迦南地,而停在半路上。
     ﹝話中之光﹞(一)捨不得親人和敬老尊賢的觀念,常會令人無法遵循屬靈的原則,以致停頓不前。
          (二)許多人沒有神的呼召和啟示,就自告奮勇,以其本身所具備的學問、才幹、金錢、地位、經驗和聲望,帶領教會的事奉,至死一事無成。
          (三)許多信徒順從神只順從一半,停在半路上。

【創十一32】「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
   〔呂振中譯〕「他拉在世的日子共有二百零五年;他拉死在喀蘭。」
     ﹝文意註解﹞「他拉...死在哈蘭」就亞伯蘭而論,父親他拉的死,乃是他順從神呼召的一個轉機;他拉若不死,亞伯蘭就仍受親情關係的束縛,而不能全心全意順從神的呼召。
     ﹝靈意註解﹞「他拉」的字義是『遲誤』;「哈蘭」的字義是『枯燥』;本節象徵亞伯蘭順從神的呼召,是勉強、遲慢的,並不熱忱。
     ﹝話中之光﹞(一)信徒屬地的關係,常成為奔走屬天道路的攔阻。
          (二)死亡斷開了我們屬地的關係,但我們不是寄望親人之死,而是認識到自己已經與基督同死──這一個認識使我們能勝過屬地的關係。

叁、靈訓要義

【甚麼是假合一】
    一、「他們彼此商量」(3節)──以人意代替神意
     二、「拿磚當石頭」(3節)──以人工代替神工
     三、「拿石漆當灰泥」(3節)──以天然的代替屬靈的
     四、「建造一座城」(4節)──建造一個屬人權柄的勢力範圍
     五、「建造...一座塔」(4節)──高抬屬地的原則
     六、「為要傳揚我們的名」(4節)──只顧自己團體的名
     七、「免得我們分散」(4節)──維持團結的假象

【神對假合一的反應】
    一、神判定假合一是敵擋神的(5~6節)
     二、神寧可使人分裂,不能容忍假合一(6~7節)
     三、假合一『混亂』了真合一;直到今天,「巴別」(就是巴比倫)的原則,仍然盛行於基督教中間(參啟十七、十八章)
     四、神呼召一班清心愛祂的人,從基督教的混亂中出來(「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在合乎祂心意的立場上(「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建造真正合一的教會(參創十二1)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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