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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四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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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3 10:54:4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人第二次的墮落】
    一、該隱和亞伯的出生和行業(1~2節)
    二、該隱和亞伯各自向神獻祭,但效果不同(3~7節)
    三、該隱殺亞伯,受神刑罰(8~16節)
    四、該隱的後代(17~24節)
    五、塞特的出生和後代(25~26節)

貳、逐節詳解

【創四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呂振中譯〕「亞當和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由於永恆主的庇佑我得了一個男兒。』」
    ﹝原文字義﹞「同房」知道,認識;「該隱」得著。
    ﹝文意註解﹞原文無「有一日」。
        夏娃以為她『得著』了神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創三15),故給他起名「該隱」(原文字義是『得著』)。

【創四2】「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呂振中譯〕「她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原文字義﹞「亞伯」氣息,虛幻,虛空。
    ﹝文意註解﹞夏娃生該隱之後,並未得著神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顯然為此失望了,故以「亞伯」(『虛空』的意思)名其次子。
        當時人類還是素食(創三18),牧羊的目的大概是為著製衣遮羞(創三21)和獻祭贖罪。很可能亞當和夏娃得到神的啟示──人若想親近神,便須藉著羔羊的犧牲。他們就把這個啟示講給兒子們聽。
        從本節可以看出,亞伯是為神而活,該隱是為自己的肚腹而活。
    ﹝話中之光﹞(一)離開神的人生,乃是虛空的虛空(傳一2)。
          (二)一個真認識人生虛空的人,必然以神為他人生的意義,而為神活著。
          (三)信徒不當只為餬口而工作,而要把事奉神當作我們工作的目的。

【創四3】「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過了許多日子,該隱帶了地裡的果實為供物(或譯:禮物)獻給永恆主。」
    ﹝原文字義﹞「有一日」過了一些日子,到了日子的盡頭;「供物」禮物,獻祭。
   ﹝文意註解﹞該隱把他種地的結果拿來獻給神,目的是要討神的喜歡,但他這樣做,顯示他漠視他父母從神所得的啟示,而自以為是的來摸神的事。這裏也給我們看見,人在飽食之餘,也會想到神的問題,盼望與神來往、敬拜真神。然而問題乃在於這樣的拜神,是否合乎神的心意呢?凡不照神的旨意而行的,就是走「該隱的道路」(猶11)。
    ﹝靈意註解﹞該隱的獻祭象徵人意的宗教,它的特點是:它並非出自神的啟示,而是憑著己意,用私意崇拜(西二23),並以自己勞苦所得,想靠行為在神面前稱義(加三11)。

【創四4】「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呂振中譯〕「亞伯也帶了他羊群中那些頭一胎生的、和羊的脂肪來獻上。永恆主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原文字義﹞「看中」看,注視。
   ﹝文意註解﹞亞伯所獻的祭,所以會被神看中,是因為:1.不是憑著自己的意思,而是照著從他父母所聽見神的旨意;2.他是因著信獻祭與神(來十一4);3.他所獻的是被殺流血的犧牲。
    ﹝靈意註解﹞「頭生的」和「脂油」豫表基督。亞伯的獻祭象徵啟示的宗教;人惟有藉著被殺流血的耶穌基督,才能蒙神悅納。
    ﹝話中之光﹞(一)「頭生的」是羊群中最好的,「脂油」是羊的身體最好的部分;我們必須將最好的奉獻給神。
          (二)神不只悅納亞伯的祭物,並且也悅納亞伯這個「人」;惟有遵行神的旨意的人,才能蒙神喜悅。
          (三)原來夏娃是看重該隱,但神所看中的卻是亞伯;人所看重的,常是神所看不中的;而神所看中的,也常是人所輕視的(撒上十六1~14)。

【創四5】「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的發怒,變了臉色。」
   〔呂振中譯〕「卻沒看中該隱和該隱的供物。該隱就極惱怒,變了臉色。」
    ﹝原文字義﹞「看不中」不看;「發怒」生氣,擔憂;「變了臉色」臉面下沉,垂下臉來。
   ﹝文意註解﹞「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不但該隱的祭物不對,連他自己這個人也不對,所以神不悅納。
      該隱的發怒,表明他獻供物的動機不對。
    ﹝話中之光﹞(一)人與神來往,不單是事物須對,我們這個人也須對。
          (二)人意的宗教,雖然存心要討神的喜悅,但因源頭不對,所以拜神也是枉然。
          (三)聽命勝於獻祭(撒上十五22),神所看重的,乃是我們順服神的心。
          (四)在宗教裏的人,第一個特徵是自義、自是、驕傲,稍不遂心稱意,便要動怒。
          (五)我們不是把「多餘的」獻給神,我們乃是把「上好的」獻給神。
          (六)我們事奉神,不是在乎我們能為神作多少,乃是在乎我們是否先把自己擺上給神。

【創四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該隱說:『你為什麼惱怒?你臉色為什麼變了呢?」
    ﹝文意註解﹞「發怒」和「變了臉色」是外面的表現;神的問話是要使該隱注意他發怒和變臉色的背後原因,和他內心真實的光景。

【創四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呂振中譯〕「假使你行得對,哪有不抬起頭來的?你若行得不對,罪就伏在門前了;它渴想要引誘你,你卻要管制它!』」
    ﹝原文字義﹞「行得好」成為好的;「蒙悅納」上升,仰起臉來;「罪」罪孽(射不中目標),罪刑,贖罪祭;「伏」躺臥,蹲伏。
    ﹝文意註解﹞本節把「罪」描寫成一個人格化的活物(羅七17),它就是撒但的化身,蹲伏在門前,準備要隨時撲過來。
    ﹝話中之光﹞(一)罪一直伺機要陷害人,得著人來作它的工具(羅六13);人雖想盡辦法要制伏罪,卻歸徒然。
          (二)宗教雖也勸人為善,但宗教不能給人能力以行善(羅七18)。

【創四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呂振中譯〕「該隱對他的兄弟亞伯說:『我們出去到田間吧。』二人正在田間,該隱就起來打他的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靈意註解﹞「該隱」豫表屬血氣的,「亞伯」豫表屬靈的;屬血氣的總是逼迫屬靈的(加四29)。
   ﹝話中之光﹞(一)「兇殺」乃是宗教的特徵之一;宗教徒彼此殘殺,甚至有些狂熱的基督教徒,也不例外。
          (二)魔鬼是世上一切宗教之父,因為牠從起初是殺人的(約八44)。
          (三)宗教徒(包括基督教徒)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四)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

【創四9】「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那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我哪是看守我兄弟的呢?』」
    ﹝文意註解﹞該隱回答說:「我不知道。」這是說謊。又說:「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這是頂撞神。
   ﹝話中之光﹞(一)信徒之間,有彼此看顧、彼此幫助的本份(羅十四7;腓二4;提前五8)。
          (二)宗教徒拜神,但他們目中卻無真神,因此他們說謊並不以為恥。

【創四10】「耶和華說,你作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呂振中譯〕「永恆主說:『你幹了什麼事?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叫呢。」
    ﹝文意註解﹞血會說話(來十二24),意即血在神面前作見證。
   ﹝話中之光﹞(一)人所犯的罪,都彷彿有聲音達到神的耳中(創十八20;十九13;出二23;三9;雅五4)。
          (二)凡為作見證而被殺的人,有一天神必為他們伸冤(啟六9~10;十九2)。
          (三)主耶穌的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來十二24),因此信徒因祂的寶血,得以坦然進到神面前(來十19)。

【創四11】「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呂振中譯〕「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收取了你兄弟的血了;如今你,你是受咒詛、須離開這地的。」
    ﹝文意註解﹞「你必從這地受咒詛」意即:1.這地不再給你效力;2.這地不能再收容你(參12節)。
    ﹝話中之光﹞無神的宗教生活,不只沒有神的祝福,甚且是活在咒詛之下。

【創四12】「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呂振中譯〕「你種地,地必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於地上。』」
    ﹝原文字義﹞「流離」搖擺,變遷不定,擺動;「飄蕩」徘徊,往來,傷悲,憂愁。
    ﹝文意註解﹞「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意思是該隱在地上必成為一個被趕逐的逃亡者。『流離』重在指外面的流離失所;『飄蕩』重在指裏面的飄蕩無定向。
    ﹝話中之光﹞沒有神的人生,不知從何來,也不知往何而去,活著沒有指望(弗二12),也沒有意義。

【創四13】「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呂振中譯〕「該隱對永恆主說;『我的罪罰太重,過於我所能擔當的。」
   ﹝原文字義﹞「刑罰」作惡,罪孽;「當」舉起,支持。
    ﹝文意註解﹞「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又可譯作:『我的罪孽太大,過於所能赦免的。』該隱這話並非認罪,而是出於自憐的怨歎。
    ﹝話中之光﹞人最大的刑罰,莫過於被神棄絕,這是過於人所能承擔的。

【創四14】「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呂振中譯〕「你看,你今日趕逐我離開這地,叫我自己躲藏,不得見你的面,我就會流離飄蕩於地上;那麼凡遇見我的就會殺我了。』」
    ﹝原文字義﹞「遇見」發現,尋得。
   ﹝文意解說﹞「不見你面」指得不到神的看顧和保護。
        「凡遇見我的」指亞當和夏娃所生別的兒女。
    ﹝話中之光﹞(一)人生最大的痛苦,乃是失去神面光的同在。
          (二)人第一次墮落(指亞當),還能見神的面;但人第二次墮落(指該隱),就不得見神的面;人越墮落,就離神越遠。
          (三)凡棄絕神的,也必被神棄絕;無神的宗教徒必然沒有神的保佑。
          (四)殺人者總是怕自己也會被人所殺。

【創四15】「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呂振中譯〕「永恆主對該隱說:『既然如此,凡殺該隱的就須遭報七倍。』永恆主便給該隱立個記號,免得遇見他的人擊殺他。」
    ﹝原文字義﹞「遭報」報復,責罰。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殺人,以為是替天行道,其實這並不是出於神的本意。
          (二)凡因道理見解不同,而欲將對方除之為快的,應當好好揣摩本節聖經的含意。

【創四16】「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
   〔呂振中譯〕「於是該隱從永恆主面前走開,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即『飄蕩』的意思)之地。」
    ﹝原文字義﹞「挪得」流浪,游蕩,逃離。
   ﹝靈意註解﹞宗教和文化是人類的兩大發明。人發明宗教的目的,原是要親近神、敬拜神,但由於是隨著己意的緣故,不但不討神喜悅,反而得罪了神,結果更遠離神。人一失去了神,就失去了神的供應、喜樂和保障,因此人就發明文化來取代神。
    ﹝話中之光﹞(一)該隱獻祭的原意是要事奉神,結果因獻祭而導致殺人,最後離開了神;凡隨己意事奉神者,結局常是這樣。
          (二)人第一次墮落(指亞當),只是離開伊甸園(創三23);人第二次墮落(指該隱),是離開耶和華的面。
          (三)凡是遠離神的人,就必定「住」在地上。

【創四17】「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
   〔呂振中譯〕「該隱和妻子同房,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他兒子的名、給那城起名叫以諾。」
    ﹝原文字義﹞「以諾」開始,學習,教師,供獻。
   ﹝文意註解﹞誰是該隱的妻子,大多數解經家認為是亞當和夏娃所生的女兒。在聖經中,兄妹結婚的事,是在摩西律法之後才禁止的。人類初期,可能少有所謂「近親不良遺傳因子」。
        「城」是人們可以安居的社會單位,可大可小。
    ﹝靈意註解﹞人一離開神,就「開始學習」(「以諾」的字義)生活的技能,自我供給、娛樂、保衛,這就形成了文化。
        「城」是人用地上的材料,以人工來建造,成為人聚集生活的中心(創十一1~4);它表徵人類文化的集大成。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地上,是過帳棚的生活;我們所想望的,不是地上人工建造的城,而是天上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城(來十一9~10)。
          (二)該隱按他兒子的名來稱呼他所建造的城;遠離神的人,他所想、所打算的,常是為著他自己的兒女。

【創四18】「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呂振中譯〕「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
    ﹝原文字義﹞「以拿」見證的城;「米戶雅利」神要抹除,擊打的;「瑪土撒利」屬神的人;「拉麥」健壯的,有能力。
    ﹝文意註解﹞所有該隱家譜裏的人,神都不記載他們的年日,表明他們活在地上的日子,在神面前都算不得數(參閱創五章)。
    ﹝靈意註解﹞人「開始學習」(「以諾」)過無神的生活,逐漸發展出一套無神的文化系統,而以其為「見證」(「以拿」)和誇耀。人在建造無神文化的過程中,雖然明知神在反對並要「消除」(「米戶雅利」),並且也知道人是「屬於神」(「瑪土撒利」)的,但仍一意孤行,「強有力」(「拉麥」)的推展其文化建設,因此神就任憑他們(羅一24,26,28)。

【創四19】「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
   〔呂振中譯〕「拉麥娶了兩個妻子,一個名叫亞大,另一個名叫洗拉。」
    ﹝原文字義﹞「亞大」裝飾,娛樂;「洗拉」保護,屏幃,遮藏。
   ﹝文意註解﹞這是多妻惡俗的源起。
    ﹝靈意註解﹞拉麥是無神文化的中心人物,他代表一切醉心於文化的人,注重「裝飾」和「娛樂」(「亞大」),美其名為「保護」(「洗拉」)身心的健康,實際上卻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慾(多妻)。
    ﹝話中之光﹞(一)人一離開了神,就會放縱情慾,為要滿足肉體的慾望,便開始娶多妻,破壞了神「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的定規。
    (二)凡醉心於無神文化的人,男的多縱情聲色,女的多打扮自己。

【創四20】「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呂振中譯〕「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原文字義﹞「雅八」流動,領導;「住」停留。
    ﹝文意註解﹞當時神命定人耕地以養生(創三17),但人卻發明了「遊牧」(「雅八」)生活的文化。

【創四21】「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呂振中譯〕「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猶八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原文字義﹞「猶八」音樂,快樂聲音;「彈」突然抓住。
    ﹝文意註解﹞人發明了「音樂」(「猶八」),這是人類藝術文化的開端。
    ﹝話中之光﹞世人因為沒有神作他們的喜樂,故需要以各種的娛樂來消愁解悶。

【創四22】「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呂振中譯〕「洗拉也生了土八該隱,就是打造各樣銅鉄利器的;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
    ﹝原文字義﹞「土八該隱」該隱的擴展,該隱的流出;「拿瑪」悅心的。
    ﹝文意註解﹞該隱是人類第一個殺人者(8節);人類自相殘殺,進一步「擴展」(「土八該隱」)而發明了利器以自衛,這是人類戰爭文化的開端。
    ﹝靈意註解﹞人因著失去神作他們的供應、喜樂和保障,便發展無神文化來自養、自娛、自衛,最後,竟至殺人「取樂」(「拿瑪」),強橫兇暴。

【創四23】「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
   〔呂振中譯〕「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阿,聽我的話;拉麥的妻子阿,側耳聽我所說的:人傷了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擊傷了我,我把他殺害;」
    ﹝原文字義﹞「細聽」側耳而聽,傾聽。
   ﹝文意註解﹞「少年人」並非指小孩子,而是指青年人。
        拉麥是無神文化的中心人物。無神文化不只使人縱情聲色(19節),並且也使人強暴兇殺;殺人卻不願被人殺。

【創四24】「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呂振中譯〕「人殺該隱、若須遭報七倍;那麼若殺拉麥,就須遭報七十七倍了!』」
    ﹝文意註解﹞這裏的意思是說,誰若傷害我,必要遭報,而且比神允許該隱,向殺害該隱的人施行的報應更多十倍。換句話說,他驕傲狂妄,自以為足夠有能力照顧自己,比神照顧該隱還要好上十倍。

【創四25】「亞當又與妻子同房,他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呂振中譯〕「亞當又和妻子同房,妻子就生了一個兒子,並給他起名叫塞特,意思是說:『神給我立了另一個後裔來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
    ﹝原文字義﹞「塞特」新苗,茁芽,設立,代替,償還。
   ﹝靈意註解﹞前章該隱和他的後裔豫表舊造的族類;本章「塞特」和他的後裔豫表新造的族類,因蒙神的揀選和救恩,得以歸入基督耶穌,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而脫離了舊造的敗壞(參羅六3~7)。
    ﹝話中之光﹞(一)人若不肯與神同心,為神所用,神必從別處興起另一班人來,以成就祂的旨意。
          (二)神的見證人是不會斷絕的;這一個被殺了,神還會興起另一個來代替。

【創四26】「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呂振中譯〕「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他就給兒子起名叫以挪士(即『人』的意思):這人是最先(或譯:那時人才開始)呼求永恆主之名的。」
    ﹝原文字義﹞「以挪士」脆弱必要死的人。
    ﹝靈意註解﹞人唯有認識自己的「軟弱無能」,對於這「必死」(「以挪士」)的自己無所指望,才會轉而呼求神,以神為倚靠。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我們仍會軟弱至極,所以需要呼求主名,因為對於一切呼求祂的人,主是豐富的(羅十12~13原文)。
          (二)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四12)。

叁、靈訓要義

【該隱墮落的過程】
   一、不順從神的啟示(3節)
    二、因不蒙神悅納而發怒(5節)
    三、對別人因嫉妒而殺害(8節)
    四、對神說謊(9節)
    五、只求自己的益處(13節)
    六、結果與神完全隔絕(14,16節)

【從創四章裏的人名意義學取教訓】
   一、不要神的人:
      墮落離開神的面之後,「開始學習」過無神的生活──「以諾」(17節);逐漸發展出一套無神的文化系統,而以其為「見證」和誇耀──「以拿」(18節);人在建造無神文化的過程中,雖然明知神在反對並要「消除」──「米戶雅利」(18節);並且也知道人是「屬於神」的──「瑪土撒利」(18節);但仍一意孤行,「強有力」的推展其文化建設──「拉麥」 (18節);他們注重「裝飾」和「娛樂」──「亞大」(19節);美其名為「保護」身心的健康,實際上卻是在放縱肉體的情慾(多妻)──「洗拉」(19節);他們倡導了「遊牧」以維持生存──「雅八」(20節);發明了「音樂」以消愁解悶──「猶八」(21節);更進一步「擴展」,製造銅鐵利器以自衛──「土八該隱」(22節);強橫兇暴,竟至殺人「取樂」──「拿瑪」(22節)。
    二、要神的人:
        認識人生的「虛空」──「亞伯」(2節);也認識自己是「軟弱必死的」──「以挪士」(26節);因此轉而求告那位「我是的」──「耶和華」(26節);以神的生命來「代替」舊人──「塞特」(25節)。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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