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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三章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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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13 10:53: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壹、內容綱要

【人第一次的墮落】
    一、蛇向女人引誘(1~5節)
    二、二人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6節)
    三、二人違背神吩咐的後果:
          1.眼睛立即明亮,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7節)
          2.躲避神的面(8~10節)
          3.受神訊問,推諉責任(11~13節)
          4.神對蛇的判決(14~15節)
          5.神對女人的判決(16節)
          6.神對男人的判決(17~19節)
          7.判決中的恩典(20~21節)
          8.被趕出伊甸園(22~24節)

貳、逐節詳解

【創三1】「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
   〔呂振中譯〕「但是永恆主神所造的,田野一切的活物惟有蛇最更狡猾。蛇對女人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神真地說過你們都不可吃麼?』」
    ﹝原文字義﹞「蛇」字根和『邪術』及『占卜』相同,發音與『引誘』相近;「狡猾」靈巧,通達,有見識。
   ﹝文意註解﹞撒但又稱「古蛇」(啟十二9;廿2),牠乃是附在當時最出色的活物身上,裝作光明的天使對夏娃說話(林後十一3,14)。
   ﹝話中之光﹞(一)魔鬼作工的方法,經常不肯露出牠的真面目,而藏在一些美麗、靈巧的人事物背後,叫人不知不覺受其迷惑。
          (二)魔鬼常藉著一些人事物來向人說話;信徒當警醒防備魔鬼的話。
          (三)魔鬼不找男人而找女人,可見牠總是找那些靈性較軟弱的人(聖經說女人是較軟弱的器皿,彼前三7)下手。
          (四)魔鬼引誘人的技倆,乃是叫人懷疑神的話──「神豈是真說」。
          (五)「神豈是真說」有的信徒明明看見聖經中某些神的話,卻還以為那些話不是對他們說的。

【創三2】「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
   〔呂振中譯〕「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都可以吃;」
    ﹝話中之光﹞(一)夏娃未斷然拒絕與蛇對話,這是陷入錯誤的第一步;我們對魔鬼的試探,必須用堅固的信心抵擋牠(彼前五8~9)。
          (二)夏娃越過亞當而直接向蛇說話;不守住地位而強自出頭,這是人失敗的主因。

【創三3】「惟有園當中那顆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呂振中譯〕「惟獨園子當中那棵樹的果子,神卻真地說過:不可以吃,也不可摸,免得死亡。』」
    ﹝原文字義﹞「摸」觸摸,挨近,沾。
   ﹝話中之光﹞(一)夏娃的失敗,首先是將神的話更動了些:
              1.「可以隨意吃」(二16)減少為「可以吃」(2節)。
              2.「不可吃」(二17)增添為「不可吃,也不可摸」。
              3.「必定死」(二17)改變為「免得死」。
          (二)對神的話認識不清,模糊而不準確,很容易給魔鬼有機可乘。
          (三)一個不認識神的人,濫用神的話是相當危險的事。

【創三4】「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
   〔呂振中譯〕「蛇對女人說:『你一定不會死:」
    ﹝話中之光﹞(一)神是說「必定死」(二7),魔鬼是說「不一定死」;魔鬼的道理常似是而非,混真而實假,但神的道只有一「是」,總沒有是而又非的。
          (二)魔鬼一直用「不一定」這一類的話來迷惑人,引誘人走岔路,例如:作壞事「不一定」會被抓到,作某種事「不一定」神不喜歡。

【創三5】「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呂振中譯〕「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你們的眼睛就開朗,你們就像神一樣,曉得分別善惡(或譯:好壞)。』」
    ﹝原文直譯﹞「…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開了…」
   ﹝原文字義﹞「知道」認識,同房;「明亮」開,睜開。
   ﹝文意註解﹞本節魔鬼所說的話,一面讒謗神,叫人懷疑神的美意,一面引誘人,叫人起了驕傲之心,想要「如神」。
   ﹝話中之光﹞(一)懷疑神的美意,是信徒靈性最大的危機,這等於開大門迎接魔鬼的試探。
          (二)貪求擁有「如神」的能力,是人跌倒的主要原因。
          (三)今天許多信徒盲目追求屬靈的恩賜,而忽略了生命的長進,恐怕也是中了撒但「如神」的詭計而不自知。
          (四)在「如神」的心願背後,隱藏著人要悖逆神、人要自己成為神的不軌圖謀。

【創三6】「於是女人見那顆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
   〔呂振中譯〕「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做食品似乎好吃,又悅人眼目,而且可喜愛、能使人有智慧,就摘取那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一齊吃,她丈夫也吃了。」
    ﹝原文字義﹞「悅」願望,所欲;「智慧」成為明辨的,精明。
   ﹝文意註解﹞「於是」說出她的心思接受了撒但的提議。
        「可喜愛的」說出她的情感也被引動了。
        「就」說出她在意志裏有所決定。
        她魂裏的三種功用:心思、情感、意志,全都參與其事。
   ﹝話中之光﹞(一)夏娃的心被三種情慾所引動:(1)「好作食物」──肉體的情慾;(2)「悅人的眼目」──眼目的情慾;(3)「能使人有智慧」──今生的驕傲(參約壹二16;太四1~11)。
          (二)夏娃的墮落共有四層:(1)眼睛看「見」了;(2)手「摘下」了;(3)口「吃了」;(4)「又給」別人了。
          (三)夏娃的失敗,在於她只運用「體」和「魂」,而不運用「靈」;或說,她的「體」只聽從她的「魂」,而未聽從她的「靈」。
          (四)夏娃本來應當先問亞當,但她自行定規,逕自去作了,這是她失敗的原因;人企圖獨立於神的思想,乃是犯罪的先聲。
          (五)亞當的失敗,是在於他未站在神所安排的地位上,又沒有遵守神的命令。
          (六)罪惡是會傳染的;一人犯罪,親近的人也會受影響。
          (七)「吃了」表明人的墮落,不只是違背了神的命令(創二17),並且有罪的因素進到人的裏面。

【創三7】「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
   〔呂振中譯〕「二人的眼睛就開朗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縫了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作圍裙。」
    ﹝靈意註解﹞「無花果樹」是天然存在的東西;「編」是指人自己的努力;「葉子」和「裙子」均象徵人的行為。
        本節是說,罪人的良心使他知道自己的羞恥,便想要靠自己天然的力量和行為,來遮蓋自己。換句話說,人想靠肉體成全(加三3),這是不可能的。
   ﹝話中之光﹞(一)人對罪惡的第一個反應乃是遮掩。
          (二)穿衣服乃是犯罪的記號,故此我們不可過於重看華美的衣服(彼前三3~4)。
          (三)人的眼睛得開之後,並沒有變得像神,卻從擺在眼前的美好事物中看見了醜惡和羞恥。
          (四)無花果樹葉子編作的裙子,雖然好看,卻不能持久;這說出我們人行善的意志,起初尚能顯出美好的外表,但終歸要失敗。

【創三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裏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呂振中譯〕「天晚起了涼風,永恆主神在園中走走,那人和妻子聽見永恆主神的聲音,就藏在園子裡的樹木中,躲避永恆主神的面。」
    ﹝靈意註解﹞「天起了涼風」暗示因著人的犯罪墮落,破壞了神與人之間那溫暖、和睦的關係。
        「樹木」是沒有血的,象徵不流血的辦法(以好行為來取悅神);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
   ﹝話中之光﹞(一)人犯罪後一貫的作風,總是躲藏,而不認罪求赦免。
          (二)人雖躲避神的面,但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箴十五3)。
          (三)信徒若無心尋求神的面,恐怕是因為落在罪惡之中,良心有虧。
          (四)罪的感覺使人怕見神;每一次我們來到神面前,必須認罪、蒙寶血洗淨,才能坦然無懼的與神相交(約壹一7~9;來十19)。

【創三9】「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那裏?」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呼喚那人說:『你在哪裡?』」
    ﹝文意註解﹞神來尋找罪人,是因為:1.神的公義──不能不鑒察罪惡;2.神的慈愛──為罪人憂傷掛慮;3.神的恩典──為罪人預備贖罪之路。
   ﹝話中之光﹞(一)是神尋找人,不是人尋找神;基督教與其他宗教不同之點就在於此。基督教是神尋找人;其他的宗教都是人尋找神,所以它們所找到的都不是真神。
          (二)信徒犯錯後,神也常在人的裏面發聲呼喚,要人警惕、悔改。

【創三10】「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呂振中譯〕「他說:『我聽見你的聲音在園中,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起來。』」
    ﹝文意註解﹞不是神的聲音叫他害怕,乃是他裏面罪的感覺叫他害怕。

【創三11】「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麼?」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說:『誰告訴你你赤身露體呢?我吩咐你不可吃的樹上果子,莫非你吃了麼?』」
    ﹝文意註解﹞「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這問題的意思是『誰告訴你赤身露體是不好的呢?』神這個問話,乃是要引導人向祂承認所犯的罪。

【創三12】「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呂振中譯〕「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了我,我就吃了。』」
    ﹝文意註解﹞「你所賜給我」亞當在此有責怪神之意。
        「她把...給我」亞當又把過錯推給別人。
   ﹝話中之光﹞(一)犯錯而不肯承認,反而怨天尤人,這是人的通病。
          (二)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廿八13)。
          (三)人的諉過,說出人與人之間,因犯罪墮落而有了嫌隙(西三13)。

【創三13】「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對女人說:『你幹的什麼事阿?』女人說:『是蛇誘騙了我,我才吃了。』」
    ﹝原文字義﹞「引誘」欺騙,誘惑。
   ﹝文意註解﹞夏娃也和亞當一樣,把犯罪的責任推卸給別人。從她的答話可看出,她終於醒悟自己受了撒但的欺騙。

【創三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口一切野獸更重。你必用肚子走路,盡你一生的日子吃土。」
    ﹝文意註解﹞注意神並未詢問蛇,神沒有給蛇機會去為牠自己的罪行辯護。
        「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可見一切走獸都因人的犯罪而受牽連。
        「你必用肚子行走」這話顯示蛇在此以前是用其他方式來行走的,現在改變了牠走動的方式,表明牠被貶低了。
        「終身吃土」就是衰敗蒙羞的意思(詩七十二9;彌七17)。
    ﹝話中之光﹞(一)一切屬土的(屬世的)人,都是魔鬼所要吞吃的對象。
          (二)我們甚麼時候憑著天然的生命而活,甚麼時候就作了撒但的食物。
          (三)信徒若要免受魔鬼的苦害和吞吃,便須憑屬天的生命,活在屬天的境界裏。

【創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呂振中譯〕「我要使你和女人之間有仇恨,你的後裔和她的後裔之間也必有仇恨;她必重傷你的頭,你必重傷她的腳跟。』」
    ﹝文意註解﹞「女人的後裔」原文是單數的,指一個人,或一個集體的人類。
   ﹝靈意註解﹞「女人的後裔」豫表基督耶穌為童女所生。
        「要傷你的頭」指主在地上已給予魔鬼致命傷(來二14;約壹三8)。
        「你要傷他的腳跟」指魔鬼頂多只能殺死主的肉身,卻不能阻止祂的復活。
    ﹝話中之光﹞(一)信徒與魔鬼永遠敵對,故我們要做個基督的精兵(提後二3)。
          (二)信徒不只與撒但彼此為仇為敵,也與撒但的僕役(甘心被魔鬼利用的世人)互有敵意。
          (三)信徒的新人也與舊人彼此為仇,靈與肉體相爭(加六17原文)。
          (四)信徒唯有在基督裏面,才能對付神的仇敵撒但。

【創三16】「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呂振中譯〕「對那女人呢,永恆主神說:『我必定增多你懷孕的疼痛;你必在疼痛中生兒女;你必戀慕(或譯:回歸)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原文字義﹞「苦楚」辛勞,愁苦;「戀慕」想望,強烈的慾念,包括性慾、佔有慾等。
   ﹝文意註解﹞女人因犯罪所受的刑罰有三:1.懷胎的苦楚;2.生產的苦楚;3.丈夫的管轄。世上女人,從此不能免受懷胎和生產的苦楚,且在男女情感問題上,一直在扮演弱者的角色。
        「丈夫必管轄」表明神在此設立丈夫作妻子的頭(弗五23),但這並不就表示男尊女卑,乃是表示男女各有所司,在家庭中各有不同的功用。
    ﹝話中之光﹞(一)信主的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提前二15)。
          (二)神對女人的安排──全心愛丈夫,順服自己的丈夫──乃是女人的拯救和保護。現代女權運動者,宜對此三思!
          (三)丈夫表徵基督(弗五23);信徒應當在生活中尊主為大,使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

【創三17】「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
   〔呂振中譯〕「對亞當(或譯:那人)永恆主神則說:『你既聽了妻子的話,吃那樹上的果子,就是我吩咐你說:『不可吃』的,那麼土地就必因你的緣故而受咒詛;盡你一生的日子你必勞苦(或譯:疼痛),纔能從土地得吃的;」
    ﹝原文字義﹞「終」全部,所有。
   ﹝文意註解﹞「你既聽從妻子的話」表示他盲目聽從妻子的話,乃是肇禍的原因。
        「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人犯罪,使萬物也受了連累(羅八19~23),這是因為亞當是舊造的元首,他代表一切舊造。
    ﹝話中之光﹞(一)作丈夫的應當愛妻子,但對妻子的話要慎思明辨,不可凡事都聽從;一旦出錯,作丈夫的要負很大的責任。
          (二)人人必須終身勞苦,才能維持生存,這是犯罪所帶來的定命;然而我們若肯到主這裏來,仍然可以在勞苦中得著安息(太十一28)。
          (三)人若遊手好閒,容易生邪思、犯邪行;可見神對男人的安排──勞苦作工──也是一種的拯救和保護。
          (四)「從地裏得吃的」神所造的大自然,是人生存的憑藉和工具。

【創三18】「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
   〔呂振中譯〕「土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必吃田間的菜蔬;」
    ﹝文意註解﹞荊棘和蒺藜,表明人在生活環境中所遭遇的種種難處。
   ﹝靈意註解﹞「荊棘和蒺藜」是受咒詛的表號;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戴荊棘冠冕,表明祂擔當了罪惡的咒詛。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世上雖也有苦難,但在主裏卻有平安(約十六33)。
          (二)人轉苦為福之道,乃在於愛神──愛神的人,凡他所作的,盡都順利(詩一2~3)。

【創三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呂振中譯〕「你必汗流滿面、才得吃食,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由土取出來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原文字義﹞「餬口」糧食;「歸」轉回,回到。
   ﹝文意註解﹞人必須辛勞作工,才能維持生存,這是神的定命。終身勞苦、汗流滿面、死後成空,正是痛苦人生的寫照。
        根據分析,人肉身的化學成分與元素,證明是出於塵土,而人死後,肉身終要腐化歸於塵土。
    ﹝話中之光﹞(一)人若只知追求肉身的享受,是何等的虛空!
          (二)死別是痛苦人生的極點;但信徒卻不怕死,因為我們有復活的盼望,並且我們若活著就是基督,死了就有益處(腓一21)。

【創三20】「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呂振中譯〕「那人給他的妻子起名叫夏娃(即『生命』的意思),因為她是眾生之母。」
    ﹝原文字義﹞「夏娃」生,生命,生命的來源。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當對神的應許(參15節),仍具有信心。

【創三21】「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為亞當(或譯:那人)和他的妻子作了皮褂子給他們穿。」
    ﹝文意註解﹞「皮子」是從牲畜身上取下來的,意即必須有犧牲為他們流血、捨命。
    ﹝靈意註解﹞「皮子」豫表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一29);人若信入祂,就得以穿上公義的衣裳(路十五22)。
   ﹝話中之光﹞(一)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來九22)。
          (二)為了遮蓋羞恥,人的方法是用樹葉──好行為,神的方法是用皮子──藏於基督。
          (三)皮衣是神所預備的;這表示基督的救恩是完全出於神自己的計劃。
          (四)如今救贖之法已經作成(約十九30),但我們若是「不穿上」──「不相信接受」耶穌基督──的話,就不能享受這救恩的好處。
          (五)衣服是為著遮蓋羞恥;世上的人喜歡穿著暴露身體的衣服,乃是背棄聖經的原則,信徒不可效法他們。

【創三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說:『看哪,那人既像我們中間的一個、曉得分別善惡(或譯:好壞);現在恐怕他伸出手來、也摘取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原文字義﹞「伸」差遣,打發;「活著」存活,保全生命。
   ﹝文意註解﹞人既已犯罪墮落,若讓人再吃生命樹的果子,則一直活在罪中,情況悽慘。
    ﹝話中之光﹞(一)今天我們另有一顆「樹木」,就是那掛主耶穌的十字架(彼前二24),只要靠著它,我們就可以永遠活著。
          (二)罪的問題若不解決,就不能享受神的生命;人須先取用主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然後才能享用祂所流的「水」。
          (三)信徒若要與神相交,享受神的生命,須先承認自己的罪(約壹一9)。

【創三23】「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呂振中譯〕「永恆主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土地;原來自己倒是從土地被取出來的。」
    ﹝文意註解﹞人既與神斷絕了關係,便要歸到屬土的範圍生活行動了。

【創三24】「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燄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呂振中譯〕「於是把那人趕逐出去,又在伊甸園東邊安設(或譯:叫他住在伊甸園東邊,又安設)基路伯拿著發火焰的旋轉劍,來把守生命樹的路。」
    ﹝原文字義﹞「趕出去」逐出,攆出,休掉;「安設」住,居住;「基路伯」那些被握牢者;「四面轉動」顛覆,傾覆,反轉。
   ﹝文意註解﹞「基路伯」原文複數,是與神特別近的使者(詩八十1;撒上四4),並且特別與神的榮耀有關係(來九5;結九3)。
   ﹝靈意註解﹞亞當與生命的源頭(生命樹)隔絕,這就是「死」的意思。
        「基路伯」象徵神的榮耀;「火燄」象徵神的聖潔;「劍」象徵神的公義。
        本節指出:人必須先滿足神榮耀、聖潔和公義的要求,才能親近神,享受祂的生命。

叁、靈訓要義

【亞當犯罪的原因】
   一、遇見魔鬼試探(1~5節)
    二、懷疑神的話(4節)
    三、驕傲,想要如神(5節)
    四、違背神的命令(6節)

【亞當犯罪後的反應】
   一、編樹葉為裙(7節)
    二、躲避樹林中(8節)
    三、彼此推諉過錯(12~13節)

【亞當犯罪的後果】
   一、失去權柄(一28)
    二、失去快樂(16~20,24節)
    三、失去良善(傳七29;參創四章;六5~8)
    四、失去聖潔(7節;傳七29;西三10;弗四24)
    五、失去平安(8~15節)
    六、失去生命(19節;羅五12;六23;雅一15)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創世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創世記提要」末尾處

※以上內容摘錄自『查經資料大全』,更多相關內容,請上 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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